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合集下载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特设立“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

第二条学校每年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100万元,用于奖励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项目、学生自主创业注册、学生获得专利成果等。

第二章奖励范围和标准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

第四条奖项类别及标准:1. 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奖:根据创新创业竞赛的主办单位、知名度和影响力等因素,并考虑竞赛的行业背景和高校参与情况,将创新创业竞赛由高到低分为国际级、国家级A类、国家级B类、省级A类、省级B类、市级、校级A类、校级B类八个类别,对在创新创业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团队或个人,按项目进行奖励:(1)国际级:指国家政府部门组织参加的国际性创新创业竞赛活动。

(2)国家级A类:指由教育部发起,联合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共同举办的年度全国性互联网+大学生创- 1 -新创业大赛。

(3)国家级B类:指由国家政府部门组织,行业协会、专业学会、企业等举办的其他全国性创新创业竞赛活动。

(4)省级A类:指由教育厅发起,联合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地方共同举办的年度全省性或跨省区的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5)省级B类:指由省级政府部门组织,行业协会、专业学会、企业等举办的其他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创新创业竞赛活动。

(6)市级:指由市级政府部门举办的全市性或跨市区的创新创业竞赛活动。

(7)校级A类:指由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举办的“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8)校级B类:指由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举办的其他创新创业竞赛。

- 1 -学校奖励与竞赛组委会奖励从高计奖,不重复计奖;若学校奖励高于竞赛组委会奖励,在竞赛组委会奖励基础上补足差额。

其他行业指导委员会等举办的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学生奖金经各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并公示后,从创新创业二级经费列支。

榕职院综〔2007〕19号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成立创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相关机构的决定

榕职院综〔2007〕19号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成立创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相关机构的决定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文件榕职院综〔2007〕19号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成立创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相关机构的决定各系(部)、处室、中心、馆、科、所:为了加强创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工作,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创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领导小组和创建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下设创建项目组、网页制作与宣传组以及材料写作组。

一、领导小组:组长:俞云金、孙芳仲副组长:金昌余、林福荣、刘松林、詹碧卿成员:林宁、赵君尧、郑永登、柳庆忠、沈锦华、杨震、王勤江、铙蕴伟、江瑞平、庄晓钟、陈勋、杨金福、唐加勉、林奇、欧阳少鸣、林若红、王敏毅、卢英、林俐达、陆芳、林一心、缪敏、吴发水、晏露芙、贾同恩、陈秀榕、陈宝龙、郑鸿、张高云二、创建办公室:主任:林宁副主任:赵君尧、郑永登、沈锦华、杨震成员:谢永行、段维龙、林若红、刘春兰、林英惠、李晋、余少英、魏娜1三、项目组:1、应用电子技术项目组:组长:王敏毅成员:叶晓星、林清池、薛曼芳、黄庆华2、计算机应用项目组:组长:卢英成员:胡昱、黄河清、郑若鹢、陈少英、傅刚3、国际商务项目组:组长:庄晓钟副组长:陆芳、缪敏、闫丹文成员:黄淑萍、曾繁斌、杨秀平、张祥艳、谢群斌、黄茂海、韩宁、朱荔、许岩英4、广告设计与制作项目组:组长:林俐达成员:陈栋桦、王怀、童黎斌、汪雨、商春玲5、旅游管理项目组:组长:林东成员:林贤福、范高明、陈蕾四、网页制作与宣传组:赵君尧、欧阳少鸣、卢英、宁宇、汪勇萍五、材料写作组:郑永登、林若红、刘春兰、林俐达、段维龙、欧阳少鸣、陈勋、魏娜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一日主题词:机构示范性高职院校∆决定抄送:院领导、存档。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07年3月21日印发(共印32份)2。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榕职院教务〔2016〕52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外聘教师聘用管理的通知各系(部、院):根据《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修订)》(榕职院教〔2015〕14号)(附件)的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外聘教师聘任管理的要求通知如下:一、请各系(部、院)严格按照《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规定做好外聘教师管理工作。

二、教务处对首次拟聘请外聘教师进行审核,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首次拟聘请外聘教师需提供:1. 根据课程归属教研室对首次拟聘外聘教师试讲情况评价。

