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讲 租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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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船课件-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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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航次租船合同条款解释
第一节 第二节 L’S PARTICULAR) 货物详情(DESCRIPTION OF CARGO) 受载期与解约日(LAYDAYS $ CANCELING DATE) 装卸港口(LOADING $ DISCHARGING PORT) 装卸时间(LAYTIME) 责任终止与货物留置(CESSER AND LIEN CLAUSE) 运费与装卸费用分担条款
第一章
租船运输概述
2.特点: 1)不定航线,不定船期 2)适合大宗干散货运输 3) 租金或运费随行就市 4)一般通过经纪人成交业务 5)租约条款由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 6) 各租船方式均有相应的标准格式合同
第一章
租船运输概述
二、各租船方式的性质与特点 1.航次租船(voyage charter, V/C) 2.定期 (time charter, T/C) 3.航次期租船(time charter on trip, TCT) 4. 租 船 光 船 租 船 (bare-boat charter/demise charter) 5.包运租船(COA)
第三节 租船经纪人
三.租船经纪人的作用 1.租船市场的主要调节者 2.为船东和租船人提供洽租机会 3.为船东和租船人承担事务性工作 4.减少订约方在租约中的风险 5.是船东和租船人之间的一个缓冲
第三节 租船经纪人
四.租船经纪人在实务中容易产生的法律责任 1.由于粗心大意、责任心差所引发的责任 2.查清船东、租船人的真实身份 3.赚取运费差价操作中的问题 1) 制作不同的订租确认书 2) 签订背靠背合同
第一节 船舶规范(VESSEL’S PARTICULAR)
三、船级(CLASSIFICATION) 劳氏船级社(LR) 法国船级社(BV) 意大利船级社(RI) 美国船级社(ABS) 挪威船级社(DNV) 日本船级社(NK) 德国船级社(GL) 波兰船级社(PRS) 中国船级社(CCS)

国际货运代理租船业务

国际货运代理租船业务

判,确定租船 签订租船合同,
合同条款,包 明确双方权利
括租金、租期、
和义务
装卸货地点等
支付租金:根 据合同约定,
支付租金
履行合同:按 照合同约定, 进行装卸货、 运输等操作, 确保货物安全
到达目的地
装卸货操作
装卸货准备:检查货物、准备装卸工具、安排装卸人员 装卸货过程:按照装卸计划进行装卸,确保货物安全、准确 装卸货监督:监督装卸过程,确保装卸质量 装卸货记录:记录装卸时间、货物数量、装卸人员等信息,以便查询和追溯
国际货运代理租船业务
目录
国际货运代理租船业务概述 国际货运代理租船业务操作流程 国际货运代理租船业务风险及应对措施 国际货运代理租船业务发展趋势 国际货运代理租船业务司 代表客户与船东 签订租船合同, 租用船舶进行货 物运输的业务。
租船业务包括定 期租船和航次租 船两种形式。
风险管理:通过购买保险, 降低运输风险
客户满意度:客户对运输 过程和服务表示满意,建 立长期合作关系
租船业务风险应对案例分析
案例背景:某国际 货运代理公司租船 业务中遭遇风险
风险类型:市场 风险、信用风险、 操作风险等
应对措施:加强市场 调研、建立风险预警 机制、加强合同管理、 提高操作技能等
案例结果:成功应 对风险,保障了公 司利益和客户权益
船舶损坏风险及应对措施
风险:船舶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遭受损坏, 如碰撞、搁浅、火灾等
应对措施:加强船舶安全管理,定期进 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风险:船舶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遭受海盗 袭击,导致货物损失或人员伤亡
应对措施:加强船舶安保措施,配备专 业安保人员,提高船舶的防御能力
风险:船舶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遭受恶劣 天气影响,导致船舶损坏或货物损失

船长讲习要点-租船业务

船长讲习要点-租船业务

船长讲习要点-租船业务船长讲习要点: 租船业务船长乃受船东雇用,代理船东亲临现场指挥、督导、管理船舶,执行各项任务,以期在安全、迅速和高效率下,维护船东最大的权益。

因此、船长责任重大,处理各项业务时不能不慎。

虽然船舶在外执行任务,但她仍被视同公司单一部门。

所以必须与其他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沟通。

当发生意外状况发生时,船长更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说明事实,彼此相互讨论,以求取最佳解决方式。

