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信息化项目采购与招标管理制度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规范信息化建设项目行为,强化信息安全,根据xx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内容包含以下三类:(一)信息化集成类:信息化软硬件集成、信息工程与弱电工程集成;(二)产品采购类:(1)硬件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及空调、UPS电源等数据中心机房专用设备和内存、磁带等材料零件供应及安装;(2)软件产品:标准软件产品、软件用户授权。
(三)服务类:(1)软件开发类:按照业务需求完全或部分定制开发并提供后续服务的项目;(2)外包服务类:将信息系统研发全部或部分外包给专业软件公司,自主研发的信息化项目;(3)维保服务类:硬件设备、软件系统、集成工程项目免费维保期结束后的维保服务采购;(4)设计咨询类:信息化规划、数据中心设计、网络设计咨询、安全检测咨询等。
第三条集团及子集团、事业部、各分子公司进行信息化建设1均需遵守集团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分步实施、小步快走等原则。
第四条集团及子集团、事业部、各分子公司进行信息化建设均需遵循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管理、实施机构及职责第五条集团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集团董事长任组长,集团总经理及信息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财务中心、审计监察部、信息化办公室、招投标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工作的领导、管理、监督、决策和奖惩。
第六条xx集团设立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办”),负责集团信息化建设总体协调和管理。
负责对信息化建设进行立项审批,集团办公室、财务中心、人力资源部、发展策划部、企业管理部、审计监察部、集团招标管理办公室、品牌事业部按职责分工,参与信息化建设管理。
第七条信息办负责牵头建立一体化的管理体系及运行机制,对信息化建设进行规划、备案、立项、报批、建设、考核、运维等管理工作,履行以下等职责:(一)根据企业发展及管理需要,拟定集团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制度;(二)根据集团战略发展、子集团业务战略发展,拟定集团IT规划、子集团业务IT规划;(三)信息化建设项目备案工作,负责信息化合格供方信息2建立、更新、发布和维护,明确合作单位;(四)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报批工作;(五)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六)牵头负责信息化项目建设;(七)牵头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审查和签订工作;(八)组织合格供应商考核;(九)牵头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信息化招标采购细则

信息化招标米购细则1招标(采购)分类1.1按招标(采购)业务特点分类:1.2按招标(采购)经办权限分类:2 需求管理2.1信息化采购需求分类3采购管理3.1招标(采购)方式根据各类米购业务的特点和标的额大小,信息化招标(米购)分以下二种方式进行操作:3.2招标(采购)计划3.3招标过程管控1、信息化项目元成立项审批,成立招标小组并确无招标计划后,招标小组成员共同起草招标文件。
2、招标技术条件:所有招标(米购)项目必须达到发标的技术条件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会审,技术条件必须写入招标文件中,相关业务部门和技术人员应严格按照招标计划中的相应时间节点提交招标技术条件。
3、信息管理中心拟定信息化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由信息管理中心、成本控招标文件制部、财务部、法律事务部等相关部门履行审批,分管信息化副总裁,分管成本和财务副总裁批准后颁布使用。
4、信息化集团类招标(采购)的招标文件由信息管理中心根据示范文本拟定,由招标小组成员审核会签后,报信息管理中心总经理、成本控制部总经理批准。
地方类招标文件由招标单位根据示范文本自行拟定。
确定入围单3、每项招标(采购)且每个标段入围单位应不少于(含)三家。
位如入围单位不足,需经信息化招标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分管信息化副总裁批准。
4、招标经办人应将招标(采购)项目的标段划分原则、付款方式、工期要求、评标基本办法等核心商务和技术条件整理成投标邀请函,合格供方根据自身情况,以书面承诺回复,决定是否参加;招标小组从承诺参加的供方中,确定该项目候选入围单位,推荐领导审批。
5、入围单位应在同一水平线上,具有可比性和竞争力。
6、集团类招标(采购)的入围单位名单,由招标小组拟订,经成本控制部总经理审核,报分管信息化副总裁批准1、信息化集成类、软件开发类、设计咨询类项目,开标后可安排技术答辩及系统测试,答辩时间和系统测试时间应严格依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逆序依次进行。
2、开标后禁止接受个别投标单位的优惠降价和单独议标。
公司采购招标规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有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物资、设备、服务、工程等。
第三条公司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章采购计划与预算第四条采购部门应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各部门需求,编制年度采购计划,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五条年度采购计划应包括采购内容、采购数量、预计采购金额、采购时间等。
第六条采购部门应根据年度采购计划和预算,编制月度采购计划,并报财务部门审核。
第七条财务部门应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年度预算,对月度采购计划进行审核,确保采购预算合理、合规。
第三章采购方式第八条公司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
第九条公开招标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大、市场供应充足、技术要求较高的项目。
第十条邀请招标适用于供应商数量有限、技术要求较高、保密性较强的项目。
第十一条竞争性谈判适用于采购需求特殊、市场供应不足、技术要求复杂的项目。
第十二条询价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小、市场供应充足、技术要求简单的项目。