2.毕业证、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非教师可不作必备要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3.《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

4.《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聘任协议书》上述材料请以系(部、院)为单位,于9月9日之前提交教务处高迎艳处。

三、各系、公共教研室每学期对外聘教师至少开展一次培训,材料留档备查。

附件:《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修订)》(榕职院教〔2015〕14号)教务处2016年8月15日附件榕职院教〔2015〕14号关于印发《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各系(部、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修订)》于2015年6月2日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

请你们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6月12日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5年6月12日印发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修订)为规范学院外聘教师的聘任与管理工作,优化教师队伍,打造一支具有现代职业教育理念、院内外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三能型”专业教学团队,充分发挥和调动外聘教师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高职院校外聘教师队伍建设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办法。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化校园建设方案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化校园建设方案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化校园教务管理平台建设方案目录第一章项目总体设计 (4)1.1总体设计原则 (4)1.2建设内容 (5)1.3总体设计 (6)1.3.1总体框架 (6)1.3.2基于SOA的数字化校园架构设计 (8)第二章数字化校园教务管理平台平台及应用 (10)2.1信息标准体系建设 (10)2.1.1信息标准体系建设目标 (10)2.1.2信息标准体系建设原则 (10)2.1.3信息标准体系建设内容 (11)2.1.4数据标准 (11)2.2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14)2.2.1概述 (14)2.2.2建设原则 (15)2.3数据中心平台 (16)2.3.1概述 (16)2.3.2建设目标 (17)2.3.3建设原则 (18)2.3.4建设内容 (20)2.3.5数据交换 (21)第三章应用系统建设 (23)3.1招生管理系统 (23)3.2迎新服务系统 (24)3.3教务工作管理系统 (24)3.4场地管理系统 (26)3.5学生工作管理系统 (26)3.6师资管理系统 (28)3.7财务缴费管理系统 (28)3.8教学测评服务系统 (28)3.9毕业管理系统 (29)3.10电子离校管理 (29)第四章软件建设预算 (31)4.1软件功能模块 (31)第一章项目总体设计1.1 总体设计原则总体设计遵循以下原则:1.要总体规划,分步实施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一定要做好整体规划,避免无序建设;要循序渐进,分布实施,做到建设一个、应用一个、成熟一个,完善一个,逐步形成各类技术规范、建设规范和应用规范。

特别在应用系统的建设上,要根据业务部门具体的情况进行建设,既要有整体的时间规划,又不能在条件还不成熟时硬要上马。

另一方面,还要兼顾突发应用的情况,如果学校发展需要加强某些方面的应用,则要保证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优先发展急需的应用系统。

2.整合过渡,保护原有投资学校已经建成的软硬件系统,在教学、管理、服务等各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必须以新一轮校园信息化建设为契机,整合原有系统的软硬件设施,保护原有投资。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福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坐落在福州大学城,占地536亩(预留400亩),建筑总面积12.97万平方米。

设有技术工程系、计算机系、经济系、管理系、人文社科系、应用外语系、商贸系、公共基础部、电大工作部、继续教育中心等10个系部,33个全日制专业,49个专业方向。

2006年12月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9年被福建省教育厅确定为首批闽台高职联合培养人才项目院校,被福建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学校,2012年初通过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验收,正式成为福建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

现为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西部地区教育顾问单位、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会长单位、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绿色学校。

现拟面向全国引进8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引进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18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下表:说明:1、除个别岗位另有规定年龄外,其余岗位教授50周岁及以下,副教授、博士45周岁及以下。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3、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

4、引进人才按•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暂行办法‣及•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享受市政府及我院给予的有关待遇。

具体见附件二、附件三。

二、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请有意来我院工作的高层次人才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于2012年12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布邮箱,未填写清楚的视为不符合条件。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文件榕职院教〔2014〕13号关于印发《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技能大赛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各系(部、院)、处室、中心、馆:《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技能大赛管理办法(修订)》已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

请各部门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5月13日福州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大赛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活动的管理,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活动,加强学生实践技能培养,促进学风建设,激励学生的个性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团队精神,提高学院办学质量,扩大学院影响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组织的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是指由学院和省级以上(包括省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或单位举办的针对某一领域的高职院校学生技能比赛活动(不包括群众性的文化类、文娱类、体育类比赛)。