益航公司(FSS/FSC/FSSA)主要经营不定期散装货船业务,航线遍布全球,操作上VOYAGE CHARTER和TIME CHARTER两者并行。

在执行VOYAGE CHARTER前,公司都会针对航次业务特性及特别需要注意的事项,给予船长详细的指示;而在TIME CHARTER方面,因为航次业务是由租方操作,同时又可能遇上一船转租多次的复杂情况,故特此提供一些要点和船长们共同讨论,也可供日后诸位上船服务时作为参考资料。

一、租船合约下船长须注意的责任CHARTER PARTY是船长执行任务的依据,内容详述船东、船长和租方彼此的权利和义务。

船长上船报到时,必须要求交接船长移交CHARTER PARTY 并且尽快详读深入了解。

(一)船速与耗油量CHARTER PARTY所订的SPEED和CONSUMPTION的数字前,都会加上(ABOUT)的字样,其意义是允许船舶在速度上有少0.5节的容许量,譬如:合约规定SPEED 14.5KTS而船舶实际平均速度达到14.0KTS就算符合CHARTER PARTY要求,租方无权要求SPEED CLAIM。

另外、所订的SPEED和CONSUMPTION,是SUBJECT TO天气良好状况下。

实务上,天气良好是指在4级风3级浪的气象,并不包括海流,所以在碰上强流的情况下,最好能估计出当时流速,并且记录在LOG BOOK内作为将来应对对方索赔的有效证据。

船舶跑得慢,租方要索赔;船舶跑的快,租方不会补偿船东。

国际租船业务知识

国际租船业务知识

国际租船业务知识一、国际租船业务的基本概念国际租船业务是指通过租赁船舶的方式,将船舶作为运输工具提供给客户使用,以满足客户在国际贸易、旅游等领域的运输需求。

租船业务通常包括长期租船和短期租船两种形式。

长期租船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租用船舶,通常用于长途运输和大规模项目。

短期租船则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在短期内租用船舶,通常用于旅游、活动等临时需求。

国际租船业务的优势在于灵活性和经济性。

相比于购买船舶,租船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避免了固定资产的浪费和风险。

此外,租船通常包含维修、保险等服务,能够降低客户的运营成本。

二、国际租船业务的发展趋势随着全球贸易的增长和旅游业的兴盛,国际租船业务正逐渐发展壮大。

以下是国际租船业务的一些发展趋势:1. 多元化的船舶选择:客户对于船舶类型和功能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

除了货船和客船,游艇、巡航船、科研船等类型的船舶也受到了客户的关注。

2. 环保和可持续发展: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客户对于使用节能、低排放的船舶的需求也在增加。

租船公司逐渐将环保要求纳入业务考量,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3. 技术和数字化的发展:船舶租赁业正逐渐引入新技术,如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以提高运营效率和客户体验。

例如,通过使用追踪器和传感器,可以实时监测船舶位置、燃料消耗等信息,提供更精确的租船服务。

三、国际租船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国际租船业务受到国际海商法和各国家法律的约束。

以下是一些与国际租船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1.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UNCLOS是国际海洋法的基本文书,规定了各国对海洋资源的利用、航行自由等权利和义务,对于国际租船业务涉及的海洋领域有重要影响。

2. 船舶租赁合同:船舶租赁合同是国际租船业务中的基本法律文书,其中包括租船期限、租金支付、保险责任、船舶维护等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各国法律法规以及国际惯例。

3. 船舶安全法规:国际海洋组织(IMO)制定了一系列船舶安全法规,如国际公约《安全人手配备和安全措施规则》(SOLAS),规定了租船公司和船东对于船舶安全的管理要求。

