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法律制度
住房公积金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是指由职工和用人单位按一定比例共同缴存的一种公益基金,旨在为职工提供住房资金支持。
住房公积金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根据住房公积金法规定,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具体的比例和缴存基数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5%。
二、公积金提取条件: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还可以用于偿还住房贷款等。
根据住房公积金法规定,职工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具体的提取条件包括购房年限、户口所在地等,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有所差异。
三、公积金账户管理: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的个人财产,应当由用人单位为每个职工开设专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按时足额缴存职工的个人和单位部分。
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定期向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和账户余额等信息。
四、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职工按照一定的条件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一定金额的资金进行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一般较低,并且提供的贷款额度较大。
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申请贷款,比如购房年限、还款能力等。
五、违规使用公积金的处罚:根据住房公积金法规定,对于违
规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责任人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具体的处罚方式包括罚款、责令停缴公积金、追究刑事责任等。
总之,住房公积金法律规定了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基数、提取条件、账户管理、贷款政策以及违规使用的处罚措施。
合理合法地使用和管理住房公积金,有助于为职工提供住房方面的支持和保障。
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职职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规范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和贷款等业务,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合规运作,为职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二章缴存管理第四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按月将职工个人缴存和单位缴存情况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五条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不得低于本人月工资的5%,最高比例不得超过12%。
单位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个人缴存比例的同等比例。
第六条职工工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作为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依据。
第七条单位应当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将个人缴存和单位缴存情况及时记入职工个人账户。
第三章提取管理第八条职工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三)支付房租超过家庭收入一定比例的;(四)离休、退休的;(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六)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形。
第九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规定办理提取手续。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条单位应当将住房公积金用于以下方面:(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二)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职工支付房租超过家庭收入一定比例的;(四)职工离休、退休、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五)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形。
第十一条单位使用住房公积金时,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五章贷款管理第十二条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四)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部门规章制度

公积金部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积金管理,保障职工的权益,加强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积金管理部门是指依法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职工管理住房公积金的法定机构,负责监督管理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运用。
第三条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公积金单位的监管,促进职工的住房保障。
第四条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保证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确保公积金的正常运转。
第五条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和公积金单位的培训和指导,提高职工的公积金意识和管理水平。
第六条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公积金管理办法,公布公积金政策,接受职工和公积金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做到公开透明。
第七条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职工和公积金单位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报告公积金工作的情况,接受上级机关和社会评估,并及时整改和改进工作。
第二章公积金缴存第九条职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工资的一定比例存入公积金账户,作为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第十条公积金单位应当依法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私自调整缴存比例或者拖欠公积金。
第十一条职工应当通过公积金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或者支付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存手续。
第十二条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积金缴存的监督机制,对缴存情况进行监管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公积金缴存标准和政策,向职工和公积金单位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提高缴存意识。
第十四条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公积金单位和职工缴存情况,对不按规定缴存的单位和职工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公积金单位应当定期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报送缴存明细和资金情况,确保公积金账户的准确和安全。
住房公积金法律制度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
提取条件
购买自住住房
支付房租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 住房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离休、退休
出境定居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的提取条件
提取额度和次数
A
提取额度:根据个人缴存余 额和当地政策确定
B
提取次数:每年可提取一次, 特殊情况可增加提取次数
01
02
03
04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机构和职责
01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 02
职责:制定住房公积金政策,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
监督缴存单位,保障职工权
贷款等管理工作
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03
管理模式:地方管理,分级 04
监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负责,统一制度,分级实施
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委负责
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工作
建立住房公积金监管制度,定期对住房公 02 积金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设立住房公积金风险准备金,用于应对住 03 房公积金可能出现的风险。
建立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社
04
会公布住房公积金的运行情况和财务状况。
C
提取条件:购房、租房、装 修等符合政策规定的用途
D
提取流程:提交申请材料, 经审核后提取到个人账户
使用范围和方式
购房:提取公积金用于 支付购房款或偿还购房
贷款
退休:提取公积金用于 养老
租房:提取公积金用于 支付房租
装修:提取公积金用于 支付装修费用
医疗:提取公积金用于 支付医疗费用
其他:提取公积金用于其 他与住房相关的支出,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我国专门为了保障职工的住房权益而制定的一项法规。
该条例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对于规范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管理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下面将从条例的内容、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方向等方面进行探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主要包括缴存、提取和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规定。
首先,关于缴存方面,条例规定了使用人和单位应按照一定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这一规定保障了职工的住房权益,使得他们在购买或租赁住房时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资金支持。
其次,关于提取和使用方面,条例规定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和范围。
职工可以在购买住房、偿还住房贷款、大病医疗、退休等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
这一规定使得职工在面临住房困难或重大疾病等问题时能够及时得到资金支持,提高了他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和生活品质。
最后,关于管理和监督方面,条例规定了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机构和职责,以及对违反条例行为的处罚措施等。
