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教育行政化问题的原因新探
高校去行政化问题研究

高校去行政化问题研究随着中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高校管理越来越注重人性化、学术性、制度化和规范化,而不是行政化。
然而,很多高校仍然存在行政化问题,如以行政办公为主导,教学质量不够优秀,师生关系紧张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将分析高校行政化问题的存在原因和后果,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高校行政化问题的存在原因1.部门间配合不够紧密高校内部的部门职能分明,但是部门之间合作协调度不高,尤其是教学、行政、科研三个部门之间往往缺乏密切合作。
急于表现自己的行政部门,常常忽视了学生、教师等主体的需求,反倒给他们造成了束缚。
2.权力集中在行政人员手中现在很多高校中,行政工作的权力更多地集中在行政管理层手中。
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和积累,一些高校的行政体制和人员已形成相对稳定的体系,这就产生了行政官僚主义。
3.重管理,轻教学、科研相当一部分高校在推进大学精神、学术自由、人文关怀方面做得还不够。
学校的管理职能愈来愈突出,封建主义、管理主义在学校治理中的作用呈逐年增加之势。
在这种背景之下,诸多学者开始抱怨“基础研究越来越难了”。
二、高校行政化问题的后果1.学术活动难以开展高校行政化使得学术活动难以正常进行,学术成果见效缓慢,同时也影响了教师在学术领域的发声。
2.学生身心健康受损高校行政化导致了教师和学生之间关系疏远,教学质量降低,导致学生的身心健康受损。
有些学生因为课业负担过重,导致忧郁症等精神问题。
3.学校发展受阻高校的管理发展形成了一种“买东西”或“抢生源”的管理体系,它让高校的经济发展被行政化问题牵制了。
高校因此很难满足一些新的社会需求和要求。
三、解决高校行政化问题的对策1.部门间互动协调学术、教学和行政部门之间应该建立更多的互动和协调。
现在高校中往往是三个部门各自为政,各自为战。
如果三者之间建立良好的互动和协调机制,将对高校的管理质量提升和学术研究成果带来积极作用。
2.教学以人为本我们不能把高校的教育管理仅仅当做一种“办事”行为,必须营造尊重教师、顾客为王的氛围。
浅析教育行政中存在的问题与革新策略

浅析教育行政中存在的问题与革新策略【摘要】教育行政在教育领域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但却面临着诸多问题。
管理体制不够灵活,资源分配不合理,政策执行不到位,信息化建设不完善,服务保障存在漏洞。
为了实现教育行政的革新,必须重视改革的重要性,制定合理的策略,明确未来的发展方向。
教育行政需要更加透明高效的管理机制,合理科学的资源分配模式,严格规范的政策执行措施,完善的信息化建设,以及更加细致周到的服务保障措施。
只有不断革新,教育行政才能更好地为教育事业服务,推动教育事业取得更大的发展。
【关键词】教育行政、问题、革新、管理体制、资源分配、政策执行、信息化建设、服务保障、改革、重要性、策略、发展方向。
1. 引言1.1 教育行政的重要性教育行政在整个教育体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是连接学校、教师、学生以及家长和社会各方的桥梁和纽带。
教育行政负责管理和监督学校的运行,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制定教育政策,推动教育改革,提升教育质量。
教育行政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
教育行政能够有效协调和整合各方资源,确保教育体系运行顺畅。
教育行政是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要力量,有利于完善教育制度和提高教育质量。
教育行政还承担着保障教育公平的责任,尽力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
教育行政还在推动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服务保障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教育行政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它对整个教育系统的运行和发展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是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保障。
我们有必要深入研究教育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寻找革新的策略,推动教育行政的发展,为教育事业的进步贡献力量。
1.2 教育行政中存在的问题教育行政中存在的问题是多方面的。
教育行政中的管理体制问题主要表现为冗余重复、层级繁多、职能不明确等现象。
这导致了决策效率低下、沟通不畅、工作效率低下等负面影响。
教育行政中的资源分配问题也备受关注。
资源分配不合理、浪费现象较为严重,导致了资源的不均衡分配、教育条件的差异化等问题。
探析我国高校行政化的产生、现状及弊端

