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定稿)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规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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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市管河道及特定区域河道内涉河建设项目治导线施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市管河道及特定区域河道内涉河建设项目治导线施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市管河道及特定区域河道内涉河建设项目治导线施放及竣工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水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水河[2009]55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水利局
【发布日期】2009.07.21
【实施日期】2009.07.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市管河道及特定区域河道内涉河建设项目治导线施放及竣工验收有关
问题的通知
(渝水河﹝2009﹞55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水利(农机)局,局属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3〕2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前河道管理的现状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的建议,为努力实现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化的河道管理,现将市管以上河道(流域面积在1000平方公里以上)以及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所在
1 / 1。

(完整)涉河方案及防洪评价

(完整)涉河方案及防洪评价

目录1 概述 (3)1.1 项目背景 (3)1。

2 分析评价依据 (5)1。

2.2技术标准及规程规范 (5)1。

3 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6)1.4其它 (9)2 基本情况 (10)2。

1 建设项目概况 (10)2。

2 河道基本情况 (11)2。

3 水利规划及实施情况 (17)3 工程涉河建设方案 (23)3。

1 总体建设方案 (23)3。

2 涉河建设方案 (23)3.3 施工方案 (23)3.4主要参数及控制坐标 (24)4 河道演变 (25)4。

1 河道历史演变概况 (25)4。

2河道近期演变分析 (26)4.3河道演变预测分析 (26)5 防洪评价计算 (28)5。

1 水文分析计算 (28)5。

2 回水分析计算 (36)5。

3 桥底高程复核 (37)5.4 河势影响分析 (38)6 防洪综合评价 (42)6.1与现有水利规划的关系与影响分析 (42)6。

2 与防洪标准、有关技术和管理要求的适应性分析 (42)6.3对行洪安全的影响分析 (42)6。

4 对河势稳定的影响分析 (43)6.5对其他工程及设施的影响分析 (43)6.6对防汛抢险的影响分析 (43)6.7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是否适当 (43)6.8 项目建设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分析 (43)7结论与建议 (45)7。

1 结论 (45)7。

2 建议 (45)附件⑴丹桂街桥平面布置图⑵丹桂街桥桥型布置图⑶丹桂街桥标准横断面图⑷实测河道纵断面图委托书1 概述1.1 项目背景1。

1。

1 地理位置垫江县三合片区道路改扩建工程位于重庆市垫江县桂溪街道三合片区,设计道路全长1478.795m,包含桂阳路、丹桂街两条道路,桂阳路西接桂东大道,东接东方大道,长1066.778m,路幅宽度24m;丹桂街南接牡丹大道,北接桂阳路,横跨迎春河,全长412.017m,路幅宽度18m.1。

1.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垫江县三合片区现状桂阳路道路路幅宽为8m,最大纵坡6%,道路幅宽度较窄,线形较差,路段通行条件、景观效果差;拟建的垫江县三合苑二区安置房需要一条对外联系通道,目前现有的道路不能满足未来周边居民出行需求。

(审定稿)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规程(试行)

(审定稿)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规程(试行)
4 涉河建设方案
4.1水库
4。1。1项目总体建设方案
项目名称、地点、建设规模及工程等级、防洪标准、水库功能与主要任务(灌溉、供水、防洪、生态用水)、建设必要性、工程总布置方案(枢纽、渠系和附属工程)、水库总库容、淹没及拆迁补偿等情况。
4.1.2涉河建设方案
1大坝:简述坝型、平面布置、结构型式、主要筑坝材料、坝顶坝底高程、特征水位等的设计方案。
9结论与建议………………………………………………………………………………21
10附件………………………………………………………………………………………21
附录A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参考目录…………………………22
附录B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附图附表参考目录……………………24
本规程共10章29节112条5个附录和标准用词及条文说明.主要技术内容有:
--报告编制的一般规定;
——涉河建设方案的内容和编制要求;
——防洪评价的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
——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的补救措施;
-—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河道管理措施和建议。
本标准批准部门:重庆市水利局
本标准主持机构:重庆市水利局
附录C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特征参数及控制坐标表…………………………………25
附录D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审批权限划分表………………………29
附录E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小微型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审批表…………………30
附录F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临时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审批表……………………32
王云邓一平商宏朱朝鸿唐世银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肖川
目次
1总则………………………………………………………………………………………1

