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协件生产的管理规定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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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外协管理制度

工厂外协管理制度

工厂外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厂与外协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提高外协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工厂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外协管理制度适用于工厂与外协单位之间的一切合作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外协、零部件外协、设备租赁、技术服务等。

第三条工厂是组织外协的组织实体,外协单位是为工厂提供外协服务的组织实体。

第四条工厂领导层负责对外协管理制度进行制定、执行和监督,并负责外协单位的选择、评价和管理。

第五条外协单位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履行与工厂签订的外协合同,保证外协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外协合同的签订第六条工厂与外协单位签订外协合同前,应当明确外协服务的内容、标准、数量、价格、交付时间等重要条款,并在合同中加入保密条款。

第七条工厂应当对外协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外协单位具备提供外协服务的能力和条件。

第八条外协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合同的解除、变更、履行、违约等相关事宜。

第九条外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条外协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有变更或者解除,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第三章外协管理的实施第十一条工厂应当严格按照外协合同的约定,提供外协单位所需的资源和信息。

第十二条外协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外协服务。

第十三条外协单位应当配备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的人员,保证外协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四条工厂应当对外协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外协服务符合合同要求。

第十五条外协单位在履行外协合同过程中,如发生违约行为,工厂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外协管理的监督第十六条工厂设立外协管理部门,负责外协合同的执行和监督,协调外协工作的各项事务。

第十七条外协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外协档案,做好外协单位的资料记录和管理。

第十八条外协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外协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对外协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定期评估。

外协单位管理制度(5篇)

外协单位管理制度(5篇)

外协单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部对外协单位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稳定发展,特制定外协单位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应于本工程项目部及参与该工程施工的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

第二章外协单位资质审查第三条项目部对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的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任务和对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危险源交底的义务,必须将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的安全施工列入项目部统一管理范畴,严禁以“包”代“管”。

第四条项目部对外协单位的员工、劳务人员应按正式职工一样实施管理。

第五条外协单位进场施工前,必须由项目部合同管理部严格审查协作单位的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协单位,严禁与项目部签订施工合同及进场施工。

资质审查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存档安全管理部。

第六条资质审查不得自行降低标准,不得简化程序,不得逾期不办。

对于管理混乱或出过重大伤亡事故的外协单位,不得(继续)使用。

第七条对安全施工资质不合格的协作单位,安全管理部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八条外协单位资质审查内容:1、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2、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简历和近期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5、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外协单位必须配备专职质检员、安全员。

6、保证质量、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7、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

第三章协作单位生产监督管理第九条项目部必须监督外协单位定期组织员工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老、弱、病、残、童工,应坚决辞退,严禁录用。

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第十条单项工程开工前,外协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受教育人员____和考试成绩必须报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备案,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施工。

外协件生产管理规定

外协件生产管理规定

外协件生产管理规定1. 引言外协件生产是指公司委托外部供应商生产某些零部件或整体产品的工作。

为了确保外协件生产的顺利进行,减少生产风险、提高生产效率,制定外协件生产管理规定是必要的。

2. 外协件生产流程外协件生产流程包括需求确认、合作伙伴选择、合同签订、生产计划、生产监控和质量控制等步骤。

2.1 需求确认在外协件生产前,需要明确外协件的具体需求,包括零部件的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

需求确认应由需求方和外部供应商共同进行,并达成一致意见。

2.2 合作伙伴选择在选择外部供应商时,应进行全面的供应商评估和选择。

评估标准包括供应商的生产能力、质量管理体系、交货能力和价格等。

选择合作伙伴应充分考虑供应商的信誉和过往的合作经验。

2.3 合同签订一旦选择了合适的供应商,需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产品规格、交货期限、价格和付款条件等。

合同的签订应在法律和合规要求的基础上进行。

2.4 生产计划根据外协件的需求和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制定生产计划。

生产计划应考虑到交货期限、生产能力和资源等因素,确保外协件生产顺利进行。

2.5 生产监控在外协件生产过程中,需要对生产情况进行监控。

监控的内容包括生产进度、质量控制和交货情况等。

监控可以通过定期检查、现场巡视、进度报告等方式进行。

2.6 质量控制外协件的质量是生产管理的核心。

应制定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和检测流程,确保外协件的质量符合要求。

质量控制可以包括现场检验、抽样检测和第三方认证等方式。

3. 外协件生产管理要求为了保证外协件生产的质量和效率,有以下几点管理要求。

3.1 沟通和协作外协件生产需要多方合作,要求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

必要时,可以召开会议或讨论来解决问题和取得共识。

3.2 风险管理外协件生产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供应商的能力问题、交货延误、质量问题等。