第三条学院组织的各级各类技能竞赛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予以表彰。

第二章竞赛类别第四条竞赛类别根据竞赛组织机构的性质,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分为以下五个类别:1.院级技能竞赛:指以学院名义组织的全院技能竞赛。

2.市级技能竞赛:指市级政府部门组织或由其组织并由企业冠名的市级或跨市技能竞赛。

3.省级技能竞赛:指省级政府部门组织或由其组织并由企业冠名的全省或跨省区的技能竞赛。

4.国家级技能竞赛:指国家政府部门组织或由其组织并由企业冠名的全国性技能竞赛。

5.国际级技能竞赛:指国家政府部门组织参加的国际性的技能竞赛。

市级及其以上非政府部门(指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协会)组织的各类技能竞赛,其级别下调一级。

第五条本办法重点支持由国家级、省级政府部门组织的教师及学生技能竞赛项目。

第三章竞赛组织与管理第六条教务处负责技能竞赛活动的管理及安全预案的总协调工作:制订参赛计划、提出各系年度考核相关指标;组织申报年度计划、审核参赛方案,确定参赛规模;负责与竞赛有关组织部门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竞赛所需经费的预算及审核;负责对竞赛获奖教师及学生的奖励审核等工作。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榕职院综〔2016〕116号关于印发《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各系(部、院)、处室、中心、馆:为加强对学院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科学管理及合理使用,提高办学效益,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修订)》。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11月24日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2016年11月24日印发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学院材料、低值品和易耗品(以下简称物品)的科学管理及合理使用,提高办学效益,参照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物品指教学、实验、实训、科研、基建和行政等各方面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资,包括材料、低值品和易耗品。

材料指金属、燃料、试剂药品、仪器配件、建材和各种原材料等。

低值品指单价在200元以上(含200元),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其它仪器、工具、量具、教具、用品等物品。

易耗品指玻璃器皿、各种元器件、实验小动物、劳保用品等,以及单价在200元以下物品。

第三条学院物品管理和使用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合理调配、节约使用原则。

第四条学院各部门必须健全本部门物品管理细则,根据物资类别,本着适当集中、领用方便的原则,设置相应的物品库房,保证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按照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学院实行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与个人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系。

后勤管理处、教务处、产学研与实训中心、现代教育中心、保卫处、电大与继续教育中心为学院物品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的物品计划、购置、入库、保管、使用、回收等工作进行管理。

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分工如下:1. 后勤管理处负责行政办公、医疗防疫、后勤服务以及维修修缮等所需物品的管理。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为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院信息,提高学院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治校和党风廉政建设,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福建省校务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院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现编制2014-2015学年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学院党政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充分认识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强化依法治校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响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号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是提升工作透明度,实行民主监督,促进学院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凝聚全院教职工共建和谐校园的有效形式。

学院设立了由陈承茂书记担任组长的院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院务信息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院务信息公开办公室和监督小组: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学院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事务;监督小组负责学院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监督、检查和评议。

(二)制度完善,工作规范学院坚持和完善以“院领导主抓,办公室主管,专职人员负责,各系部、处室积极配合”的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建立了通畅、高效的运行机制。

学院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着力推动重要事项信息公开,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 一是进一步落实完善信息公开项目审批流程,做到层层审核,责任到位,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二是规范内容分类,学院在校园网主页设置了《信息公开》专窗,将信息公开类别分为学院概况、规章制度、党务公开、招生考试、学生管理、就业工作、教学管理、产学研合作、人事管理、廉政建设、财务与审计、招标采购、安全稳定、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报告、其他等细项,确保学院的重大事项及涉及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得到及时公开,保障全院师生员工的知情权与民主监督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室)
榕职校办〔2017〕11号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2018年元旦节期间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中心、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现将我校2018年元旦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1.放假时间:2017年12月30日(星期六)至2018年1月1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其中,2018年1月1日(星期一)为元旦节法定节假日。

2.放假期间,请各部门、各院(部)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文明安全的假期。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7年12月6日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室2017年12月6日印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