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2019年)

算。 (3)主要账务处理。 ①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贷记“租赁
负债-租赁付款额”科目,按尚未支付的租赁现值,借记“使用权资产”科 目,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值的差额,借记“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科目
②承租人在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时,应当借记“财务费用-
利息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③承租人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应当借记“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等科
量租赁负债的,当租赁负债增加时,应当按增加额借记本科目,贷 记 “租 赁负债”科目;除下述③中的情形外,当租赁负债减少时, 应当按减少额借记“租赁负债”科目, 贷记本科目,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 价值已调减至零 ,应当按仍需进一步调减的租赁负债借记 “租赁负债” 科目,贷记“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应用指南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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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修订)》(以下简称“本准则”) 规范 了租赁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本准则明确了租赁的定义和识 别标准,并分别承租人和出租人对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 取对价的合同。与原准则相比,承租人会计处理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 资租赁, 而是采用单一的会计处理模型,也就是说 ,除采用简化处理 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 负债,参照固定资产准则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采用固定的周期性利 率确认每期利息费用。准则仍将出租人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 大类,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应基于单项租赁应用本准则规范进行会计处理。为便于实务操 作,如果企业能够合理预计,将本准则规定应用于具有类似特征的租赁 组合与应用于该组合中的各单项租赁相比,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显著不 同的影响,则企业可将本准则应用于该租赁组合。此时,企业应当采用 能够反映该组合规模和构成的估计和假设。 二、适用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所有租赁、但下列各项 除外:一是承租人通过许可使 用协议取得的电影、录像、剧本、文稿等版权、专利等项目的权利,以 及以出让、划拨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适用无形资产准则;二是 出租人授予的知识产权许可,适用收入准则;三是勘探或使用矿产、石油、 天然气及类似不可再生资源的租赁,适用其他相关准则;四是承租人承租
继续教育考题《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解读及案例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解读及案例分析一、单选题1、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承租人应当以()作为折现率。
A、同期银行借款利率B、租赁内含利率C、增量借款利率D、10%A B C D【正确答案】B【您的答案】B[正确]【答案解析】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承租人应当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
2、()是指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
A、佣金B、租赁付款额C、手续费D、担保金A B C D【正确答案】B【您的答案】B[正确]【答案解析】租赁付款额,是指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
3、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月的租赁。
A、5个B、7个C、9个D、12个A B C D【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D[正确]【答案解析】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
4、企业判断融资租赁的标准中,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判断为融资租赁B、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价预计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判断为融资租赁C、当在开始此次租赁前其已使用年限÷该资产全新时可使用年限≥75%时;则租赁期÷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75%,判断为融资租赁D、当在开始此次租赁前其已使用年限÷该资产全新时可使用年限<75%时;则租赁期÷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75%,判断为融资租赁A B C D【正确答案】C【您的答案】C[正确]【答案解析】选项CD,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这里的“大部分”通常在租赁期占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寿命的75%以上(含75%,下同)。
需要说明的是,这条标准强调的是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比例,而非租赁期占该项资产全部可使用年限的比例。
如果租赁资产是旧资产,在租赁前已使用年限超过资产自全新时起算可使用年限的75%以上时,则这条判断标准不适用,不能使用这条标准确定租赁的分类,所以选项D正确,选项C错误。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

目录分析
附录部分提供了租赁合同的示例及说明,有助于读者更好地理解租赁合同的 构成和要素。通过阅读这部分内容,读者可以了解到不同类型的租赁合同的特点 和注意事项,以及如何在实际操作中运用租赁会计准则。
目录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的目录结构清晰、层次分明,便于读 者快速了解和掌握租赁会计准则的核心内容。通过阅读该指南,会计人员可以更 好地理解和应用租赁会计准则,提高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质量和规范性。也有助 于提高企业财务报表的透明度和可比性,为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更加准 确和有用的信息。精彩摘录Fra bibliotek精彩摘录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精彩摘录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是一本关于租赁会计处理的权威指南, 它详细阐述了租赁的定义、分类、会计处理原则和方法。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 分享一些该指南的精彩摘录,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租赁会计准则的核心内容。
精彩摘录
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渡给承租人,以获取租金 的协议。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应用指南
读书笔记
01 思维导图
03 精彩摘录 05 目录分析
目录
02 内容摘要 04 阅读感受 06 作者简介
思维导图
本书关键字分析思维导图
资产
作为
租赁
指南
方法
处理
准则
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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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 会计
融资
会计
租金
经营
企业
应用
承租人
原则
内容摘要
