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技术文件及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制度模板模版(五篇)

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制度模板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的管理,提高公司技术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避免遗失、泄露和损毁等情况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技术文件和资料是指公司技术工作中产生的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实验数据、测试报告、专利文件等。
第四条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管理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保证文件和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可检索性。
第五条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的管理责任主体为技术部门和文件资料管理部门。
第六条技术文件和资料的归档应按照文件和资料的重要程度和保密级别制定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并进行密级标记。
第七条技术文件和资料的使用应遵循合理、合法、及时和准确的原则,并经相关部门的审批和授权。
第八条离职人员应交接技术文件和资料,并签署相关保密协议。
未经许可,离职人员不得擅自复制、带走或泄漏技术文件和资料。
第九条技术文件和资料的借阅应填写借阅登记表,并经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审批。
第十条技术文件和资料的销毁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并做好销毁记录和报告。
第二章技术文件和资料的分类和命名第十一条技术文件和资料应按照内容和用途进行分类,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测试报告、标准规范等。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和资料的命名应规范、易于识别和检索,避免使用含糊不清的名称和缩写,原则上不得使用涉密信息作为文件和资料的名称。
第三章技术文件和资料的存储和保管第十三条技术文件和资料的存储应建立相应的电子数据库和实物档案室,保证文件和资料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电子存储应进行备份,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恢复性。
第十五条实物档案室应具备防火、防潮、防盗和防尘等基本条件,文件和资料应按照分类进行整理和存放,并做好登记和标识。
第十六条技术文件和资料的保管人应定期检查和保养存储设备和档案室,并做好相应的维护和保养记录。
第十七条技术文件和资料的借阅应经借阅人填写《技术文件和资料借阅登记表》和保管人的审批,并在指定时间内归还。
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知识产权的安全和保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技术文件及资料包括公司的技术档案、技术资料、技术图纸、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测试报告等与技术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第三条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的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科学、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的管理工作由技术部门负责,其他部门配合完成。
第五条在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过程中,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和存档制度,确保各类文件和资料能够被快速准确的检索和获取。
第六条技术文件及资料的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确保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七条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的管理工作应遵循及时、准确、完整、安全的原则,并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
第二章技术文件的管理第八条公司技术文件应按照文件的性质、用途、权限等进行分类,并统一命名,建立文件编号和档案管理系统。
第九条公司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批和发布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技术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公司技术文件应采取电子化存储,并配备相关的硬件和软件设备。
第十一条技术文件的变更、废止和修订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进行相应的更新和备份工作。
第十二条对于技术文件的查阅、复制、打印等操作,应严格控制权限,确保技术文件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三条技术文件的归档和销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并建立相应的档案追溯和销毁记录。
第十四条技术文件的借阅和外借应严格控制,并制定相应的借阅和外借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技术文件的更新和维护应定期进行,并建立相应的更新和维护记录。
第十六条技术文件的安全备份和恢复工作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技术文件不丢失和损毁。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管理第十七条公司技术资料应进行归类整理,并建立相应的资料库和检索系统。
