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当前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原因和对策有哪些

当前我国家庭暴⼒的现状,原因和对策有哪些家庭是社会成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细胞组织,家庭的和睦与稳定关系着社会的稳定与安宁,然⽽家庭暴⼒在世界范围内都是较为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
⽇益严重的家庭暴⼒危害了受害者的⾝⼼健康,侵犯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稳定和谐,应引起全社会的⼴泛关注。
接下来就跟店铺⼩编来了解⼀下家庭暴⼒及解决对策吧。
当前我国家庭暴⼒的现状,原因和对策有哪些⼀、家庭暴⼒的现状家庭暴⼒是⼀个值得认真关注的社会问题,是不同年龄、⼈种、社会阶层都会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健康的问题。
家庭暴⼒的概念和现状2001年12⽉24⽇通过的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婚姻法〉若⼲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明确规定,家庭暴⼒即⾏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限制⼈⾝⾃由或者其他⼿段,给其家庭成员的⾝体、精神等⽅⾯造成⼀定伤害后果的⾏为。
⽬前,我国家庭暴⼒的现象较多。
据调查显⽰,中国有30%的家庭存在家庭暴⼒,上世纪90年代家庭暴⼒现象⽐80年代上升了25.4%。
在⼆亿七千万个中国家庭中,每年约有⼗万个家庭因家庭暴⼒⽽解体。
家庭暴⼒受害者中绝⼤多数为家庭妇⼥,约占72%,16周岁以下⼉童约占15%,⽼⼈约占11%,家庭妇⼥受损害程度较男性受害者来说要严重得多;施暴者绝⼤部分为家庭成年男性,约占96%。
此外,原先家庭暴⼒多发⽣在⼀些知识⽔平、职业层次、社会地位较低的家庭中,但根据近期抽样调查显⽰,每10个施暴者中,就有⼀个受过⾼等教育。
家庭暴⼒的范围正从农村向城市、从低⽂化素质向⾼⽂化素质⼈群蔓延。
家庭暴⼒不仅发⽣在农民、个体私营者家庭,在⼲部、教师和法制⼯作者家庭也是屡见不鲜。
并呈⾝份特定、时间连续、⾏为隐蔽、⼿段多样等特点。
⼆、家庭暴⼒的原因(⼀)传统⽂化影响中国⼏千年男尊⼥卑、重男轻⼥的思想根深蒂固,在中国⼤多数男⼈的眼⾥,⼥⼈的存在就是传宗接代,相夫教⼦。
衡量⼀个⼥⼈是否是好⼥⼈的标准不是⼥⼈⾃⾝能⼒有多⼤,事业有多成功,⽽主要是家庭经营的如何。
我国农村家庭暴力调查研究以对农村妇女的家庭暴力为主要分析对象

我国农村家庭暴力调查研究以对农村妇女的家庭暴力为主要分析对象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深入研究和探讨我国农村家庭暴力问题,特别是以农村妇女作为家庭暴力的主要分析对象。
通过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本文揭示了农村家庭暴力现象的严重性,分析了其产生的原因,并探讨了预防和解决农村家庭暴力的策略。
本文的研究不仅对于保护农村妇女的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也为推动我国的反家庭暴力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参考和依据。
本文概述了农村家庭暴力的定义、类型和影响。
家庭暴力不仅包括身体上的伤害,还包括心理暴力、经济控制等多种形式。
在农村地区,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法律意识的淡薄以及社会支持的不足,家庭暴力问题尤为突出。
这种暴力行为不仅给受害者带来身心上的伤害,还严重影响了农村家庭的稳定和农村的社会发展。
本文分析了农村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
这些原因包括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以及社会支持系统的缺失等。
传统文化观念中对于男尊女卑的认知,使得一些男性在农村家庭中拥有绝对的权威和地位,容易对女性实施家庭暴力。
农村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也使得一些家庭在面对压力和矛盾时,更容易通过暴力来解决问题。
