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合集下载

安徽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安徽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xx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44xx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4.1总则4.1.1为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依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2005),制定〈〈安徽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以下简称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4.1.2本建筑面积计算规定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4.1.3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4.1.4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本建筑面积计算规定,还应遵循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2005)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4.1.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术语:1. 层高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 白然层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3. 架空层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4. 走廊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5. 挑廊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6. 檐廊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7. 回廊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8. 门斗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9. 建筑物通道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10. 架空走廊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11. 勒脚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12. 围护结构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13. 围护性幕墙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14. 装饰性幕墙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15. 落地橱窗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16. 阳台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17. 眺望间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

18. 雨篷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19. 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者为地下室。

安徽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安徽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安徽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总说明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制定《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以下简称省清单计价规范)。

一、省清单计价规范的组成省清单计价规范主要由以下各分册组成:(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工程)》;(2)《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装饰装修工程)》;(3)《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安装工程)》;(4)《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市政工程)》;(5)《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

二、省清单计价规范的内容省清单计价规范作为省级计价标准,是“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主要包括:(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

(2)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3)工程量清单计价: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与控制价(标底价)编制,工程结算。

(4)安徽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5)安徽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计价指引。

三、省清单计价规范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编制,适用于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循省清单计价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四、省清单计价规范由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1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1.0.1 为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并按照“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改革需要,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组织编制了“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清单计价依据)。

安徽省2018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建筑工程定额章节说明

安徽省2018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建筑工程定额章节说明

总说明一、"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建筑定额〞,是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立标准、标准及相关定额,并结合近几年我省出现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情况,及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特点编制的。

二、本建筑定额包括: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绿色建筑工程;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工程;钢木构造运输、安装工程;脚手架、建筑物垂直运输及超高降效;构筑物工程;防腐工程等内容。

三、本建筑定额适用于我省境内民用与工业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工程的工程,按"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的相应工程执行。

四、本建筑定额的作用:1.是编审设计概算、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2.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3.是工程本钱评审,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4.是施工企业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拨付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参考依据。

五、本建筑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当前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建筑定额中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

内容包括:根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七、本建筑定额中的材料:1.本建筑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

2.本建筑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

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逐一列出消耗量,难以计量的材料以"其他材料费〞形式表示。

3.混凝土、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体积以"m3〞表示,设计强度(配合比)等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本建筑定额中现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的养护,均按自然养护考虑,如有特殊要求,可在措施费中考虑。

安徽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安徽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安徽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4 4 安徽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4.1 总则4.1.1 为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依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制定《安徽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以下简称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

4.1.2 本建筑面积计算规定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4.1.3 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4.1.4 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本建筑面积计算规定,还应遵循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4.1.5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术语:1. 层高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 自然层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3. 架空层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4. 走廊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5. 挑廊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6. 檐廊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7. 回廊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8. 门斗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9. 建筑物通道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10. 架空走廊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 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11. 勒脚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12. 围护结构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13. 围护性幕墙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14. 装饰性幕墙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15. 落地橱窗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16. 阳台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17. 眺望间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

18. 雨篷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19. 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 1/2 者为地下室。

安徽省建筑工程清单计价规范解释与答疑

安徽省建筑工程清单计价规范解释与答疑

安徽省建筑工程清单计价规范解释与答疑11."平整场地"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首层面积"如何定义?阳台如何计算面积?答:"首层面积"应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计算。

落地阳台计算全面积;悬挑阳台不计算面积。

设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的采光井等不计算建筑面积的部位也应计入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地上无建筑物的地下停车场按地下停车场外墙外边线外围面积计算,包括出入口、通风竖井和采光井计算平整场地的面积。

2.编制工程量清单时,是否将施工方法列出来?例如土石方开挖,是否列开挖方式?答: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不列施工方法(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投标人应根据施工方案确定施工方法进行投标报价。

土石方开挖,招标人确定工程数量即可。

开挖方式,应由投标人做出的施工方案来确定,投标人应根据拟定的施工方法投标报价。

如招标文件对土石方开挖有特殊要求,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规定施工方法。

3.垫层捆绑在基础内,设计变更或地质情况变化时,容易引起垫层量或基础量的变化,如何处理?答:先对基础的综合单价分垫层和基础进行分析,再根据垫层或基础的变化情况进行调整。

