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实施方案
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方案

水产养殖尾水是指养殖场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出去的废水,处理不当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以下是一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方案:
1.静态沉淀法:将养殖废水通过静态沉淀池进行处理,使悬浮物沉淀到池底,再将上清液
排放出去。
2.活性池法:采用活性池生物处理技术,将养殖废水通过生物过滤器进行处理,使有机物
被微生物降解,达到净化水质的目的。
3.人工湿地法:利用植物和微生物共同作用,将养殖废水通过人工湿地进行处理,使悬浮
物、营养物质、重金属等被吸收和稳定,最终获得高效净化的效果。
4.膜分离法:利用超滤、反渗透等膜分离技术,在养殖废水中滤除有机物、微生物、重金
属等杂质,获得高品质的清洁水。
以上方法可以单独使用或组合使用,需要根据养殖场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方法。
同时,还需要注意养殖废水处理后的排放标准,确保达到环保要求。
重点水域枯水期水产养殖尾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重点水域枯水期水产养殖尾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重点水域枯水期水产养殖尾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一、背景及意义水产养殖业是我国重要的农业产业,但与此同时,水产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养殖废水也对水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特别是在重点水域的枯水期,水产养殖废水排放会因为河流弱流量的关系而更加集中和明显。
因此,为了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和水产资源,制定重点水域枯水期水产养殖尾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标1.降低重点水域枯水期水产养殖尾水的污染物排放量,达到相关水环境指标的要求。
2.提高水产养殖企业的环境意识和责任感,推动其主动参与水环境保护。
3.改善水产养殖区域的生态环境,促进水产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4.提升水产养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
三、主要内容1.建立监测体系:设立水产养殖废水监测站点,定期对养殖废水进行采样分析,并建立数据共享和报告制度,实现信息透明化。
2.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财政补贴力度,鼓励水产养殖企业采取污水处理设施。
同时,完善监管机制,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
3.推广先进技术:大力推广水产养殖废水处理技术,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帮助养殖企业升级设备和改进工艺。
4.推动循环经济:鼓励水产养殖企业实施废水资源化利用,推广水产养殖废水的生物除氮、除磷等技术,将废水转化为肥料或其他可利用资源。
5.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举办水产养殖废水治理技术交流会、专家讲座等活动,提高养殖企业和相关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倡导绿色、环保的养殖理念。
四、实施步骤1.制定行动计划:制定详细的行动计划和时间表,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整治行动有序进行。
2.落实政策支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更多的财政补贴支持。
同时,与环保部门协调,完善监管制度,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打击。
3.推广先进技术:成立技术指导小组,联合相关科研机构和高校,推广先进的水产养殖废水处理技术,并提供技术咨询和培训服务。
余杭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实施方案

余杭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省、市、区“五水共治”部署要求和《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浙海渔业〔2018〕19号)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水环境提升”总目标,全面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进一步整治渔业生态环境,持续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健康发展。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进、分类建设、长效监管”的总体要求,运河街道先行先试开展养殖尾水治理,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广至全区。
