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职业危害防治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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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提供材料清单

7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提供材料清单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提供材料清单
1)委托书
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3)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4)原材料(含辅料)、中间产品、产品(含副产品)的名称及用量或产量
5)项目工艺流程图及设备数量和布局(机械化、自动化和密闭程度、
操作方式等)
6)劳动组织、工作制度;岗位设置及其作业内容、作业方法等
7)相关设计图纸(总平面布置图、生产工艺布置图等)
8)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部位、存在的形态、主要
的理化性质和毒性及危害的范围与程度
9)防尘防毒、防噪声、防高温、防工频电场等防护设施和措施
10)职业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及执行情况
11)职业健康人员体检资料
12)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人员及项目管理制度及
文件、职业危害告知)
13)职业病危害申报情况
14)职业卫生档案
15)职业卫生培训记录
16)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17)职业卫生警示标牌设置情况
18)职业病防护设施投资情况。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自行组织评常要点建设单位名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性质新建日改建口扩建口技术引进口技术改造口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危害风险程度职业病危害般口职业病危害较U 6 职业病危害严重口技术服务机构名称无锡市职业病防治医院资质等级乙级评审内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会地点评审专家姓名职务/职称高工专业化工评审专家单位联系电话专家库成员识别是# 否□专豕库类别国家级口省级口市级日县级口序号评审内容评审要点权重项j分评审意见一、合法合规性评审1项目合法性有无立项审批文件;无需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项目是否有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

A符合2评价项目名称、地址和范围是否与审批文件、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等基本一致以及土实际建设情况相一致。

B符合3机构、单位合法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否具有相应的评价资质和能力。

A符合4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B基本符合5评价报告合规性报告编制的整体性是否符合通则、导则和有关规定要求。

A符合6评价单元划分是否合理,评价方法选用是否恰当,章节设置与报告书格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B符合一、控制效果评价才艮告主要内容的评审( 一)建设项目概况7项目概况建设项目名称、性质、规模、项目组成、辐射源项、主要工程内容等描述是否渚楚。

B符合8试运行情况描述的工程试运行情况是否沽楚。

B符合9描述的试运行规模与现场实际运行情况是否基本一致。

B符合(现场验收后判定)10描述的职业卫生管理状况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现场验收后判定)B符合11设计专篇的建设施工落实情况防护设施设计被米纳情况的描述与现场是否一致;实际建设与设计相比是否发生较大变化。

(现场验收后判定)B符合12防护设施设计未被米纳的是否作出充分说明。

B基本符合(二)职业病危害评价13危害因素评价职业E害因素检测是否全面并符合《江苏省工作场所职业E害因素检测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

职业病危害(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

职业病危害(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

职业病危害(职业卫⽣)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第⼆部分职业病危害(职业卫⽣)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1评价⽬的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从源头控制或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

1.2确定建设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其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效果,对未达到职业病危害防护要求的系统或单元提出职业卫⽣补充措施。

1.3针对不同建设项⽬的特征,提出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和防护的特殊要求。

1.4为卫⽣⾏政部门对建设项⽬职业病防护设施竣⼯验收提供科学依据。

2 评价依据我国有关职业病防治的现⾏法律、相关法规、规章,以及国家、⾏业、地⽅等标准、规范;评价项⽬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卫⽣⾏政部门审核⽂件,建设项⽬设计资料及试运⾏情况的有关资料,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等。

3 评价范围以建设项⽬实施的⼯程内容为准,主要针对试运⾏期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及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评价。

4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总体布局、⽣产⼯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学要求、职业病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辅助⽤室基本卫⽣要求、应急救援、个⼈使⽤的职业病防护⽤品、职业卫⽣管理等。

5 评价⽅法根据建设项⽬职业病危害的特点,控制效果评价⼀般采⽤现场调查法、检查表法、检测检验法等⽅法进⾏定性和定量评价;必要时可采⽤其他评价⽅法。

5.1 现场调查法采⽤职业卫⽣学调查⽅法,了解建设项⽬⽣产⼯艺过程,确定⽣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查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使⽤及职业卫⽣管理的实施情况。

5.2 检查表法依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以及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等,通过对评价项⽬的详细分析和研究,列出检查单元、检查部位、检查项⽬、检查内容、检查要求等,编制成表,逐项检查符合情况,确定评价项⽬存在的问题、缺陷和潜在危害。

必要时可赋分进⾏量化分析。

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标准

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标准

附件: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标准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标准2.无故不能提供备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档案材料的,视相应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未开展;3.被评估地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弄虚作假的,相应材料对应的指标计作“0分”二、《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标准》要点说明(一)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率1、参加培训人员为在职单位法人或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领导。

