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评聘实施细则量化标准积分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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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积分细则范本

中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积分细则范本

中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积分细则范本一、教学工作量得分1. 课程教学工作量得分a. 小学教师每周课时得分:根据实际授课课时数量计算,每周25课时及以上得分5分,20-24课时得分4分,15-19课时得分3分,10-14课时得分2分,10课时以下得分1分。

b. 初中教师每周课时得分:根据实际授课课时数量计算,每周20课时及以上得分5分,15-19课时得分4分,10-14课时得分3分,5-9课时得分2分,5课时以下得分1分。

c. 高中教师每周课时得分:根据实际授课课时数量计算,每周16课时及以上得分5分,12-15课时得分4分,8-11课时得分3分,4-7课时得分2分,4课时以下得分1分。

2. 高水平课题组织工作得分a. 担任高水平课题组织者得分:每个高水平课题组织者得分3分。

b. 参与高水平课题研究工作得分:每个参与高水平课题研究的成员得分1分。

3. 指导学生科研工作得分a. 指导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奖学生得分:每位学生获奖导师得分5分。

b. 指导省级学科竞赛获奖学生得分:每位学生获奖导师得分3分。

c. 指导校级学科竞赛获奖学生得分:每位学生获奖导师得分1分。

二、教师教学能力得分1. 教学质量评价得分a.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得分: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计算,优秀得分5分,良好得分4分,一般得分3分,较差得分2分,差得分1分。

b. 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得分: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成绩计算,优秀得分5分,良好得分4分,一般得分3分,较差得分2分,差得分1分。

c. 网上互动答题得分:根据所参与的网上互动答题次数计算,10次及以上得分5分,5-9次得分4分,3-4次得分3分,1-2次得分2分,不参与得分1分。

2. 教学成果得分a. 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得分:每个二等奖得分10分。

b. 教育教学成果三等奖得分:每个三等奖得分6分。

c. 教育教学成果级别以上奖项得分:根据奖项级别计算,国家级奖项得分10分,省级奖项得分6分,市级奖项得分4分,校级奖项得分2分。

职称评审量化考核细则

职称评审量化考核细则

职称评审量化考核细则
兴平市职业教育中心职称评定
量化考核细则
根据《兴平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考核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一、学历及教龄积分:硕士1.2分/1年、本科1分/1年、大专
0.8分/1年、中专0.6分/1年(均从取得相关学历证书之日算起),同比换算最高不超过20分。

二、任职年限积分:按任职年限2分/1年,同比换算最高不超过20分。

三、工作量积分:任现职以来,从事班主任5分/1年,教学人员4分/1年,生活老师3分/1年,三处工作人员1分/1年。

四、奖励积分:获得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知名教师、优秀教师称号的,按奖励层次分别积10、8、6、4、2、分(国家、省、市、县、校)。

五、考勤积分:任现职以来根据考勤情况,同比换算不超过20分。

六、安全工作积分:任现职以来根据值班、教育教学安全问题,同比换算不超过20分。

七、招生工作积分:根据完成招生任务情况,同比换算最高不超过20分。

八、综合考核积分:参照教职工大会评议结果,同比换算最高20分。

九、校本研修、教育教学能力、教案等积分:根据研修级别和是否结题、教育教学质量、教案的完整性,分两个档次最高积10分。

十、评审推荐组评议积分:综合参评人员进行评议,积分40分。

另:一票否决:1、违反计生政策法;2、学校安全工作有重大失误者;3、招生任务零完成者;4、任职期间有严重违纪行为,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师德师风差造成不良影响者。

2014年8月10日。

中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积分细则

中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积分细则

中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积分细则一、总则为规范中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有效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制定本细则。

二、教学业绩积分1. 教学质量积分:完成教学任务的总学生平均成绩,按照学校规定的权重进行加权计算。

2. 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积分:参与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与实践、教学方法创新等活动,分别按照项目级别、实施效果等进行评分。

3. 教材教法研究成果积分:参与编写教材或教法研究成果的数量和质量,按照学术评价标准进行评分。

三、科研成果积分1. 学术论文积分:发表学术论文的数量和质量,按照影响因子、期刊级别等进行评分。

2. 科研项目积分:参与科研项目的数量和质量,按照项目级别、成果转化等进行评分。

3. 科学技术奖励积分:获得省级以上的科学技术奖励的数量和级别,按照奖项级别、个人贡献等进行评分。

四、教育教学管理积分1. 学科带头人积分:担任学科带头人的年限和带领学科的发展水平,按照学科建设指标进行评分。

2. 教研组组长积分:担任教研组组长的年限和组织管理能力,按照教研成果和领导力进行评分。

3. 课题组组长积分:担任课题组组长的年限和课题成果,按照课题项目和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五、岗位职责积分1. 班主任工作积分:担任班主任的年限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学校评定标准进行评分。