建立健全长效运维监管机制,实现水产养殖尾水循环使用或达标排放,争创省级渔业转型发展先行区。
治理工作从2018年起至2020年基本完成。
二、工作原则按照“区统一领导、部门监督指导、镇街组织实施、主体分类建设、属地长效监管”的工作原则,开展尾水治理。
三、实施内容(一)运河街道尾水治理试点工作1.摸底调查阶段。
2018年10月1日—10月20日运河街道开展辖区内水产养殖基本情况调查,摸清底数,按照自主建设类、集中建设类、退养转产类分类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10月底前报送区农业局。
具体分类情况:①自主建设类:原则上要求连片养殖面积50亩(含)以上主体,具备实施养殖尾水治理的基础条件,由主体单独开展尾水处理设施建设。
②集中建设类:原则上要求连片养殖面积50亩以下主体,由所在村(社区)统一建设集中式养殖尾水处理设施,统一修建排水渠道,集中处理。
③退养转产类:对不具备单独建设,同时也无法接入集中式尾水处理的主体,进行退养转产。
具备条件的开展土地整治。
2.方案实施阶段。
2018年10月—2019年5月集中建设类项目,由街道负责委托有资质中介机构,进场入户开展基本情况调查,测量养殖面积、确定养殖点位(经纬度)和业主信息,负责委托省淡水水产研究所等设计单位,制定集中式养殖尾水处理设施技术方案,由属地村(社区)具体开展建设。
自主建设类实行项目化管理,由业主自主实施,项目管理根据《区农业局农业产业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余农发〔2016〕138号)文件精神执行。
2024年水产养殖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2024年水产养殖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切实整治水产养殖存在的生态损害问题,促进我县水产养殖产业有序、健康和生态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绿色发展为目标,按照“生态优先、依法依规、分类施策、谁污染谁治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对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且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水产养殖场所,依法依规有序实施关停转产,推进生产生态协调发展,实现水产养殖产业绿色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目标。
二、整治目标相关镇街(单位)对辖区范围内全部养殖场所(含稻渔综合种养和藕虾共作)开展整治,重点打击新建、改建和复养温棚养殖南美白对虾,整治期间严禁新增各种水产养殖行为,对尾水直排或经处理后达不到《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32/4043-2021)要求的予以取缔,符合要求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整治范围尾水排入叮当河、通榆河及善后河和车轴河(242省道向西)等沿线及其支流、汉河的所有水产养殖场所。
四、整治时间水产养殖专项清理整治时间: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分为排查摸底、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建章立制四个阶段。
L调查摸底(2022年3月底前)。
各相关镇街组织专职人员对本辖区内的水产养殖情况统一进行调查核实,实行“一户一档”,全面登记养殖业主的基本情况、养殖方式、养殖进排水、尾水处理、养殖用地性质等基础情况,制定养殖位置图和现状图,形成具体实施方案。
2.宣传发动(2022年4月底前)。
各相关镇街在组织调查摸底的同时,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组织人员登门入户,开展相关政策及法规宣传,并组织指导养殖户完成自查自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全面参与、合力整治的浓厚氛围。
3.集中整治(2022年7月底前)。
各相关镇街要按照整治原则和要求全面组织开展整治工作,有效规范水产养殖行为,根据养殖品种、养殖模式的不同和改造能力的大小、养殖尾水污染程度,可因地制宜选用以异位修复为基础或以原位修复为基础的池塘健康养殖技术和模式。
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工程治理技术

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工程治理技术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工程治理技术,听着挺高大上的,但说白了就是怎么处理养殖过程中产生的那些污水,确保它们不会污染环境,反而能保持生态的平衡。
你别看这事儿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可一点儿不容易。
养殖场就像是一个巨大的“水池”,水质一旦出了问题,鱼虾都活不下去。
你想啊,这些养殖业者一天到晚就靠着这些水来养鱼种虾,可是水脏了,鱼虾就得掉链子。
尾水治理技术就是为了让这些脏水变干净,重回自然循环,帮助养殖业者轻松搞定水质问题,还能保护周围的生态环境,简直是个“生态救星”。
尾水治理可不仅仅是过滤水里的杂质这么简单。
