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船化学品船舶检验简介解析
船舶检验介绍

船舶检验概述船舶检验是船舶检验机构对船舶及其设备的技术状况进行检验、审核、测试和鉴定的总称。
船舶技术证书是证明船舶技术状况的文件。
船舶只有通过相应的检验,才能取得必要的技术证书或保持技术证书继续有效。
船舶检验的目的在于通过对船舶及其设备的检验,促使船公司保持船舶的良好技术状况,以保证船舶的营运安全和防止污染、损害海洋环境;保证船旗国和港口国政府对船舶实施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同时也为船舶所有人提高船舶在航运市场的竞争力,降低保险费率;以及为公证、索赔、海事处理等提供必要的技术依据。
分类按照检验性质的不同,船舶检验可以分为船级检验、法定检验和公证检验等3种基本类型。
船级检验(也称入级检验)是根据船级社的验船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并签发船级证书;法定检验是根据国际公约、国家法令及法律的规定对船舶进行检验并签发船舶法定证书;公证检验是船级社应客户的申请,指派验船师对所申请检验的项目进行的一种证明客观技术状况的检验。
公证检验包括海损检验、索赔检验、起租退租检验、船舶状况检验、货损检验等。
船级检验通常由船舶所有入选择船级社进行,法定检验则必须由政府主管机关或其授权的组织或个人进行,法定检验大多由政府授权船级社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ZC)(现属我国海事局)是我国船舶法定检验的主管机关;船级检验是船舶所有人为了投保、索赔和处理海事纠纷的便利而自愿进行的,法定检验是政府为保证船舶安全而强制实施的;船级检验是技术鉴定性质的检验,法定检验是国家主管机关按照本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对船舶结构、稳性、锅炉及其他受压容器、主辅机、电气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救生消防设备、航行设备、信号设备、防污染设备和载重线等进行的技术监督性质的检验,是对船舶进行管理和控制的有效手段。
船舶检验与发证的主要程序(1)由造船厂或设计单位(或代表船东)向船检部门提出检验申请。
(2)将新船的主要说明书、计算书和施工图送船检部门,检查与规范的符合性。
船舶检验要求

船舶航行安全设备有效性检查
导航设备
检查船上的导航设备是 否齐全、有效,包括雷 达、GPS、航行记录仪
等。
通讯设备
检查船上的通讯设备是 否齐全、有效,包括甚 高频通讯设备、卫星电
话等。
助航仪器
检查船上的助航仪器是 否齐全、有效,包括测 深仪、风向风速仪等。
设备维护
确保航行安全设备处于 良好状态,定期进行维 护保养,并进行必要的
船舶检验要求
目录
• 船舶检验概述 • 船舶检验标准 • 船舶检验流程 • 船舶检验内容 • 船舶检验注意事项 • 船舶检验案例分析
01
船舶检验概述
船舶检验的定义
船舶检验是指对船舶、船用产品、海上设施进行检验的活 动,以确保其满足安全、环保、技术等方面的要求。
船舶检验的目的是确保船舶、船用产品和海上设施的安全 性能、环保性能和符合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以保障人命 财产安全和海洋环境安全。
试验和检测。
06
船舶检验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船厂建造的船舶检验案例
总结词
严格遵守法规、技术标准
详细描述
某船厂建造的船舶在检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船舶检验的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船舶的结构、设备和 性能等方面符合要求。检验人员需要对船舶的图纸、技术规格和施工工艺进行审查,并对船舶进行实地检查,确 保其满足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船级社检验标准
