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公共基础——商法

商 法第一节 合伙企业法一、概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普通合伙企业(一)设立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2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143(三)份额转让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五)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六)债务清偿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普通合伙企业的成立条件和程序

普通合伙企业的成立条件和程序普通合伙企业是一种由两个或更多个合伙人共同经营并承担风险的企业形式。
与其他类型的企业相比,普通合伙企业的成立条件和程序相对简单。
下面将详细介绍普通合伙企业的成立条件和程序。
一、成立条件:1. 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至少由两个自然人或法人作为合伙人组成。
合伙人之间应达成书面协议,明确各方的权益、责任和义务。
2. 资本:合伙企业的资本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可以是货币、实物或知识产权等形式。
3. 其他条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还需要满足一些特定条件,如特许经营许可证等。
二、成立程序:1. 商务计划书:合伙人首先需要编制一份商务计划书,明确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目标、策略和预期收益等信息。
2. 合伙协议:合伙人应达成书面合伙协议,明确各方的权益、责任和义务,包括出资比例、利润分配方式、决策权等内容。
3. 公司名称注册:合伙人需要选择一个合适的公司名称,并在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注册登记。
4. 注册资本: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将资金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5. 注册登记:合伙人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登记申请,包括公司名称、合伙人身份证明、合伙协议等相关材料。
6. 税务登记:合伙企业还需要向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获取税务登记证。
7. 其他许可证: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还需要申请其他相关许可证,如特许经营许可证等。
8. 银行开户:合伙人需要选择一家银行,并在该银行开设合伙企业的银行账户。
9. 财务管理:合伙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记录准确可靠。
10. 经营运营:合伙企业正式成立后,合伙人可以根据合伙协议开始经营运营。
总结起来,普通合伙企业的成立条件主要包括合伙人和资本,合伙企业的成立程序包括商务计划书、合伙协议、注册登记、税务登记等步骤。
合伙人需要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理规划和管理企业,确保企业的稳定发展和合伙人的权益。
希望本文能够对有意成立普通合伙企业的人士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普通合伙企业相关法律规定

普通合伙企业相关法律规定(一)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2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具有资合性特征的公司不同,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人合性特征。
设立合伙企业,必须有2个或2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合伙人。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总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是指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者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合伙人应当以书面方式签订合伙协议。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2)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3)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4)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5)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6)合伙事务的执行;(7)入伙与退伙;(8)争议解决办法;(9)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10)违约责任。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合伙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包括:(1)货币;(2)实物;(3)知识产权;(4)土地使用权;(5)其他财产权利;(6)劳务。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企业名称是企业区别于其他组织的基本标志,合伙企业也应当有自己的名称。
普通合伙企业法(1)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 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 让给他人的,应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 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总结】
合伙人对企业债务的承担:
对外—连带责任(合伙人不能用合伙之间按份 性对抗其对外所承担的连带责任)
2.合伙企业财产的继承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其在合伙企业中 的财产份额由其具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 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 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下列情形,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 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1.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2.法律规定或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 但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3.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特殊: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经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 伙企业转为有限合伙。如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应将 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继承人。
对内—按份责任(合伙人之间也不能用合伙人 已承担了连带责任对抗内部的按份责任)
A、B、C、D四个合伙人共同出资100万组成合伙企业, 该合伙企业的协议约定,合伙人分担亏损的比例为: 1:2:3:4。 假设现在企业欠工资:30万; 欠交税款:10万; 欠甲:180万 欠乙:120万。 该企业先用出资的100万清偿完工资和税款,剩余 60万,四个合伙人每个人出资15万清偿了乙的120万。 欠甲的180万则由B一个人承担了。
根据上述情况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回 答下列问题:
(1)合伙协议中关于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约定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甲聘请王某担任经营管理人员是否符合法律规 定?简要说明理由。
2023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自测提分题库加精品答案

