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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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定(5篇)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定(5篇)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定1、物资供应部门采购的防爆电气设备,到货后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准”及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入库合格证贴在防爆电气设备上),方准入库。

2、生产单位新领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应由专职防爆检查工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性能的各项操作技术要求及物资供应部门签发的入库合格证。

检查合格签发入井合格证(入井合格证贴在防爆电气设备上),方准入井。

3、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后,应做必要的电气性能试验,测量电气数据以保证检修质量。

然后由检修班长和队(车间)分管电气设备的领导作质量验收,合格后签发检修合格证(合格证贴在防爆电气设备外壳上)。

4、防爆电气设备下井前,应有专职防爆检查工对其防爆性能各项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无问题后签发入井合格证(合格证贴在防爆电气设备上),方准入井。

5、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搬运应保证防爆性能完好,零部件完整,外壳无变形。

6、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①安装电气设备的地点周围,要求干燥,避免顶板淋水和滴水。

②开关放置与地面垂直,倾斜角度不得超过____度。

③防爆性能符合要求。

④接线工艺符合要求。

7、井下安装好的电气设备,生产矿井机电副井长应组织安装和使用连队到现场进行验收,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8、运行中的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小型电气设备)的检查:①专职防爆检查工: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每天不少于____次,其余地点不少于每____天____次。

②机电队队长、机电技术员每周不得少于____次。

③机电副井长每____天不得少于____次。

9、移动式防爆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包括经常移动的电缆)由专职维护人员每月必须测定____次;固定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固定敷设的电缆)则每季测定____次,并要记录。

发现绝缘低劣的设备或电缆,应有计划的采取措施处理。

10、采掘工作面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每采完或掘进完一个工作面,必须升井检修,严禁交替使用。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1. 引言为了确保企业生产过程中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防范电气设备引起的火灾和爆炸事故,提高企业的生产安全水平和防范本领,订立本规定。

2. 管理标准2.1 安全设计要求2.1.1 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

2.1.2 设备的防爆等级应依据现场环境的爆炸性质和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确定。

2.1.3 设备应具备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必要的安全措施。

2.2 设备安装与维护2.2.1 安装电气设备前,应对场地进行合理划分,并配备相应的隔离措施,确保设备与易燃易爆物的安全距离。

2.2.2 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设备连接牢靠、接地良好。

2.2.3 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和维护,适时排查设备故障和潜在安全隐患,并适时实行应对措施。

2.3 员工培训2.3.1 企业应订立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确保全部从业人员熟知,做到规范运行。

2.3.2 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电气设备防爆学问、操作规程等。

2.3.3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爆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本领。

3. 考核标准3.1 设备防爆性能考核3.1.1 定期对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测试和评估,确保设备的防爆等级符合要求。

3.1.2 依据测试结果,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进行整改或更换。

3.2 巡检和维护考核3.2.1 对设备巡检和维护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巡检频率、维护记录、故障排查等。

3.2.2 对巡检和维护考核结果进行记录,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实行相应的矫正措施。

3.3 员工培训考核3.3.1 对员工进行电气设备安全操作学问和规程的考核,确保员工把握相关学问和操作技能。

3.3.2 依据考核结果,对不合格的员工进行再培训,直至合格为止。

4. 惩罚措施4.1 对违反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的人员,将依照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是指对电气设备在易燃易爆环境中的安全管理规定,旨在预防和控制电气设备在爆炸环境下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为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设备的选择与布置、运行与维护、监管与执法等方面。

一、设备选择与布置:1.根据工作环境的爆炸危险性和类别确定适用的防爆等级和防护方式,并按照防爆要求选择合适的电气设备。

2.对于易燃易爆气体、蒸汽和粉尘环境,应采用防火电气设备,并按照规定的安全间距和布置要求进行安装。

3.设备的接地和接地导线的选择、连接与保护,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并做好接地电阻测量与记录。

4.设备的进出口、线路的穿墙、穿地等部位,在布置时应采取防护措施,确保不产生火花、电弧等危险因素。

二、运行与维护:1.设备的操作与维护人员应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具备防爆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应定期检查与维护,发现故障和隐患应及时修复,并记录维修记录和修复时间。

3.设备的周围环境应保持清洁,定期巡检,防止杂物、爬虫等与设备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危险接触。