探析我国高校行政化的产生、现状及弊端【摘要】我国高校行政化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本文对其产生原因、现状、弊端等进行分析。
在高校行政化的背景下,探讨了其定义及研究目的。
产生原因主要包括政府控制加大、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导致高校管理向行政化倾斜。
现状表现为行政权力过度膨胀,教学科研受限等问题。
高校行政化的弊端主要体现在资源配置不合理、学术独立受损等方面。
解决途径包括加强院系自主权、完善治理结构等方面。
未来,高校行政化趋势或将加剧,但可通过应对措施如推进校长负责制、加强内部监督等减缓其发展。
我们有信心通过努力,解决高校行政化问题,提升高等教育质量。
【关键词】关键词:高校行政化、产生原因、现状、弊端分析、危害、解决途径、发展趋势、应对措施、未来展望1. 引言1.1 高校行政化的背景高校行政化的背景是指在高校内部,行政化现象日益凸显,并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
高校行政化的背景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开放以来,随着高校规模的扩大和学科专业的日益细化,高校管理体制逐渐趋于复杂化,行政功能也变得越来越突出。
高校面临着来自政府、社会和学生等各方面的多重压力,导致高校管理机制更加强调效率和规范化,行政化现象也因此逐渐凸显出来。
与此一些高校领导和管理者对于行政化现象的认识和处理不够理性和科学,导致行政力量在高校内部膨胀不已。
了解高校行政化的背景是深入探讨高校行政化现象产生原因和弊端的基础。
1.2 高校行政化的定义高校行政化是指高等教育机构在管理和运作中过度偏重行政化、官僚化,而忽视教学、科研等学术职能的现象。
具体表现为学校行政部门职能扩大、行政规模膨胀,行政人员增加,行政体制逐渐复杂,决策权力过度集中在行政管理层面,导致学术自主性受到侵蚀,学术决策被行政因素左右,教学科研活动受到限制,学校内部管理效率低下等问题。
高校行政化的定义不仅包括了管理制度、管理组织、管理职能等方面,更深层次地反映了高校内部制度、文化和价值导向的变异,对高等教育的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
高校行政化的原因,现状以及对策探究

高校行政化的原因,现状以及对策探究【摘要】中国高等教育正面临一场巨大的挑战。
由于受学而优则仕的历史影响,高考扩招制度的推动,中国高等教育体制的影响,大学,教授,学生不同程度的出现行政化。
针对高校行政化的问题,应该有“自下而上”的决策理念和“自上而下”的体制改革。
【关键词】高校高校行政化改革【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3)04-0243-01高等学校是培养创新型人才,进行科学研究的地方。
所以高校的各种动向都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两会访谈第二期对葛剑锋的访谈《教育部拿什么支持南方科大》是继新华网2010年03月08日《高校“去行政化”为何引争议》一文之后再次把高校行政化的问题推到在公众面前。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推进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激励教师专注于教育,鼓励教师终身从教。
这预示着中国高等教育将面临一场巨大的变革。
一、高校行政化的形成原因(一)学而优则仕的历史影响中国有着悠久的“学而优则仕”的历史传统,这是导致高校行政化的一个重要的因素。
孔子曰;“学而时习之”,认为“出仕”是“时习之”的途径之一,也就是把所学的、所修的东西应用到从政的实践之中。
修身学习是无止境的,从政可以更好地修身,也可以更好地推行仁道。
历史上每一个新王朝建立之后,管理国家的任务都会归于文吏之手。
对书生保有相当的尊重,得源于此。
文吏统治造就了“士”作为无冕之王的优越地位,也促成了“士为四民之首”的观念。
这使得“学而优则仕”成了一种中国式的传统。
(二)自主选择大学观念的出现《2011年高招调查报告》显示:08、09、10年,出国留学人数择分别增长了24.4%,27.5%,24.1%。
其中增长最快的是高中毕业出国人数。
在高中毕业生中,放弃高考、放弃考试、放弃报到的“三放弃”现象逐渐显现。
浅谈我国高校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虹
( 广 东金 融 学 院 广 东广州 5 1 0 5 2 1 )
【 摘要 】 我国高等教育近年来取得的进步有 目 共睹 ,但 由于我 国高校存在缺乏先进的行政管理观念、任务分配
不均分工不明确、行政权力过大以及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 ,制约 了高校 的进一步发展。因此,高校行政应该引入绩 效管理的模式 ,通过明确 岗位职责、制定与职位薪酬挂钩的考核体系、加强沟通并及时进行反馈和总结以提 高工作
绩 效的 方 法 ,充分发 挥绩 效 管理方 法对 高校 行政 管理 的促 进作 用 。
【 关键词 】高等学校;行政管理 ;绩效管理
新 中国成立以来 ,我国高等教育得到了长足发展 , 涌现出一大批对社会做出卓越贡献的科学家 ,取得了令 世人瞩 目的成绩。特别是近年来 , 在 国家科教兴国战略 的指导下 ,国家加大了对高等教育的投入 ,极大地促进 了我国高等教育事业 的进 步。与此同时,高校行政管理 方式并没有与时俱进 ,制约了高校进一步的发展。绩效 管理作为一种比较有效的管理方式 ,引入到高校行政管