第十三条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以下情况:(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第四章采购流程第十四条采购流程包括以下步骤:(一)需求提出:各部门提出采购需求,并填写《采购申请表》。
(二)采购计划编制:采购部门根据需求编制采购计划,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三)招标文件编制:采购部门根据采购方式编制招标文件,包括采购内容、技术要求、质量标准、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等。
(四)发布招标公告:通过公司内部公告、专业媒体、行业协会等渠道发布招标公告。
(五)投标报名: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报名。
信息系统采购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采购管理制度一、引言信息系统的采购是企业实施信息化建设的关键环节,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信息系统采购过程,提高采购的透明度和有效性,制定本《信息系统采购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信息系统的采购活动,包括硬件设备采购、软件系统采购以及相关服务供应商的选择和管理等。
三、采购组织架构为了确保采购的专业性和高效性,公司设立独立的采购组织,负责统一管理和执行信息系统的采购工作。
采购组织由采购部门和相关决策委员会组成。
3.1 采购部门采购部门负责具体执行信息系统采购的各项工作,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过程的组织和管理、供应商资格审核、合同的谈判与签订等。
采购部门要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流程,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3.2 决策委员会决策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审批重要的信息系统采购决策。
决策委员会要根据企业的战略目标和需求,对采购计划进行评估和决策,并对采购结果进行审批。
四、采购流程为了确保信息系统采购的规范和顺利进行,公司对采购流程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步骤:4.1 采购需求确认在开展信息系统采购前,相关部门需要明确具体的采购需求,并进行综合评估和分析。
采购需求确认包括确定系统功能需求、性能指标、安全要求等。
4.2 供应商选择根据采购需求,采购部门组织供应商的招标工作,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估供应商的资格和能力,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4.3 谈判与签约在供应商选择完成后,采购部门与供应商进行详细的谈判,商讨合同条款、价格、服务等具体细节,并最终签署合同。
在谈判和签约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双方的利益。
4.4 采购执行与验收采购部门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监督和管理供应商的交付和实施过程,确保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完成。
同时,采购部门负责对采购结果进行验收,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符合公司的要求。
五、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采购中存在一定的风险,为了减少风险并保障采购的顺利进行,公司需要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公司采购管理规定(3篇)

公司采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采购活动,保证公司采购的透明、公开和公正,提高公司采购的效率和效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发展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的采购活动,包括货物采购、工程采购、服务采购等。
第三条公司采购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经济、合理和合法的原则,注重质量、价格和交货期等因素的综合考虑,实现采购成本和效益的优化。
第四条公司采购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行业规范和道德规范,不得参与和倡导任何非法、违规或不道德的活动。
第五条公司采购活动必须遵守公司的授权程序,采购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采购活动,不得越权或私自变更采购方案。
第六条公司采购活动必须进行记录和档案管理,包括采购文件、招标文件、评标记录、合同文件、供应商资质文件等,以便后续的审计和查询。
第七条公司采购活动必须建立健全采购审批制度,实施采购合同管理制度和供应商管理制度,落实采购决策的责任制和绩效评估的责任制。
第八条公司采购活动必须严格控制采购风险,采取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和风险管控等措施,确保采购活动的安全和稳定。
第九条公司采购活动必须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采购信息的共享和交流,提高采购创新和效率,促进供应链的协同发展。
第二章采购组织和策划第十条公司采购活动必须设立专门的采购部门或采购小组,负责采购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采购部门或采购小组的组织结构应当合理,人员配备应当充足,工作职责和权限应当明确。
第十二条采购部门或采购小组应当制定年度采购计划和月度采购计划,依据公司的经营需求和采购预算,制定采购计划的内容和范围。
第十三条采购部门或采购小组应当进行市场调研和供应商评估,确定潜在的供应商和合作伙伴,建立供应商库和合作伙伴库。
第十四条采购部门或采购小组应当制定采购方案和供应商选择标准,明确采购要求和采购评价的指标,确保采购的公正和效益。
第十五条采购部门或采购小组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及时发现和解决采购活动中的风险和问题,确保采购的安全和稳定。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目的为加强公司信息化项目的管理,提高公司整体信息化项目的管理水平,安全、优质、低耗、高效地完成项目任务,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合用范围本办法合用于 XXXX 股分有限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
