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管理改制调整安排【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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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方案

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方案

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方案第1篇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方案一、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我国决定开展司法改革试点工作。

上海市作为首批司法改革试点地区,肩负着探索司法体制改革路径、为全国司法改革提供经验的重要使命。

本方案旨在明确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遵循司法工作规律,从我国国情和上海市实际出发,紧紧围绕提高司法公信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基本原则1. 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司法改革正确方向。

2.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保障人民民主权利。

3. 坚持依法改革,确保改革于法有据。

4. 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改革实效。

5. 坚持司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三)总体目标三、主要任务和措施(一)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1. 设立法官、检察官单独序列,建立有别于行政职级的法官、检察官等级制度。

2. 实行司法人员分类招录、分类培养、分类使用,提高司法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3. 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完善司法人员晋升、交流、退出机制。

(二)优化司法职权配置1. 落实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设立人民法院执行局,专司执行职责。

2. 推进检警一体化改革,加强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监督职能。

3. 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审理和办理跨行政区划案件。

(三)深化司法公开1. 完善庭审公开制度,实现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开。

2. 建立健全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和公众查询案件进展和裁判文书。

3. 强化司法公开的科技支撑,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司法公开水平。

(四)强化司法监督1. 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内部监督,完善司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4司法所工作计划范本(4篇)

2024司法所工作计划范本(4篇)

2024司法所工作计划范本一、综合治理工作与平安建设工作1、起草、制订、下发了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和年度平安建设工作计划,在日常工作中逐项对照落实。

2、组织签订了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两万余份,使城区各单位、镇直各单位、各级基层组织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3、组织召开了城区年度综治工作会议,对去年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本年度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

4、认真落实综治奖惩措施,对____年度综治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推荐上级表彰,对落后单位分别予以一票否决和重点管理。

5、广泛开展综治宣传活动,认真组织了综治宣传月,集中宣传日等宣传活动,营造了城区综治创安工作的浓厚氛围。

____乡镇司法所工作计划。

6、定期开展了对城区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及时制订整治方案,落实整治措施。

7、定期组织各阶段专项工作督查活动,每月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对督查结果认真评分,及时通报。

8、加强了综治办自身建设,办公室软硬件建设暨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9、深入开展社区警务室、综治工作站、矛排工作站、综治特派员、治安管理员、矛排信息员、治安巡逻队等村级"一室两站三员"建设,并初步取得阶段性成果。

10、全面落实维稳工作任务,对辖区内原____习练人员进行了重新摸排并调整了帮教组织,适时开展了反____专题宣传活动。

11、认真组织上半年综治自查工作,于____月份制订下发专门文件和自查表,对上半年城区和本镇综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在全市组织的平安乡镇专项检查验收中,被直接过渡为全市平安乡镇。

二、司法行政工作____乡镇司法所工作计划。

1、认真落实示范化司法所建设工作,对照省级示范司法所建设标准,逐项予以落实。

2、全面完善司法所档案资料,分门别类、整理归档,基本达到规范化、经常化的要求。

____乡镇司法所工作计划。

3、加强政法网站建设,认真学习微机管理知识,及时充实栏目文章,网站建设在全县位居前矛。

2024基层司法所工作计划

2024基层司法所工作计划

2024基层司法所工作计划
2024年基层司法所工作计划如下:
1. 促进法律意识教育:重点加强法治宣传,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活动,提高社区居
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2. 加强案件调解工作:建立健全案件调解机制,提升基层调解员的技能水平,促进纠
纷解决,减轻司法负担。

3.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保障公
民的合法权益。

4. 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宣传法治理念,弘扬法治
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氛围。

5. 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与公安、司法鉴定、社区工作等相关部门加强合作,提高司
法所的综合服务能力。

6. 提升基层司法所建设水平:加强基层司法所的设施和硬件建设,提高工作效益和服
务质量。

7. 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8. 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基层司法所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开展,提供为民服务的环境。

以上是2024年基层司法所的工作计划,旨在提高司法所的服务水平,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脱钩改制实施意见

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脱钩改制实施意见

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脱钩改制实施意见(2000年9月25日司法部发布司发通[2000]134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部署和国务院清整领导小组《关于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实行脱钩改制的意见》(国办发[2000]51号)以及清整领导小组办公室给我部《关于律师事务所、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脱钩改制有关问题答复意见的函》(清办函[2000]9号)的要求,现就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在清理整顿中实施脱钩改制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关于脱钩改制的目的和意义根据这次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作为提供法律服务的中介组织,被明确列入清理整顿和脱钩改制的范围。

