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调度运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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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力系统调度运行规程

东北电力系统调度运行规程

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电网调度运行管理工作,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电网公司颁发的有关规程、规定,结合东北电网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2条:根据电力生产的特点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的要求,我国电网必须贯彻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

电网实行五级调度,即国调、网调、省调、地调和县(区)调.五级调度在调度业务和运行指挥中是上、下级关系.东北网调依法对东北电网行使统一调度职权,省调、地调、县(区)调对所管辖电力系统行使分级管理调度职权。

第3条:本规程适用于东北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电网操作、事故处理和调度业务联系等涉及调度运行的相关各专业的活动.各电力生产运行单位所颁发的规程、规定以及职责条例等,凡与本规程有抵触者,均应根据本规程予以修订。

第4条:网调值班调度员在其值班期间为东北电力系统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的指挥者,按照规定的调度范围行使指挥权,必要时网调有权越级下达调度指挥指令。

发布指令的值班调度员应对其发布的调度指令的正确性负责。

第5条:网调值班调度员发布的调度指令,下级调度,发电厂、变电所值班人员及超高压局有关人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如值班人员认为所接受的指令不正确时,应对网调值班调度员提出意见;如网调值班调度员重复该指令时,下级值班人员必须迅速执行;如执行该项指令将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现场值班人员应拒绝执行,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报告网调值班调度员和本单位直接领导人。

第6条:发、输、供电单位领导人发布的指令,如涉及网调值班调度员的权限,必须经网调值班调度员许可才能执行。

当发生对人身、设备及系统安全有严重威胁的紧急情况,已来不及取得网调值班调度员许可时,下级调度人员或现场值班人员可按有关规程、规定进行操作和处理,并立即报告网调值班调度员。

第7条:凡并入东北电网的发电厂、变电所必须服从统一调度,遵守调度纪律。

发电厂及变电所并网运行,必须具备并网条件,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否则不能并网。

电力调度运行规程

电力调度运行规程

电力调度运行规程一、背景介绍电力调度运行规程是电力系统运行过程中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旨在规范电力调度运行的流程和要求,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本文将详细介绍电力调度运行规程的内容和操作流程。

二、电力调度运行规程的意义电力调度运行规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它能够提供指导和保障,确保电力系统的运行达到经济、安全、环保的要求。

三、电力调度运行规程的主要内容1.调度运行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明确各级调度机构的职责和权责,确保协调运行;2.调度运行的人员资质要求:规定调度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资质要求,确保人员素质;3.电力调度运行的流程和程序:详细描述电力调度运行的各个环节,包括电力需求预测、电力生产计划编制、电力交易和调度控制等;4.电力调度运行的安全措施:规定电力调度运行中的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安全和稳定;5.电力调度运行的考核评估准则:制定电力调度运行的考核评估准则和方法,确保目标的实现;6.电力调度运行的信息交换与共享:规定电力调度运行涉及的信息交换和共享方式,确保信息畅通。

四、电力调度运行规程的操作流程电力调度运行规程的操作流程如下:步骤一:电力需求预测1.收集历史电力需求数据和相关经济指标数据;2.分析历史数据,预测未来电力需求;3.结合经济指标数据,准确预测电力需求。

步骤二:电力生产计划编制1.根据电力需求预测结果,编制电力生产计划;2.考虑电力生产能力、电力供应来源、电力负荷调整等因素,合理安排电力生产计划;3.制定备用电力方案,以应对突发情况。

步骤三:电力交易1.根据电力生产计划,确定电力交易需求;2.与电力供应商进行电力交易谈判,达成交易协议;3.确定电力交易合同,确保供需双方的权益。

步骤四:调度控制1.实施电力调度控制,根据电力生产计划和电力交易情况,及时调整电力生产和供应;2.监控电力系统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3.做好调度记录和相关报告,保留调度控制的数据和信息。

电力系统调度控制与运行规程

电力系统调度控制与运行规程

电力系统调度控制与运行规程引言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作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能源,在各行各业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和供电质量,电力系统调度控制与运行规程应运而生。

本文将以各个小节的形式,对电力系统调度控制与运行规程进行深入的论述。

1. 电力系统调度控制的概述1.1 调度控制的定义和作用电力系统调度控制是指对电力系统进行监控、调度和控制,以确保电力系统的平衡运行和供应安全。

它发挥着优化电力资源配置、维护电力系统稳定、提高供电质量和保障用户利益的重要作用。

1.2 电力系统调度控制的原则电力系统调度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安全可靠原则: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和可靠运行,防止事故和故障的发生。

- 经济性原则:实现电力资源的最优配置,提高经济效益。

- 环境友好原则: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2. 电力系统调度控制的主要内容2.1 电力系统调度控制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在电力系统调度控制过程中,需要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来负责调度控制工作。

