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退税培训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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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退(免)税培训提纲

出口货物退(免)税培训提纲

出口货物退(免)税培训提纲1. 什么是出口退(免)税•出口退税是指企业在完成对外贸易出口手续并取得外汇收入后,向海关报备出口货物,待海关审核发现符合出口退税条件,将其款项予以退税的方式。

•出口免税是指企业出口的货物符合政府法规规定的免税条件,可以免除缴纳相关税费的政策。

•出口退(免)税是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举措,能够使企业减少出口成本、提高出口效益。

掌握退(免)税政策,对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具有重要意义。

2. 出口退(免)税政策2.1 出口退税政策•出口退税政策是指企业向海关报备出口货物,海关审核后,将销售额中增值税税款退回给企业的政策。

•出口退税政策涉及的税目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等。

•出口退税政策适用于企业出口的货物,出口的服务和技术未涉及退税。

2.2 出口免税政策•出口免税政策是指企业出口的货物符合政府法规规定的免税条件,可以免除缴纳相关税费的政策。

•出口免税政策的税目和免税条件根据国家法规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3. 出口退(免)税操作流程3.1 出口退税操作流程•企业出口货物并取得出口收汇后,向海关报备出口货物。

•海关审核出口货物后,退还企业应支付的增值税税款。

•企业将退还的增值税税款汇入申报的外汇账户。

3.2 出口免税操作流程•企业出口货物并符合免税条件。

•企业向海关申报免税。

•海关审核免税。

•企业免除缴纳相关税费。

4. 出口退(免)税注意事项•出口退(免)税在操作上,需要企业遵循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如填写《出口货物退税申报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海关报备。

•企业需掌握好退(免)税政策及时调整所出口的产品种类,以适应政策调整。

•出口免税政策对企业及其出口产品的质量、技术等要求比较高。

企业应该提升产品质量、技术水平,以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

5. 总结出口退(免)税政策对于企业开展对外贸易至关重要。

企业应该深入了解退(免)税政策,取得合法的退(免)税权益,降低出口成本,提升出口效益。

同时,企业需要掌握好操作流程,并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退(免)税资金得到妥善管理和使用。

出口货物退(免)税培

出口货物退(免)税培

出口货物退(免)税培训一、出口货物退(免)税基本知识(一)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概念出口货物退(免)税,一般意义是指,对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已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或免征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它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并为各国所接受的、目的在于鼓励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种税收措施。

它是一种税收国际惯例,而不是一种税收优惠政策。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理论依据商品税的消费地课税原则是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理论依据。

(三)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法律依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前身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

关贸总协定第六条规定:“一缔约国领土的产品输出到另一缔约国领土,不得因其免纳相同产品在原产国或输出国用于消费时所须完纳的税捐或因这种税捐已经退税,即对它征收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规定(一)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方法出口货物退(免)增值税的方法:免、退税,免、抵、退税,先征后退税,免、抵税,免税。

出口货物退(免)消费税的方法:退税,免税,先征后退税。

此外,对出口国家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要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额。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范围出口企业,一般是指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享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和委托外贸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

具体可分为,外贸企业、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工贸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经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商业企业、特准退税企业。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自2004年7月1日起实施。

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按照法定程序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

按照总局有关规定,个人须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方可申请出口退(免)税。

《出口退税培训》课件

《出口退税培训》课件

出口退税申请的流程
纳税人向当地税务机关提 交出口退税申请,并提交 相关资料。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交的 资料进行审核,并核实出 口商品的种类、数量、金 额等信息。
审核通过后,税务机关按 照国家规定的退税率计算 应退的税款。
纳税人凭出口退税证明到 银行领取退税款项。
税务机关将应退的税款退 还给纳税人,并出具出口 退税证明。
出口退税的计算依据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用于证明出口商品已经缴纳的增值税金额。
出口销售发票
用于证明出口商品的销售金额和数量。
其他相关单证
如报关单、运输单据等,用于证明出口商品的物流信息。
出口退税的计算步骤
核对单证
核对单证信息是否一致,确保 数据的准确性。
计算退税税额
根据出口退税计算公式,计算 出口退税税额。
《出口退税培训》ppt课件
CONTEN税的计算方法 • 出口退税的申请流程 • 出口退税的常见问题及解决策
略 • 出口退税的未来发展趋势
01
出口退税基本概念
出口退税的定义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对已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由出口商向海关提出申 请,经海关审核无误后,退还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消费税。
出口退税是一种税收优惠政策,旨在鼓励出口,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促进国家 经济发展。
出口退税的目的和意义
降低企业成本
出口退税政策可以降低企 业的税收成本,提高企业 的利润水平,增强企业的
市场竞争力。
促进国际贸易
出口退税政策可以促进国 际贸易的发展,提高出口 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推动
国家经济的增长。
优化资源配置
了解并熟悉出口退税流程