这不仅是国家规范社会中介服务行业管理的必要举措,而且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改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鉴于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自创立发展以来,其机构性质、组织形式、运作机制长期缺乏明确和统一的规制,目前各地做法不一,多种体制、模式并存,有近八成的法律服务所与司法所实行“政事合一”或“合署办公”的体制,甚至个别地方出现乱设机构、管理无序的状况,这也是我部今年出台新的管理规章并部署机构整顿、重新登记工作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为此,按照国务院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清理整顿力度,在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脱钩改制工作,有利于促进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建立自主执业、自收自支、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自律性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法律中介服务行业规制的执业组织形式,从而推动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步入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二、关于脱钩改制的范围和内容根据这次社会中介机构脱钩改制的总体要求,结合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发展实际,当前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实施脱钩改制的范围是:(一)挂靠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由其举办的法律服务所;(二)已实现自收自支、具备自我发展条件和能力的、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组建的基层法律服务所。

司法局执法人员岗位轮换方案

司法局执法人员岗位轮换方案

司法局执法人员岗位轮换方案为了进一步优化司法局执法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执法队伍的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执法工作的公正、规范和高效,特制定本岗位轮换方案。

一、岗位轮换的目标和意义1、培养全能型执法人才通过岗位轮换,让执法人员接触不同领域的执法工作,拓宽知识面和视野,培养他们具备全面的执法能力和综合素养,能够应对各种复杂的执法情况。

2、防范执法风险长期在一个岗位工作容易形成思维定式和工作习惯,可能导致执法漏洞和风险。

岗位轮换可以打破这种局限性,减少因熟悉环境而产生的违规行为,降低执法风险。

3、促进交流与合作不同岗位的执法人员在轮换过程中相互交流经验和工作方法,增进彼此的了解和信任,有利于加强团队合作,提高整体执法效率。

4、激发工作积极性岗位轮换为执法人员提供了新的工作挑战和发展机会,能够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避免职业倦怠。

二、岗位轮换的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岗位轮换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执法人员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

2、人岗匹配原则根据执法人员的专业背景、工作经验、能力特长等因素,合理安排轮换岗位,做到人岗相适,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优势。

3、循序渐进原则岗位轮换应逐步推进,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轮换的频率和范围,避免对工作造成过大的冲击。

4、工作连续性原则在进行岗位轮换时,要做好工作交接,确保执法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影响正常的执法业务开展。

三、岗位轮换的范围和对象1、范围涵盖司法局内所有涉及执法工作的岗位,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

2、对象在执法岗位工作满一定年限(如具体年限)的执法人员。

四、岗位轮换的方式和周期1、方式(1)跨部门轮换执法人员在不同的执法部门之间进行岗位轮换,如从行政处罚部门轮换到行政复议部门。

(2)内部岗位轮换在同一执法部门内的不同岗位之间进行轮换,如从案件受理岗位轮换到案件调查岗位。

2、周期岗位轮换的周期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为具体周期。

司法所2023工作计划(8篇)

司法所2023工作计划(8篇)

司法所2023工作计划(8篇)司法所2023工作计划(8篇)司法所2023工作计划篇1 为加强司法所管理,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社会,特制订20xx年度工作计划如下:一、思想政治工作。

所长重视本所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落实,全所人员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开拓创新。

有固定的学习例会日并做好学习记录,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治、业务培训。

二、司法所各种规章制度落实到位,全所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做到全所无违纪事件发生。

三、司法所建设按上级要求达标,并能长久保持,确保财务不丢失。

四、按时保质完成报表,统计任务,每月上报信息2条,宣传报道2篇,全年撰写调研文章2篇。

五、职能发挥(一)人民调解工作1.人民调解网络健全,有调解人员花名册,村级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达标率90%以上,并培养2—3个示范亮点村,典型调解员。

2.3月份、9月份组织对各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

3.每月重点时期搞好各种矛盾纠纷的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归类,按时化解纠纷,调解率100%,调成率98%以上,并且按时进行信息上报工作。

4.指导各单位排查发现纠纷,发现的纠纷按时解决,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

5.对到司法所调解的纠纷,做到小纠纷当天能解决的当天解决,最迟三天解决,疑难纠纷十天之内进行解决,确实解决不成功的,引导其走诉讼途径,减少上访量。

(二)普法宣传工作1.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普法规划,适时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认真搞好普法工作。

