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表内、表外、表表外业务
银行贷款表内表外的区分

银行贷款表内表外的区分从财务角度看,银行业务可以分为表内业务和表外业务。
表内业务指资产负债表中,资产和负债栏目可以揭示的业务;例如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融资租赁、透支、各项垫款等。
贷款类业务: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
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
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1、企业(经济组织)类:项目融资贷款、一般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铺底流动资金贷款、临时流动资金周转贷款、票据贴现2、个人类:个人经营类贷款、个人消费类贷款、住房抵押贷款、汽车贷款(含自用车和商用车,有些银行把商用车贷款归入经营类贷款)、助学贷款、其他消费贷款、装修贷款、旅游贷款、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质押类贷款贸易融资类业务:是指银行对进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与进出口贸易结算相关的短期融资或信用便利。
境外贸易融资业务,是指在办理进口开证业务时,利用国外代理行提供的融资额度和融资条件,延长信用证项下付款期限的融资方式。
票据融资:是指票据持有人在资金不足时,将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支付给收款人的一项银行授信业务,是企业为加快资金周转促进商品交易而向银行提出的金融需求。
票据一经贴现便归贴现银行所有,贴现银行到期可凭票直接向承兑银行收取票款。
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或现代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
透支:银行允许其存款户在事先约定的限额内,超过存款余额支用款项的一种放款形式。
表外贷款业务种类银行表外资产即表外业务,这是银行业的术语。
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按照会计准则不计入资产负债表内的,不形成资产负债,但能增加银行收益的业务。
银行的表内表外表表外业务

02
管理方法
银行通常会采用多种方法来管理市场风险,如分散投资、限制杠杆率
、对冲策略等。此外,银行还会定期对市场风险进行量化和压力测试
,以评估其在不同市场环境下的抗风险能力。
03
监管要求
与信用风险管理类似,各国监管机构通常会针对市场风险管理设定更
为严格的监管要求,如资本充足率、风险价值(VaR)等。
操作风险管理
异。
储蓄存款
03
个人或家庭为未来消费而进行的储蓄行为,通常选择储蓄存款
账户进行存储。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款业务
短期贷款
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主 要用于解决短期资金需求 。
中长期贷款
贷款期限超过一年,主要 用于解决中长期资金需求 。
商业房地产贷款
银行向商业房地产投资者 或购买者提供的贷款,通 常需要抵押物或担保人。
投资业务
监管要求
由于表外业务具有较高的风险性,各国监管机构通常会对其设定更为严格的监管要求,如资本充足率、风险集中度限制等 。
市场风险管理
01
定义与来源
市场风险管理主要关注的是因市场价格波动(如利率、汇率、股票价
格等)而产生的风险。由于表外业务往往涉及大量金融衍生品交易,
因此市场风险也是表外业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方面。
备用信用证
银行为借款人提供担保,保证借款人履行债务,并在借款人违 约时承担偿付责任。
互保背书
银行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并将自己的保证责任与借款人的资产 抵押或其他担保措施相结合。
承诺业务
贷款承诺
银行向客户承诺在未来一定时间内提供一定金额的 贷款,满足客户的资金需求。
备用贷款承诺
银行在客户需要时提供备用贷款,以支持客户的临 时资金需求。
银行的表内表外表表外业务概述

银行的表内表外表表外业务概述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银行业作为金融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的支持和推动下,也不断发展壮大。
其中,银行的表内业务和表外业务是其经营管理的两大重要方面。
本文将对银行的表内业务和表外业务进行概述,以便更好地理解和把握银行业务的运营情况。
一、表内业务概述表内业务是指银行与客户之间进行的传统存款、贷款、票据承兑和转账结算等业务。
这些业务是银行最基本的服务内容,也是银行运行的核心。
具体来说,表内业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存款业务: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
存款业务是银行的主要业务之一,通过吸收客户存款,为经济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2. 贷款业务:包括个人贷款和企业贷款。
贷款业务是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通过为客户提供资金,帮助他们实现消费或投资。
贷款业务的风险较大,需要银行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
3. 票据承兑业务:指银行在客户持有的商业票据到期日到来时,按票据金额支付票款的业务。
票据承兑是一种重要的信用担保手段,有助于促进经济的流通和发展。
4. 转账结算业务:包括电子转账、支票支付和汇兑等。
转账结算是银行与客户之间实现资金调拨和结算的重要手段,可以提高经济的效率和便捷性。
二、表外业务概述表外业务是指银行在传统存贷款、票据和转账结算等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他金融业务。
这些业务通常更加复杂和专业化,需要银行具备更高的金融技术和风险管理能力。
具体来说,表外业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理财业务:指银行为客户提供的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
这些产品多种多样,包括货币基金、股票基金、债券基金等。
理财业务的风险较大,需要投资者对市场有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
2. 信托业务:指银行作为信托人,接受委托管理和运作的信托业务。
信托业务通过信托合同将委托人的财产进行管理和运用,为委托人提供收益。
3. 金融衍生品交易:指银行与客户之间进行的各种金融衍生品的买卖交易。
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极高,需要投资者具备较强的风险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与表外业务的关系是什么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与表外业务的关系是什么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与表外业务的关系是什么?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下面由小编与大家分享,希望你们喜欢!欢迎阅读!