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以及社会支持系统的缺失也使得农村家庭暴力问题更加严重。
本文提出了预防和解决农村家庭暴力的策略。
这些策略包括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完善法律制度、建立社会支持系统等。
通过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可以提高农村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完善法律制度可以为受害者提供更为有效的法律保护;建立社会支持系统可以为受害者提供心理、经济等多方面的帮助和支持。
这些策略的实施将有助于预防和解决农村家庭暴力问题,保护农村妇女的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文献综述家庭暴力是一个在全球范围内都普遍存在的问题,但其在不同文化和社会背景下的表现形式和程度可能有所不同。
在我国,农村地区的家庭暴力问题尤为突出,其中农村妇女是最主要的受害者。
农村家庭暴力及对策

分 析 ,提 出了解 决 M题 的思路 与相 关法律对 策 ,为农 村 家庭 暴力 问题 的解 决奠定 了坚 实的 关 键 词 : 家庭 暴 力 法 律 对 策
党的 十六 届四 中全会 明确提 出构建社会 主义 和谐社 会 , 家庭暴 力 ,以便 把平 常 的家 庭 纠纷 、吵 闹 、矛盾 与家庭 暴 而家 庭是社 会 的细胞 ,是 社会 结构 中最 基本 的单位 ,家 庭 力相 区别 。笔 者认 为 ,在 暴 力上 的认 定可 以采取 一些 学者 成员 间的关 系对 和 谐社 会的 构建起 着 举足轻 重 的作 用 ,而 主张 的 “ 度 加频 率” 的方 法 ,也就 是 以家庭 暴 力的伤 害 程 家庭 暴 力危 害 了受 害 者 的身 心健 康 ,破 坏 了家庭 的 和 睦 , 程 度及 发 生频 率 来 界定 , J 而 更好 的 区分 罪 与非 罪 ,更 从 尤其 是农村 家庭 暴 力发 生更 为普 遍 ,所 谓 “ 家和 万事 兴 ” 有 效的保 护受 害者的合 法权益 。 , 因此 预防和 制止 农村 家庭 暴 力 已成为构 建社 会 主义 和谐 社 二 、农 村 家庭 暴 力的 现 状 、特 点 会 的一个 基本要求 。 目前 ,农 村发 生 家庭 暴 力的频 率 明显 的 多于城 市 ,其
一
、
家庭暴力概念的界定
1国外对 家庭暴 力 的法 律规定 和观点 .
对家 庭暴 力的认 识 ,各 国学 者和 立 法机 关有 不 同的 观
点 和 理 解 。 英 国 学 者 普 遍 认 为 : “ 庭 暴 力 是 指 男 性 伴 侣 家 为 了支配 和控制女 性 ,在 他们关 系存续期 间或者终 止之 后 ,
XN 0 G U IN N C N2 1 第 3期 源自 1年农村家庭暴力及对策
女性家暴分析报告范文

女性家暴分析报告范文1. 引言家庭暴力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不仅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巨大伤害,还对社会稳定和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女性家庭成员在家暴中往往是主要的受害者。
本篇报告旨在分析女性家暴的现状和原因,以期为制定有效的干预和预防策略提供参考。
2. 数据分析根据最近一项调查显示,我国大约有20%的女性在婚姻或伴侣关系中经历过家庭暴力,其中受害者年龄集中在25-45岁之间。
在这些受害者中,70%的人曾遭受多次家暴,其中体罚和言语侮辱是最常见的暴力手段。
进一步分析数据发现,女性家暴发生的主要场所为家庭住所,约占80%。
家暴婚姻中,多数受害者具有一定的经济依赖性,无法独立生活和维持家庭生计。
此外,女性受害者往往面临来自社会和家庭的双重压力,不敢或无法寻求外界的帮助和支持。
3. 原因分析家暴行为受到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
首先,性别不平等是导致女性家暴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一些传统观念下,男性被赋予了家庭的主导权,而女性被期望从属和服从。
这种思想观念导致了男性对女性权益的忽视和侵犯,以及对暴力行为的物化和正当化。
其次,家庭结构和环境也对家暴产生影响。
不健全的家庭关系、夫妻沟通不畅以及经济压力等问题都会加剧家庭暴力的发生。
受教育程度偏低的人群更容易陷入家暴的恶性循环中。
再次,文化传统和社会价值观也对女性家暴产生影响。
一些传统观念认为“家庭是男人的天下”,将男性视为家庭的主要支柱和决策者。
这些观念导致了对女性权益的压迫和忽视。