"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领导",通常指公司级别分管职业卫生工作的领导,比如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

2、所参加的培训包含职业卫生方面的内容。

结合培训通知、考核合格证书等有关培训内容的说明、记录等材料,判断培训内容是否包含职业卫生内容。

3、有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颁发的考核合格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且在有效期之内。

(1)培训考核工作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委托实施的,需有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委托相关机构开展考核的有效证明材料。

(2)考核合格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要有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委托机构的盖章。

(3)培训应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证书有效期的截止时间应在2014年12月31日之后。

(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1、所参加的培训包含职业卫生方面的内容。

结合培训通知、考核合格证书等有关培训内容的说明、记录等材料,判断培训内容是否包含职业卫生内容。

2、有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颁发的考核合格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且在有效期之内。

(1)考核合格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要有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的盖章。

(2)培训应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证书有效期的截止时间应在2014年12月31日之后。

(三)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1、培训相关证明材料完整。

培训相关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参加培训员工"签到表、培训记录(应包括培训部门/机构、培训|地点、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上述内容不完整的视证明材料无效。

职业病危害(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

职业病危害(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

职业病危害(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1000字职业病危害(职业卫生)控制效果是评估企业职业健康状况的重要指标,对于防控职业病具有重要的意义。

该报告主要对某企业的职业病危害(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进行评价,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一、企业概况该企业是一家化工企业,主要生产化工产品。

拥有一支强大的技术研发团队,具有较高的科学技术水平。

企业拥有完善的职业卫生保障体系,具有良好的职业健康保护措施。

二、工作环境评价1. 环境噪声评价经现场调查和噪声测试表明,该企业生产车间存在一定噪声污染,且已经进行了一定的隔音处理,但还需对局部噪声进行进一步治理。

2. 空气污染评价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氨气、硫化氢、甲醛等,其中甲醛含量较高,需加强通风换气和进行适当的防护措施。

企业应增强对化学品危害的认识,完善操作规程,确保作业人员在安全条件下操作。

3. 粉尘污染评价该企业存在一定的粉尘污染,企业使用了局部通风设备,但其效果不明显,存在一定的改进空间。

应采取更加有效的技术手段进行粉尘控制。

4. 化学品危害评价企业使用大量的有害化学品,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配戴医用口罩、佩戴防护手套等。

各种化学品应在特定的区域内存放,避免发生泄漏污染。

此外,应对化学品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登记,确保安全生产。

三、作业人员健康状况评价企业作业人员职业病发生率低,但存在一些职业病患者,主要是各种呼吸道疾病和过敏性皮炎。

作业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注意体检,及时发现和治疗职业病。

四、控制效果评价该企业对职业病危害的控制措施相对较为完备,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针对以上环境评估结果和作业人员健康状况评价,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噪声污染管理,对车间的噪声进行进一步治理。

2. 进一步提升通风换气设施的效果,确保空气污染控制的效果。

3. 加强有害化学品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

4. 进一步完善粉尘控制措施,如采取更加有效的技术手段进行控制。

职业危害防治效果评价

职业危害防治效果评价

百里杜鹃渝兴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效果评价百里杜鹃渝兴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效果评价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也关系到我矿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我矿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近一年来,通过采取宣传教育,加强对作业场所的监督监测等措施,有效地保障了劳动者的健康,维护了广大职工的权益。

现将我矿职业病危害防治效果评价如下: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我矿成立了由矿长担任组长,各副矿长担任副组长,生产科室和相关经营科室的正职为成员的矿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组,形成了从上到下的组织领导体系。

组织召开了职业防治工作会议,在矿管理人员及部分采掘工中开展了职业病防治工作培训学习,并根据我矿实际,制定了《东风永跃煤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了检查范围、内容,对责任单位进行了分工,落实了责任,为加强全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现有人才资源、多媒体课件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加大对《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相关部门深入一线工人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就职业病防治、防范等内容进行了宣传教育。

通过宣传活动,提高了人们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同时对各区队专兼职培训管理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进行职业病防治培训,督促各单位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使各区队专兼职培训管理人员和区队技术人员提高了职业病防治责任和法治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使我矿广大劳动者懂得职业病防治的权益,掌握职业病防治知识。

三、加大职业病培训及防治力度,保护员工身心健康为了保护我矿广大职工的身心健康,我矿下发了《东风永跃煤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确保了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顺利进行,建立完善我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监督管理体系和保障机制,截止目前我矿对管理人员职业病防治培训2期,共培训管理人员40人,2013年11月我矿又积极组织全矿人员进行职业病防治专项培训,使我矿广大员工了解职业病方针政策和职业病危害。

