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2017.04.12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低值易耗品管理,提高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效能,依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低值易耗品是指:能单独发挥使用功能,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经营或办公工具、用具、器具等,如:办公家具、低值的办公设施、各种工具、电话机、点钞机等。
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玻璃器具,也属低值易耗品。
未达到上述条件的办公用具,为一次性使用的办公用品,一次性使用的办公用品和由福利费及其他不属于成本开支范围所购置的低值易耗品,不属于本办法管理范围。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和各分支机构。
第二章低值易耗品管理分工第四条低值易耗品实行财务价值管理和行政实物管理相结合的方式。
第五条行政部门职责:1.负责组织低值易耗品的调剂、购置、验收、入库。
2.对低值易耗品进行定期盘点,做到帐实相符。
第六条采购人员职责:1.采购人员包括行政部门的专职管理员和授权购买部门的指定人员。
2.采购人员应对所购低值易耗品的质量负责,并负责处理低值易耗品在保修时间内出现的质量问题。
第七条资产管理人员职责:1.按经审批的购置报告,对所购低值易耗品进行验收,并核对数量、质量和金额。
2.负责按品种和类别建立数量金额式低值易耗品实物明细帐。
第八条财务部门职责:1.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2.负责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协助行政部门进行低值易耗品清查工作。
第三章低值易耗品购置第九条低值易耗品购置:对需要售后服务和容易发生质量问题,以及一次采购批量大(批量总价在30000元及以上)的低值易耗品,应采取合同订购方式。
合同订购方式下,预付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0%;未经批准,不得采用预付货款的付款方式;所有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必须盖公司或分支机构公章或合同章后方可生效。
1.公司本部低值易耗品的购置:行政总部根据公司批准的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对公司本部低值易耗品购置进行控制,对超计划总额的,必须报财务总部批准,方可购置,否则不予报销。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是什么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是什么由于低值易耗品多属生活用品类,人人需用、人人能用,很容易化公为私被恶意侵占。
由于管理上制度的不健全,低值易耗的使用人员不爱惜、不正当使用,常常造成低值易耗品损耗过多,这就需要有一些办法来进行管理,减小易耗品的损耗。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与控制,杜绝工作中的随意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低值易耗品是指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家具,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容器等。
第三条:本公司规定,单位价值在50 元~1000 元之间的、不能作为固定资产处理的用具物品列为低值易耗品。
一次性使用的餐巾纸、香皂等在物料用品科目核算,不作为低值易耗品。
第四条: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办法:(一)科目设置:公司设置“在库低值易耗品”和“在用低值易耗品”,各实体资产会计设置“在用低值易耗品”一级科目和“低值易耗品二级明细科目”。
(二)账簿设置:公司财务和各实体财务主管会计分别设置一级明细账,各实体财产会计设置二级明细账和台账,对低值易耗品按类别、品种规格进行数量和金额的明细核算。
(三)分期摊销的低值易品,领用时,借记“待摊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分期摊入有关成本费用科目时,借记“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待摊费用”。
报废时,将低值易耗品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低值易耗品摊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科目。
(四)低值易耗品摊销期限:不锈钢类2年陶瓷类年铁制、铝制品1年维修工具年毛毯2年口布、毛巾类年玻璃制品年其他均为1年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根据其使用期限的长短采用分期摊销法。
第五条:低值易耗品的购置与入库:低值易耗品由公司采购部负责统一购置,购置前须填写“低值易耗品购置申请单”,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
低值易耗品购入后,统一由公司仓库负责验收入库,保管员应认真核对低低值易耗品的类别、数量,看是否与购置申请单一致。
保管员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并签字。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第一条低值易耗品是总校及其所属各学校进行教育教学等工作必备的物资条件,为了加强低值易耗品管理,加强对低值易耗品采购过程的管理,防止浪费和杜绝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总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总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XX元以下、且不属于成批量购置的大宗物品,它是由消耗品和耐用品两部分组成。