2023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自测提分题库加精品答案单选题(共30题)1、银行账户()是指因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要素的不利变动,而导致银行账户发生的风险损失。
A.信用风险B.汇率风险C.操作风险D.利率风险【答案】 D2、人民法院因审理案件,需要向银行查询企业的存款资料时,查询人不得()。
A.借走资料原件B.抄录资料原件C.复印资料原件D.对资料原件照相【答案】 A3、在商业银行组织架构的不同形式中,相对集权的组织形式是()。
A.矩阵制组织架构B.总分行型组织架构C.多法人制组织架构D.统一法人制组织架构【答案】 D4、()是商业银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参与的,通过制定和实施系统化的制度流程和A.公司治理B.风险管理C.合规管理D.内部控制【答案】 D5、下列关于定活两便存款的业务特点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开户时约定存期B.随时可以支取C.利息高于活期储蓄D.银行根据客户存款的实际存期按规定计息【答案】 A6、衡量通货膨胀水平的指标不包括()。
A.消费者物价指数B.生产者物价指数C.国内生产总值物价平减指数D.国民生产总值物价平减指数【答案】 D7、下面不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是()。
A.因为生活需要,张三向李四借款1000元B.张三高息向周围群众吸收存款C.某企业设立储蓄所向周围群众吸收存款D.某财务公司向周围群众吸收存款【答案】 A8、商业银行应当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拟销售的理财产品自主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的结果由低到高至少包括()个等级。
A.3B.4C.5D.6【答案】 C9、下列不属于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制衡机制的是()。
A.决策执行B.职责边界C.组织架构D.履职要求【答案】 A10、高利转贷罪侵犯的客体是( )。
A.国家对贷款的管理制度B.国家对存款的管理制度C.国家对银行的管理制度D.国家对金融机构的准入管理制度【答案】 A11、我国的金融租赁公司以经营()业务为主。
成人高考民法复习资料

成人高考民法复习资料成人高考民法复习资料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下面一起来看看成人高考民法复习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成人高考民法复习资料1普通合伙设立的条件根据《合伙企业法》第l4条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合伙必须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参加,即必须是多个人的集合。
这里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l6条的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以便于与合伙企业交易的人了解该合伙的类型及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的责任。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成人高考民法复习资料2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1.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与特征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成为民事主体的前提条件,自然人只有具备了民事权利能力,才能以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参与民事活动。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具有以下特征:(1)权利能力的普遍性。
普遍性,是指凡是自然人都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即任何自然人都享有法律所规定的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所规定的民事义务的资格。
(2)权利能力的平等性。
《民法通则》第l0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所谓平等性,是指每个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都是平等的。
2023年-2024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精选试题及答案一

2023年-2024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精选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共45题)1、公司成立日期是()。
A.公司资本缴足的日期B.公司正式对外营业的日期C.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D.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的日期【答案】 C2、()主要是为客户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表明银行同意贷款支持项目建设的文件。
A.项目贷款承诺B.开立信贷证明C.备用信用证D.信用证【答案】 A3、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准入的监管成为银行监管的重要内容的标志是()。
A.2000年《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发布施行B.1983年颁布的《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规定》C.1995年3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D.1985年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稽核工作暂行规定》【答案】 A4、按金融工具的融资期限划分,融资期限较短的金融市场称为()。
A.货币市场B.资本市场C.初级市场D.次级市场【答案】 A5、中国银行业协会的宗旨是()。
A.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B.审慎监管C.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D.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答案】 C6、下列关于市场流动性风险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资产变现能力越强,银行流动性状况越差,其流动性风险越高B.资产变现能力越强,银行流动性状况越佳,其流动性风险越低C.资产变现能力越低,银行流动性状况越差,其流动性风险越低D.资产变现能力越低,银行流动性状况越佳,其流动性风险越高【答案】 B7、某商业银行对贷款进行审批,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审查与批准一般由两个不同部门或不同的人完成B.贷款批准必须集体作出C.贷款审查一般由客户经理完成D.贷款审批可以与贷款调查同为一个部门【答案】 A8、在信用活动中发挥主要作用的金融机构是( )。
A.政策性银行B.商业银行C.投资银行D.中央银行【答案】 B9、股票按期限长短和金融工具的职能划分分别属于()。
商法题库答案《商法》专用通关题库.doc