2.利用各村广播,每季度巡回43个行政村,举办一次法制广播讲座,同时要求每村每月举行一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3.协调综治办、教育办、派出所、信访办等单位每学期深入各中小学校举行两次法制报告会,同时要求各中小学校做好法制安排,经常性向学生讲授有关法制法规。

4.利用集会,适时组织计生、土地、信访等单位设置法律咨询台,现场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并发放有关的法律宣传品。

(三)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1.管理指导法律服务所全面优质开展各项法律服务业务,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2024年司法所与法律服务实施方案

2024年司法所与法律服务实施方案
是全面推动司法改革和提高法律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

我国司法所是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承担着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和解决民事纠纷等重要职责。

为了进一步强化司法所的功能作用,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司法权威和公平正义,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司法所基础建设。

要完善司法所的硬件设施,提升办公场所的环境舒适度和便利性,确保工作人员能够高效地开展工作。

同时要加强网络技术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方便群众通过网络渠道获取法律服务。

二、强化司法所队伍建设。

要注重培训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意识,提高其法律知识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考核激励机制,激励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工作,提高服务效率。

三、优化司法所服务方式。

要推动司法所向多元化、综合化方向发展,拓展法律服务形式,提供更多元化、个性化的法律服务。

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探索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模式,方便群众就近获取法律援助。

四、加强司法所社会宣传。

要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宣传和普及,提高社会对司法所的认知度和理解度。

同时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五、加强司法所监督管理。

要建立健全司法所的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司法所依法行使职责,保障公平正义。

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水平和效能。

以上是2024年司法所与法律服务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通过我们不懈的努力,相信司法所将会更好地履行职责,为社会稳定和法治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司法部办公厅等七个司局职能调整和处室设置的通知

司法部办公厅等七个司局职能调整和处室设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04.02.17•【文号】司发通[2004]19号•【施行日期】2004.02.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司法部办公厅等七个司局职能调整和处室设置的通知(司发通[2004]19号2004年2月17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及中编办《关于司法部内设机构职责调整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3]120号文),经部党组研究同意,现将司法部办公厅等七个司局的职能调整和处室设置情况通知如下:一、办公厅(一)划入的职能: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科技项目开发的协调、申报工作。

(二)调整后的职能:研究拟定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负责收集、分析、反馈司法行政重要信息;负责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和督查督办;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审核,组织新闻宣传及发布工作;指导全国司法行政通信信息技术网络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科技项目开发的协调、申报工作;负责机关接待、保密保卫工作,承担文电审核和收发运转工作;受理群众来访和控告申诉;管理机关文书档案库。

(三)处室设置:处室设置不变,增设司法部科技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办公厅技术处承担。

二、政治部(一)划人的职能:指导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制定司法行政系统在职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调整后的职能: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宣传、表彰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制定司法行政系统在职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司法行政系统人事编制管理办法;指导地方司法行政机关的人事管理工作,对协管干部进行考核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负责警务、警衔评授等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工资福利、人事档案、国家公务员管理和直属单位人事工作。

司法部关于印发《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脱钩改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脱钩改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00.09.25•【文号】司发通[2000]134号•【施行日期】2000.09.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司法部关于印发《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脱钩改制实施意见》的通知(2000年9月25日司发通[2000]1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现将《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脱钩改制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有关贯彻执行的进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望及时报部。

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脱钩改制实施意见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部署和国务院清整领导小组《关于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实行脱钩改制的意见》(国办发[2000]51号)以及清整领导小组办公室给我部《关于律师事务所、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脱钩改制有关问题答复意见的函》(清办函[2000]9号)的要求,现就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在清理整顿中实施脱钩改制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关于脱钩改制的目的和意义根据这次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作为提供法律服务的中介组织,被明确列入清理整顿和脱钩改制的范围。

这不仅是国家规范社会中介服务行业管理的必要举措,而且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改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鉴于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自创立发展以来,其机构性质、组织形式、运作机制长期缺乏明确和统一的规制,目前各地做法不一,多种体制、模式并存,有近八成的法律服务所与司法所实行“政事合一”或“合署办公”的体制,甚至个别地方出现乱设机构、管理无序的状况,这也是我部今年出台新的管理规章并部署机构整顿、重新登记工作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为此,按照国务院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清理整顿力度,在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脱钩改制工作,有利于促进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建立自主执业、自收自支、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自律性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法律中介服务行业规制的执业组织形式,从而推动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步入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法院机构改革最新方案

