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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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理论研究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理论研究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理论研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理论研究在当代社会中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与社会进步,消费者的地位日益提升,对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障也越来越重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不仅关系到消费者的个人权益,也关乎整个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本文旨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深入剖析,并探讨其在理论研究中的重要性。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概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为了保护消费者在商品和服务交易中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规范。

它确保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的权益不受侵犯,为消费者提供了维权的法律途径,从而维护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现,标志着国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视,并且奠定了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框架。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历史演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发展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的美国。

当时的美国正处于工业化的进程中,消费者遭受了大量的损失,并没有得到合理的保护。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美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消费者保护法律,从而为其他国家在制定相应的法律提供了借鉴。

第一部完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德国于1896年颁布的《德国商品销售法》。

它规定了销售方不能蓄意欺诈消费者,强调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为消费者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保护。

此后,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关注和立法保护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逐渐完善,并已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法律制度。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性1. 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它规定了销售方在商品和服务交易中的基本义务,禁止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保护其他正常经营企业的权益,从而维护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只有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才能保证消费者能够获得优质、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2. 促进经济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促进经济发展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当消费者信任市场并感到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时,他们愿意更多地进行消费,这将推动市场的需求增加,对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个重要的社会议题,关乎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和利益。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和挑战,因此,法律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力工具。

本文将从广义的角度探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框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框架是指国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所做的法律规定和制度安排。

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框架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构成。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消费者的权益和义务,规定了商家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障体现在多个方面,下面将分别进行阐述。

1. 商品质量保证消费者购买商品时有权要求商家提供合格的商品,并对商品的质量、性能、功能等方面进行评估。

如果商品存在质量缺陷或不符合广告宣传的情况,消费者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商家进行退货、换货或修理等。

2. 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的同时,还享有良好的服务质量。

商家应提供准确、及时、真实的服务信息,给消费者提供便利的购物环境和贴心的售后服务。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过程中有权拒绝服务中的不合理要求,同时也有权提出服务质量的投诉和索赔。

3. 价格合理保证商家应该按照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以虚构原价、价格欺诈等方式违反价格真实性原则。

消费者对于商品或服务的定价有权要求商家提供明码标价,并有权选择是否购买。

如果发现价格欺诈,消费者可以依法要求商家退还差价或者索赔。

4. 信息公开透明商家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提供充分、准确的信息,并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提供真实、完整的产品信息和服务承诺。

如果商家故意隐瞒真实信息或者虚假宣传,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与挑战尽管我国已经建立起相对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框架,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挑战。

1. 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不强部分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不强,容易被商家的虚假宣传和欺诈手段所迷惑。

论我国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

论我国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

论我国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我国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十分重要。

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在网络上购买商品和服务。

网络购物的便利性和灵活性使得消费者可以更好地选择产品和服务,并享受更多优惠和折扣。

网络购物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虚假宣传、商品质量问题、售后服务不到位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消费者的权益。

为保护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成为网络购物消费者维权的基础法律。

该法律规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并规定了对网络购物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

《合同法》和《电子商务法》也为网络购物消费者提供了法律保护。

这些法律法规为网络购物消费者提供了维权的法律依据和渠道。

除了法律法规的保护,我国还建立了多种维权机制和渠道。

消费者可以通过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和举报。

消费者还可以通过维权平台和网站进行投诉和申诉,例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

一些互联网平台也设立了消费者维权专区,专门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纠纷。

在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我国还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是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是网络购物领域的重要问题,一些不法商家通过夸大产品优势、虚构销售数据等手段欺骗消费者。

对于这种行为,我国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监管和打击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还需要加强对网络购物平台的监管,加强对商家资质和信用的审核,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法商家进行约束和惩罚。

其次是售后服务不到位和纠纷解决问题。

网络购物的特点是商品无法亲自检验,一部分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与宣传不符。

由于网络购物跨地区的特点,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往往难以有效维权。

我国需要建立健全的投诉和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对售后服务的监管,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加大对纠纷解决的支持和指导。

我国还需要加强网络购物消费者教育和信息公开。

辩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

辩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益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指的是政府、企业等各方对消费者进行法律、制度和行为等多层面的保护和维护。

这项举措的重要性不仅体现在促进公平竞争和可持续发展上,更是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商业社会进步的标志。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是市场的主体和决策者,他们的购买行为直接影响着企业的运营和产品质量。

如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消费者就将失去购买的信心,市场将无法正常运转,整个经济体系也将陷入混乱。

因此,建立和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是商业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其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助于促进公平竞争。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可能采取不正当手段,如虚假宣传、低价陷阱、质量缺陷等。

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存在,可以有效遏制这些违法行为的发生,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只有消费者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市场经济才能实现公平竞争,推动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对于可持续发展也有重要意义。

