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工资管理实施办法
淮北矿业工资管理办法

淮北矿业工资管理办法淮北矿业集团是中国西北地区规模最大的煤炭企业之一,拥有20多座矿山,年产煤达到5000多万吨。
为了保障公司员工的工资权益,淮北矿业集团出台了《淮北矿业工资管理办法》。
一、工资制度《淮北矿业工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工资制度,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工作条件及员工个人能力和贡献等因素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此外,还规定了工资实行计件制和计时制两种计算方式,并明确了各种工作岗位的计件定额和计时工资标准。
二、绩效评估在绩效管理方面,《淮北矿业工资管理办法》明确了评估指标和评估方法。
评估指标包括工作执行力、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等。
评估方法则采用定期考核、日常管理、现场观察、调研访问等多种方式进行。
三、福利待遇除了工资制度和绩效评估以外,《淮北矿业工资管理办法》还规定了员工的福利待遇。
其中包括社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节假日福利、病假福利、年终奖金等。
同时还明确了福利待遇的具体标准和申请程序。
四、管理流程《淮北矿业工资管理办法》还规定了矿业集团的工资管理流程。
从基层单位的工资核算、审核、上报,到集团总部的审批、统计、发放,一切都按照合理的程序进行。
此外,还规定了员工工资查询、异议申诉等问题的处理方式,确保员工的工资权益得到保障。
五、制度执行为了保证《淮北矿业工资管理办法》能够得到严格执行,矿业集团组织相关人员对该制度进行了宣传、培训和操作指导。
同时还建立了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和漏洞,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总之,《淮北矿业工资管理办法》的出台,为矿业集团员工的工资保障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同时也为企业的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基础性支撑,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步发展。
广西投资集团薪资管理制度

广西投资集团薪资管理制度广西投资集团薪资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规范薪资发放和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广西投资集团特制定了一套完善的薪资管理制度。
一、薪资结构广西投资集团薪资结构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和奖金等几个方面。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职位、工作年限和所在部门等进行核定,是员工的固定收入部分。
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旨在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
津贴包括交通津贴、通讯津贴和岗位津贴等,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进行发放。
奖金则是根据员工的突出表现和贡献进行奖励,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
二、薪资发放广西投资集团采用每月发放工资的方式,具体发放日期为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工资发放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确保员工薪资的及时、安全和准确发放。
同时,集团还建立了专门的薪资核对机制,确保薪资计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三、薪资调整广西投资集团每年进行一次薪资调整,具体调整时间为年度绩效考核完成后。
薪资调整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市场行情和集团的财务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确保薪资调整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四、薪资保密广西投资集团高度重视员工薪资的保密工作,所有薪资信息仅限于薪资管理部门和员工本人知晓。
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或传播他人的薪资情况,一经发现将依法进行处理。
五、薪资争议解决对于薪资发放或调整方面的争议,员工可以向薪资管理部门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薪资管理部门将组织调查并进行核实,最终给出公正、合理的处理结果。
以上就是广西投资集团薪资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通过该制度的建立,集团可以更好地管理薪资发放和调整,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集团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Xx集团有限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健全企业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xxx,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在财务报表口径下的所有监管企业以及其它授权应履行监管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编制与申报、执行与调整、清算与评价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是指在国资委依规调控下,集团公司围绕发展战略,根据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经济效益情况和人力资源管理要求,对各单位年度工资总额的确定、发放和职工工资水平的调整,作出计划安排并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的活动。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监管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第六条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的原则:(一)坚持效益导向,职工工资水平与企业竞争力相适应。
各单位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参考本单位战略规划和人力资源管理要求等因素,建立健全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和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二)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关系。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合理调节内部各类人员收入分配关系,实现职工工资水平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适应、与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相匹配。
(三)坚持出资人依规调控与企业自主分配相结合,兼顾企业和职工利益关系。
集团公司按规定调控各单位收入分配总体水平,充分发挥各单位作为市场主体的自主分配作用。
(四)坚持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改革与企业内部其他改革相衔接和配套。
探索工资总额管理新机制,理顺各类人员收入分配关系,循序渐进,稳步实施。
(五)坚持效益导向与维护公平相统一。
按照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要求,职工工资水平的确定以及增长应当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相联系,切实实现职工工资能增能减,充分调动职工创效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优化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率,各单位通过加强对工资总额的管理与控制,不断优化人事费用率、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利润率等指标,逐步提高人工成本竞争力,持续增强企业活力。
郑州地铁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细则