船级社检验标准是指船级社制定的船 舶检验标准,旨在为船东和租船人提 供船舶的公正、客观、专业的评估。
船级社检验标准通常包括船舶的结构、 设备、系统、消防、救生、导航等安 全设备的配置和性能要求。船级社检 验标准是租船人选择船舶的重要参考
依据。
船级社检验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船东 和租船人提供专业的船舶评估服务, 以促进航运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化学品船的洗舱和验舱指南

化学品船洗舱标准和验舱标准(舱壁试验)下文有关化学品船的货舱清洗和舱壁试验介绍,更多的注重基础理论和实际操作细节的介绍,希望能够给与船队的船员尤其是甲板船员更多的洗舱方面的思路的拓展和理解;同时化学品根据化学特性分为酮类、醇类、脂类、烃类、醚类等基础类别,同时相同的类别中由于不同分子组成导致碳或碳氢分子数量的不同又分为不同的物质,同时影响物质的融点、闪电、粘度、密度等物理特性。
舱壁试验标准是对一些高标准货物的装货标准所进行的化验室级别的检测,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舱壁试验仅仅是证明船舶的货舱满足装货的标准,但是如果货物管线、加温管、测量管等和货物涉及的舱内外管线、附属件没有完全清洗干净的话,会导致货物管线的取样化验和货舱一英尺取样化验的失败,给后续的船期、船东保陪、租家的利益,发货人和收货人的要求产生极大的影响,同时也给船员带来额外的工作量,给船东带来实际的损失。
一般的洗舱环节是如下1.通过装货管线缓慢注入适量海水,并缓慢排出:主要的目的是将货舱内无法泵出的货物残余尽量的减少,减少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后续产生,以保证后续洗舱的安全;2.冷海水的清洗:主要是利用海水具有一定的碳氢去除的能力,有时候需要适当的添加洗涤剂,对货舱进行彻底的初级清洗,时间一般需要两小时;有时候针对上载货物的碳氢的成分组合不同,需要适当的增加此步骤时间;有时候货管的清洗需要比货舱的清洗需要更大的水量和更长的时间;包括舱内货管、泵体的外表面和洗舱机的外表面等等都是较难清洗的部位;同时在完成洗舱之后要做到GAS FREE,为后续的热海水洗舱提供安全的保证(热海水洗舱更容易形成静电集聚)3.热海水清洗:利用热海水的更强的清洁能力,彻底去除碳氢的微小颗粒物质;包括之前如使用洗涤剂中的本身含有的碳氢物质;4.冷淡水和热淡水的清洗:主要是为了去除氯离子的影响,包括安全前提下的蒸舱行为,是充分利用淡水和蒸汽去稀释并去除氯离子,达到所要求的目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货管等货仓附属件的氯离子清洗去除的时间会比货舱清洗时间要更长;5.蒸舱:蒸舱的目的有去除异味、加快干舱和去除微量氯离子的功能,但是实际操作中还是有所区别的,对于去除异味和加快干舱,需要更多的蒸汽在舱内交换;而氯离子的去除更多的是利用蒸汽冷凝水的低氯离子含量来清洗舱壁和货管处的氯离子,达到更高的标准;6.甲醇擦拭:需要注意人身安全,甲醇就有较好的清除碳氢的能力,但是需要注意对于擦拭甲醇的指标化验也比较重要,防止甲醇的氯离子超标;所以为了掌握各个环节的洗舱效果,可以在不同环节中对货泵出口处和装卸出口处进行洗舱水的取样并进行化验,了解实际的洗舱的效果;同时对于船上的淡水质量和锅炉的蒸汽质量,也可以通过自己化验来了解质量,帮助最后的洗舱成功,达到所要求的标准。
油轮、化学品船的基本知识

二、油轮、化学品船的分类
1.油船分类 2.化学品船分类
二、油轮、化学品船的分类
1.油轮分类 (1)、按所载货种类分为: ① 原油船 ② 成品油轮 ③ 原油/成品油兼运船 ④ 油/化学品兼运船 ⑤ 非石油的油类运输船:如植物油等
二、油轮、化学品船的分类
(2)、按载重吨世界造船业将油轮分为:
① 通用型油轮:<1万吨。 ② 灵便型油轮:1-5万吨之间,分大灵便和小灵便型。 大灵便 型载重量4~5 万吨灵便型油船特点是灵活性强,吃水浅,船长 短(170m~180m),舱数量多,所以需求量很大 。 ③ 巴拿马型(Panamax):6-8万吨, 巴拿马型(Panamax): 船型以巴拿马运河(Panama Canal)通航条件为上限(譬如运 河对船宽、吃水的限制)。 ④ 阿芙拉型(Aframax):8-12万吨,平均运费指数AFRA (Average Freight Rate Assessment)最高船型,经济性最佳, 是适合白令海(Baltic Sea)冰区航行油船的最佳船型 。