随着资源的日益枯竭和环境的恶化,绿色消费和可持续消费成为当今社会的迫切需求。

而消费者权益保护不仅能够提供真实有效的产品信息,引导消费者进行理性消费,还可以监督企业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的环保需求得以满足,同时也推动了企业转型升级,推动了可持续发展的进程。

然而,目前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方面,消费者普遍对自己的权益保护意识不够强烈,缺乏相应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另一方面,一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以追求利润为中心,忽视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消费者教育,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同时,也需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惩处,确保企业依法经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总之,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个关乎每个人的问题。

消费者权益法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与安全

消费者权益法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与安全

消费者权益法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与安全消费者权益是国家法律法规中一项重要的保障措施,旨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提升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水平。

消费者权益法的实施,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法律依据,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合法权益的保障。

本文将就消费者权益法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与安全方面的作用进行探讨。

一、消费者权益法的基本内容消费者权益法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一项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确立消费者基本权益:消费者权益法明确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包括知情权、选择权、安全权、被尊重的权利等。

这些权益的确立为消费者提供了法律保障,使其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能够享受到应有的权益。

2. 加强商品质量安全监管:消费者权益法要求生产和销售商必须将产品质量和安全放在首位,确保所销售的商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以保证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3. 设立维权渠道:消费者权益法要求建立健全的消费者维权渠道,包括消费者协会、投诉举报平台等,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维权方式,使消费者在遇到问题时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二、消费者权益法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作用消费者权益法的实施对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与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提高消费者权益意识:消费者权益法的宣传和普及使更多的消费者了解到自己的权益,进一步增强了消费者的权益意识。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更加注重自身权益的保护,提高了自我保护能力。

2. 加强商品质量安全监管:消费者权益法的实施使得生产和销售商在商品质量和安全方面承担起更大的责任。

消费者购买的商品质量得到了有效的保障,减少了因质量问题带来的消费纠纷和安全隐患。

3. 建立有效的维权渠道:消费者权益法要求建立健全的维权渠道,消费者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等机构进行投诉和维权,有效解决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消费者如何利用消费者权益法保障自身权益与安全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充分了解和使用消费者权益法,为保障自身的权益与安全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 增强权益保护意识:了解消费者权益法的内容,明确自己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应享有的权益,并时刻保持警惕,不轻易受骗受欺。

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机制

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机制

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机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消费者权益保护已经成为一个日益重要的问题。

消费者是市场经济的参与者,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他们享有合法权益保护是维护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各国纷纷推出了一系列法律和制度,构建了一套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基础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基础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各国都颁布了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以确保消费者享有合法权益。

例如,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如知情权、选择权、安全权等,并规定了一系列的法律责任和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其次,消费者权益保护还依赖于其他相关法律的支持,如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

这些法律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全面、更系统的保障。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要内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信息公开与消费者知情权:合法的商家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商品信息,包括商品的性能、品质、价格等,确保消费者在购买之前能够充分了解商品的情况。

2. 商品选择权与市场选择:消费者有权根据自身需求和偏好选择商品或服务,并在市场中享有充分的竞争。

政府应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垄断、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保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3. 商品质量和安全权:消费者有权要求所购商品具有合格的质量和安全保障。

如果商品存在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或索赔。

4. 违约责任和维权保护:如果商家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 投诉和申诉渠道:为了方便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各国都建立了消费者投诉和申诉的机构,为消费者提供帮助和支持。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机构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各国都设立了专门的法律机构。

这些机构的职责是监督和协调相关法律的执行,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申诉,并给予相应的法律援助。

论我国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

论我国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

论我国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购物已成为现代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网络购物也伴随着一系列的消费者权益问题,如商品质量问题、售后服务问题等。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我国,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明确了网络购物消费者的权益,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了相应的惩罚。

本文将对我国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进行详细分析和探讨。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法规,对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也有明确的保护。

根据该法,网络购物消费者享有的权益包括:1.权益保障: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权益受法律保护,经营者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商品质量:消费者享有商品质量保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与宣传和标示的性能、用途等相符,能够满足消费者的合理期待。

4.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情权,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真实、准确的信息,包括商品的性能、用途、产地、质量、价格等。

5.维修、更换、退货: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有权要求维修、更换或者退货。

经营者应当按照其要求履行义务。

6.安全保障:消费者享有安全保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应当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不存在对消费者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的缺陷。

7.投诉维权:消费者有权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维权,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非常全面,为消费者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二、电子商务法律法规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我国还颁布了一系列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了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1.网络购物合同:《电子交易法》明确了网络购物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规定,规范了网络购物的交易行为。

2.网络购物广告:《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网络购物广告的内容和宣传进行了规范,保护消费者免受虚假广告的欺骗。