有关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规定

依据要求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现行)第十六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第六十二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四)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改后,即将发布)第十六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负责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第六十四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责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四)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经负责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第十七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依法经验收合格,取得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四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四)未按照规定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的;第五十条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未按照本规定要求备案的,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

关于印发《南通市化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安监局,各职业卫生评价机构,各有关单位:现将《南通市化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审查要点(试行)》(以下简称:《审查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同时,请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市局行政服务处。

此《审查要点》的起草得到了江苏泰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各有关专家的大力协助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南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1月9日南通市化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审查要点(试行)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1、形式审查要求1。

1审查评价单位资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是否由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编制.评价、检测和审核人员是否符合资质和有效期要求.报告封面、总体结论、封页应加盖评价机构公章。

1。

2审查评价范围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范围是否准确、具体。

1.3 审查报告格式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是否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相关要求,是否按《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要求,从七个方面分别进行论述.2、报告附件审查要求2.1 建设单位对报告的初审意见建设单位是否对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识别、防护措施结论和建议予以确认.2.2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和周边环境图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是否正确,项目周边环境图是否详细标注企业(项目)与周边企业(单位)环境的实际距离;是否注明建设项目四周相邻单位名称、性质;是否注明项目与相邻单位关键建筑物、生产、储存设施的间距;是否注明交通线路等。

2.3 总平面布置图总图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是否注明生产车间、储存设施、控制室、剧毒化学品仓储、室外变配电站、消防泵房、办公楼等重点部位.是否标明建、构筑物及设施的间距(或坐标),说明设计规范依据,附建(构)筑物一览表(名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耐火等级、火灾危险类别、备注等)。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现场调查反馈意见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现场调查反馈意见一、现场部分1、 3101综采工作面无架间喷雾;回风巷粉尘传感器位置安装在顺槽口,安设不正确,综采机内外喷雾、转载点喷雾及风流净化水幕喷嘴堵塞严重,工作面采煤机未设喷雾泵,转载机头转载点未设置喷雾降尘装置。

2、3103切眼掘进工作面未安设粉尘传感器,工作面50m范围内缺少1道自动控制的风流净化水幕,装煤点下风侧15米一25米范围内应设1道风流净化水幕,工作面无湿式除尘风机。

3、主斜井、辅运大巷、主运大巷、总回风大巷无风流净化水幕。

4、井下采、掘工作面缺少“噪声有害”、“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警示标识 ,现设置的告知卡不规范 ,应去掉二氧化碳、噪声、粉尘、甲烷告知卡。

5、现井下设置的风流净化水幕应为逆风45°设置,且应正常开启。

6、井下应设置自动控制的转载点喷雾。

7、地面警示标识及告知卡设置不规范,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内不应设氯气告知卡,值班室内不应住人,地面所有场所内设置的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均应设置在场所入口处醒目位置。

8、地面的防尘洒水管路、喷雾均无法正常使用,应采取防冻措施;驱动机房、筛分车间积尘严重;主斜井皮带机头未设转载点喷雾;筛分车间振动筛未密闭,除尘器不能正常运行。

.9、机修车间电焊作业处未设焊烟净化器。

10、生活污水处理站无机械排风装置。

11、工业场地醒目位置未设置职业病危害公告栏。

二、职业卫生管理部分1.缺少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监测记录,缺少二氧化硫、一氧化氮等气体监测设备,应增设一台噪声监测仪。

2.职业病防治专项经费未按要求列支,无专项经费明细;无职业危害应急演练记录;无2020年度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

3,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不全。

4.劳动者个人健康监护档案不全。

5.无个体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噪声作业岗位均未配发听力防护用品,矿井排水处理站岗位工未配备防护手套。

6.加强个体防护用品发放、监督管理,用人单位提供的防尘口罩型号与现场调查不符。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3一、评价范围以建设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为准,并包括建设项目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

对于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评价范围还应包括与实际建设内容相关的设备设施利旧内容。

二、评价方法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一般采用现场调查、职业卫生检测、检查表分析法、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等方法进行综合分析以及定性和定量评价,必要时可采用其他评价方法。

三、评价过程1.现场调查1)建设项目概况调查:主要调查建设项目规模、地点、主要工程内容、“三同时”执行情况及试运行情况等。

2)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调查生产工艺过程、生产环境和劳动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开展工时调查(或工作日调查)以及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相关情况调查等。

3)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情况调查:调查建设项目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在线监测设施、日常监测制度和各种数据记录等。

