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有文艺院团下基层演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申报
文化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文化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
本制度旨在规范文化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和透明公开,提高文化事业的发展水平和效益,并防止资金的浪费和滥用。
二、资金管理机构
文化专项资金的管理机构为文化部,负责对资金的分配、监督和评估工作。
三、资金来源
文化专项资金的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文化企业的回报等。
资金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资金分配
资金分配由文化部根据实际需求和政策导向进行,相关的具体细则和标准将另行制定和公布。
五、使用范围
文化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文化设施建设与维护
2. 文化活动和节庆活动的组织与举办
3. 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和培育
4. 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
六、资金监督
资金使用过程中应建立规范的监督机制,包括财务审计、资金流向监控等,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和要求。
七、资金评估
文化部将对使用资金进行定期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资金管理与分配的参考依据。
八、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资金使用行为,将依法追责,并追回相关资金。
九、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文化部所有,如有需要,将进行适时修订和发布。
以上为《文化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细则将进一步细化制定和公布。
> 注意:本文档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实施细节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规定。
北京市基层公益性演出活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北京市基层公益性演出活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开展基层公益性演出活动,规范和加强基层公益性演出活动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等,特制订此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基层公益性演出活动是由政府出资购买演出服务的文化项目,面向全市各区(县)开展,主要包括“百姓周末大舞台”和“周末场演出计划”两项。
专项资金纳入市对区(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采取先演后补方式拨付,主要用于参加“百姓周末大舞台”、“周末场演出计划”的演出团体补助和演出场所补助。
第三条“百姓周末大舞台”演出主要在城区露天剧场、广场开展,演出时间为每年4月-10月期间周末,由专业文艺表演团体免费向观众提供演出服务。
“周末场演出计划”演出在郊区(县)室内剧场开展,演出时间为全年周末,采取政府补贴与剧场运作相结合形式开展,由专业文艺表演团体向观众提供演出服务。
第四条为保证演出效果,“百姓周末大舞台”演出采取免==============================专业收集精品文档=============================费、有组织的形式开展,“周末场演出计划”演出采取低价售票、凭票入场方式开展。
第五条“百姓周末大舞台”、“周末场演出计划”演出团队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服务期为二年。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六条“百姓周末大舞台”、“周末场演出计划”活动管理机构由市文化局、市财政局、区(县)文化委员会、区(县)财政局共同组成。
第七条相关机构职责:(一)市财政局职责:1.对“百姓周末大舞台”、“周末场演出计划”项目年度预算进行审核,结合财力状况,安排专项资金并批复预算、拨付专项资金到区(县)财政局。
2.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指导区(县)财政局对专项资金进行管理。
3.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4.指导相关单位以政府采购的形式确定“百姓周末大舞台”、“周末场演出计划”参演团体。
2017年高雅艺术进校园管理办法 - 资金申报

上海市高雅艺术进校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版)第一条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和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普及高雅艺术,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创建,繁荣校园文化生活,提升当代学生艺术修养,拓展学生素质教育新途径,落实上海国有文艺院团“一团一策”分类改革要求,由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文广影视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共同设立高雅艺术进校园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
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遵循政府支持、文教结合、院团公益、学生受益的原则,采用剧目审核、供需对接、菜单点选方式,每年组织文艺院团进入本市各校(含高职院校与中小学)开展优秀剧节目巡演,进行高雅艺术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教育。
第三条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文广影视局)与市教委共同建立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专项资金办公室,负责管理办法制订、活动整体策划、活动运作监督等制度设计,包括:受理院团演出申报、审定推荐剧目菜单、协调落实巡演计划、核准发放演出补贴、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等具体工作,确保活动开展及资金管理取得预期成效。
第四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鼓励和支持本市国有文艺院团的优秀民族戏曲、经典音乐(民乐、交响)、歌剧、芭蕾、话剧、评弹等精品力作进校园巡演。
经专家评审,部分国内外来沪的高雅艺术经典剧目及本市民营院团的原创佳作也可进入校园演出推荐菜单。
