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职业俱乐部运营缺陷及对策的法律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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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俱乐部运营模式及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职业俱乐部运营模式及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职业俱乐部运营模式及相关法律问题研究作者:张淼杨利春来源:《当代体育科技》2016年第18期摘要: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的出现与恒大模式的成功已经得到媒体的充分报道,但却少有学者对此现象进行深入的理论分析与研究。

本研究以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为研究对象,以小见大地研究我国足球俱乐部发展的现状及对策。

本文分析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运营的特点、优势及在后续发展过程中可能受到的制约,认为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的特点是:其在日常运营的过程中,采取的是企业化的模式。

这一运营模式不仅取得了良好的外部机遇,而且具有较强的内部优势。

其在发展的过程中同时受到一定的外部威胁,外部威胁主要是我国体育法规不健全;外部威胁的解除主要依赖有关部门的行政改革及法律制度配套的建设。

关键词: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运营模式 SWOT分析体育法规中图分类号:G8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813(2016)6(c)-0000-001 我国足球俱乐部发展的历史回顾在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过程中,“举国体制”起到了很重要的积极推动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社会改革的深入,其已经成为了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阻碍。

笔者认为,就当前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来说,“举国体制”并没有完全失去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反观我国北京奥运会和广州亚运会的成功举办,其仍是我国竞技体育取得成功的重要法宝。

但是,随着我国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发展,我们需要建构新的竞技体育的发展模式,即竞技体育的职业化。

从1994年我国足球职业化的探索开始,我国的足球俱乐部职业化已经历了二十余年,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足球俱乐部在职业化的过程中自由转会这一职业联赛的关键指标已经完成,但是我国足球职业联赛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其一,竞赛体制不健全;其二,足球俱乐部的产权不清晰;其三,足球俱乐部自负盈亏能力差。

虽然,中超联赛已经是我国职业化程度化最高的联赛,但是我国足球俱乐部的职业化还在路上。

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经营管理中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经营管理中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经营管理中相关法律问题研究摘要本文综合我国当前的法规构建和职业体育俱乐部当今的现状,介绍了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在经管中面对的法律处境,并就职业体育俱乐部本身的法律问题、和运动员的司法关系以及构建中外合资经营职业体育俱乐部所关系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细致深入的研究,希望可以促进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未来的不断繁荣。

关键词职业体育俱乐部法律问题经营管理在当今经济体制构件的大前提下,竞技体育正在往职业化方向靠拢。

换而言之也就是把体育当成为产业并把它投向市场当值,把体育竞技当做产品在市场上流通。

职业体育俱乐部在体育市场中处于参与以及当事地位,它在经管体育中获的经济和社会方面上的利益。

职业体育俱乐部自己在市场上就处于主体地位,故而其在市场上的行为也是应遵守现在的国家法律。

一、职业体育俱乐部运营中当前的外在法制背景(一)国家制订的法律法规职业俱乐部规制下的体育运动是有社会性的经济行为,它当遵循现在颁布实施的国家法律。

它可以适用于《公司法》:“公司股东是公司的出资者,按提供给公司的资本比例有权享有对应的受益,关键事务决定权和委托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持有自股东投资构成的所有法人财产权,有权享有民事权责,并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

公司包括的国有资产从属于国家。

”《公司法》为创建有限责任公司体制的俱乐部给出了具体的法律保证,依照《公司法》规定,它也能够创建体育职业俱乐部的上市公司以及集团。

《劳动法》、《民法通则》都限定了俱乐部与聘请的教练、运动员和俱乐部聘用的从业者之间的法定关系,为其给出合法权益层面上的法规保障。

《经济合同法》则说明了俱乐部与其他形式行业在经济交互上的行为守则,《破产法》则能让俱乐部中的管理者提升其防范风险的意识。

《修正案》也可以使用在体育职业联赛中俱乐部、裁判金钱交易违法行为的处理。

《修正案》明确界定了职业体育俱乐部犯罪和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惩罚,俱乐部对裁判施行贿赂,则他所在的俱乐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需要负担的刑事责任。

