万科房地产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和流程图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1.1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1.2 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 或者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规划设计部代签。
设计变更共分为三类:〔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100000元〔含以下的;〔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二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第三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森林湖工程部、新都汇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和成本控制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
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五条设计变更单由规划设计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如怡丰森林湖项目18号楼建筑第一次变更,变更页数为1页,编号应为YF-SLH-18-JZ-1-1 ,并与后附的设计院出具的变更单内容对照。
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控制1.设计变更控制原则:1.1 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1.2 保证使用功能: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1.3 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加节约成本;1.4 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2.变更内容:2.1 原设计中不符合国家规范、法规的内容;2.2 原设计中某些施工工艺做法现场难以实现、改进后更加合理的内容;2.3 原设计中某些功能要求不能达到或违背销售承诺而需要进行改进的内容;2.4 原设计中存在的遗漏、缺陷等内容;2.5 由于某种需要公司提出的对原设计的更改内容;2.6 客户提出的变更;3.相关部门职责:3.1 工程部:办理工程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对设计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负责变更的实施;3.2 市场营销部:办理客户提出的设计变更的申请手续;跟踪变更的落实情况;3.3 规划设计部:办理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的前期手续;〔包括协调设计院协助出具变更方案办理根据施工图审查和消防审查意见进行的变更;办理由于规划、功能、立面调整等重大技术方案调整的变更;3.3.4 受理工程部和市场营销部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3.3.5 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并下发工程部或市场营销部;3.4 成本控制部:对拟发生的设计变更进行经济分析;估算变更成本;3.4.2 变更实施后,核算变更实际发生额是否在估算范围内;3.4.3 跟踪、调整工程动态成本并每月向公司汇报;3.5 总经济师:3.5.1 审核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3.5.2 审批较大设计变更;3.5.3 审核重大设计变更;3.6 工程总工;审核变更技术的合理性;3.6.2 审批较大设计变更;3.6.3 审核重大设计变更;3.7.总经理:3.7.1 审核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3.7.2�审批重大设计变更;4.相关流程:4.1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市场营销部在遇到需要对设计进行调整和补充,即要发生设计变更时,要求在0.5天内填写办理《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并提交下一受理部门,确定该变更费用承担单位,出具变更初步方案〔物业公司出具现状描述及最终效果描述和可能情况下的技术方案,市场营销部出具现状描述及结果描述,其它要求由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帮助完善,〔如附有变更图纸请作为本审批单附件一并提交。
万科地产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流程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流程1.目的为了加强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提高现场签证的结算效率。
2.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工程的现场签证管理工作。
3.术语和定义3.1.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
例如:地下障碍的清除迁移、销售通道的搭建、临时用工、各种非正常情况下技术措施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奖励和索赔问题、发包单位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零星工程(在施工合同之外)以及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等。
3.2.特急签证是指必须立即执行而且延缓实施会造成更大损失的签证。
4.职责4.1.项目部专业工程师4.1.1.负责填写现场签证单的工程量内容,并监督承包商的执行情况;4.1.2.负责给签证单编号,并下发承包商和监理公司;4.1.3.负责签证量的审核。
4.1.4.作为现场签证的主办人,负责跟踪签证的审批过程。
4.2.现场成本管理员4.2.1.负责初步审核签证工程造价金额;4.2.2.负责签证后工程造价的审核。
4.3.项目部经理4.3.1.负责审核签证;4.4.工程总监4.4.1.负责签证技术方面的审核。
4.5.成本管理部4.5.1.负责签证的审核;4.6.成本分管副总4.6.1.负责5000元以下签证单的审批;4.6.2.负责5000元及以上签证的审核。
4.7.总经理4.7.1.负责5000元及以上的签证的审批。
5.?工作程序5.1.?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5.1.1.?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5.1.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5.1.3.?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5.1.4.?发包单位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1万元以内的零星工程;5.1.5.?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5.1.6.?红线外施工道路的修补(红线内的施工道路修补宜在合同中包干)。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1.目的为了加强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管理。