第十八条公司技术资料的来源应合法、规范,确保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十九条公司技术资料的采集和整理应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并建立相应的采集和整理记录。
2024年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与适用范围为确保公司技术部的技术文件、项目资料、项目预算及决算单的完整性,防止管理混乱,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上述各类文件的管理工作。
二、管理职责1. 技术部主管: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以及技术文件管理业务的审批和相关事项的决策。
2. 技术人员:承担文件的保管、收发工作,并依据本制度执行技术文件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内容与规范1. 技术文件分类(1)技术文件:包括技术部负责的图纸、工艺规程、工艺卡片、作业指导书等。
(2)管理文件:涵盖技术部负责的项目合同、项目资料、项目预算及决算单等。
2. 文件登记(1)技术部需建立《技术文件管理登记簿》,全面掌握所有文件的状况,登记内容包括编号、名称、数量和编制日期。
(2)文件接收后,技术人员应立即进行分类编号并记录。
3. 文件的存档与保护技术文件由技术人员按档案类别进行妥善保管。
4. 文件的借阅(1)借阅文件需填写借条并经技术部主管批准。
5. 文件的修订与审批流程(1)当有专业工程人员或使用部门提出技术文件的修订需求,由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专业业务负责人)评估是否需要修改。
(2)确定修改后,由该专业工程师(或专业业务负责人)填写《设计更改单》。
《设计更改单》应包含以下信息:(a)技术文件名称、编号或图纸名称、图号;(b)更改原因;(c)会审意见及会审签名;(d)设计、工艺负责人签名;(e)修改内容和具体要求(以图纸和文档形式呈现)。
(3)一般性内容的修改,只需将填写完整的《设计更改单》提交技术部主管进行审查和批准。
重大内容或涉及安全、质量、投资等重大影响的修改,需由技术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定,通过后由技术部主管签字并提交公司批准。
(4)技术人员收到《设计更改单》后,应立即执行修改,确保已发出和存档的技术文件一次性全部更新,以保持文件的一致性(图纸修改后,除按发放规定操作外,还需收回旧图纸并进行登记)。
(5)技术文件的管理应同时保存纸质版和电子版(在登记时需明确标注)。
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及范围为了保持公司技术部的技术文件;项目资料;项目预算单、决算单的完整性,避免混乱,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技术部的技术文件;项目资料;项目预算单、决算单的管理。
二、管理业务与分工1.技术部负责人。
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及有关技术文件各项管理业务的审批及有关事项的确定。
2.技术员。
负责总则中所述文件的保管、收发及按本制度进行技术文件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1.技术文件的种类(1)技术类文件由技术部负责的图纸及各类工艺规程、工艺卡片、作业指导书。
(2)管理类文件由技术部负责的项目的合同;项目资料;项目预算单、决算单等。
2.文件登记(1)技术部必须建立《技术文件管理台账》,掌握技术部全部文件的情况。
其台账应包括:编号、名称、数量、文件编制时间。
(2)文件接收后,技术员应及时对文件进行分类编号并作记录。
3.文件的归档及保管技术文件的保管由技术员按档案类型进行保管。
4.文件的借用(1)文件的借阅应开具借条并由技术部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5.文件的修改与审批(1)当某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或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提出对不合理或者已经落后的技术文件时,由技术部该专业的工程师(或专业的业务负责人)分析确定是否需要修改。
(2)技术文件确定修改后,由技术部该专业工程师(或专业的业务负责人)填写《设计更改单》。
《设计更改单》应包括下列内容:(a)技术文件名称、编号、或图纸名称、图号;(b)更改理由;(c)会审意见、会审签名;(d)设计、工艺负责人签名;(e)修改内容和修改要求(以图纸和文档形式表现)。
(3)技术文件的审查与批准一般性的内容更改只须将填好的《设计更改单》交技术部负责人进行审查和签字批准即可。
重大内容的更改与涉及安全、质量、投资等影响面较大的内容更改由技术部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审定,会议通过审定后,由技术部负责人签字后交公司批准。
(4)技术员接到《设计更改单》后,应立即着手工作,更改时,必须把已发出和保存、储备的技术文件一次全部修改完毕以保证技术文件的统一性(图纸更改后的发放除执行发放规定外,应同时将旧图纸收回并登记)。
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制度(5篇)

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公司的技术文件及资料,充分发挥技术文件及资料在公司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公司各生产技术部门服务。
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技术文件及资料是指各技术部门(包括制造部)在生产技术、科研成果、质量、设备、基建等技术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照片等技术资料以及外来、外购的图纸、资料、图书等。
第三条技术资料的主管部门要把技术文件及资料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技术业务管理工作中,保证其技术文件材料的积累,达到收集齐全、整理系统,并按制度及时归档。
以保证全公司技术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技术文件及资料的基本原则,公司技术研发中心设立综合资料室,并配备专职人员管理。
综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全公司的生产、开发、质量、设备、基建等技术文件及资料。
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工作,达到全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第五条每一个技术项目完成或告一段落后,都要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技术文件资料,并按公司《图样和技术资料管理程1序》的要求将所形成的技术文件资料加以系统的整理,组成保管单位(卷、袋、册、盒),由技术主管审查后及时向公司综合资料室移交归档。
