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技术管理文件
技术文件管理规范

技术文件管理规范一、引言技术文件是企业在研发、生产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重要资料,对于保证产品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技术文件的管理,提高文件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技术文件管理规范。
二、适合范围本规范适合于企业内部所有与技术文件相关的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研发部门、生产部门、质量管理部门等。
三、定义1. 技术文件:指企业在研发、生产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与技术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工艺文件、测试文件、标准规范文件等。
2. 技术文件管理:指对技术文件进行组织、存储、传递、使用和保护的管理活动。
四、技术文件管理流程1. 技术文件创建a. 技术文件的创建应根据实际需要,明确文件的目的、内容和格式要求。
b. 技术文件应由专业人员负责编写,并经过审核和批准后方可发布。
2. 技术文件标识与编号a. 技术文件应统一进行标识和编号,以便于查找和管理。
b. 技术文件编号应包括文件类型、序号、版本号和发布日期等信息。
3. 技术文件存储与保护a. 技术文件应存储在指定的文件服务器或者数据库中,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可访问性。
b. 技术文件的存储位置应有明确的权限管理,惟独经过授权的人员才干访问和修改文件。
4. 技术文件传递和使用a. 技术文件的传递应采用正式的渠道,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b. 技术文件的使用应遵循相关的流程和规定,确保文件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5. 技术文件变更管理a. 技术文件的变更应按照变更管理流程进行,包括变更申请、评审、批准和实施等环节。
b. 技术文件的变更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更新。
6. 技术文件审查与验证a. 技术文件的审查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文件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b. 技术文件的验证应通过实际操作和测试进行,确保文件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7. 技术文件归档与销毁a. 技术文件的归档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进行,确保文件的长期保存和可检索性。
b. 技术文件的销毁应按照像关的规定进行,确保文件的安全和保密性。
技术文件管理规定

技术文件管理规定1.目的技术文件是指导公司日常生产和工作的依据,技术文件管理工作是公司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提高我公司管理工作的效率,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加强技术文件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 技术文件种类2.1产品图样:各类产品设计、试制、批量生产各阶段的产品图样、图表、技术标准、技术要求、说明书、产品试验记录。
如:兰图、白图、底图、产品零部件明细表、标准件明细表、外购件明细表、易损件明细表、装箱单等。
2.2工艺文件:各种工艺规程、工艺方案、工艺路线、工艺定额、工艺装备。
如:工艺过程卡(机加工和铆焊)、材料定额明细表、材料定额汇总表、下料明细表、标准工具汇总表、工艺装备明细表和工装工艺卡片、产品及自制设备工时汇总表、铸、锻件明细表。
2.3 设备:技改方案及论证书、设备改造图样图表、使用说明书等。
2.4 其他文件:市场调查报告、技术协议、设计任务书、计算书、试制总结、鉴定证书、工艺总结、工艺论证、技术科研报告成果、技术革新、计算机绘图存盘清单(包括全部电子版资料等)、合理化建议等。
2.5 以上类型文件包含公司购买或与相关单位交流过来的图纸、说明书、技术协议、标准等外来技术文件。
3. 技术文件的编制与存档3.1 本公司使用的技术文件须由授权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其他人员不得私自编制和复印。
3.2 所编制的技术文件,要符合有关标准(本公司、国家或行业标准)。
3.3 编制的技术文件遵守会签、审批制度,设计(编制)、审核、批准等签字手续要齐全。
3.4 外来技术文件在使用完后,应及时交资料室存档。
3.5 本公司所使用的技术文件必须由技术办公室的资料室集中保管。
3.6 所有技术文件在存档时应完整无缺、签字齐全,经办人员应与管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如:文件名称、交接日期、经办人签字等)。
3.7 资料室按技术文件的种类统一分类建档,并逐一登记。
3.8 底图保管应放在指定位置,无破损,摆放要整齐,并对底图进行防潮处理。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范本1.充装技术档案资料由技术负责人或指定人员收集、汇总、整理、保管。
2.气瓶充装记录、表卡、原料、成品分析报告及信息反馈资料。
3.有关乙炔充装国家标准、规程、上级文件、通知及充装质量规章制度等。
4.凡是入档案的资料应当登记造册,建立帐、表、卡,要求资料齐全,自己清楚,图面清晰。
5.资料存放部门要做到分门别类,编号排列齐全,查找方便。
6.档案资料存放时间至少十年以上,充装、检验记录存放时间为一年以上。
7.如果有工艺,技术等大的变更需要上报国家标准部门批准。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范本(二)一、目的和范围为了规范技术文件的管理,保证技术文件的合理使用和保密安全,提高企业的技术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技术文件的管理和使用。
二、基本原则1.技术文件的管理要做到合理、规范和安全。
2.技术文件的使用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3.技术文件的保存和备份要做到定期、完整和可靠。
三、技术文件的分类和编号1.技术文件应根据内容、用途和形式进行分类,如技术规范、技术资料、工艺文件等。
2.技术文件应按照统一的编号规则进行编号,编号应包括文件类型、文件名称和版本号等信息。
3.技术文件的编号应在文件中清晰可见,并在文件管理系统中进行记录和管理。