最后,缺乏有效的法律支持和保护机制也是女性家暴存在的障碍。
有些国家和地区对家庭暴力问题缺乏足够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这使家暴行为难以受到应有的制裁和惩罚。
4. 对策建议为了有效预防和干预女性家暴现象,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加强宣传教育:倡导性别平等和家庭和谐观念,提升公众对家暴问题的认知和敏感度,鼓励家庭成员尊重彼此的权益。
加强法律保护:建立和完善家庭暴力的法律和制度,并确保其实施和执行的有效性。
论妇女遭遇家庭暴力的成因与预防对策

妇女接受他们的标准 。 而对于妇女来说 , 夫权文化 中的“ 家本位 思想 后妇女不仅要遭受家庭暴 力的侵害 , 还要承担 自己有“ 过错” 的责任 。
使妇女产生了对家庭的心理依赖 , 一旦失去家庭 , 她们将感到无所依 附, 认为 自己的生活变得没有意义 这使得许 多妇女即使对 自己的生
夫妻 之 间 , 女 被 施暴 的 占大 多 数 , 家庭 暴 力 的主 要 受 害 者 面对 妇 是
“ 宁拆一座庙, 不拆一桩婚”“ 口子打架常事, 、两 其他人劝架 多事9 g ;o 、* 闲 事少管 , 走路伸展” 等认识, 在事实上对家庭暴力予以默 认。 而在遭 受
妇 女遭 受 暴 力 侵 害 的现 实 问题 , 们 不 得 不考 虑 : 主 张 男 女 平 等 几 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中, 我 在 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让别人知道 自己被施暴 十年 后 , 什 么妇 女仍 是 家 庭 暴 力 的主 要 受 害 者 ?不 可 否认 , 庭 内 为 家
其 中 必 然有 更 深 层 的 原 因 。
一
事实, 这样, 就使得一些男性在实旆家庭暴力行为时更加无所顾忌
、
妇女遭遇家庭暴力的成 因
2 是基层调解不力。“ 官难 断家务事 . 清 的观念使社会力量一般不愿
意介入处理家庭矛盾 , 即使对那些长期、 严重的家庭暴力事件 , 只要不 到犯罪的程度,往往也难 以引起社会 的高度重视。谁也不愿过多干
( ) 一 封建意识浓厚 , 道德 、 价值观异化
主要表现为: 长期以来形成 的封建等级观念未得 到根本消除, 以
“ 为 中心的夫权观念在一些人 的头脑 中仍不同程度存在, 我” 受这种观 预 , 至当受 害妇女 向社会求助时, 甚 反而受到一些人的指责 受害者 念影 响男性成为家庭 的主宰, 而妇女只不过是家庭 中不可替代的附属
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原因与对策

家 庭 暴 力 ,是 指 家 庭 成 员 之 间 发 生 的 ,对 家 庭 成 员 的 肉
体 、精 神 及 性 权 利 进 行 侵 害 的 暴 力 行 为 。 其 中 最 常 见 的
是 丈 夫 对 妻 子 的 暴 力 ,本 文 为 了 论 述 的 集 中 ,仅 讨 论 妻 子 遭 受 家庭暴 力 的 问题 。
然 发 生 的 ,而 且 常 常 是 蹂 躏 性 的 : 辱 骂 、 殴 打 、 砍 手 、
第 三 者 插 足 、 非 法 姘 居 等 现 象 时 ,原 本 婚 姻 质 量 较 差 、
家 庭 基 础 不 稳 固 的 家 庭 就 更 易 发 生 暴 力 行 为 ; 有 的 施 暴 者 虽 有 较 高 学 历 ,但 性 格 内 向 、 偏 执 、粗 暴 , 当 出 现 家 庭 矛 盾 时 ,不 能 相 互 勾 通 和 理 解 ,直 接 代 之 以 暴 力 解 决 ; 有 的 施 暴 者 心 理 词 适 能 力 较 差 , 对 于 来 自社 会 的 积 怨 和 愤 懑 ,不 能 采 取 妥 当 的 方 法 进 行 自 我 调 适 , 而 是 回 到 家 中 , 通 过 对 无 辜 妻 子 的 施 暴 进 行 心 理 宣 泄 ;还 有 的 施 暴 者 法 律 意 识 淡 漠 ,认 为 对 妻 子 施 暴 不 是 违 法 行 为 ,而 是 正 常 的 解 决 家 庭 纠 纷 的 方 法 , 于 是 , 便 发 生 经 常 性 的 施
10087257200204001702妇女作为社会中的一个弱势群体理应受到家庭和并没有随着封建社会的结束而消亡在21世纪人们的社会的关怀与帮助但近几年来家庭暴力正以形式识中仍有许多人认为妇女地位低下妇女是男人的附的多样性涉及的广泛性和手段的残忍性严重侵蚀着每庸丈夫可以把妻子视为私有财产任由自己打骂尤其一个受害妇女的身心健康受到大家的广泛关注
农村伤害案件多发的原因及对策

农村伤害案件多发的原因及对策在农村地区,伤害案件的发生不同于城市,其发生的背景及原因也与城市有所不同。
本文将从农村伤害案件的发生原因入手,探讨其背后的问题,并提出对策。