该组织机构应明确各岗位的职责,确保各个环节的协同运作和高效执行。

2.2 电力系统调度控制的流程电力系统调度控制的流程包括:- 系统监控:实时监测电力系统的运行状态,包括电压、频率、负荷等参数。

- 优化调度:根据电力系统的实际情况和用户需求,制定合理的电力调度计划,最大限度地发挥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益。

- 运行控制:根据调度计划,对电力系统进行运行控制,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和供电质量。

- 突发事件处理:对于突发事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进行调度调整,以保障系统的安全稳定。

3. 电力系统调度控制的技术手段与措施3.1 电力系统监测技术电力系统监测技术包括实时数据采集、数据传输和数据处理等技术手段,用于自动化地获取电力系统的运行参数,并及时提供给调度员进行监测与控制。

3.2 调度计划与调度决策技术调度计划与调度决策技术是基于电力系统的实时数据和用户需求,利用数学建模、优化算法等方法,制定出合理的调度计划和调度决策,以实现电力资源的最优配置。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电网调度管理,保障电网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以下简称《电力法》卜《电网调度管理条例》、有关电力生产和电网运行的技术法规、规程、规定, 并结合江苏电网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2. 2.电力系统包括发电厂、变电所、输电线路、有关用户及其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计量装置、电力通信设施、电网调度自动化设施等。

电力系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电网运行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电力系统各部门必须服从电网的统一调度,以确保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1.1.电网调度系统由各级电网调度机构和电网内的发电厂、变电所等发供电单位的运行和管理部门组成。

下级电网调度机构必须服从上级电网调度机构的调度管理。

电网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内的发电厂、变电所等发、供电单位的运行和管理部门,必须服从该级电网调度机构的调度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电网调度。

2. 2.电网调度管理的任务是依法领导电网的运行、操作以及事故处理,实现下列基本要求:1.1.充分发挥本网内发、供电设备能力,有计划地满足用电需求。

2.2.使电网连续、稳定运行,保证供电可靠性。

3.3.使电网的电能质量(频率、电压、波形)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4.根据电网实际情况,依据法律的、经济的、技术的手段,合理使用燃料和其它能源,使电网处于经济运行。

5.5.依照法律、法规、合同、协议正确合理调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依法维护电网企业、发电企业、供电企业、用电企业等各方合法权益。

6.5.江苏省电网调度机构设置为三级制,即江苏省级电网调度机构(以下简称省调)、省辖市级调度机构(以下简称地调)、县(市)级调度机构(以下简称县调)。

各发电厂应有负责运行管理的职能部门。

各级电网调度机构和发、供电单位对运行方式、继电保护、电力通信、电网调度自动化等都应建立相适应的专业职责并配备相适应的专责人员。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调度自动化运行管理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调度自动化运行管理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调度自动化运行管理第1条各级调度机构和发电厂自动化专业部门应加强运行管理,确保调度自动化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确保调度自动化信息的及时准确。

第2条各级调度自动化运行值班人员和发电厂、变电所自动化专职(责)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及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报对其有调度管辖权的调度自动化管理部门备案;脱离岗位半年以上者,上岗前应重新进行考核。

第3条为确保调度自动化系统的稳定运行,各级调度自动化管理部门应设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应用软件管理员,负责调度自动化系统的系统管理、网络管理和相应的软件维护、数据备份和故障处理。

第4条各级调度自动化管理部门和发电厂、供电公司负责变电所自动化系统运行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运行管理范围、职责和界面,制订运行值班、机房管理、设备与功能停复役管理、软件管理、缺陷管理、备品备件管理、网络管理、设备检修等制度。

第5条各级调度机构自动化运行值班人员负责管辖范围内调度自动化系统和设备的日常巡视检查、运行记录、信息核对、故障处理等工作。

第6条发电厂、变电所自动化专职(责)人员应定期对管辖范围内自动化系统设备与功能进行巡视、检查、测试和记录;定期核对自动化信息的准确性;定期对专用电源等辅助设备进行维护,定期对UPS电池进行充放电。

第7条各级调度机构自动化运行值班人员发现故障或接到设备故障通知后,应按照规定立即进行处理,并通知值班调度员;如影响上级调度信息,应及时上报上级调度自动化值班人员;事后应详细记录故障现象、原因及处理过程,必要时写出分析报告报上级调度自动化管理部门备案。

第8条发电厂、变电所专职(责)人员发现故障或接到设备故障通知后,应按照规定立即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相关调度机构自动化值班人员;事后应详细记录故障现象、原因及处理过程,必要时写出分析报告,按照调度管辖关系上报相关调度机构自动化管理部门备案。

第9条各级调度机构自动化运行值班人员和发电厂、变电所自动化专职(责)人员应严格执行相关的运行管理制度,在处理自动化系统事故、进行重要测试或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

