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咨询管理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造价咨询工作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接的各类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算、预算、结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决算等。
2. 档案管理范围包括项目承接、前期调研、编制、审核、出具报告、验收等环节形成的文件、资料、图表等。
三、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收集(1)项目承接阶段,应收集项目合同、项目简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2)前期调研阶段,应收集市场行情、材料价格、人工费等资料。
(3)编制、审核、出具报告阶段,应收集相关计算书、审核意见、报告等资料。
2. 档案整理(1)按照档案分类、编目、归档等要求,对收集的档案进行整理。
(2)对档案进行编号、标注,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 档案保管(1)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便于利用”的原则。
(2)档案存放应选择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的场所。
(3)档案柜应定期清理、消毒,确保档案的清洁卫生。
4. 档案利用(1)档案利用应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2)档案查询、借阅应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3)档案利用过程中,应保护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5. 档案销毁(1)档案销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
(2)销毁档案前,应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核,并报单位领导批准。
四、档案管理责任1.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3. 单位领导对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篇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目录1、档案管理制度2、技术档案资料分类表3、资料归档程序4、立卷的原则5、技术档案资料分类6、案卷的编目7、案卷装订要求我公司按《档案法》的要求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工程造价审核档案制度,并有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一)档案管理制度1、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应做到及时、准确,并严格执行保密的有关规定。
2、各部门应重视和支持技术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技术档案资料由项目负责人在该项目报告出具后十日内,将需存档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详见附录)、并移交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进行装订。
任何人不得将应存档的资料据为已有,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归档。
3、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将收集的资料应及时在五日内整理、页码编号、立卷和归档。
4、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对保存的技术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解决。
5、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公司管理档案的历史和现状情况,积极为技术档案的利用提供便利。
6、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技术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档案,要说明借阅的目的和归档时间,由借阅人在“借阅档案登记簿”上登记,并及时将借出的案卷催交收回。
7、借阅的技术档案资料,未经办公室主任的同意不得擅自带出单位,不得涂改、拆卷、转借,用后及时归还。
8、查阅、借阅技术档案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借阅的技术档案、资料不得擅自复制,确定需复制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
9、非本公司人员查阅技术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调阅,并根据技术档案的性质和内容决定是否允许查阅者复印或摘录其中的有关内容。
(二)技术档案资料分类表2、工程量清单编审存档资料目录(三)资料归档程序1、《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出具后,原则立时归档,具体时间不超出一个月内归档。
2、工程结算审核档案应包括内容(详见《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立卷规则》。
3、工程造价咨询档案是指咨询单位从接受委托、调研、取证、编审、合仪、复核、审批到出具报告书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文件和材料。
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管理,保障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造价咨询业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造价咨询业务档案,是指造价咨询企业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各类文件、资料。
第二章档案管理原则第四条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反映造价咨询业务的全过程,不得伪造、篡改。
(二)完整性原则:档案应包括造价咨询业务的所有环节,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三)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应准确无误,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四)安全性原则:加强档案保管,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五条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的收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原始资料;(二)造价咨询业务合同、委托书、任务书等;(三)造价咨询过程中形成的各类计算书、分析报告、建议书等;(四)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如概算、预算、结算等;(五)造价咨询过程中的沟通记录、会议纪要等。
第六条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的整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便于查阅;(二)按照项目类别、档案类型等进行分类,便于管理和利用;(三)对档案进行编号,建立档案目录。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的保管期限,分别采取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方式进行保管;(二)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三)实行档案借阅制度,严格控制档案的借阅范围和用途。
第八条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按照档案的保管期限和借阅制度,提供档案查阅服务;(二)对档案的利用情况进行登记,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三)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应采取保密措施。