简述职业体育俱乐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简述职业体育俱乐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体来说,在职业体育俱乐部建设初期,由于主观上摆脱不了计划经济思想的影响,客观上受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的束缚,为今后职业俱乐部的进一步健康、快速发展埋下了隐患;存在的问题:1、政企没能完全分开;现阶段,我国的职业体育俱乐部在经营上仍然存在政企不分,政府干预过多的现象;在整个职业体育俱乐部的运作过程中,政府仍然扮演着“官”、“民”、“商”三种角色,政府过多的干预了职业体育俱乐部的经营;这导致俱乐部的发展受到了诸多条件的限制,举步维艰;2、产权关系不明晰;运行机制不畅,利益分配机制不完善,目前,多数俱乐部所有制结构与产权关系不清,缺乏必要的契约或法律基础;虽然多数俱乐部在组建之初都有相关的权责协议,但在履行和运作中,由于双方都想拥有更多的占有权、支配权、收益权,就会自觉或不自觉地破坏了原来的协议,使双方的利益都难以从法律上得到保障;一旦矛盾引发,企业撤资,俱乐部就成了无源之井,无法生存下去;3、运动员职业意识不强;由于政企的不完全分开,致使职业俱乐部中有很多队员虽身在俱乐部,但人事关系仍在国家体育部门;他们一方面,在俱乐部挣高额收入;另一方面,享有国家给予的各种福利;这让运动员养成了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习惯,毫无职业意识可言,这样就使的他们参加的赛事可看性不强,自然所带来的效益也就少了;4、“自身供血”不足;资金链容易脱节;在职业体育俱乐部诞生之初,其资金来源主要是靠由体育局和赞助企业共同负责,而随着其不断发展,随着其管理体制日益和市场化接轨,相应的,其资金来源也发生了改变;这种,其运作的资金主要转由由私人企业俱乐部以及赞助商负责,以前的资金来源方式渐渐退居其次;而现在正处于由传统方式向新型方式转轨的非常时期,“等、靠、要”的思想还影响着很大一部分人,难以靠己之力筹集资金维持俱乐部运转,无法自负盈亏;对策:1、政企分开;让职业体育俱乐部遵循市场运行规律发展,政府给予适当的宏观调控,从而做到政企分开;在经营活动方面,政府不参与,仅仅参与有关行业行规的制订并监督这些行规能严格落实到位,为俱乐部能够顺利进行经营活动保驾护航;二是要政府从““官”、“商”转变成仅仅是“官”,“商”则由俱乐部的老板,投资商组成,只有在“商”需要政策性的指引时,“官”才得出面为其发展保驾护航;2、明确产权关系;完善管理与分配制度这是让职业体育俱乐部完全适应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健康发展的最重要的一环;其一,明晰俱乐部是真正独立的法人实体这一概念,创立股份制职业体育俱乐部,进入市场,接受市场的检验;其二,根据产权关系理论,让每一个参加联赛的俱乐部都是出资者,在确定出资者的所有权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投资权、经营权与收益权等产权的问题;其三,通过兼并和租赁等多种公司化的经营模式进行俱乐部产权经营,理顺产权关系,从而实现俱乐部资产的资本化和社会化以及资产的增值;3、加强运动员的职业素养;为了让利润最大化,俱乐部势必会对运动员采取“优胜劣汰”制;一旦不能够表现出职业运动员应有的职业水平,就无法继续出现在比赛场上,也无法为自己谋得工资和福利;这就使得运动员自身为了生存而努力提高职业素养,同时,俱乐部也应该为运动员创造更好的训练环境,提供更好的专业教练,双管齐下,使运动员的职业素养能更有效地得到提高;4、转变经营观念,提高经营素质;要让资金来源不再是问题,就应该转变俱乐部所有人的经营理念,提高其经营素质,抛弃““等、靠、要”的思想”,而是利用自身的优势,挖掘资源,为自己的发展造血;在2003年,广东宏安对成为第一个宣布自己的俱乐部已经靠自己的努力而盈利的篮球俱乐部,能够成功就在于其经营者敏锐的意识到利用自身“造血”才是使自己得以生存并壮大的唯一出路,于是,改变了以前的经营观念,带领团队创造了俱乐部历史上的辉煌时刻;。

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公司治理结构反思

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公司治理结构反思

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公司治理结构反思摘要:本文旨在就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公司治理结构反思进行探讨,重点关注当前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如管理层之间权力分配不平衡、财务状况不明朗、执行力不足等问题。

提出了以民主监督为基础的现代治理模式,以实现球会治理的有效和健康发展,提高投资者利益保障能力。

关键词:职业足球俱乐部、治理结构、权力分配、投资者利益正文:随着职业足球俱乐部的发展,如何实施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已成为球迷和投资者关注的焦点。

然而实际上,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包括:管理层之间权力分配不平衡,财务状况不明朗,管理不充分,执行力不足等。

因此,有必要对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公司治理结构进行反思,以便有效地实施治理。

首先,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机制,可以有效促进管理层的共同协作,以便解决管理层之间权力分配不均衡的问题。