第六条各部门或技术人员在移交技术文件资料时,交接双方应按《图样和技术资料管理程序》的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签字归档备查。
凡不符合组卷要求或技术文件资料不全的,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接收。
第七条凡需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应尽量符合国标、部标和企业标准的规定。
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纸按规格绘制,图样清晰。
严禁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打印。
第八条凡各部门形成的图纸类文件,应描制底图一份,并经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向资料室移交归档。
第九条凡外来、外购回公司的图纸资料,随仪器、设备入厂的图纸、使用说明书、电气线路图等在开封前,有关单位必须通知资料管理人员参加清点,如数归档。
档案管理制度(完整版)

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和销毁,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二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律法规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得私自篡改或隐匿档案。
3. 保密性原则: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和案卷的机密安全。
4. 责任原则:明确档案责任人的职责,档案责任人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5. 统一管理原则:建立统一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协调性和一致性。
6. 利用和服务原则:依法提供档案查询和利用服务,促进档案的有效利用。
第三章档案的收集和归档第三条档案的收集应包括以下内容:1. 公司机关文件、规章制度、办法和决策文件。
2. 人事、工资和福利等相关档案。
3. 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工作简报。
4. 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和上级来文。
5. 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6. 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
7. 工程项目立项、国土、规划、设计、监理、质监及技术等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
8. 承包合同、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
第四条档案归档的责任部门和内容应按以下规定执行:1. 公司办公室负责归档以下档案:a. 公司机关文件、规章制度、办法和决策文件。
b. 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和上级来文。
c. 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d. 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
2. 投资发展部负责归档以下档案:a. 工程项目立项、国土、规划、设计、监理、质监及技术等图纸文字技术资料和质量资料。
3. 财务部负责归档以下档案:a. 承包合同、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
4. 其他部门应备份存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并由信息中心实行电脑化管理。
第五条归档资料的要求如下:1. 文件材料齐全完整,确保没有遗漏或缺失。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11目的为规范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对包括职业健康安全在内的管理体系运行中使用的各类文件实施有效控制,以确保各过程、环节/场所使用的文件具有统一性、完整性、正确性和有效性,与体系运行相关的部门均使用有效的现行版本文件,防止误用作废文件。
对安全记录档案进行有效控制,以证实符合规定要求,为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供客观证据,在必要时实现可追溯性。
2范围本程序包含了文件的'编写、审批、发放、使用、更改及作废等子过程。
规定了各过程负责人的职责,适用于各过程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
本程序包括记录的填写、收集、保管、处置等子过程。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综合管理体系运行中形成的所有记录的控制。
3职责3.1各过程管理部门职责:3.1.1负责确定所管理的过程的文件需求。
3.1.2负责对所需的文件进行策划并安排专人编写。
3.1.3负责过程管理文件的(程序、规定、制度、表格)组织编制。
3.1.4负责严格执行过程管理文件的规定,并按规定的表格做好相应的记录。
3.1.5负责文件更改内容等。
3.2生产部职责:3.2.1负责管理手册的编制。
3.2.2负责体系的认证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各过程文件的编制、评审和批准。
3.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记录的建立与管理。
4程序内容4.1确定文件种类4.1.1为便于文件管理,根据不同的管理方式将综合管理体系文件分为外来文件、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4.1.2外来文件:外来文件系指国家、地方政府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见法律法规的识别与评价程序);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要求、规定和办法;相关方的期望和要求。