三、油轮、化学品船的概述
图3.2.1.1 IMO-Ⅰ型化学品船
三、油轮、化学品船的概述
IMO-Ⅱ化学品船 液货舱亦为双壳双底结构。双壳宽度不小于760mm。双层底
高度不小于B/15或6m,取小值者。但距船体外板任何处的距离均 不得小于760mm。见图3.2.1.2。上述要求不适用于作为稀释洗舱 污水的液舱。但当该型船考虑装运成品油时,横向范围距离还应 满足MARPOL73/78附则I第13F的有关规定。
一、油轮、化学品船的定义
4.成品油/化学品船的定义 成品油/化学品船:系指能载运IMO II类化学品,也可载运成品油 和动植物油的船舶。
化学品船专项设备检查讲解

4、货物记录簿 5、程序和布置手册(P&A手册)
有毒液体物质排放的控制措施
为了使有毒液体物质的排放达到附则II的排放 标准,附则II提出了一系列的控制措施,以在 一切区域内的A类物质和特殊区域外的B类和C 类物质为例,附则II规定:上述相应区域内的 载运A、B、C类物质的船舶,其卸货后的液货 舱必须在该船驶离卸货港之前进行预洗,除非 其液货舱排出的残余物的浓度经验船师的抽样 分析所示,已达到排放标准中对其浓度的要求。
电气设备
气体危险处所指的是可燃气体经常存在 或容易聚集的区域,如货舱及与其相邻 的隔离舱、货泵舱(间)、甲板上的物 料间、货物软管存放间、货物压缩机房 等。
测量、气体探测及相应的报警系统
液货船上的测量设备主要用于温度、压 力、液位等的测量,以及可燃气体探测、 毒性探测、含氧量探测等
防火与灭火
4、中国船级社(CCS)《内河散装运输危险化 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范》(1996);
5、STCW78/95; 6、《中华人民共和国散装液体货船船员特殊
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
适用范围
见讲义
危险性
《规则》中所涉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到的货物危险性包括: 火灾危险性;健康危险性;水污染危
险性;空气污染危险性;与其它物质反 应确定的反应危险性。
防止有毒液体物质污染方面的 证书及有关文书
1、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化学品船应适 用SOLAS公约的IBC规则,并持有《国际散装运 输危险化学品船适装证书》(COF)
2、 1986年7月1日以前建造的化学品船应适用 MARPOL73/78附则II关于BCH规则的规定,并持 有《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适装证书》
船舶检验技术介绍

估。
评估方法
03
通过实船试验、模型试验、计算分析等方法进行评估。同时,
还需考虑气象、海况等外部因素对航行安全的影响。
05
船舶环保与排放控制检验
防止油污染检验
油水分离器检验
确保油水分离器正常工作,有效去除船舶排放水中的油分。
油污排放管道检验
检查油污排放管道是否破损、老化,防止泄漏。
油污应急处理设备检验
船舶检验的法规与标准
01 02
国际法规
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 《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等是国际船舶检验的重 要法规。
国家标准
各国政府根据国际法规和国内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船舶检验标准和规 范,如中国海事局发布的《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等。
检验方法的比较与选择
适用性比较
不同检验方法适用于不同船舶类 型和检验需求,需根据具体情况
进行选择。
准确性比较
各种检验方法的准确性存在差异, 需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方法。
