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五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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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2.20•【字号】黑政发[2001]16号•【施行日期】2001.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黑政发〔2001〕16号)各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黑龙江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1年2月20日黑龙江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使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黑龙江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

各地、各部门都应依照本《实施细则》,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各级行政机关应有效地运用这一工具,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项事业服务。

第四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六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七条各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实施细则》并加强对本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八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九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落实五细工作实施方案

落实五细工作实施方案

落实五细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五细工作是指在工作中要做到细心、细致、细节、细作、细化。

这是一种工作态度,也是一种工作方法。

只有做到了五细,才能够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

首先,落实五细工作的实施方案需要从细心做起。

细心是指在工作中要认真仔细,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在处理工作中的各项事务时,要仔细琢磨,认真对待,不马虎。

比如在处理文件时,要认真核对每一个细节,确保文件的准确无误。

在处理客户需求时,要仔细倾听客户的需求,做到心中有数,不出差错。

其次,细致是落实五细工作的重要环节。

细致是指在工作中要一丝不苟,做到精益求精。

在处理工作中的各项事务时,要尽心尽力,不偷懒不马虎。

比如在制定工作计划时,要考虑周全,做到事无巨细。

在执行工作任务时,要做到全神贯注,不敷衍了事。

再次,细节是落实五细工作的关键所在。

细节是决定成败的关键,也是工作中的瑕疵之处。

在处理工作中的各项事务时,要注重细节,做到有条不紊。

比如在安排会议时,要考虑到每一个细节,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在安排行程时,要注意每一个细节,确保行程的安全顺利。

此外,细作是落实五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细作是指在工作中要做到深入细致,不马虎从事。

在处理工作中的各项事务时,要深入思考,不浮于表面。

比如在制定方案时,要深入调研,不马虎从事。

在解决问题时,要深入分析,不轻率行事。

最后,细化是落实五细工作的关键所在。

细化是指在工作中要做到细致入微,不遗漏任何一个环节。

在处理工作中的各项事务时,要细化流程,确保每一个环节不出差错。

比如在制定工作流程时,要细化每一个环节,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执行工作任务时,要细化每一个步骤,确保工作的高效完成。

总之,落实五细工作实施方案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需要我们在工作中始终保持细心、细致、细节、细作、细化的工作态度,做到心中有数,不出差错,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

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对待,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共同落实五细工作,为工作的顺利进行贡献自己的力量。

清廉黑龙江建设实施方案

清廉黑龙江建设实施方案

清廉黑龙江建设实施方案为了推动清廉黑龙江建设,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我们制定了清廉黑龙江建设实施方案,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党风廉政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必须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廉洁约束,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加强廉洁自律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要深入开展廉洁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洁自律理念深入人心,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注重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洁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廉洁自律,不搞特权、不谋私利、不触红线。

三、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腐败问题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廉洁约束,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健全问责机制,对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四、加强廉政建设制度建设,强化制度保障要加强廉政建设制度建设,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规范管理。

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

五、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洁自律理念深入人心,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通过宣传教育、文化活动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六、加强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清廉氛围要加强廉政建设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充分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举措,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廉洁自律,营造浓厚的清廉氛围。

同时,要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增强全党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意识。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11•【字号】黑政办发[2010]57号•【施行日期】2010.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黑政办发〔2010〕57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黑龙江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黑龙江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本细则所称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省属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省直有关部门或省属企业依法出资并控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

本细则所称监管部门是指省金融办和市(地)、县(市、区)政府(行署)确定的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部门(金融办或相关部门)。

第三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以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经营原则,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审慎经营模式。

融资性担保公司与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并遵守合同的约定。

第四条融资性担保公司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细则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2.21•【字号】黑卫监督规发〔2020〕17号•【施行日期】2020.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监督正文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黑卫监督规发〔2020〕17号各市(地)卫生健康委,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深入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指导意见》(卫监督发〔2011〕82号)精神,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卫监督函〔2019〕567号)内容,现将《黑龙江省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12月21日黑龙江省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我省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乡镇,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监督发〔2011〕82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卫监督函〔2019〕567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目的意义卫生监督协管是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建设的重要补充,是保证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的重要举措。

实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的基本保障,就是要从基本、基础、基层抓起,进一步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责任和作用。

