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的思考
建立竞争性干部选拔制度的实践与思考

建立竞争性干部选拔制度的实践与思考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竞争力度,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们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积极探索竞争性干部选拔方式,搭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平台,增强了干部工作的活力。
一、主要做法市委加大干部制度改革实践力度,形成了组织任命、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相结合的干部选任制度体系,以竞争方式使用干部的范围不断扩大,近两年仅市直部门和单位选拔的干部,通过竞争上岗方式产生49名、通过公开选拔产生10名、通过“两推直选”产生15名,占提拔任用实职领导干部总数的55%。
(一)推进领导班子成员差额竞岗。
去年以来,我们充分运用届中考察结果,在市直机关全面推行领导班子成员差额竞岗。
扩大竞岗范围,依据市直机关“三定”方案规定职数,原领导班子成员除党政正职外,将其他班子成员,包括领导班子行政副职、纪检组长、工会主席、“三总师”等全部“卧倒”,重新“洗牌”,竞岗做到了全覆盖,不讲特殊化,不留空白点。
扩大竞岗差额,参加竞岗人员数至少要比竞岗职位多一名差额,符合条件的人员多于职数的,可组织竞争上岗,如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规定职数,则减少相应的竞岗职数。
从报名情况看,各部门竞岗人员均多于竞岗职数,最多的单位如市发改委出现3个差额,增加了竞争的激烈程度。
目前全市已有31家单位完成竞岗工作,共有198名符合条件的同志参与了142个职位的角逐,差额比例达39.4%,原班子成员继续留任93人,占65.5%,新报名人员上岗49人,占34.5 %。
竞岗后,领导班子平均年龄下降了3.64岁,大学以上学历占70.83%。
市商务局由原外贸局、物资协会、商贸协会合并组建,竞岗后不但职数调整到规定范围内,还有2名年轻同志补充到班子内。
(二)创新公开选拔的有效形式。
把公开选拔作为干部选任的重要途径,公选范围不断扩展,职位层次不断延伸,既有年轻后备干部,也有女干部、党外干部;既有副职,也有正职。
2004年,公开选拔了市旅游局长、文化局长等4名正职干部。
关于完善竞争性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调研与思考

关于完善竞争性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调研与思考【内容提要】按照中央要求,近年来加大竞争性选拔任用已成为各地党政干部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成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力杠杆,成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有效途径,其价值已基本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
但如何在规模、程序、导向上把好关,进一步改革完善竞争性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还需要联系实际作更加深入的研究。
本课题组通过对定远县近年来选拔任用干部实践的调研,提出了进一步改革完善的对策思考。
【关键词】竞争性拔任用干部对策思考近年来,安徽滁州定远县以开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组织用人行为试点工作为契机,积极探索创新,在扩大干部工作民主的同时,不断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质量。
自2008年以来,定远县先后5次通过公开选拔、公推公选、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科级干部66名;共为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72名;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28批次,招聘1514人。
促进了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实现定远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人才保证。
一、定远县竞争性选拔任用干部的主要做法1、科学设置选拔的资格条件,让各类优秀人才进入视野。
在公开选拔中,打破行业、地域和身份界限,报名人员扩大到所有企事业单位,让各类优秀人才进入视野。
报考人员除要求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要求的必须条件,对于学历、年龄、任职年限等相关条件的要求,根据不同选人目的、不同的职位,从实际出发,科学界定。
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对于立足于配备年轻干部的职位,就对学历要求高些,年龄要求年轻些,任职年限要求短些;立足于从选择高素质的领导者职位,则对学历、年龄和任职年限的标准都适当放宽些,给予一些年龄稍大、实际工作能力较强、综合素质较高的干部参与竞争的机会。
2、把民意实绩作为“硬门槛”,将”应试型”干部拒之门外。
严格甄别筛选竞争人选,将民意基础、工作实绩作为参与竞争的“硬门槛”,让报考者先过民意关、政绩关。
将“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近两年后备干部推荐结果较好、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作为报名参选条件之一。
关于完善竞争性选拔工作

关于完善竞争性选拔工作
竞争性选拔已成为公司选人用人的主要方式之一。
这种方式对于拓宽识人视野和选人渠道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得到了干部员工的普遍认同。
但随着形势的发展,这种选拔方式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根据要求加以改进和完善。
明确提出不能把竞争性选拔作为选人用人的主要方式甚至唯一方式,更不宜搞“凡提必竞”或硬性规定竞争性选拔的频次和比例。
竞争性选拔主要是指“竞争上岗”和“公开招聘”两种形式。
“竞争上岗”一般在企业或部门内部进行,主要用于选拔企业和部门领导班子副职。
当副职职位出现空缺,本单位、本部门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较多且人选意见不很集中,或者需要拓宽识人视野,了解和发现更多人才时,可以采取竞争上岗方式。
