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_作业许可证管理规定

_作业许可证管理规定1基本要求1.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新建、改扩建工程的高风险作业管理,对检维修、维保工程项目等业主有作业许可规定的,执行其规定。
1.2按照“谁的谁负责,谁的业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高风险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制度,未经许可禁止相应作业。
1.3作业前必须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分析,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措施。
1.4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经过许可管理培训,持有相应资质证件。
1.5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确认和审批,作业过程实行全过程视频监控。
1.6从严控制作业次数、作业时间、作业人数和许可审批。
2引用文件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50484-2022《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22〕20号)3管控方式与职责3.1项目部负责作业许可的管理与实施。
项目部各业务管理部门是作业许可的管理责任主体,安全管理部门是作业许可的监督责任主体,施工班组(或作业单位)是作业许可的实施责任主体。
3.1.1工程(施工)管理部门负责作业许可的施工管理。
负责组织作业前JSA及其交底,组织确认外部施工作业环境(如能量隔离、介质隔离、空间隔离、交叉作业等),检查确认内部施工作业方法、作业条件和安全措施,调配施工作业所需的各种资源,组织落实作业监护,检查日常施工作业情况,负责作业活动终止后的核实、许可证关闭以及现场恢复。
3.1.2技术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作业许可证所涉及的施工作业的技术质量管理。
负责组织制定施工作业的施工方案、方法或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编制JSA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检查施工方案、程序及措施的执行情况,检查施工质量情况。
3.1.3项目部物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作业许可所涉及的施工设备/器材的采购与监督管理。
组织制定或提供设备/器材的操作规程、使用说明/要求、质量证明文件等,参与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JSA,检查施工设备/器材的管理情况。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范本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作业许可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保护生产设施设备和环境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其他组织的作业许可管理。
第三条作业许可是指准予作业人员进行特定危险作业的审批。
第四条作业许可管理应遵循“谁企业,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相关责任人。
第二章作业许可管理流程第五条作业许可管理应按照以下基本流程进行:(一)作业申请:作业人员或作业负责人填写作业申请表,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包括作业内容、作业地点、作业时间等。
(二)作业评估:作业申请表应提交给作业评估人员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作业风险评估、作业环境评估等,评估结果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报告作业负责人。
(三)作业审批:作业评估人员将评估结果提交给作业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作业申请人。
(四)作业控制: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审批结果制定作业计划,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和预防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五)作业监督:作业负责人应对作业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作业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作业,及时发现和处理作业中的安全隐患。
(六)作业结束:作业结束后,作业负责人应对作业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并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三章作业许可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第六条企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应设立作业许可管理机构或作业许可管理岗位,明确作业许可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作业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作业许可管理知识和技能,负责组织和管理作业许可工作,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八条作业负责人的主要责任和义务包括:(一)制定作业许可管理制度,明确作业许可管理的具体要求。
(二)组织作业评估和作业审批工作,确保作业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三)制定作业计划和作业控制措施,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
(四)对作业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作业中的安全隐患。
(五)组织作业结束的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并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九条作业人员应按照作业许可管理的要求进行作业,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3篇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3篇作业许可管理规定旨在加强作业安全管理,实现作业受控,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下面是作业许可管理制度,欢迎参阅。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作业安全管理,实现作业受控,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依据炼油与化工分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庆石化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其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公司以及为公司服务的承包商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的工作程序未涵盖的非常规作业,也包括有专门程序规定的高风险作业。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质量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五条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六条作业许可范围在所辖区域内或已交付的在建装置区域内,进行下列工作均应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办理“作业许可证”:1.非计划性维修工作;2.承包商作业;3.偏离安全标准、规则、程序要求的工作;4.交叉作业;5.在承包商区域进行的工作;6.缺乏安全程序的工作;7.对不能确定是否需要办理许可证的其他工作。