4.设备的防火墙、隔爆间等防护措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无损。

三、监管与执法:1.防爆设备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生产和销售,并取得合格证书。

2.国家质量监督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市场的监督与执法,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进行查封、责令停产或下架等处理。

3.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管理和检查,定期开展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

4.对于电气设备防爆安全违规行为,单位和个人应被追究法律责任,相关责任人应受到相应的处罚和制度约束。

综上所述,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包括设备的选择与布置、运行与维护、监管与执法等方面,是为了预防和控制电气设备在爆炸环境中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

通过有效的管理和监管,可以提高电气设备在易燃易爆环境中的安全性,保障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4篇)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4篇)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利用电气设备进行生产、经营、科研和生活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应该以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建立健全防爆管理机制,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预防和控制电气设备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

第四条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应该依法遵守,科学合理,经济适用,责任明确,组织有序,工作连续,有效管理并不断完善。

第二章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要求第五条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操作规程,规定明确的防爆措施和操作规范;(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和操作指导,确保人员具备安全操作和应急处理的能力;(三)加强电气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四)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五)健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救援组织,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事故;(六)加强防火安全管理,严格按照防火要求进行布线、安装和使用电气设备;(七)加强技术研究和应用,推广先进的防爆技术和设备,提高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能;(八)加强管理责任落实,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责任,建立健全防爆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六条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电气设备的选择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和防爆要求;(二)电气设备的安装和布线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三)电气设备的操作和维护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四)电气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能;(五)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进行检修修复,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六)电气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七)电气设备的报废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和环境的保护。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三篇)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三篇)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是为了保护电气设备在爆炸危险环境中的安全运行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要求。

本文将从规定的必要性、内容要点以及预防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规定的必要性电气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火花、电弧和高温等危险因素,当这些危险因素与易燃易爆气体、蒸汽、粉尘等危险介质相遇时,会引发爆炸事故。

为了预防和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制定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二、内容要点1.分类管理:根据使用环境和防爆要求的不同,将电气设备分为不同的防爆等级和防护类别,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2.防爆要求:对电气设备的结构、材料、接线方式、绝缘等特殊要求进行明确规定,要求设备必须具备防爆能力。

3.设备选择:在选择电气设备时,应根据使用环境的爆炸危险性和防爆等级的要求来确定设备的防护类别和防爆等级。

4.设备安装:对电气设备的安装位置、安装方法、接地等方面进行规范,确保设备在安装过程中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5.设备检测:根据使用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防爆性能。

6.人员培训:对使用和管理电气设备的人员进行防爆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预防措施为了确保电气设备的防爆安全,需要采取以下预防措施:1.合理选型:根据使用环境和防爆等级要求,选择符合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确保设备具备防爆功能。

2.设备检测: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设备,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科学安装:根据设备的防护类别和防爆等级要求,合理安装电气设备,确保设备与危险介质的隔离,并保证设备的接地良好。

4.严格管理:建立健全的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检修,防止疏忽导致事故发生。

5.员工培训: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爆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减少事故的发生。

四、总结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的制定和实施,对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运行起到了重要作用。

2023年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

2023年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

2023年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气设备防爆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电气设备防爆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器产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石油、化工、煤矿、粮食、药品、危险物品等易燃易爆场所和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

第三条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包括防爆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运行和维护管理等环节。

第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电气设备防爆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五条鼓励企业开展电气设备防爆技术研究和应用,提升防爆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第二章防爆设备的设计和制造第六条电气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第七条电气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和生产设施,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制造。

第八条电气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单位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的性能稳定和可靠性。

第九条电气设备的设计应当充分考虑防爆要求,采用符合标准要求的防爆材料和结构,确保设备的防爆性能。

第十条电气设备的制造过程应当严格按照制造要求进行,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制造单位应当对产品进行必要的检测和试验,确保产品满足防爆标准和要求。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的制造单位应当对产品提供完整的技术和使用说明书,明确设备使用的场所和条件。

第三章防爆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第十三条在易燃易爆场所和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安装。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的安装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条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装工作。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的安装应当符合设计要求,保证设备与周围环境的隔离和屏蔽。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的接地和防雷措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电气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规范。