对于本单位、本部门符合资格条件人选比较突出,干部群众普遍公认的,也可不再实行竞争上岗,而是采取组织选拔即推荐考察的方式进行。
否则,不仅使竞聘流于形式,而且还会增加干部考察工作的成本和时间。
对于采取竞争上岗这种方式的,一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注意营造竞争氛围,保护干部参与竞争的积极性,严格运行程序,不拘一格
选人才,坚决杜绝故意透露主要领导用人意向甚至压制一些符合条件者参与竞争的现象。
“公开招聘”主要是在本单位本部门没有合适人选时,或者补充紧缺专业领导人员时,采取这种方式。
通过公开招聘,可以在更大的范围内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
实行公开招聘应按规定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特别是要科学合理确定考试测评内容,切实保证“干得好的才能考得好”。
对进一步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思考

对进一步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思考第一篇:对进一步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思考对进一步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思考近年来,竞争性选拔已成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方式,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力杠杆,是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有效途径,其价值已基本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可。
但如果不在规模、程序、导向上把好关,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将失去应有的生命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也将受到羁绊。
因此,关键是如何将改革风险和成本降到最低,把改革的正面效应发挥到最大。
一、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思想层面存在片面性。
一是领导观念有抵触不愿意推进。
有的领导认为竞争性选拔费时耗力,有的领导担心削弱用人主导权,一些专业性比较强的部门担心选不出合适的人选,有的领导求稳怕乱,宁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二是干部心理有顾虑不积极参加。
有的干部怕考不好,竞争不上丢面子;有的害怕人选早已圈定,不愿充当陪选角色;有的担心操作过程中公开程度和范围不够,拉票贿选行为不公平;有的担心工作交往面太窄,熟识度不够而影响得票;有的认为竞争性选拔拿出的职位吸引力不够。
(二)操作层面有待规范。
一是在组织上比较随意。
对竞争性选拔干部没有统筹规划,与日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衔接不够。
领导想起来就搞一次,想不起来就不搞;平时工作闲下来就搞一次,忙起来了则不搞,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不确定性。
二是在目的上比较随意。
应付上级检查就临时抱佛脚做样子;有些岗位摆不平就通过竞争性选拔来回避矛盾;有的不顾条件限制,一次拿出过多职位追求相应规模和轰动影响。
三是在职位上比较随意。
有的对什么岗位适合竞争性选拔、什么岗位不宜进行竞争性选拔缺乏原则;有的拿出一些无关紧要的职位搞竞争,缺乏吸引力。
(三)制度层面科学性有待加强。
一是适用范围和岗位设置的把握。
选人的来源很大程度上决定用人的质量。
虽然大多数地方能够较好地坚持“五湖四海”的原则,但实践中出现一些限制竞争性选拔运用范围的情况,造成“弱竞争”或“无竞争”的选人用人现象,出现“公选不公认”的困境。
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科学性的思考

通过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选拔出优 秀的公务员。
经验总结
在选拔过程中,注重资格审查和笔试环节的设计,使考察更加严 格。同时,重视面试和考察环节的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05
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 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具有重要价值 • 为组织提供具备所需技能和知识的优秀人才 • 促进组织的长期发展和稳定 • 增强干部队伍的竞争性和活力 • 科学性提升的必要性和方法 • 通过制定明确的选拔标准、采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和强化培训等措施,可以提高选拔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 加强监督和考核,确保选拔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 实践中的问题与对策 • 存在的问题:如标准不够明确、评估方法不够科学、培训不够系统等。 • 对策建议:加强研究和探索,不断完善选拔机制,提高其科学性和公正性。
选拔过程
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 选拔出优秀的干部。
经验总结
在选拔过程中,注重公开透明,加强监督,确保公平公 正。同时,重视笔试和面试的环节设计,使考察更加科 学。
案例二:某企业选拔高管的实践探索
背景介绍
某企业为了适应快速发展,提高管理效率,决定从内部进行高管 选拔。
选拔过程
研究不足与展望
• 研究不足之处 • 对于如何制定更为科学的选拔标准、采用更为科学的评估方法等方面,仍需进一步研究和实践。 • 对于如何加强监督和考核,确保选拔过程的公正和透明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探索和实践。 • 未来研究展望 • 加强对于制定更为科学、公正的选拔标准的研究和实践,提高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 加强对于采用更为科学、公正的评估方法的研究和实践,提高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 加强对于加强监督和考核等方面的研究和实践,确保选拔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关于改进和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的几点思考