出口货物退免税会计培训

出口货物退免税会计培训

出口货物退免税会计培训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出口货物在海关出境后,经过一系列的退税手续办理后,可以获得退回付给国家的一定税款的政策。

这项政策鼓励企业发展对外贸易,提高出口商品的竞争力。

然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过程繁琐复杂,需要涉及到不同的会计操作和相关法规法规的了解。

因此,为了提高企业财务人员对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理解和操作能力,进行一定的会计培训是非常必要的。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相关法规法规在进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会计培训之前,首先需要了解相关的法规法规。

当前,我国出口货物退税政策主要依据《进出口税收管理条例》和《出口货物退还税款管理办法》进行执行。

这两部法规的内容都与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会计操作密切相关,因此,对这两部法规的了解和理解是非常重要的。

《进出口税收管理条例》是我国主要的进出口税收管理法规,其中包括了出口退税的具体规定。

它明确了哪些货物可以享受出口退税政策,以及退税的程序和要求。

《出口货物退还税款管理办法》是指导和规范出口货物退税操作的具体细则,其中详细规定了企业在办理出口货物退税过程中需要准备的材料、填写的表格以及退税的程序。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会计操作流程在上述的法规法规的基础上,企业财务人员还需要学习和掌握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具体会计操作流程。

一般而言,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会计操作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准备出口货物退税申请材料:这包括填写退税申请表、提供出口货物的发票、报关单、运输单据等材料。

2. 核对和审核材料:财务人员需要仔细核对退税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确保申请文件的合规性。

3. 登记退税款项:在审核通过后,财务人员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登记退税款项,并将其纳入企业的财务账簿。

4. 提交退税申请:财务人员在审核通过后,将准备好的退税申请材料提交给海关或税务局,进行退税的申请。

5. 跟踪退税进度:财务人员需要与海关或税务局保持密切联系,了解退税申请的进度,并及时跟进退税进程,确保退税款项能够及时到账。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实务操作培训讲义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实务操作培训讲义
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出口商,包括对外贸易经营者、没有进出 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
上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职业执业手续, 经商务部(原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下同)及其授权单位赋予进出 口经营资格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其中, 个人(包括外国人)是指登记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 企业。
1.3. 出口退(免)税的货物范围
2、不予退税的免税出口货物
对一些企业,虽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但出口的货物如属税法规定免征 增值税、消费税的,不予办理出口退税。
……
出口享受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其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等支付的进项 税额,包括准予抵扣的运输费用所含的进项税额,不能从内销货物的销 项税额中抵扣,应计入产品成本处理。
【第二类】是经国家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自 营生产企业和生产型集团公司。以及经省商务厅(原省级外经贸部门, 下同)批准的实行自营进出口权登记制的国有、集体生产企业。
1.1.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出口商范围
【第三类】是经国家商务部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工贸企业、集生产 与贸易为一体的集团贸易公司等。这类企业,既有出口货物生产性能, 又有出口货物经营(贸易)性能。对此,凡是执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 无生产实体、仅从事出口贸易业务的,可比照第一类外贸企业的有关规 定办理退(免)税;凡是有生产实体,且从事出口贸易业务,执行工业 企业财务制度的,可比照第二类自营生产企业的有关规定办理退(免) 税。
【第四类】是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
【第五类】是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企业。有进出口权的外贸企业 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内资生产企业委托外 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含扩散产品、协作生产产品),亦可办理 退税。