这一规定为住房公积金的合法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保证了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然而,尽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职工的住房权益,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的情况。
有部分地区和单位存在住房公积金缴存不及时、提取条件设置过严、资金使用不透明等问题。
其次,一些职工并不了解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权益,导致未能及时提取和使用公积金。
此外,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存在虚报房价、房租等行为,导致公积金使用不当的现象。
为解决上述问题,可以采取一些改进方案。
首先,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监督力度,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管机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合法管理和使用。
其次,加强对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加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了解和认识,提高他们的权益保障意识。
此外,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商和中介机构的监管,防止他们涉及住房公积金的违规行为,保护职工的权益。
总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一项重要法规,对于保障职工的住房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法律法规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法律法规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法律法规1. 简介住房公积金是指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一种公共储蓄制度,旨在为职工提供购买、翻修和租赁住房的资金支持。
为了保障职工的权益和规范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与住房公积金相关的法律法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条例》是住房公积金领域的最高法律法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缴存标准和比例:根据条例规定,单位及职工应按月缴存金额,并规定了缴存基数的计算方法。
使用范围和条件: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包括购买住房、还贷、租赁住房等。
条例中对于使用公积金的条件也做了明确规定。
提取规定: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和比例由该条例明确规定,例如婚嫁、异地购房等情况下的提取规定。
账户管理和利息计算:该条例规定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管理方式,以及利息的计算规则。
3.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明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组织和职责,国家颁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办法》。
该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管理中心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资金监管和使用审核的程序和要求;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的规定;监督和检查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该办法的颁布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范运作提供了依据,确保了住房公积金的安全性和公平性。
4. 《住房公积金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国家制定了《住房公积金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提取条件和比例:明确了各种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和比例,如购房、租房、还款等。
提取申请和审核程序:规定了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的流程和必要的材料,以及审核程序和时限。
提取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强调了住房公积金提取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公积金的合法使用。
5.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是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管理的法规,主要内容包括:贷款人的条件和限制:规定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申请条件和限制,如购房人的家庭收入、购房方式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指由单位和职工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一种强制性的住房保障基金。
住房公积金能够帮助职工改善住房条件,增加个人资产,并提供相应的住房贷款支持。
为了保障住房公积金的有效管理和利用,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条例。
本文将以中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例,对该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于1999年5月15日由中国国务院颁布实施,共计九章七十七条。
该条例从公积金的缴纳、管理、使用和监督等方面对住房公积金制度进行了全面规定。
首先,该条例明确了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计算基数。
根据条例规定,用人单位的职工应按月缴存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5%。
职工和用人单位各自缴存的公积金比例为50%。
计算缴存基数应不超过缴存人员上一年度的工资总额。
其次,该条例还规定了公积金的管理机构和运营方式。
每个地方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公积金的管理工作,包括缴存、提取、贷款以及运营管理等。
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设立住房公积金监督专员,负责对公积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
再次,该条例明确了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和提取条件。
公积金可以用于购买、建造、翻修、拆迁重建住房等与住房有关的支出。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包括购买住房、偿还住房贷款、租赁住房等。
此外,职工退休、死亡、就业困难等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提取公积金。
最后,条例还规定了公积金的监督和违规处理。
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定期对单位和个人的公积金进行核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对违反公积金管理的行为,可以处以罚款、暂停缴存、限制提取等处罚措施。
总的来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保障职工的住房权益、提高民生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过明确的规定和责任追究,可以有效地保障公积金的正常缴存和使用,更好地满足职工的住房需求。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住房公积金制度所面临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包括缴存比例的合理性、公积金的流动性等。
因此,在今后的管理中,还需进一步完善制度,以适应社会的变化和职工的需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2]第350号)(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八条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第九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1施;(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公积金管理制度范本
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保障住房公积金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是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机构,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用。
管理中心应当依法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责,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原则是:住房公积金所有权属于住房公积金所有人,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住房消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应当遵循安全、流动、增值、公平、便利的原则。
第二章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第五条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由管理中心提出,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管理中心应当根据经济发展、职工工资水平、住房条件等因素的变化,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
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职工工资额计算口径按国家统计局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时间为每月工资支付之日起五日内。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将住房公积金划入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八条单位应当在职工入职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第三章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第九条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赁自住住房等。
第十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和程序按照管理中心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程序按照管理中心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第十三条管理中心应当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财务、会计制度,保证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完整。
第十四条管理中心应当定期向住房公积金所有人公布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情况。
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法律法规介绍
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法律法规介绍住房公积金是指由政府与公民共同缴纳的用于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一种基本性住房保障制度。
为了保障公民的住房权益,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下面就2023年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法律法规做一个详细介绍。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住房公积金的重要法律法规,是规范公积金管理、保护参保人合法权益、保障公积金安全运行的基础。