郑州地铁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企业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企业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则第二条按照略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第三条结合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企业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以职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职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五条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企业职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年薪制第六条适用范围。
1.企业董事长、总经理;2.下属法人企业总经理;3.董事、副总经理是否适用,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工资模式。
企业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x提成比例)1.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2.提成薪水,在企业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
第八条实行年薪制职员须支付抵押金,若经营业绩不良,则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条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作出实施细则。
第四章正式职工工资制第十一条适用范围。
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职工。
第十二条工资模式。
采用结构工资制。
职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1.基础工资。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在I资总额中占%(如40% - 50%)。
2.岗位工资。
(1)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2)企业岗位工资分为(如5类1 8级)的等级序列,征式职工工资标准表,分别适于企业高、中、初级职工,在工资总额中占%(如20% ~ 30%)。
3.工龄工资。
(1)按职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职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2)年功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区分社会工龄、企业工龄;(3)年功工资标准见正式职工工资标准表。
集团总部职工工资总额管理制度

集团总部职工工资总额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集团总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管理,确保工资发放的合规性和公平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工资总额核定1. 每年初,总部财务部门应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及业绩情况,确定当年的工资总额预算。
2. 工资总额的核定应充分考虑公司的经济效益、市场行情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理、公平、透明。
三、工资构成管理1. 工资总额应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等组成部分,各项构成比例由集团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市场行情和公司经营状况进行综合考量。
2. 各部门应根据工资总额核定具体员工工资构成,确保在总额范围内平等、公平的分配。
四、发放管理1. 工资发放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发放周期进行,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2. 工资发放过程中,财务部门应加强审计监督,确保发放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五、工资调整1. 针对经济状况、公司业绩情况等因素,集团总部可对工资总额进行调整,但调整幅度和范围需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2. 调整后的工资总额须及时通知各部门,确保工资发放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六、奖惩机制1. 针对表现突出的员工,集团总部可给予额外奖金或其他奖励,但奖励金额不应超出工资总额的合理范围。
2. 对于违纪、失职等情况,集团总部可对相关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但不得随意扣减工资总额。
七、监督检查1. 集团总部董事会应对工资总额管理制度进行定期审查,确保其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2. 集团内设监督部门应加强对工资总额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情况。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须经董事会审批。
2. 对于工资总额管理中的特殊情况,应另行制定相关规定,确保管理的全面性和严密性。
以上所述为《集团总部职工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凡属财务工作中涉及到的工资总额管理事项均适用。
管理人员工资实施办法

管理人员工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管理人员工资实施管理,激励管理人员创造更大的价值,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人员工资构成管理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和补贴、奖金等组成。
1.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管理人员在企业规定的基本工作岗位上享受的工资。
由企业与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
2.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根据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所发挥的工作岗位专业知识和业绩,由企业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的薪酬。
3. 津贴和补贴:包括住房津贴、餐补、通讯补贴、交通补贴、高温补贴等。
4. 奖金:包括年终奖、业绩奖、提成奖金等。
第三章管理人员岗位级别根据管理人员的不同工作职责和工作水平,划分不同的岗位级别。
1. 总监级: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等。
2. 部门经理级:包括各部门经理。
3. 主管级:包括各部门主管。
4. 组长级:包括各部门组长。
第四章管理人员工资管理管理人员工资的实施,应当依据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进行管理。
企业应建立科学的工资管理标准,并设立相应的工资管理机构。
1. 工资管理标准的建立:企业应根据企业的经济实力、地区劳动力市场状况、管理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以及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制定相应的工资管理标准。
2. 工资管理机构的建立:企业应设立严格的工资管理机构,包括工资管理委员会、工资管理部门等,负责对管理人员工资的计算、审核、发放等工作。
第五章管理人员工资调整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以及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对管理人员的工资进行调整。
1. 年度工资调整:企业可以通过年度绩效评估,对管理人员的工资进行调整,包括基本工资的提升、绩效工资的调整等。
2. 岗位变动工资调整:当管理人员的工作岗位发生变动时,企业应对其工资进行相应的调整。
3. 涨薪申请:管理人员可以根据自身的工作表现和岗位要求向企业提出涨薪申请,企业应认真审核并给予合理的答复。
第六章管理人员工资发放管理人员的工资应按时足额发放。
1. 工资发放时间:企业应制定明确的工资发放时间表,保证管理人员的工资按时发放。
集团薪酬管理制度