其次,财务状况不明朗的问题可以通过严格管理,建立财务报告责任制,增强人民币稳定刻度来得到解决。

此外,还需加大管理力度,建立一系列有效的防范措施;最后,加强执行力,建立有效的审核机制,以便确保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同时,为了实现球会治理的有效和健康发展,可以将民主监督作为基础的现代治理模式,有效地实施投资者利益保障,为球会治理体系的构建提供依据。

综上所述,改善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公司治理结构需要多方面的改进,在保障投资者权益的基础上,建立有效的审核机制,提高管理效能,以实现职业足球俱乐部治理的有效发展。

为了应用上述改善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治理结构,首先从权力分配上入手。

应当采取更加合理的人员配备机制,健全公司内部协作关系,有效避免权力滥用和滥权的情况,并将管理者的责任明确化,对其违纪行为进行必要的惩处,建立良好的管理规范,从而有效控制权力之间的分配及其使用。

此外,也应该加强财务报告审计,采取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方式,严格界定财务报表信息的可接受性,并限定发布财务报表的时间,使投资者能够及时获得公司的财务状况。

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运行机制研究

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运行机制研究

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运行机制研究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们对体育的日益重视,职业体育
俱乐部逐渐成为一种新兴的体育文化形态。

为了保证职业体育俱乐部
的健康运作,我国各地制定了不同的运行机制。

首先,职业体育俱乐部的运营需要有一个完整的管理团队,包括
总经理、财务部、市场部、教练组、运动员等职业人员。

他们需要严
格遵循俱乐部的运营规章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俱乐部的各项经
营活动合法合规。

其次,职业体育俱乐部需要不断探索和发展潜在的收入来源,如
赞助商、门票销售、广告收入等。

各个部门需要精心策划和开展营销
活动,不断提升俱乐部的知名度和品牌力。

再次,职业体育俱乐部的发展离不开政策的支持和外界资源的整合。

政府可以通过制订职业体育俱乐部相关的政策,提供土地、税收
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以及资金支持,从而促进职业体育俱乐部的健康发展。

同时,各俱乐部还需要积极与社会各界人士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整合外部资源,为俱乐部的升级和发展提供支持。

综上所述,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的运作机制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俱乐部管理人员需要不断学习和创新,与时俱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做到全面科学管理,推动职业体育俱乐部向更高的发展水平迈进。

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的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的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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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 t a t T e e a e a s r s o rb e xsi g i h r fs in ls ot l b s c sp o e y rg t S i— sr c : h r r e e f o lms e i n n t e p oe s a p r cu u h a r p r i h ’ s i p t o s t s e ,t e d s r e f h p rt n s s m ,te lw q ai fte ah ee .T i a t l e o ea o aet e a u s h io d ro e o e ai y t t o e h u l y o t lts h s ri e t s l b r t h — o t h c r t i bv o e—me t n d p o lmsa d t u k v r f r t n h o n e me s r . n i e r b e n h s ma e e e y ef t o f d t e c u t r a u e o o i
所谓职业体育俱 乐部 , 是相对 于业余体 育俱乐部 而言具
备参加该项 目职业 比赛条 件和资格 , 以提高运 动技术水 平为
主 要 目的 的 基 层 体 育 组 织 。 它 最 早 产 生 于 欧 洲 , 我 国 , 在 由
府拨 款( 政府拨款一般 占到各职业体育 俱乐部总经 费的5 % 0 左右 ), 其次是足球彩票 、 电视转 播 、 三产业 、 第 私人 赞助 、 发
于历史原 因 , 职业体育的发展起点较晚。18 90年 1 , 0月 商业
化的 比赛首次进入 中国 , 当年举行 的万 宝路广 州网球精 英赛 使举办者获利不少 , 让有识之士注意到 了发展 职业 体育 俱乐