六、监督评估
1.建立监督机制。各级人民法院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监督,确保改革举措依法依规推进。
2.定期评估改革成效。各级人民法院定期对改革成效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调整改革措施。
3.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协调。各级人民法院主动向上级法院报告改革进展情况,及时反馈问题,争取支持指导。
七、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按照本方案执行。各级人民法院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最高人民法院。
(全文完)
第2篇
法院机构改革最新方案
一、引言
法院机构改革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增强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本方案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国法院工作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革措施,以期为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3)优化诉讼服务。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诉讼服务,方便当事人诉讼。
4.强化队伍建设
(1)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严格法官选拔标准,提高法官待遇,加强职业保障,稳定法官队伍。
(2)加强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适当增加司法辅助人员数量,提高队伍素质,确保审判工作顺利开展。
(3)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开展法官、司法辅助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整体素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改革正确方向。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3.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4.坚持依法改革,确保改革举措于法有据、稳妥有序。
三、改革目标
1.优化法院机构设置,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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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参考】
司法所管理改制调整安排
部门: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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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管理改制调整安排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基础建设,按照省编办、司法厅“关于进一步理顺全省司法所管理体制的通知”(鲁编办〔〕19号)、市编办、司法局“关于调整全市司法所管理体制的通知”(济编办发〔〕35号)文件精神,提出如下规划。

一、目的意义
司法所是我区基层政法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共同组成了街镇一级的政法组织体系,承担着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法律服务等职责任务,在推行民主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基层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发挥着基础性、预防性和超前性的作用。

调整理顺街镇司法所管理体制,将进一步增强基层政法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推动基层政法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二、机构设置、管理体制和人员编制
(一)机构设置:司法所由各街镇所属事业单位调整为行政机构,名称为“ 市区司法局××司法所”,建制级别与街镇内设机构的建制级别相同,司法所按照行政区划单独设置,每个街镇设置一个。

(二)管理体制:司法所作为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区司法局和街镇双重管理、以区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三)人员编制:司法所使用政法专项编制,每个所编制不低于3名。

目前全区司法所现有政法专项编制29名,分配到19个街镇。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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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家、唐王、彩石、仲宫、西营、柳埠、山大路、洪家楼、东风、全福司法所编制各2名,领导职数核定所长1名,副所长1名;华山、荷花路、王舍人、鲍山、郭店、唐冶、港沟、遥墙、临港司法所编制各1名,领导职数核定所长1名。

不足部分待今后上级下达政法专项编制后逐步配齐。

三、人员选配
(一)条件:具有公务员身份;政治素质高,讲大局识大体;年富力强,年龄在40周岁以下(现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可放宽至45周岁),身体健康;业务能力强,学历在大专以上,法律专业毕业的优先选用。

(二)方式方法:司法所人员配备实行双向选择,在街镇行政干部范围内,先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街镇党工委、党委同意,由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区人社局按照1:2的比例联合考察、选用。

司法所人员原则上由本街镇选出,若本街镇无法产生,可由司法局提出意见在街镇之间调剂,如还有缺额,今后从社会招考的公务员中逐步解决。

(三)原则:一是坚持严格标准、选能选强的原则,选调德才兼备的人员到司法所工作;二是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对原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安排。

属公务员身份,符合选配条件的,可直接落实为政法专项编制,非公务员身份,要妥善安排到其他相应岗位。

因编制少本次不能配齐,按照省、市每所首次配备不低于2名的要求,由各街镇安排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到司法所协助工作,待今后上级下达政法专项编制后再逐步配齐。

四、办公场所
根据省、市关于司法所办公用房至少应有150平方米的要求,调整理顺后司法所现有办公场所保持不变,办公用房达到3间以上,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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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的办公用品、设施、装备不变。

五、经费保障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厅字〔〕32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制定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财行〔〕273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市关于政法经费和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工作的要求,司法所工作人员工资由区财政承担,区司法局负责发放。

为了保证司法所正常开展工作,公用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参照公检法标准执行。

司法所管理体制调整理顺工作要于3月底前全部完成。

区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等有关部门要通盘协调,加强协助,落实好各项具体工作,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区司法局和各街镇要加强协作,相互支持,确保司法所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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