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阵地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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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新媒体管理办法

(完整版)新媒体管理办法

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新媒体是信息公开、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是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引导宣传舆论、塑造单位形象、建设网络文化的重要措施。

为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以下简称新媒体)的作用,明确发布原则,规范管理流程,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新媒体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新媒体平台,指以单位名义建设、认证并作为单位运行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和APP移动客户端。

第二章管理制度第二条信息中心是**单位管理,其职责是研究制定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协调统筹、整体规划,监督检查与考评新媒体运营情况等。

第三条新媒体的开通。

禁止任何个人以本单位及所属各单位、部门、任何组织的名义开通各类新媒体。

第四条新媒体信息变更。

各单位、部门开通官方新媒体,必须填写《新媒体建设申请表》,对相关情况(如名称、宗旨、信息发布范围等)进行说明,明确主管领导、后台管理人员,登记表必须经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信息中心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开通新媒体后,应及时申请认证。

如因工作需要,发生新媒体建设分管领导或管理人员变更,应重新填写《新媒体建设申请表》,并及时报信息中心备案。

第五条实行年度检查制度。

各级官方新媒体应每年11月份必须按照要求提交年审报告,报信息中心进行年审检查。

未提交年审报告或审查不合格的,该平台不得继续运行,须及时注销账号或通过新媒体平台关闭其账号。

第六条新媒体建设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循“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和“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原则。

新媒体建设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包括建立责任体系、完善工作队伍、落实发布审核机制、细化工作流程等,各开设单位须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新媒体内容审核与日常维护等工作。

第三章信息发布第七条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设置1-2名信息员,负责新媒体内容的搜索、整理、编排上传、发布工作。

新媒体阵地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暂行)

新媒体阵地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暂行)

新媒体阵地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暂行)新媒体阵地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暂行)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着力打造集群化、系统化、网络化的新媒体工作格局,营造良好的单位网络舆论环境,进一步规范单位及各科室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加强和推进医院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新媒体以其传播快、覆盖广、影响大等特点,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方面日益发挥重要作用。

官方新媒体公众账号已成为院务公开、服务医护和患者的重要载体,成为密切联系医护人员、改进工作作风、引导医院舆论、塑造医院形象、建设医院文化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新媒体主要指微博、微信、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APP客户端、网络视频等新媒体平台。

医院官方新媒体包括以xx医院(包括中文和英文)的名义开通并经网站实名认证的各类新媒体。

新媒体各平台应有明确的定位和发展方向,注重个性发展,避免重复建设。

微博应侧重资讯传播、沟通服务功能;微信公众账号、搜狐号、今日头条号,应侧重医院资讯传播功能,一般不得用于医院管理业务。

第三条医院管理宣传工作的科室(宣传科)要按照党管媒体的原则,增强对互联网发展的适应性,主动把握网络舆论导向的主动权,实现党管媒体的与时俱进。

医院提倡在党组织的指导下建设必要的官方新媒体平台。

第二章新媒体建设的审批第四条医院禁止任何个人私自以单位、科室、组织的名义开通各类新媒体。

第五条院级新媒体管理归宣传科管理,负责官方新媒体的后台操作和信息发布;各科室需要注册新媒体,需向宣传科报备,对相关情况(如名称、宗旨、信息发布范围等)进行说明,明确主管领导、后台管理人员,报院党支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开通新媒体后,应及时申请认证。

如因工作需要,发生新媒体建设分管领导或管理员变更,应及时报宣传科备案。

第六条各科室新媒体管理实行分工管理,各科室一把手为总负责人,负责挑选新媒体管理员,负责材料收集、初步审核、发布,负责微博新闻、微信新闻、信息报道、图片发布等内容审核、管理工作,对突发情况进行处理,负责新媒体安全工作。

新媒体管理办法

新媒体管理办法

新媒体管理办法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新媒体平台逐渐崛起并成为人们获取信息、交流互动的重要渠道。

然而,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管理问题,因此,为了规范新媒体的运营和管理,保障公众利益,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新媒体管理办法。

本文将就新媒体管理办法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对社会的影响进行探讨。

一、新媒体管理办法的制定背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技术的不断进步,新媒体逐渐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信息传播模式。

社交媒体、视频分享平台、即时通讯工具等新媒体形式层出不穷,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

然而,新媒体的传播渠道广泛、速度快,也给信息管控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容易引发诸如谣言传播、个人隐私泄露等问题,甚至损害公众利益。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各国政府纷纷制定了新媒体管理办法,对新媒体进行规范管理。