职业体育俱乐部市场运行机制缺陷及策略分析


权关 系 糊不 清, 模 制度建设滞后 ; 融资渠道不畅; 经营机 制不完善 ; 励与约束机制 失衡等 市场运行机制方 面的缺 陷, 激 针对这 些缺 陷 , 采取 有针对 要
性 的策略。
关键词 : 职业体育俱 乐部 ; 运行机 帝 ; 陷; 】缺 对策
1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市场运行机制缺陷 1 职业体育俱乐部的产权关系模糊不清 . 1 俱乐部 的产权不清导致 因利益关系出现推 诿、 牵制与对抗等行为, 造成管理体制混乱 , 乐 俱 部对政府的依赖性过强等 ,最终影 响俱乐部内部 不能进行有效的实质 陛改革 , 进而制约我国职业 体育俱乐部整体 陛发展。我 国职业体育俱乐部正 在 由赞助型向联办型、 由非实体型向实体型转变 。 随着企业及社会资金的注入, 俱乐部产权关系模 糊所引发的矛盾 日益突现。在体育局与企业联办 的俱乐部中, 这种现象尤为突出。 体育局拥有俱乐
部 教 练员 与 运动 员 的人事 权 、训 练场 地设 施 的所
以, 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对职业体育俱乐部的进一 步发展乃至整个体育产业的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 意义。 目前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融资手段单一, 主 要 以企业的资金投入作为俱乐部资金 的主要来 源 ,缺乏有效的经济创新来源 ,一旦赞助企业撤 资, 俱乐部就面临资金困难, 这样就造成俱乐部的 市场竞争力不强,无法阻挡强大俱乐部 的 市场冲
击。
有权 ; 而企业向俱乐部投资或购买冠名权 , 则对俱 乐部的经济来源有一定的制约权 。 一些俱乐部 出 于内外因素的压力仓促挂牌 , 对体育局拥有的有 形、 无形资产不进行评估或没有明确的 估价 , 仅注 融资结构不合理,构成当前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 明企业 的投资额和利益分成 比 , 例 对产权关系模 融资市场的客观现实,这就要求各俱乐部加大市 糊可能引发的问题与矛盾缺乏认识,在实际运作 场开发力度, 积极拓宽收入渠道 , 积极拓宽其融资 中, 彼此都力求拥有更多的占有权 、 支配权 、 使用 渠道 , 实现融资方式的多样化 , 提高内源性融资的 权、 收益权、 承担尽可能少的经费投入。尤其在俱 比例 , 使其融资结构趋于合理化。职业体育俱乐部 乐部实际运作 中费用超 出预算或 出现债务 时, 双 的组织形式最终应向以企业经营为主的投资形式 方均推卸责任 , 出现“ 大家都是所有者 , 大家都不 发展。体育局应从职业体育俱乐部的具体管理中 负其责 ” 的情况 。 一旦矛盾激化 , 企业停止对俱乐 解脱出来 , 对俱乐部进行宏观管理 , 俱乐部实行企 部注入资金 , 俱乐部的经费失去保障, 进而影响比 业化管理 , 严格按照市场经济的竞争 、 和供需 价格 赛与训练 ; 体育局收 回运动员 、 教练员以及无形资 三大要素来经营,使俱乐部真正按市场经济规律 产的经营使用权 , 另寻合作伙伴 , 使原投资于俱乐 运作, 国职业体育俱乐部真正走 向市场 、 使我 依托 部的企业利益受到损害。职业体育俱乐部产权关 市场, 摆脱被大企业 “ 养着” 的被动局面 , 最终成为 系模糊严重影响了俱乐部的正常运转 。 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 自我发展、 自我约束的独立 1 2职业体育俱乐部的制度建没滞后 企 业法 人 。 目前,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的法制建设远远 2 经营全面面向市场 . 4 落后于俱乐部 自 身发展的要求 , 规范化程度低, 行 加大俱乐部服务力度 。 俱乐部的宗旨是‘ ‘ 最大 政管理差, 陛 表现在俱乐部内部管理制度 略 随意 强。 限 度的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体育竞赛表演观 不健全。 俱乐部内 人员职责不清 , 没有正常行使权 2 健全产权制度 1 赏需要 ”以“ , 观众第一” 作为一切行为的准则 , 以 利机构的职能,体育局行政会议代替俱乐部或企 要进行俱乐部产权制度 的改革 , 必须要产权 观众满意与否作为经营管理的评价标准 。从竞赛 业包揽一切的现象时常存在。 俱乐部董事长、 总经 关系明晰化, 严格界定投资各方的产权归属, 并以 规则、 竞赛组织到赛场服务、 经营策略都要建立市 理的权力过于集 中, 仍沿用专业队的一套制度 , 经 契约或法律形式确定所有者和经营者以及各 自的 场意识,面向观众,以优质 的服务满足人民的要 营、 管理、 、 人事 财务、 会计等管理制度不健全 。俱 责、 利 , 权、 在管理中实现政事分开、 政企分开。通 求 , 与观众建立起密切的互动关系。 乐部外部经营不规范。俱乐部经营没有完全纳人 过推行职业体育俱乐部 , 引人一些市场经济因素 , 经营机制市场化。职业俱乐部要以市场为导 法制的轨道 , 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 处理俱乐部各 使职业俱乐部产权由凝固化走向产权转让的市场 向来组织经营活动 , 依照市场供求规律 , 不断拓宽 种利益冲突与矛盾时,以行政手段代替法律手段 化 , 通过兼并、 租赁、 拍卖 、 、 转让 破产等形式进行 经营范围, 形成以门票、 商业 比赛、 广告赞助为主 的现象明显 。 政府在有关职业体育俱乐部管理、 发 俱乐郭产权经营 , 顶 到 俱乐部产权关系 , 自主 业 , 成为 电视转播、 标志开发等相关产品并驾齐驱的经 展政策等方面尚存在空白,这些将危及职业体育 经营、 负盈亏、 我发展、 我约束的市场主体。 营体系, 自 自 自 使俱乐部经营收益持续提高 , 经济上形成 俱乐部的生存与发展。 2 构建现代职业体育俱乐部管理制度 2 良性椎 。 环 l 3职业体育俱乐部融资渠道不畅 为适应市场机制 ,更好地发展俱乐部就必须 提高俱乐部管理 人员的素质 。 在市场经济条 职业体育俱乐部是具有高成长性的特殊企 引人现代企业制度 , 构建现代职业体育俱乐部管 件下 , 俱乐部要有一支具有市场开拓能力 的经营 业, 最大的困难就是资金。 俱乐部需要不断的资金 理机制 , 陕 尽 实现职业体育俱乐部的法制化和规 管理队伍 , 人员 这些 不仅具备现代营销理念 , 熟悉 , 注入 来进行扩大再生产,否则职业体育俱乐部 的 范化管理。当前要针对俱乐部亟待解决的问题 , 制 体育竞赛训练, 还应精通俱乐部经营管理知识。 努 商业开发将难以正常进行 , 许多商机也会丢失。所 定一些关键性法规。同时敦促各职业体育俱乐部 力加大体育无形资产( 专利技术、 ( 下转 10页) 6