1. 中间业务
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
中间业务一般不需要运用自己的资金,而只代理客户承办收付或其他委托事项,收取手续费的业务,一般情况下不会影响银行的资产负债表,风险相对较小。
中间包括咨询业务、代理业务、代收代付、支付结算等业务。
2.表外业务
表外业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表外业务泛指所有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业务,包括前述的中间业务和狭义的表外业务。
所谓狭义的表外业务,指那些未列入资产负债表,但同表内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关系密切,并在一定条件下会转为表内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的经营活动。
通常把这些经营活动称为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
(1) 担保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对第三方承担责任的业务,如银行保函、信用证等。
(2) 承诺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的信用业务,如票据发行便利、贷款承诺等。
(3) 金融衍生交易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满足客户保值或自身头寸管理等需要而进行的货币(包括外汇)和利率的远期、掉期、期权等衍生交易业务。
如何区分表内表外业务[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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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银行经济活动的不断发展,会计理论的不断完善,以及会计改革的不断推进,对银行会计核算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仅要进行表内核算,还要对不能在表内核算的业务,以及无法在表内核算的业务进行表外核算,对于不符合资产新定义的资产,也要转入表外核算。
但是由于没有明确的表外业务概念,在实际会计工作中,人们对有些业务究竟是应该在表内核算还是在表外核算不能很好地把握。
本文首先将根据会计的定义以及有关会计原则、法规制度,阐述表内核算的内容,然后简单说明如何区分表内、表外业务,最后介绍目前在表外核算的主要业务。
会计表内核算的内容,根据定义,会计主要是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对一定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这就是说,凡一定单位中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活动,都是会计所核算和监督的内容。
而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通常又称为价值运动或资金运动。
所以,也可以说,会议核算的对象就是一定单位的价值运动或资金运动。
资金运动包括资金的投入、资金的循环与周转、资金退出三部分。
在具体会计核算中,还应当对其进行分类。
会计要素就是对会计对象的基本分类,它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然而,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规定了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其中权责发生制原则要求,凡是企业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确认和记账,因此,银行业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和费用,如对发放的贷款应按期计提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不论利息是否收到。
实质高于形式原则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如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资产,虽然从法律形式来看,企业并不拥有其所有权,但是由于租赁合同中规定的租赁期相当长,接近于该资产的使用寿命,租赁期结束时承租企业有优先购买该资产的选择权,而且在租赁期内承租企业有权支配资产并从中受益。
银行表外业务及其它业务(1)

〔3〕备用信用证〔standby credit letter,简称SCL〕也是 开证行的一种书面付款承诺,当备用信用证的申请人不能履 行对第三方所作的承诺时,由开证行承担赔付责任。备用信 用证在性质上与银行保函类同,在形式上与商业信用证相似
〔4〕票据承兑是一种传统的银行担保业务,银行在汇票上 签章,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向银行申请办理汇 票承兑的是商业汇票的出票人,经过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就 成为银行承兑汇票,其付款人为承兑人。银行对汇票的付款 责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担保,以银行信用取代了商业信用, 故应向出票人〔承兑申请人〕按票面金额收取手续费
3.金融衍生工具交易
金融衍生工具是基于价值派生于基础金融工具 的金融 合约。设计金融衍生工具和交易的目的是为了降低和防止金 融交易中的风险,通过对冲来到达抵消交易风险的作用
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结果要在未来才能确定盈亏,按 照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原则,在交易结果发生之前,金融衍生 工具的交易在交易双方的资产负债表内不作反映