通过在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开展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协助调查违法行为,开展防病知识、卫生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疾病防控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0年省水利厅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0年省水利厅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0年省水利厅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20.05.20•【字号】黑水发〔2020〕54号•【施行日期】2020.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0年省水利厅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水发〔2020〕54号各市(地)、县(市、区)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2020年省水利厅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已经厅党组2020年5月18日第7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水利厅2020年5月20日2020年省水利厅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办发〔2020〕1号)要求,为巩固扩大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成果,深入推进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攻坚任务,结合全省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执行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结合践行初心使命常态化长效化,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突出问题,更加注重纠建并举,推进深化水利改革、制度创新,以“钢牙”啃“硬骨头”的精神,进一步落实“办事不求人”,把集中整治与长抓长严紧密结合,着力解决我省水利系统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进全省水利系统作风持续好转、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为推动龙江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整顿重点(一)着力解决作风不实、落实不力问题。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0.07.09•【字号】•【施行日期】2020.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工作,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及装修等工程。

本细则所称的特殊建设工程是指《暂行规定》第十四条明确的建设工程;其他建设工程是指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

依《建筑法》规定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有消防设计要求的,应委托设计单位按消防规范设计,施工单位按图施工,竣工验收后,到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依权限建立消防专家管理和评审工作机制。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

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谁许可谁负责,市(地)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依权限授权县(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

发改、工信、交通(铁路)、人防、民航等行业主管部门,应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行业内有消防设计要求的建设工程实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

第二章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查,应同时提交电子和纸质材料:(一)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登录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入“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备案服务系统”,如实填写并打印。

哈尔滨五细实施方案

哈尔滨五细实施方案

哈尔滨五细实施方案哈尔滨市作为黑龙江省的省会城市,一直以来都是北方重要的工业基地和区域性经济中心。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工业化发展,城市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空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噪音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被称为“五细”污染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哈尔滨市政府提出了“哈尔滨五细实施方案”,旨在全面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市民的生活品质。

首先,针对空气污染问题,哈尔滨市将加强工业企业和机动车的排放治理。

通过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和提高排放标准,减少工业废气和机动车尾气的排放,从根源上减少空气污染物的排放量。

同时,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及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引导市民合理安排生活和工作。

其次,对于水污染问题,哈尔滨市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处理效果。

加强河道和湖泊的治理,净化城市水系,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减少农村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

第三,对于土壤污染问题,哈尔滨市将加强土壤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

加大对工业废弃地的整治力度,减少土壤污染源的释放,同时加强农田土壤的保护和修复,提高土壤的肥力和质量。

此外,对于噪音污染问题,哈尔滨市将加强对工业企业和建筑施工单位的噪音管理,规范施工和生产过程中的噪音排放,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干扰。

同时,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减少机动车辆的噪音排放,改善城市交通噪音环境。

最后,对于固体废物污染问题,哈尔滨市将加强固体废物分类和处理工作。

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减少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利用,推动资源化利用和减量化处理,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总的来说,哈尔滨市政府提出的“哈尔滨五细实施方案”是一项全面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

通过加强污染治理、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将有效改善城市空气、水、土壤、噪音和固体废物污染问题,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为市民营造一个更加清洁、宜居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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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五细实施方案
一、背景介绍
黑龙江省位于中国东北地区,是我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和能源资源基地。

为了促进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五细工作,制定了黑龙江五细实施方案,以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二、目标和任务
1. 实施精准扶贫政策,确保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2. 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高农民土地流转效率。

3.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4. 发展现代农业产业,提升农业产品附加值。

5.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三、具体措施
1. 实施精准扶贫政策
(1)建立健全精准扶贫台账,确保扶贫对象真实有效。

(2)加大扶贫资金投入,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3)加强教育医疗扶贫工作,提高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2. 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1)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建立健全流转登记制度。

(2)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3)推动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
(1)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支持农业科技研发和示范推广。

(2)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推广高效农业生产技术。

(3)培育农业科技人才,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4. 发展现代农业产业
(1)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2)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农业产业规模。

(3)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5.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农村道路建设,改善农村交通条件。

(2)完善农村供水供电设施,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水平。

(3)推动农村信息化建设,促进农村电商发展。

四、保障措施
1. 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五细实施过程监督和评估。

2.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政策落实氛围。

3.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五细实施工作顺利推进。

五、预期效果
1. 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

2. 农业生产效益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产量稳步增加。

3. 农村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农业生产结构优化。

4. 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水平提高。

六、总结
黑龙江五细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为了推动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全面振兴。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五细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黑龙江省的农村发展一定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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