集团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内部薪酬管理,确保员工薪酬合理、公平、公正,提高员工积极性和凝聚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旗下所有企业及其关联单位,包括全职、兼职、临时员工。
第三条:集团薪酬管理应当遵循“公平、科学、透明、激励”的原则。
第四条:薪酬管理应当与企业的经营目标、发展战略、员工绩效等相结合,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五条:集团内部各级薪酬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六条: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等组成。
第七条:基本工资是员工在岗位上应得的最低薪酬,按照员工的职业等级、工作年限等进行测算。
第八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进行核算,表现优异者可获得相应的绩效工资,表现差者降低绩效工资。
第九条:奖金是根据员工的工作成绩和企业绩效发放的,包括年终奖、项目奖等。
第十条:津贴是指员工在特殊工作环境下享受的补贴,包括岗位津贴、高温补贴等。
第十一条:福利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各种保障和福利,包括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第三章薪酬测算第十二条:薪酬测算应当遵循“按劳付酬”的原则,对员工的工作成绩、工作职责、工作岗位等进行公正测算。
第十三条:薪酬测算应当采用市场化的方式,结合员工的就业市场供求情况进行调整和测算。
第十四条:薪酬测算应当充分考虑员工的绩效表现,表现优异者应当享受更高的薪酬。
第四章薪酬管理第十五条:薪酬管理应当建立公平公正的考核制度,确保员工的薪酬分配公平合理。
第十六条:薪酬管理应当与企业的绩效考核相结合,确保员工的工资水平与其工作表现相匹配。
第十七条:薪酬管理应当建立员工薪酬档案,保证员工薪酬的透明性和可查性。
第十八条:薪酬管理应当及时调整、适时发放,确保员工的薪酬水平与市场相适应。
第五章薪酬激励第十九条:薪酬激励应当与员工的工作表现相匹配,表现优异者享受更高的薪酬激励。
第二十条:薪酬激励应当与企业的绩效考核相结合,鼓励员工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南京钢铁集团薪酬管理制度