就像你吃饭时不光吃菜,还得有汤有饭对吧?尾水治理其实是要考虑到整个水体的生态系统。
你看,这些尾水里除了有泥沙、悬浮物、营养盐,还包含了一些可能对水生生物有害的有机物和病原微生物。
你要想让这些尾水不污染环境,光靠几根过滤网可不行,得用一些高科技手段,比如生物降解技术、人工湿地、微生物处理等等。
就好比你家厕所堵了,光用个通渠工具那能行吗?不,得靠更深层次的技术,才能彻底搞定。
你看,生物降解技术就像是给尾水“做个减肥”,让它变得干净又健康。
水里的有机物就像食物一样,有微生物来“吃”它们,把这些东西分解成无害物质。
就好比你把垃圾丢进垃圾堆,垃圾自然就被处理掉了,而不是变成新的污染源。
人工湿地也是个妙招,通过种植一些特定的植物,利用它们的根系吸附水中的有害物质,这不就像水里的“绿肺”吗?有点像你去医院做透析,植物就是那台“清洗机”,把水中的毒素去除掉。
话说回来,这些技术虽然好,但实施起来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每个养殖场的水质情况都不一样,得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择合适的治理方案。
你想想,水产养殖的规模有大有小,水质的问题也五花八门。
有人养鱼有人养虾,有人搞水产深加工,每个环节的尾水成分都不一样,这就好比你去菜市场买菜,每个人挑的菜品也不一样,怎么能拿一个通用的菜谱来做饭呢?要做到精准治理,得“因地制宜”,针对性强才行。
水产养殖尾水生态高效处理技术集成与示范

水产养殖尾水生态高效处理技术集成与示范水产养殖这事儿,说起来就有点复杂,尤其是提到尾水处理。
你知道的,养鱼、养虾那些水产,养得好,赚得多。
但如果尾水处理不好,别看着水清,水质一旦不达标,那后果可就不小了。
就像做饭,如果锅里不干净,做出来的菜再好吃也难以下咽。
所以呀,水产养殖尾水的高效处理问题,一直都是业内的大难题。
其实啊,说白了,水产养殖尾水就是那些养殖池里产生的废水。
水里有啥?有养殖过程中的饲料残渣、鱼虾排泄物,还有一些化学药品、消毒液啥的。
如果这水不处理好,流到自然水体中,别说鱼虾活不成,连水里的其他生物也都得跟着遭殃。
那可不行!大家都知道,水产养殖一旦污染了水体,不仅是影响生态,还会破坏环境,甚至会影响到人类的健康,危害可大了。
我们现在常见的尾水处理技术,很多种。
比如什么沉淀法、滤料法、膜分离法等等,看似各有各的好处,可总觉得有点“一刀切”的感觉。
有些技术吧,效果虽好,实施起来却是费时费力;有些呢,成本又高,根本用不起。
最终,很多养殖场还是只能选择折中的办法,用个“土办法”处理一下,虽然看着没那么高大上,但效果嘛,也就勉强凑合。
可谁能保证,这样的处理能经得住时间和实践的考验呢?不过,随着科技的发展,尾水处理也在不断创新,现在已经有一些集成化的技术出现了。
这些技术,简单说,就是把好几个处理环节都“打包”在一起,一次性搞定。
就像做一顿大餐,把所有食材都准备好,分分钟做出一道色香味俱全的菜肴。
而且这些技术往往还能够大大降低能耗和成本,简直是“良心”设计,既省钱又环保。
这种技术的核心,就是要精准控制水质,达到“水清鱼活”的效果。
你想啊,鱼虾活得好,水质好,那就是一场“双赢”啊!不仅能提高养殖效益,还能保证水质符合环保标准,呵护自然环境。
看起来简单,其实操作起来可是个大工程。
比如,某些高效的处理装置,能通过物理、化学和生物的手段,联合起来清除水中的有害物质。
你想,水里那点小脏东西,它们就像锅里油腻腻的污垢,有时候还挺难搞定,但这些新技术能把这些顽固的“脏物”搞得服服帖帖,简直厉害得不行!说到这里,你是不是会想,哎呀,能这么高效,成本是不是太高了?其实啊,技术进步带来的好处就是,虽然一开始的投入会比传统方法稍微贵点,但从长远来看,不仅减少了运营成本,还能提高水产的产值。
水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水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了保护水产资源,改善水产养殖环境,提高水产品质和产量,制定了水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全面规范水产养殖行为,加强水产养殖管理,促进水产养殖产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水产养殖环境整治。
1. 排查污染源,对水产养殖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并清理污染源,净化水产养殖环境。
2. 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对水产养殖区域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养殖废水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规范水产养殖行为。
1. 合理选址,水产养殖场所应选择在水质优良、环境适宜的地方进行,避免对周边水域造成污染。
2. 严格控制养殖密度,根据水域承载能力,合理控制水产养殖密度,避免过度养殖导致水体富营养化和水质恶化。
三、加强水产养殖管理。
1. 完善监测体系,建立水产养殖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对水产养殖区域的水质、养殖密度等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2. 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水产养殖从业人员的环保意识和技术培训,提高其水产养殖管理水平。
四、促进水产养殖产业发展。
1. 支持政策,制定支持水产养殖产业发展的政策,鼓励采用先进的养殖技术和设施,提高养殖效益。
2. 加强科研攻关,加大对水产养殖技术研发的投入,提高水产养殖技术水平,提升水产品质和产量。
五、加强督导检查。