该条例经过多次修订和完善,目前已经成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基本法律。
条例规定,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按规定的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并将公积金存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中。
同时,规定了个人账户的管理、使用、变更、转移等各项事宜,为保障公积金的安全性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是指向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低息贷款的方式和条件。
该办法细化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方式,严格把握贷款风险,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性。
按照该办法的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可用于购买、建造、翻建住房以及个人房屋装修贷款。
贷款额度根据不同的个人账户余额及单位缴存年限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三、《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由于住房需求的差异和地域差异,各地区也会相应地制定出适合自身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这里以北京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为例。
该办法规定,所有在北京市工作的单位及个人均应参加住房公积金。
缴纳比例分为个人和单位两部分,其中个人部分不超过12%,单位部分不低于12%。
此外,该办法还规定了住房公积金使用的范围和方式,以及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等内容。
四、《房地产税法(草案)》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火爆,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例如房价过高、房屋空置率较高等。
为了防范和化解房地产风险,我国正在推进房地产税法的立法工作,预计该法案将于2023年正式颁布。
据悉,《房地产税法(草案)》将以房产的实际交易价格为依据,对房地产征收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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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住房公积金贷款
(2)最高额度=购买、建造或翻建、大修一套住房的房价 或费用×规定的最高贷款成数,且不超过每年具体规定的最
高限额。 2.贷款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 领取《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书》(表10-2)并如实提供 下列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应及时受理审查,并及 时报送公积金管理中心; (3)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 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 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 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管理中心复核,公 积金管理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 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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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贷款支付与还款
(一)贷款支付 用于购房的贷款,按借贷双方约定的时间,由贷款银
行以转账方式划入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售房存款户;而 用于建房、翻建、大修私房的贷款,实行先使用自筹资金 后使用贷款资金的原则。借款人在用款时,必须提供有关 工程进度的凭证或书面申述理由,以保证贷款用于修建住 房。 (二)贷款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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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定义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
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为推
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而发放的政策性住房贷款,是为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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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住房公积金概述
2.住房公积金的一般要求 (1)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
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2)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 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3)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 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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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住房公积金概述
二、住房公积金的性质、要求及特点
1.住房公积金的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
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
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 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 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 金。
购买、建造、大修理自住住房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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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类别与特点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类别有:新房贷款、二手房贷款、自 建住房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等。此外,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公积金管理中心都提 供以上类别的贷款,因此,应先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 构。相对于商业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较低、 还款方式灵活、首付比例低的优点,但手续烦琐,且审批时 间长。
(4)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5)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 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人民政 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 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 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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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贷款对象、贷 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三个方面。
四、贷款额度与流程
1.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及其确定各地不完全一样,须根据贷款条件的具
体情况确定实际贷款额度。 (1)可贷额度= (贷款当月借款人和愿参与还款的同户成员、 非同住的配偶和直系亲属计算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之和) ×规定的工资收入中用作住房消费的比例×12 (月)×贷 款期限(年)。
借款人以拟购的住房作抵押,在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之前 ,应以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所拥有的全部权益 设定抵押并办理抵押手续,在此期间贷款银行应为该购房合 同全部权益的第一受益人,贷款银行负责保管抵押房地产的 他项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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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住房公积金贷款
七、抵押物的保险与处分
1. 抵押物的保险 借款人将购、建、修的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在与受
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还款方式有每月等额本息 还款法和每月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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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住房抵押
借款人购、建、修的住房一般应作为贷款的抵押物,以 共有房产设定为贷款抵押物的,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 意,借款额以抵押人所有的份额为限。抵押物在抵押期间, 借款人无权出租、变卖、馈赠或再抵押,以共有产权的房产 设定抵押物的,其他共有人如需处理其所有份额的房产,应 事先征得贷款银行的同意。
项目10 住房公积金法律制度
10-1 住房公积金概述 10-2 住房公积金贷款 10-3 政策性住房置业担保
10-1 住房公积金概述
一、住房公积金的含义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式。单位和职 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 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 储,归职工个人所有。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 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 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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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住房公积金概述
3.住房公积金的特点 (1)普遍性。 (2)强制性。 (4)福利性。 (5)返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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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住房公积金概述
三、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 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它主要由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制度、使 用制度和管理制度三个部分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