定义信息化项目:需要通过信息技术来完成的项目。
项目需要由人来实施,受制于有限的资源,需要计划、执行和控制,需要有预算。
信息化项目的管理组织至上而下为 :项目总监、项目经理、项目监理、项目关键用户。
项目总监职责1.负责项目经理的任命;2.同项目经理讨论决定项目组人员;3.负责对项目可行性研究过程进行指导和监控;4.协调项目开展所需的资源及项目的外部工作;5.为项目组提供各种支持和保障;6.监控项目的执行进度情况,对项目的发展进行适时的跟踪;7.参预项目阶段性评审;8.为公司各个信息化项目提供项目管理的咨询和指导。
项目经理职责项目经理是负责整个项目的计划、实施和控制,对项目成功负责,在项目中起核心的作用,分为项目业务经理(主要为业务部门相关人员)和项目技术经理(主要为信息部相关人员)。
一、项目业务经理主要职责:1.负责完成项目的前期需求调研及需求说明书的编写;2.协调项目组内外的各种关系,及时妥善解决项目中出现的业务方面的问题;3.与业务主导部门、项目团队和其他关键干系人沟通,将项目的发展情况向项目总监汇报,并接受检查和监督。
二、项目技术经理主要职责:1.协调项目组内外的各种关系,及时妥善解决项目中出现的技术方面的问题;2.对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成本全面组织、管理;3.管理项目团队。
项目监理职责 1.负责项目管理模板、项目管理制度流程的制定;2.负责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对项目管理模板的执行;3.保存项目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和数据;4.负责项目重点环节管控,把控项目质量,及时解决沟通风险,防止项目浮现重大问题。
项目关键用户职责1.参预项目实施全过程;2.负责项目合同、付款、启动、计划、资源、范围、时间、质量、沟通、风险、交付验收的全流程管理;3.负责项目全过程进度跟进、质量把控;4.负责项目资料和业务知识总结、撰写、归档。
公司信息化项目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信息化项目采购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管理工作,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项目质量,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所属各企业使用本级资金进行用于本企业经营管理的信息化项目、配套设备及软件系统的采购工作,范围包括新建(含改建、扩建)或者通过“以租代建”模式建设的信息网络系统、信息服务平台及其应用系统、信息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以及信息化运维项目和成熟软件系统(包括嵌入式软件系统)、信息网络(服务)系统(平台)项目等。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公司信息化项目采购过程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对供应商的社会信誉、技术管理水平及合理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选择最适合的供应商。
项目采购由请购单位或项目(代)业主(代表“甲方”的项目组)担任实施主体,负责编制项目采购所需所有文件资料,并组织实施项目采购全过程。
如确有需要,项目请购单位或项目(代)业主可邀请公司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网信办”)协助项目采购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商务谈判、参与评标等。
项目采购过程依法依规接受监督,公司总部和下属企业- 1 -审计部门按权限全过程监督项目采购所有环节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总部资金投资的信息化项目采购,由公司审计部门负责监督;下属企业资金投资的信息化项目采购,由下属企业审计部门负责监督;下属企业资金投资500万元以上(含)的信息化项目采购,公司审计部门参与监督。
公司总部和下属企业应分别成立项目采购文件资料审核小组(以下简称“审核小组”),按权限对采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方式、招标申请、招标方式、招标公告或邀请、投保保证金、投标人、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清单、评标小组、评标办法等)、中标单位确定、中标通知书等进行审批。
公司总部的审核小组由公司网信办主任、副主任及公司战略投资部1名副总经理组成,公司网信办主任为审核小组组长,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公司网信办。
集团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推动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根据《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为集团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指导性文件,适用范围包括集团公司本部,以及所属全资、控股公司(含直接控股、相对控股)和经费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各单位应在落实本办法要求的前提下,制定用于承接本办法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不需要建筑安装的信息基础设施、信息资源开发、应用系统建设、硬件设备购置、网络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新建和升级项目。
信息化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是指投资估算500万元以上(“以上”含本数,下同)或者列入“智慧港口”建设年度工作方案的项目。
其他项目为一般项目。
第四条项目建设应紧密围绕“智慧港口”建设规划与行动计划,顺应数字化转型趋势,遵循“统筹规划、协同共享;业务主导、技术引领;科学合理、适度超前;鼓励创新、促进发展;规范运作、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确保安全”的原则,以信息共享和数据应用为核心,服务集团公司战略发展。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集团公司建立多层级的项目管理体系,**(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项目业主单位分别落实各自管理职责,并结合自身实际开展项目管理工作。