为了降低风险,应提前制定风险管理计划,并制定相应的预案。

3.3 售后服务外协件生产完成后,还需要进行售后服务。

外协件生产的管理规定范文

外协件生产的管理规定范文

外协件生产的管理规定范文外协件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协件生产的管理,确保生产的质量和安全,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的外协件生产管理,包括外协件的选择、合作商的评估和监管、外协件生产过程的管理等。

第三条外协件是指企业将某些环节的生产过程或制造部件委托给外部供应商加工的零部件或产品。

第四条外协件的生产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质量不得低于企业自身生产的内部部件。

第五条外协件的生产合作商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和技术能力,并且有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第六条外协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品和不合格品必须按照企业的规定进行处理,以减少质量损失。

第七条外协件生产必须按照企业的产品生产计划进行,确保按时交付。

第八条企业必须对外协件生产过程进行有效的监控和控制,确保其符合质量要求。

第二章外协件的选择第九条外协件的选择应根据企业自身的需求,并考虑外协件生产合作商的技术实力和过去的业绩。

第十条外协件的选择应符合以下原则:(一)生产能力:外协件生产合作商必须具备足够的生产能力,能够按时完成生产任务。

(二)设备和技术水平:外协件生产合作商必须具备适当的生产设备和先进的生产技术,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性能。

(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外协件生产合作商必须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ISO9001等。

(四)供应商评估:企业应对外协件生产合作商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生产能力、设备和技术水平、质量管理体系等。

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外协件供应商的评估和监管制度,在使用外协件生产合作商之前,必须进行评估并确保其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外协件生产合作商评估的指标包括:(一)生产能力:评估外协件生产合作商的生产能力,包括生产设备的数量和种类、生产厂房的面积等。

(二)技术水平:评估外协件生产合作商的技术水平,包括员工的技术水平、技术设备的运用水平等。

(三)质量管理体系:评估外协件生产合作商是否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企业外协用工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企业外协用工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企业外协用工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外协用工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外协用工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外协工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工矿商贸企业从事生产、检修、工程建设、服务作业的外协用工安全生产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名词术语】本规定所指外协工,是指直接与劳务派遣单位或工程项目承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通过劳务派遣或者工程项目承包方式到用工单位、发包单位从事生产、检修、工程建设、服务作业的人员。

本规定所指外协用工,是指工矿商贸企业通过劳务派遣或者工程项目承包用工方式使用外协工协助本企业完成生产任务的用工形式。

第四条【管理责任】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的用工单位应当对外协工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劳务派遣单位负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采用工程项目承包方式的,发包单位应当对发包的工程项目及外协工的安全生产负协调、监督责任。

承包单位应当对承包工程项目及外协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负责,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约定,接受发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

第五条【合法性规定】用工单位、发包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照资质。

第六条【建立外协用工管理制度】用工单位、发包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承包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外协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外协工安全生产管理。

第七条【外协工的责任】外协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或者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服从安全生产管理。

第八条【监管部门的职责】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本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或辖区内外协用工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劳务派遣外协用工安全生产管理第九条【资格审查】用工单位应当对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与条件进行审核,对不具备合法资质和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不得与之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工厂外协制度管理制度

工厂外协制度管理制度

工厂外协制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厂外协业务管理,保障生产安全,确保产品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厂外协制度管理制度适用于工厂的外协业务管理,包括合同签订、供应商选择、外协产品验收等环节。

第三条外协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非法外包或违规外包行为严禁发生。

第四条工厂外协业务负责人应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严格遵守外协制度管理制度,确保外协业务的合法合规。

第五条相关部门应配合工厂外协业务的管理,协助外协业务负责人做好外协业务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外协供应商选择和管理第六条关于外协供应商的选择和管理,工厂应制定供应商考核体系,建立供应商档案,记录供应商的基本情况、资质认证、质量管理体系、交货时间等信息。

第七条外协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能够保证产品的质量和交货时间。

第八条外协供应商选择应通过多种途径,包括招投标、询价、邀请等方式进行,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选择价格合理的供应商。

