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外诊断试剂经营管理程序
体外诊断试剂经营管理制度文件

体外诊断试剂经营管理制度文件体外诊断试剂是临床医学中不可或缺的诊断手段之一,试剂的质量和安全性直接关系到诊断结果和患者的健康。
为了保证体外诊断试剂的质量和安全性,实施良好的经营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一、文件的目的和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销售、配送、使用等各个环节,目的在于规范体外诊断试剂的经营管理,保证试剂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患者利益。
二、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管理1.生产许可证为了保证体外诊断试剂的质量和安全性,所有生产试剂的企业必须持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要求进行生产过程的管理,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
2.生产工艺流程管理为了保证试剂的质量和稳定性,生产企业必须实行完整、合理的生产工艺流程管理。
在具体实践中,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产品的质量标准要求进行工艺流程的选择和设计,并充分考虑产品安全性和效能。
3.试剂成分检验检测生产企业需要对所生产的体外诊断试剂进行充分、全面的检测和检验,以保证试剂的品质和安全性。
对于试剂成分的检测应当充分、详细,一旦发现异物、细菌等问题应及时予以处理和通报。
4.产品标签管理生产企业在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标识要求,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产品标记和包装等工作,以便消费者更清楚地了解产品的信息。
三、体外诊断试剂的销售和配送管理1.销售证书所有销售体外诊断试剂的企业必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具备相应的销售证书,严格遵守销售管理制度。
2.产品质量检验所有销售的试剂必须经过质量检验,检验内容包括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有效期、实验方法、检查人员等。
检验结果应当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所有试剂均应附有检验合格证明。
3.产品配送管理为了保证体外诊断试剂的安全和质量,销售企业在配送试剂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要求,防止试剂在配送过程中出现破碎、泄漏等损坏情况。
四、体外诊断试剂的使用管理1.使用许可体外诊断试剂应当由合格的医疗机构或者医生开具使用许可。
体外诊断试剂经营管理制度

销售管理制度
客户审核
对客户进行审核,确保销售的 体外诊断试剂符合国家法律法 规和标准,同时了解客户的质
量保证能力和信誉。
销售合同
与签订销售合同,明确销售产品的 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等条 款,确保双方的权益。
销售订单
根据实际需要,下达销售订单,确 保销售的体外诊断试剂数量、品种 、规格等符合需求。
库存管理制度
库存管理
建立库存管理制度,确保 库存的体外诊断试剂数量 、品种、规格等清晰、准 确。
库存盘点
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 库存的体外诊断试剂数量 、品种、规格等与账面相 符。
库存预警
建立库存预警机制,当库 存量低于或高于一定阈值 时,及时提醒管理人员进 行采购或销售调整。
物流管理制度
物流服务商选择
起的医疗事故。
维护市场秩序
健全的体外诊断试剂经营管理制 度可以规范市场行为,防止不正 当竞争和非法经营,维护良好的
市场秩序。
管理制度的历史与发展
01 02
起源
随着体外诊断技术的不断发展,体外诊断试剂的需求不断增加,为规范 市场和管理,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相关法规和标准,如《医疗器械监督 管理条例》等。
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服务质量的物流服务商,确 保体外诊断试剂的安全、及时送达。
物流跟踪
建立物流跟踪机制,确保每批货物从发货到送达 的全程可追溯。
物流验收
对送达的货物进行验收,确保货物的数量、品种 、规格等符合要求。
03 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体系
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明 确各级人员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
约束机制
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强化员工对制度 的敬畏之心,确保体外诊断试剂经营管理的
体外诊断试剂经营管理制度

体外诊断试剂经营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体外诊断试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以及监管其流通和使用过程,制定体外诊断试剂经营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目标和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经营管理制度的目标应当是确保体外诊断试剂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保障公众健康,合理使用资源,并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原则上要遵循科学性、公正性、公开性和便利性的原则,确保体外诊断试剂在市场上有序流通和合理使用。