《出口退税培训》课件

《出口退税培训》课件
培训》!本课件旨在帮助您了解出口退税政策的基 本概念、法规和流程,并掌握如何合规申报和避免风险。
概念和意义
1 什么是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是一种政府支持和鼓励出口的政策措施,通过减免或返还出口商品的增值税、 消费税和关税等税金,降低企业出口成本,提升国际竞争力。
出口退税申报的必备材料 和注意事项
出口退税申报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出口 货物报关单、外汇收汇核销单等。 注意事项包括规范填写信息、准 确计算退税金额、遵循退税申报 截止日期等。
出口退税申报的注意事项 和风险提示
出口退税申报需要注意企业自身 情况,避免存在不符合法规和政 策要求的情况。风险提示包括退 税额度受限、申报流程繁琐、退 税政策变化等因素。
政策和法规
出口退税的政策依据和目 标
中国出口退税政策的基本依据 是《关于加强和改进出口退税 管理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出口税收管理条例》。政 策目标是促进出口商品和服务 的质量和技术水平的提高,提 高中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出口退税的相关法规和规 定
中国的出口退税制度在法规和 规定方面比较复杂,需要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进行 申报和审核。一般包括税务、 海关、外汇等多个部门的联合 管理。
结束语
出口退税对企业的意 义和影响
出口退税对企业来说,可以提 高出口商品的竞争力,增加企 业的市场份额和利润,促进企 业的持续发展和壮大。
出口退税的发展趋势 和变化
出口退税政策的发展趋势是向 精准化、高效化、绿色化和智 能化的方向发展。政策变化是 必然的,企业需要依据最新政 策规定进行申报和管理,避免 因政策变化产生风险。
出口退税的申请和审核流 程
出口退税的申请和审核流程包 括备案、审核、认证、报关等 多个环节,需要企业按照要求 准备好相关资料,并与税务和 海关等部门及时沟通和协调。

出口退税业务培训课件

出口退税业务培训课件
2019-09
第一部分出口退税视同自产范围 第二部分 出口退税备案 第三部分 出口退税申报要求 第四部分 出口退税分类管理 第五部分 出口退税收汇及税率变化影响 第六部分 出口退税税收风险
第一部分 出口退税视同自产范围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出口退税基本要素
相关文件: 财税(2012)039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 税政策的通知
③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 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复印件;
④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四部分 出口退税分类管理
出口退税分类管理
分类标准
相关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 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8号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关事项的公告
第三部分 出口退税申报要求
出口退税申报要求
相关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 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申报时间
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
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次月起至次年4月 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 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
出口退税备案
相关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 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出口退(免)税 备案
(三)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在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之前发生的出口货物劳务,在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 定后,可以在规定的退(免)税申报期内按规定申报增值 税退(免)税或免税,以及消费税退(免)税或免税。

出口退税教学演示培训课件

出口退税教学演示培训课件
(一) 在国际贸易中,由于各国税制的不同而使货物的含税成本相差很大,出口货物 在国际市场上难以公平竞争,而绝大部分国家对出口贸易是鼓励的,因此,出口货 物实行零税率制度有助于提高货物的竞争力。
(二) 依据税法理论,间接税是转嫁税,虽是对生产和流通企业征收,但税额实际 上是由消费者负担,是对消费行为进行征收;而出口货物并未在国内消费,因此, 应将出口货物在生产流通环节缴纳的税款退还。
现行出口货物增值税的退(免)税办法主要有3种:
【1是】免,对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以来料加 工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有出口卷烟经营 权的企业出口国家计划以内的卷烟,以及计算机软件出口,还有国家 统一规定免税的货物(如军品、古旧图书等)
【2是】免、退,即对本环节增值部分免税,进项税额退税。这种方 法主要适用于外贸企业和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的工贸企业、企业集 团等。
(三) 依据国际法的国家领域权原则,进口国还要根据本国税法规定对进口货物征 税,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可以有效地避免国际双重课税。因此,出口货物退(免) 税是国际上通行的一项税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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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必要条件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 (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5)必须提供退税申报所要求的有关单证。
出口货物退税率是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与计税依据之间的比例。我国现 行增 值税退税率主要有17%、13%、11%、9%、5% ,特殊情况下可按照 6%、4%计算退税。具体出口货物退税退税咨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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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方法
出口货物只有在同时具备上述五个条件情况下,才能向税务部门申报办理退 税。否则,不予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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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出口退(免)税培训大纲第一部分出口退(免)税政策规定第一章出口货物退(免)税概述一、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概念出口退(免)税是指国家对出口货物已经承担或者应当承担的增值税、消费税的退还或者免除。