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增强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管理,累积工程造价技术资料,表现档案的凭据价值和参照价值,更好地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联合我公司实质拟订本方法。
第二条:工程造价咨询档案是指咨询单位为拜托方供给的专业咨询服务过程中,记录和反响业务项目中直接形成的,与咨询报告表述建议一致的有关文件、电报、信件、凭据、笔录的原件(复印件)、照片、图片等形成的载体。
详细包含:(一)与拜托人签署的《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二)《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中的介绍格式内容。
(三)全部工作稿本,包含:1报告拟稿;2现场勘探记录表;3取费审定计算程序表;4定额子项审定表;5资料差价明细表;6复核工作记录及调整、改正工作记录等;7与审查结果有关的文件、协议、会议纪要等;8必需的签证及有关证明;工作稿本做到内容完好、格式规范、记录清楚、结论明确。
(四)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复印件)。
(五)送审的工程预(结)算书(复印件)。
(六)工程计算书。
(七)建设、施工单位两方的工程签证单。
(八)资料购货合同或采买发票(复印件)(九)实行过程中建设、施工、咨询三方的会议纪要、现场记录、取证记录集有关的文字资料。
(十)拜托人供给的资料登记表及清退资料清单。
第三条:专业咨询服务主要包含:建设项目策划、编制项目建议书宇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投资估量及建设项目财务评论;编制或审查工程概算、估量、施工结(决)算、项目后评估;编制审查工程招标标底、招标报价及工程索赔花费的计算。
工程经济纠葛的判定及有关的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
第四条:归档模卷封面编写的要求:(一)卷内标题,注明该模卷项目名称。
(二)起止时间,填写本模卷资料形成的起止时间。
(三)保留限期,按模卷的重要复杂程度填写永远、长久、短期。
长久一般为 20 年,短期一般为 10 年。
(四)单位,填写本单位名称。
第五条:立卷归档的文件资料应用目录索引档案内容,并用阿拉伯数字编写次序号,经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署名(盖印)后归档。
造价咨询机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造价咨询机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造价咨询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机构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篡改、伪造;(二)完整性:档案应全面反映造价咨询项目全过程,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三)安全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四)利用性:档案应便于查阅、利用,提高档案服务效能。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造价咨询机构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项目档案:包括造价咨询项目合同、项目资料、计算书、审核报告、验收报告等;(二)业务档案:包括人员培训资料、资质证书、业务合同、业务记录等;(三)行政档案:包括机构设置、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会议记录等。
第五条档案归档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归档及时:造价咨询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将档案材料整理归档;(二)分类有序:按照档案类别和项目阶段,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三)整理规范:档案材料应按照统一格式进行整理,确保档案整洁、规范;(四)手续完备:归档档案需填写归档登记表,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存放条件:档案存放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温度控制在15℃-25℃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0%-60%之间;(二)安全措施: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措施,确保档案安全;(三)定期检查: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检查,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第七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查阅权限:查阅档案需经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填写查阅登记表;(二)保密要求: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档案,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密;(三)借阅手续:借阅档案需填写借阅登记表,并按规定期限归还;(四)利用效果:档案利用应注重提高档案服务效能,为机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八条机构负责人对本机构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造价咨询行业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造价咨询行业档案管理,保障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造价咨询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机构和个人。
第三条造价咨询行业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
(二)统一领导: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组织体系,明确档案管理职责。
(三)分类管理:根据档案类型、来源、用途等进行分类管理,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四)安全保密: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毁和泄露。
二、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造价咨询企业应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内部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二)负责企业内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三)组织开展档案管理人员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四)负责档案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六条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明确项目档案的范围和内容。
(二)负责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四)按规定上报项目档案。
三、档案管理流程第七条档案收集(一)项目启动时,项目负责人应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包括合同、图纸、预算、结算等。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应随时收集项目变更、洽商、验收等资料。
第八条档案整理(一)项目负责人根据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
(二)整理后的档案应按顺序排列,编写页码。
(三)对整理后的档案进行编号,建立档案目录。
第九条档案归档(一)项目负责人将整理好的档案提交给档案管理部门。