四、技术文件的审批和发布1.技术文件的编制和修订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按照审批流程进行。
2.技术文件的发布需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并在文件管理系统中进行记录和发布。
3.技术文件的发布应告知相关人员,并确保其及时掌握。
五、技术文件的存储和保管1.技术文件应存放在专门指定的技术文件库中,确保其安全和可靠。
2.技术文件的存储要做到分类、整理和归档,以便于查阅和使用。
3.技术文件的保管人员应做好定期巡检,确保文件的完整和可用性。
六、技术文件的使用和传递1.技术文件的使用要合法合规,严禁盗用、篡改和传播技术文件。
2.技术文件的传递要经过授权,并记录传递的时间、地点和接收人等信息。
技术文件管理办法

技术文件管理办法技术文件是企业开展技术工作、保障技术质量和提高生产效率的基础。
为了规范技术文件的管理,提高技术文件的利用价值,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技术文件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套适用于企业的技术文件管理办法及其重要性。
一、技术文件的概念与分类技术文件是包含了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工艺流程、操作说明等内容,用于指导企业技术工作和生产操作的文件。
根据不同的功能和用途,技术文件可分为以下几类:1. 技术规范:包括产品标准、质量控制规范、技术规程等,用于规定产品的技术要求和生产工艺。
2. 设计图纸:包括产品设计图、设备布置图、工艺流程图等,用于指导设计和生产过程。
3. 工艺文件:包括工艺流程、操作指南、工装夹具等,用于指导生产操作和工艺流程控制。
4. 检测报告:包括产品检测报告、质量分析报告等,用于评估产品质量和改进生产工艺。
5. 运维手册:包括设备维修手册、操作手册等,用于指导设备使用和维护。
二、技术文件管理的原则与方法1. 完整性原则:技术文件必须具备完整的内容,包括了所有必要的信息和规范。
2. 有效性原则:技术文件必须能够为技术工作和生产操作提供准确、清晰、可靠的指导。
3. 统一性原则:技术文件必须按照企业的标准和规范制定,保证一致性和统一性。
技术文件管理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立技术文件库:企业应该建立统一的技术文件库,对技术文件进行分类、存档和管理。
文件库可以采用电子化管理,方便文件的检索与共享。
2. 文件编号与版本控制:每个技术文件都应该有唯一的编号,并且需要对不同版本的文件进行管理和控制。
当有文件更新时,必须明确版本号和更新内容。
3. 文件的发布和废止:技术文件的发布应该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并且对废止的文件进行及时的清理和撤销。
4. 文件的更新和修订:技术文件应该根据需要进行及时更新和修订,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适用性。
修订过程需要记录,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三、技术文件管理的重要性技术文件管理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提高生产效率:技术文件能够准确指导生产操作和工艺流程,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质量。
生产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生产技术文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生产技术文件的管理,提高生产技术文件的质量和效益,保证生产技术文件的安全、完整、准确、及时的传递和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的生产技术文件的管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1. 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核和修订工作;2. 各生产车间负责生产技术文件的传递和使用,确保生产技术文件的准确性和时效性;3.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生产技术文件的管理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4. 公司领导负责对生产技术文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四、生产技术文件的编制和审核1. 生产技术文件的编制应根据相关的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合理性;2. 生产技术文件编制完成后,需经过部门内部的审核,审核人员应对文件的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查,并确保文件的合规和完整;3. 若生产技术文件需要修改或修订,应经过相应部门的批准和审核,修改后的文件需重新进行审核。
五、生产技术文件的传递和使用1. 生产技术文件应通过正规途径进行传递和使用,不得私自传递或修改文件;2. 生产技术文件需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传递,传递前需进行确认和登记,确保文件的安全和准确传递;3. 生产技术文件的使用应按照文件内容和要求进行,不得擅自进行修改或变更;4. 生产技术文件使用完毕后,应按规定进行归档和保存。
六、生产技术文件的保密1. 生产技术文件属公司的商业机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泄露或外传;2. 生产技术文件的传递、使用都需进行严格的保密管理,确保文件的安全和完整性。
七、生产技术文件的管理1. 生产技术文件需进行及时的更新和维护,确保文件的及时性和准确性;2. 生产技术文件需进行分类和编号,便于查找和使用;3. 生产技术文件需进行定期的检查和审查,确保文件的合规和完整性。
八、生产技术文件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 生产技术文件管理工作需定期进行检查和审查,确保文件的合规和完整性;2. 将生产技术文件管理工作纳入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中,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3. 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需及时进行处理和纠正,确保管理制度的执行和效果。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证技术工艺文件的完整性,统一技术文件的管理标准,确保所编制和管理的技术文件是正确、有效。