2.经营许可
3.生产管理
4.经营管理
体外诊断试剂的经营环节应当遵循科学管理和合法合规的原则,确保试剂的质量和安全性。
经营者应建立和完善采购、储存、销售和售后服务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自查和监测,在发现质量问题时能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5.使用管理
6.质量监控
7.信息管理
建立体外诊断试剂的信息管理系统,包括试剂的注册信息、质量检验报告、生产和经营记录、使用情况等的保存和查询,以便监管部门对试剂的流通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以上是体外诊断试剂经营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制定和执行该制度有利于提高体外诊断试剂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公众的健康和权益,促进医疗卫生行业的健康发展。
体外诊断试剂管理制度

体外诊断试剂管理制度1. 引言体外诊断试剂是指用于疾病诊断和预防、监测和管理的试剂,通常在临床实验室中使用。
为了保证体外诊断试剂的安全和有效性,确保临床实验室的运行顺利,制定一套体外诊断试剂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2.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体外诊断试剂的采购、储存、使用和废弃等环节,保证体外诊断试剂在临床实验室中的安全和有效性,保障临床实验室的运行顺利。
3. 体外诊断试剂的采购3.1 采购流程•临床实验室根据实际需要提出体外诊断试剂的采购计划。
•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进行供应商选择,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和评估。
•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并确定交付和支付方式。
•采购部门负责采购物品的收货和入库工作,并检验其质量和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3.2 采购记录•采购部门应建立完善的采购记录,包括采购合同、供应商信息、采购物品清单以及相关的验收记录等。
•采购记录应保存在临床实验室的档案中,以备查阅和审计。
3.3 供应商管理•临床实验室应建立供应商评估和管理制度,定期评估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确保供应商能够满足临床实验室的需求。
•对于与供应商合作出现问题的情况,应及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和协商解决。
4. 体外诊断试剂的储存和保管4.1 储存条件•体外诊断试剂应储存在干燥、阴凉、密封的环境中,避免暴露在阳光下或高温环境。
•特殊要求的体外诊断试剂应按照其要求进行储存,例如低温冷冻、避光等。
4.2 库存管理•临床实验室应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定期盘点体外诊断试剂的库存数量,并及时更新库存记录。
•库存记录应包括体外诊断试剂的名称、批号、有效期等信息,并标明采购日期和使用情况。
4.3 试剂有效期管理•临床实验室应定期检查体外诊断试剂的有效期,确保在有效期内使用。
•逼近或过期的体外诊断试剂应及时处理,不得使用或继续存放。
5. 体外诊断试剂的使用和操作5.1 使用准则•临床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应按照体外诊断试剂的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使用,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体外诊断试剂经营管理制度

体外诊断试剂经营管理制度一、导言:体外诊断试剂是医疗行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产品,其准确性和可靠性直接关系到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效果。
为确保市场上体外诊断试剂的合规性和产品质量,制定并实施一套科学有效的体外诊断试剂经营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就体外诊断试剂的经营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二、管理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1. 目的:确保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患者和消费者的权益,促进体外诊断试剂市场的健康发展。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经营、流通、销售和使用环节,包括相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经销商等。