2. 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积分: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工作量和质量,按照学校绩效评价标准进行评分。

六、综合评价积分根据教师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综合评价,按照学校制定的综合评价指标分别进行评分。

七、考核办法1. 积分汇总:根据教师的学术成果、教育教学质量、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积分,进行总分汇总。

2. 等级评定:按照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划分为特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等不同等级。

3. 职称评定:根据教师的等级评定结果,确定教师的职称评定结果,并进行公示和备案。

八、附则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所有,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XX县实验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量化赋分实施细则

XX县实验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量化赋分实施细则

XX县实验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量化赋分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严格标准条件,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实行同行专家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

坚持立德树人的评价导向,重点评价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

建立“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竞争激励机制,引导教师潜心育人,有效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二、赋分标准(100分)(一)教学年限赋分(最高20分)实际从事教学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每年计0.8分。

脱产进修时间,不计教学年限。

(二)学历赋分(最高5分)按最高学历计分,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

(三)任职年限赋分(最高10分)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按周年计算,每年计0.8分。

(四)年度考核赋分(最高10分)优秀每年计2分,合格每年计1分。

推荐晋升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分别计算近5年、近4年的年度考核结果。

(五)荣誉奖励赋分(最高20分)1.县级及以上政府或人社、教育主管部门联合在教师节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等,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计10分、8分、6分、4分。

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上述奖项,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计8分、6分、4分、2分。

上述奖项中的“十佳”,可按上述标准提高一个级别计分。

名师、名校长,按省级、市级、县级分别计8分、6分、4分。

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享受同级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同等待遇。

2.劳动模范,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计10分、8分、6分、4分;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按上述标准降低一个级别计分。

3.教学能手(骨干教师),按省级、市级、县级分别计7分、5分、3分;教学新秀,按市级、县级分别计4分、2分。

省特级教师计8分。

4.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选(讲课比赛)获奖,按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8分、7分、6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分、5分、4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分、3分、2分;县级一、二等奖分别计2分、1分。

教师职称晋升量化评分表

教师职称晋升量化评分表

教师职称晋升量化评分表及评估细则教师职称晋升量化评分表是一种用于对教师进行评估和晋升的工具,它将教师的各项业绩和表现量化化,便于公正、客观地评价其职称晋升的资格和水平。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教师职称晋升量化评分表的示例,具体细节可能因不同学校或机构而有所不同。

评估项目:1. 教学能力(满分30分):- 授课质量:包括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

(最多10分)- 学生评价:学生对教师教学效果的评价反馈。

(最多10分)- 教学成果:教师在教学方面的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

(最多10分)2. 科研与学术贡献(满分40分):- 发表论文:发表在核心期刊或国际学术会议的论文数量和质量。

(最多15分)- 科研项目: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情况和成果。

(最多15分)- 学术影响:学术成果在学界和社会上的影响力。

(最多10分)3. 师德师风(满分20分):- 遵守校规校纪:教师是否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

(最多5分)- 师德表现:教师是否在教学、科研和社会交往中表现出良好的师德。

(最多15分)4. 社会服务与荣誉(满分10分):- 参与社会服务:教师在社会活动和服务方面的参与和贡献。

(最多5分)- 获得荣誉奖励:教师在教学和科研方面所获得的荣誉和奖励情况。

(最多5分)5. 继续学习与专业发展(满分10分):- 学术进修:教师参加学术培训和进修的情况。

(最多5分)- 专业发展:教师在教学和科研领域持续学习和提升的努力。

(最多5分)评估细则:- 各项评估项目根据具体情况设定权重,比如教学能力可能权重较高,而社会服务可能权重较低。

- 不同职称的评分标准有所差异,晋升高级职称的要求通常更加严格和全面。

- 评估过程应透明公正,可以由专门的评审委员会或专家组负责评估和审核。

请注意,以上只是一个示例,实际的评估表可能因不同学校、国家或地区的政策和要求而有所不同。

教师应根据所在学校或机构提供的具体评估标准来进行职称晋升的申请和准备。

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评分细则

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评分细则

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评分细则一、基本分1、学历:研究生10分,本科8分,专科6分,中专(含高中)4分。

