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治超巡查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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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治超各项规章制度

源头治超各项规章制度

源头治超各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源头企业、货运车辆、驾驶人员以及相关部门和单位。

第三条源头治超工作应当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自治、社会监督的原则,实现超限超载治理的长效机制。

第二章源头企业管理第四条源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治超工作职责,加强对货运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源头企业应当配备符合标准的称重设备,对出站(场)货运车辆进行称重检测,确保车辆合法装载。

第六条源头企业应当建立货运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记录车辆装载情况、驾驶人员从业资格等信息,并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

第七条源头企业应当加强对货运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货运车辆管理第八条货运车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

第九条货运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符合安全行驶要求。

第十条货运车辆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称重设备,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定和校准。

第十一条货运车辆应当严格遵守装载规定,不得超限超载运输。

第四章驾驶人员管理第十二条驾驶人员应当取得合法有效的从业资格证书,并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经验。

第十三条驾驶人员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不得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驾驶人员应当对车辆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十五条驾驶人员应当接受企业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六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源头治超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源头企业、货运车辆和驾驶人员,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并公开曝光。

治超稽查制度

治超稽查制度

治超稽查制度
1、着装不规范、风纪不严整,举止不端庄、语言不文明、执法不敬礼、有与司乘人员吵架或打架事件发生,每违反一次扣3分情节严重的除名。

2、带手机、现金、报刊等物品上岗,交接班不规范,每违反一次扣除1分。

3、管理混乱,检测现场内外卫生差,每违反一次扣1分。

4、业务技能生疏、检测流程不规范、检测现场秩序混乱、内业资料不规范、广场有闲杂人员、车辆未及时劝离,每违反一次扣2分。

5、有迟到、早退、睡岗、脱岗现象,当班期间吸烟、吃零食、聚众喧哗闲谈、听随身听,班前饮酒,每违反一次扣5分。

6、有私放人情车和吃拿卡要、受贿现象,除名。

7、违规操作造成系统故障、情节严重的,除名。

8、无安全意识、多次违反纪律,不服从管理,每违反一次扣2分。

9、违反“十条禁令”、“五不准”等相关规定,每违反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除名。

10、妥善保管治超稽查存根,不得丢失损毁、涂改,每违反一次扣除10分。

11、收到稽查存根24小时内必须由班长、站长签字认可,
每违反一次扣除10分。

12. 路政中队24小时不少于一次稽查,时间自由选择,每违反一次扣除中队负责人10分。

注:1、此通知单涉及违纪人员(现象),各收费站应高度重视,于当日内进行整改,整改不彻底的扣除主管领导20分,情节严重的处分。

2、此稽查通知单将作为各收费站主管领导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治超巡查制度

治超巡查制度

治超巡查制度近年来,随着交通运输的快速发展和物流行业的繁荣,超载现象逐渐成为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超载不仅给公路运输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还加剧了公路的损坏,给交通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治超巡查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探讨治超巡查制度的背景、重要性以及有效实施的措施。

一、治超巡查制度的背景治超巡查制度的出现是由于超载现象严重危害了公路交通安全和交通设施的使用寿命。

超载运输不仅容易造成货车翻车、侧翻等交通事故,也会导致公路路面破损严重,增加了修建与养护成本。

而且,超载运输还存在偷税漏税等问题,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

因此,针对超载问题,各级政府开始推行治超巡查制度,以加强对超载运输的监管和管理。

二、治超巡查制度的重要性1. 提升公路交通安全超载是公路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之一。

货车超载后,车辆的稳定性会降低,制动距离加长,容易造成车辆失控和翻车等危险情况。

而且,超载导致的轮胎过载运转也会增加爆胎的风险。

通过治超巡查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遏制超载现象,提升公路交通安全水平。

2. 保护交通设施超载运输给公路带来的损坏不可忽视。

货车超载会加剧公路路面的破损,降低公路的使用寿命,给公路养护带来巨大的压力和成本。

治超巡查制度的落实可以督促运输企业依法载重,减少超载现象,有效保护交通设施,降低维护费用。

3. 规范市场秩序超载运输往往伴随着偷税漏税等问题,严重损害国家利益。

治超巡查制度的实施可以加强对运输企业的监管,减少超载运输带来的税收损失,推动物流市场的规范发展。

三、治超巡查制度的有效实施措施1. 加强巡查力量治超巡查制度的落实需要充足的人力物力支持。

政府应加大对巡查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他们的执法水平和工作效果。

同时,应适当增加巡查人员的数量,以确保治超巡查工作的全面覆盖。

2. 完善监控设备利用先进的监控设备可以更加高效地发现超载运输车辆。

政府应投资更新监控设备,采用高清晰度摄像头、载重传感器等技术手段,提高监控检测的精准度和可靠性。

货运源头单位治超规章制度

货运源头单位治超规章制度

货运源头单位治超规章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交通运输行业的快速发展,货运量逐年增长。