第十八条电气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范文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范文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促进生产安全,维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电气设备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使用、管理、维护电气设备及从事与电气设备防爆相关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电气设备防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护结合、综合治理、法制保障、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二章电气设备防爆管理体制和责任第四条建立健全电气设备防爆管理体制,明确各级管理部门和单位的责任。

第五条各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电气设备防爆的领导和监督,制定并组织实施电气设备防爆管理体制。

第六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确保设备安全、人员使用安全。

第七条电气设备生产销售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生产销售符合防爆要求的设备。

第八条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应贯彻落实防爆技术措施和工作程序的要求。

第三章电气设备防爆的安全技术措施第九条电气设备应具备防爆能力,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要求。

第十条电气设备防爆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包括隔爆、限电、防静电等。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的检修、维护和清洁应符合标准要求,并定期进行相关检测和维护工作。

第四章电气设备防爆的管理要求第十三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及时申请进行设备防爆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设立电气设备防爆专职责任人,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监督。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电气设备档案,做到设备的库存清楚,使用状况明确。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爆知识。

第五章电气设备防爆的法律保障第十七条对于违反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八条对于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和个人造成的事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国家相关部门和机构所有。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定(三篇)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定(三篇)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生产、运营过程中的安全,保护员工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具有防爆电气设备的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等。

第三条防爆电气设备指的是具有防止火花、电弧、高温等因素引发爆炸的特种电气设备。

第四条对于涉及到生产过程中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注册,并获得相应的许可证或合格证。

第五条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二)经过防爆检测合格。

(三)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第二章防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采购第六条防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必须具备下列要求:(一)必须符合国家进出口规定。

(二)要具备完整的产品资料和相关检验报告。

(三)制造商必须具备相关生产和检测资质。

(四)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关销售资质。

第七条防爆电气设备的采购要经过全面的评估,包括技术、质量、价格等方面,确保所选产品符合使用要求。

第八条防爆电气设备的采购过程必须记录详细的采购信息,包括产品名称、型号、厂家、价格、供应商等。

第九条防爆电气设备的采购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禁止任何形式的懈怠、舞弊行为。

第十条防爆电气设备的采购过程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确保采购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三章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和验收第十一条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安装单位进行,确保安装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按照产品的安装说明和相关标准进行,确保正确、牢固可靠。

第十三条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与其他设备的安装相协调,确保设备之间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过程必须记录详细的安装信息,包括安装单位、安装日期、安装人员等。

第十五条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

验收要求如下:(一)检查产品的外观和功能是否正常。

(二)检查产品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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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矿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电气设备防爆管理,杜绝电气设备失爆,经研究决定,修订《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成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领导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要求1.机电科成立电气设备防爆专职检查组,配备3名专职防爆检查员,机电科其他人员为兼职防爆检查员。

专职电气防爆检查员必须通过有资质的机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专职防爆检查2.员资格证。

名的兼职防爆检查员,兼职防爆检查员须通过矿级培训矿井各区队需配备至少23.机构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兼职防爆检查员资格证。

专职防爆检查员分片包队,严格按照省煤炭工业局颁发的《河南省煤矿电气性能4.检查细则》的有关标准进行电气防爆检查。

三、规定内容(一)电气设备购置1.所有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气、电缆)在签订购置合同前,厂家必须提供符合标准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复印件,“防爆合格证”、“矿用产品MA证”、“生产许可证”三证不齐或无效的,不准购置。

经机电科严格审查,确定齐全真实有效方可购置。

2.电气设备到矿后,机电科应组织电气防爆专业组人员对到货设备,逐台(件)进行电气防爆性能现场检查,合格后签发防爆验收合格证,库房管理人员根据防爆验收合格证和联合验收报告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否则不准入库。

(二)电气设备现场管理1.防爆设备入井前,由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其防爆性能,并给使用单位签发入井合格证,没有合格证的不准出库。

2.设备入井前,领用设备单位向井口把钩工出示签发的电气设备入井合格证。

手续不齐,井口把钩工应拒绝设备入井。

3.电气设备入井到指定地点,由专职电工负责安装接线,送电运行前,专职防爆检查员和本单位兼职防爆检查员必须对新安装电气设备进行全面防爆检查,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符合防爆标准,方可允许送电运行。