4)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应急救援设施调查:针对生产工艺过程、生产环境和劳动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来源与分布,调查各类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种类、数量设置地点及运行维护状况等;针对生产工艺过程、生产环境和劳动过程中存在的可导致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特点、可能发生泄漏(逸出)或聚积的工作场所,调查各类应急救援设施的种类、数量、设置地点及运行维护状况等。

5)个体防护用品调查:结合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岗位及其相关工作地点的环境状况、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点、作业人员实际接触状况等,调查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岗位所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的种类、数量、性能参数、适用条件以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6)建筑卫生学调查:调查建筑结构、采暖、通风、空气调节、采光照明、微小气候等建筑卫生学情况。

7)辅助用室调查:调查工作场所办公室、卫生用室(浴室、更/存衣室、盥洗室、洗衣房等)、生活室(休息室、食堂、厕所等)、妇女卫生室等辅助用室的设置及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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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防治效果评价
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也关系到我矿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我矿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近一年来,通过采取宣传教育,加强对作业场所的监督监测等措施,有效地保障了劳动者的健康,维护了广大职工的权益。

现将我矿职业病危害防治效果评价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我矿成立了由矿长担任组长,各副矿长担任副组长,生产科室和相关经营科室的正职为成员的矿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组,形成了从上到下的组织领导体系。

组织召开了职业防治工作会议,在矿管理人员及部分采掘工中开展了职业病防治工作培训学习,并根据我矿实际,制定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了检查范围、内容,对责任单位进行了分工,落实了责任,为加强全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充分利用现有人才资源、多媒体课件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加大对《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相关部门深入一线工人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就职业病防治、防范等内容进行了宣传教育。

通过宣传活动,提高了人们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同时对各区队专兼职培训管理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进行职业病防治培训,督促各单位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使各区队专兼职培训
管理人员和区队技术人员提高了职业病防治责任和法治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使我矿广大劳动者懂得职业病防治的权益,掌握职业病防治知识。

三、加大职业病培训及防治力度,保护员工身心健康
为了保护我矿广大职工的身心健康,我矿下发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确保了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顺利进行,建立完善我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监督管理体系和保障机制,截止目前我矿对管理人员职业病防治培训2期,共培训管理人员167人,2010年11月我矿又积极组织全矿人员进行职业病防治专项培训,使我矿广大员工了解职业病方针政策和职业病危害。

为了加强职业病防治我矿主要采取一些措施:一是针对我矿工艺装备不良的情况下,我矿投入大量资金,购买了一套新的综采机械和一套高档普采设备,新设备安装后将大大的降低煤尘。

针对井下煤尘比较多的地方,安检部门将其纳入安全隐患,发现马上整改,区队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煤尘多的地方进行冲洗,井下运输皮带通过煤量大的时候皮带司机将打开皮带上方的水管进行降尘措施。

二是为了保护广大员工的利益,我矿虽为托管矿井但员工入矿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签订劳动合同并
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

三是健全劳动保护机制,对入矿员工我矿按照国家劳保规定发放员工劳保用品,并定期为员工更换劳保用品,确保我矿广大员工的健康,截止目前我矿没有发生一起职业病危害事故。

四、存在主要问题
我矿托管近两年来虽然我们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工作实际要求相比,还存在许多薄弱和不足之处。

一是部分管理人员对职业病危害认识严重不足,法律意识淡薄、忽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二是我矿职工达都来自贵州农村受教育文化程度比较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配合不够积极。

三是我矿是托管矿井,这一特殊情况决定了我矿人员复杂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全矿部分工艺装备不良,企业职业卫生情况相对滞后,职工安全与卫生意识不够强。

四是对井下员工的工作环境监测有待加强,特别是对测风测尘的检测及测风测尘员工的培训,提高检测人员的技术水平。

五是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有待进一步完善,员工健康检查负责人更换多人次,造成了部分资料缺陷。

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认真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一是加强领导,增强责任。

进一步加强领导,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地分析、研究和解决,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尽快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职业安全意识。

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有计划地组织区队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防治知识培训班,强化我矿对职业病的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多媒体资料、职业病培训班宣传等多种形式,注重提高我矿广大职工对职业病防治法规及相关法律的认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是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专项治理。

针对我矿是托管矿井人员比较复杂、工艺装备不良、难于监督管理等特点。

我矿采取“摸情况、抓典型、促整改、抓落实”的方法,切实将我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各单位职能协会作用,强化我矿对职业病的监管力度。

职业病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等方面加倍努力,为我矿广大职工的健康和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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