一、原因1.心理问题农村地区人们的生活压力与城市人有很大差异,经济不宽裕、文化水平相应较低,思想观念传统而守旧,情感表达能力不足,更容易积累精神压力,这些都可能导致人们在农村地区更容易发生心理问题,存在潜在的暴力倾向。
2.环境问题农村地区生活条件普遍较为艰苦,环境卫生条件也不如城市人们优越,这样个人卫生习惯不佳及缺乏足够的安全保障可能会造成意外伤亡,最终导致伤害案件的发生。
3.人口流动问题农村地区人口流动较为频繁,市场经济下的繁荣需要劳动力的角色在人口迁移中越来越突出,但对于一些极端人群在流动途中不法行为更容易在目不暇接的人流中藏匿。
同时,在流动过程中,人们会与不同背景的人相遇,交际圈较为广阔,而某些人在这种环境下可能容易受到传统、地方文化的侵害,心理压力会更大,不适度的感受会容易转化为伤害案件。
4.文化差异问题农村地区的文化习惯也较为独特,大多数民众还吸附着传统文化的影响,社会进步催生的新思想,和传统农村文化的碰撞,可能产生摩擦,造成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最终导致极端的暴力行为。
二、对策1.心理健康教育在农村地区,普及心理健康知识非常有必要。
心理健康教育是预防伤害案件发生的基石,需要由政府和社会各界切实重视。
需要建立农村心理咨询与康复机制,加强宣传普及,使群众能够从身边的环境中感受到对心理健康的重视,形成广泛教育的氛围。
2.交通安全教育加强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监测体系,改善交通安全设施,增设通讯工具和医疗急救站点。
同时,加强对民众的法规教育,增强公民道德水平和自我保护意识,降低意外致伤的发生率。
3.人才引进和文化普及加强农村地区的人才引进,提高农村居民的文化素质,与城市有更多交流和沟通,减少因为文化差异引发的暴力。
对于传统文化而言,要求从中挖掘优秀的元素,并集成最新科技要素以更好的展示和传播。
防止家庭暴力的对策及建议

防止家庭暴力的对策及建议(一)要转变社会观念,改变人们对家庭暴力的陈旧看法。
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广泛宣传、教育和培训,让全社会知晓家庭暴力并不是个人和家庭的私事,而是关乎社会稳定的大事,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社会主流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必定会保护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严惩施暴者。
(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力求把家庭暴力解决在基层。
各基层派出所,在接到有关家庭暴力受害人投诉或报案时,要热情接待,做好询问和登记工作,及时处理。
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应立案调查,依法处理。
对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不论是否管辖范围,都应首先予以制止,然后视情作出处理。
公安机关和妇联组织要加强协作,共同做好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工作。
联手在社区居委会建立“家庭暴力投诉点”,社区民警和妇代会要依靠居民委员会等力量,及时调解处理家庭暴力事件及其他家庭纠纷,把家庭暴力解决在基层。
(三)对受害妇女提供各种社会支持。
一个长期处于家庭暴力之下的妇女,其人格和自信心往往受到极大的伤害,表现出敏感、脆弱、孤僻、自我封闭的特点,如果得不到社会的援助,则很难摆脱施暴者对其精神和行为的控制。
建议设立妇女避难所,帮助受害者暂时脱离暴力环境,获得生活和心理上的支持。
除此之外,通过妇联调解、法律援助等措施,帮助受害者鼓起勇气摆脱家庭暴力,面对新的生活。
(四)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自身素质,增强妇女防暴抗暴的能力。
政府要协调教育、宣传、就业、妇联、工会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妇女文化教育的力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拓宽妇女的就业渠道。