1. 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建立水产养殖环境整治的督导检查机制,加强对水产养殖行为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实施方案的有效落实。
2. 加大惩处力度,对违反水产养殖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惩处,形成震慑。
在实施水产专项整治方案的过程中,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水产养殖环境的整治和水产养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将有效改善水产养殖环境,提高水产品质和产量,促进水产养殖产业的健康发展。
渔业养殖尾水实施方案

渔业养殖尾水实施方案渔业养殖尾水是指养殖场在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废水,其中含有大量的有机废物、氮、磷等污染物质,如果不得到合理处理和利用,将会对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渔业养殖尾水实施方案,对于保护水环境、提高养殖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尾水处理设施建设。
为了有效处理渔业养殖尾水,必须建设相应的处理设施。
首先要建立完善的固液分离设施,将养殖废水中的固体颗粒物进行有效分离,减少废水中的浊度和悬浮物含量。
其次,应建立生物处理设施,通过生物降解作用,将废水中的有机物质降解为无害物质。
最后,还需要建设氮、磷去除设施,将废水中的氮、磷等营养物质去除,防止对水体造成富营养化。
二、尾水资源化利用。
渔业养殖尾水中含有丰富的养分,可以作为农田灌溉水和有机肥料进行再利用。
因此,应制定相应的尾水资源化利用方案,将废水中的养分有效利用,减少对水资源的消耗,提高农田的产量。
同时,还可以将处理后的尾水用于园林绿化、鱼塘养殖等方面,实现废水的资源化利用,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三、尾水监测与评估。
为了保证渔业养殖尾水处理效果,需要建立完善的尾水监测与评估体系。
通过定期对处理后的废水进行监测,评估处理效果,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
同时,还需要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废水处理效果。
四、尾水处理技术研发。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渔业养殖尾水处理技术也在不断创新和发展。
因此,应加大对尾水处理技术的研发力度,推动高效、低成本的废水处理技术的应用。
同时,还可以加强与科研机构、高校的合作,开展尾水处理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为渔业养殖尾水的治理提供更多的技术支持。
五、尾水处理宣传教育。
为了提高养殖户对渔业养殖尾水处理的重视程度,还需要加强相关宣传教育工作。
可以通过举办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科普宣传等形式,向养殖户普及尾水处理的重要性和方法,引导养殖户自觉履行环保责任,共同保护水环境。
综上所述,制定科学合理的渔业养殖尾水实施方案,对于保护水环境、提高养殖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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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省、市、区“五水共治”部署要求和《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浙海渔业〔2018〕19号)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水环境提升”总目标,全面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进一步整治渔业生态环境,持续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健康发展。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进、分类建设、长效监管”的总体要求,运河街道先行先试开展养殖尾水治理,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广至全区。
建立健全长效运维监管机制,实现水产养殖尾水循环使用或达标排放,争创省级渔业转型发展先行区。
治理工作从2018年起至2020年基本完成。
二、工作原则
按照“区统一领导、部门监督指导、镇街组织实施、主体分类建设、属地长效监管”的工作原则,开展尾水治理。
三、实施内容
(一)运河街道尾水治理试点工作
1.摸底调查阶段。
2018年10月1日—10月20日
运河街道开展辖区内水产养殖基本情况调查,摸清底数,按照自主建设类、集中建设类、退养转产类分类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10月底前报送区农业局。
具体分类情况:
①自主建设类:原则上要求连片养殖面积50亩(含)以上主体,具备实施养殖尾水治理的基础条件,由主体单独开展尾水处理设施建设。
②集中建设类:原则上要求连片养殖面积50亩以下主体,由所在村(社区)统一建设集中式养殖尾水处理设施,统一修建排水渠道,集中处理。
③退养转产类:对不具备单独建设,同时也无法接入集中式尾水处理的主体,进行退养转产。