多。而且在下级职 员的晋升与上级领导的评价密切相关 的情况下 ,造成部分下级过分听命于上级 ,唯领导命令 是从 ,只注重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 ,工作时少考虑甚至 完全 不考 虑 实际 情况 ,没有 自己的想 法 ,很 少考 虑如 何 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效率 ,甚至为了讨好领导 而影响到正常的工作 ,降低到学校的行政管理效率。 ( 四 )倾 向于管理 ,而不是 服 务 理 中势 在必行 。 从高校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来看 ,它首先应该 以师 生员工的需求为导向,通过完善的服务制度和服务体系 当前高 校行政 管理存 在的问题 为师生员工提供高质量服务 ,并促进学校整体 的发展 。 ( 一) 缺 乏先进 的管 理观 念 ,教 育经营 意识 不强 而事实上 ,高校行政管理部门则更多地受 “ 行政本位”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 ,高校 的改革也进入一 思想的影响 ,把 自己看成一个高高在上的管理者 ,服务 个 新 的时 代 ,现 代信 息技 术 得 到 了广泛 的推 广及 运用 。 意识差 , “ 门难进 ,脸难看 ,话难听 ,事难办 ” 的现 但行政管理方法上仍 以行政命令 的工作方法为主 ,缺乏 象依然存在 ,为教学 、科研服务的意识尚有待进一步形 人 本管 理 和校 本 管理 等现 代管理 观 念 ,没 有树 立 综合 发 成 。 展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高等学校的品牌还需要有效 的经营和营销 ,整合优势资源 ,提 高资源的有效利用 二、原 因分析 率,提高学校的整体效益 。 ( 一) 岗位 设置 欠合 理 ( 二) 任 务分 配不均 ,分 工 不明确 许多高校对具体岗位 的分析不够细致 ,在制定每个 我国高校行政管理机构层级繁多和功能划分过细 , 岗位的工作职责时 ,并不能完全考虑实际情况 ,甚至有 引致职责难以分清及 多头管理的问题。在 日常的行政管 时还出现因人设岗的情况。不合理的岗位设置导致了忙 理工作中 ,对于某些需要多个部门合作完成且并没有清 闲严重不均的现象。岗位的分析不深入影响到岗位职责 楚划分到哪个具体部门负责的工作 ,容易出现各部门之 的制定欠科学 ,进而直接导致考核机制不健全 ,考核计 间的推诿扯皮现象 ,无形中降低了行政效率 ,增加了行 划的制定欠合理 ,不能进行积极有效 的管理。 政 管 理成 本 。另一 方面 ,不 同的 部 门之 间和 工作 岗 位之 ( 二) 队伍 素 质参差 不齐 间的工作强度有可能相差很大 ,一方面某些部门的工作 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对高校 的管理人员提出了越来 人 员长期超负荷工作 ,另一方面某些部门的岗位非常清 越 高 的要 求 。在 我 国 ,高校 行政 管理 人 员 中高学 历 人 员 闲,工作量的长期不对等会滋生工作人员的不满情绪 , 所 占 比例 明 显 低 于 教 师 队 伍 的相 应 比 例 ,学 历 层 次 不 影响行政管理的正常运转 。 高,专业训练有待加强 。由较低学历的行政人员管理学 ( 三) 行政权力过大 ,官僚主义盛行 历较高的教师 ,容易使得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受到质疑 , 目前 ,各大学的行政管理多参照政府部门的管理模 在行政干部和教师队伍中间产生隔阂和对立情绪 ,进而 式 ,换 言之 ,学校的组织机构和组织成员构成金字塔形 影响到学校内部 向心力 ,影响到教育质量的提高,因此 的等级层次 ,严格要 求下级服从上级 ,权力逐渐集中, 必须提高高校管理人员队伍学历水平 。 自上而下 的金字塔形管理模式确保了学校行政管理的良 除此之外 ,优秀的高校管理人员还需要具有良好的 好运转。但是 ,这种体系也带来不可忽视的弊端 ,高校 教育管理方面 的专业背景 ,掌握高校管理规律 ,以有利 办 学和管理行政化 比较严 重 ,行政 部门掌控的资源过 于提高管理工作的专业水平 。但在我国,获得教育学学
对我国高校“行政化”问题的思考

但是, 不可否认“ 行政化” 也有很多甚至已 经产生了一些严重的问题。 1高校职能不清晰 . . 演变成 政府部 门
高校 的“ 行政化” 点会使 得高校 的定位不 够清 晰, 特 让人疑 惑高校 存在 的目的是什么。高校本 身并非政府部 门, 而主要职责是负责培养人 才, 现在 的情况让人有本末倒置之感 。同时 , 政府对 高校 的管理 和决策 过多干预 , 让社会公众觉得高校 已经逐 步变成 了政 府的一个分 支机构 , 不能对高校的公正客观性 予以信任 。 2 行政人员数量众多导致分工不明 。 . 效率低下
3 学术力量被削弱。 . 学生不满 学术力量明显是 高校里应该关注的重 中之重 。 可是从 现在的情况来 看, 行政力量主导, 学术力量受到 了行政的制约 。 能发挥 空间很有限 。这
种学术力量的相对 薄弱, 弱化 了高校 的教 学质量 , 可能使从事专 门教 也 学的人员心生不满 。学生进人 大学主要任 务是培养 自己的学术 能力和 实践能力 , 在现有情况下 , 学术力 量的薄 弱会 使学生 明显的感觉 到教学 在学校中的地 位, 导致学生不能满足学习的欲望。
[] 1 肖江洋, 缆熔 接 与维修 应 注 意 的问题 [ ] 中 国有 线 电视 , 光 J.