期货合约
日期
现货市场
期货市场
期货与现货市场
6/22/04
银行准备3个月后
银行购置04年12月 基础点差异
投资$ 100万于欧洲 美元存单。当期市 场利率=5.70%
欧洲美元期货合约 5.74%-5.70% 100万,期货价格为 =0.04 94.26〔5.74%〕
11/11/04
银行投资$ 100万购 银行卖出12月份期货 5.49%-5.35%
(1) 银行保函也称银行担保书〔letter of guarantee,简称 L/G〕,是银行应契约一方当事人的请求,为其向受益 人保证履行某项义务,并承诺在申请人违约时由银行按 保函规定的条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而出具的书面担保
第三章商业银行表内业务与表外业务

• 表内业务与表外业务的区别
•
表外业务的风险管理与表内业务有很大差异。表内业
务在损失体现和处理方面,主要表现为计提和损失本金的
承担上;而表外业务需要通过合约的完备性体现风险管理,
损失处理主要是依据合约的权利与义务而定,而约定内容
是独立的风险定价能力。
•
一般认为贷款和存款涉及银行资产和负债为表内业务,
第三章商业银行表内业 务与表外业务
2020/12/7
第三章商业银行表内业务与表外业务
基础知识:表内业务与表外业务
• 表内业务与表外业务 • 从财务角度看,银行业务可以分为表内业
务和表外业务。 • 表内业务指资产负债表中,资产和负
债栏目可以揭示的业务;例如贷款、贸易 融资、票据融资、融资租赁、透支、各项 垫款等。 •
•
贷:开出信用证(或有资产科目)
•
同时,在表内借记“信用证垫款”,贷记相
关的资金账户,完成表外核算到表内核算的转化。
•
第三内业务由本来确定的事项转化为需要由不 确定事项来证实其发生时,就应转移到表外科目 进行核算。例如,银行卖出其买入的票据:银行 买入票据的时候,在表内买入票据科目或贴现科 目核算,当银行将该票据卖出后(未到期),银 行的付款责任由本来的确定转变为由“卖出的票 据被拒付”这一不确定事项决定,因此,银行应 在卖出票据时,销记表内(借有关资金科目,贷 买入票据或贴现),同时在表外登记这种不确定 的付款责任(借卖出票据或再贴现、转贴现,贷 应付卖出票据款),直至票据到期,这种可能不 再出现时,才可以销记表外业务。
内核算。例如,开出信用证,在“客户未能按合
同付款” 这已特定可能事项出现之前,在表外科
关于银行的表内与表外业务

关于银行的表内与表外业务第一篇:关于银行的表内与表外业务关于银行的表内与表外业务一、什么是表内业务?表内业务就是指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业务。
比如银行存款、贷款等。
二、什么是表外业务?1、表外业务表外(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
表外(中间)业务是银行在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的基础上,利用技术、信息、服务网络、资金、信用方面的优势,不运用或不直接运用自己的资产、负债,以代理人的身份接受委托为客户办理各类委托业务事项,或以交易一方的身份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并收取手续费或差价的经营活动。
2、表外业务表外业务,是银行大力发展资产、负债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
根据西方权威教科书对表外业务的界定,表外业务分为两大类:一类为能产生收益和/或费用但不会给银行带来潜在资产或负债,国内有些学者称其为金融服务类表外业务,主要包括银行各种代理、结算和咨询服务;另一类则涉及银行的各种承诺和或有债权,国内部分学者称为或有资产/负债类表外业务。
3、表外业务所谓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所从事的、按照现行的会计准则不记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形成现实资产负债但能增加银行收益的业务。
表外业务是有风险的经营活动,形成银行的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其中一部分还有可能转变为银行的实有资产和实有负债,故通常要求在会计报表的附注中予以揭示。
表外业务一般包括以下三种类型:1)担保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对第三方承担责任的业务,包括担保(保函)、备用信用证、跟单信用证、承兑等。
2)承诺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的信用业务,包括贷款承诺等。
3)金融衍生交易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满足客户保值或自身头寸管理等需要而进行的货币(包括外汇)和利率的远期、掉期、期权等衍生交易业务。
三、表外业务与中间业务的区别?狭义的表外业务是指那些未列入资产负债表,但同表内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关系密切,并在一定条件下会转化为表内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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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银行表内、表外、表表外业务的区分表外业务(Off-Balance Sheet Activities,OBS):银监会2011年发布的《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将表外业务定义为商业银行所从事的,按照现行的会计准则不记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形成现实资产负债,但有可能引起损益变动的业务。
包括担保类、部分承诺类两种类型业务。