租船货运业务

租船货运业务

Contents
租船运输概述
租船经营方式
租船合同洽商程序
航次租船的概念(程租船) 航次租船的概念(程租船) 航次租船是指船舶所有人向承租人提 供船舶在指定的港口之间进行的一个 指定的港口之间进行的 供船舶在指定的港口之间进行的一个 航次或几个航次的指定货物运输的租 航次或几个航次的指定货物运输的租 船运输方式。 船运输方式。
租船业务中应注意的问题 应了解装卸港的基本情况。 应了解装卸港的基本情况。 熟悉和了解租船市场行情及其动态。 熟悉和了解租船市场行情及其动态。 租船一般通过租船代理人或经纪人。 租船一般通过租船代理人或经纪人。 要严格遵守外交和航运政策的有关规 定,密切注意各种法规的变化
Contents
租船运输概述
包运租船的特点
3 2 1
不规定某一 船舶和国籍 ,仅规定租 用船舶的船 级、船龄和 技术规范等
租期的长短 取决于货物 的总运量及 船舶的航次 周期所需时 间
货物主要是 运量较大的 干散货或液 体散装货物
包运租船的特点
6 5 4
航行时间延 误由船舶所 有人承担, 有人承担, 港内装卸货 物延误与航 次租船相同
按照船舶所有人与承租人双方签订的租船合 按照船舶所有人与承租人双方签订的租船合 安排船舶就航航线,组织运输; 同安排船舶就航航线,组织运输;没有相对 于定期班轮运输的船期表和航线。 于定期班轮运输的船期表和航线。 适合于大宗散货运输,货物的特点是批量大、 适合于大宗散货运输,货物的特点是批量大、 附加值低、包装相对简单。 附加值低、包装相对简单。
租船人向 船东支付 的费用通 常称为运 常称为运 费,运费 率通常由 双方商定
航次租船的业务阶段
预备航次阶段
装货阶段

租船流程ppt课件

租船流程ppt课件

还价又称还盘。在条件报价的情况下,承租人与船舶所有人之间对报价
条件中不能接受的条件提出修改或增删的内容,或提出自己的条件称为还价。
还价意味着询价人对报价人报价的拒绝和新的报价开始。因此,船东对租船
人的还价可能全部接受,也可能接受部分还价,对不同意部分提出再还价或
新报价。这种对还价条件作出答复或再次作出新的报价称为反还价
规定有效期限,要求对方答复是否接受实盘,并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
作出答复。若在有效期限内未作出答复,所报实盘即告失效。同样,
在有效期内,报实盘的一方对报出的实盘是不能撤消或修改的,也不
能同时向其它第三方报实盘(firm 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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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接受订舱
接受订租(acceptance)又称受盘。指一方当事人对实盘所列条件在有效 期内明确表示承诺。至此,租船合同即告成立。原则上,接受订租是租船程 序的最后阶段。接受订租后,一项租船洽商即告结束。
要的是关于租金(运价)的水平和选定的租船合同范本及对范本条款
的修改、补充条款。报价有"硬性报价"和"条件报价"之分。"硬性报
价"是报价条件不可改变的报价。询价人必须在有限期内对报价人的
报价作出接受订租的答复,超过有效期,这一报价即告失效。与此相
反,"条件报价"是可以改变报价条件的报价。
7
5、租船还价
订租确认书
接受订租是租船程序的最后阶段,一项租船业务即告成交。通常的做法
是,当事人之间还要签署一份"订租确认书"(fixture note)。"订租确认书
"无统一格式,但其内容应详细列出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在洽租过程中双方承
诺的主要条款。订租确认书经当事人双方签署后,各保存一份备查。

租船运输业务

租船运输业务
⑤船舶的占有权从船舶交予承租人使用时起,转移至承租人。
⑥在租船合同中订明由船舶所有人或由承租人负担船舶保险费。
二、航次租船合同的分类
l、杂货租船合同
(1)统一杂货租船合同(uniforml general charter):简称为“金康”(GENCON),是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的前身“波罗的海白海航运公会”于1922年制定,经英国航运公会采用的。经过多次修订,目前采用的是1994年修订后的。共19项条款,更大地保护了船东的利益、不分货种和航线,适用范围较广。
⑤船舶租赁以整船出租,租金按船舶的载重吨、租期及商定的租金率计收。
⑥租约中往往订有有关交船和还船以及停租的规定。
(3)光船租船特点
①船舶所有人提供适航空船。
②承租人配备全部船员,并负有支付工资的责任。
③承租人以承运人的身份负责船舶运营、调度,并承担租期内的维护修理费用。
④承租人不承担船舶的资本费用。
(2)定期租船(time charter,period charter)
又称“期租船”或“期租”,是指由船东将特定的船舶,按照租船合同的约定,在约定的期间内租给承租人使用的一种租船方式。这种租船方式以约定的使用期限为船舶租期,而不以完成航次数多少来计算。在租期内,承租人利用租赁的船舶既可以进行不定期船货运输,也可以投入班轮运输,还可以在租期内将船舶转租,以取得运费收入或谋取租金差额。租期的长短完全由船东和承租人根据实际需要约定。
l、询盘(order/inquiry/enquiry)——租船询价(chartering process)
询盘的目的和作用是让对方知道发票人的意向和需求情况。承租人和船舶出租人都可以询价。租船人根据自己对货物运输的需求或对船舶的特殊要求通过租船经纪人在租船市场上发出租用船舶的意向。船舶出租人也可以通过租船经纪人向租船市场发出承揽货物的询盘。也可以不通过租船经纪人之间发出询盘。不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修改。这里主要以承租人的立场来进行询盘。