(二)档案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档案进行审核,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安全。
(三)档案管理部门将审核通过的档案归档。
第十条档案保管(一)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二)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造价咨询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造价咨询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管理,分室存放;(三)科学分类,便于检索;(四)安全保管,确保完整;(五)方便利用,服务发展。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造价咨询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及时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及时收集各类造价咨询档案;(二)准确性:收集的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三)完整性:收集的档案应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资料;(四)规范性:收集的档案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
第五条造价咨询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按照项目类型、档案性质、形成时间等进行分类整理;(二)编号管理:为每份档案编制统一编号,便于检索和管理;(三)装订成册:将相关档案资料装订成册,便于保管和利用;(四)编制目录:编制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页数、形成时间等信息。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造价咨询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安全存放:档案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鼠的专用档案室;(二)定期检查: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安全;(三)防火、防盗、防损: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档案丢失、损坏、被盗;(四)保密措施: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采取保密措施。
第七条造价咨询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合法利用:档案的利用应合法、合规,不得用于非法目的;(二)便民高效:为档案利用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档案查询服务;(三)授权查阅:未经授权,不得查阅、复制、借阅档案;(四)档案修复:对损坏的档案,应及时进行修复。
第四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八条造价咨询档案的鉴定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定期鉴定: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二)专家鉴定: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档案进行鉴定;(三)档案价值评估:根据档案的保存价值,评估档案的保存期限。
造价咨询公司存档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公司工作效率和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分类与归档1. 档案分类:公司档案分为文书档案、技术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合同档案等。
2. 归档要求:(1)文书档案:包括公司规章制度、会议纪要、文件收发登记、内部通讯等。
归档时,按年度、类别、文件顺序排列,并注明归档日期。
(2)技术档案:包括项目资料、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验收报告等。
归档时,按项目名称、类别、文件顺序排列,并注明归档日期。
(3)财务档案:包括财务报表、凭证、发票、银行对账单等。
归档时,按年度、月份、凭证种类排列,并注明归档日期。
(4)人事档案:包括员工入职、离职、调动、培训等资料。
归档时,按员工姓名、类别、时间顺序排列,并注明归档日期。
(5)合同档案:包括与公司相关的各类合同、协议等。
归档时,按合同类别、时间顺序排列,并注明归档日期。
三、档案管理职责1. 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等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3. 员工应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提供档案资料,并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员的工作。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1)档案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确保档案安全。
(2)档案柜应分类存放,明确标识,便于查找。
(3)档案管理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 档案利用:(1)员工需查阅档案时,应填写借阅单,经批准后方可借阅。
(2)借阅档案应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擅自涂改、损坏或遗失。
(3)档案管理员应定期统计档案利用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五、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档案销毁前,应经公司领导批准,并通知相关部门。
3. 档案销毁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资料不被泄露。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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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我公司档案资料归档的及时性、完整性及档案管理的规范性,特制定本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有招标代理、投标文件资料、造价咨询资料以及人事档案管理资料。
三、职责
3.1 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档案的收集与管理。
3.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有关业务档案的归集、整理,提交行政人事部档案管理人员。
3.3 各部门相关人员负责所从事业务的档案的归集、整理,并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遗漏和缺失,及时归档。
3.4 总工办总工程师领全面负责全线的档案管理工作,行政人事是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并设专职档案员,在总工程师的指导下,负责对全线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组织集中整理工作。
四、管理内容
4.1 档案管理要求及原则
4.1.1 档案管理必须认真执行公司有关各项规章制度,档案管理员要增强法律意识,做到依法照章办事,努力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尽职尽责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4.1.2 管理应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档案管理员应积极收取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资料,存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4.1.3 装订成册的档案必须按规定立卷,填好案卷目录,然后按不同业务成果类别、载体分别上架保管,并写明载体名称,以便查找利用。
4.1.4 随时保持卷面清洁、整齐、保证档案的完整齐全。
4.1.5 档案管理员必须保证档案安全。