二、新媒体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1.平台责任:新媒体平台作为信息传播的主要承载者,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

新媒体管理办法通常规定了平台运营商的审核制度、实名认证制度和内容管理责任。

平台需要对用户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同时,对于违法、不良信息要及时删除和屏蔽,保护公众利益。

2.用户权益保护:新媒体管理办法强调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对于用户的个人信息和隐私要严格保护。

平台需要建立健全的用户隐私政策,并保证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

同时,对于侵权行为,用户可以通过新媒体管理办法提供的投诉和维权渠道进行维权。

3.内容规范:新媒体管理办法通常对新媒体内容进行了一系列的规范。

例如,要求平台不得传播违法信息、有害信息,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

此外,对于广告、虚假宣传等不当行为也进行了明确规定,以维护信息的真实性和公平性。

4.监管机制:新媒体管理办法设立了相应的监管机构,负责对新媒体平台的监管和执法。

监管机构可以对平台的运营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通过建立监管机制,可以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新媒体平台的秩序。

(完整版)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

(完整版)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

(完整版)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对新媒体平台的管理,规范其运营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用户权益,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依据《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新媒体平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运营活动。

第三条定义本办法中的新媒体平台是指基于互联网信息发布与传播技术,提供新闻资讯、社交交流、音视频娱乐等服务的网络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等。

第二章运营管理第四条主体资质新媒体平台的运营主体应具备依法设立的资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备案登记。

第五条内容审核新媒体平台应建立内容审核机制,确保发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不违反公序良俗,不含有虚假、淫秽、暴力等不良内容。

第六条用户权益保护新媒体平台应保护用户权益,建立用户投诉处理机制,并及时解决用户投诉。

对于涉及用户隐私的信息,新媒体平台应严格保密。

第三章安全保障第七条网络安全新媒体平台应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恶意攻击、网络盗窃等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八条用户数据管理新媒体平台应严格管理用户数据,保护用户隐私,不得非法收集、使用、泄露用户个人信息。

第九条网络安全应急响应新媒体平台应建立网络安全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处置网络安全事件,保障平台和用户的安全。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条违法违规行为新媒体平台若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办法的规定,涉及发布违法违规信息、侵犯用户权益等行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处罚新媒体平台若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不按时备案、未建立用户投诉处理机制等行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违约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实施细则相关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的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其他规定与本办法相冲突的其他规定,以本办法为准。

宣传及新媒体建设实施方案

宣传及新媒体建设实施方案

宣传及新媒体建设实施方案在当今信息化社会,宣传及新媒体建设已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环节。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新媒体平台已经成为企业宣传的重要渠道,如何利用好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及建设,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关键。

因此,制定一套实施方案,对于企业的宣传及新媒体建设至关重要。

一、宣传及新媒体建设的现状分析当前,企业在宣传方面多依赖于传统媒体,如电视、广播、报纸等,但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新媒体平台已经成为企业宣传的重要渠道。

然而,很多企业在新媒体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缺乏对新媒体平台的了解、缺乏专业的新媒体运营团队等。

二、宣传及新媒体建设的目标1. 提升企业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2. 增加产品或服务的曝光度和销售量;3. 建立良好的用户互动和沟通渠道;4. 提高企业在新媒体平台上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三、宣传及新媒体建设的实施方案1. 制定宣传及新媒体建设的整体规划,包括目标、策略、资源投入等;2. 深入了解目标受众的需求和喜好,制定针对性的宣传策略;3. 建立专业的新媒体运营团队,包括策划、编辑、设计、运营等人员;4. 在新媒体平台上发布高质量、有吸引力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5. 加强与用户的互动,回应用户的留言、评论,建立良好的用户关系;6. 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产品或服务的推广和营销,增加曝光度和销售量;7. 定期进行宣传及新媒体建设效果的评估和分析,及时调整策略和方案。

四、宣传及新媒体建设的保障措施1. 加强对新媒体平台的监控和管理,防止出现负面信息的传播;2. 提高新媒体运营团队的专业水平,不断学习和更新新知识;3. 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形成宣传及新媒体建设的整体合力;4. 加大对宣传及新媒体建设的投入,保证实施方案的顺利进行。

五、宣传及新媒体建设的效果评估1. 通过数据分析、用户反馈等方式,及时评估宣传及新媒体建设的效果;2.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宣传策略和新媒体建设方案,不断优化改进。

新媒体平台管理条例(全文)

新媒体平台管理条例(全文)

新媒体平台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媒体平台的管理,保护用户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新媒体服务的平台及其运营者。