在提高妇女谋生技能,增强自身能力的同时,要对妇女进行普法教育,使之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自觉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做到敢于超越自己,做到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妇女只有在经济与精神上独立,才能摆脱家庭中依附男性及受男性虐待的状况,并且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妇女要改变性别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千万不能抱有“打了就算了,忍一忍就过去”的思想,容忍就是对暴行的姑息和纵容,施暴者得逞后还会进行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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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原因及对策分析家庭是组成社会的基本元素,当这个本应饱含温馨和谐的空间被内部暴力侵蚀时,不论是主动施暴的一方,还是在恐惧中承受暴力的一方,都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但从受害的程度来比较,其中妇女是最主要的受害者。
家庭暴力被认为是现代化生活中的一颗“毒瘤”。
其往往是掩盖下的虐待,严重破坏了妇女个人和社会的发展。
我国家庭暴力有日趋严重之势,家庭暴力犯罪率日益上升。
农村妇女遭受家庭暴力最不容忽视。
因此,不管是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还是一般违法的家庭暴力行为,都应当采取措施加以减少和消除。
从我国农村家庭暴力现状分析家庭暴力存在的原因,进而提出防治家庭暴力的对策建议。
一、我国农村家庭暴力现状家庭暴力,顾名思义,是在家庭内出现的以武力侵犯他人人身或对其精神折磨的强暴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对“家庭暴力”的概念解释为: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法律第一次用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家庭暴力进行了较为明确地说明,除了“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外,还补充了“其他手段”,在造成的后果上,除了身体伤害外,还有精神方面的侵害。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妇女作为主要受害者的家庭暴力呈现出新的趋势和特点,“冷暴力”、“精神虐待”、“高知识阶层”等逐渐成为谈论家庭暴力问题时频繁出现的关键词。
据国务院《中国妇女状况的白皮书》统计,我国每年解体的40万个家庭中,四分之一缘于家庭暴力。
根据中国妇女联合会权益部门统计,在目前的家庭暴力事件中,丈夫对妻子实施暴力的占绝大多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90%——95%是女性。
在我国农村,家庭暴力可谓司空见惯,丈夫虐待、殴打妻子的事时有发生,一些人对其可谓近乎麻木。
我国新闻媒体广泛揭露家庭暴力,尤其是针对妇女的暴力。
回顾95世妇会后我国10余年反家庭暴力斗争,最为重要的成果是2001年第九届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
修正后的《婚姻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并在法律责任一章中规定了相关机构的责任和应对的救济措施,随后我国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界定了家庭暴力的概念。
诚然,在我国反对家庭暴力已经取得不小的成就,但还存在有待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农村家庭暴力,尤其是针对妇女的暴力仍时有发生。
目前,我国政府正在积极倡导建设和谐社会,这为农村反家庭暴力工作带来了机遇和挑战。
二、家庭暴力存在的原因家庭暴力问题自从剥削社会产生以来就非常严重地存在并且作为当时社会一种“合法行为”存在,是经济制度、法律规则、风俗习惯、科技文化的综合产物,是封建思想在现代社会遗留的痕迹。
家庭暴力的产生有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历史原因、社会原因、生理原因、经济原因等,具体如经济纠纷;赌博、吸烟、酗酒和吸毒;性格不合;第三者插足;性和生育问题。