电力调度工作制度

电力调度工作制度

电力调度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电力供应质量,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电力调度工作制度是指对电力系统的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和用电等环节进行统一调度和管理的制度,包括电力调度运行、电力调度计划、电力调度安全、电力调度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二、电力调度运行1. 调度员在其值班期间应严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应有牢固的安全思想和高度负责的工作精神,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上级电力调度命令。

2. 调度值班制度应配备足够的调度员,县调值班每值至少2人,其中值班长1人。

值班长负责当值全面工作,值班员配合值班长工作。

3. 值班调度员应按批准的轮值表值班,特殊情况下经调度班长或部门领导的批准,可以调班,但一般情况下不得连值两个班。

4. 值班调度员在值班期间应遵守下列规定:(1)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定和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遵守保密制度。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值班岗位,并保持清醒、集中的精神状态。

不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不擅自找人代班(或调班)。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调度业务联系应文明礼貌,术语规范标准。

上班时着装统一、整齐,保持值班室的肃静和整洁。

(4)认真监视电网的运行情况,做好事故预想,正确处理调度运行日常事务,做好各种记录。

(5)严格做好负荷管理工作,严肃拉闸限电调度纪律,严格执行限电预案,禁止利用职权擅自对用户停、送电。

三、电力调度计划1. 电力调度计划应根据电力系统运行状况、电力需求预测、发电厂发电计划等因素,编制月度、周度、日度和实时调度计划。

2. 调度计划应合理安排电力系统的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和用电等环节,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高电力供应质量。

3. 调度计划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确保调度计划的实施性与操作性。

四、电力调度安全1. 电力调度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意识,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第三章运行管理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五章数据管理第六章规范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管理,提高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使用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进行电力调度和运行管理的电力企业。

第三条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是指用于电力调度和运行管理的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包括调度服务器、调度工作站、调度终端等。

第四条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的目标是保障电力调度过程的安全、高效运行,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第二章组织第五条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由电力企业的调度管理部门负责。

第六条调度管理部门应当设立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岗位,负责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

第七条调度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的岗位责任和权限,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岗位应当配备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九条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应当保持24小时不间断运行,确保调度过程的连续性。

第十条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应当定期进行系统巡检和维护,并制定巡检和维护记录。

第十一条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应当备有灾备机制,确保系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运行,并制定灾备预案。

第十二条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应当定期进行软件更新和升级,确保系统始终处于最新的安全状态。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应当配备进入管理系统的认证和授权机制,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进行相关操作。

第十四条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应当建立系统登录日志和操作日志,记录每个人员的操作行为,并定期进行审计。

第十五条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应当采用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等安全设备,确保系统不受外部攻击。

第十六条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应当制定涉密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确保系统中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

第五章数据管理第十七条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应当建立完整的数据管理机制,包括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备份等环节。

山西省电力调度规程

山西省电力调度规程

山西省电力调度规程1. 引言山西省电力调度规程是为了规范山西省电力系统的运行和管理,确保电力供应的安全、稳定和高效。

本规程涵盖了电力调度的基本原则、组织结构、调度程序、应急处理和监督管理等内容。

2. 电力调度的基本原则2.1 安全原则山西省电力调度以确保电力供应的安全为首要原则。

电力调度部门应根据电力系统的负荷需求和电力设备的运行状态,合理分配电力资源,确保供电的安全可靠。

2.2 稳定原则山西省电力调度以维持电力系统的稳定为基本原则。

电力调度部门应及时发现和处理电力系统中的异常情况,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电力系统的不稳定发生。

2.3 经济原则山西省电力调度以优化电力资源的利用为经济原则。

电力调度部门应根据负荷需求和电力市场的态势,合理调配电力资源,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电力供应的经济效益。

3. 电力调度的组织结构山西省电力调度分为省级电力调度和地市县级电力调度两个层级。

3.1 省级电力调度山西省级电力调度负责协调全省电力系统的运行。

省级电力调度由省电力调度中心负责,主要职责包括:•监控全省电力系统的运行状态;•编制全省电力系统的负荷预测和电力调度计划;•协调跨地区的电力交换;•处理电力系统中的紧急情况。

3.2 地市县级电力调度山西省各地市县级电力调度由地市县级电力公司负责,主要职责包括:•监控地市县级电力系统的运行状态;•根据省级电力调度的指令,实施电力调度控制;•处理地市县级电力系统中的日常运行问题。

4. 电力调度的程序4.1 负荷预测山西省电力调度部门应根据历史数据和经验,结合天气和经济状况等因素,对未来一段时间内的电力负荷进行预测。

负荷预测结果可作为电力调度的依据。

4.2 电力调度计划制定根据负荷预测结果和电力市场的需求,山西省电力调度部门制定电力调度计划。

电力调度计划应包括电力供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如备用电力源和调峰储能设备等。

4.3 电力调度控制根据电力调度计划,山西省电力调度部门通过监控电力系统的运行情况,实施电力调度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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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调度运行规程
电力调度运行规程
一、概况
长平公司王台井区电力调度(简称电调)始建于2006年11月。