经济性比较
不同检验方法的成本不同,需综合 考虑检验效果和经济性进行选择。
03
船舶结构与设备检验
船体结构检验
船体完整性检查
对船体各部位进行外观检查,确保无 明显变形、裂缝或腐蚀等问题。
抗沉性定义
船舶在受损后,仍能保持一定浮态和稳性的能力。
抗沉性检验内容
包括船舶破损后的浮态、稳性以及进水后的排水 能力等。
3
检验方法
通过破损模拟试验、计算分析等方法进行检验。
船舶航行安全性评估
航行安全性定义
01
船舶在航行过程中,能够保障人员生命安全、避免或减少事故
化学品船与成品油船的差别

要船级社对此要求。 (b) 符合 IBC 规则 15.12.1 的会散发有毒蒸气的货物。
2) 应将货物区域以外的管路设置在开敞甲板上距船舷至少为 760mm 处。
3) 应设置清洗装置,使管路在使用后得到清洗,并且在不使用时保持其气体安全。
4) 对管路应采用全焊透对接焊,并应对其进行全部射线探伤。
5) 只准许在货物区域内和通岸接头上的管路中使用法兰接头。
破损 垂向范围:
B/15 或 6m,取
小者(从中心线处的船
底外板型线量起)
船舶的其他 部位 B/15 或 6m, 取小者; (从中心线 处的船底外 板型线量 起),但其任 何部位距船 体外板都不 小于 760mm。
3 型船 无要求
3
第 2 节 船舶布置
油船和化学品船的布置除了针对碰撞和搁浅外,还必须把货品与船员居住区域或货运操 作以外的工作处所适当分隔开,也应与某些有潜在火源的处所分隔开。同样地,船员与货品 无关的系统必须防护不受极毒气体和高腐蚀性液体的危害。
有这些其他货物的液货舱分隔开;
(b)具有独立的且不通过装有这些其他货物的液货舱的泵和管系,除非它们被包围在
隧道内;
(c) 具有独立的液货舱透气系统。
4) 货物管系需与货物通风系统隔离,该隔离可通过设计或操作方式达到。不应在液
货舱使用这种操作方式,且操作方式应有以下情况之一:
(a) 拆卸短管或阀门及封锁管路末端;
5
第 3 节 液货系统
1 MARPOL 附则Ⅱ和 IBC 规则的修改情况 为了保证化学货品安全地装载、贮存和排放,IBC 规则和各国规范都含有对有关液货装 载设备的要求,其中包括液货系统。此外,MARPOL 附则Ⅱ包含有关对液货舱排放和扫舱以 及清洗和处理含残存液货的混合液的严格要求。 由于化学品船液货系统的设计直接影响到液货残存量,所以有必要先介绍一下 MARPOL 73/78 附则 II 的修改情况。 MEPC118(52)会议对 MARPOL 73/78 附则Ⅱ进行全面修正,新的附则Ⅱ采用了对有毒 液体物质的分类重新划分为 X, Y, Z 和 OS 四类,原来的货品等级 A、B、C、D 的分类将不再 适用,该修正案从 2007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其它物质是在液体物质分类中以OS(其他物质)形式被列入《IBC规则》第18 章污染类 别栏目中的物质,并经评定认为不能列入附则II所规定的X,Y 或 Z类物质之内。因为这些 物质如从洗舱或排除压载的作业中排放入海,目前认为对海洋资源、人类健康、海上休憩环 境或其他合法的利用并无危害。排放仅含有被列为“其他物质”的物质的舱底水或压载水或 其他残余物或混合物,不受附则Ⅱ任何要求的约束。 全面修正后的附则Ⅱ还包含大量其它的重大变化。这是由于船舶技术的改进,例如更有 效的分离技术,使某些附则Ⅱ中限制的物质的排放水平可以极大地降低。对2007 年1 月1 日 或以后建造的船舶,经排放以后的舱内包括有关管系内的残留物的最大允许残留量对X、Y 和 Z 类物质均为75L,而原来最大值分别为100L或300L。 2 油船货油系统与化学品船液货系统设计的主要区别见表 8-3-1。
达到规定船龄的油船、散货船及化学品船的补充检验要求

附录2达到规定船龄的油船、散货船及化学品船的补充检验要求第1节一般要求1.1适用范围1.1.1本附录适用于下列船舶的换证检验:(1)500总吨及以上、船龄大于等于12年的油船(包括双壳油船)及化学品船;(2)船长L≥90m,船龄大于等于18年的散货船(包括双壳散货船)。
1.1.2本附录包括检验、厚度测量和液舱试验的范围。
如发现普遍腐蚀和/或结构上的缺陷,应扩大检验范围,必要时还应附加近观检验。
1.1.3厚度测量可以从换证检验开始时进行,或换证检验到期前15个月内的厚度测量报告可认作本次换证检验的厚度测量报告。