《商法》专用通关题库第01■关1\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具备的条件不包括 _____ OA:有3个以上合伙人B:有书面合伙协议C: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D: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解析]《合伙企业法》第14条规定:“设立合伙企北,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尺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故应选A2\某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列人员中,不能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是_______ oA:董事长甲B:执行董事乙C:总经理丙D:监事会主席丁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解析]《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据此可知,监事会主席丁不能成为该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故本题应选D。
3\《票据法》所称的票据,不包括 ______A:汇票B:本票D:支票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解析]《票据法》笫2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
”故应选C。
4\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屮应当标明 _____ 字样。
A:“一般合伙”B:“普通合伙”C:“特殊合伙”D:“特殊普通合伙”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解析]《合伙企业法》笫56条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5\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______ 的经营实体。
A:有限责任B:无限责任C:连带责任D:按份责任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规定:“木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木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冇,投资人以共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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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合伙】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探讨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14条规定,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2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合伙企业的天然属性与自然属性都要求其成员为两人以上。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第一项就是“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就是对这种基于自然性和社会性所反映的法则的认可。
我国1997年《合伙企业法》中曾经要求合伙人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其原因是当时没有承认法人参加合伙企业的投资地位,也没有允许有限合伙企业存在。
法律强调全体合伙人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是因为在立法的过程中已经有学者提出了法人成为合伙人和设立有限合伙的意见,甚至早期的法律草案中已经包含了上述两种意见的内容,而法律最终没有采纳上述意见,表明立法机关所持的一种稳健态度。
2006年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中删去这句话,一方面是因为法律已经把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作了分别的制度建设,普通合伙人当然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不言自明;另一方面,这句话本身不代表一种条件,在《合伙企业法》总则部分对普通合伙企业定义已经做了明确表述,避免重复予以删去。
对于法人能否成为合伙人,在我国学界一直存在着激烈的争论。
立法机关综合了不同意见,在法人成为普通合伙人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但为了防止公共风险,同时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这是一种禁止,也是一种警示,除此之外的公司能否成为普通合伙人由公司自己决定。
对于公司而言,控制风险是成功的基础,成为普通合伙人的风险是很明确的。
虽然股东可以承担有限责任,但公司因无限连带责任的拖累而可能一败涂地,即使公司自己从事的主业范围是盈利的。
在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中,股东可以通过监事会、选举董事、质询董事和高管人员的工作而纠正管理者的不当行为,但当公司成为普通合伙人时,股东无法逾越公司的界限而制约其他合伙人,任一合伙人都有权代表合伙企业进行商业活动恰恰是普通合伙企业的自然属性。
即使合伙协议选择了执行合伙人也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连带责任大大强化了合伙企业的商业信用。
如果合伙人中一旦出现害群之马,作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法人合伙人的灾难是无法避免的。
作为普通合伙人一旦发生责任其数额是无法明确的。
我国《公司法》对股东参加合伙企业没有规定,对此,我国台湾地区的《公司法》禁止公司成为无限责任的合伙人。
合伙人的最低人数是2人,这是由合伙关系的自然属性决定的,对于合伙人的上限,鉴于合伙企业要有人身信任关系,多数国家的法律未作规定,靠合伙关系自然限定。
英国合伙法的传统规则规定合伙人不能超过20人,合伙经营银行企业时合伙人不超过10人。
但是,老牌的律师行和会计师行的合伙人人数往往超过百人,为适应这种发展的现实,英国于1985年取消了对律师行和会计师行的20人限制条件。
迄今为止,英
国对15类商业合伙豁免了人数限制,导致这一限制形同虚设。
我国《合伙企业法》对此未作限制。
自然人的合伙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人,比如国家公务人员。
这是民事法律的普遍要求的体现。
(2)有书面合伙协议。
成立普通的民事合伙只需有口头协议就够了,但要注册为合伙企业必须要有书面合伙协议。
这是合伙企业成立的必要条件。
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10个必要记载事项: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②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③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④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⑤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⑥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⑦入伙与退伙;⑧争议解决办法;⑨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⑩违约责任。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合伙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合伙企业成立的法律基础是合伙协议,而公司成立的基础是章程。
因而,公司章程和合伙协议自然有些不同。
首先,章程由设立人制定,但不仅对设立人有效,对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甚至某些情况下对第三人均有效,而合伙协议仅对参与订立的合伙人有效。
其次,章程受法律的强制性约束,而合伙协议有更多的灵活性,只要合伙人协商一致即可。
最后,章程是公开的,而合伙协议不必公开。
(3)有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法律没有要求注册资本。
合伙人缴付出资只是满足合伙企业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条件。
债权人利益的保障不在于合伙人出资多寡,而在于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违反协议未缴付出资不构成对债权人利益侵犯,而只是侵犯了其他合伙人利益。
因此法律允许合伙人以多种方式出资。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在国外甚至允许以信用、社会地位、技能、管理经验、客户关系等方式出资而成为合伙人。
以劳务方式出资的合伙人也要和其他合伙人一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劳务作价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合伙企业法》第17条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普通合伙企业在其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股份”或“公司”的字样,以免对合伙企业的客户、消费者、承担管理职能的政府等在企业类型和交易风险预判方面制造混乱。
公司是法人企业的专有名称,合伙企业在字号外可选用的通用行号可以是“中心”、“所”、“经营部”、“厂”、“社”、“楼”、“馆”、“店”等,依据行业习惯自行确定。
合伙企业的名称中必须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从具体名称结构上讲,“普通合伙”四个字不应该像“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一样直接作为企业名称中的组织形式缀后,应该在企业名称后以括号注明,比如兰州雁来聚酒楼(普通合伙)。
严格地讲合伙企业也不应叫“公司”。
合伙企业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否则无从开展经营活动,他人与企业发生交易的,也不便与企业联系,政府的管理活动无从进行,在诉讼中无法确认文件的接受地等。
因企业没有法人资格,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经营场所而不是住所,企业可以有多处经营场所,如果设立合伙企业或分支机构,应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经营场所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文章来源:律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