财政部颁发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要求银行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包括下列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表外项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融资保函、非融资保函、开出即期信用证、远期汇率合约、货币和利率套期、货币和利率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等八大类。
表外业务仍然需要计提风险准备金,而表表外业务则是完全不在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业务。
表外、表表外业务之所以受到关注,完全是因为银行以此为突破口来规避银监会的监管要求。
二、银行在非标业务上与银监会斗智斗勇的历史2013年3月底出台的银监会8号文,明确将非标资产做了定义: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券、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型融资等。
非标资产的业务形式有:银信合作、票据双买断、同业代付、信托受益权转让、买入返售、银行承兑汇票、同业偿付、银证合作。
2009年之前,长期贷款卖出回购的银信合作就已经存在:先将资产卖给信托以后用理财资金回购,信托扮演通道的角色,资产凭借这个通道一来一回,表内变表外;2009年,银监会发了【银监发[2009]11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禁止理财资金用于投资于本行信贷资产和票据资产;紧接着又发了【银监发[2009]113号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直接叫停了卖出回购银信合作;2010【银监发〔2010〕72号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银信理财合作表外转表内,记拨备(拨备,是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和银行资产损失准备);2010年,银行直接用理财资金直接买信贷资产实现表内转表外,但是很快【银监会规范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0]102号】出台,明确了“不得使用理财资金直接购买信贷资产”;2010年末2011年初,4万亿刺激到了头,银行开始收银根,房地产、铁公机、城建项目受到严重影响,这时候银监局火上浇油出台了【银监发(2011)7号-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通知,对存量银信合作产品提出了具体的由表外转为表内的工作进度要求;2011年148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转表范围及方式的通知】文件对银信合作业务提出了具体转表要求。
银行不想转回已经在表外的信贷资产,但是银监之前的文件表明了一定要让银行转回,这时候就找到了其他途径。
银监会之前所有的文件都是针对所有权的规定,信托这时候推出了收益权理财产品,通过改变标的物的方式解决2009年111、113号文件带来的问题。
差不多同一个时间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开始运转并成为银行同业交易商协会的制定平台,地方融资平台资产证券化、债权融资工具、私募股权融资工具等在北交所挂牌;之后资产证券化开始渐渐出现:银行有表内资产,券商做成一个债券。
再由原来的债权银行用理财资金买回债券,表内资产转为表外。
这个跟银信合作模式几乎完全一样,但券商不归银监会管;到了2013年,银监会下发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管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3]8号】,提出了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概念(如前所述),然后提出了商业银行应当合理控制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总额,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以理财产品余额的35%与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的规定。
最后要求“对于本通知印发之前已投资的达不到上述要求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商业银行应比照自营贷款,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于2013年底前完成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和资本计提。
这在根本上限制了银行的通道建立,因为8号文给出了总量控制,只要监管当局不认定新的“标准化债券资产”,银行通过不停找通道突破监管的途径受到了很大的限制,有效抑制了“通道业务”的发展。
三、银行的表内业务1、流动资金贷款:功能定义: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借款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临时性、季节性的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
产品特点:流动资金贷款的特点是期限灵活,能够满足借款人临时性、短期和中期流动资金需求,按期限可分为临时流动资金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临时贷款是指期限在3个月(含3个月)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一次性进货的临时需要和弥补其他季节性支付资金不足;短期贷款是指期限为3个月至1年(不含3个月,含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中期贷款是指期限为1年至3年(不含1年,含3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性的周转占用和铺底流动资金贷款。