20 ( 2 . 0 7,2 )
[] 2 李勇, 丽洁. 张 光缆熔接过程 中的注 意事项 [ ] 中国有线 电视 , J.
2 0 。 1 ) 0 7 (5 .
三、 结语
总之 , 光纤接续是一项技巧性强、 质量要求高的工作 , 操作者必须要
2 建立 完 整 的 监 督 、 理 、 责 制 度 . 管 问
二 、 行 政化 ” 生 的 影 响 “ 产
以上所指 出的高校的 目前的现象 , 必然会对高校的发展和社会群众 的心理产生一定 的影响 , 这种影 响有好 的方面 , 但也存在很多的问题 。 从好的方面上来说 , 行政化 的定 位可 以提高高 校在各地的影 响力 , 这样可以帮助各地提高对教学的重视程度 。同时 , 如今中国宏观环境下 贪污腐败等 问题会影响到高校 资金 的到位 , 职称的设 置保证 了各高校校 长拥有厅级甚至更高的对应行政地位 , 能够在一定程度 上保 证国家对高 校的投资能够 到位 , 应用到高校 的教学和建设 中。
中国教育行政化问题的对策思考——中国教育行政化问题研究系列之三

t e a u . a d h t r e s e t a e n y e i o d r o r v d a h o e ia b ss o e u ai n l h v l e n t e h e a p c s r a a z d n r e t p o i e t e r t l a i f r d c t a l c o
Absr c :A u e fpr b e n Ch n du ai n a e c u e h o ro d c to d nita in. ta t n mb ro o l ms i i a S e c to r a s d by t e p we fe u a in a mi sr to Cla i g h b u d re o d c t na a e rn t e o n a is f e u a i l dmi itai e o r i t e e t p o t e c to a mi ita i n o n sr tv p we s h k y o r moe du a i n d n sr to
a mi ita in r f r d n sr to eo m.
Ke r s Ed c t n mi itai e E u a in llw; au y wo d : u a i a Ad n sr t ; d c t a a v l e ol v o
中国教 育问题 长期受 到社会 的强烈关注 。而02 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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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 略 ・
中国教育行政化 问题 的对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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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行政化 问题研 究系列之 三
李雪岩 , 龙 耀
浅谈我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

浅谈我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摘要】我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是当前教育领域一个热门话题。
本文从历史演变、存在问题、改革措施、效果和展望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通过对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当前的改革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还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需要解决。
未来,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前景仍然光明,通过不断的探索和创新,我们有信心让我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更加科学和有效。
【关键词】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发展背景、历史演变、存在问题、改革措施、效果、展望、重要性、必要性、前景1. 引言1.1 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背景一是教育的普及化和大众化需求。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不断增加。
越来越多的家庭希望他们的子女接受高等教育,以提高就业竞争力和提升社会地位。
二是全球化背景下的竞争压力。
随着我国与国际接轨,高等教育的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我国需要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因此高等教育体制需要进行改革和调整。
三是科技的快速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兴起。
高等教育作为知识生产和传播的重要平台,需要不断创新和改革,以适应知识经济的发展要求,培养更多的创新型人才。
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背景是多方面因素的综合作用,需要不断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以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要。
1.2 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性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性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是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保障和支撑,直接关系到高等教育的质量、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其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是高等教育事业的组织和管理保障。
通过对高等教育资源的有效配置和调控,行政管理体制能够确保高等教育机构稳健运行,实现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