(一)传统的封建思想影响封建传统观念是家庭暴力产生的历史原因,虽然新中国早已规定了“男女平等”的原则,但封建社会“夫为妻纲”的古训在一些人中根深蒂固,使得男性长期以来产生一种有恃无恐的心理,造成了德治或者人治的“温床”。
(二)我国对惩治家庭暴力上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也是原因之一我国的刑法、民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治安管理条例等对此都有相关的处罚规定,但是并不完善。
存在着规定不明确、立法分散、原则性强、可操作性差的缺陷,这些都成为了家庭暴力滋长的原因。
(三)社会的宽容态度造成家庭暴力的社会原因家庭暴力向来被视为家庭私事,邻居不劝,社区居委会不告不问,司法机关认为家庭纠纷无从插手,即使被打的鼻青脸肿,如不构成伤害罪,对施暴者也无法处罚,这些实际上都是对暴力的默许,是对施暴者的宽容。
(四)心理因素是家庭暴力加剧的最重要原因一方面受害者认为家丑不可外扬,使家庭暴力存在了较大的隐蔽性。
有人认为夫妻间打骂是家庭内部事,别人管不着,也有人认为丈夫打妻子不会触犯法律。
一些受害人往往顾及面子,不愿求助于社会,即使希望有关部门干预,也只想通过教育来制止丈夫的施暴行为,不愿丈夫受法律制裁,这也导致家庭暴力的逐步升级。
一些女性心甘情愿的受制于丈夫之下,心理上没有独立的人格,在发生家庭暴力时仅仅是逆来顺受,由此更助长了丈夫的嚣张气焰,从而使家庭暴力反复性与循环性并存。
(五) 女性经济的不独立也是产生家庭暴力的一个原因无可否认,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男性仍然占主导地位,女性下岗的问题也十分严重,这样使越来越多的女性困在家中,尤其在农村她们无经济收入也无经济地位,只能依附于丈夫,这样很可能成为丈夫随心所欲施暴的对象。
丈夫对妻子施暴,有很大的原因是觉得自己对妻子有足够的控制力。
如果妻子有相应的社会地位,经济来源,那么丈夫就不会轻易对妻子施加暴力,因为这样可能会导致比较大的负面影响。
(六)家庭婚姻的“腐败”现象诱发了家庭暴力广西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张英忠教授指出,引发家庭暴力事件的原因在相当程度上是由家庭婚姻的“腐败”现象所致。
现在市场开放了,但在开放的同时有些人过分的追求所谓的“思想开放”,受一些负面因素的影响而丧失伦理道德,贪图享乐,追求金钱美女,对家庭、对婚姻没有责任感。
除了上述原因,此外还有社会压力的因素,个人的道德品质,思想修养,教育水准,法律意识,居住条件及生活环境等因素。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谐家庭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占数亿人口的农村家庭的和谐尤为重要。
采取有效措施,在我国农村地区破除陋习,消除农村家庭中的暴力,充分保障农村妇女的各项权利,是推动农村家庭文化建设的必需,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必需。
三、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对策(一) 完善反家庭暴力立法,加强对家庭暴力的打击力度在我国《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法》等法律、法规中,都对家庭暴力问题作了规定。
但在立法上还存在不足和不完善。
如《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的虐待和遗弃。
”其条文规定似乎很明晰,但没有对家庭暴力的概念、构成等予以明确,在实践中不利于执行,可操作性差,不利于制止和预防家庭暴力。
制定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是健全和完善国家立法的迫切需要。
制定防治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可以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最大限度的保护,预防暴力行为的发生。
完善相关法律中关于家庭暴力的内容,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威慑力,在法律中明确家庭暴力的定义、家庭暴力的救助机构和求助程序、制裁机构、施暴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做到可操作性强,执法部门明确、各部门分工明确,让反家庭暴力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建立有效预防控制和制裁家庭暴力的法律体系是很有必要的。