具备条件的开展土地整治。
2.方案实施阶段。
2018年10月—2019年5月
集中建设类项目,由街道负责委托有资质中介机构,进场入户开展基本情况调查,测量养殖面积、确定养殖点位(经纬度)和业主信息,负责委托省淡水水产研究所等设计单位,制定集中式养殖尾水处理设施技术方案,由属地村(社区)具体开展建设。
自主建设类实行项目化管理,由业主自主实施,项目管理根据《区农业局农业产业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余农发〔2016〕138号)文件精神执行。
退养转产类项目,2019年7月底前,由属地镇(街道)负责整改到位。
3.考核验收阶段。
2019年6月—2019年7月
按照“合格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在建设完成后,由街道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处理后水质检测,出具相应检测报告,并组织竣工验收。
区农业局牵头有关部门进行区级考核验收。
(二)其他镇街尾水治理工作。
根据运河街道尾水治理工作实际和成效,各有关镇街在2019年8月开展尾水治理工作。
调查摸底、方案实施、考核验收等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参照运河街道做法,在2020年基本完成。
(三)长效管理。
镇(街)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对养殖尾水治理设施点位统一树立标识标牌,公布处理面积、工艺、检测结果、责任人等信息,进行动态管理。
开展日常监管巡查,区级相关部门开展区级监督考核,并对非法排污行为进行查处。
集中建设类的日常运维、管理、养护等方面由区农业局每年牵头相关部门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励。
四、资金政策
1.自主建设类。
按业主养殖尾水治理设施设备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补助上限为50万元。
2.集中建设类。
根据集中建设类养殖水面积,按不高于1200元/亩建设标准,区财政按70%予以承担;瓶窑镇、运河街道、仁和街道,区财政按85%予以承担;径山镇、黄湖镇、百丈镇、鸬鸟镇,区财政按100%予以承担,其余资金由属地镇街承担。
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测绘调查、方案设计、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投入、退养补偿等方面。
3.长效管理。
根据集中建设类养殖尾水处理设施面积,区财政按照15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土地租金、长效运维、管理养护等方面,其余资金由镇(街)给予补足,具体奖励办法由区农业局、财政局另行制定。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余杭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长任组长,财政、国土、农业、环保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
相关镇街要建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确保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全面、快速、有序推进。
2.明确职责分工。
相关镇街是推进水产尾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精心部署安排,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调查摸底、统一流转、政策兑现、长效监管等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区农业局负责尾水治理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考核、统计等工作,推进渔业生态养殖;区环保局负责依法查处水产养殖环境违法行为;区财政局负责负责区级资金筹措及下拨等工作;区国土分局负责破坏耕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
3.强化科技支撑。
养殖尾水治理工作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
要积极与院校、科研院所合作,有偿服务与无偿服务相结合,
指导业主和村(社区)科学合理制定尾水治理技术方案,实现建成一个,达标有效运行一个,确保财政资金绩效,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尾水治理工作。
4.广泛宣传督导。
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深入宣传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必要性和迫切性,宣传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发展理念。
做好政策和技术指导培训,建设一批可看可学的示范场、示范村、示范镇,建立镇街工作进度半月报制度,营造政府引导、主体积极参与、社会广泛关注的良好氛围。
六、本方案与《余杭区渔业转型发展先行区创建工作办法》(信笺〔2018〕25号)政策不符的,按本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