3.职责3.1 万科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 万科集团所属各分公司有关部门、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4.1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要严格执行以下原则:4.1.1 权力限制原则:公司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4.1.2 时间限制原则:公司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及其预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并严禁过后补办的做法。
4.1.3 一单一算原则:一个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预算单,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
4.1.4 一月一清原则:每月10日前,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应就截止上月末已完工但尚未确定最终审定价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预算单,综合性地进行造价核对,并形成核对记录清单。
4.1.5 完工确认原则:当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完工后,发包单位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单位工程师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
4.1.6 原件结算原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的依据。
4.1.7 多级审核原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造价结算至少要经过二级以上的审核。
4.1.8法律约束原则: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署工程合同的同时,应同时与承包单位另行签订《关于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协议》,作合同补充协议,供双方执行。
4.1.9 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通知单都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
4.2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审批权限规定4.2.1 各级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在权限范围内办理各种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如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房地产公司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工程变更及签证的管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变更和签证管理。
第三条原则工程变更及签证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及时的原则。
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第四条变更分类将工程变更分为设计变更、施工变更和其他变更。
第五条变更申请明确变更申请的流程和责任人。
第六条变更审批设立变更审批流程,包括初步审查、专业评估、决策审批等。
第七条变更记录建立变更记录制度,详细记录变更内容、原因、影响及处理结果。
第八条变更执行确保变更得到有效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进行跟踪。
第三章工程签证管理第九条签证定义明确工程签证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第十条签证申请规定签证申请的条件、流程和所需材料。
第十一条签证审批设立签证审批流程,确保签证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签证执行明确签证执行的责任人和执行标准。
第十三条签证记录建立签证记录制度,详细记录签证的申请、审批和执行情况。
第四章变更及签证的流程管理第十四条流程设计设计详细的变更及签证流程图,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人和时限。
第十五条流程执行确保流程得到严格执行,对流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流程优化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变更及签证流程。
第五章变更及签证的文档管理第十七条文档分类将变更及签证文档分为申请文档、审批文档、执行文档和记录文档。
第十八条文档保管建立文档保管制度,确保文档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九条文档查阅规定文档查阅的条件和流程。
第二十条文档归档明确文档归档的时间、方式和责任人。
第六章变更及签证的监督与考核第二十一条监督机制建立变更及签证的监督机制,确保制度的执行。
第二十二条考核标准制定变更及签证的考核标准,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第二十三条考核结果明确考核结果的应用,包括奖励和惩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制度修订本制度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修订,经公司高层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五条生效时间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万科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程序

北京万科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程序1.目的为了加强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适用于北京万科开发的所有房地产项目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管理。
3.职责3.1 北京万科成本管理部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 北京万科各有关部门、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4.1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要严格执行以下原则:4.1.1 权力限制原则:公司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如对公司造成损失,追究越权签字人的责任。