3.网络购物信息保护:《网络安全法》明确了对网络购物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禁止未经授权获取、使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

2024年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论文

2024年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论文

2024年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论文一、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逐渐完善。

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我国加速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与国际接轨。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一系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全面的保护,也为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同时,我国还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各级政府设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负责处理消费者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外,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委员会等民间组织也积极参与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为消费者提供咨询、维权等服务。

二、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尽管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法律法规执行不力。

一些商家为了追求利益,往往忽视法律法规的约束,侵害消费者权益。

而一些地方政府在执行法律法规时也存在不力的情况,导致消费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消费者维权难度大。

一些消费者在面对侵权行为时,由于缺乏维权知识和经验,往往难以维权。

同时,一些商家也会采取各种手段阻挠消费者维权,使得消费者维权更加困难。

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不强。

一些消费者缺乏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容易被商家诱导和欺骗。

同时,一些消费者也存在消费观念不健康的情况,过度追求物质享受,忽视自身权益的保护。

三、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策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对策:加强法律法规执行力度。

政府应加强对商家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商家的法律意识和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同时,对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应加大处罚力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提高消费者维权能力。

政府和社会应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同时,应建立健全消费者维权机制,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维权服务。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

政府和社会应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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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人民已经深切地感受到法律与人民生活的息息相关。

消费者与法律的联系更多得表现在生活中的消费方面,消费者与生产者、经营者之间常常会发生一些以消费为内容的纠纷,在一般情况下,都是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

在发生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时,消费者一般都是处在弱势的位置上,所以必须在法律上寻求一种强有力的保护。

这就涉及到证据的获取、协商、调解、仲裁、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甚至法律诉讼等方面的问题,也就是一个消费者权益受损后的法律保护问题。

一、消费者权益受损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1、安全权受到损害。

如食品或服务安全问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生、财产安全的要求。

如麦当劳食品中有“苏丹红”事件,手机使用的盗号问题,网络安全问题,这些都是安全权受到损害的实例。

2、知情权受到损害。

表现在有关商品或服务与和它相关的信息发布不对称。

表现为未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更甚者,表现为欺诈性的服务信息或欺诈犯罪行为,令消费者防不胜防,一不小心,上当受骗。

3、自主选择权受到损害。

表现在商家的虚假宣传和服务承诺上,推销商品或服务时的无理纠缠甚至甚至采取强制性行为,影响消费者根据需要作出正确选择。

4、公平交易权受到损害。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和计量准确等公平交易的权利。

公平教育受到损害表现在服务承诺不到位,出售质优价高的商品,缺斤少两,强制交易行为等。

5、求偿权受到损害。

表现在消费者的财产或人身权益受到侵害后,得不到相应的补偿。

《民法通则》规定,因侵权造成的财产损失,应当恢复原状,无法修复的,则以同等质量实物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赔偿损失。

对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如家属等)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的侵害,按损害的程度进行赔偿。

这种求偿权利是法律赋予的、弥补消费者所受损害的一项救济性权利。

6、监督批评权受到损害。

消费者享有对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批评的权利。

此外,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渎职行为,有权对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这在我国《宪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司法解释中已作出明确规定。

而现实生活中,监督批评权受到侵害表现在反诉消费者的监督批评侵权,对消费者的监督批评不予支持和接受等方面。

7、获得知识权受到损害。

获知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权利。

而获知权受到损害表现在不执行售后操作方法的服务,以及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承诺上不执行国家规定。

8、人格和习惯受尊重权受到损害。

天赋人权和民族风俗习惯在我国是受法律保护的。

但在社会生活中,为了一已之利益侵害消费者人格和习惯的行为却经常发生。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对于消费者各种人格权的侵害造成的精神损害,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

二、消费者权益受损后的法律保护依据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权益权益保护法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社会法,或者说是一种社会经济法。

它所要保护的是,作为个人的消费者建立在生存权基础上的各项基本权利。

这些基本权利,都只是为了确保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维持作为不平等主体的个人消费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之间的利益平衡,因此,它需要一方面突出消费者的权利,另一方面加重生产者、销售者的义务和责任。

也就需要国家直接介入并行使公权力,以扶持经济交易中的弱者——消费者,对经济交易中的强者——经营者(包括生产者和销售者,下同)加以限制。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3条规定:“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这两个条款,不仅概括地规定了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一系列法律保护的权利;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若干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而且明确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保护消费权益法律体系中基本法的地位。

消费者权益首先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如未作规定,还可受民法等其他法律、法规的保护。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首先应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有未尽的,则应遵守民法等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民法。

我国民事基本法,即《民法通则》,其对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基本原则。

《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简称为诚信原则,由来已久,源远流长。

作为指导原则,“诚实信用”不仅是制定或修订法律的原则,而且也是解释或补充法律的准则。

我国《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均明文将“诚实信用”列为基本原则;有的法律虽未具明文,但实际上已将此原则的精神贯串于具体条款之中。