浅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中的若干问题

浅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中的若干问题
本 文 根 据 在 编 制 防 洪 评 价报 告 中最 易 出现 的 问题 , 如 拟 建 项 目的 设 计 方 案 、 旄工方案、 主 要 参 数 与控 制 坐标 不 全 面 、 在 防 洪 综 合 评 价 中未 作 拟 建 项 目 自身 防 洪 安 全 分析 等进 行 梳 理 、 分析 说 明 , 以利 更 进 一 步 完 善 防洪 评 价 报 告 的编 制 工 作 。
【 关键词 】 防洪评价报告 ; 问题 ; 对策 【 中图分类号 】 T V 8 6 1 【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编号 】 2 0 9 5 — 2 0 6 6 ( 2 0 1 5 ) 0 5 — 0 0 8 8 — 0 2
涉 水 工 程 建 设 的 增 多 。给 河 道 的 防 洪 工 作 造 成 了一 定 的 因此 加 强 河道 管理 范 围 内建设 项 目的 防 洪评价 工作 ,对 解 决这 类 问题 有 着重 要 的 作 用 。
案对比、 优化过程) 。 总体 建设 规 模 应 按 照 特征 表 描 述 , 投 资规
资规 模 。建 设 项 目概 况 介 绍 与 防 洪 评 价 有 关 的 涉 河 建 筑 物 的
影响 。 有效 解 决这 类影 响 因素 . 是 河道 管理 工作 中的 重点 内容m 。 模 应 分 别 表 述 总 体 投 资 规 模 和 河 道 管 理 范 围 内建 设 内容 的 投
能源 ・ 水 利
L o W C A R B o N Wo R L n 2 o l 5 陀
浅谈 河道 管理 范 围 内建 设 项 目防洪评 价 报 告编 制 中的若 干 问题
赵斌韬 ( 重 庆市垫江县水文管理总站, 重庆市垫江县 4 0 8 3 0 0 )
【 摘 要 】 为 了解决涉河建 设方案对河道防洪造 成的不利影响 , 应按有关规程编制 防洪评价报告 , 并按审批权 限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 门审批。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1 总则1.1 依据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对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下简称建设项目),应进行防洪评价,编制防洪评价报告。

为适应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的需要,规范编制方法,保证编制质量,特制订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全国河道管理范围内大、中型及对防洪有较大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1.3 防洪评价报告应在建设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进行编制。

1.4 评价报告内容应能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查内容的要求,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概述2 基本情况3 河道演变4 防洪评价计算5 防洪综合评价6 防治与补救措施1.5 防洪评价报告中的各项基础资料应使用最新数据,并具有可靠性、合理性和一致性,水文资料要经相关水文部门认可。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缺乏基础资料时,建设单位应根据防洪评价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水文等部门进行基础资料的测量和收集。

1.6 在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时,应根据流域或所在地区的河道特点和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评价手段和技术路线。

对防洪可能有较大影响、所在河段有重要防洪任务或重要防洪工程的建设项目,应进行专题研究(数学模型计算、物理模型试验或其它试验等)。

1.7 在防洪评价工作中除执行本导则外涉及其它专业时,还应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2 概述概述一般应包括项目背景、评价依据、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2.1 项目背景项目背景应阐明建设项目所在地理位置、总体建设规模、项目前期工作概况及防洪评价编制单位受委托后进行防洪评价编制工作的基本情况。

2.2 评价依据评价依据应列出以下内容: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有关规划文件,包括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综合规划及防洪规划、治导线规划、岸线规划、河道(口)整治等水利规划。

(完整版)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

(完整版)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

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合同委托单位:XXX (以下简称甲方)受托单位:XXX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等的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编写《XXX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一、项目名称垫江县普顺镇龙溪河梨树居委、磨滩村段污水主管网防洪评价报告、大丫口河普顺镇跃进村10社石梁坡人行便桥防洪设计方案。

二、工程地理位置垫江县普顺镇龙溪河梨树居委、磨滩村;垫江县普顺镇跃进村10社。

三、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按照国家有关防洪法律法规有关技术要求编写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主要工作:1、报告的编制。

2、根据报告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四、编制依据1.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委托书(或合同)。

2.有关项目上报及批复文件。

3.甲方提供的项目设计报告及图纸。

4.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等有关编制规定。

五、费用及支付方式1.费用总额:本次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用为人民币XXX.00元(大写XXX元整),由乙方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所有工作完成,甲方取得评审后报告的15日内付清全部费用。

六、成果的提交时间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防洪评价报告和防洪设计方案,待审查通过后向甲方提交成果报告5份。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甲方应配合乙方收集有关基础资料。

⑵、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付款。

⑶、甲方在审查通过后,应及时取得行政审批文件。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评价报告,并对其质量负责。

⑵、乙方应及时联系甲方,按时出席相关审查会议,依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报告,直到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可以出具行政审批文件。

河道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河道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水利部办公厅文件办建管[2004]109号关于印发《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2004年8月05日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根据原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部组织制订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部建设与管理司。

附件: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办公厅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八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1 总则1.1 依据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对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下简称建设项目),应进行防洪评价,编制防洪评价报告。

为适应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的需要,规范编制方法,保证编制质量,特制订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全国河道管理范围内大、中型及对防洪有较大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1.3 防洪评价报告应在建设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进行编制。

1.4评价报告内容应能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查内容的要求,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概述2 基本情况3 河道演变4 防洪评价计算5 防洪综合评价6 防治与补救措施1.5 防洪评价报告中的各项基础资料应使用最新数据,并具有可靠性、合理性和一致性,水文资料要经相关水文部门认可。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缺乏基础资料时,建设单位应根据防洪评价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水文等部门进行基础资料的测量和收集。