消耗品指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下的低值易耗品。
耐用品指使用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低值易耗品。
第二章低值易耗品管理原则第三条低值易耗品由学校实施全面管理,总校协调、监督并对相应经费实施宏观指导;机关由部门管理为主、行政管理部实施监督、控制、指导。
第四条学校应当制订低值易耗品使用管理办法。
学校应当实行部门公用低值易耗品专人负责制、个人领用低值易耗品个人保管制、消耗部门专人建帐管理制、对部门共用或个人领用的耐用品卡片管理制。
总务处是学校实施低值易耗品管理职能部门。
第五条低值易耗品的采购、领用应当遵循“注重效益,厉行节约”的原则。
做到既要保证教育教学需要,又要防止积压浪费。
对大多数低值易耗品,学校要实行“零库存”。
第六条低值易耗品必须坚持先入库后领用的管理原则。
第七条应当不断加强对贵重、稀缺、民用性强的低值易耗品的监督管理。
对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及其他危险低值易耗品,必须按相关管理规定保管或领用,学校应当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并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与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和物品安全。
对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及其他危险低值易耗品应当限量购置或发放,原则上不允许备用。
第八条学校总务处对低值易耗品比价采购负责,对招标采购程序具有监督权,对招标采购效果具有核查权。
第三章低值易耗品购置第九条为了确保学校的持续健康发展,保证学校使用和控制好教育经费,学校应当科学有效的做好低值易耗品购置管理工作。
购置低值易耗品一般采用领料、采购、调拨等方式。
第十条低值易耗品的购置计划应当按照以下程序产生:低值易耗品需求部门,应当按照“既不影响工作,又要防止浪费”的原则,向总务处提出低值易耗品需求申请。
低值易耗物品管理办法

低值易耗物品管理办法1、低值易耗品是指除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电器机械工具、计量器具、办公耗材之外新购价值在XX元以下的用具物品,如:桌、椅、床、凳、柜、橱、板、架、框、小家电、文具、茶具等工作、日子用品以及公司特定的其它用品。
当物品概念发生争议时由公司财务部予以解释。
2、公司所有低值易耗品由采购员统一采购或外出联系制做、维修,由低值易耗品治理员负责治理。
低值易耗品治理员必须对管辖范围内的低值易耗品进行设帐登记,登记内容要紧包括:编号、名称、购买时刻、价格、支领人签字等。
3、低值易耗品的种类及使用年限:三年:手机、暖瓶、装订机、保温桶、文件夹、茶具、电热毯。
十五年:石英钟、痰盂、茶具盘、计算器、被褥、日历架、文具盒、电话、黑白板、纸篓、马凳、u型架、裹板、电风扇。
十年:录放机、电视机、沙发、坐凳、工作台、衣架、椅子、茶几、算盘、料框、拖车。
十五年:书橱、老总桌、写字台、三抽桌、床、床头柜、壁橱、更衣橱。
二十年:货架、图书架、报桌、报架、档案橱、档案柜。
4、低值易耗品在规定使用年限内损坏或丢失,由采购员负责统一联系维修,由支领者承担维修费或赔偿。
规定使用年限期满后,仍可使用的,须使用,其使用期间的维修费由公司承担。
如磨损、损坏、陈旧已严峻妨碍工作环境需作废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报废并重新订购或制作,予以更换。
5、手机的购买费用由公司与使用人各承担50。
3年后,手机归使用人所有。
三年内如无法使用,由使用人全部自费重新购买,三年后如无法使用可按程序申请报废和重新购买。
3年内如使用人离公司或落职至毋需配备手机的岗位,按公司承担部分费用3年折旧计算后剩余净值由使用人购买,此购买费由本人上交或从其工资中扣除。
6、低值易耗品制做、购买、维修、发放程序(1)低值易耗品外出制做、购买、维修首先由使用者到采购员取2份审批表,逐级审批至总经理,然后交采购员一份,低值易耗品治理员一份。
采购员接到审批表后,首先与低值易耗品治理员联系,申请的低值易耗品是否有库存,如有库存,由采购员通知申请人到低值易耗品治理员处支领。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低值易耗品实物形态与价值形态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低值易耗品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及价值50元以上,又不能归入固定资产管理,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资产第三条低值易耗品按用途分为:经营管理用低值易耗品、生产作业用低值易耗品经营管理用低值易耗品由后勤处统一管理,其类别有:办公用桌、椅、文件柜、风扇、茶几、沙发、照相机、u盘、保险柜、绘图仪及其他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管理用工具器具等生产作业用低值易耗品由各生产单位管理部门自行管理,生产作业用低值易耗品主要构成是各生产单位班组的工器具,类别有:电工工具、钳工工具、焊工工具、吊装工具、检修和检查专用工具其具体包括有:摇表、万用表、另克棒、绝缘手套、绝缘鞋、高压验电笔、报警安全帽、接地线、电钻、拉力器、套筒扳手、大扳手、大管子钳、液压钳、断线钳、百分表、千分尺、油标卡尺、切割机、千斤顶、手拉葫芦、乙炔气表、氧气表、焊钳线、氧乙炔气带等第四条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单位、部门或个人对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负责,使用单位应建立合理的消耗定额,严格进行管理生产作业用低值易耗品由生产单位按使用班组建立台帐,设立专人自行管理,并定期与实物管理人