只有保持高等教育行政管理机构的健康、高效运转,才能更好地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
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是高等教育治理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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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教育行政化问题的原因新探
中国教育问题之严重,长期受到社会的强烈关注。
而对中国教育种种问题之分析,又都越来越集中指向一个焦点:教育行政化问题。
中国教育行政化问题的原因很复杂,不同的学者会有不同的思考。
笔者在本文中主要从法制不完善、政府模式局限和教育行政体制问题等三个方面进行探索。
一、教育法制不完善
1.法律对教育行政权力的规范模糊
实际上,法律对教育行政权力的规范,从《宪法》那里开始就模糊不清,用语不够严谨,条文表述模糊,导致教育行政权力的法制边界是模糊的。
《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的职权,其中涉及教育的第(七)项是这样规定的:“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第107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
其中的关键词“领导”和“管
理”的内涵和外延都不明确,所产生的权力也就没有边界了。
再看看从《宪法》延伸下来的教育法律方面的有关规定:《教育法》第14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高等教育由國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第15条规定,“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
可见,法律对教育行政权力的授权就是“管理”两个字,但是管理什么?怎么管理?没有明确的规定。
这几乎不符合法律授权的基本要件。
2.教育行政立法问题突出
当前,中国教育行政立法的突出问题是:作为行政权力重要组成部分的“行政立法”权力太大,教育行政权力可以凭借“行政立法权”很轻易地扩大自己的权力。
一是教育行政立法的领域太广,几乎没有限制。
《立法法》第8条对行政立法的领域作了限制,规定10大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不能由行政立法来规范。
但是,这10大事项并不包括教育方面。
这就意味着:再大的教育问题,都可以划入教育行政权力的范围。
二是创制性教育行政立法边界模糊。
中国行政立法可以分为执行性立法和创制性立法两种:执行性立法是指行政机关为了执行或实现
特定法律和法规或者上级行政机关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进行的立法;创制性立法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填补法律和法规的空白或者变通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以实现行政职能而进行的立法[1]。
就行政立法,《立法法》有如下规定:
“第五十六条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第七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
《立法法》的以上规定不但允许创制性行政立法,而且没有限定创制性行政立法的权力边界,这实际上就为行政权力的不断扩大埋下了隐患。
创制性立法实际上已经脱离了法制边界,使得行政权力大大扩展。
作为行政立法的范围,教育行政立法实际上也已经脱离了法制边界。
3.非立法性行政规范缺乏程序保障
当前,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作为教育行政权力主要内容之一的非立法性行政规范的制定程序混乱。
非立法性行政规范应当遵循什么样的程序,现行立法没有给出充足、完备的程序规范。
目前,对非立法性行政规范的制定程序仅限于《行政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6
条的规定:“依法不具有规章制定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参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执行。
”这一条款,从表面上看,似乎给出了非立法性行政规范制定的法定程序,但该条款的规定存在明显的不足:一是这一规定没有涵盖所有的非立法性行政规范的制定主体,“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这个范围没有涵盖国务院及其部委,没有涵盖教育厅、教育局等地方政府的组成部门,也没有涵盖乡镇一级政府;二是“参照”规定不具有强制性,在实践中的贯彻执行大打折扣。
正是由于非立法性行政规范的制定程序没有规范,在制定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
一方面是草率发文。
有的制定主体忽视民主程序,个人意志取代集体意志,长官意志取代群众意志,往往凭领导的一个指示、一句话或一次大会发言,便匆匆起草一个规范性文件,其间没有经过周密调查、考虑,更没有在一定范围内经过相关人员的讨论和磋商,听取意见,便草率发文与公布,公布前或公布后也没有“备案”程序。
另一方面是暗箱操作,很多规范性文件根本就没有公开。
现实中,很多没有公开的“内部文件”成了行政机关的“秘密武器”,径直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产生约束力,败坏了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象”。
4.法律救济机制缺失
法律救济,是指通过法定的程序和途径裁决纠纷,维护受损一方的合法权益,并给予其法律上的补救。
法律救济的根本目的,在于补救受损害者的合法权益,为其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护,这是法律救济
的基本功能。
[2]中国教育法律大部分是行政法,缺乏受损害者参与的法律救济机制。
比如《教师法》、《义务教育法》都规定了教师的待遇“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可是,目前,几乎所有的教师的工资都没有达到这个水平。
这个时候,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教师成为了受损者。
但是,怎么办呢?如何来救济教师的合法权益呢?法律救济机制缺乏,教师的合法权益受损却无能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