第九条外协供应商的管理应定期进行评审,对供应商的质量、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十条发现外协供应商的质量问题或交货延误等情况,应及时向外协业务负责人汇报,及时处理,保证产品质量。

第三章外协合同签订第十一条工厂外协业务负责人应与外协供应商签订外协合同,明确生产任务、产品质量标准、交货时间等内容。

第十二条外协合同的签订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条款应合理合法,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外协合同的履行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严格按照生产任务、质量标准和交货时间要求,保证产品质量。

第十四条对于长期合作的外协供应商,可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合作的具体内容和方式。

第十五条外协合同的变更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变更内容和生效时间。

第四章外协产品验收第十六条工厂外协业务负责人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外协产品进行验收,检查外协产品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和合同约定内容。

第十七条外协产品验收应根据质量验收标准进行,包括外观、尺寸、功能等方面的检查。

外协加工管理规定

外协加工管理规定

外协加工管理规定seek; pursue; go/search/hanker after; crave; court; woo; go/run after外协加工管理制度一、目的为明确外协加工的范围,规范外协加工的流程,以确保在外协加工阶段不影响公司自身的利益,且确保产品的品质及交货期均能符合需求.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为配合本公司销售、生产上的需要,需通过外协单位完成产品加工以及外单位来料加工的业务均属于本制度范围.三、外协加工条件外协加工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公司人员、设备不足或生产能力负荷已达饱和;2.外协单位有专门性的技术;3.外加工质量较佳且价格便宜;4.公司给外单位加工的业务.四、职责1、生产部是公司外协加工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外协加工计划申报,负责外协单位比价,负责与外协单位签到合同或协议,负责外协单位的联系、协调、进度跟催;负责对外协加工所提供的材料、半成品等物资的登记、追踪,以及负责外协方付款业务的办理等.2、技术部或开发中心负责提供产品的加工图纸、工艺、技术支持.3、质检处负责外协单位质量的监视、测量和验收,负责提供外加工产品的质量标准.4、门卫室负责确认外协出返厂手续是否齐全、清点外协物资等.5、企管处负责外协加工审批单及付款发票的审核.6、财务部负责外协加工付款的合计、审批.7、外协单位:负责提供产品加工,负责产品交期、质量等.五、外协加工程序送外协单位加工的外协加工流程:申请部门提交外协加工申请→生产部安排外协加工计划→外协加工询比价→确定外协单位→准备外协加工物料、技术标准→出厂检验→安排出厂→进行外协加工→外协品返厂→入厂检验→申请部门接收外协加工管理程序:1外协加工申请部门需提交申请给生产部.2生产部根据外协加工申请安排外协加工计划;寻找符合条件的外协单位进行询比价,确定加工费用,并填写外协比价审批单,报公司领导审批.3生产部填写外协加工送货单,需填明产品名称、数量、单位及加工内容等.技术部或开发中心负责提供产品的加工图纸、工艺等技术标准.4质检处对需要外协加工的产品按检验标准进行检验.5生产部准备好外协加工的半成品或材料,连同外协加工送货单一同外发,并做好记录;6外协产品出厂时,外协负责人填写物资出返厂明细审批单,需经总经理签字批准.7出厂时经门卫室清点确认并签字后方可放行.然后物资出厂经办人需在门卫室处填写出厂物资登记表,同时当班保安签字确认.8外协产品返厂后,由外协负责人根据物资出返厂明细审批单上的数量规格验收,无差错后,做好记录.8质检处按检验标准进行检验.9接收车间负责人签字接收外协加工品.协作单位来公司加工的外协加工流程:申请部门提交外协加工申请→生产部安排外协加工计划→外协加工询比价→确定外协单位→准备外协加工物料、技术标准→安排外协单位人员进行加工→加工后检验→申请部门接收外协加工管理程序:1外协加工申请部门需提交申请给生产部.2生产部根据外协加工申请安排外协加工计划;寻找符合条件的外协单位进行询比价,确定加工费用,并填写外协比价审批单,报公司领导审批.接着通知外协单位来公司加工.3外协单位入厂时,须在门卫处填写外来人员出入证,由外协责任单位带领进入公司相应加工区域.4技术部或开发中心负责提供产品的加工图纸、工艺、技术指导等.5加工完毕后,由质检处检验质量是否合格,最后外协负责人与申请外协部门共同验收6若对方自带材料,加工制作单位车间需将对方材料单独存放,标记清楚,不得和我公司材料混放一起,并安排专人负责.加工制作完毕,制作单位负责人车间、外协负责人员需现场将制作的产品清单清楚;并分别在外来人员出入证上签字.外协加工费用审批流程:外协单位提供有效发票→生产部审核签字→分管领导→企管处→总经理→财务按批款申请单和发票支付费用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产品外协加管理规定(3篇)