保证质量要求及生产正常进行,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涉及到的所有技术文件,包括:设计文件、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工艺文件、生产设备操作规程、外来(顾客提供)技术资料等。
3规范性引用文件暂无。
4术语和定义技术文件是指公司的产品图纸图样、工艺文件、生产设备操作规程、技术标准、技术通知单、外来(顾客提供)技术资料等。
5职责5.1研发部负责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核,以及技术文件编号、发放、回收、归档、更改、作废的处理;负责编制生产用工艺文件(如工序卡、过程卡、作业指导书等);负责外来技术资料、产品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识别、核对、发放、回收、归档。
5.2制造部负责对收到的技术文件建立台账并实施收发控制。
5.3品质部负责监督技术文件的发放过程,验证技术文件的有效性。
5.4营销中心负责传递顾客提供的技术资料。
6工作要求6.1技术文件管理标准和管理要求技术文件是公司的核心机密,是公司进行生产和管理工作的依据,是公司保持竞争力的有力保障,每一位员工都有义务和责任保证技术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及保密性。
6.1.1技术文件的分类1)法律法规及标准性文件: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2)及有关行业标准、相关的质量标准。
3)专业类的文件:图纸、工艺卡片、作业指导书、设备使用说明书及操作规程。
4)管理类文件:技术文件管理台账、研发部发文的通知及各项规定。
6.1.2技术文件的签署1)公司的设计图纸、工艺文件、工艺图纸、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2)需添加签署栏、发文日期。
如果前一级签署人未签名的,后一级责任人可拒绝签名,并要求前一级签署人完成签署,无负责人签署的技术文件不得擅自发放和使用。
3)技术图纸、图样的签署栏可分为设计、审核、工艺、批准。
如设计方案是外来文件或图样图纸,可根据需要签署,至少需有两人签名设计、审核、批准。
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制度(5篇)

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公司的技术文件及资料,充分发挥技术文件及资料在公司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公司各生产技术部门服务。
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技术文件及资料是指各技术部门(包括制造部)在生产技术、科研成果、质量、设备、基建等技术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照片等技术资料以及外来、外购的图纸、资料、图书等。
第三条技术资料的主管部门要把技术文件及资料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技术业务管理工作中,保证其技术文件材料的积累,达到收集齐全、整理系统,并按制度及时归档。
以保证全公司技术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技术文件及资料的基本原则,公司技术研发中心设立综合资料室,并配备专职人员管理。
综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全公司的生产、开发、质量、设备、基建等技术文件及资料。
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工作,达到全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第五条每一个技术项目完成或告一段落后,都要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技术文件资料,并按公司《图样和技术资料管理程1序》的要求将所形成的技术文件资料加以系统的整理,组成保管单位(卷、袋、册、盒),由技术主管审查后及时向公司综合资料室移交归档。
第六条各部门或技术人员在移交技术文件资料时,交接双方应按《图样和技术资料管理程序》的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签字归档备查。
凡不符合组卷要求或技术文件资料不全的,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接收。
第七条凡需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应尽量符合国标、部标和企业标准的规定。
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纸按规格绘制,图样清晰。
严禁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打印。
第八条凡各部门形成的图纸类文件,应描制底图一份,并经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向资料室移交归档。
第九条凡外来、外购回公司的图纸资料,随仪器、设备入厂的图纸、使用说明书、电气线路图等在开封前,有关单位必须通知资料管理人员参加清点,如数归档。
公司技术文件管理规定

公司技术文件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管理,加强内部风险控制,提高员工对技术文件的保密意识,确保公司能够持续发展并在同行业中保持竞争优势,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以便员工能相互监督、自觉遵守。
第二条定义1、技术文件是公司的核心机密,是指导公司进行生产和管理工作的技术依据,公司的技术文件属于公司所有,每位员工都有义务和责任保证公司技术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系统性及保密性。
2、技术文件指公司产品的设计图纸、生产图纸、工艺文件、操作规范、产品图样、产品试验记录、各种技术标准、电子档文件资料、商务合同、客户资源、财务报表等与公司利益相关各种文件的统称。
第三条文件种类1、产品图样:产品设计、试制、批量生产各阶段的产品图样、图表、图纸、技术标准、技术要求、说明书、产品试验记录。
2、工艺文件:各种工艺规程、工艺方案、工艺路线、工艺定额、工艺设备、工艺总结、工艺论证。
3、设备:技改、设备标准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检验记录、技改论证书。
4、其他文件:市场调查报告、设计任务书、计算书、试制总结、鉴定证书、技术科研报告成果、电子档资料、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等。