2、教龄:每年记1分,任现职以来每年加记1分。

3、工龄:每年记1分。

4、系数分按实际测算记分。

5、任现职以来担任各级兼职教研员、各学科或学术专业委员会委员、学术团体理事以上职务的分别给予加分,县级记2分,市级记3分,省级记4分,国家级记5分。

(本项取最高记分,不重复)二、荣誉分6、任现职以来获得“劳动模范、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十佳教师、优秀校长、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教坛新秀、教改之星、师德标兵、优秀工会会员、优秀共产党员、信息宣传先进个人”等荣誉。

按下列标准计分:国家级10分,省部级8分,地厅级6分,县级4分,县级部门2分。

其中宋庆龄基金会、中国青基会、儿基会按地厅级,或按发证单位的行政级别计分;蚁刘若英基金会按县级部门计算。

7、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加记2分。

8、在国家、省、市、县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正面宣传学校的文章或报道,每条(或篇)按分别记4分、3分、2分、1分。

三、学识水平分9、在国家、省、市级专业刊物(不含增刊、副刊)公开发表论文第一作者分别计3分、2分、1分。

合作论文第二作者按50%记分,第三及以后作者不计分。

说明:国家级刊物指国家有关出版社、全国性学术组织(不含以盈利为目的学术团体)出版的刊物;省级含国家承认的大专院校出版机构出版的刊物(不含为学生编制的习题、故事及其他读物。

)发行的教育期刊须有邮发代号和国内、国际统一刊号(即CN和ISSN)。

文章字数应达2000字以上。

10、任现职以来专业学会获奖论文(限教育行政部门及各专业对口的学会组织的活动)的第一作者: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1.5、1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5、1、0.6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0.6、0.3分;县级一、二等奖分别记0.6、0.3分;合作论文第二作者按50%记分,第三及以后作者不得分。

学校职称评聘量化考评实施细则

学校职称评聘量化考评实施细则

学校职称评聘量化考评实施细则以下量化考评细则:(除论文、公开课、教师竞赛、指导教师和辅导学生获奖外,其他按月计分,班主任按10个月计【7-8月不计分】,其他按12个月计。

例如若06年5月聘,该学年度任职期考核分:合格0.5×4/12分,班主任工作分:0.4×2/10分;若06年10月聘,该学年度工作量分:1×11/12分。

)【各项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一、教龄分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其在校学制视同教龄;从机关分流到学校的人员(原是公务员),机关工龄按教龄计分。

教龄每年1分。

(军龄不计教龄)二、学历(学位)分取得的学历或学位,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

在职取得的学历或学位必须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同,若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须参加省教育厅委托有关高校组织的相应学科本、专科主要课程进修,并取得四门及以上学科结业证书。

学历学位计分,按任现职以来已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一)中学1.取得本科学历每年0.2分;2.取得硕士学位每年0.4分;3.取得博士学位每年0.6分。

(二)小学(幼儿园)1.取得专科学历每年0.2分(调入我校的小学教师,小学阶段专科学历每年0.2分)2.取得本科学位每年0.4分;(调入我校的小学教师,小学阶段本科学历每年0.4分)3.取得硕士学位每年0.6分。

三、任职期考核分任现职以来,每次学年度考核。

(一)优秀1分;(二)合格0.5分;(三)不合格扣1分。

四、任职资格分已获得高(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未聘的教师经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

未满一年的,按月计分。

每年0.3分。

五、表彰奖励分任现职以来,在德育、教学、教改、教研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分综合奖、特殊贡献奖、教育教学专项奖、教育教学单项奖四类,每人每学年以一次某类最高奖计分。

(参加各类公开课或论文评比获奖,不能得表彰奖励分)(一)综合奖综合表彰指获得学校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特级教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共产党员、杰出人民教师、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农村教师、师德标兵、“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教学名师、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奖者、实事杰出人民教师。