三、质量管理要求:体外诊断试剂经营管理制度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质量管理要求:1. 生产环节: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厂家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成品检验等环节。
2. 经营环节:经销商必须具备相应的企业资质和经营许可证,经销源头厂家所生产的合格产品,并建立健全的产品追溯体系,保证试剂经销过程的质量。
3. 流通环节:体外诊断试剂的流通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经销商应具备良好的仓储和运输条件,确保试剂在流通过程中的质量不受损害。
四、市场监管要求:为保障体外诊断试剂市场的健康发展,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试剂经营者的监督和管理,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体外诊断试剂经营者备案制度,对试剂经营者进行管理和监督,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准入门槛。
2. 定期抽检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合规性。
3. 加强对市场不合格产品的处置,保证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
五、知识普及和培训:体外诊断试剂的正确使用对于准确诊断和疾病治疗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提高使用者的知识水平,需开展相关知识普及和培训工作:1. 针对医务人员、技术人员和销售人员等,开展体外诊断试剂使用和操作培训,提高其使用技能和风险防范意识。
2. 加强对患者和消费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其对体外诊断试剂的正确使用和相关风险的了解。
体外诊断试剂管理制度

体外诊断试剂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体外诊断试剂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体外诊断试剂的安全使用和有效管理,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提高诊断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体外诊断试剂的采购、存储、配送、使用和废弃等各个环节。
二、管理机构和职责1.体外诊断试剂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修订相关管理制度,监督和检查体外诊断试剂的使用情况。
2.质管部门:负责对体外诊断试剂进行质量控制,监督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并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
3.采购部门:负责体外诊断试剂的采购工作,确保采购的试剂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数量。
三、采购管理1.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采购,要求供应商提供合格的试剂质量证明书和生产许可证。
2.配置专门的试剂库房,设立试剂专人负责存储、保管和登记相关信息。
3.定期审核和评估供应商的供货情况和合作资质,及时处理供应商的质量问题和投诉。
四、存储和保管1.试剂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和温度适宜的环境,禁止长期暴露于阳光下或高温环境中。
2.按照试剂的特性分类存放,设置明显的货位标识,确保试剂易于查找和取用。
3.严禁将已过期的试剂投入使用,定期检查试剂的有效期,并及时处理临近过期的试剂。
五、派送和使用1.对于需要派送的试剂,应由专人进行包装和标识,保证试剂的安全和完整。
2.试剂派送需要有专门的派送记录,并由接收方进行验收确认,保持双方一致。
3.在使用试剂前,严格按照试剂说明书和操作规范进行操作,防止试剂的交叉污染和误用。
六、废弃处理1.废弃的试剂应按照规定的路径和程序进行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2.废弃的试剂应与其他垃圾进行分类,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影响。
3.废弃试剂的记录和处理情况应进行登记,确保废弃的安全和有效。
七、质量管理1.建立相关的质量控制制度,进行定期的内外部质量评价和监督检查。
2.对试剂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测,确保试剂符合质量标准和要求。
3.对试剂的质量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追踪,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正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6月27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张勇2014年7月30日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体外诊断试剂的注册与备案管理,保证体外诊断试剂的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的体外诊断试剂,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注册或者办理备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体外诊断试剂,是指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包括在疾病的预测、预防、诊断、治疗监测、预后观察和健康状态评价的过程中,用于人体样本体外检测的试剂、试剂盒、校准品、质控品等产品。