第四条文件编制1、公司使用的技术文件一律由相应的技术人员编制,其他人不得私自编制和复印。
2、所编制的技术文件,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要求和标准。
3、技术文件严格实行编制、校对、审核三个步骤,明确各级的相应责任。
4、编制的文件应进行会签和审批,批准后方可下发至相关部门。
5、技术文件需要进行修改时,由负责修改的部门提出书面修改申请,公司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会审,会审通过后方可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文件在发放前,档案员必须先收回先前发放的旧文件。
第五条文件保管1、技术文件统一存放于公司档案室,由档案员负责公司所有技术文件的收存,并负责文件的编号、发放、回收、归档、更改、销毁、保密等管理。
2、档案员应熟悉技术资料的存档情况,各类技术资料均应分专业、分类立卷并编制搜索目录,补充资料应与原资料配套,并单独标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X电气制造有限公司
Q/XX-SJ-20-00 生产技术管理文件
版本:A
版本持有者:
受控分发号:
2020-04-18发布 2020-04-20实施
目录
1.工程服务管理制度…………………………………………………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设备管理制度………………………………………………………4.产销会议制度………………………………………………………
工程服务管理制度
一.售前服务
(一)销售部业务员在销售公司产品的过程中,因工程需要技术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测量或预算需要而进行的考察,由销售部经理同意后填写工作联系单交工程部经理联系派人到现场,如手续无法事前到位,事后需补办手续。
(二)技术人员随带服务记录单,记录顾客的技术要求,线路走向等内容,交工程部经理安排进行工程费用预算。
二.售中服务
售中服务一般根据工程需要、合同规定或顾客的特定要求进行,不涉及技术问题时由业务员进行,属于技术服务时,由工程部派人到现场进行相关技术服务。
每次技术服务均需填写服务记录单并由客户代表签名后交工程部存档。
三.售后服务
(一)本公司售后服务的作业分为下列四项:
1.有费服务(A)-凡为客户保养或维护本公司出售的商品,而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者属予此类。
2.合同服务(B)-凡为客户保养或修护本公司出售的商品,依本公司与客户所订立商品保养合同书的规定,而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者属于此类。
3.免费服务(C)-凡为客户保养或维护本公司出售的商品,在免费保证期间内,免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者属于此类。
4.一般行政工作(D)-凡与服务有关之内部一般行政工作,如工作检查、零件管理、设备工具维护、短期在职训练及其他不属前三项的工作均属于此类一般行政工作。
(二)凡属有费服务,其费用较低者,应由技术人员当场向户收费,将款交于财务部出纳,后以补寄发票,否则应于当天凭“服务记录单”至出纳处开具发票,以便另行前往收费。
(三)凡一项服务现场不能处理妥善者,应由技术员将部分元器件携回修理或更换,除由技术员开立“客户元器件领取收据”交与客户外,并要求客户于其“服务记录单”上签字认可,后将元器件携回交仓库调换或修理。
(四)技术员应将实际修护使用时间及配换零件详细填写在服务记录单上,产品修妥送请客户签章,同时取回技术员原交客户的收据并予以作废,并将“服务记录单”归档。
(五)上项携回修护的商品,如系有费修护,技术员应于还元器件当天凭“服务记录单”,至会计员处开具发票,以便收费。
(六)凡待修产品,不能按原定时间修妥者,技术员应即报请工程部经理予以协助。
(七)技术员应于每日将所从事修理工作的类别及所耗用时间填“技术员工作日报表”,月度送请工程部经理核阅存查作为对技术人员的考核依据。
(八) 所有服务作业,市区采用六小时,郊区采用七小时派工制,即叫修时间至抵达服务时间不得逾上班时间内六小时或七小时。
(九) 对抱怨的客户,无论其情节大小,均应由工程部经理/分公司经理亲自或专门派员前往处理,以示慎重。
(十)服务记录单设置对技术员的品评,分为态度、技术、到达时间及答应事情的办理等四项,每项均按客户的满意状况分为四个程度,以便客户勾填。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领导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现有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日常事务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的组织结构构成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
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生产技术部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
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生产班组由班长任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
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
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
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
及时向上级报告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
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
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三、设施和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电气设备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购买设备时,配置必要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且符合有关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
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