第五条本市各文艺院团应高度重视、积极参与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将其作为弘扬传统文化、担当社会责任、加强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和重要载体,从艺术门类、剧目内容、表演形式等多方面入手,精心挑选兼具思想性、艺术性与观赏性的优秀剧(节)目进学校演出,还要从学生观众欣赏需求出发,精心策划与演出配套的观前导赏、观后交流、普及讲座等互动活动,适当增加学生艺术实践体验的机会,认真做好反馈意见收集工作,不断提高进校园演出活动的成效。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7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7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4.21•【文号】财办文〔2017〕25号•【施行日期】2017.04.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申报2017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办文〔2017〕25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企业:根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财政部关于重新修订印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文资〔2012〕4号)等有关要求,现就2017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申报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7年总体安排为进一步加大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更好地引导和扩大文化消费,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模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7年专项资金继续重点用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宣传文化体育部门确定的重大政策、项目,并继续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参股基金等方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二、重大项目部分(一)主要目标。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有关要求,由宣传文化体育部门牵头负责项目遴选工作,促进财政政策与产业政策有机衔接。
调整资金投入结构,降低直接补助比例,提高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事后奖补比例,进一步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撬动效应。
(二)主要内容及牵头部门。
1.支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由中宣部牵头负责。
2.实施文化金融扶持计划,由文化部牵头负责。
3.支持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由文化部牵头负责。
4.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由文化部牵头负责。
5.推动影视产业发展,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牵头负责,其中重点影视项目由中宣部负责。
2017年度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演出扶持资金拟定分配方案

商丘三农爱心艺术团有限公司
《朱元璋斩婿》
15
3
夏邑县四平调剧团
《深重的彩礼》
20
4
周口市
周口市杂技马戏团
《飞翔之梦》杂技专场
10
2
杂技剧《西游记》
15
3
周口市川汇区长胜马戏团
《长胜大马戏》专场
10
2
周口市川汇区圆梦曲剧团
《经堂孝母》
20
4
《四郎探母》
10
2
周口市天虹艺术团
歌舞综艺节目
10
2
周口市小清芬演艺有限公司
《包青天》
15
3
博爱县百花剧团
《打金枝》
15
3
焦作市玉红豫剧团
《包青天》
15
3
濮阳市
范县罗卷戏剧团
《杨景征南》
15
3
《李存孝过江》
15
3
濮阳市华晨杂技集团有限公司
《杂技专场》
15
3
濮阳市
濮阳市百花曲剧团
《四郎探母》
10
2
《刘全进瓜》
10
2
南乐县群英大平调剧团
《长坂坡》
15
3
《反杨河》
20
4
清丰县艺彩戏曲演艺剧院
《情系沃土》
15
3
许昌市
禹州市青松豫剧团
《穆桂英挂帅》
15
3
《打金枝》
15
3
许昌万里豫剧院
《燕振昌》
20
4
《玉桃恨》
15
3
漯河市
漯河市源汇区心宽小蜜蜂曲剧团
《王华买爹》
15
3
漯河市召陵区鑫鑫豫剧团
文艺演出经费申请报告

文艺演出经费申请报告文艺演出往往需要一笔不小的费用,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文艺演出经费申请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浏览!文艺演出经费申请报告篇一:省委宣传部:由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等联合主办,省文化厅承办的“梅花迎春——xxx0年新春元宵晚会”已于2月28日晚在xx艺术中心成功举行,获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此次演出活动,根据省委宣传部领导的指示和要求,主创人员在七天时间内,突击完成晚会的策划、创作、编排和演出任务。
整台晚会以江苏省戏剧学校小京班学生为演员班底,特邀省内十多名中国戏剧“梅花奖”获得者联袂演出,经过精心编排和时尚包装,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此次晚会共开支经费77.45万元(项目决算附后),请省委宣传部研究核拨。
请批示。
附件:xxx0年新春元宵晚会经费决算明细文艺演出经费申请报告篇二:根据xx市物业管理协会《关于组织会员单位策划"和谐xx、情系物业"春节文艺汇演》的通知,要求我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支持赞助筹办经费。
晚会联办形式为:市房管局、市物协为主办单位,协办单位为:xx集团。
为此,为了提高集团公司的知名度与品牌形象,积极参与并支持行业活动,建立良好的外部关系。
物业公司建议支持市物协组织的行业春节联欢晚会并给予赞助筹办经费4700元。
具体如下:1、灯光租赁费用:3000元2、背景喷画费用:700元3、邀请节目主持人:1000元妥否,请公司领导批示!文艺演出经费申请报告篇三:市政府:为全面反映xxx9年我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推进全市经济、社会、生态、文化转型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进一步鼓舞全市人民斗志,振奋精神,营造全市人民喜迎新春的欢乐祥和的喜庆氛围,xxx0年xx市迎新春文艺晚会,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于2月8日在市体育馆举行。
鉴于市体育馆场地大,配套设施较为欠缺,舞台、灯光、音响、电子屏幕等需要租赁,演员阵容大、舞美、服装要求较高,各方面费用很大的实际,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经初步预算,本次晚会需资金约65万元,根据陈卫民市长“由市开发区、安源区各出20万元,市财政局解决不足部份”的批示精神,特请市政府解决文艺晚会专项经费25万元。
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财政部•【公布日期】2002.10.23•【文号】文计发[2002]50号•【施行日期】2002.10.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财务制度正文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2年10月23日文计发[2002]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文化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财务局:为了保证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财经制度和《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实施方案》,我们制定了《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顺利实施,加强对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专项资金(以下称专项资金)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财经制度和《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是中央财政安排用于鼓励舞台艺术精品剧目创作生产的资助经费。