4.附录A中,表A.3.2砖砌体中(规范P37)工程量计算规则规定:嵌入墙内的板头不扣除,内墙墙高:有梁板隔层者至楼板顶,也就是说内墙墙高不是净高,与过去计算规则不同,请对内墙墙高给予明确。

答:内墙墙高在"计价规范"砌筑工程表A.3.2砖砌体、表A.3.4砌块砌体中有明确规定: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顶;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5.编制钢筋清单项目时,是否要求将不同种类和规格的钢筋分开列项?答:招标人在编制钢筋清单项目时,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可将不同种类、规格的钢筋分别编码列项;也可分Φ10及以内和Φ10以上编码列项.6.编制混凝土清单子目时,除应按项目特征的不同分别列项外,不同楼层标高的混凝土量是否要分开列项?答:应视工程的具体情况,由清单编制人决定。

(整理)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整理)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说明总说明一、为促进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方便快速报价和简化计价过程,根据2005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和有关规定,编制了“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以下简称综合单价)。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的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常用册)。

其中安装工程(常用册)主要包括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制与审核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指导性依据,是编制与审核招标控制价、界定成本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企业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的参考依据。

四、本综合单价编制的原则。

遵循“市场形成价格、企业自主报价、政府宏观调控”的工程造价管理原则。

综合单价表现形式实行“量”“价”合一,方便使用;项目设置对传统定额项目进行适当综合、调整、合并,力求简明;计量规则和费用计算程序力求简化;价格水平适中,能够充分反映市场。

五、本综合单价主要编制依据。

1.2005年《安徽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DBJ/T-206-2005)。

2.2005年《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安徽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3.2005年《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4.有关标准图集及典型工程案例。

六、本综合单价消耗量的确定。

(一)人工工日消耗量:人工工日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

其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

(二)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

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入相应损耗。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建筑工程)一、土工程1、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计算。

2、挖土根据:土壤类别、挖土平均厚度、弃土运距(按设计图示面积尺寸以体积计算。

3、挖基础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分土壤类别、基础类型、垫层底宽和底面积、挖土深度、弃土运距4、冻土冻土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开挖面积乘以厚度以体积计算。

分冻土厚度、弃土运距5、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体积计算。

分:挖掘深度、弃淤泥和流砂距离。

6、管沟土:按设计图示以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分土壤类别、管外径、挖沟平均深度、弃土运距、回填要求。

7、预裂爆破:按设计图示以钻总长度计算。

分岩类别、单深度、单装药量、炸药品种和规格、管道品种和规格。

8、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分岩类别、开凿深度、弃碴运距、光面爆破要求、基底摊座要求、爆破块直径要求9、管沟:按设计图示以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分岩类别、管外径、开业深度、弃碴运距、基底摊要求、爆破块直径要求。

10、土()填: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1、场地回填: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2、室回填: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3、基础回填:挖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

分:土质要求、密度要求、粒径要求、夯填(碾压)、松填、运输距离其他相关问题应按现列规定处理1、土壤及岩的分类应按下表确定;土体积折算系数表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4、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的挖、填、运、找平,应按平整场地项目编码列项。

±30CM以外的竖向布置挖土或山坡切土,就按挖土项目编码列项。

5、挖基础土包括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满堂基础(包括地下室基础)及设备基础、人工挖桩等的挖。