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仪器、器具、设备或者系统组合使用。
按照药品管理的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和采用放射性核素标记的体外诊断试剂,不属于本办法管理范围。
第四条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其拟上市体外诊断试剂的安全性、有效性研究及其结果进行系统评价,以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过程。
体外诊断试剂备案是备案人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提交的备案资料存档备查。
第五条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实行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实行注册管理。
境内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备案,备案人向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
境内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
体外诊断试剂管理制度

体外诊断试剂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体外诊断试剂管理,保障医院临床诊断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使用的体外诊断试剂,包括但不限于生化试剂、免疫学试剂、微生物学试剂等。
三、管理责任部门医院设立体外诊断试剂管理委员会,由院长任命,负责全院体外诊断试剂的管理工作。
管理委员会设立专门的体外诊断试剂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试剂的采购、存储、分发、使用等工作。
四、采购管理1. 采购程序(1)医院根据各科室的临床需求,确定体外诊断试剂的采购计划。
(2)采购部门根据医院的采购程序,进行多家供应商的比价,选择性价比高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3)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署体外诊断试剂采购合同,确保试剂的品质和数量。
2. 采购管理(1)采购部门接收体外诊断试剂,对试剂进行验收,确保试剂的质量和数量符合采购合同的要求。
(2)验收合格的试剂进行入库登记,由库房管理员负责试剂的存储和管理工作。
五、存储管理1. 存储条件(1)试剂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无污染的环境。
(2)试剂应根据要求进行分类存放,不同种类的试剂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2. 存储操作(1)试剂库房管理员应定期进行环境温湿度监测,确保试剂的存储条件符合要求。
(2)试剂库房管理员应进行定期的试剂库存盘点,确保试剂的数量、效期等信息的准确性。
(3)试剂库房管理员应根据试剂的不同性质和要求进行定期的试剂检查、维护和更换,保证试剂的品质。
六、分发管理1. 分发程序(1)各科室根据临床需求,向体外诊断试剂管理办公室提出试剂领取申请。
(2)体外诊断试剂管理办公室根据各科室的试剂需求,进行试剂的调配和分发。
2. 分发管理(1)各科室接收试剂后,应对试剂进行验收,确保试剂的品质和数量符合要求。
(2)各科室应加强试剂的使用管理,合理使用试剂,避免试剂的浪费和损耗。
七、使用管理1. 使用程序(1)各科室应严格按照试剂的使用说明进行试剂的使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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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制订本标准的目的是建立一个诊断试剂经营管理文件的制定、审查、批准、颁布、复审和废除的规程。
2. 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3.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质量管理文件的管理。
4. 责任:总经理、质量管理部及有关部门经理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5. 正文:5.1. 质量管理文件是指一切涉及诊断试剂经营管理的书面标准和实施过程中的记录结果。
5.2. 质量管理一个基本特点就是用书面的程序进行管理。
经营以文件系统为标准,可为质量情况追踪,质量事故确认以及改进经营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5.3.质量管理文件的类型:大体可分为标准类和记录类两大类。
5.3.1.标准类文件:5.3.1.1. 技术标准是由国家和行业所颁布的技术性规范、准则、规定、办法和程序文件。
5.3.1.2.管理标准:是企业为了行使经营计划、指标、控制等管理职能,使之标准化、规范化而制定的制度、规定、标准、办法等书面要求。
5.3.2. 操作标准:也称之为标准操作程序,是一种批准的书面程序,对如何进行(如操作做出指示性说明。