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产权关系的现状及对策

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产权关系的现状及对策【摘要】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产权关系现状存在着产权混乱的问题,这一问题严重影响着俱乐部的运营和发展。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建议加强产权保护,明确俱乐部的所有者和所有权关系,确保产权清晰、明确。

推动俱乐部上市,引入市场机制,提升俱乐部的透明度和规范化管理。

通过这些对策建议,可以有效提升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的发展水平,促进体育产业的健康发展。

展望未来,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和产权保护机制的健全,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将迎来更加良好的发展机遇,为我国体育事业的繁荣贡献力量。

【关键词】职业体育俱乐部,产权关系,现状,混乱,影响,问题,对策,产权保护,上市,总结,分析,展望未来。

1. 引言1.1 背景介绍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作为体育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迅速,吸引了大量投资和关注。

随着产业化进程的加快,职业体育俱乐部产权关系问题日益凸显。

产权不清晰、产权分离等情况频发,造成俱乐部管理混乱、发展不稳定的局面。

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的产权主要涉及国有、私人、集体等多种所有制形式,而各种所有制体制之间的交叉与融合,使得产权关系更加复杂。

未明确的所有权归属、产权转让难度大、产权保护不完善等问题,成为职业体育俱乐部发展的阻碍。

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明确职业体育俱乐部的产权关系、加强产权保护、推动俱乐部上市等问题亟待解决。

只有在明晰产权关系的基础上,才能推动职业体育俱乐部持续健康发展,促进我国体育产业向更加专业化、多元化的方向迈进。

1.2 问题提出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产权关系的现状在近年来备受关注,其中产权混乱的问题尤为突出。

在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历史原因、文化差异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影响,导致了俱乐部产权关系的复杂性和混乱性。

这种产权混乱不仅给俱乐部的运营和发展带来了困难,也存在着一系列的影响和问题。

对于如何解决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产权关系的混乱现状,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深入探讨。

本文将围绕这一问题展开深入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旨在促进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的健康发展和长远发展。

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的商业价值与运营模式分析

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的商业价值与运营模式分析职业足球俱乐部是一项以职业足球为核心运营的商业模式,在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的运营模式和商业价值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这篇文章将从商业价值和运营模式两个方面对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进行分析。

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的商业价值还存在一些局限性。

职业足球俱乐部的营收来源主要依赖于赞助商和门票收入,对于一些中小俱乐部而言,缺乏多元化的商业收入来源,容易受到经济周期和市场波动的影响。

职业足球俱乐部的商业模式相对单一,除了依靠代理权的出售和球员转会费收入外,缺乏其他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影响其商业价值的提升和长期可持续发展。

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的运营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

职业足球俱乐部在管理和运营方面存在较大的不规范性和低效性。

缺乏专业的管理人才和科学的管理制度,导致俱乐部内部运营效率低下、财务透明度不高、球队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存在一系列问题。