带形基础应按不同底宽和深度,独立基础和满堂基础应按不同底面积和深度分别编码。

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电子招标投标造价数据交换导则(试行)2018年7月目录1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2总则. (5)3术语 (5)3.1XML标记语言 (5)3.2XSD (5)4数据规则 (6)4.1后缀 (6)4.2文件头 (6)4.3费率 (6)4.4默认值 (6)4.5枚举值表达式 (6)4.6小数精度控制 (7)4.7时间类型约定 (7)4.8XML转义符 (7)4.9必填说明 (7)4.10专业工具软件生成XML规范 (7)5数据集 (8)5.1数据表种类及命名 (8)5.2数据表格式说明 (9)5.2.1经济标<JingJiBiao> (9)5.2.2招标信息<ZhaoBiaoXx> (10)5.2.3招标控制信息<ZhaoBiaoKzXx> (11)5.2.4投标信息<TouBiaoXx> (11)5.2.5单项工程信息<Dxgcxx> (12)5.2.6单位工程信息<Dwgcxx> (13)5.2.7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Fywj> (15)5.2.8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明细<FywjMx> (15)5.2.9不可竞争项目清单与计价表<Bkjzf> (16)5.2.10不可竞争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明细<BkjzfMx> (16)5.2.11税金计价表<Sj> (17)5.2.12税金计价表明细<BkjzfsjMx> (17)5.2.1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Qdxm> (18)5.2.14分部分项标题<QdBt> (18)5.2.15分部分项清单<Qdmx> (19)5.2.16分部分项定额组价<Qdxdezj> (20)5.2.17分部分项定额组价明细<QdxdezjMx> (21)5.2.18分部分项人材机含量<Qdxrcjhl> (22)5.2.19分部分项人材机含量明细<QdxrcjhlMx> (22)5.2.20分部分项定额人材机含量<Qdxdercjhl> (23)5.2.21分部分项定额人材机含量明细<QdxdercjhlMx> (23)5.2.22措施项目清单<Csxm> (24)5.2.23总价措施项目清单<ZjCs> (24)5.2.24总价措施项目清单明细<ZjCsMx> (24)5.2.25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Qtxm> (25)5.2.26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明细<QtxmMx> (25)5.2.27暂列金额表<Zlje> (26)5.2.28暂列金额表明细<ZljeMx> (26)5.2.29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表<Clzg> (27)5.2.30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表明细<ClzgMx> (27)5.2.31专业工程暂估价表<Zygczg> (28)5.2.32专业工程暂估价表明细<ZygczgMx> (28)5.2.33计日工表<Jrg> (28)5.2.34计日工表标题<JrgBt> (29)5.2.35计日工表明细<JrgMx> (29)5.2.36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Zcbfwf> (30)5.2.37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明细<ZcbfwfMx> (30)5.2.38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Fbrgycl> (31)5.2.39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明细<FbrgyclMx> (31)5.2.40承包人主要材料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CbrgyclCef> (32)5.2.41承包人主要材料明细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CbrgyclMxCef > (32)5.2.42承包人主要材料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 CbrgyclZsf > (33)5.2.43承包人材料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明细< CbrgyclMxZsf > (33)5.2.44人材机汇总表<Rcjhz> (34)5.2.45人材机汇总表明细<RcjhzMx> (34)5.2.46人材机组成<RcjZc> (36)5.2.47人材机组成明细<RcjZcMx> (36)6计算准确性要求 (36)6.1招标控制价信息<Z HAO B IAO K Z X X> (36)6.2投标信息<T OU B IAO X X> (37)6.3单项<D XGCXX> (37)6.4费用文件<F YWJ> (37)6.5总价措施<Z J C S> (38)6.6其他项目<Q TXM> (38)6.7发包人供应材料<F BRGYCL> (39)6.8人材机汇总<R CJHZ>(暂不要求) (39)7附录 (39)7.1费用变量表(措施、其他、汇总表使用) (39)7.2定额专业对应表(D EKBZ说明) (41)1前言本导则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制订。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徽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安徽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44??????????安徽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4.1总则
4.1.1为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依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制定《安徽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以下简称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4.1.2本建筑面积计算规定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4.1.3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4.1.4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本建筑面积计算规定,还应遵循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4.1.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术语:
1.层高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自然层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3.架空层
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4.走廊
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5.挑廊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6.檐廊
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7.回廊
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8.门斗
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9.建筑物通道
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10.架空走廊
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11.勒脚
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12.围护结构
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13.围护性幕墙
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14.装饰性幕墙
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15.落地橱窗
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16.阳台
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17.眺望间
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

18.雨篷
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19.地下室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20.半地下室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21.变形缝
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

22.永久性顶盖
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23.飘窗
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24.骑楼
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临街楼房。

25.过街楼
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4.2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则
4.2.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
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 者应计算1/2面积。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4.2.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
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4.2.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4.2.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
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4.2.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4.2.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4.2.7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4.2.8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4.2.9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 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