南京钢铁集团薪酬管理制度
南京钢铁集团的薪酬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员工薪酬结构:薪酬结构应该清晰明了,包括基本工资、绩效
奖金、津贴、补贴等各种薪酬组成部分。
不同职位和岗位的员工薪酬结构可能会有所不同。
2.薪酬制度设计原则:薪酬制度的设计应该遵循公平、公正、公
开、竞争力、激励性等原则,并考虑到公司的经济实力和市场环境等因素。
3.绩效评估标准:公司应该制定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绩效评估
标准,以客观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贡献。
4.薪酬调整机制:薪酬调整应该有明确的程序和标准,根据员工
的工作表现和市场环境进行相应的调整。
5.薪酬保密制度:公司应该建立薪酬保密制度,保护员工的薪酬
信息,避免泄露。
6.员工福利政策:除了薪酬外,公司还应该制定一系列福利政策,
如社保、公积金、医保、带薪年假、职业培训等,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
以上是南京钢铁集团薪酬管理制度的一些常见内容。
具体的薪酬管理制度可能会因公司规模、业务性质和管理需求等方面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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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工资管理实施办法 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
某集团有限公司
工资管理实施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标准工资.........................................
第三章工资计发办法.....................................
第四章工资发放.........................................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地运用工资杠杆,建立合理的报酬制度, 使集团公司从业人员的工资管理规范化、系统化,达到吸
纳人才、促进公司发展的目的,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员工工资计算、发放,依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条集团公司员工的工资,依照职务(工作岗位)、学历、技能、责任等综合因素确定工资等级标准核发。
第四条集团工资采用标准工资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的顾问、特约人员、临时人员工资,参照本办法执行或视实际情况另行核定。
第六条各子公司计件员工工资标准及计件方法另行规定,不包括在本办法内。
第二章标准工资
第七条标准工资制是指根据具体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技能、解决问题的复杂程度、承担的职务责任等设定各
岗位的标准工资,目的是体现岗位价值。
第八条每一岗位的标准工资均有多个等级,根据员工的学历、能力、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确定该员工的标
准工资等级。
标准工资等级与职业发展序列等级相
同。
(职业发展序列等级见《岗位职级对应表》,岗
位标准工资见《岗位标准工资等级表》)
第九条标准工资按月发放,分为固定部分与浮动部分,其中浮动部分与考核结果挂钩。
不同岗位的标准
工资固定部分与浮动部分比例不同,具体为:
管理岗位(指在职业发展序列中管理序列的员工)的固定部分与浮动部分的比例为5:5;
员工岗位(指在职业发展序列中通用序列、研究序列、技术序列的员工)的固定部分与浮动部分的比
例为6:4。
第十条标准工资的固定部分中包含基本工资与固定岗位工资,其中基本工资根据职业发展序列等级确定。
(基本工资标准见《职级基本工资对应表》)
第十一条员工标准工资中的浮动部分发放受季度考核结果的影响:
♦季度绩效考核等级为S级的员工在次季度按月发放该员工标准工资浮动部分的150%;
♦季度绩效考核等级为A级的员工在次季度按月发放该员工标准工资浮动部分的125%;
♦季度绩效考核等级为B级的员工在次季度按月发放该员工标准工资浮动部分的100%;
♦季度绩效考核等级为C级的员工在次季度按月发放该员工标准工资浮动部分的50%;
♦季度绩效考核等级为D级的员工在次季度不发放标准工资的浮动部分。
相关具体规定见《某集团绩效考核手册》。
第十二条员工标准工资等级的调整主要受年度考核结果的影响:
♦年度绩效考核达到S级的员工在本人所在职业发展序列中晋升二级,并相应调整标准工资等级;
♦年度绩效考核达到A级的员工在本人所在职业发展序列中晋升一级,并相应调整标准工资等级;
♦连续二年年度绩效考核达到B级的员工在本人所在职业发展序列中晋升一级,并相应调整标准工资等级;
♦年度绩效考核等级为C级的员工建议培训和转岗,或者在原岗位留用但职业发展等级降一级,并相应调整
标准工资等级;
♦年度绩效考核等级为D级或连续两年年度绩效考核等级为C级的员工应被安排待岗,待岗期间薪酬标准参
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通过国家相应的资格或评
级考试获取证书后,可以酌情予以升级的鼓励,具体
规定见《某员工职业发展手册》。
第十三条员工受到公司处罚时按下列规定办理: ♦员工在年度内曾受过警告以上处分者,次年内不得晋级晋职;
♦员工在开除留用处分期间只享受最低生活补助费或基本工资,处分期满后由人事部门重新考核评定标准工
资等级。
第三章工资计发办法
第十四条员工自到公司服务之日起计薪至退职之日停薪,新任试用及辞职的员工当月工资均以其实际服务天数
乘以当月工资定额计发。
如遇下旬二十五日以后报到
的新进员工,其工资合并到次月计发。
第十五条员工在职如遇职务晋升、工作调动或受降级降薪处分,于调令或通知生效之日起,适用新的工资等级标
准。
第十六条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按拟定标准工资的70%发放,在试用期满后根据该员工的表现核定标准工资等级。
第十七条工资等级审批权限如下:
♦各子公司部门助理级(含)以上人员工资等级,由总部人事部核定,报总裁审批后,通知子公司执行。
♦总部所有员工的工资等级由总部人事部核定,报总裁审批后执行。
各子公司部门助理级(不含)以下员工工资核定,由各子公司人事行政部核定,报子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
行。
第十八条有关各等级人员考勤加、减工资规定如下:
(一)加班、加勤
1、集团公司总部员工及子公司部门助理级(含)以上员
工于八小时规定工作时间之外,因公司需要延长上班时间,
不计发加班工资,视工作情况给予考核奖励。
2、各子公司部门助理级(不含)以下员工于规定工作时
间之外由权限主管安排延长上班时间,须填写加班单,经权
限主管签准转人事部门后,可按加班时数计发加班工资。
加
班时间一小时以上开始计发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办法和
标准如下: 加班工资= 基本工资/(22X8)X加班时数
3、员工(不含计件员工及临时员工)于法定休息日加班,
原则上安排补休。
若特殊情况无法安排补休的,须填写加班
单,经人事部及总裁办(总经办)签准后,计发加班工资,标准
如下:
加班工资= 基本工资/(22X8)X加班时数X2
4、员工(不含计件员工及临时员工)于法定节假日加班,须填写加班单,经权限主管签准并报人事部核查签准后,计
发加班工资,标准如下:
加班工资= 基本工资/(22X8)X加班时数X3
5、考勤时间(打卡时间)与加班、记载时间不符,由人
事部门调查按实际加班时间计发加班工资。
(二)迟到、早退
集团公司各职务、岗位的员工,迟到、早退在10分钟
以内一次扣10元;每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者另扣半天全额工资;以后每增加一次加扣四分之一天的全额工资。
(三)旷工
员工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全额日工资;当月旷工一日(含)以上者不享受当月各种奖励;全年累计旷工三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终奖。
(四)请假
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生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及
《员工手册》办理。
第四章工资发放
第十九条集团公司员工工资采用月薪制,每月八日计发上月工资。
除另有规定外,应扣除保险及其他应扣款
项。
第二十条离职人员在办妥离职及移交手续后,于离职日结算发给工资。
第二十一条领工资时本人必须亲自签章领取。
第二十二条员工应对本人的工资负保密之责,不得公开谈论,否则降级处分。
第二十三条每月工资发放花名册,由人事部计算造册,经总裁、总经理审批后,交由财务部负责人发放。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各子公司每月工资发放后,于一周内通过电子邮件(无计算机的可用信件)将工资报表上报集团公
司人事部。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本办法实施后,原工资管理办法作废.有关员
工工资方面的管理办法均以本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权归集团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