以下作业执行专有作业许可证:1、电气作业执行《大庆石化公司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大庆石化公司电气第二种工作票》;2、检维修作业执行大庆石化公司《检维修风险控制及开工任务通知单》;3、没有属地管理单位,由项目建设部门单独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执行《开工前条件确认单》。
如果工作中包含下列作业,还应按专项作业管理规定要求同时办理专项作业许可证:1.进入受限空间;2.挖掘作业;3.高处作业;4.吊装作业;5.管线/设备打开;6.临时用电;7.动火作业;8.放射性作业;9.其他有明确要求的作业。
第七条各单位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结合作业活动特点、风险性质,确定需要实行作业许可管理的范围、作业类型,确保对所有高风险的、非常规的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第八条作业前准备布置任务。
属地单位应与作业单位到作业现场,就工艺、设备、环境、工作任务及内容进行充分沟通与交流。
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5〕659号)

1总则1.1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涉火施工作业。
1.2用火作业的主要类型1.6用火作业应实行全程视频监控。
1.7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原则,即无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护措施不落实不用火。
2管理职责2.1用火作业申请2.1.1按照“谁的业务谁申请”的原则,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按用火级别报相关单位审批。
2.1.2固定用火作业区的设定应由用火单位提出申请,经消防部门审查批准,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2许可证审批2.4.2用火监护人在接到许可证后,应在技术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
2.4.3用火监护人监火时应佩戴明显标志,当发现用火部位与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用火;当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有权停止用火;对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且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许可证,并向上级报告。
2.4.4用火过程中,不得随意离开现场,确需离开时,收回用火人的用火许可证,暂停用火。
2.5各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的各级领导、专职安全和消防管理人员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用火作业按特级用火作业管理。
3.2.2一级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级用火作业以外的用火作业。
厂区管廊上的用火作业按一级用火作业管理。
3.2.3二级用火作业。
除特级用火作业和一级用火作业以外的用火作业。
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所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批准,用火作业可按二级用火作业管理。
3.2.4除特级、一级、二级用火作业范围外,在没有火灾危险性区域可划出固定用火作业区。
3.2.5遇节日、假日,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炼化企业装置证不超过48小时。
固定用火作业区,每半年检查认定1次。
3.3.5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进行可靠封堵隔离;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打开人孔时,应自上而下依次打开,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作业安全管理,实现作业受控,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范》(Q/SY1240-2009)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的炼油化工企业(以下简称炼化企业)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炼化企业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的工作程序(规程)未涵盖的非常规作业(指临时性的、缺乏程序规定的作业活动),也包括有专门程序规定的高风险作业(如受限空间、挖掘、高处作业、吊装、管线/设备打开、临时用电、动火等)。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炼油与化工分公司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五条炼化企业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
第六条炼化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对本规定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七条作业许可范围(一)在所辖区域内或已交付的在建装置区域内,进行下列工作均应实行作业许可管理(作业许可管理流程见附录A),办理“作业许可证”(见附录B):1. 非计划性维修工作(未列入日常维护计划或无规程指导的维修工作);2. 承包商作业;3. 偏离安全标准、规则、程序要求的工作;4. 交叉作业;5. 在承包商区域进行的工作;6. 缺乏安全程序的工作;7. 对不能确定是否需要办理许可证的其他工作。
(二)如果工作中包含下列工作,还应按专项作业管理规定要求同时办理专项作业许可证:1. 进入受限空间;2. 挖掘作业;3. 高处作业;4. 吊装作业;5. 管线/设备打开;6. 临时用电;7. 动火作业;8. 放射性作业;9. 其他有明确要求的作业。
第八条炼化企业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结合企业作业活动特点、风险性质,确定需要实行作业许可管理的范围、作业类型,确保对所有高风险的、非常规的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第九条作业前准备(一)布置任务。
(中石化中石油)作业许可管理办法

企管法规处2020年发布文件管控信息作业许可管理办法(制度编号:SDXS/AQ/BF 06)1适用范围本办法规定了XXX有限公司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业许可的管理内容及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加油站、油库。
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2.1《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2.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11)2.3《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范》(Q/SY1238-2009)3术语和定义本文件采用以下定义:3.1作业许可指在油库、加油站等场所从事高危作业(如进入受限空间、动火、高处作业、临时用电、挖掘作业、吊装作业、管线打开等)及缺乏工作程序(规程)的非常规作业之前,为保证作业安全,取得授权许可方可实施作业的一种管理方式。
3.2非常规作业指工程施工、检维修作业、清罐作业等操作规程未涵盖的临时性作业。
3.3申请人指向审批人提出作业许可申请的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如工程建设项目经理、作业单位负责人、现场作业负责人等。
3.4审批人指负责审批《作业许可证》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是有权提供、调配、协调风险控制资源的管理人员。
按审批权限,通常指公司业务分管领导、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油库或加油站负责人、工程建设部门项目负责人等。
3.5工作前安全分析指事先或定期对某项工作任务进行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控制措施,最大限度消除或控制风险的工作方法。