1.2定义1.2.1就本附录而言,有关定义如下:(1)处所:系指独立的舱室,包括货舱、液舱、邻接货舱、甲板和外壳板的隔离舱和空舱。
(2)代表性处所:系指能反映类似形式、用途和具有类似防腐蚀系统的其他处所的处所。
当选择代表性处所时,应考虑到其营运和修理史及可识别的临界结构区域和/或可疑区域。
(3)临界结构区域:系指经计算认为需要进行监督的、或从该船舶或类似船舶或系列船(适用时)的营运历史中确定的容易发生影响船舶结构整体性的破裂、屈曲或腐蚀的区域。
(4)可疑区域:系指有显著腐蚀和/或验船师认为易于快速耗蚀的区域。
(5)显著腐蚀:系指通过腐蚀状况评估表明其腐蚀量已超过许用极限的75%,但尚处于可接受的范围内的腐蚀程度。
(6)防腐系统:通常可考虑全硬保护涂层。
就本附录而言,全硬保护涂层通常是指环氧树脂或同等物。
除软涂层和半硬涂层以外的其他涂层系统只要根据制造厂的规定应用和维护,可以考虑作为替代品接受。
(7)立即彻底修理:系指在检验期间完成的令验船师满意的永久性修理,旨在消除必需批注的遗留项目。
(8)干湿交变列板:系指轻重载重水线之间的舷侧外板。
由于船舶的纵倾,这些列板在船长范围内可能变化。
(9)全面检验:系指为报告船体结构总的状况和确定进行附加近观检验范围的检验。
(10)近观检验:系指验船师在近距离范围内(即伸手可及)能见到结构元件的细节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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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危险处所中的电气接线图和所用电气设备的清单
(q) 液货舱、管系、机械和设备的接地连接布置图(仅对拟载运易燃 液货者适用)
(r) 表明危险处所的图纸
(s) 表明人员保护之布置的图纸(保护设备、安全设备、担架和医疗 急救设备的布置、数量和类型,以及去除放射性污染和眼部洗涤设 备的布置)
装载试验 如要求在液货舱中实际装载预定货物的条件下进行试 验,则此试验可在入级检验完成后的第一次装载时进 行。在这种情况下,该试验应于验船师在场时作为临 时检验进行。
第二章、年度检验
1、一般检查 对于油船和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的附加要求 :管路 检查货油管路、燃油管路、压载管路、通风管,包括透气桅 和通风头、惰性气体管路、泵舱内和露天甲板上所有其他管 路的一般情况。
2 对船龄15年以上的油船和散装运输危险化 学品船进行中间检验时,应按规定,对管 系在工作压力下进行压力试验。
处所和舱柜的内部检查 (Oil/Chemical Tanker)
测厚(Oil/Chemical)
Oil Tanker (Additional)
Chemical Tanker (Special)
(2)货油舱的压力/真空阀和过压保护装置(如设 有)的容量计算书。
(3) 惰性气体系统(如设有)的说明书和操作手册 ( 包括对于操作者的安全应予以说明的内容)。
(3)验船师在场
油船货油舱和隔离舱的水压试验
以形成液舱顶的船侧甲板以上2.45m的水柱高度或至舱口 顶端以上0.6m的水柱高度,取大者进行水压试验。
(b) 液货舱结构的详图
(c) 液货舱附件的布置图(包括舱内附件的详图)
(d) 独立液货舱支座、液货舱穿透甲板部分及其密封装 置(如设有)的详图
(e) 液货舱内部的涂装和衬覆的程序,以及这些涂层和 衬里的腐蚀试验结果(如有要求)
(f) 表明其绝缘的布置和连接方法,以及有关的工作程 序的图纸
(g) 当液货要求冷却时,应根据液货贮存图和液货舱结 构的类型提交符合(3)(a)、(f)、(g)、(h)和(p)要求的图纸 和资料
油轮、化学品船舶检验简介
12 September 2007
除了需满足基本的船舶检验要求外, 油轮、化学品船作为液货船还必须 满足一些特定要求。
“油船”系指为散装运输油品而建造或改建 的船舶,包括拟散装运输油品的化学品船和 指定运输油品或散装固体货物的兼用船,诸 如矿砂/油品运输船和矿砂/散货/油品运输 船。 “双壳油船”系指属于上述油船,但其货油 舱由与整个货油区域等长的双壳船体保护, 有双层侧壁和双层底处所。可用以装载压载 水或作为空舱使用。还包括已有的具有双壳 结构但不符合“防止海洋污染系统规范”第 3篇3.2.4要求的油船。