2007年8月正式运行;2008年3月进行扩加。

电调有一台PRCK97—Y01远动及网络接口柜;两台研华生产的工控机,一台运行,一台备用;两台自动录音电话。

电调主要负责长平公司老区电力负荷的调运工作,具体监控生活区中心变电源盘601#、602#;风井电源盘604#、609#;压风机电源盘601#、609#;695中央变电所电源盘的倒运;620中央变电所电源的倒运工作。

还负责井下15#煤中部变电所、15#煤西部变电所、九五变电所、620绞车房的电气设备的监控。

远动柜电源来自压风机。

直流220V来自压风机直流屏,交流220V来自低压盘。

二、对值班人员的基本要求
1、熟悉本岗位设备的性能、结构及原理。

2、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

3、应由技术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和职业道德高尚的人员担任,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和实习,方可持证上岗。

4、必须具有电气设备防灭火等安全知识。

三、巡视:
1、日常巡视检查远动柜柜面指示灯是否正常,每2小时检查一次。

2、观察电脑所辖各主要变电所运行画面情况,监控设备的电流、电压、功率等参数。

监测运行情况、进行事故查询
3、电脑右下角双网卡连接图标显示是否正常。

4、UPS不间断电源指示灯及运行声音是否正常。

四、调度指挥原则
1、电调值班员在其值班期间,为电力系统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的指挥员。

2、电调值班员发布调度指令时,应和各单位值班员互通姓名并复诵无误,每项调度指令的内容及执行情况均应记入运行记录中。

3、电调值班员对所发布的调度命令正确性负责。

如电调值班员对接受的上级命令有疑问,要核实清楚,应立即说明理由或汇报有关领导。

4、电调管辖的设备,未经电调值班员许可,现场值班员不得擅自操作(对人身和设备有威胁者除外)。

5、属电调管辖的设备,其运行方式发生变化应事先通知有关单位。

6、电调根据系统用电指标和负荷情况,做好削峰填谷与均衡负荷工作。

7、电网供电量不足或故障,要求限电时,限电程序一般按先转供,后辅助生产执行,在保证矿井保安负荷和不影响职工生活用电的条件下,限电幅度根据供用电情况合理调整。

8、电调下达限电命令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限电工作,因不执行限电指令,出现危及供电系统安全运行的非常情况下,可按照程序实
施拉闸限电的应急办法。

9、电力系统发生事故时,电调值班员迅速和35KV站值班员联系,询问情况,并根据遥测、遥信等自动化信息判断,积极协调指挥处理(未得到处理前不得交接班)事故,并汇报值班干部。

10、非事故单位不得在事故处理时向值班员询问事故情况而影响事故的处理。

11、农村线路跳闸,要查清原因再通知送电。

12、恶劣天气,要把不安全的转供线路停掉。

13、倒闸操作,操作前要认真核对运行方式;双回路倒电源,值班员要逐项下达操作命令,备用回路带负荷后,通过自动画面确认并接到相关人员汇报,才能下令断开另一回路。

14、各配电点6KV电源线路检修,必须提前通知电调。

五、限电程序:
压负荷前通知公司调度和三电办主任
1、停转供
1.1、矸井:三沟水源井(806#)、福利公司(805#)、三沟砖厂(807#)(压矸井转供提前10分钟通知);
1.2、矸山转供:王台铺制氧厂(806#)、金泽型煤厂(804#)、小洗煤厂(805#);
1.3、锚杆厂(35KV变电站637#)(白天不停,晚上停);
1.4、宏圣预制厂(35KV变电站616#)
3、停地面辅助生产
3.1、矿机厂(35KV变电站613#)10—40A;
3.2、低压(更新厂)7—10A;
3.3、低压(木厂)7—14A;
5、通知西副井停绞车
6、生活
6.1、中变:王台铺村(中变609#),10—30A;东王台、西元庆村(中变616#),5—10A;
6.2、西王台、徐家岭(35KV变电站639#);5A;
6.3、南变:停生活区照明100—150A;
7、停井下生产,正常生产200—300A(保水泵及局扇100A);
8、停地面生产(电气车间)
8.1、614#、630#(块煤),100—130A;
8.2、601#、623#(末煤),80—110A;
8.3、610#、632#(主提升),45—50A;
8.4、612#(矸山变),只剩储运3A;
8.5、604#、636#(压风机),15—30A;
9、紧急情况时,全矿除保安负荷外全停;
10、说明:
矸山服务公司洗煤厂及7、8停电由公司调度室通知。

六、事故处理
供电系统出现故障时,要立即汇报值班干部,并随时观察监控
屏幕,协助值班干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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