租船业务概述

租船业务概述

租船业务概述1.1租船业务的概念和特点租船运输也称不定期船运输。

在租船运输方式下,船舶运营组织是根据市场货源的情况,通过船舶出租人(SHIPOWNER)与船舶承租人(CHARTERER)之间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不确定的在各港口之间进行货物运输的基本营运方式。

作为船舶运营的两种基本组织方式之一,租船运输与班轮运输所具有的“固定船期、固定航线、固定费率”的基本特征有较大的差异。

租船运输“既没有事先制定的船期表,也没有固定的航线和挂靠港,船舶运营完全根据市场货源需求进行组织,依照货主对运输的要求来制定装货时间、安排船舶、设计航线。

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委员会提供的年度统计数据,2017年,全球大约70%的货物运输量是通过租船运输来完成的。

由此可见,租船运输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

租船运输具有许多典型的特点。

首先,租船运输没有固定的航线,也没有固定的船期。

这也是租船运输区别与班轮运输最明显的特征。

在这一特点上,租船运输与我们日常生活中所熟悉的出租车、神州专车非常相似。

我们大家都知道,无论是出租车还是神州专车,都没有公交车运营中所具有的有固定的运营线路、固定的停靠站点这些特点,而是完全根据人们出行需求,机动灵活地在上车地点和目的地之间运送客人。

其次,租船运输没有一个较为固定的运费率,租金或运费往往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正如我们刚才所提到的出租车或神州专车,在日常经营中,都是根据路线距离、运营时段、甚至是考虑目的地是否在习惯的经营区域,来收取不同的费用。

第三,租船运输由于每个航次所经营的航线都不相同,往往难以每次都在市场中寻找到多个在同一个时间段,具有相同运输需求的货主。

因此,租船运输更适合大宗散货的运输,以达到充分利用船舶运输量大,经济性好的特点。

租船运输的第4个特点是,租船运输业务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船舶出租人和船舶承租人的供需信息往往难以快速的对接。