它并非针对某一产品或材料,而具有更为通用的性质.设备的操作、清洁与维护、清洁和环境控制、采样或检查等)。
5.3.3.记录类文件:记录类文件是反映诊断试剂经营过程中执行标准的情况的真实实施结果,质量管理要求流通过程中的进、销、存均应有按批号可追踪的原始记录。
5.3.3.1.记录:如报表、台帐、销售记录等。
5.3.3.2.质量管理规定的最重要的原始记录有:诸如入库验收,在库养护,出库复核记录等。
5.3.3.3.凭证:表示诊断试剂、设备、仓库与状态的单、证、卡、牌等,如合格证、区域产品标识等。
5.4. 文件的制定和审核:5.4.1. 各部门的负责人应负责组织编写或设计本部门用于管理的文件。
5.4.2.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认为需要制定文件时,应填写《文件编制申请及批准表》,说明需要编制的文件题目、依据、原因或目的,报质量管理部审核。
5.4.3. 质量管理部根据现有文件情况,对上述内容进行审查,确定文件题目、编号、编制要求及进度要求,指定负责编制的部门组织起草。
5.4.4. 文件编制部门将起草后的文件交质量管理部。
质量管理部组织传阅文件,请有关部门对编制的文件进行审核,审核的要点包括:5.4.4.1. 与现行的质量管理标准是否相符。
5.4.4.2. 与现行国家标准的一致性。
5.4.4.3. 与公司其它已生效的标准文件的一致性及协调性。
5.4.4.4. 文件内容的可行性。
5.4.4.5. 文件内容是否简练、确切、易懂,不会引起理解的困难或误解。
5.4.5. 经质量管理科审核后的文件,如需修改,返回原编制部门进行修改,修改后仍需按5.2.4进行审核,直至符合需要。
5.5. 文件的批准和生效:5.5.1. 经起草、修改、审核后确定的文件,由质量管理部按标准的格式打印,经起草人、执行该文件有关部门经理签名后,再送交总经理批准。
.5.5.2. 总经理审批后,应在规定的空格内签署姓名和生效日期,该文件自规定的生效日期起生效。
5.6. 文件的颁布与分发:5.6.1. 质量管理部文件管理员拟订批准后的文件需要复制的份数,经质量管理部经理批准后,对文件进行复制。
5.6.2. 文件复制件必须格式一致,内容清晰、易识读。
文件复制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无误.5.6.3. 质量管理部将文件复制件分送至有关部门各一份,收到文件复印件的各部门应在《文件分发记录》上签名,注明收文日期。
文件原稿由质量管理部存档。
5.6.4. 在文件生效日期前,各有关部门应组织文件的传达与培训,保证有关执行或操作人员明确文件的目的、适用范围、工作程序或操作方法。
5.6.5. 自文件生效之日起,各部门应立即执行文件有关规定。
5.6.6. 用于经营管理及质量管理的表格等,未经批准生效,各部门不得印制。
5.7. 文件的复审:5.7.1. 复审条件:5.7.1.1. 法定标准或其它依据文件更新版本,导致标准有所改变时,应组织对有关文件进行复审。
5.7.1.2. 对公司现行文件应每二年组织复审一次。
5.7.2. 文件的复审由质量管理部组织进行,参加复审人员应包括质量管理的有关人员,各有关部门经理及执行人员。
5.7.3. 质量管理部根据复审结果,做出对文件进行处置的决定:5.7.3.1. 若文件仍然有效,无修订的必要,则在文件首页背面左上角加盖《文件复审章》由复审人签名,并注明复审日期。
5.7.3.2. 若认为文件有修订的必要,则按文件修订规程,对文件进行修订。
5.7.3.3. 若认为文件无继续执行的必要,则按文件废除程序将文件废除。
5.7.4. 质量管理科文件管理员应将文件复审结果记录于文件状态档案中。
文件的修订:5.8.5.8.1. 文件的修订是指文件的题目不变,仅对其内容进行修订。
5.8.2. 在下列条件下应对文件进行修订:5.8.2.1. 工作流程发生改变时;5.8.2.2. 法定标准或其它依据文件更新版本导致标准发生改变时;5.8.2.3. 根据用户意见,认为有必要修订标准时;5.8.2.4. 根据对文件进行的定期复审结果,认为有必要修订文件时。
5.8.3. 有关部门填写《文件修订申请表》提出修订申请。
质量管理部对修订申请进行审核批准后,请文件原编制部门或人员对文件进行修订。
5.8.4. 文件编制部门对文件进行修订后,填写《文件修订记录》,连同修订后的文件交质量管理部,按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生效、颁布、分发程序进行。
5.8.5. 自修订后的文件生效之日起,原文件应予以废除。
5.8.6. 文件的修订应在文件状态档案上记录备查。
5.9. 文件的废除与收回:5.9.1. 在下列情况下,应对文件进行废除与收回处理:5.9.1.1. 经对文件进行复审,认为无继续执行的必要时;5.9.1.2. 文件的题目改变;5.9.1.3. 新版文件生效后,对原版文件应收回;5.9.1.4. 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文件有错误。
5.9.2. 文件的废除由有关部门提出书面意见交质量管理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9.3. 通知有关部门将文件交回。
文件交回时,质量管理部文件管理员应逐份检查并记录,保证废除或失效的文件不在管理现场出现。
5.9.4. 质量管理部对收回文件造册登记后,报质量管理部经理批准后进行销毁。
销毁文件时,应由专人复核监督。
文件销毁后,在文件状态档案上登记备查。
类别及编号YTK–QP–002–2008诊断试剂购进程序文件名称第一版版本号执行日期批准人起草人审核人批准日期起草日期审核日期1. 目的:制订本标准的目的是建立诊断试剂购进程序,保证购进诊断试剂符合质量要求。
2. 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3.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本公司经营诊断试剂的采购。