竹 硅与强《
关乎改避鞫宪善竞争性遮拨 平鄱穷 的凡点恩
口 郑 海兵 , 齐咏梅
( 1 . 中 共吉 林 省 委 党 校 。吉 林 长春 1 3 0 0 1 2 ;2 . 中国 建设 银 行 长 春 城 建 支行 。吉 林 长春 1 3 0 0 6 1 )
摘
要 :竞 争 性 选 拔 是 干部 选拔 任 用的 重 要 方 式 之 一 ,在 促 进 干部 队伍 中优 秀人 才 脱 颖 而 出方 面发 挥 了积 极 作 用 ,
成 果 ,项 目编 号 :2 O 1 3 wt O 2 。
所 谓竞 争 性选拔 .是指在 部 选拔 任用 过程 中扩
大选 人用 人视 野 。通过 规范 的选拔 程 序 .借 助 民主测
竞 争 的导 向不 鲜 明、 部分选 拔 出 的领 导 干部 “ 会 考不 会
干” 、 选 拔过 程 中监 督不 到位 、 不正 之风 仍然 存在 等 。 可
势
干 部 总数 的3 9 . 7 8 %。 … 在3 0 多 年 的实践 探索 中 , 有一 大 批 优 秀 领导 干 部 通 过竞 争 性选 拔 的方式 脱 颖 而 出 . 但 同时也 暴 露 出诸 多 不容 忽视 的 问题 。 例如 : 有 些部 门盲 目进 行公 选 。 导致 “ 招进 女婿 气走儿 ” 、 在实 干和 实绩上
党 十一届 三 中全会 以来 .竞 争性 选拔 经历 了一 个
从无 到 有 、 自下 而上 的发 展过程 .其 选拔 范 围不 断扩
大、 选 拔 层 次不 断 提 高 、 选拔 职 数 不 断增 多 。 据 中组 部 统计 , 2 0 1 0 年, 全 国通 过 公 开选 拔 、 竞 争 上 岗 的方式 选 拔 厅 局 级 干部 1 0 2 2 名、 县处 级 干 部2 3 8 1 4 名。 分别 比上
关于竞争性选拔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关于竞争性选拔工作的实践与思考竞争性选拔干部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宿城区围绕竞争性选拔工作进行了多层次的实践与探索,先后开展了公开选拔专业技术领导干部和急需专业人才、中层干部竞岗交流、公推差选乡科级后备干部等竞争性选拔活动,为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搭建了良好平台。
一、主要做法1、合理设置条件,注重提高竞争性选拔的吸引力。
在职位条件设置上,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重点突出学过什么、管过什么、干过什么,明确每一职位报考者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知识背景等方面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努力做到岗位报名条件设置科学化、合理化,着力提高选拔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在具体操作中,着重做到“两宽一严”,即“放宽年龄条件,放宽学历条件、严格资历条件”,同时突出对选拔对象实践经验的要求,保证各类人选“到岗即能胜岗”。
通过合理设置条件,提升了竞争性选拔岗位的吸引力,如在一季度公选专业技术领导和人才工作中,吸引了来自山东、四川、新疆等16个省市近千名各类人才的踊跃参与。
2、突出实绩能力,注重提高竞争性选拔的比选性。
坚持把实绩能力作为考量干部的基本标尺,坚持全程差额、层层筛选、逐轮淘汰,突出好中选优,优中选适,重点比选人选的岗位实践能力。
如在公选专业技术领导干部中以及在中层干部竞岗交流工作中,我们把笔试和面试成绩只作为进入下一轮的资格条件,不计总成绩,重点对竞岗人选的能、德、绩以及适岗情况进行考核。
这种不唯考试成绩的方式,有利于在差额考察环节所有考察对象在同一平台上比选,有效避免“会考不会干”、“高分低能”等现象。
3、注重公正公平,切实提升竞争性选拔工作的公信力。
公信力是竞争性选拔工作的基础与保障,在竞争性选拔和考试测评工作中我们将公信力作为一个重点目标进行打造。
通过扩大民主增量、公开选拔程序、公正选拔方式等措施,切实提升选拔与考试测评工作的公信力。
如在公推差选工作中,在推荐环节,我们采取了单位组织推荐、干群民主推荐、正科职以上干部及“两代表一委员”大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了被推荐人选的群众基础与组织认可度;在选拔过程中,我们做到“四个全部”,即“程序全部公开”、“竞技全部录像”、“试题全部外制”、“考官全部外请”,实现了选拔每个环节的公平公正。
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的五点思路

[ 基金项 目)中共重庆市委 党校重点课题“ 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 问题研 究” ( CQD X2 0 1 2 B Z D - - - 0 0 2 ) , 负责人 兰大贤。 [ 作者简介 ] 兰大贤( 1 9 6 2 一 ) , 男, 重庆黔江人 , 中共重庆市委 党校黔 江分校编辑部主任 , 副教授, 主要研究方向为基层党建。
从调研 情 况看 ,每 5 年 届 期 内开 展竞争 性 选拔 两次 部工作质量的关键。 在年龄要求上 , 应根据各地实际 为宜 , 届 中开 展一 次 , 换届 时 开展 一次 。到 2 0 1 7年 , 情 况 确 定任 职 年 龄 , 不 宜搞 “ 一刀切” 。在 学 历 设 置
[ 收稿 日期 ] 2 0 1 3 — 0 1 — 2 8
高 比例 , 使“ 实干” 而不“ 善演” 的优秀干部难 以进入 性选 拔干 部 的最大 标准 就是 人 岗相适 , 把 最优 秀 、 最 组织 视线 , 让埋 头 苦干 的 “ 老实 人 ” 吃亏, 以及 导致 干 适合岗位要求的人选拔出来 , 让干得好 的选得上 , 真 部选拔任用工作成本陡增 , 竞争性选拔难以常态化 。 正做 到好 中选 优 、 优 中选 适 , 这是 提 高竞争 性 选拔 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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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的思考
摘要:党的十八大从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战略高度,突出强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进一步要求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
为此,根据现实情况,应有针对性地扩大选人范围,制定科学的选拔标准,探索更加完善的运行机制和制度规范。
关键词: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完善制度;思考
中图分类号:e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500(2013)08-0039-02