3.6爆炸危险区域1区指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区域,如加油站的加油机内部,油罐操作井内部,以通气管口为中心、半径为1.5m的球形空间,以密闭卸油口为中心、半径0.5m的球形空间等;油库的油罐浮盘上部空间,以油罐通气口为中心、半径为1.5m的球形空间,油泵房和阀室,污水处理罐以通气口为中心、半径为1.5m的球形空间,阀门井内部空间,有盖板的油品管沟内部空间等。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作业许可管理,控制作业风险,保障作业安全,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中作业许可是指在从事高危作业(如进入受限空间、动火、挖掘、高处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临时用电、管线打开等)及缺乏工作程序(规程)的非常规作业等之前,为保证作业安全,必须取得授权许可方可实施作业的一种管理制度。
作业许可管理包括作业许可的范围界定、申请、批准、取消、延期和关闭,以及作业许可证管理。
第四条作业许可管理应遵循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为基础,以落实安全措施,保证持续安全作业为条件,防止事故发生。
凡需办理许可的作业,必须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否则,不得组织作业。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其作业许可管理制度,企事业单位的生产或设备等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培训、监督和考核,安全部门提供支持和指导。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六条作业许可管理主要针对非常规作业和高危作业。
非常规作业是指临时性的、缺乏程序规定的和承包商作业的活动,包括未列入日常维护计划的和无程序指导的维修作业,偏离安全标准、规则和程序要求的作业,以及交叉作业等。
高危作业是指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对作业人员产生高度危害的作业,包括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挖掘作业、高处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管线打开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和动火作业等。
第七条非常规作业应办理作业许可证,动火、高处作业等高危作业还应同时办理专项作业许可证。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生产作业活动性质和风险特点,确定具体的作业许可管理范围。
第三章申请、批准和实施第九条作业项目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并组织对作业进行风险评估,落实安全措施。
第十条风险评估应由作业方和属地共同完成,评估的内容应包括工作步骤、存在风险及相应控制措施等,必要时编制安全工作方案。
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含七项作业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的通知1总则1.1为加强高风险作业的管理,避免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1.2按照“谁的工作谁负责、谁的业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高风险作业实施许可管理制度,未经许可禁止相应作业。
1.3作业现场负责人在作业许可前,必须组织人员运用JSA等方法进行危害识别及风险分析。
1.4作业许可的审批人必须在现场确认和审批,作业过程全程视频监控。
1.5作业许可审批人、监护人应经过作业许可管理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质。
1.6作业许可过程中,要从严控制作业次数、作业时限、作业人员和许可审批。
2作业许可范围2.1凡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动土、起重和盲板抽堵等作业必须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2.2承包商在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其他临时性作业(日常及有程序指导的维修作业除外)必须实行许可管理。
2.3企业应结合作业活动特点确定需要增加实行作业许可管理的范围,制定相应的作业许可管理程序。
3管理和职责3.1作业许可管理包括作业前的风险辨识、许可条件确认、许可证的申请、审批、实施和核验以及作业许可证管理。
3.2安全监管部门是作业许可的监管责任主体。
要对作业许可管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作业许可审批人、监护人的资质培训和认定;负责作业许可证的定期归档管理。
3.3企业各级业务主管部门是作业许可的管理责任主体,提供业务技术咨询和现场管理,对作业许可全过程的管理负责。
3.4生产基层单位是作业许可的实施责任主体。
负责参加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作业现场的工艺、环境处理,满足作业安全要求;协助作业单位做好作业前的JSA分析和现场安全交底,落实现场监护和作业条件确认;按照审批权限进行作业许可审批;负责现场作业监护和作业结束的核实、关闭、现场恢复。
4监督、检查与考核4.1各企业应将作业许可的管理纳入检查与考核范围。
4.2凡违反本规定,造成事故的,按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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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
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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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为加强高风险作业的管理,避免作业过程中发生事
故,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1.2 按照“谁的工作谁负责、谁的业务谁负责、谁签字
谁负责”的原则,对高风险作业实施许可管理制度,未经许
可禁止相应作业。
1.3 作业现场负责人在作业许可前,必须组织人员运用
JSA等方法进行危害识别及风险分析。
1.4 作业许可的审批人必须在现场确认和审批,作业过
程全程视频监控。
1.5 作业许可审批人、监护人应经过作业许可管理培训
合格、取得相应资质。
1.6 作业许可过程中,要从严控制作业次数、作业时限、作业人员和许可审批。
2 作业许可范围
2.1 凡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动土、起重和盲板抽堵等作业必须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2.2 承包商在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其他临时性作业(日常及有程序指导的维修作业除外)必须实行许可管理。
2.3企业应结合作业活动特点确定需要增加实行作业许可管理的范围,制定相应的作业许可管理程序。
3 管理和职责
3.1 作业许可管理包括作业前的风险辨识、许可条件确认、许可证的申请、审批、实施和核验以及作业许可证管理。
3.2 安全监管部门是作业许可的监管责任主体。
要对作业许可管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作业许可审批
人、监护人的资质培训和认定;负责作业许可证的定期归档管理。
3.3 企业各级业务主管部门是作业许可的管理责任主体,提供业务技术咨询和现场管理,对作业许可全过程的管理负责。
3.4生产基层单位是作业许可的实施责任主体。
负责参加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作业现场的工艺、环境处理,满足作业安全要求;协助作业单位做好作业前的JSA分析和现场安全交底,落实现场监护和作业条件确认;按照审批权限进行作业许可审批;负责现场作业监护和作业结束的核实、关闭、现场恢复。
4 监督、检查与考核
4.1 各企业应将作业许可的管理纳入检查与考核范围。
4.2 凡违反本规定,造成事故的,按照《中国石油化工
集团公司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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