(二)提倡全社会综合治理,增加社会对家庭暴力的重视程度将构建整个社会防控和制裁家庭暴力的体系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范畴,开展一个社会系统工程。
全社会要从舆论、道德到法律、机制,从司法机关、社区、单位到家庭编织一个反家庭暴力之网。
要健全社会控制机制,防微杜渐。
单位和社区要关心每一个可能发生家庭暴力的家庭,一有事件发生即妥善处理。
执法机构要重视家庭暴力的处理,完善执法监督系统,把预防、制止和制裁家庭暴力视为自己份内事。
加强妇联等社会团体的作用,使这些组织成为反家庭暴力基地。
以期形成一个各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社会网络。
(三)通过加强道德教育,提高全民素质,消除封建残余思想消除封建残余思想,通过各种教育活动形式加强国民的道德教育,提高社会道德水准,制止、减少直至消灭家庭暴力。
通过多种教育活动形式加强国民的道德和法律教育,提高社会道德水准和法律意识,制止、减少甚至消除对妇女的家庭暴力。
通过教育,借助舆论的力量,倡导良好的婚姻道德风尚等以制止和消除对妇女的家庭暴力,使不道德者受到应有的舆论谴责,同时也通过教育使每个人懂得彼此尊重对方的人格和尊严的重要,充分认识到只有尊重别人的人,才能获得别人对自己人格尊严的尊重。
另外,通过多种渠道对弱势群体——妇女进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教育,使她们提高自身素质,拥有独立的人格和尊严,从根本上摆脱家庭暴力。
教育受害人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宣传活动,提高人们的法制观念及思想意识要加强宣传教育,将一些家庭暴力案件曝光,增加公众监督作用。
要加强对家庭伦理道德的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其一,要加强对反常家庭现象和家庭中的不道德行为的舆论谴责。
其二,要加强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打击,铲除影响家庭稳定的毒瘤。
其三,要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提高人口素质。
充分发挥当事人亲友对家庭矛盾的调整作用,强化社区、基层法律部门对家庭矛盾的调解、指导功能。
加强对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震慑犯罪,鼓舞群众。
(五)援助和保护受害者是反对家庭暴力的重要措施家庭暴力发生后一方面要制裁施暴者,另一方面要抚慰受害者。
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及妇联等要重视给受暴者精神上的抚慰,及时解决他们的困难。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设立妇女庇护所、家庭事务裁判所、家庭暴力救助站等机构来达到这一目的。
如建立“家庭暴力援助中心”、“妇女庇护中心”等服务场所,为受害妇女真正撑起服务的保护伞。
(六)受暴者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暴抗暴意识不要使自身弱点成为家庭暴力的导火线,当自身的权利受到伤害时,要勇敢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能逆来顺受,息事安人,更重要的是要加强自身的修养,自立、自强、自尊、自爱,并懂得珍惜做人的权利。
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是消灭暴力的唯一出路。
制止家庭暴力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可能在短期内消除。
要遏制、消除妇女遭受家庭暴力,必须提高妇女的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必须改善法律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监督,增强妇女维权意识;必须发挥妇联和社会舆论作用,加强妇女自身修养。
这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相信在和谐社会口号的感召下,家庭暴力必将最大限度的减少,直至最终消除,取而代之的是文明、和睦、平等的社会主义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