出口退税是指出口货物在出口前,国家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实际承担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在货物申报出口后返还给出口企业,使出口货物税负为零。

免税出口是指出口货物在中国境内生产过程中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货物出口后不予退税。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国际贸易中经常使用并被我国普遍接受的税收措施,旨在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

二。

出口退(免)税方式退(免)税:1。

“退税”;2.“进退”;3.“免、抵、退”税;4.“免税”税;5.“免税”。

消费税退(免)税:1。

“进征退”;2.“免税”。

出口货物现行退(免)税方式:1.外贸企业出口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免征出口增值税,退税办法在货物出口后实行;出口消费税货物退税办法。

2.对增值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办法;应征消费税的自产产品,免征消费税。

第二章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规定一、各地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情况。

1.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和资本性生产企业;2.外商投资企业;3.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4.特殊退税企业;5.指定一家从事贵重物品出口的企业。

(2004年7月1日起,我国实施新的对外贸易法。

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照修订后的对外贸易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二、各地出口货物退(免)税货物。

1.享受出口退(免)税货物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必须是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货物;(二)必须是申报离境的货物;(3)必须是已经财务销售的商品;(4)必须是已出口收汇核销的货物。

2.出口免税商品(一)来料加工转口货物;(二)出口卷烟的计划;(三)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出口和外贸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

3.不退(免)税的货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货物。

企业自行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出口的非自产货物不予退(免)税。

三。

出口货物退(免)税税率1.税收:我国出口货物只退(免)增值税和消费税。

2.退税率:现行退税率按照国家公布的2004年退税率库执行。

(1)调整后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为17%、13%、11%、8%和5%,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详情如下:(一)2003年以前,农产品适用5%和13%的退税率,2003年退税率不变;(二)2003年以前减按17%税率征收退税率的产品,但船舶、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数控机床、加工中心、组合机床、起重和工程机械、机械起重设备、建筑和矿山机械、程序控制、电报开关、光通信设备、医疗仪器和器械、铁路机车、便携式数字自动数据处理器、金属冶炼设备、航空航天车辆、印刷电路及其他产品除外。

(三)2003年以前实行15%退税率的产品,退税率降为13%,主要包括钢材及其制品、五金制品、有机和无机化工原料、塑料制品、玩具、鞋、手表、瓷器、化纤、橡胶制品、体育用品、皮革制品、旅行用品和箱包等。

(四)2003年以前,退税率为13%的产品,除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品外,与按现行政策实行17%税率的产品相比,仍维持现行13%的退税率(个别产品除外),其他产品退税率降为11%,主要包括煤炭和化肥;(五)取消部分资源性产品出口退税政策,主要包括各种矿产品的精矿、原油、原木、针叶木板、木质一次性筷子、软木及软木制品、木浆、纸板、纸浆、羊绒、鳗鱼苗等。

对上述产品征收的消费税出口退(免)税同时取消;将部分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下调至8%和5%。

降至8%的产品主要包括铝、磷、钼、镍和铁合金等。

降至5%的产品主要有铜、焦煤、焦炭等。

(2)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农产品除外)出口的,按6%办理退税。

(三)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出口货物的,加工费按照出口货物对应的出口退税率退税。

四。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税依据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购进货物发票不含增值税金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金额(包括委托加工货物购买原材料和支付加工费),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限于指定的12类货物)÷(1+征收率)。

2.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出口货物的FOB价格,如果在陆地上结算,扣除海运溢价。

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规定根据最新规定,请参阅“第二部分”。

不及物动词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算1.外贸企业退税的计算企业外贸退税采用单票对应法,即出口和采购的采购数据和装运数据一起申报,采购数据加权平均,合理分配每次出口所占数量,计算每次出口实际退税额。

退税额=不含增值税的外贸采购额×退税率(出口一票或多票对采购一票)Or =出口数量×加权平均单价×退税率(出口一票或多票对购买多票)外贸企业委托货物退税的依据和计算;退税额=购进原辅材料应纳税额×适用退税率+加工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纳税额×复出口货物适用退税率。

2.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计算“免”税,实行“免、抵、退”的税收管理方式,即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税”是指原材料、零部件等应退还的进项税额。

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消耗的,抵减货物应缴纳的税款;“已退税款”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当期因抵扣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扣的税额。

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后,予以退还。

企业生产的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按照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和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