内容摘要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内容摘要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是中国财政部发布的一项重要准则,旨在规范和指导企业 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该指南详细阐述了租赁的定义、分类、会计处理原则和方法,为企业提供 了明确的操作指导。 该指南明确了租赁的定义。租赁是指出租人将特定资产的使用权转移给承租人,并收取租金作为 回报的一种交易。该定义涵盖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两种类型。 该指南将租赁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承租人获得资产使用权,并在租赁期内支 付租金的一种租赁方式。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将特定资产的使用权转移给承租人,承租人支付租 金的一种租赁方式,且该资产的售价在租赁期满时通常低于公允价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租赁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协议。
第三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出租人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
(二)电影、录像、剧本、文稿、专利和版权等项目的许可使用协议,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
(三)出租人因融资租赁形成的长期债权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二章租赁的分类第四条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租赁开始日,是指租赁协议日与租赁各方就主要租赁条款作出承诺日中的较早者。
第五条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第六条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一)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二)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三)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四)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五)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第七条租赁期,是指租赁合同规定的不可撤销的租赁期间。
租赁合同签订后一般不可撤销,但下列情况除外:(一)经出租人同意。
(二)承租人与原出租人就同一资产或同类资产签订了新的租赁合同。
(三)承租人支付一笔足够大的额外款项。
(四)发生某些很少会出现的或有事项。
承租人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并且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不论是否再支付租金,续租期也包括在租赁期之内。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一、租赁开始日与租赁期开始日本准则第四条和第十一条规定了租赁开始日和租赁期开始日。
租赁开始日,是指租赁协议日与租赁各方就主要租赁条款作出承诺日中的较早者。
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将租赁认定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
租赁期开始日,是指承租人有权行使其使用租赁资产权利的日期,表明租赁行为的开始。
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入资产、最低租赁付款额和未确认融资费用进行初始确认;出租人应当对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和未实现融资收益进行初始确认。
二、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一)融资租赁的认定标准本准则第六条(一)规定,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此种情况通常是指在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或者在租赁开始日根据相关条件作出合理判断,租赁期届满时出租人能够将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本准则第六条(三)规定,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其中"大部分",通常掌握在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含75%)。
本准则第六条(四)规定,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其中"几乎相当于",通常掌握在90%以上(含90%)。
(二)经营租赁的认定标准根据本准则第十条规定,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经营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有退租或续租的选择权,而不存在优惠购买选择权。
三、融资租赁中出租人的初始确认根据本准则第十八条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上述规定转出租赁资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如有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2019

一、总体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修订)》(以下简称“本准则”) 规范了租赁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
本准则明确了租赁的定义和识别标准,并分别承租人和出租人对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与原准则相比,承租人会计处理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而是采用单一的会计处理模型,也就是说,除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参照固定资产准则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采用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确认每期利息费用。
准则仍将出租人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大类,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应基于单项租赁应用本准则规范进行会计处理。
为便于实务操作,如果企业能够合理预计,将本准则规定应用于具有类似特征的租赁组合与应用于该组合中的各单项租赁相比,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显著不同的影响,则企业可将本准则应用于该租赁组合。
此时,企业应当采用能够反映该组合规模和构成的估计和假设。
二、适用范围本准则适用于所有租赁、但下列各项除外:一是承租人通过许可使用协议取得的电影、录像、剧本、文稿等版权、专利等项目的权利,以及以出让、划拨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适用无形资产准则;二是出租人授予的知识产权许可,适用收入准则;三是勘探或使用矿产、石油、天然气及类似不可再生资源的租赁,适用其他相关准则;四是承租人承租生物资产,适用其他相关准则;五是采用建设经营移交等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权合同,适用其他相关准则和规定。
三、应设置的相关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企业通常应当设置以下科目,正确记录和反映企业发生的租赁业务。
本部分仅涉及适用于本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时需要设置的主要会计科目、相关会计科目的主要核算内容以及通常情况下的账务处理。
企业在进行具体会计处理时需依据本准则规定对相关事项判断并确定适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指南、讲解2008.doc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租赁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协议。
第三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出租人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 号——投资性房地产》。
(二)电影、录像、剧本、文稿、专利和版权等项目的许可使用协议,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6 号——无形资产》。
(三)出租人因融资租赁形成的长期债权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二章租赁的分类第四条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租赁开始日,是指租赁协议日与租赁各方就主要租赁条款作出承诺日中的较早者。