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键在于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执政骨干队伍。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各尽其能、才尽其用。
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提高民主质量,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
”可见,我们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虽然对我们深化干部制度的改革,公开、公正的选拔任用干部产生了积极作用,但这一方式还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一、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的内涵
我国当下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主要有:选任制、考任制、委任制、聘任制、民主推荐以及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等。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议中第一次提出了竞争性选拔干部这一概念,十八大进
一步要求要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
可见,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任务。
方式是人们说话和做事情的方法和形式的总和。
方式与方法是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两个概念,方式是实现目的的途径、方法和手段的总和。
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与传统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相比,是一种崭新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
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主要包括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为主要内容的考察、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等一系列方法。
“竞争性”体现了“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干部选拔的这种方式,是一种竞争性的机制,是一种建立在平等与合作的基础上的竞争。
竞争性选拔班干部是在不断探索和渐进中形成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选拔任用干部主要是由个别领导人说了算。
三中全会后,一些地方开始尝试民主推荐、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做法。
1982年,民主推荐干部的做法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开来。
很多地方开始采取“群众推荐”、民主评议、“差额选举”“民意测验”等办法,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来选拔干部选拔党政领导干部。
1986年中共中央《关于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通知》规定:选拔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要经过民主推荐,选拔任用各级领导干部,都应先在本人所在单位干部和群众中进行民意测验或民主推荐。
1995年2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当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评议的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依据之一。
1998年中组部、人事部出台
的《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对竞争上岗的程序和方法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1999年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对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范围、程序、环节等做出了规定。
2002年党的十六大指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以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为目标”。
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了“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针,扩大了民主的价值取向。
2012年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干部选拔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全委会投票表决等原则、标准和程序等都作出了比较具体的规定,全面系统的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它对我国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十八大进一步要求要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
这对于深化干部制度改革,提高干部的领导水平和领导能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尚需完善
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发展至今,选出了一大批优秀的干部,促进的我们事业的发展。
但也存在许多问题和尚需完善的方面。
第一,参选的主体范围狭小
目前我们的干部选拔主体有许多任职资格的条件限制,如:必须具有一定的学历、低一级的资历、基层工作经历等等,这就把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等行业及境外的优秀人才排除在外,也有失公平;公选职务的范围也是有限的一部分,主要是县级及以下的党政机关