档案管理员离开档案室时,必须关停电器,拨掉电源插头,上好门锁,管好钥匙,节假日离开前必须严格检查,必要时可打封条。
4.1.6 档案管理员对所保管档案每半年要全面、仔细地检查一次,作好记录,做到账物相符。
对破损和褪变的档案要进行修复和复制,并做好档案的防霉及防蛀措施。
4.1.7 档案工作要充分利用电子计算机等先进设备来加强科学管理,提高档案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4.1.8 做好档案信息开发利用工作。
档案管理员要绘制档案分类大纲和存放示意图,编制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认真编好档案目录。
档案管理员要熟悉所藏档案情况,方便快捷提供利用。
4.1.9 坚持履行档案借阅手续,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并认真做好登记及催还档案工作,严格区分开放与控制使用的档案。
4.1.10 档案管理员必须认真负责管理档案。
查阅档案必须由档案管理员查找、调取。
4.1.11 档案接收、移出、销毁及档案管理员工作变动,必须进行档案交接,逐一清点核对,履行交接签收手续,及时记入《档案移交和接收登记薄》,对接收的档案,原则上应保持原卷册原貌,以分清责任。
4.1.12 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要按照保管期限重新组织鉴定;对于需继续保存的档案要造具《档案销毁清册》,写出报告,经领导审核同意,由专人监销。
4.1.13 档案在归档前由保存者个人负责,归档后由档案管理员负责。
谁出问题谁负责。
4.1.14 相关档案应由档案管理员收集并装订成册,由档案管理员保存。
4.1.15 档案管理员和直接责任人发生玩忽职守、擅自提供抄录、损毁、丢失、泄密等事件,要追究责任,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给予行政或刑事处理。
4.2 各类型档案归档内容
4.2.1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归档应收集的资料
4.2.1.1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4.2.1.2 三级复核表
4.2.1.3 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成果文件纸质文本(注:纸质文本可不打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分析表)
4.2.1.4 电子文档(光盘)存档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4.2.1.4.1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内容(全套)
4.2.1.4.2 工程量计算书(包括图算软件、自制电子表格)
4.2.1.4.3 图纸电子文档
4.2.1.5 计算过程中相关责任方(如委托方、设计方等)的来往函件、答疑等。
4.2.1.6 若同一项目有修改,应将所有修改编制文件一并存档,应将每次定稿内容(并附修改原因)移交档案室存档保管。
4.2.1.7 财评报告复印件
4.2.1.8 其他应归档资料
4.2.1.9 项目经理及经办人签字表
4.2.2 工程结算编制归档应收集的资料
4.2.2.1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4.2.2.2 结算编制成果文件及电子文档(含报告正文、结算书等)、三级复核表。
4.2.2.3 其他资料:
(1)工程相关责任方(如委托方,设计方,监理等)的来往函件,会议纪要
(2)计算底稿(含电子文档)
(3)影响工程造价的相关重要签证
(4)其他应该归档资料
4.2.2.4 项目经理及经办人签字表
4.2.3 财政评审归档应收集的资料
4.2.3.1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4.2.3.2 三级复核表
4.2.3.3 清单及控制价报告(注:纸质文档可不打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分析表)
4.2.3.4 电子文档(光盘)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1)经评审的概算书或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内容(全套)
(2)工程量计算书(包括图算软件、自制电子表格)
(3)、图纸电子文档
4.2.3.5 计算过程中相关责任方(如委托方、设计方等)的来往函件、答疑等。
4.2.3.6 若同一项目有修改,应将所有修改编制文件一并存档,应将每次定稿内容(并附修改原因)移交档案室存档保管。
4.2.3.7 财评报告复印件
4.2.3.8 其他应归档资料
4.2.3.9 项目经理及经办人签字表
4.2.4 工程结算审计归档应收集的资料
4.2.4.1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4.2.4.2 审核报告及电子文档(含报告正文,定案表,结算书,重要签证等),三级复
核表。
4.2.4.3 其他资料:
(1)工程相关责任方(如委托方,设计方,监理等)的来往函件,会议纪要(2)计算底稿(含电子文档)
(3)影响工程造价的相关重要签证
(4)其他应该归档资料
4.2.4.4 项目经理及经办人签字表
4.2.4.5 项目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留底的所有资料。
4.3 招标代理项目归档应收集的资料如一表:
招标代理项目资料归档情况表
注:招标代理项目资料按以上目录顺序由负责此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装订交档案管理员。
4.4 归档资料的整理要求
4.4.1 归档文件应按“件”为单位装订。
4.4.2 所有档案资料均为A4纸型(210×297mm)规格:幅面大于A4的,按A4纸型的尺寸加以折叠,并尽量减少折叠层次,折叠应尽量位于字迹间隙处,图纸应将图签折于显眼位置,尽量减少文件受损,便于阅读;小于A4尺寸的,粘贴在A4幅面的纸上,并留出装订线。
4.4.3 装订时,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或手抄稿在后;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来文与复文为一件时,复文在前,来文在后;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文件处理单在前,文件在后;正文在前,发文稿纸在后。
4.4.4 归档文件装订前,应去除原装订文件的金属物和易变脆的塑料物。
装订要采用对档案文件无损的材料和方法,如夹装、线装等方法。
装订要牢固,做到文件不损页;不倒页,不压字。
装订前应将“件”内的各页按一定方式对齐,文件尽量大小
一致。
采用左侧装订,要将左、下侧对齐并打印封面及目录。
4.4.5 封面各个项目应填写清楚、准确;卷内文件材料按规定次序排列、编号。
4.4.6 报告上档案架
档案管理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的业务成果报告分区、分门别类按文号的顺序将报告进行上架归档保存。
4.5 归档日期要求及处罚规定
4.5.1 造价相关报告档案
4.5.1.1 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在出具正式报告当日内移交公司档案管理员保管。
所移交档案资料齐全、完整,方可提取该项目的提成工资。
若未及时交纳从报告出具之日第二天算起每超过一天处10元的罚款,并累计计算,直到档案完整移交为止。
4.5.1.2 对于特殊情况应在出具报告之日第二天算起三日内移交齐所应该归档的资料,并以书面《情况说明书》告知总工程师,否则从第四日算起每超过一天处10元的罚款,并累计计算,直到档案完整移交为止。
4.5.2 招标代理项目档案资料
4.5.2.1 负责该招标代理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在发出中标通书之日内移交公司档案管理员保管。
所移交档案资料齐全、完整,方可提取该项目的提成工资。
若未及时交纳从报告出具之日第二天算起每超过一天处10元的罚款,并累计计算,直到档案完整移交为止。
4.5.2.2 对于特殊情况应在发出中标通书之日第二天算起三日内移交齐所应该归档的资料,并以书面《情况说明书》告知招标部经理,否则从第四日算起每超过一天处10元的罚款,并累计计算,直到档案完整移交为止。
5.1归档资料的归档、借阅、归还流程。
5.1.1公司内部员工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须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外单位
人员要查阅、复印公司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本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公司所有档案一律不允许外借。
6.1对于公司机密文件及档案的管理,要有专柜存放并单独设锁,无关人员不准接触,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