核对;后勤处负责经营管理用低值易耗品的登记调拨管理;财务处负责公司低值易耗品价值形态管理第五条经营管理用低值易耗品的采购按久蓬盐化司发47号文《办公用品暂行管理办法》执行,由党政办负责采购在领用之前须先到后勤处登记后发放生产用低值易耗品的采购按久蓬盐化企号文《关于销售、供应等管理流程及标准的通知》执行,由供应处负责采购,使用单位凭领料单到库房领取第六条经营管理用低值易耗品调拨管理:低值易耗品在公司内部各使用单位之间调拨,由调入单位提出申请,征得调出单位同意,经双方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在后勤处登记后,方可实施申请文件一式三份,作为调入、调出及后勤处登记台帐依据生产作业用低值易耗品调拨管理:低值易耗品在公司内部各使用单位之间调拨,由调入单位提出申请,征得调出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填写申请文件一式二份,作为调入、调出单位登记台帐依据第七条经营管理用低值易耗品报废应由使用单位填报报废单一式两份,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到后勤处核销生产作业用低值易耗品报废经过使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鉴定,本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后,填写报废单一式两份后方能核销,报废品由使用单位负责保管、处理人为原因造成低值易耗品损毁,责任人应负赔偿责任,根据主管责任大小,赔偿比例为10%~%第八条公司内各单位闲置或利用率极低的经营管理用低值易耗品须报后勤处备案,以便统一调配使用,减少浪费低值易耗品的维修,由后勤处鉴别后统一维修第九条低值易耗品应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一年,由使用单位、后勤处共同进行一次帐、物核对第十条低值易耗品管理要求㈠在办理低值易耗品零星购置、调拨的有关事项中,凡因手续不齐、不完善,程序不规范,相关部门不予受理㈡各单位应设兼职低值易耗品管理员,负责所在单位低值易耗品的登记管理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后勤处、生产安全处负责解释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低值易耗品台帐存放单位建账时间序号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名称规格型号建账人。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办公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减少损失浪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公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实行预算管理原则并严格按程序进行。
第三条办公低值易耗品的报废采用集中审核,批量报废的办法。
第二章低值易耗品的范围第四条本办法管理之办公低值易耗品指单价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辅助性办公生产用品。
第三章低值易耗品的计划及购置第五条低值易耗品实行预算管理原则。
需采购办公低值易耗品的部门应在每年10月书面提出下一年预算申请,加盖部门章,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办公室汇总编制计划,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办公室统一管理原则。
需采购办公低值易耗品的书面提出采购申请,加盖公章,部室、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办公室按程序统一采购。
单件物品价格500元(含500元)以上的办公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还需报主要领导批准。
第四章低值易耗品管理第七条办公室为办公低值易耗品采购、实物管理部门。
财务部门为核算监督部门,纳入费用预算考核。
第八条办公室设立办公低值易耗品使用台账,指定专人管理办公低值易耗品并建实物帐。
领用要严格进行领用登记,有领用人签名,部门领导确认。
第九条办公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以部门为单位。
部门领导是本部门的第一责任人。
各部门要建立“办公低值易耗品使用人卡”进行管理。
“办公低值易耗品使用人卡”增减变动由办公室登记。
第十条对于调整出来、暂时不用的办公低值易耗品,办公室要做好维护和保管工作。
第十一条每半年进行盘点,帐实核对,做到帐实相符。
第十二条办公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应由使用部门书面说明原因,部门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后报办公室。
由办公室牵头,财务、审计、纪检参加不定期对申请报废的办公低值易耗品进行批量审查,确认无利用价值的予以报废处理。
第十三条职工调离,部门领导、办公室人员需监督调离人员将个人使用的办公低值易耗品归还本部门,否则按折价赔偿。
交接结束后办公室应向人事劳资部门出具相关证明,人事劳资部门需接到办公室相关证明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本规范总经理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如果不是实际控制人,投资管理的审批权限将提交到董事长、董事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低值易耗物品的管理,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包括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
第三条低值易耗晶的采购、领用应当遵循“注重效益,厉行节约”的原则,做到既要保证公司经营需要,又要防止积压浪费。