4.电气设备使用过程中,专职防爆检查员要对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经常巡检。

区队兼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班班检查使用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确保不出现失爆。

-1-5.检查员在检查中发现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设备,必须立即停电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6.机电科负责组织人员对井下所有防爆电气设备进行每旬机电专项检查与不定期检查,发现失爆,立即停电处理。

7.电气防爆专职检查员要包队包片,对所辖管电气设备做好平时检查,对于专项检查或上级检查,查出的失爆,负连带责任。

如果分管包片的电气设备一年内出现二次失爆,取消其专职防爆检查员资格,调出防爆检查组。

8.兼职防爆检查员负责每班对维护的电气设备进行防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全力保证安全生产。

(三)失爆认定办法1.矿井组织各种检查活动,发现电气失爆,检查人员应如实上报电气设备防爆管理领导组。

2.机电科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召开电气失爆事故分析会,鉴定失爆的真与否,经分析判定为电气失爆后,负责下发电气失爆处理通报。

3.电气失爆认定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有关内容执行。

(四)奖罚规定1.发现所购防爆电气设备三证不齐或无效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0元,并要求退货处理。

2.防爆电气设备不经防爆人员检查签证入井,每台(件)对使用区队主要负责人罚款200元,对机三队主要负责人及当班把钩工各罚款100元。

3.井下查出电气失爆,取消当月安全抵押奖励,对单位罚款20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0元,记“三违”1次;4.电气防爆管理领导组负责对各区队进行年度电气防爆管理考评,对全年没出现电气失爆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奖励1000元,对包队的专职防爆检查员奖励500元。

5.检查人员每发现一起电气失爆,奖励个人500元。

6.发现新安装电气设备有失爆的,对安装电工、包队专职防爆检查员各罚款200元。

四、本管理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河南省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机电科2011年10月23日-2-河南省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一、总则1.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防爆电气的标准和规定,提高机电职工对防爆电气防爆性能的认识,在实际工作中便于掌握运用标准,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下防爆电气的科学管理,提高维修质量,消灭电气失爆,实现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2.所有井下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的选用,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7条和第444条的要求。

3.专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并取得过合格证。

兼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矿级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4.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作工业性试运行的防爆电气产品必须有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核发的“工业试验许可证”,使用单位制定安全措施,经矿机电副总审查同意,否则不准入井。

5.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

6.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维修工作,都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7.防爆外壳的维修,应执行《煤矿防爆型电气设备外壳修理规程》,而且必须由取得防爆检修资质的单位或厂家进行修理。

8.加强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气性能检查:(1)防爆电气的维修工(兼职防爆检查员),对自己所管辖的防爆电气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2)专职防爆检查员对高瓦斯矿井或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防爆电气每周至少检查二次。

对低瓦斯矿井的防爆电气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3)专职和兼职防爆检查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防爆检查工作的需要。

二、一般规定1.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不得高于其标称电压等级,否则视为失爆。

2.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使用的防爆磁力开关,9#接线端接地或某种原因使防爆外壳带电的,视为失爆。

3.利用开关控制进线装置出入动力线的视为失爆(但出入检漏继电器,控制回路电源的除外)。

-3-4.凡是防爆电气设备不论在井下任何地点使用,都应按防爆要求进行管理。

三、隔爆外壳必须有清晰的防爆标志,煤安标志。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失爆。

1.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的(变形长度超过50mm,且凸凹深度超过50mm 者)。

2.防爆外壳内外有锈皮脱落(锈皮厚度达0.2mm及一上)的。

3.隔爆室(腔)的观察孔(窗)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的。

4.隔爆设备隔爆腔直接贯通,去掉防爆设备接线内隔爆绝缘座的。

5.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闭锁作用的。

四、隔爆面应保持光洁、完整、需有防锈措施1.隔爆接合面结构参数要符合下述规定,否则为失爆:(1)电气设备静止部分隔爆接合面、操纵杆和轴及带轴承转轴的防爆接合面与相应外壳容积对应的最大间隙必需符合接合面的最小有效长度不小于25mm。

(2)隔爆接合面的平均粗燥度不得高于 6.3μm。

(3)隔爆面无锈蚀(用棉纱擦后,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而只留云影,不算锈蚀)。