职业足球俱乐部的发展依赖于政府的支持和投入,缺乏自我持续发展的能力,容易受到政策调整和市场变化的影响。

职业足球俱乐部还存在一些制度性问题,如球员流动性过大、转会费和薪酬指导不力等,影响了俱乐部的稳定发展和商业价值的提升。

为了提升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的商业价值和运营模式,有以下几点建议。

完善职业足球俱乐部的商业模式,通过多元化的商业收入来源,提升俱乐部的商业价值和盈利能力。

加强职业足球俱乐部的管理和运营,引入专业人才和科学管理制度,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和财务透明度。

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市场机制,培养俱乐部自我发展和市场竞争的能力。

加强职业足球俱乐部的培训和人才引进,提高球队的竞技水平和球员的市场价值,进而提升俱乐部的商业价值和品牌形象。

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的商业价值和运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问题和挑战,但也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和机会。

通过加强商业模式创新、完善管理制度、培养人才和加强市场开放等方面的努力,可以提升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的商业价值和竞争力,进一步推动职业足球的发展。

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的管理现状及对策

科技资讯2017 NO.13SCIENCE & TECHNOLOGY INFORMATION企 业 管 理123科技资讯 SCIENCE & TECHNOLOGY INFORMATION 近十几年来,国内足球职业俱乐部取得较大的发展,但是在其发展过程中也滋生出一定的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给国内足球水平的提升带来较大的阻碍,全面的实现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现阶段管理现状及相关提升管理对策的分析有着较大的理论和体育事业实际意义。

1 国内足球职业俱乐部的基本管理情况足球职业俱乐部是一种以足球体育为中心而开展的多种商业活动的并具有独立法人级别的实体经济组织,其主要的组织形式为足球竞赛,其最终的目的为实现足球俱乐部的盈利,并以不断的足球竞赛来实现自身及足球体育的发展。

国内足球俱乐部与1994年正式开赛,如今已发展成为国内足球的重要体制。

主要的类型有3种:政府和企业联合承办方式、企业自行承办方式及股份制。

其中政府和企业联合承办方式也可分为政府和企业合作与政府和企业合资两张形式,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主要采用的形式为国家体育局出队,并且提供出必要的训练场地,企业负责出钱,俱乐部在进行比赛的过程当中一般以企业名称,同时体育局也解决一定的经费不足的问题。

所谓的企业制度就是一个企业独自成立一个足球俱乐部或者购买一个完整的足球俱乐部,俱乐部实质上为企业的一个下属公司,并且具有独自的法人资格。

股份制也就是由多家股东成立的一种足球俱乐部,足球球队是一种无形的资产经过详细的评估之后折价入股,具有自身独立的法人资格,股东在进行俱乐部分红或者承担相关亏损时按照股份所占比例进行。

足球俱乐部内部对于运动员和足球教练一般采用合同制管理[1]。

2 国内职业足球俱乐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2.1 俱乐部产权关系较为模糊,法人的定位不够规范现阶段,国内职业足球俱乐部正由现阶段的赞助型俱乐部向联办型俱乐部的转变过程当中,但是由于正处于转型的初期,国内并没有一个标准的法律法规进行相关的规定和说明,这就导致在转型的过程当中非常容易出现俱乐部产权关系模糊的情况,同时,根据国内的相关法律法规,一个单位的企业法人才能够拥有该单位的全部经营权,但是在一般情况下国内的职业足球俱乐部内部是一种以社会团体性质的法人存在,这就给其在进行具体的管理和经营的过程当中带来一定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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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卷第4期2008年5月 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G U I Z HOU UN I V ERS I 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 ence E diti on)(Bi mont hl y) Vo l .10No.4May .2008对职业俱乐部运营缺陷及对策的法律分析研究陈 宏1,朱臣红2(1.贵州大学体育教学部,贵州花溪550025;2.德江县第二中学体育组,565200)摘 要:从法制规范的角度,对我国现阶段职业体育俱乐部运营的缺陷进行法律分析,指出由此存在的根本问题及违法现象,比较国内外发展状况,得出相应的对策及解决措施,从而有利于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的运营规范及迅速发展。

关键词:法律分析;俱乐部;缺陷;对策中图分类号:G 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09(2008)04-0165-03 职业体育俱乐部作为独立经济核算的经济实体,投资兴办者会考虑它的投资回报。

早期的职业体育俱乐部的投资方式多为个人、家族或合伙,它并不属于利润收益的产业,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相比,投资者的行为动机更多的是与个人对职业体育的兴趣爱好相联系,它表现为通过职业体育俱乐部提高个人社会知名度与地位。