4.1.2 时间限制原则:公司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及其结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禁止事后补办。
4.1.3 一单一算原则:一个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结算单,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
4.1.4 一月一清原则:每月5日前,成本管理部项目成本人员、承包单位应就截止上月末已完工且手续完备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核清造价并签字确认,交部门领导复核。
4.1.5 完工确认原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完工后,项目经理部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
4.1.6 原件结算原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的依据。
4.1.7 多级审核原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造价结算至少要经过二级以上的审核。
.4.1.8 法律约束原则:50万元以上的工程合同,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署工程合同的同时,应与承包单位另行签订《关于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协议》,作合同补充协议,供双方执行。
50万以下的工程合同应有符合本管理办法的相应条款。
4.1.9 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都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
5.设计变更内容、格式要求及流程5.1 设计变更的内容及格式要求5.1.1 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或者发包单位的设计部、工程部或项目经理部等有关部门代签。
房地产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房地产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一、背景介绍房地产工程变更签证是指在房地产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种原因需要对原建设方案进行修改或调整的情况。
这些变更与原建设方案的区别程度各不相同,有些可能只是小范围的调整,有些则可能涉及到全面的改变。
为了保证房地产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确保其与法律法规的要求相符,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二、变更签证管理办法1.变更签证的定义和适用范围变更签证是指对房地产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调整的行为。
变更签证适用于房地产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包括前期规划、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等。
2.变更签证的申请和审批程序(1)申请:建设单位在充分考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递交变更签证申请材料。
(2)审批: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审查,对变更签证申请作出审批决定,并向建设单位发放变更签证。
3.变更签证的审查与批准条件(1)合规性:变更签证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不得违反国家或地方政策规定,不得影响房地产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必要性:变更签证必须是出于必要性的考虑,即在原建设方案下无法完成工程施工或无法满足建设单位的实际需求时才能进行申请。
4.变更签证的实施和监督(1)实施:建设单位在获得变更签证后,应及时通知相关参建单位和施工方,制定详细的变更实施方案,并按照变更签证的要求进行调整或修改。
(2)监督: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理机构应加强对变更签证的监督,确保其实施符合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变更签证的实施情况。
三、变更签证申请流程1.建设单位提交变更签证申请材料,包括变更说明、变更设计文件、变更工程量清单、变更影响评估报告等。
2.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符合相关要求,则进行初步评估。
3.建设单位根据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调整,并重新提交变更签证申请。
万科设计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1、目的:确认合理的设计变更签证程序,从而控制设计变更、签证的费用。
2、范围:适用于所有在建工程的设计变更及签证项目。
3、职责:3.1.工程部是签证实施的见证部门。
3.1.1.项目主管确认签证及设计变更实施的情况及工程量。
3.1.2.部门经理负责签证的审批。
3.2.设计部是设计变更的见证部门。
3.2.1.项目主管对设计变更单进行确认及说明变更原因。
3.2.2.部门经理负责设计变更的审批。
3.3.预算部对设计变更及签证进行费用核算。
4、程序:4.1.设计变更。
4.1.1.工程在施工过程,若发现施工图纸属于较大结构性问题,必须及时上报公司主管老总,并与设计单位联系研究决定,由设计单位出修改施工图或变更设计通知。
4.1.2.设计部审核设计变更,经主管人及部门经理签字盖章确认后,转发给工程部。
4.1.3.工程部主管人员每月5日前,整理汇总上月1日至30日(31日)发生的设计变更单,并在每张变更单上注明实施情况。
汇总单经主办人及经理确认后,送预算部。
4.1.4.预算部确定核实设计变更费用后,作为工程结算价的一部分。
4.2.签证:4.2.1.签证项目发生后,工程部主管人及时确认签证单。
认真核实签证工程量及详细说明施工工艺及实施情况。
4.2.2.签证单需监理、工程主办人及部门经理三人共同签认,并加盖各自公章确认。
4.2.3.点工签认:4.2.3.1.在工程签证中原则上不认点工形式出现。
如有特殊原因需发生点工且数量较大时,必须由主办人员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4.2.3.2.点工原则上是以现定额站规定(每工22.80),故在税前进行结算。
4.2.3.3.若按定额站人工价规定进行施工有难度,经部门经理认可,以书面形式在签证单上写明原因、工作内容,由预算部、工程部及乙方三方人员共同谈定点工单价。
4.2.4.各种土方工程不得有土方签证单,该项目操作执行《关于建筑垃圾清运及土方工程的暂行管理方法》。
4.2.5.每月5日前,工程部主管人整理上月1日至30日(31日)发生的签证单,汇总确认后送预算部。
万科房地产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万科房地产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根据万科房地产工程的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以下是一份详细的说明,共计超过1200字。