然而,因为一些驾驶员违规超载、超速等行为,在运输过程中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设施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为加强对货运源头单位的管理,规范运输行为,保障运输安全,制定了货运源头单位治超规章制度。

二、制度内容1.货运源头单位治超管理责任货运源头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交通运输监管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严格规范自身的管理行为。

对于货运企业中存在的违规超载、超速、超长超宽等情况,本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认真查处相关责任人,绝不姑息。

2.货运源头单位管理措施货运源头单位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各岗位的责任和义务。

对于违规超载、超速等行为,要实行一票否决,严禁发生相关违规情况。

3.货运源头单位违规责任追究货运源头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发生的违规行为,要及时查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

4.货运源头单位自检自查货运源头单位要建立起自检自查机制,定期对运输车辆做技术检测,对车辆载重、车速等做严格监控。

对违规超载车辆要及时发现并处理。

5.货运源头单位教育培训对货运源头单位的从业人员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针对违规超载、超速等问题,要开展相关的培训活动,增强从业人员的规章制度意识。

6.货运源头单位奖惩机制建立起奖惩机制,对规章制度执行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规行为严重的单位给予问责和处罚。

通过奖惩机制,能够有效激励单位遵守规章制度,杜绝违规行为。

7.货运源头单位信息公示货运源头单位要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定期公布单位的违规情况和处理结果。

通过信息公示,促使单位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形成“明规矩、守规矩”的良好氛围。

三、结语货运源头单位治超规章制度的实施,对于规范运输行为,保障运输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同时,货运源头单位要不断加强管理制度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规章制度意识,共同为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公司源头治超管理制度

公司源头治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法律法规,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公路基础设施,提高运输效率,本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涉及货运车辆源头管理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源头治超,确保公司运输活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公司成立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源头治超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源头治超工作。

第五条设立源头治超办公室,负责日常治超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

第六条各部门应明确责任分工,积极配合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第三章治超措施第七条建立货物装载登记制度,对装载货物进行登记,包括货物名称、数量、重量、装载时间等信息。

第八条建立治超责任追究制度,对超限超载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第九条安装称重设备和监控设备,对货物装载过程进行实时在线检测,并接入省治超平台。

第十条定期对货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公司源头治超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的治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三条对超限超载行为进行记录,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部门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者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奖惩第十五条对在源头治超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超限超载行为的相关人员或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货运源头单位治理道路运输超限超载相关制度

货运源头单位治理道路运输超限超载相关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管理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从源头上治理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行为,保护公路完好、畅通,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具体容以下:一、治超工作要求治理超载领导组成员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领导组的统一指挥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切实把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做好。

二、治超领导组的责任1、明确领导组成员的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2、对货物装载开票、计重等相关人员培训;3、明确对装载货物车辆驾驶员出示的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进行登记的责任人;4、明确建立健全货运源头治超登记、统计制度和档案,向运管机构报送相关信息的责任人;5、接受货运源头治超执法人员实施治超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三、治超领导组成员职责:1、不为无牌无证的车辆装载、配载;2、不为证照不全的车辆装载、配载;3、不为非法改装的车辆装载、配载;4、不为车辆超标装载、配载;5、不为超限超载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6、应当按规定装货、计重、开票,不得放行超限超载车辆;7、应当按规定检查车辆驾驶员的道路运输证和从业;8、按规定认真填写治超销售台帐。

治超领导组全体人员要认真执行省第二号政府令的规定,抓好治理非法超限超载源头管理工作,如果发现领导组成员不按本管理制度执行,违规人员除在本公司进行处罚外,还将按照政府令移交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的实施办法为配合上级主管部门从货运源头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杜绝我公司出现超限超载车辆。

特制定以下工作实施办法:一、人员安排:开票员:负责车辆证件的审核,填写《货运源头车辆装载登记表》。

计重员:负责车辆过磅计重、兼管开票。

销售副部长:负责对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人员的检查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会议精神。

销售部部长:负责全面指导工作。

二、工作原则:认真按《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暂行办法》及《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执行。

源头治超巡查工作制度(3篇)