产品外协加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产品外协加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加工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确保生产计划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外协加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零部件加工、产品组装等。

第三条本规定遵循以下原则:1. 合规性原则:外协加工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 经济性原则: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选择成本最低的外协加工供应商。

3. 优质性原则:选择技术先进、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外协加工供应商。

4. 安全性原则:确保外协加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章外协加工供应商的选择与评审第四条外协加工供应商的选择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标、询价、比选等方式确定。

第五条外协加工供应商的评审标准包括:1. 供应商资质: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具备相关行业生产许可证。

2. 技术水平: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能够满足公司产品加工需求。

3. 质量控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4. 价格竞争力: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价格具有优势。

5. 信誉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

6. 配送能力: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订单。

第六条供应商评审程序:1. 提交申请:供应商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技术资料、报价单等。

2. 初步评审:采购部门对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出符合基本要求的供应商。

3. 详细评审:对初步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详细评审,包括现场考察、技术交流、样品检测等。

4. 评审结果: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单。

第三章外协加工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第七条外协加工合同应明确以下内容:1. 加工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技术要求。

2. 加工时间、交货期限、验收标准。

3. 付款方式、付款期限、违约责任。

4. 保密条款、知识产权归属。

5. 争议解决方式。

第八条合同签订程序:1. 采购部门根据评审结果,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2. 双方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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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22
外协件生产的管理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外协件生产的管理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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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满足计划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的需要,采用协作生产,对工厂所有外协作件进行严格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工厂所有外协作件的管理。

2、职责
2.1供应部是外协生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a.外协作件作业计划的编制;
b.与外协单位签订合同和《质量保证协议》。

2.2技术科负责提供外协件图纸、技术要求等,并负责提供外协件制作工艺要求、验收标准、规范及质量要求。

2.3技术质检科负责对外协件进厂验收,并对其质量合格率进行考核。

3、工作程序
3.1外协件计划管理
3.1.1计划员根据工厂月度生产计划编制外协件月度生产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定、生产副厂长批准后下发协作单位。

3.1.2当工厂月度生产计划调整或图纸、技术要求等己更改时, 供应科应及
时通知外协单位,把调整或更改的有关文件及时传递外协单位,同时收回原文件和资料。

3.2外协件进厂验收
3.2.1由供应部采购人员负责对进厂协作件填报“物资进厂检验、试验通知单”。

3.2.2经验收合格的外协件由技术质检科检验员填写“物资进厂检验、试验通知单”。

3.2.3外协件经验收合格的由供应部采购人员负责凭合格通知单和入库单,向半成品库入库。

3.2.4经验不合格的外协件,由供应部采购人员及时与协作单位联系,现场处理或退货。

3.2.5退货由供应科采购人员负责处理。

3.2.6现场处理由生产、供应科负责处理解决。

3.3制造过程中外协作件出现不合格品的处理。

3.3.1在生产制作过程中,发现外协件不合格时,检验人员应及时向供应科
反馈,由供应科采购人员负责通知外协单位派员前来现场处理。

3.3.2对生产现场出现的质量问题及延误生产进度而造成的损失一律按合同和质量保证协议规定处理解决。

3.4抽查与监督考评
3.4.1由质检科负责对产品的主要外协作件不定时进行监督、抽查。

3.4.2对监督抽查的外协作件质量情况进行分析和反馈供应部。

3.4.3对监督抽查出现的不合格品,由质检科负责对该批不合格品进行复测和追溯。

根据不合格品对产品质量缺陷严重性分级进行处理:
a)严重缺陷、重大缺陷退货;
b)一般缺陷、轻微缺陷现场处理。

3.4.4对抽查出的外协件质量问题,根据影响产品质量和生产进度计划的程度按《工厂质量事故处理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考评与处理。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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