一、背景简介万科房地产公司是中国领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之一,旗下涵盖了住宅、商业地产及物业管理等多个领域。
在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需要对工程进行变更,因此万科制定了专门的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以确保变更工程在合理范围内进行,并且能够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二、管理办法及流程概述三、变更签证的识别与申请1.识别变更需求:项目经理负责识别变更需求,分析变更的影响范围、时间节点和变更的类型。
2.编制变更申请书:项目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变更申请书,具体内容包括变更的原因、变更的影响、变更的范围、变更的时间节点和附带材料。
3.提交变更申请书:项目经理将变更申请书提交给工程管理部门,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整理和归档相关文件。
四、变更签证的审核与批准2.提交审核意见: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审核结果,提交给项目经理审核意见,并注明变更的批准流程。
3.上级审批:如果变更涉及重大影响或者超出项目经理权限范围,则需要向上级管理层进行审批。
五、变更签证的实施与验收1.变更签证的实施:项目经理根据变更批准书的要求,指导施工单位实施变更工程,并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规范和质量要求。
2.变更签证的验收:项目经理组织对已完成的变更工程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反馈给工程管理部门。
如果存在不合格情况,则需要重新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六、变更签证管理的注意事项1.变更签证必须在确保安全、质量和工期的前提下进行,不得影响工程的整体进度和质量。
2.变更签证必须经过合法程序,遵循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
3.变更签证必须与其他部门进行及时沟通,确保变更工程符合项目的整体规划和需求。
4.变更签证需要有明确的责任人和监督机构,以确保变更工程能够顺利进行。
七、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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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1.1 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1.2 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或者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规划设计部)代签。
设计变更共分为三类:(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 元(含)人民币以下的;(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 元以上,100000 元(含)以下的;(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 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二)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第三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森林湖工程部、新都汇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和成本控制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
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五条设计变更单由规划设计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并与后附的设计院出具的变更单内容对照。
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控制1.设计变更控制原则:1.1 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1.2 保证使用功能: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1.3 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加节约成本;1.4 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2. 变更内容:2.1 原设计中不符合国家规范、法规的内容;2.2 原设计中某些施工工艺做法现场难以实现、改进后更加合理的内容;2.3 原设计中某些功能要求不能达到或违背销售承诺而需要进行改进的内容;2.4 原设计中存在的遗漏、缺陷等内容;2.5 由于某种需要公司提出的对原设计的更改内容;2.6 客户提出的变更;3. 相关部门职责:3.1 工程部:3.1.1 办理工程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3.1.2 对设计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3.1.3 负责变更的实施;3.2 市场营销部:3.2.1 办理客户提出的设计变更的申请手续;3.2.2 跟踪变更的落实情况;3.3 规划设计部:3.3.1 办理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的前期手续;(包括协调设计院协助出具变更方案)3.3.2 办理根据施工图审查和消防审查意见进行的变更;3.3.3 办理由于规划、功能、立面调整等重大技术方案调整的变更;3.3.4 受理工程部和市场营销部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3.3.5 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并下发工程部或市场营销部;3.4 成本控制部:3.4.1 对拟发生的设计变更进行经济分析;估算变更成本;3.4.2 变更实施后,核算变更实际发生额是否在估算范围内;3.4.3 跟踪、调整工程动态成本并每月向公司汇报;3.5 总经济师:3.5.1 审核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3.5.2 审批较大设计变更;3.5.3 审核重大设计变更;3.6 工程总工;3.6.1 审核变更技术的合理性;3.6.2 审批较大设计变更;3.6.3 审核重大设计变更;3.7 .总经理:3.7.1 审核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3.7.2 ? 审批重大设计变更;4. 相关流程:4.1 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市场营销部在遇到需要对设计进行调整和补充,即要发生设计变更时,要求在0.5 天内填写办理《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并提交下一受理部门,确定该变更费用承担单位,出具变更初步方案(物业公司出具现状描述及最终效果描述和可能情况下的技术方案,市场营销部出具现状描述及结果描述,其它要求由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帮助完善),(如附有变更图纸请作为本审批单附件一并提交)。