因此,一般通过掌握着租船运输市场大量信息和资源的租船经纪人成交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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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航次租船合同
3)航次租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合同的主要内容
• 一般而言,航次租船合同主要包括合同 当事人名称、船舶概况与船舶动态、货 物种类与数量、装卸港口、受载期限与 解约日、装卸费用、提单、运费、滞期 费、速遣费、双方当事人责任与免责、 经纪人佣金、船舶代理人指定、留置权、 绕航、燃料补给、共同海损、仲裁等条 款。
第6讲 租船业务
内容结构
1租船经纪人
租船经纪人的涵义 租船经纪人的服务属性及法律地位 租船经纪人从业的基本条件 租船经纪人从事租船业务应注意问题
租 船 业 务
2 租船合同 与租船程序
航次租船合同 定期租船合同 租船业务程序
滞期费与速遣费概述 装卸时间的起算 装卸时间的中断与终止 确定装卸时间的方法 装卸时间的计算 滞期费与速遣费的计算与结算步骤
6.3.4确定装卸时间的方法
1)规定具体的日数
( 5 ) 24 小 时 晴 天 工 作 日 ( WWD of 24hours),指不论工作小时数是跨及几 天的时间,以累计 24 小时作为一个晴天 工作日的时间。 ( 6 )连续 24 小时晴天工作日( WWD of 24 consecutive hours ),指除去星期天、 法定节假日、天气不良影响装卸作业的 工作日或工作小时后,以真正的连续 24 小时为一日。
6.2.2 定期租船合同
2)定期租船合同的主要内容
• 定期租船合同通常包括船舶说明条款、交船 条款、租期条款、合同解除条款、货物条款、 航行区域条款、出租人提供的事项条款、承 租人提供事项条款、租金支付条款、还船条 款、停租条款、出租人责任与免责条款、使 用与赔偿条款、转租条款、允许承租人派人 随船监督条款、共同海损条款、仲裁条款、 美国首要条款、新杰森条款、双方互有过失 碰撞条款、战争条款、佣金条款等。
6.2.1 航次租船合同 2)航次租船合同的种类
• 按航次划分: (1)单航次租船 (2)往返航次租船合同 (3)连续单航次租船 (4)连续往返航次租船 (5)包运租船
6.2.1 航次租船合同 2)航次租船合同的种类
• 按船舶载运货物的种类划分: (1) 件杂货航次租船合同 (2)干散货航次租船合同 (3)油轮航次租船合同
• 有关租期的长短主要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 根据实际情况洽商而定。短期的通常为 2-3 月,长期的有长达 3-5 年的不等。在实际业 务中,当事双方也有采取以抵达装运港交船 时起到目的港卸货完毕时止的航次时间为租 期,并按期租方式进行业务运作、支付租金 的租船方式,即航次期租( time charter on trip basis or trip time basis— TCT)。
6.3.1滞期费与速遣费概述
2)速遣费
• 速遣费是指承租人在约定的装 / 卸时间 之前,提前结束货物的装 / 卸作业后, 从船舶所有人处取得的报酬。 • 速遣费通常根据速遣费率按照船舶节省 的天数计收,不足一天按比例计收。
6.3 滞期费、速遣费及其计算
6.3.2装卸时间的起算的基本条件 1)船舶到达装卸货地点。 2)各方面准备就绪,包括法律上准备就 绪和实质上的准备就绪。 3)递交准备就绪通知书。
6.1.3租船经纪人从业的基本条件
1)经有关方面批准,取得合法的从业资格 2 )熟悉各种租船合同格式、相关法律以及 惯例 3 )熟悉船舶技术、港口与商务运作方面的 知识 4 )与有关船东或货主建立长期广泛的业务 联系 • 为了顺利开展业务,租船经纪人一般都配 备英汉航海技术缩略语手册、世界港口索 引手册、常见货物积载因数表、各种标准 租船格式等相关工具书和资料等。
6.2.3 租船业务程序
• 广义上,租船业务程序是指从租船、船舶抵 港前准备、船舶在港与航行直至船舶租期结 束等不同阶段有关货运作业的基本程序,狭 义上,租船业务程序仅是指租船合同的洽谈 与签署以及有关运费/租金、滞期费与速遣费 计算与收取等方面的业务操作规程。 • 在通常情况下,一个完整的租船合同从洽谈 到签订,一般需要经过询盘、洽商和签署合 同 3 个阶段。这 3 个阶段可细分为询盘、发盘、 还盘、接受、签订订租确认书以及租船合同 等6步骤。
6.2.1 航次租船合同
3)航次租船合同的主要内容
• 航次租船的最大特点是货物装卸责任及其费 用需要由当事人在合同中予以规定。常用的 装卸费用条款主要有: ( 1 )出租人不负担装卸费条款 ( free in and out—FIO) (2)出租人不负担装卸费、平舱费和积载费 条 款 ( free in and out , stowed and trimmed—FIOST)
6.3.3装卸时间的中断与终止
1)装卸时间的中断
(1)租约中订明不计算装卸时间的事件发生时 (2)船舶所有人违约或为自己的利益妨碍租船人使 用装卸时间时
2)装卸时间的终止