第三条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社交媒体、视频分享、音乐分享、电子商务等平台。

第四条新媒体平台的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用户权益保护第五条新媒体平台应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不得泄露、篡改或滥用用户数据。

第六条新媒体平台应建立用户投诉机制,及时受理用户投诉,并按照法律法规处理投诉事项。

第七条新媒体平台应提供真实、准确、合法的信息内容,不得传播虚假、淫秽、暴力等违法信息。

第八条新媒体平台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不得向未成年人传播不良信息。

第三章平台运营管理第九条新媒体平台应依法进行注册登记,取得相关许可证件。

第十条新媒体平台应建立健全内容审核机制,加强对用户发布内容的审核和管理。

第十一条新媒体平台应加强对自媒体账号的管理,禁止虚假认证和恶意传播行为。

第十二条新媒体平台应配备专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检测和修复。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新媒体平台及其运营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新媒体平台及其运营者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信息。

第十五条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有权暂停或关闭新媒体平台。

第十六条对于造成用户损失的违法行为,新媒体平台及其运营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媒体中心管理制度

新媒体中心管理制度

新媒体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媒体中心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新媒体中心是指负责公司新媒体运营、内容生产和传播的部门,负责公司在各类新媒体平台上的宣传推广工作,为公司提供品牌推广、营销服务。

第三条新媒体中心管理制度是公司管理制度之一,具有普遍适用性,所有新媒体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新媒体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编辑五名,运营人员十名。

第五条主任负责新媒体中心的总体管理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处理日常事务,编辑负责内容生产和编辑工作,运营人员负责新媒体平台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第六条新媒体中心的组织架构如下:主任——副主任——编辑——运营人员。

第七条新媒体中心实行工作责任制,各岗位责任明确,任务分工明晰。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主任负责新媒体中心的整体工作规划和组织协调工作。

第九条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相关工作,并负责协调处理日常事务。

第十条编辑负责新媒体内容的策划、撰写和编辑工作,确保内容质量和时效性。

第十一条运营人员负责新媒体平台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包括内容推广、粉丝互动等。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二条新媒体中心的工作流程包括内容策划、制作、发布和推广。

第十三条内容策划阶段,编辑根据公司需求和市场情况进行内容策划,确定相关内容主题和风格。

第十四条内容制作阶段,编辑组织团队进行内容制作,包括文章撰写、图片制作和视频拍摄等。

第十五条内容发布阶段,编辑负责将制作好的内容发布到各个新媒体平台上。

第十六条内容推广阶段,运营人员负责推广新发布的内容,引流增粉,提升曝光度。

第五章工作规范第十七条新媒体中心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

第十八条新媒体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新媒体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创意能力和执行力,能够灵活应对各类工作环境。

第六章工作评估第二十条新媒体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评估主要包括内容质量、运营效果和工作态度等方面。

新媒体部工作管理制度

新媒体部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新媒体部门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新媒体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新媒体部门全体员工。

第三条新媒体部门的工作目标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提高我单位在公众中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传播正能量,树立良好形象。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新媒体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下设编辑组、策划组、运营组、技术组等部门。

第五条部长负责新媒体部门全面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并对各部门进行监督、指导。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如下:(一)编辑组:负责新媒体内容的策划、撰写、编辑、校对等工作。

(二)策划组:负责新媒体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等工作。

(三)运营组:负责新媒体平台的日常运营、推广、维护等工作。

(四)技术组:负责新媒体平台的搭建、维护、技术支持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七条工作计划:(一)新媒体部门每月初制定月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

(二)各部门根据月度工作计划,制定周工作计划,并按时完成。

(三)各部门负责人对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内容创作:(一)内容创作应遵循真实、客观、准确、生动、有趣的原则。

(二)编辑组负责内容的策划、撰写、编辑、校对等工作,确保内容质量。

(三)策划组负责选题策划,对内容创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技术组负责提供技术支持,确保内容发布顺利。

第九条平台运营:(一)运营组负责新媒体平台的日常运营、推广、维护等工作。

(二)定期对平台数据进行分析,优化运营策略。

(三)加强与粉丝的互动,提高用户粘性。

(四)定期举办线上线下活动,扩大影响力。

第十条技术支持:(一)技术组负责新媒体平台的搭建、维护、技术支持等工作。

(二)确保平台稳定运行,提高用户体验。

(三)及时解决平台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一条考核制度:(一)新媒体部门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合作等。