第六条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集团公司信息化项目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解决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机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科信设施部,主要职责如下:1.组织起草集团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协调推进集团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各项流程。
2.组织编制、审核集团公司本部开发类信息系统、集团公司所属单位信息化预算,汇总、平衡股份公司所属单位信息化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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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信息化项目采购与招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公司信息化工作的总体实施战略目标,规范信息化采购中的询价、议价及招投标等活动,确保项目质量、工期和成本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并结合集团现状,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暂定适用公司总部信息化项目的立项、议标、招标及信息化项目配套设备的采购等工作。
第三条招投标过程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招标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投标方的社会信誉、技术管理水平及合理低价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合理选择承包商。
第二章组织结构与工作职责
第四条办公室是信息化招标及相关设备、产品采购的主责部门,主要责任如下:进行信息化项目的前期调研及招标文件、组织对厂家的考察、发标回标、投标文件答疑评标、合同谈判签订、制定厂家进场计划等。
第五条工程处、法务处、财务处、审计处是信息化招标的配合部门,主要责任如下:参加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核、合同谈判、对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等。
第三章规模标准与招标方式
信息化招标选择工程承包商应遵循以下三种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
各种方式对应的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如下:
第六条信息化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含)万以上的项目应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时,应标厂商不应少于三家。
第七条信息化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20(不含)万的项目可采取邀请招标方式。
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时,应标厂商不应少于两家;当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以上,但是具有相应实施能力的厂商不足三家时,报审领导同意后也可以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
第八条单笔采购估算价在10(不含)万以内的项目可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方式,引入伙伴供应商机制。
第四章招标程序
第九条公开招标的一般工作程序
对于公开招标,将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申报该招标项目的请示公文,须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2.公司办公室编制招标文件。
3.办公室主任审批后,经工程处、法务处、财务处、审计处、会签,报主管领导、信息化建设工作领
导小组组长审批后正式发布。
4.在公司网站及其它渠道发布招标公告(公告须发布5个自然日)。
5.发售招标文件。
6.组织答疑会。
7.开标:标书统一交予审计处核检密封情况。
8.评标:评标小组须由公司办公室、工程处、法务处、财务处、审计处共同组成;根据投标方标书文
件是否合规、技术标、商务标等分别进行打分。
9.定标:将评标小组打分排名后,首选得分最高公司作为中标候选单位,并申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最终
定标。
第十条邀请招标的一般工作程序
1.申报该招标项目的请示公文,须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请示中
须明确邀请应标厂家名称)
2.编制招标文件。
3.办公室主任审批后,经工程处、法务处、财务处、审计处会审,再呈主管领导、信息化建设工作领
导小组组长审批后正式发布。
4.发售招标文件。
5.组织答疑会。
6.开标:标书统一交予审计处核检密封情况。
7.评标:评标小组须由办公室、工程处、法务处、财务处、审计处共同组成;根据投标方标书文件是
否合规、技术标、商务标等分别进行打分。
8. 定标:将评标小组打分排名后,首选得分最高公司作为中标候选单位,并申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最终
定标。
第十一条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的一般工作程序
1.经由公司内部推荐三家以上的候选承包商。
2.由公司分管信息化的主管领导组织资格审查。
3.由业务部门和办公室组织技术规范和实施方案的评审、价格谈判等工作。
4.通过公司内部评审会,确定最终的承包商
第五章招标管理
第十二条编制招标文件
为保证招标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办公室在招标之前,要根据项目总体开发建设计划,编制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内容应包括:
(一)招标条件落实状况
(二)合同规划或合同样本
(三)招标方式
(四)资质要求
(五)总体招标工作计划
(六)工作目标
(七)其他有必要在招标方案中明确的内容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的申报、备案和审批
(一)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由办公室按照公司信息化项目立项报备
第十四条招标禁止
公司参与招标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得与投标单位有不正当的接触,不得收受任何贿赂,不得泄露标底,不得透漏任何与评标有关的任何信息。
上述情况一经发现,按照公司的有关制度进行处罚;如违反法律、法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