关于印发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

关于印发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

关于印发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办建管[2004]109号2004年8月05日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打算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大河道治理范畴内建设项目审查,规范河道治理范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判报告的编制工作,按照原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治理范畴内建设项目治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部组织制订了《河道治理范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判报告编制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在执行中发觉的咨询题及时反馈部建设与治理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办公厅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八日河道治理范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判报告编制导则(试行)1 总则1.1 依据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治理范畴内建设项目治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关于河道治理范畴内建设项目(下简称建设项目),应进行防洪评判,编制防洪评判报告。

为习惯防洪评判报告编制工作的需要,规范编制方法,保证编制质量,特制订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全国河道治理范畴内大、中型及对防洪有较大阻碍的小型建设项目防洪评判报告的编制工作。

1.4评判报告内容应能满足《河道治理范畴内建设项目治理的有关规定》审查内容的要求,应包括以下要紧内容:1 概述2 差不多情形3河道演变4防洪评判运算5防洪综合评判6防治与补救措施1.5 防洪评判报告中的各项基础资料应使用最新数据,并具有可靠性、合理性和一致性,水文资料要经有关水文部门认可。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缺乏基础资料时,建设单位应按照防洪评判需要,托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水文等部门进行基础资料的测量和收集。

1.6 在编制防洪评判报告时,应按照流域或所在地区的河道特点和具体情形,采纳合适的评判手段和技术路线。

对防洪可能有较大阻碍、所在河段有重要防洪任务或重要防洪工程的建设项目,应进行专题研究(数学模型运算、物理模型试验或其它试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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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为规范我市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方法,保证报告编制质量,根据水利部、国家计委《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2002〕7号)及《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程。
9结论与建议………………………………………………………………………………21
10附件………………………………………………………………………………………21
附录A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参考目录…………………………22
附录B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附图附表参考目录……………………24
DBSL
重庆市水利行业标准
DBSL2—2012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
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规程(试行)
Compilation Specification For River-related Construction and Flood Prevention Assessment Report In River Management Scope (For Trial)
2012-04-20发布
2012-04-20实施
重庆市水利局发布
重庆市水利局文件
渝水河〔2012〕23号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规程(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局:
为规范我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方法,保证报告质量,我局现将《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录C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特征参数及控制坐标表…………………………………25
附录D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审批权限划分表………………………29
附录E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小微型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审批表…………………30
附录F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临时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审批表……………………32
本规程共10章29节112条5个附录和标准用词及条文说明。主要技术内容有:
——报告编制的一般规定;
——涉河建设方案的内容和编制要求;
——防洪评价的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
——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的补救措施;
——பைடு நூலகம்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河道管理措施和建议。
本标准批准部门:重庆市水利局
本标准主持机构:重庆市水利局
王云邓一平商宏朱朝鸿唐世银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肖川
目次
1总则………………………………………………………………………………………1
2概述………………………………………………………………………………………3
3基本情况…………………………………………………………………………………3
4涉河建设方案……………………………………………………………………………4
1.0.4长江、嘉陵江、乌江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市级审查权限以上的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防洪评价报告由甲级水利行业勘察设计资质或甲级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市级审批权限的建设项目的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由乙级及以上水利行业设计资质或乙级及以上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区县(自治县)审批权限的建设项目的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由丙级及以上水利行业设计资质或乙级及以上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编制单位不能越级承揽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业务。
本标准解释单位:重庆市水利局
本标准主编单位:重庆市河道管理站
本标准参编单位:重庆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重庆市水电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飞江泽秀王云谢芸张荣恒孟晓宁周亮邓一平
董世勇符富果刘勇刘岸松许云强洪波高道忠王静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李光强
本标准审查会议参加审查人员:陈俊文罗凤江泽秀苏蘅肖川杨益道张剑波
该标准自印发之日开始实施。请各地将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局河道处,以便于我局及时予以修订完善。
(联系人:周亮,联系电话:89079113)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
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规程
(试行)
前言
根据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办建管〔2004〕109号)和《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渝府发〔2012〕32号),按照水利部《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制定本规程。
1.0.5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主要内容(目录详见附录A)包括:
1项目背景、评价依据和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等概述
2建设项目及其所在流域和河段的自然河道、工程设施及规划、建设项目与河道的相关关系等基本情况(并应有图示)
3涉河建设方案
4河道演变
5防洪评价计算
6防洪综合评价
7防治补救措施
8结论与建议
1.0.6按照确保防洪安全和维护河流生态健康的河道管理理念,通过科学评价,推荐合理的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涉河建设方案(含施工方案)应与工程设计的各比较方案一致,按照拟建建筑物对影响河段河道防洪影响和自身受洪水影响进行双向评价,提出涉河建设方案优化调整意见和防治补救措施。
1.0.2本规程适用于重庆市市级审批权限的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区县(自治县)审批的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可参照执行。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审批权限划分表见附录D。
1.0.3涉河建设项目应报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应在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核准或备案前编制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涉河建设项目不报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应在申办建设用地规划手续前编制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
5河道演变…………………………………………………………………………………13
6防洪评价计算……………………………………………………………………………14
7防洪综合评价……………………………………………………………………………18
8防治补救措施……………………………………………………………………………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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