(二)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十二条培训与交流:(一)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新媒体行业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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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阵地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暂行)
新媒体阵地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暂行)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着力打造集群化、系统化、网络化的新媒体工作格局,营造良好的单位网络舆论环境,进一步规范单位及各科室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加强和推进医院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新媒体以其传播快、覆盖广、影响大等特点,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方面日益发挥重要作用。

官方新媒体公众账号已成为院务公开、服务医护和患者的重要载体,成为密切联系医护人员、改进工作作风、引导医院舆论、塑造医院形象、建设医院文化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新媒体主要指微博、微信、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APP客户端、网络视频等新媒体平台。

医院官方新媒体包括以xx医院(包括中文和英文)的名义开通并经网站实名认证的各类新媒体。

新媒体各平台应有明确的定位和发展方向,注重个性发展,避免重复建设。

微博应侧重资讯传播、沟通服务功能;微信公众账号、搜狐号、今日头条号,应侧重医院资讯传播功能,一般不得用于医院管理业务。

第三条医院管理宣传工作的科室(宣传科)要按照党管媒体的原则,增强对互联网发展的适应性,主动把握网络舆论导向的主动权,实现党
管媒体的与时俱进。

医院提倡在党组织的指导下建设必要的官方新媒体平台。

第二章新媒体建设的审批第四条医院禁止任何个人私自以单位、科室、组织的名义开通各类新媒体。

第五条院级新媒体管理归宣传科管理,负责官方新媒体的后台操作和信息发布;各科室需要注册新媒体,需向宣传科报备,对相关情况(如名称、宗旨、信息发布范围等)进行说明,明确主管领导、后台管理人员,报院党支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开通新媒体后,应及时申请认证。

如因工作需要,发生新媒体建设分管领导或管理员变更,应及时报宣传科备案。

第六条各科室新媒体管理实行分工管理,各科室一把手为总负责人,负责挑选新媒体管理员,负责材料收集、初步审核、发布,负责微博新闻、微信新闻、信息报道、图片发布等内容审核、管理工作,对突发情况进行处理,负责新媒体安全工作。

第七条实行年度检查制度。

院党支部年终对各新媒体平台进行审核,年审不合格的新媒体,医院有权责令其注销账号或通过新浪网、腾讯网关闭其帐号。

第三章新媒体的信息发布第八条新媒体上所发布的信息,内容形式上可以丰富多样,但信息必须主流、正面、积极、健康,鼓励发布有思想觉悟,有政治高度的内容。

所发布的信息须符合医护人员正确的价值
取向,能够引导医护人员和社会群众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九条新媒体管理员发布信息,必须首先拟定信息内容(文字与图片),报经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发布。

新媒体管理员不可以个人名义发表相关图文及评论。

不发布虚假的、无意义的信息,不得发布广告、推销、商业信息。

第十条新媒体信息发布需严格控制。

必须及时更新有关信息,重点包括:医院最新动态,专家坐诊信息,科室动态,医学科普,荣誉,先进典型等。

第十一条新媒体内容需保持原创,可以与自身工作有关。

转发时应多转发有思想教育意义、有科普价值的博文,也可以是其它部门的活动宣传。

第十二条新媒体用户通过官方新媒体咨询业务,相应单位、部门应及时回复。

如不能即时回复,应承诺答复期限。

第四章新媒体的安全管理第十三条以医院活科室名义注册的官方新媒体,按照“谁建设谁主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管理,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第十四条掌握新媒体账号及口令的管理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可擅自泄露新媒体密码,不得利用新媒体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犯罪活动和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的活动,
不得发布有害国家统一、民族统一的言论,不得从事危害医院、集体利益的活动,不得发布不健康信息、图片或有碍社会治安及淫秽色情等信息,不得恶意散布不实信息煽动患者情绪,不得发布邪教、反科学的言论,不得随意添加网页链接。

第十五条新媒体公众账号要以“科学发展、积极利用、加强管理、确保安全”为指导原则,制定信息审核、发布等管理规范。

主管科室应主动建立健全新媒体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新媒体内容审核与日常维护等工作,实行24小时监控。

发现评论中有违法及有损医院声誉的信息,要及时向主管院领导汇报,及时沟通,妥善处理。

第十六条官方新媒体在管理过程中,应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发生舆情危机时,应主动予以正面回复,积极疏导,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对重大事件、紧急信息或有损医院声誉的信息,官方新媒体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及时沟通,妥善处理。

给医院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新媒体,医院有权责令其关闭,并追究主管科室和管理员的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新媒体用户,依照新闻管理部门、公安机关、通信管理部门、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中如有条款与国家相关法律相抵触,以国家法律为准。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院长办公会及党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
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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