随着职业体育的发展,兴办体育俱乐部投资额日益增加,职业体育俱乐部的发展向企业的经济实体和现代化企业制度的趋势发展。

其间我国现阶段职业体育俱乐部运营的缺陷,已成为阻碍发展的瓶颈,本文试图通过法律分析研究,寻找他们之间的规律,为体育产业的发展和业类人士运营决策提供参考或依据。

一、体育职业俱乐部的内外环境法律分析职业体育俱乐部的对内法律关系包括:公司的股东、董事、经理、职员等各部份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公司多个行政机构之间,比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之间关系的法律规定。

公司的对外法律关系包括:调整公司与政府之间的关系,调整公司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

第三人指与公司进行业务约定的人,其中包括公司债权人在内的个人、商号、合伙、合作企业及其他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

1.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法人主体地位分析我国现行俱乐部在人事、资金、场地设施等方面在很大程度上依附于有关体育部门,从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省市体育机关、体工大队对俱乐部施以行政及其他方面的干预,形成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实际上使其丧失了法人的独立地位,对外使得职业体育俱乐部无法以市场主体身份,按照俱乐部的运行规则或目标展开经营活动。

俱乐部被动执行一些不利俱乐部正常发展的行政非制度性指令,影响了俱乐部经营成本的经营利润及其在对外经营中的主体独立形象。

从而导致职业体育俱乐部不能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实体,实为半实体性质的职业体育俱乐部,无法清晰妥善地应对各种内外关系,导致违背最终以赢利为目的的市场规则,造成综上妨碍扩张的瓶颈。

《民法通则》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俱乐部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法人资格,无法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

因此,它的权益得不到市场运营制度的有效保障。

二、职业俱乐部产权关系分析1.从法学角度分析公司产权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权利。

”(1)股东权益。

公司的股东以所有人的身份,对其投入公司的资本已享有权益及对公司施以控制,并对公司的资产享有所有权。

国家授权的机构、部门或国家企业作为股东时,则具有所有者代表的身份,其投入的资本及形成资产归国家所有。

(2)法人权益。

公司作为独立民事主体的法人,对法律上明确由公司支配的资本,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并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股东作为所有者,不对公司的行为直接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3)根据《公司法》的界定,法人财产是支配意义上的权利,而不是归属意义上的权利,并且其权能中不包括收益权,二者可用“企业所有”和“企业经营”两个概念加以区分。

二者的分离,表现为公司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和依法界定的公司财产,股东亦不一定亲自经营公司,对公司的行为不直接承担法律责任。

2.我国职业俱乐部产权关系分析及影响目前,我国职业俱乐部正在由赞助型向联办型、由非实体型向实体型转轨。

随着企业及社会资金注入体育俱乐部,俱乐部与投资企业产权关系模糊所引发的矛盾也日益突出。

由于投资方在俱乐部都有各自的利益,他们会在不同程度上①收稿日期3作者简介陈 宏(),女,贵州毕节人,贵州大学体育教学部副教授,研究方向,体育人文社会学:2008-0-22:1974-.站在自身利益的角度来行使职能。

在体育局与企业联办的俱乐部中,这种现象尤为突出。

体育局拥有教练员和运动员的人事权、训练场地的所有权;企业拥有俱乐部投资或购买冠名权,对俱乐部的经济来源有一定的制约权,俱乐部产权不明确导致因利益冲突出现相互推诿、牵制与对抗的现象,影响着俱乐部的正常运转。

体育局对企业拥有的有形和本身的无形资产不进行评估或没有明确的估价,仅注明企业的投资额和利益分成比例,使得在实际操作中,彼此都为求拥有更多的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而承担尽可能少的经费投入。

在经理部实际运作费用超出预算和出现债务时,双方推托责任,一旦矛盾激化,企业就停止对俱乐部的资金投入,使俱乐部的经费失去保障,直接影响训练和比赛;同时,体育局收回运动员、教练员以及无形资产的经营使用权,另外寻求合伙伙伴,又使投资于俱乐部的企业利益受到损失。

产权不明,使俱乐部权职责模糊,激励作用减弱,约束不到位,因此模糊的产权关系严重影响了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的正常运转。

3.职业体育俱乐部运营模式特点(1)职业体育俱乐部是职业体育的基本组织形式。

它是由投资者、经营者、管理者、运动员和教练员组成的集合体,由其拥有以竞技体育运动为职业的高水平运动员。

俱乐部实行分工协作,有序的从事组织管理、经营、训练、竞赛等活动,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2)职业体育俱乐部是有其自身经济利益的经济实体。