(4)用螺栓紧固的隔爆面:1).螺栓、弹簧垫圈必须齐全和紧固(紧固程度以将垫圈压平为合格)。

2).弹簧垫圈的规格与螺栓相适应,(偶尔出现个别弹簧垫圈断裂或失去弹性时,检查该处的防爆间隙,若不超限,更换合格弹簧垫圈不为失爆)。

3).螺栓或螺孔不能滑扣(但换同径长螺栓加螺母紧固者除外)。

4).螺栓和不锈螺孔的配合,紧固后螺栓和螺孔上剩余螺纹轴向长度应大于弹簧垫圈厚度的1.5倍;螺孔周围及底部厚度大于3mm。

5).同一部位螺栓、螺母规格应一致,钢紧固螺栓拧入螺母的深度不能小于螺栓直径。

6).沉孔钢紧固螺栓伸入螺孔长度应大于该螺栓的直径,铸铁、铜、铝件不小于螺栓直径的1.5倍;如果螺孔深度不够,则必须上满孔。

7).电动机接线盒盖不得上反。

2.隔爆面上,在规定长度及螺孔边缘至隔爆面边缘的最短有效长度范围内的缺陷不能超过如下规定:(1)对局部出现的直径不大于1mm,深度不大于2mm的砂眼,在40、25、15mm 的隔爆面上,每平方厘米不超过5个,10mm的隔爆面不超过2个。

(2)偶然产生的机械伤痕,其宽度与深度不大于0.5mm,剩余无伤隔爆面有效长度不小于规定长度的2/3。

(3)隔爆面上不准涂油漆(发现有油漆时检查该处间隙不超过规定,无油漆的接合面长度在接合面不小于规定长度2/3的不为失爆)。

-4-3.防爆电动机:(1)电动机轴与轴孔的隔爆接合面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产生摩擦。

采用圆筒隔爆接合面时,轴与轴孔配合的最小单边间隙须不小于0.075mm。

(2)滚动轴承结构,轴与轴孔的最大单边间隙,须不大于表一规定值的2/3。

五、电缆引入装置电缆引入装置应完整、齐全、紧固、密封良好,有下列情况之一为失爆:1.密封圈内经大于电缆外径超过1mm。

2.进线嘴内径与密封圈外径的差超过表二规定值的。

3.密封圈宽度小于电缆外径0.7倍的,或最小宽度小于10毫米的。

密封圈厚度小于电缆外径0.3倍的(4.70平方毫米及以上电缆除外)。

5.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根电缆的。

6.将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的。

7.密封圈硬度不满足绍尔氏硬度45度55度,老化(龟裂、发粘、硬化、软化、粉化、变色等现象)失去弹性,永久变形、有效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的。

8.密封圈没有完全套在电缆护套(或铠装电缆铅皮)上的。

9.密封圈与电缆护套(或铠装电缆铅皮)之间有其它包扎物的;密封圈和进线嘴之间有充填物的。

10.一个进线嘴内用多个密封圈。

11.带螺纹的电缆引入装置,螺纹啮合小于5扣,螺纹部分小于8mm的长度且小于6扣螺纹。

12.螺纹精度低于3级,螺距小于0.7mm。

13.不用的进线嘴缺密封圈或挡板;或挡板放在密封圈里边的;挡板直径比进线嘴内径小2mm以上的;挡板厚度小于2mm或挡板直径在110mm及以上时厚度小于3mm的(所有挡板应镀锌)。

14.在用的螺旋式进线嘴缺金属圈;金属圈与进线嘴不匹配的。

(闲置的进线嘴可不用金属圈)。

进线嘴压紧后,没有余量或进线嘴内缘压不紧密封圈;密封圈端面与器壁接15.触不严;或密封圈能活动的。

压盘式进线嘴缺压紧螺栓或压紧螺栓未上紧,用一只手能使进线嘴明显晃动16.的。

螺母式进线嘴因乱扣、锈蚀等原因紧不到位的或用一只手的拇、食、中指能17.使压紧螺母向旋进方向前进超过半圈的。

电缆在进线嘴处,顺着电缆进线方向用一只手能将电缆推动的。

18.高压铠装电缆接线盒使用绝缘胶时,绝缘胶没有灌到三叉口以上;绝缘胶有19.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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