我国尚未制颁民法典,《民法通则》某些条款过于原则,难以操作,按诚信原则加以解释或补充,在实践中尤为必要。

此外,“诚实信用”还是解释、补充或评价具体法律行为的标准。

(2)合同法。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往往通过与生产者或销售者达成协议,即建立某种合同关系来实现。

为了在消费者与生产者或销售合同关系中贯彻诚信、公平诸原则,保护处于弱者地位的消费者,《民法通则》一方面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要件;另一方面又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和“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均属无效。

如果“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或民事行为“显失公平的”,则“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面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通则》第55、58、59、61等条);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唯一可以免责的理由,只是由于不可抗力或法律对此另有特殊规定。

《民法通则》还以专节或者专章规定了违约的民事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以及适用的诉讼时效。

(3)侵权法。

民法通过规定一般人不得违反的法定义务,从而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这部分法律就是侵权行为法(简称“侵权法”)。

我们知道,以往法律对违法行为所赋予的法律后果不外刑事上的刑罚和民事上之损害赔偿。

前者为刑事责任,后者为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均须承担的民事责任。

从历史的发展看,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曾经长期相混不分,嗣后,侵权责任与刑事责任两相分离,侵权法遂成为民法中与合同法相并立的独立法律制度,侵权责任也成为有别于司法机关判处的刑罚而容许当事人在法定范围内协商确定的、以财产的补偿为主要内容的民事责任。

它是以恢复和等价为原则的,而不问侵权人主观上是故意或过失,只要造成损害,就要求承担与损失相当的赔偿责任。

三、消费者权益受损后的法律保护途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了平衡消费者与生产者、销售者间的利益,在第二、三两章分别规定“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除了在第二章详尽规定消费者的各种基本权利之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适应当代立法新潮流,又在第五章专门规定了消费者组织的性质和职能,将本法第5、6两条及第12条的规定加以具体化。

为了贯彻“总则”章第5条的精神,继第二、三章之后,又以第四章“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详尽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行政部门以及司法机关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上的职责,表明只有公权力的直接介入和充分行使,才能协调经营者和消费者间的利益冲突,实现第1条所宣示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立法宗旨。

作为消费者,其合法权益受损后争取保护的主要途径有:1、与经营者协调和解。

这是消费者维权普遍采用的方法,能否取得和解主要取决于经营者的素质和法律意识。

通过和解来解决问题是消费者最愿意接受的。

2、请求消费者协会和解。

向消费者协会反映情况,通过它们出面调查和协调,或者是提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处理。

3、向有关部门申诉。

向政府工商和有关行业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有关生产者或经营者的违法行为,通过行政管理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并且阻止违法行为的继续发生,从更大范围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如医药管理部门的“消费者购到假药,可以到医药监督部门要求退款”承诺。

这里的关键是,消费者必须能够觉悟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并且通过主张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

有些消费行为是通过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约束的,在合同或服务协议中一般标明了出现争议时提请仲裁的条款。

当出现约定情形时,可以按照合同和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作出仲裁。

5、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问题或不能很好解决问题的,或消费者认为通过法律诉讼更方便解决问题的,在取得有关证据和或鉴定结论的条件下,认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审理裁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6、要求社会舆论监督。

舆论监督的介入,往往使经营者担心新闻报道给自身造成社会信任危机。

新闻监督的压力,会让他们采取赔偿和补救措施,满足消费者的合理要求。

四、必须加以完善的内容1、从全视觉、全方位的角度,健全和完善法律。

互联网技术的使用,电子商务和网上银行的运用,在给社会生活带来快捷便利的同时,网络安全也提到了议事日程。

网络虚假广告、网络诈骗、网络信息和资金盗窃等等,又严重干扰着人民的生活。

网络安全与防范、法律的保护应该相伴而生。

还有,对外贸易中的各种行为,生活中的关于消费者权益纷争的各种具体情形,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中是否都可以找到法律保护的依据,这些就关系到法律的健全和完善的问题。

所以必须以全视觉、全方位的角度加以健全和完善。

2、有必要重新建立“消费者主权”的观念。

随着经济与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逐渐进入高生产、高消费的现代社会。

与此同时,广大消费者的地位却每况愈下。

除了有社会、经济、技术上的原因外,从法制上说,不法厂商往往借“合同自由”之名,订立所谓“货物出门,概不退换”之类的不利消费者的条款;侵权法的归责原则虽有一定的发展,但损害赔偿等责任方式究属事后救济,尚不足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安全,而现行诉讼制度,程序繁杂,耗时费钱,一般消费者虽欲求诉但往往知难而退,坐视不法厂商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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