任何投资办体育俱乐部的投资者或企业都要考虑俱乐部的经济利益,把追求经济利润最大化,使资本在运作过程中不断增值,作为俱乐部的运作目标。

由此形成企业化俱乐部的经营管理模式,建立职业体育俱乐部特有的运营机制。

(3)职业体育俱乐部应是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团体,拥有明确的产权及其生存发展所必需的各种权利,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应有权利、有能力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各种经营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职业体育俱乐部是从事体育文化娱乐及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的体育产业组织。

应以人们观赏体育竞赛需要为生存发展,从事创造体育竞赛观赏价值的生产经营活动,并通过一系列服务手段在市场上与消费者交换,使商品价值得到充分体现,从而获得相应的利益回报,以此维持职业体育俱乐部的正常运转。

三、对目前职业俱乐部法律运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法律对策1.俱乐部违法犯罪问题的对策俱乐部人员的违法犯罪,可能涉及的犯罪,不同性质的俱乐部有不同的情况:国有俱乐部或者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俱乐部,以及国家主管部门管理的俱乐部,主要可能涉及行贿、受贿、单位行贿、单位受贿、挪用公款、贪污等公职稳固以及违反公司、证券等法律法规的违法、犯罪行为。

其他私营性质的俱乐部则可能涉及挪用资金、职务侵占以及公司、证券等方面的犯罪。

()俱乐部人员相互之间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

投资人与管理人、俱乐部成员、运动员相互之间的法律纠纷.俱乐部与有关单位、社会之间的纠纷,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经济实体可能发生的债权债务纠纷等。

主要表现于利用各种俱乐部进行非法中介,违规经营,欺诈等活动其相应及对策:俱乐部内部整治、规范;各行业协会、主管部门加强对俱乐部的监管力度;俱乐部自身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防范对策,注重健全立法;加强司法力度,加强俱乐部内部管理和行业组织.(2)利用俱乐部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总结其相应对策: 1)加强自身保护;2)树立风险意识;3)促进行为规范化;4)对于上级单位、主管部门利用俱乐部进行的各种不正当活动,俱乐部要勇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5)社会和有关部门要为俱乐部的良好运行创造有利条件,不能只分利益不尽义务。

四、比较国内外发展状况,建立新的发展机制1.国外职业体育俱乐部经过100多年发展,逐渐形成了既不同于业余体育俱乐部,又有别于其他产业的运行机制。

许多职业体育项目设有自身的管理机构,它们是中介于政府和体育俱乐部之间的自治性团体机构,作为独立的个体取代了政府体育机构的部分职能,成为竞技体育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使俱乐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职业体育项目管理机构通常不以营利为目的,是因各职业俱乐部之间的竞赛活动的计划、组织、协调的需要而自发产生。

他的基本任务是维护各俱乐部的共同利益,协调彼此间的各种矛盾和关系,形成自我约束,克服盲目竞争,处理违纪行为,促进该项目的健康发展。

3.职业体育项目管理机构的成员由各俱乐部业主或代表组成,并成为最高决策机构。

委员会推选主席或总裁,负责处理涉及俱乐部的各项事宜,根据其管理职责下设若干职能部门或办事机构。

例如,美国职业篮球大联盟(NBA)的最高决策机构,是由所有俱乐部业主或代表组成的执行委员会,它采取投票制对涉及俱乐部或联盟的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4.职业俱乐部是职业体育俱乐部基础的组织,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各俱乐部在联盟中地外保持独立法人资格,为维护联盟的利益,对内俱乐部业主将本属于他的一部分权力委托为联盟代为行使,协调各俱乐部之间或俱乐部与政府行政部门间的关系,以期获得最大限度的独立法人主体地位。

五、结论与建议1.结论作为现代化企业职业体育俱乐部应有特征:1)是商品生产和经营者;拥有一定的资金、物力和人力,形成一个能够完整从事商品生产的有机体。

2)必须具有自主权。

作为从事某种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实体,是最基本的市场运作主体,必须拥有对人、财、物等方面相对独立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3)是法人。

即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独立的财产,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各种经济活动,享有法定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按照法律程序经过审核批准或登记成立社会团体。

从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的总体发展来看,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代职业体育俱乐部应建立一般意义上企业共有的特点;661 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1也正因为有现代化企业的特点,才使得职业体育俱乐部运营更规范,制度更严密、发展更迅速,从广泛意义上推动竞技体育发展。

2.建议。

1)维护各俱乐部的共同利益,协调彼此间的各种矛盾和关系,形成自我约束,克服盲目竞争,处理违纪行为,促进该项目的健身功能。

2)采用投票制对涉及俱乐部或联盟的重大事宜作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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