第五条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第六条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一)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二)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三)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四)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五)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第七条租赁期,是指租赁合同规定的不可撤销的租赁期间。
租赁合同签订后一般不可撤销,但下列情况除外:(一)经出租人同意。
(二)承租人与原出租人就同一资产或同类资产签订了新的租赁合同。
(三)承租人支付一笔足够大的额外款项。
(四)发生某些很少会出现的或有事项。
承租人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并且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不论是否再支付租金,续租期也包括在租赁期之内。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应用指南等(2024)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应用指南等(2024)《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应用指南等(2024)《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是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一项会计准则,于2024年颁布实施。
该准则规定了企业在租赁方面的会计处理规则和会计报告要求。
为了帮助企业正确理解和应用该准则,财政部还发布了相关的应用指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租赁是指出租方将资产或者利益转让给承租方,承租方以租金支付作为回报的一种经济交易。
租赁合同需要明确规定出租方转让资产或者利益的方式,承租方在合同期限内支付租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根据准则,租赁按照资产的性质分为两类: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如果合同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即被视为融资租赁:1.合同期满后,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方;2.合同期满时,承租方有购买资产的权利;3.租赁期间,资产的所有权将转移给承租方;4.合同期满后,资产的购买价格低于其公允价值。
对于融资租赁,承租方需要将资产列为固定资产,并提取资产减值准备。
承租方需要将租金分为财务费用和偿还借款的本金两部分,其中财务费用按照固定利率进行摊销。
财务费用和本金偿还额需要按照合同规定的支付计划进行确认。
对于经营租赁,由于资产的使用权并没有转移给承租方,因此承租方不需要将资产列为固定资产。
租金支付按照租赁合同的规定进行确认,其中包括作为租金支付的金额以及因合同含有租金免除、租金减免或租金提前支付等情况而产生的相关费用或收入。
准则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中对租赁合同进行披露,包括租赁合同的期限、租金支付计划和租金支付的现金流量等信息。
为了帮助企业理解准则的具体应用,财政部还发布了相关的应用指南。
应用指南对准则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解释,并提供了实例和案例分析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准则。
总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和其应用指南,企业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和资产的性质来决定租赁的类别,并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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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
指南
颁布时间:2006-10-30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一、租赁开始日与租赁期开始日
本准则第四条和第十一条规定了租赁开始日和租赁期开始日。
租赁开始日,是指租赁协议日与租赁各方就主要租赁条款作出承诺日中的较早者。
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将租赁认定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
租赁期开始日,是指承租人有权行使其使用租赁资产权利的日期,表明租赁行为的开始。
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入资产、最低租赁付款额和未确认融资费用进行初始确认;出租人应当对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和未实现融资收益进行初始确认。
二、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
(一)融资租赁的认定标准
本准则第六条(一)规定,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此种情况通常是指在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或者在租赁开始日根据相关条件作出合理判断,租赁期届满时出租人能够将资产的
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本准则第六条(三)规定,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其中"
大部分",通常掌握在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含75%)。
本准则第六条(四)规定,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其中"几乎相当于",通常掌握在90%以上(含90%)。
(二)经营租赁的认定标准
根据本准则第十条规定,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经营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有退租或续租的选择权,而不存在优惠购买选择权。
三、融资租赁中出租人的初始确认
根据本准则第十八条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上述规定转出租赁资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如有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四、融资租赁中实际利率法的应用
(一)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
根据本准则第十五条规定,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
承租人应当采用实际
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承租人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应当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租入资产入账价值的不同情况,
对未确认融资费用采用不同的分摊率:
1.以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入资产入账价值的,
应当将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2.以合同规定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入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合
同规定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3.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入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
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4.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的,应当重新计算分摊率。
该分摊率是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
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相等的折现率。
(二)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分配
根据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未实现融资收益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
出租人应当采用实际
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出租人采用实际利率法分配未实现融资收益时,应当将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分配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