领导干部,且副职居多,正职较少。
第二,选拔的标准不够准确
我国目前干部队伍庞大,种类也繁多,不同种类的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应该是有区别的。
党政类干部、公务员类干部、事业类干部、企业类干部、各种不同类别的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不能是相同的。
但目前,我们的各种类型的干部选拔标准不是十分明确的。
即便是同一个类型的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也不够准确和科学的。
特别是公选,存在各个省、市、县各级组织、部门各自为政单独进行选拔。
选拔的方式,选拔的标准,选拔的程序都是各自为政,导致公选的成本较高、效率较低、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
选拔标准不同,选拔的客观性公正性就打了折扣。
第三,部分选拔途径、方法、手段不够科学
虽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干部选拔的原则、途径、方法都作了相应的规定,但在具体操作时,还有部分途径、方法、手段尚需完善。
有不少地方,选拔干部虽然也是走民主推荐的程序,但实际上还是一把手说了算,还是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
不论是哪些人员参加的民主推荐会,基本上还是围绕一把手的思路进行推荐。
所以对民主推荐工作中的失误、错误,没有也不可能有配套的担责、惩罚措施,不能有效防止跑官、要官的现象发生。
民主测评方法简单,范围有限,手段单一。
三、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对策思考
针对我国当前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中存在的参选的主体范围狭
小,选拔的标准不够准确,选拔的途径、方法、手段不够科学等不足,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就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作如下思考:
第一,打破身份限制,扩大选人范围
针对目前我们的干部选拔主体的学历、资历、经历等条件限制,要打破这种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
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
公选的职位要从主要选拔副职职位向正职职位扩大。
从部门领导干部向主要领导干部扩大、从委任制领导干部向选任制领导干部扩大,由党员领导干部向党外领导干部的拓展。
通过公选等方式让人人都有成长成才、脱颖而出的通道,让各类人才都有施展才华的广阔空间。
第二,制定科学的干部选拔标准
选拔任用不同类型的干部,制定相应的选拔标准。
公务员类以公共理论、公文管理、行政能力为主要项目的考任制。
党政类干部以笔试,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演讲面试的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事业类和企业类干部以笔试、演讲加群众投票相结合的选拔方式和标准。
逐步把“公选”由干部选拔任用的辅助形式变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主渠道。
全国,起码在省这一级统筹公选,统一发布公选公告、统一全省标准、统一命题和程序、统一时间进行、统一公布结果,这样的选拔既节约了成本,又提高了效率,还可以保证公选出来的干部的质量,尤其能显示出公选的客观、公正和公平。
第三,探索更加完善的干部选拔运行机制和制度规范
干部选拔的制度越严谨,机制越完善,选人用人中的暗箱操作的
空间将越狭小,阳光下选出政治素养好、领导能力强、治理能力高的干部,群众的公信度就也高。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制度,必须在选拔的民主推荐、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察、任用等各个环节探索出科学、有效的方式,进而形成规范的制度。
规范公选干部民主推荐制度。
推荐什么人,推荐谁,可以采用组织推荐、群众推荐、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和个人自荐等多种方式结合起来,采用多渠道的推荐方式确定推荐主体。
无论是采用哪种推荐方式,都要制定严谨的推荐程序,既不能简单按票取人,也不能简单以分取人。
特别要规范一把手的推荐行为。
对推荐错误的要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制。
扩大考察的范围和方法。
考察时发放的征求意见表的覆盖率应在90%以上、民主测评中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应有质和量规定。
民主测评的结果应占测评主体综合素质的40%以上的考量。
这就使得当选干部负责的对象不仅仅只是上级或者一把手,而是广大群众,过去的跑官要官、老实人吃亏等现象就没了市场,唯上不唯下,脱离群众的官僚作风也得到纠正。
在考察主要缺点和不足时可以在主要报纸、媒体、网络上发布、收集信息,经核实后可以采用。
采用公选的方式选拔干部,应增加群众评委的比例。
扩大普通群众在选人用人问题上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选择权、决定权,是干部选拔任用民主的一大进步。
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的制度创新。
这一创新将在我们的具体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其理论内涵也将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和党的建设的实践发展而不断丰富,最终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这一人才制度优势将为我们继续深化改革,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高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02.7.9
[2]党的十八大报告《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2012.11.8
作者简介:熊芳(1966.9—),女,汉族,法学学士,湖北省十堰市委党校副教授。
研究方向: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