4. 责任:诊断试剂采购部经理、采购员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5. 正文:5.1. 诊断试剂购进原则:5.1.1..必须从有诊断试剂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诊断试剂生产、经营企业采购诊断试剂,严禁从其它渠道采购诊断试剂。
5.1.2.不得向诊断试剂经营者采购超范围经营的诊断试剂诊断试剂进货程序包括如下环节:5.2.5.2.1. 确定供货企业的法定资格及质量信誉,购进诊断试剂如系首次从该企业进货,则按《首营企业质量审核制度》进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
5.2.2. 审核所购入诊断试剂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购进诊断试剂如系首营品种,则按《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进行,对首营品种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
5.2.3. 审核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资格的验证。
5.2.3.1. 审核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加盖有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
5.2.3.2.审核委托授权书规定的授权范围是否与该业务范围的一致性。
5.2.3.3.审核供货单位销售员的身份证。
5.2.4.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
5.2.5.购货合同中质量条款的执行。
5.3.. 购进诊断试剂应符合进货合同中明确规定的诊断试剂的质量标准。
5.4.. 购进诊断试剂应让对方开具正式发票,并做好购进记录。
购进记录的内容应包5.5.括诊断试剂通用名称、型号、规格、批号、有效期、购进数量、购进日期、生产厂商、经销商等内容。
5.6.购进记录应按规定保存至超过诊断试剂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5.7.购进特殊诊断试剂,应按特殊诊断试剂管理制度执行。
验收员按《诊断试剂入库质量验收程序》和产品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员签字合格后,采购员办理付款手续。
5.8.掌握供应商的供货能力,保证及时供应合格的诊断试剂。
类别及编2008003––YTK–QP诊断试剂质量验收程序号文件名称第一版版本号执行日期批准人审核人起草人审核日期起草日期批准日期:为保证入库诊断试剂数量准确,质量良好,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1. 目的品流通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订本程序。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管理办依据2.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本企业经营所有诊断试剂及销后退回的诊断试剂的入库质量验收。
3. 范围责任:诊断试剂验收员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4.:5. 正文;熟悉诊断诊断试剂验收人员必须具有检验学中专以上学历5.1. 经过专业培训、试剂知识理化性能、了解各项验收标准内容的人员担当。
.5.2. 诊断试剂验收在待验区按规定比例抽样检查,50件以下(含50件),验收两件,50件以上每增加50件,增加验收1件,零散诊断试剂,小于10盒(瓶、袋)的按实数验收,10-100盒(瓶、袋)的按5%验收,验收完毕后应尽量恢复原状,特殊、贵重诊断试剂应每件验收由两人同时进行。
在每件的上、中、下三个部位进行抽检,重点验收标识、外观质量、包装质量,对配送退回、贵重、特殊、进口诊断试剂等,必须做到件件拆箱,认真验收。
5.3. 严格按法定现行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企业购入的诊断试剂进行逐批验收。
5.4. 对首营品种须向原生产企业索取同批号的该品种检验报告书。
5.5. 验收合格的,准许入库,不合格的不准入库。
5.6. 诊断试剂质量验收的内容,包括诊断试剂外观的性状和诊断试剂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
5.6.1. 诊断试剂外观性状应符合法定质量标准和合同质量条款中关于诊断试剂外观性状的描述。
5.6.2. 诊断试剂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内容如下:5.6.2.1. 由生产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签发的诊断试剂检验合格证,注意检验依据是否为现行质量标准。
5.6.2.2. 诊断试剂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体外生物诊断试剂说明书格式:【药品名称】通用名:商品名:英文名:汉语拼音:【使用目的】【试验原理】【主要组成成份】【适用仪器】【样本要求】【试验方法】【对试验结果的解释】【该试验方法的局限性】【产品性能指标】【注意事项】【包装、规格】【贮存】【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电话及传真】企业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网址不能偏离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诊断:试剂说明书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