①“免、抵、退”税额=本月出口货物离岸价格×人民币外汇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上期结转税额(有进料加工业务企业后两项数据,其中:“免、抵、退”税额=免税采购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②退税额=本期期末免税额(本期期末免税额≤本期免税额)Or =本期可抵扣税额(本期期末可抵扣税额>本期可抵扣税额)③“可抵扣税额”=“可抵扣税额”-应退税额增值税申报时,应计算可抵扣税额和可抵扣税额,并从进项税额中转出。

不予免税、退税=出口货物现行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汇率×(出口货物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不予免税、退税金额-上期结转的扣税金额不予免税、抵扣(有进料加工业务的企业最后两项有数据,其中:不予免税或抵扣的免税退税金额=购进免税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税率-出口货物退税额)3.可退还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和计算方法:(1)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退税额计算:退税额=出口货物购进金额(出口数量)×消费税比例税率(单位固定税率)。

对于香烟(免税但不退税)和酒精饮料,公式为:退税金额=购买金额×比例税率+出口数量×配额。

(二)生产企业出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退(免)税计算: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税货物,实行免税方式,即不征不退。

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税,可退税消费的计算与外贸企业相同。

七。

加工贸易退税政策(一)进口加工复出口货物退税的规定加工贸易是指企业从国外购买原材料,加工成成品后再出口的贸易方式。

退税方式与一般贸易退税方式基本相同。

但由于进口料件的减免税程度不同,退税时应扣除进口环节的减免税,避免出现多次退税的现象。

1、外贸企业进口加工复出口。

(1)外贸企业进口料件的定价加工方式:外贸企业将减免税进口料件销售给生产企业进行加工时,应先填写《进口加工贸易报关单》,报其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核准后,再将此报关单报送其主管税务机关。

据此,在开具销售进口料件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以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并注明销项税额。

主管出口企业税收的税务机关对该部分物资销售入库不征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纳税额,但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按规定税率计算进口物资销售的应纳税额,并在出口企业办理退税时从应纳税额中扣除。

(二)外贸企业委托加工进口料件:外贸企业进口料件委托加工,委托生产企业加工回收出口货物,并支付加工费。

以受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金额为基础,按照适用的复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退税金额。

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

(一)实行免抵退税的生产企业从事“进口加工”转口业务的,应在每笔进口加工转口合同首次进口前,持进口加工贸易合同、海关签发的进口加工登记手册、外经贸主管部门盖章的加工贸易批准证书、进口料件申请备案清单、出口制成品申请备案清单、出口制成品及相应的进口料件。

(2)生产企业向退税部门申报“免、抵、退”税时,应填写《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退税部门按规定审核后开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3)采用“购买法”计算进料加工业务的“免抵退税或不予免税或抵扣税额”,按照当期购买的全部进口料件的应税价值构成计算开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二)来料加工转口货物免税规定: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方式加工转口货物时,采取“不征不退”的办法,即生产环节免税,出口环节不退税。

出口企业进口原辅材料、零部件等后。

以“来料加工”方式的,凭海关签署的“来料加工报关单”和“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加工企业凭此证明向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其加工货物及其劳务费用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但不得抵扣所消费国家的进项税额。

(3)进口料件深加工结转:企业进口料件加工后不直接出口,而是结转至境内其他企业进行再加工,即深加工结转的,凭《深加工结转报关单》办理免税手续。

结转环节不得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已消耗的国家进项税额。

八、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相关政策法规(1)离岸价格的确定企业生产的出口货物,无论是海运、陆运、空运还是邮寄出口,都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的入账时间作为出口货物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登记在出口销售账户中。

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计税依据是出口货物的离岸价。

出口货物的离岸价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无论价格条件如何,出口发票上必须注明离岸价,且应与出口报关单上的离岸价一致)。

出口货物无论以何种外币结算,均按国家规定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并登记在相关账簿中;企业可采用当月1日的汇率或当日汇率作为记账汇率(一般为中间价),经确认后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一个清算年度内不予调整。

(二)“视同自产产品”的规定1.视同自产产品:①购买与本企业生产的商品名称、性能相同的商品,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外商为本企业提供的商标,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二)采购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相匹配的出口货物;③采购经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批准的集团公司(或总厂)成员企业(或分厂)生产的产品;④委托加工生产回收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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