(1)装卸作业结束是指装卸作业完全结束,并使船 舶处于可开航状态。 (2)装卸时间止算后的时间损失风险,比如等潮水、 等引水员或拖轮等,应由船舶所有人承担,除非 合同订明由租船人承担或是由于租船人的违约行 为而延误船舶开航。
6.3 滞期费、速遣费及其计算
6.3.1滞期费与速遣费概述
1)滞期费
• 滞期费是指非船方责任,承租人未在合 同规定时间完成装货或卸货而按规定的 滞期费率向船舶所有人支付的损害赔偿 金。 • 滞期费通常按照船舶滞期的天数计收, 不足一天按比例计收。即 “一旦滞期, 永远滞期”。
3.3 滞期费、速遣费及其计算
6.3.4确定装卸时间的方法
2)规定平均每天应装/卸货物的效率
(1)装/卸率
例:假设某船有5个舱口,最大舱口可装载货物5000吨,租约规 定:载货20000吨,装卸率为200吨/WWD/WORKABLE HATCH,求 装卸时间。 租船人: 基于最后装卸完毕应是最大的舱口的假设。5000/200=25WWD 船舶所有人: 基于每个舱实际平均装卸量的假设。20000/5=4000吨 4000/200=20WWD
(2)装/卸货物的数量
6.3.4确定装卸时间的方法 3)不规定装卸时间
(1)按港口习惯尽快装卸(Customary Quick Dispatch— CQD) (2)以船舶能够收货或交货的速度(as fast As the vessel can receive/deliver)装卸货
6.3.5 装卸时间的计算
6.2.1 航次租船合同
4)航次租船合同格式
• 在航次租船中,目前以“金康”( GENCON ) 格式应用为最为普遍。“金康”( GENCON ) 系指“统一杂货租船合同(Uniform General Charter)”的租约代号,它是由国际上著名 的船东组织—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BIMCO) 于 1922 年 制 定 , 并 历 经 1939 年 、 1950 年 、 1966 年、 1976 年、 1994 年的多次修改的标准 航次租船合同格式。
3 滞期费、速遣 费及其计算
第 6讲
租船业务
6.1 租船经纪人
6.1.1 租船经纪人的含义
(1)出租人经纪人 (2)承租人经纪人 (3)双方当事人经纪人 (4)当事人
6.1.2租船经纪人的服务属性及其法 律地位 1)居间性质的服务 2)委托代理性质的服务 3)货物运输性质的服务 (1)期租承租人 ( 2 )航次承租人或包船承租人和船舶 经营人 (3)多式联运经营人 4)咨询性质的服务
6.2.2 定期租船合同
3)定期租船合同格式分析
• 目前,常见的定期租船合同格式主要有“波 尔的姆”合同和“土产格式”合同。 (1)统一定期租船合同(Uniform Time Charter),租约代码为波尔的姆 (BALTIME),它是由BIMCO于1909年制订, 后经1911年、1912年、1920年、1939年、 1950年、1974年数次修订的标准定期租船合 同。它比较维护出租人的利益。
6.2.2 定期租船合同
1)定期租船合同的含义
• 定 期 租 船 ( Time Charter party— TC )合同,简称期租合同,是指船 舶所有人按一定的条件,以收取租 金的方式,在一定的期限内把船舶 出租给租船人,由租船人按约定的 用途使用的租船合同。
6.2.2 定期租船合同
1)定期租船合同的含义
6.2.1 航次租船合同
3)航次租船合同的主要内容
(3)出租人负担装卸费条款,也称班轮条款 ( Liner term ),或称泊位条款( Berths term ),或称总承兑条款( Gross term ), 或 称 船 边 交 货 接 货 物 条 款 ( Free alongside ship—FAS) (4)出租人不负担装货费用,但负担卸货费 用条款(FI,FILO) (5)出租人负担装货费用,但不负担卸货费 用条款(FO,LIFO)
案例思考
某租船经纪公司与某货主—煤炭公司签订一份“煤炭运输委托合 同”之后,又以煤炭公司代理人的身份同船东—新加坡船公司签 订“煤炭运输租船合同”。这两份租船合同除了在运费数额上有 所不同之外,其他诸如煤炭出运量、受载期、装卸率、运费支付 方式与日期等内容完全相同。 由于船舶发生滞期损失,船公司向租船经纪公司和煤炭公司主张 滞期费损失,但租船经纪公司认为自己只不过是煤炭公司的代理 人,并无义务支付滞期费。经查明,租船公司分别向煤炭公司、 船公司收取运费和支付运费,并从中赚取了运费差价。根据以上 事实,请回答: (1)在此案中租船经纪公司与煤炭公司签订的合同是代理合同 还是运输合同?租船经纪公司在与船公司签订的租船合同中是代 理人还是当事人,是否有义务赔偿新加坡船公司的滞期损失? (2)煤炭公司有无义务赔偿新加坡船公司的滞期损失?
6.2.2 定期租船合同
3)定期租船合同格式分析
(2)定期租船合同(Time Charter),代 码为土产格式( Produce Form )。它是 由美国纽约土产交易所( NYPE )于 1913 年制订,后经 1946 年和 1993 年的修订的 标 准 定 期 租 船 合 同 , 也 称 NYPE 格 式 。 NYPE 格式较多地维护了承租人的利益。 目前,使用比较多的是1946年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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