4.1.3综合管理体系文件a.方针、目标和指标;b.实现方针、目标和指标的策划;c.控制各业务过程的程序、规定、指导书、表格。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范文(3篇)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技术档案,确保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及时和可靠,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涉及技术方面的档案工作,包括技术文件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和借阅等工作。
二、档案的定义和分类1. 根据档案的内容和形式,将技术档案分为以下几类:1.1 项目规划和设计文件:包括项目的方案、规划、设计图纸、技术计划等;1.2 技术研发和创新文件:包括科研项目的研究报告、专利申请、论文等;1.3 生产工艺和工程文件:包括产品开发的工艺流程、工程项目的施工图纸等;1.4 质量控制和检测文件:包括产品质量控制的标准、检测报告、认证文件等;1.5 运维和维修文件:包括设备运维记录、维修报告、保养计划等。
2. 在每类档案中,根据其重要性和保密程度,分为三个级别:2.1 一级档案:对单位的重大决策、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档案;2.2 二级档案:对单位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档案;2.3 三级档案:对单位的日常运作和管理具有参考价值的档案。
三、档案的收集和整理1. 档案的收集工作由各部门负责,应及时将重要的技术文件交由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归档;2. 档案的整理工作应按照文件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分类,采用统一的编号和文件夹进行存放,确保档案的可查阅性和完整性;3. 对于涉密的技术档案,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设置密级标志并加强管理。
四、档案的保存和利用1. 技术档案应储存于专门的档案库房,并配备相应的设备和环境,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护;2. 档案库房应定期进行巡查和检查,防止出现损坏、丢失和泄露等情况;3. 档案的利用应在严格的管理下进行,需出示有效的借阅证件,并记录借阅者的信息和借阅目的;4. 对于部分重要的档案,可采取复制、备份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用性。
五、档案的销毁和注销1. 档案的销毁应符合相关规定,在经过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2. 档案的注销应根据档案的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和调整档案目录和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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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JS/ZD-02
技术文件及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加强公司技术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依据
《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工作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1.2技术档案是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在新技术、新产品、新设
计、新工艺、新材料等技术研究、技术开发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
并按归档要求整理归档的(包括文字、图纸、图表、数据、计算机盘片、声像等)产品研制档案、专题技术档案等。
1.3技术档案是技术研究和生产活动的真实记录,公司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使
之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地开发利用。
1.4技术档案工作是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产科研活动的重要环
节,公司把技术档案工作纳入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中,与工作紧密结合,实行生产与建档工作同步管理。
2技术档案归案制度
2.1归档要求
2.1.1各生产部门必须严格按要求的归档范围进行归档。
2.1.2各相关材料在立卷前应按照收发文簿或有关记录逐一核对,必须齐全、完整、
准确、层次分明,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符合其形成规律。
2.1.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经过系统整理,保证质量,做到分类科学保管期限划分准
确、字迹清楚、装订整齐美观结实,不允许有金属物和用圆珠笔、铅笔、复写纸等书写(包括领导签字)。
2.1.4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编制移交目录一式两份,交接时双方应清点核对无误后履行
签字手续,各存一份。
2.2归档时间
2.2.1本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管单位文书或各专业处室统一整理、立卷,于次
年6月末前归档。
2.2.2临时机构所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临时机构在任务结束后归档。
2.2.3重大技术改革方面的科技文件,在取得成果经项目负责人审定后30天内归
档。
2.2.4外购或内购设备的随机文件,在设备开箱当场验收后归档。
声像档案中,录像带
归档要在形成年代的次年3月末前归档。
3技术档案收集工作制度
3.1收集范围
凡是本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图纸照
片、底片、带等各类载体的原始资料都应进行收集。
3.2基本要求
3.2.1各个部门应将技术档案收集工作做为本部门一项重要的基础管理工作,保证档
案的齐全和完整。
3.2.3收集的技术文件材料要全面、及时、真实。
3.2.3本公司新进设备开箱检验,必须有档案管理人员参加,对资料不齐全的应想办
法补办,不符合要求的不预验收和签字。
3.2.4技术档案材料收集不齐全应考核技术档案管理人员。
4.技术档案整理立卷制度
4.1基本原则