(h) 液货泵的结构图,包括所用的材料清单及其技术文件
(i) 液货舱区域中的管系布置图
(j) 液货舱透气布置图
(k) 液货泵舱、隔离舱、双层底和其他的透气图
(l) 液货液位、温度和其他参数的监视和测量系统图及其设备的结构 详图
(m) 液货温度控制系统
(n) 环境控制系统,诸如惰性化、充填化、干燥或透气系统的详图, 包括管系图及其设备的结构图
(d) 液货舱中在拟装载货物与涂层或衬里之间的反应 危险性,以及可能与液态或蒸气态货物相接触之管 系和设备的反应危险性的资料
(e) 对腐蚀性货物具有耐腐蚀性材料适用性的资料 (f) 每一液货舱的强度计算书,如有必要,则还应提交其 热应力计算书 (g) 按要求提供加热系统的容积计算书 (h) 在货物要求冷却时,依据其货物贮存图和液货舱结构 的类型,提交(4) (a)、(f)、(g)、(h)和(j)要求的图纸和文件 (i) S篇3.4中规定的在液货舱区域中出入人孔的布置图,以 及对于通过这些人孔出入的指导性文件 (j) S篇第2章中规定的船舶残存能力计算书 (k) S篇第14章中规定的人员防护设备
第一章 入级检验
一、建造中的入级检验
1、图纸和文件的送审 (1) 船体部分: 液货船的透气系统 ⅰ) 货油泵舱的舱底系统和通风系统的总布置 图。 ⅱ) 液货蒸汽等的透气系统的总布置图。
(2)散装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装置和液货舱的结构
(a) 独立液货舱的制造说明书(包括对焊缝和液货舱所用 的材料、焊接程序,以及检验和试验程序)
2、处所和舱柜内的内部检查 对油船和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的要求 (1 )机舱和锅炉舱 : 应进行内部检查。 (2 )与货舱相邻的泵舱和管弄: 应在彻底进行除气和清洁后进 行内部检查。应注意舱壁上各种贯通件、通风装置、泵的底 座和填料密封。
(3 )压载舱 : 对船龄5年以上的油船和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应对根 据上次中间检验或特别检验结果要求作内部检查的舱柜 进行内部检查。 对船龄15年以上的油船和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应对 与设有加热盘管之液货舱相邻(指与之有共用平面边界) 的所有舱柜进行内部检查。但如在上次中间检验或特别 检验时发现其涂层处于良好状态,则验船师可予以特殊 考虑。
Oil/Chemical Tanker
Oil/Chemical Tanker (Additional)
Chemical Tanker (Special)
Chemical Tanker (Cntd.)
第三章、中间检验
一、压力试验
1 在油船和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的中间 检验时,如对进行的一般检查的结果,验 船师认为必要时,应对管系进行压力试验, 并使验船师满意。
第四章、特别检验
一般检查
在对油船或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的特别检验中, 除常规的要求外,还应检查液货舱内的液货管系、 透气管系、冲洗管系、除气管系、惰性气体管系和 所有其他管系,与液货舱相邻的所有舱柜和处所, 诸如压载舱、泵舱、管隧、隔离舱和空舱以及在露 天甲板上的舱柜和处所。
(t) 除以上(a)至(s)中规定者之外,其它认为必要的图纸和文件。
2 其他图纸和文件的送审
(1)对散装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装置和液货舱结构,应
提交下列图纸Leabharlann 文件:(a) 表明所有拟装载之货物的化学和物理性质以及其 他特性的一览表
(b) 危险化学品以及与其同时装载之其他化学品的装 载图
(c) 与其他化学品、水或者该化学品自身起反应,包 括聚合作用(如认为必要)以及与加热或冷却介质起反 应而出现的反应危险性的指导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