源头治超巡查工作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源头治超工作,确保公路安全畅通,维护运输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企事业单位、个体运输户以及相关管理部门。

第三条源头治超巡查工作应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超限超载行为。

第四条源头治超巡查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依法行政。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建立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地区源头治超巡查工作。

第六条级别职责:(一)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全面领导源头治超巡查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源头治超巡查工作,监督巡查任务的完成情况。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包括巡查计划制定、巡查人员培训、巡查资料整理等。

第七条级别职责:(一)县级交通运输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源头治超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源头治超工作。

(二)县级公安交警部门负责路面超限超载行为的查处,与交通运输部门共同做好源头治超工作。

(三)县级公路管理部门负责公路设施的保护,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做好源头治超工作。

第三章巡查范围与内容第八条巡查范围:(一)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企事业单位、个体运输户。

(二)所有货物集散地、中转站、货运市场。

(三)所有可能产生超限超载行为的区域。

第九条巡查内容:(一)运输企业及个体运输户的资质、经营范围、车辆运输证等证件的合法有效性。

(二)车辆的超限超载情况,包括车辆轴载、总质量等。

(三)装载货物的类型、数量、装载方式等是否符合规定。

(四)驾驶员的资格、证件是否齐全。

(五)源头治超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

第四章巡查方式与程序第十条巡查方式:(一)定期巡查: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进行巡查。

(二)随机巡查:对未定期巡查的区域和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源头治超管理制度样板

源头治超管理制度样板

源头治超管理制度样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货车超载的监管和管理,规范货车运输秩序,提高公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和桥梁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的治理和管理。

第三条源头治超是指从货物装载、装运、装卸环节对货车超载问题进行全面管理和控制,以预防和遏制货车超载现象。

第四条治超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源头管理,从源头上控制超载,全面消除超载现象。

第五条物流企业、运输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货车超载情况的监管和管理,建立健全治超工作机制。

第六条治超工作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政府部门加强监督和指导,形成治超工作合力。

第七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给予处罚。

第八条政府应当加强对超载货车的检测设施和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治超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货车装载和装运管理第九条货车装载和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车辆载重标准进行装载。

第十条货车装载和装运过程中,必须按照货物的种类、质量、体积等情况合理分配装载位置,确保货车装载平衡、稳定。

第十一条货车装载和装运过程中,必须做好货物的包装、固定和加固工作,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产生位移和倾斜现象。

第十二条装载和装运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擅自超载、超限或者超载运输。

第十三条对于超载货车必须进行严格处罚,并要求货车重新装载和装运,保证符合国家载重标准。

第三章货车运输管理第十四条货车的运输路线必须合理规划,避免选择超载、超限的道路运输。

第十五条货车的运输速度必须根据路况和货物特性合理确定,不能超速行驶。

第十六条在货车运输过程中,必须加强对车辆的实时监控和管理,确保不发生超载行为。

第十七条货车在装载和运输过程中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运转正常、安全。

第十八条对于发现超载货车应当及时通知运输企业,要求运输企业合理安排货物重新装载和运输。

第十九条运输企业必须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提高驾驶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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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治超巡查工作制度
一、认真履行巡查工作职责,根据治超工作目标任务做好源头治超工作,要对进站车辆的相关证件、车辆是否有改拼装现象和出站车辆是否有超载超限的登记记录进行定期检查,对货运站(场)经营者违规现象和放任超载超限车辆出站的行为,依照治超工作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二、巡查站队人员要根据管辖区域划分,每月每家进行不得少于5次的巡查。

巡查中,认真填写监督检查记录,并及时下发企业和上报登记台帐,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在到整改期限后,及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

三、工作中要规范执法行为,文明执法、礼貌待人,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要严格执行全省运管人员“六条禁令”、治超工作“五不准”和治超执法“十条禁令”。

贵德县水陆运输管理所
源头治超派驻人员管理制度
一、派驻人员要根据治超工作目标任务做好货运源头的治超工作,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场、不出矿、不出站。

二、坚守工作岗位,严守工作纪律,确保24小时在岗,不得缺岗、脱岗。

并在工作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管理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

三、加强进驻企业的监督和指导,定时不定时的对企业磅房、计重、装载、开票等重要岗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运管所治超办公室,并配合做好整改工作。

四、在监督检查中,要认真填写、记录每天的工作日志,并妥善保管,交旧领新。

五、严格执行全省运管人员“六条禁令”、治超工作“五不准”和治超执法“十条禁令”。

贵德县水陆运输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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