第四条在保证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低值易耗品应尽量实行“季度零库存”管理,即库存最多满足最多不超过一个季度的消耗量。
第五条低值易耗品必须坚持“先入库后领用”的管理原则,不允许未经入库直接投入使用。
第六条公司综合管理部为低值易耗品之采购、管理部门,财务部为核算监督部门。
第二章低值易耗品范围与分类第七条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10元以上、2000元以下,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办公用品)。
第八条低值易耗品按其用途分类:(一)一般工具是指直接用于生产过程的各种工具。
如刀具、夹具、模具及其他各种辅助工具。
(二)专用工具是指专门用于生产各种产品或仅在某道工序中使用的各种工具。
如专门模具、专用夹具等。
(三)替换设备是指容易磨损、更换频繁或为生产不同产品需要替换使用的各种设备。
如轧制钢材用的轧锟、浇铸钢锭的锭模。
(四)包装容器是指用于企业内部周转使用,既不出租、也不出借的各种包装物品。
如盛放材料、储存商品的木桶、瓷缸等。
(五)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发给工人用于劳动保护的安全帽、工作服和各种防护用品。
(六)管理用具是指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用的各种家具和办公用品。
如文件柜、打字机等。
(七)其他低值易耗品:指不属于以上各类的低值易耗品。
第三章采购与入库第九条各部门每季度申报一次本部门所需低值易耗品的需求计划,经综合管理部汇总编制计划,按审批权限报财务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办理购进。
第十条各部门平时急需的低值易耗品,须报零星采购计划,经综合管理部和财务部审核批准后方可购进。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使用和管理,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结合公司实物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价在500元(含500元)以上、2000元(不含2000元)以下的物品。
单价不足500元,但使用期超过一年的物品;或单价不足500元,但一次性消耗较大的物品也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三条低值易耗品管理分工公司综合管理部设专(兼)职保管员,负责公司各部门低值易耗品的验收、登记、保管、领用、转移等出入库管理工作。
领用的低值易耗品由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
第四条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入库一、公司各部门综合管理部报送低值易耗品需求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办理。
二、购置低值易耗品均应交保管员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三、低值易耗品购置费用报销时,必须附有保管员验收凭证,否则,财务部门不得给予报销。
第五条低值易耗品领用、转移一、各部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应在保管员处进行登记。
二、100元以上的低值易耗品,各部门应确定保管负责人,以部门名义填写“低值易耗品领用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交保管员,一份留存,并经常核对物品,做到表、物一致。
三、各部门领用物品如在部门间因需要发生转移,转移部门和接收部门应及时到保管员处办理转移手续,更改“低值易耗品领用表”。
第六条低值易耗品清点、盘点一、保管员每季度盘点一次库存物品,做到帐物相符。
如发生盘亏应查明原因并编制盘亏报告,根据授权范围,经批准后,调整台账结存数。
二、各部门对本部门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应每半年清查一次,发现短缺、损坏要及时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领导审定。
第七条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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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企业资产管理水平,推进企业的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挖掘资产管理的潜力,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根据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第二章低值易耗品的概念、特点及分类第二条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较低,使用年限比较短(一般在一年以内)的物品,不足为固定资产的,重复使用且保持原实物形态的能独立发挥作用的物品。
第三条纳入低值易耗品管理的标准:(一)、按照定义划分,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较低,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
(二)、符合在生产过程所起的作用跟固定资产相似,可以多次参加周转且保留原实物形态,在使用过程中需要进行维护、修理、报废时也有一定的残值。
(三)、价值低、品种多、数量大、易损耗,购置报废比较频繁,流动性强、风险性大,管理难度大,易产生管理漏洞等。
(四)、归入存货类进行实物管理,按照材料领用,使用和报废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条低值易耗品按用途分类:(一)、办公用具类:指各种办公家具用具,如打印纸、笔、文具等。