教师职称评聘实施细则量化标准积分表好

教师职称评聘实施细则量化标准积分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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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经历源自在我校按任现职以来从事学校相关工作年限计算,每任学校行政人员,年级部成员,一年计1分,累计最高6分,班主任一年计4分,部门工作人同按年级部成员对待.经学校批准音、体、美、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等,老师所带的常规训练团队(要有训练计划和方案,训练记录,学生考勤、训练总结等),训练队人数在5人以上,带队训练时间为一年以上的按班主任工作经历计算。(取最高分,不重复计算)。教研组被评为校级优秀教研组,组长一次性奖励2分,累计最高2分。科室主管的工作获得市以上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专项集体荣誉的,科室主管奖励3分,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折半计算。指导青年教师(要有指导计划,指导记录,总结等),一次性奖励2分,被指教师获奖按相应获奖等级折半计算。
11
年度
考核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合格者得4分,在合格基础上获优秀一次(含一次)以上者得5分,不累计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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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者得10分。有旷工行为、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者,一票否决;教学常规(包括班主任工作)没按要求完成者一次或一例扣1分(以学校近一两年检查记载为依据);任现职以来,学期工作量不满五分之四者,每期扣一分;每年病假累计在一个月\事假累计在一周以上者,每年扣1分;每年病事假超过学校出勤制度者扣1分。不服从学校领导和部门工作安排的拒绝一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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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来,选修课每学期满12课时或超12课时,计1分;不足12课时,0.5分;最高计10分;以教务核准课时为准。(因学校放假考试等因素造成的课时不足,按12课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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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校按任现职以来从事学校相关工作年限计算,每任学校行政人员,年级部成员,一年计1分,累计最高6分,班主任一年计4分,部门工作人同按年级部成员对待.经学校批准音、体、美、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等,老师所带的常规训练团队(要有训练计划和方案,训练记录,学生考勤、训练总结等),训练队人数在5人以上,带队训练时间为一年以上的按班主任工作经历计算。(取最高分,不重复计算)。教研组被评为校级优秀教研组,组长一次性奖励2分,累计最高2分。科室主管的工作获得市以上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专项集体荣誉的,科室主管奖励3分,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折半计算。指导青年教师(要有指导计划,指导记录,总结等),一次性奖励2分,被指教师获奖按相应获奖等级折半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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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经本校备案、认可,出版且有省、市(院)各级课题管理部门检测者,对承担各级课题研究并有相关实验资料,中期监测,经验交流的主要负责人结题不论级别一律3分。所承担的课题结题并获奖的按国家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4分,三等奖13分;省级一等奖12分,二等奖11分,三等奖10分;市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校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计。课题参与人员按二分之一计分。最高计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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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来,选修课每学期满12课时或超12课时,计1分;不足12课时,0.5分;最高计10分;以教务核准课时为准。(因学校放假考试等因素造成的课时不足,按12课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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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科目,达到省均分,计5分;超过省均分,计7分。非高考科目以全校教师平均分计算;最高计20分。
注:① 相关各项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且为任现职后取得的(指导学生的必须有署指导教师姓名的荣誉证书或文件依据),否则不予确认;在盗版刊物或集资出版的论文上发表的论文不予认定。
11
年度
考核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合格者得4分,在合格基础上获优秀一次(含一次)以上者得5分,不累计计分。
12




遵纪守法、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者得10分。有旷工行为、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者,一票否决;教学常规(包括班主任工作)没按要求完成者一次或一例扣1分(以学校近一两年检查记载为依据);任现职以来,学期工作量不满五分之四者,每期扣一分;每年病假累计在一个月\事假累计在一周以上者,每年扣1分;每年病事假超过学校出勤制度者扣1分。不服从学校领导和部门工作安排的拒绝一次扣5分。
② 参评者必须取得高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市第二实验中学
2013年教师职称评聘实施细则量化标准积分表
序号
项目
细则量化标准积分操作
自评
复1分
2
职龄
任现职以来每年计2分
3
学历
申报职称必须达到合格学历,在学历合格的基础上,获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计2分。
4




任职以来获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按国、省、市(院)、校各级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获得由国家、省、市(院)其他部门和党派群团设立的单项评奖,则按相应等级折半计分,同一活动奖励不累计计分,只取最高分,最高计15分。
5



任现职以来获学科教学竞赛(包括说课、技能大赛、录像课等),按国、省、市、校各级分别计:一等奖5分、4分、3分、2分;二等奖、4分、3分、2分、1分;三等奖计3分、2分、1分、0.5分。同一竞赛,不累计计分,只取最高分,最高计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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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教学设计、教具及课件
教育主管部门、业务部门(专指中央教科所、省教科所、省市教研及教育教学研究会)主办的评选活动获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获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1、0.5分;同一活动和成果,不累计计分,只取最高分,最高计20分。
辅导学生获音体美活动竞赛团体或个人奖项,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竞赛活动必须有教育部门的文件依据和经学校推荐的)。此项累计积分最高限额为6分,团体项目获奖奖分奖给项目的具体指导老师按上述标准加倍奖分。
8




发表文章指的是教学论文或课件、教学设计的第一作者。按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期刊、论文集每篇分别计:5、4、3分,最高分10分。同一论文发表和获奖不重复计分。
9







辅导学生获学科竞赛团体或个人奖项,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竞赛活动必须有教育部门的文件依据和经学校推荐的)。此项累计积分最高限额为6分,团体项目获奖奖分奖给项目的具体指导老师按上述标准加倍奖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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