第三条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年度结余专项资金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四条专项资金实行据实申请、公正受理、科学评估、择优支持的原则。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应接受文化、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资助标准第六条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范围包括:(一)初选剧目的资助;(二)入选剧目的重点投入;(三)剧本购置;(四)精品剧目的推广宣传、展演经费;(五)专家评审费;(六)项目管理费;(七)其他相关费用。
第七条项目管理费按照年度专项资金的3%提取,主要用于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办公费、会议费、审计检查费和其他相关经费的支出。
第八条专项资金采取前期资助和重点投入的方式支付。
送戏下乡资金申请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送戏下乡资金申请报告篇一:20XX年宝安区“送戏下乡”申报表20XX年宝安区“送戏下乡”申报表篇二:关于实施送戏下乡的管理办法广灵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实施“送戏下乡”工程的管理办法(20XX年1月7日会议通过)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按照省、市、县委关于文化强县相关精神的要求,我们将从20XX年起实施“送戏下乡工程”。
为保证此项活动能深入扎实地开展,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促进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制订本管理办法如下:1、“送戏下乡工程”是开展农村文化活动的重要内容和主要形式,是基层文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
2、“送戏下乡工程”对于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传播先进科学文化知识,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整体科学文化素质,抵制愚昧落后、封建迷信和腐朽思想的蔓延,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构建乡风文明的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
3、实施“送戏下乡工程”是省、市、县各级政府明确规定的公益文化活动,由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秧歌传习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4、“送戏下乡工程”采取政府购买文化服务的形式,向县县秧歌传习中心购买雅俗共赏、健康向上、喜闻乐见的演出,送给全县农村老百姓免费观看。
同时也能进一步增加县县秧歌传习中心收入,缓解其创收难等问题,从而达到双赢的目的。
5、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审核演出节目的质量,确保演出能强化新形势下乡镇文化工作,培育农村文化市场,丰富和活跃农民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要。
6、县秧歌传习中心要制定详细的演出方案,并结合当地的天气、季节等实际原因切实实施好“送戏下乡”工程,确保送戏下乡常年化、制度化,从而实现全县每村每年至少送戏演出一场的目标。
7、县秧歌传习中心要负责聘请有一定演艺水平的文艺表演演员及团体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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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有文艺院团下基层演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17年版)
第一条为鼓励本市国有文艺院团下基层演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升郊区乡镇剧场设施功能,落实国有文艺院团“一团一策”分类改革要求,服务上海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由市财政出资,设立本市国有文艺院团下基层演出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国有文艺院团组织优秀民族戏曲、经典音乐(民乐、交响)、歌剧、芭蕾、话剧、杂技、儿童剧、评弹等精品佳作下基层演出,制作高质量的经典剧目、优秀剧目与新创剧目巡演版,拓展郊区的演出市场,让更多市民在家门口能欣赏到高水准的舞台演出。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下基层演出是指国有文艺院团在专项资金支持下,利用现有郊区乡镇剧场、影剧院等专业演出场所资源举办的惠民专场演出。
远郊和海岛等地因场地条件限制也可选择大型会场举办演出。
整场演出最高票价不超过180元,50元以下低价票应占可售票张数的30%。
国有文艺院团进学校演出纳入高雅艺术进校园专项资金归口管理,进社区演出纳入公共文化配送扶持归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国有文艺表演团体包括:
(一)市属国有文艺表演团体;
(二)区属国有文艺表演团体。
民营文艺院团下基层演出纳入上海市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扶持资金归口管理。
第五条专项资金将综合演出规模、演出成本、演出地点、演员阵容、作品影响度、观众上座率等情况给予补贴。
已获其它市级财政同类支持的,不适用本办法。
补贴标准为:大型剧目与精品剧目单场演出最高补贴不超过5万元;普通规模整台戏剧、戏曲、歌剧、舞剧、音乐会等单场演出最高补贴不超过4万元;小型剧目(含折子戏)演出单场最高不超过3万元;儿童剧、木偶剧演出单场最高不超过2万元;评弹演出每场补贴2000元,综合性专场演出可参照小型剧目(含折子戏)补贴标准。
赴远郊(指奉贤区、金山区、崇明区)演出可获双倍补贴额度。
各文艺院团下基层巡演有主题策划、整体宣传及配套普及推广活动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追加扶持。
第六条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文广影视局)按照规定程序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和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扶持名单并予以资金扶持。
申报指南及评审结果将通过市文广影视局网站和本市主要媒体公示。
第七条各申报院团应统一填写《诚信承诺书》,市文广影视局对申报院团诚信情况进行核实。
凡2年内有行政处罚纪录或被列入工商部门经营异常企业名录的企业,取消其年度资金申报资格,并在媒体上披露失信行为信息。
各剧团应保证所报数据真
实可靠,如发现演出内容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或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补贴资金等行为,将取消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八条各国有文艺院团应积极做好演出宣传、票务销售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倒票现象,保障好广大市民的基本文化权益。
第九条演出所在剧场、影剧院应配合剧团做好现场管理工作,确保演出安全有序。
市文广影视局将委托区文化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现场查看,对演出质量提出评价结果。
第十条获得资金补贴的剧团,应当向市文广影视局报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并接受市文广影视局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获本专项资金扶持的惠民专场演出,应在票张上打印“市财政惠民公益票”等字样。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市文广影视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