(二)、电器用品类:指各种不足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的电器用品,如验钞机、移动硬盘等。
(三)、专用工具类:指电脑维修人员、电工、机械维修等特殊工种所使用的专用工具用具。
如万用表、手电钻、剥线钳、电流电压测量专用表等。
(四)衡器量器类:指价值较低的磅称、电子称类衡器以及测量用的千分尺等。
(五)、包装容器类: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以重复使用的周转箱等。
(六)、劳动保护用品类:指因工作岗位需要而配备的工作服、手套、围裙、帽子、胶鞋等。
(七)、其他类:指除以上类别以外的属于低值易耗品的其他用具如清洁器械、消防器械,季节性使用的工用具等。
第五条低值易耗品的核算根据消耗情况、使用期限、领用价值、数量及便于管理等因素。
选择一次性摊销法、进行账务处理;“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在库”和“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明细科目。
第六条在实际管理中,对未划入低值易耗品目录的新入库存货,由仓库保管员或核算员及时上报财务部、行政部,并结合使用部门,三方共同依据物资的价值、性能和是否可重复使用等标准进行确认。
第七条财务部不按低值易耗品核算的,但从其特性、使用频率等管理所需应按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控制方法进行管理的物资,其管理方法另行规定。
第三章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原则第八条低值易耗品的账务核算管理原则:账表、账实相符,做到日清、月结和一季度一盘存。
(一)、财务部的“在库低值易耗品”账必须与仓库保管员的台账相符。
(二)、财务部的“在用低值易耗品”账必须与仓库保管员、核算员台账的领用数量保持一致。
(三)、仓库保管员的账、物必须相符,并做到日清月结。
(四)、核算员台账上数量必须与各部门在用的低值易耗品实物相同。
第九条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原则:采用计划与核算、控制与监督的管理原则,多方共同参与,相互配合、相互控制与监督,各司其职、分工合作。
第四章低值易耗品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划分第十条各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划分:(一)、各部门负责低值易耗品的计划管理、过程控制以及相关的物资管理制度的修正、完善与拟订。
(二)、财务部门负责对低值易耗品以及相关的财务制度的修正、完善与拟订。
对低值易耗品的购买、使用情况及管理过程进行控制与监督。
(三)、行政部门负责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过程进行控制以及对低值易耗品台账的登记。
(四)、仓库保管员必须严格按照配备计划及“低耗品采购审批表”进行领用审核,对符合条件或到期限的方可出库并建立低值易耗品管理台账;第五章低值易耗品的计划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公司所有低值易耗品的计划管理职责,必须遵循“事前预测、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的基本原则,由财务部负责监督实施。
第十二条行政部根据公司各部门的各岗位性质、工作需要等方面,结合实际拟订低值易耗品配备种类、配备数量和配备计划,拟订使用期限标准。
仓库保管员、核算员根据计划进行出库、领用审核和过程控制,不得出现多发、提前领用的现象。
第十三条行政部对低值易耗品实施计划管理的流程:(一)、在本制度下发以前的低值易耗品计划管理实施流程:1、调查核实:深入基层,结合各部门、各工种及各岗位的工作性质、要求、配备目的以及配备低值易耗品的用途等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形成文字依据写明配备理由并经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低耗品需求配备计划审批表”,作为实施计划管理的重要依据。
2、分析总结:由人资行政部根据调查核实的依据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统计和汇总,在不违背公司相关文件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分部门、分岗位、分工种、分季节等固定低值易耗品配备标准及数量。
3、拟订落实:拟订配备计划表报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总裁办审批下发。
4、核算员必须严格按照配备计划的标准,按月填写“低耗品采购审批表”并完善签字流程。
5、执行与控制: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配备计划及“低耗品申请表”领用低值易耗品;(二)、新增岗位配备低值易耗品的计划管理实施流程:1、由于新增工种或岗位需要配备以前没有使用过的低值易耗品的计划管理实施流程:由人资行政部增加配备计划,经审批后交财务部及库房备案,各部门需在编制的“低耗品申请表”备注栏中注明“新增岗位情况”;行政核算员需在编制的月度“低耗品采购审批表”备注栏中注明“新增岗位情况”。
2、在原有工作岗位上新增人员时的计划管理实施流程:由各部门核算员填制“低耗品申请表”时,标注“新员工首次领用”的字样进行说明。
(三)、非在编正式人员若因特殊情况需领用低值易耗品的,应由所负责部门另行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行政部调查核实以及其负责人签字后,报总裁特殊审批,并附于“领用单”后,作为领用依据。
否则,任何人不得领用。
第十四条财务部对于低值易耗品应定期不定期的对核算员、仓库保管员的账物进行盘存,按照规定程序审核低值易耗品的增加、减少或报废手续,并将盘存和审核情况上报总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汇报和及时调整。
第十五条人资行政部根据汇总的“低耗品采购审批表”进行低值易耗品采购。