2、固定资产贷款:功能定义:这是向企业发放的用于固定资产项目投资的中长期贷款,一般包括新建项目贷款和技术改造项目贷款。
前者是支持企业扩大生产能力为主的新建、扩建工程,后者是支持企业对原有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更新以及增加配套设施。
项目融资:项目融资属于固定资产贷款:项目承办人(即股东)为经营项目成立一家项目公司,以该项目公司作为借款人筹借贷款,并以项目公司本身的现金流和收益作为还款来源,以项目公司资产作为贷款的担保物。
这种融资方式一般应用与现金流量稳定的发电、道路、铁路、机场、桥梁等大型基建项目,并可以分为:无追索权的项目融资和有追索权的项目融资;3、专业融资:业务简述:是指针对飞机、船舶、大型成套设备、工程机械等产品提供的融资,这些产品的特点是金额大,买者难以一次性付清全款,因此通过银行贷款来购买就可以提前投入使用,然后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偿还银行的贷款本息,也称为“买方信贷”。
适用对象: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4、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简述:目前,国内贸易融资更侧重于“供应链融资”的特点,近年来银行开始实施细分市场策略,就产生了专门针对国内贸易的融资产品系列,如存货融资、“厂商银”三房业务等,同时,某些国际贸易融资方式也引进国内使用,如国内信用证、国内保理等。
4.1存货质押融资是指银行以客户移交给银行占有的动产(包括商品、原材料等)为担保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一般选择品种稳定、流通性好、用途广泛的动产作为质押物,例如大宗、高流动性的原材料如石油、煤、成品金属、矿产品、粮食、木材等;4.2“厂商银”三方业务是指银行为客户(买房)购买货物提供的预付款融资,银行、买方、卖方签订三方协议,收到预付款的卖方要按照协议要求将货物发放到银行指定的仓库才算解除责任。
“厂商银”和存货质押的区别是,存货质押的前提是客户先有货物压给银行才能得到贷款,厂商银则是银行先贷款以后才有货物质押;三方协议一般规定卖方(厂家)收到预付款以后向银行承诺:(1)如果再贷款到期时买方未提够预付款金额的货物,厂家需将未提货部分的资金退还给银行,即“差额返还责任”;(2)买方已提取货物在贷款到期时未全部实现销售,由厂家再把货物买回去,即“厂家回购”;感觉这个主要是给下游经销商的贷款,经销商可以用卖货物的钱解押另一批货物。
4.3保理业务是指银行为客户(买方)购买货物提供的预付款融资,银行、买方、卖方签订三方协议,收到预付款的卖方要按照协议要求将货物发放到银行指定的仓库才算解除责任。
“厂商银”和存货质押的区别是,存货质押的前提是客户先有货物压给银行才能得到贷款,厂商银则是银行先贷款以后才有货物质押;三方协议一般规定卖方(厂家)收到预付款以后向银行承诺:(1)如果再贷款到期时买方未提够预付款金额的货物,厂家需将未提货部分的资金退还给银行,即“差额返还责任”;(2)买方已提取货物在贷款到期时未全部实现销售,由厂家再把货物买回去,即“厂家回购”;感觉这个主要是给下游经销商的贷款,经销商可以用卖货物的钱解押另一批货物。
四、银行的表外业务狭义的表外业务:列入资产负债表,但同表内业务关系密切,在一定条件下会转为表内资产、负债业务的经营活动。
通常将这些有风险的经营活动称为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
具体业务:贷款承诺、担保、金融衍生工具、投资银行业务。
广义的表外业务:商业银行从事的所有不在资产负债表内反映的业务。
它们是商业银行以中间人身份办理收付、委托事项,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具体业务:狭义的表外业务和金融服务类业务。
五、银行的表外业务——担保业务担保,即银行应某交易中一方申请,承诺当申请人不能履约时由银行承担对另一方的全部义务的行为。
担保业务不占用银行资金,但却形成银行的或有负债。
银行在提供担保时,要承担客户违约风险、汇率风险以及国家风险等多项风险。
因此,《巴塞尔协议》将银行担保业务的信用转换系数定为100%。
一、备用信用证(Standby Credit Letter,简称SCL),是开证行应开证人申请,向受益人承诺在开证人未履约时,保证为其承担付款或经济赔偿责任。
银行发放备用信用证,实际上相当于在合同期内把自己的信用出借给了申请人,使申请人的信用等级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
银行开立备用信用证要收取佣金。
通常,开证行只是第二付款人,只有当借款人自己不能履约时,才由银行付款。
而开证行一旦付款,借款人必须补偿银行的损失。
银行开立备用信用证要收取佣金。
(一)备用信用证的类型备用信用证按可否撤销分为以下两种:1、可撤销的备用信用证在申请人财务状况出现某种变化时,开证行可以撤销或修改信用证,以保护自身利益。
2、不可撤销的备用信用证开证行不可单方面撤销或修改信用证,对于受益人而言,开证行不可撤销的付款承诺使其有了一个确定的信用保障。
(二)备用信用证在中国的出现和发展备用信用证在中国的出现并广泛应用,源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改革开放大规模吸引外资的时期。
当时,许多港澳台等外资企业老板来到珠三角、长三角一带办厂,其中中小企业居多。
这些工厂的厂房是租来的,机器因为是免税进入而被海关监管“锁定”,不许转让与抵押(以防走私逃税)。
此时,这些中小企业若急需流动资金而向境内银行申请贷款,几乎没有任何可用作抵押的资产;而境内银行对这些初来乍到的、陌生的、没有任何信誉记录的企业,也不敢贸然发放信用贷款。
于是,这些急需资金的外企老板只能回国找到其境外的银行筹措资金。
此时,备用信用证便在国内应用开来。
具体操作流程:境外的公司以其自有资产向境外银行作抵押,然后境外银行依约向境内银行开出一张一定金额、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备用信用证,境内银行凭此担保向这些外企老板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