4.2 工程部、监理公司提出的《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填写完成后,需要报给规划设计部对变更进行施工工艺、技术要求等进行审核和完善,明确变更实施可行性,时间不能超过1.5 天,如需要设计院出具方案,则以实际发生天数为准;4.3 对于已经从技术角度确认可以实施的变更项目,由规划设计总监确认批准,转至成本控制部进行费用估算,在三日内报总经济师,总经济师在一个工作日内确认批准并转至规划设计部,由规划设计部转发至工程总监和成本控制部,成本控制部有对变更经济性进行审查和提出建议的权利;4.4 所有变更必须由提出部门填写《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按流程审批,对于没有填写《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的设计变更,成本控制部不予受理;4.5 成本控制部在接到变更单后一般情况下在二个工作日内完成估算。
施工单位在收到甲方批准的《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实施完成后,经现场监理工程师、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和项目经理对变更项目的完成情况(工程量、质量、工期)签字认可后,应在工程变更内容完成后7天内将预算书报成本控制部。
成本控制部在每月20日前与施工单位核对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所发生且已有回执的设计变更单所涉及的费用,核对后的费用进入工程结算。
施工单位在变更实施完成后一个月内未向甲方成本控制部报送预算书并进行核对的,以甲方成本控制部单方面计算的金额进入工程结算。
4.6 成本控制部在接到变更后,要做好变更资料存档、统计工作,对变更通知单按一单一结的原则,每月统计汇总已完设计变更增减费用,变更结算资料双方各自留存,并随时调整动态成本变化情况,每月向公司汇报。
4.7 对于经设计单位和公司正常手续批准的设计变更项目,规划设计部同时下发《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给成本控制部、工程部和施工单位,工程部组织施工单位实施。
所有资料一式四份。
4.8 设计变更审批流程图,见图一、图二。
5. 其他:5.1.对于客户提出的设计变更,经批准后,市场营销部在明确费用承担单位后,通知工程部,属客户承担费用,需预先收取费用;属公司承担费用(需经公司批准),计入项目成本;52 工程部在施工前应仔细审阅图纸,对设计结构问题应提前一个月提出解决申请,建筑问题提前15天提出解决申请,修改意见和材料代用提前7天提出申请,如果没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变更申请, 由此发生的变更要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由于施工技术措施及工艺不当、质量等问题造成的变更,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5.3.规划调整或重大设计方案调整(在原招标项目基础上增加新的项目)不在设计变更范围内;须规划设计部提供多种方案,并经成本控制部进行费用测算及方案经济对比分析,经专题会议讨论、总经济师、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6 •相关附表6.1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6.2设计变更工程量审核单6.3设计变更费用确认单设计变更审批流程图一(主办单位:规划设计部)业主提出的变更申请单审批流程(主办单位:市场营销部)图二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编号:变更原因:施 工 .、八刖 变更 内容原作法及现作法的对比说明:须注明图号、工程量、部位、层数、楼号、房型(如附有变更图纸请注明)等。
提出部门:经办人:部门负责人:①规划设计部签章专业工程师: 规划设计部负责人:年 月曰②总工程师:年 月曰③成本控制部签章专业工程师:成本控制部负责人:年 月曰④总经济师:年 月曰⑤总裁:年 月曰无审批的变更单无效。
设计变更执行完毕后必须填写《设计变更回执单》后才能进入结算,无设计变更回执单的不予结算。
设计变更回执单编号:施工单位: 费用承担单位:项目名称:工程名称:设计变更审 批单编号.施工持续时间:自日至 日共计备注:本回执单一式四份,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甲方项目部、甲方成本部各一份,本回执单在项目变更执行完毕后7日内完成填写并上报预算,无此回执单的变更成本控制部不予结算;变更回执单必须三证齐全。
年月份项目工程设计变更费用确认单备注:此单一式二份,施工单位、甲方成本控制部各执一份,每月20日前甲方成本控制部与施工单位对上月20日至本第二章现场签证管理规定第七条签证控制原则:1.实事求是原则:所有签证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办人必须保证签证真实性;2.公平原则:在与合作单位发生签证时,应本着公平的原则,保证签证办理过程及时、准确;3.可追溯原则:现场签证的资料,包括:签证手续、签证申请、签证预算、签证预算审核等原始文件应及时整理、归档,必要时经办人应保存复印件;第八条相关部门职责:1.工程部经办人负责填写签证通知单,并附签证原因、签证草图,并对该单签证的真实性负责;经总工程师审核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公司成本控制部;2.工程部经理负责审核签证原始手续的齐全,在对签证发生情况进行了解后断定该签证是否应该发生,并在签证单上签字确认,对该签证发生的合理性负责;对费用调减的签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上报,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成本控制部专业预算工程师在接到签证单后,应及时完成该签证的审核工作,并对签证发生费用核算的正确性、合理性、准确性负责;4.成本控制部经理应安排预算工程师每月对所发生的签证进行统计,并及时对成本变化进行调整,及时向公司汇报;第九条相关流程:一、审批流程1.按正常流程审批;2.紧急情况下非正常流程审批;二、流程图,见图三、图四。
三、相关要求1.在现场出现需要进行签证的工作内容时,签证经办人先填写签证单并判定该签证费用的承担单位;对需要计量(点、线、面、体)的大宗签证和隐蔽项目签证必须提前一天通知成本控制部专业工程师参加计量,因通知不及时导致无法准确计量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 .签证单应写清签证原因、签证内容、工程量以及在需要的情况下绘制草图,具体填写要求:①在内容描述上要有所发生的工作时间、部位、工作依据、工程量或人工工日数量;②签证中的工程量计量过程应详尽;计时工的签证一定要有内容,以便进行核算;③机械台班的签证,工程部只签台班,由工程部通知成本控制部到现场参加约谈,共同确定台班费用,并签署约谈记录,由成本控制部、工程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共同签字后生效。
④安装材料设备需注明厂家、型号、规格、品牌;⑤特殊部位还应用节点简图予以说明;⑥要符合结算的要求。
(见结算资料整理规定)3.成本控制部在接到签证单二个工作日内估算完毕,小于5000元(含5000元),由工程部安排施工单位施工,5000-20000元(含20000元)的报总经济师审批,20000-50000 元(含50000元)的报工程副总审批,50000元以上报总裁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