第六章低值易耗品的仓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低值易耗品的入库管理要求:(一)、低值易耗品购置的审核控制:使用部门报批的新增购置计划,行政部依据配备标准、计划,首先结合整个公司低值易耗品的使用状态,看是否可从其他部门或车间闲置中的低值易耗品进行调配,或有无现成的替代品等,经调查落实后,方可确定是否购置。
(二)、仓库保管员对低值易耗品严格执行验收入库制度,首先审查是否属于计划购置范围内的物品,不属于范围内的应附有“月度低耗品采购审批表”;对凭感观不能检验的物品需由专业人员或使用部门检验验收签字确认后,准予办理入库;保管员以及验收检验人员对入库后的低值易耗品的质量负责。
(三)、符合要求的低值易耗品,仓库保管员要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验收时可以由保管员,或者使用人及专业人员共同验收。
第十七条低值易耗品的出库管理要求:(一)、低值易耗品的出库,领用低值易耗品必须遵循公司制定的配备标准以及使用期限标准等,并且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除服装等特殊物品外);对有专门指定人员管理的低值易耗品,由指定人员按本规定办理出入库手续,并负责低值易耗品的记账、废品回收管理、报废等相关工作。
(二)、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分为三种情况进行处理:1、日常办公用品领用,属于日常办公用品的,只须持“低耗品采购审批表”经总裁签字批准后由行政核算员直接到仓库领取并统一发放。
2、“工具类”领用,属于“工具类”以旧换新领取低值易耗品的,既要持“低耗品采购审批表”,也要持旧低值易耗品以及旧低值易耗品的报废单。
低耗品由行政核算员到仓库办理领取手续后统一发放,各部门在其“低耗品申请表”上签字领用。
3、月度计划外领用,应由各部门填写“低耗品增补计划单”(一式三联,财务、仓库及核算员各一联),经部门负责人及总裁签字审批,交行政部低耗品核算员一联登记台账,自行到仓库领取所需低耗品,并将二联“低耗品增补计划单”交仓库保管员,月末仓库保管员转财务会计一联。
(三)、仓库保管员根据“以旧换新”制度收回的废旧低值易耗品,仓库保管员要建立辅助账登记管理,如果本企业其它地方可以再次利用的,不用再办理入库或领用的正式手续,但必须在保管处填写普通领用单,并由保管员建立备查簿。
对确实没有使用价值或继续放置的必要,由仓库保管员或指定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行政部、财务部共同确认后,可以按废旧物资销售或报废处理。
第十八条“低耗品采购审批表”,一表多用,包括采购内容的审批、出入库、记账等用途;一式三联,行政核算员一联,负责联系供应商发货,并登记台账;仓库保管员一联,根据“验收栏”按物资的类别品名登记入库情况;根据“领用栏”按物资的类别品名登记出库情况;月底转财务会计一联。
第七章低值易耗品的使用过程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使用部门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使用过程管理职责:(一)、按照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对在用低值易耗品实施管理,使用部门发生变动,报废等情况,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资产使用部门、财务部及人资行政部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二)、“在用低值易耗品”管理责任人为使用部门的第一负责人:对部门的低值易耗品的购置计划的真实性负责;对部门“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安全性、完整性负责。
如在任期内发现低值易耗品的短缺、流失,除公司通报批评外,另按公司购进价值进行赔偿,部门第一负责人应负主要责任,其赔偿额由管理团队按公司财产损失赔偿的相关文件规定分解落实。
(三)、在部门的第一负责人及核算员调岗或离任的时候,坚决且必须执行离任离职审计制度,由行政部、财务部、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共同对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确认没有问题后给予办理调岗或离职手续,否则,财务不予结算工资。
(四)、对公司各部门配备的低值易耗品,无论是公用或是个人使用中,都要爱护使用,认真管理,延长使用寿命,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八章低值易耗品的财务核算与控制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财务根据发票及月度低耗品采购审批表登记“在库低值易耗品”明细账及“在用低值易耗品”明细帐,根据“低值易耗品报废单”登记低值易耗品的减少。
第二十一条财务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实施控制和监督职能,负责并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一年一次的年终盘存。
做好对各部门的低值易耗品使用情况过程管理的定期不定期的盘点、审计等工作,发现管理上的问题,及时查找原因,修正制度,调整管理措施和方案,根据管理办法,出具处理意见,上报公司领导。
第九章低值易耗品的调拨、报废等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低值易耗品的调拨办理流程:(一)、部门的在用低值易耗品建账盘点及新增必须由部门负责人、财务部会计及人资行政部核算员的签字认可,各部门负责人及核算员对低值易耗品的安全完整性负责,在用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单位或部门发生变动时,必须办理正式的调拨手续,首先由调出资产部门填写低值易耗品的基本情况,由调入资产部门核算员找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准予办理内部调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