4.1.1整理档案应根据技术资料的来源、内容和形式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
4.1.2整理后的技术档案必须便于保管和利用。
4.2工作内容
4.2.1技术员要对技术文件认真整理,并根据归档工作有关规定进行立卷工作。
4.2.2技术员应认真进行技术的档案整理、立卷工作。
并负责全部技术档案分类、案
卷排列、编号、编写案卷目录等工作。
4.3基本要求
4.3.1原件与附件、复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要立在一起,不得
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
4.3.2立卷时,对文件材料有破损的要修补,并在装订前将金属物去掉,文件材料必
须字迹清楚、耐久、严禁复写和用圆珠笔、铅笔书写材料。
4.3.3凡是归档的技术材料,底图和蓝图一并归档,重要的蓝图可归档两份。
并有技
术负责人签字。
4.3.4归档时必须办理归档手续,由归档人填写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当面查点清楚,
交接双方签字,各保留一份。
5.技术档案保管制度
5.1工作内容
5.1.1接收技术档案必须认真验收,并给予办理接交手续。
5.1.2存放档案必须有专用柜、架,排架方法要科学和便于查找。
5.1.3原图不得外借。
修改后的原图存档,要认真检查其修改、补充等情况。
底图存
放要以平放为宜。
5.1.4定期进行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要
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库藏档案因移交、作废、遗失等注销帐卡,要注明原因。
5.2基本要求
5.2.1保管工作要做到不得使技术档案分散、不得使档案互相混乱、档案不得丢失、
不得泄密、不得使档案遭到损坏。
5.2.2每年对库存档案的数量、保管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对于特别重要的档案要逐卷
逐件检查,一般档案可逐卷检查。
5.2.3档案装具材料要符合国家档案标准的要求。
5.2.4调换工作时要办理交接手续,对档案材料现有数量和状况做全面或部分检查。
6.技术文件、档案资料的借阅、发放制度
6.1基本原则
按公司有关规定,技术员负责全公司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6.2借阅范围
凡是本公司生产、经营、基建、管理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技术档案,管理员一律负责提供利用。
6.3借阅要求
6.3.1本公司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查阅技术档案时,必须办理借阅手续,经
档案员同意后即可借阅。
6.3.2借阅技术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保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阅卷时严禁吸烟、折
叠、剪裁、抽页、勾画、涂改、转借或擅自复制、拍照、如有泄密、丢失、玷污、撕折和涂改等情况,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3.3借阅人员不准擅自到技术室内查找、翻阅。
6.3.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将所借阅的技术档案资料送还档案室。
①借阅人请假或出差超过半个月以上。
②借阅人调离工作,离开本公司。
③遇到重要节假日时,档案资料必须在节前返还。
④因工作需要,档案室认为有必要提前返还者。
6.4发放制度
技术文件(图纸)发放,须填写《图纸发放记录登记表》,发放到生产过程中的图纸,必须由相关部门按照《图纸发放记录登记表》的要求填写具体、完整,不得代替他人填写。
7.技术档案保密制度
7.1保密原则
技术档案保密工作要内外有别,对外必须坚持保密,对内则在遵守国家保密制度的前提下,尽量便于提供利用。
7.2保密范围
技术档案是公司的宝贵财富,凡涉及本公司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能让一定的人员知悉的文件材料,均属保密范围。
7.3基本要求
7.3.1档案管理员要树立保密观念,增强保密意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机密。
对违
反保密制度的人和事要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公司领导反映。
7.3.2属于保密范围的档案应标明密级,对不同密级的档案应由不同范围的人员查阅
利用,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
7.3.3查阅档案人员,不得将档案带出室外或放在它处。
7.3.4如发现泄密或档案丢失时,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8.原图管理制度
8.1基本原则
凡是在生产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重要原图档案,要集中统一由综
合档案室保存。
如有特殊需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8.2基本要求
8.2.1凡是本公司自行设计的原图应由设计部门移交档案室统一保管,并填写移交清
单一式两份,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以备存查。
8.2.2归档原图必须完整、签字齐全、分类编号正确、字迹线条清晰,原图的标准尺
寸按国家标准执行。
8.2.4技术室对归档的原图要分类、编目、平放保管、定期检查、做到账物一致。
9.图纸更改、补充制度
9.1基本原则
根据图纸更改制度的要求,修改己归档的图纸要有经过主管领导批准的《设计更改通知单》。
9.2基本要求
9.2.1修改已归档的图纸,要有技术负责人或本公司领导批准的《设计更改通知
单》,方能修改。
9.2.2为了保持图纸和生产现场相符,各部门对设备改进及设备迁移,增设、变更
时,在变更后一个月之内,由技术人员负责修改底图。
9.2.3当更改涉及到主要技术参数和功能、性能指标的改变,或人参安全几相关法律
要求的时,应对更改进行适当的评审、验证和确认,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才能实施,评审应包括评价更改对产品组成部分和已交付产品的影响。
9.2.4 应建立并保持记录,以提供符合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记录应
保持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记录的标识、储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所需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