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燃气公司交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行驶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包括公司自有车辆、租赁车辆和临时借用车辆。
第三条公司车辆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四条公司车辆由车辆管理部门统一调配,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第五条车辆使用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状况良好,方可上路行驶。
第六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违章停车等。
第七条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保持车距,注意观察路况,遇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第八条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不得随意拆卸、改装车辆,不得将车辆用于非法营运。
第九条车辆使用完毕后,驾驶员应及时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关闭电源、门窗,上锁。
第三章车辆维护保养第十条公司车辆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驾驶员应按照车辆维护保养计划进行保养。
第十一条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驾驶员应配合维修保养工作。
第十二条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财务制度执行。
第四章车辆保险第十三条公司车辆必须投保交强险、商业险等法定保险,并按照规定及时续保。
第十四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并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第五章车辆纪律第十五条驾驶员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第十六条驾驶员应自觉维护公司形象,不得在驾驶过程中进行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七条驾驶员因违反本制度造成车辆事故、损坏或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燃气公司交通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车辆使用,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确保公司车辆行驶安全,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燃气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燃气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燃气公司车辆管理,提高车队运行效率和车辆安全性,保障公司业务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燃气公司所有车辆的管理相关事宜,包括车辆购置、使用、维护、保养、报废等。
第三条燃气公司车辆管理应符合“安全、环保、高效、节能”的原则,做到合理规划、科学管理,确保车辆正常运行和安全运输。
第四条公司车辆管理实行“先车辆管理,后业务经营”的原则,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车辆的统一管理,公司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日常车辆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车辆管理工作,加强对车辆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制度的落实执行。
第六条公司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车辆档案系统,对公司所有车辆的相关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包括车辆基本信息、使用情况、维护保养记录等。
第七条公司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车辆使用安全、员工安全,对于车辆管理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
第八条公司应根据实际需要对车辆进行技术装备更新,提高车辆的性能配置,保证公司业务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公司应鼓励员工提出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车辆管理制度,促进车辆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
第十条本制度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对于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领导层所有。
第二章车辆采购和配备第十一条公司应根据业务需要和车辆使用状况,合理规划车辆采购计划,确保车辆的质量和数量符合公司业务需求。
第十二条公司应采用招标方式选择车辆采购供应商,确保车辆质量,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购买车辆。
第十三条公司在购买车辆时,应对车辆进行验收,确认车辆的质量和配置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然后将车辆进行编号、登记,做好车辆档案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车辆应定期进行保养维护,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在对车辆进行保养时,应选择经过合格认可的汽车维修厂进行维护,保证维修质量。
第十五条公司车辆配备司机时,应对司机进行严格考核,要求司机具有驾驶证和一定的驾驶经验,熟悉相关法规和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完好、行车安全和低耗运行,提高车辆完好率,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直属分公司和市场开发部(以下简称所属单位)的车辆管理。
公司所属控(参)股子公司的车辆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公司总调度室是车辆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车辆管理的法规、政策和规定。
(二)组织制定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并监督和检查所属单位的执行情况。
(三)负责督促所属单位按年度维修计划进行车辆的维护保养、修理、故障处理等工作。
(四)参与车辆的封存、启用、调拨、报废等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对所属单位车辆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第四条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机关车辆管理。
第五条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车辆运行的安全监督。
第六条公司采购中心负责车辆购置。
第七条公司财务处负责车辆大修理和专项维修费用性计划的审批、下达和调整。
第八条公司规划计划处负责车辆购置计划、车辆大修理和专项维修投资性计划的审批、下达和调整。
第九条所属单位车辆管理部门职责:(一)所属单位应设专兼职车辆管理机构或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车辆管理体系。
(二)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车辆管理制度和规定的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并完善派车审批、燃油消耗、交通安全、事故管理和安全培训等规章制度。
(三)全资子公司、直属分公司和市场开发部应树立全局意识,接受公司车辆统一管理和调动,配合公司完成各项车辆管理工作。
控(参)股子公司应结合本公司有关章程办理。
(四)所属单位负责本单位车辆的运行、维护保养、故障处理、技术档案等基础管理工作。
(五)建立完善的车辆行使记录、车辆台帐、技术资料、档案等基础工作;准确、及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
第三章车辆购置第十条车辆的购置应由所属单位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做到近期和远期相结合,确保重点和照顾一般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燃气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办法范本(2篇)

燃气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办法范本一、总则为规范和强化燃气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工作,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安全性,保障员工和公司财产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车辆管理办法。
二、车辆使用范围燃气有限公司的车辆使用范围为公司内部业务需要,并经过公司领导批准的工作任务。
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1.车辆保养(1)定期保养:对公司车辆进行定期保养,包括更换机油、检查制动系统、轮胎等,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2)事故车辆维修:对发生事故的车辆进行及时维修,确保车辆安全使用。
2.车辆维修(1)由公司指定的维修站进行车辆维修,并及时向公司汇报修理情况和费用。
(2)车辆维修的费用由公司承担,但对于人为损坏的车辆,责任人需承担维修费用。
四、车辆使用管理1.车辆使用申请(1)公司员工需要使用公司车辆时,需提前向所属部门申请并填写《用车申请表》,并附加工作任务和出发目的地等详细信息。
(2)所属部门经过核实和审批后,将申请表交由车辆管理员审批。
2.车辆使用流程(1)车辆管理员根据申请表内容,协调安排车辆使用时间和具体车辆。
(2)车辆使用人员在使用前,需检查车辆油量、水量、轮胎情况等并填写《用车检查单》,如有异常情况需立即向车辆管理员汇报。
(3)车辆使用人员需按照事先规定的路线和时间出行,不得擅自更改。
(4)车辆使用人员在出行过程中,需严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驾驶,确保行车安全,并按规定速度行驶。
3.车辆保管(1)车辆使用人员在停车时,应选择安全的停车场,保证车辆的安全。
(2)车辆使用人员下车后,需关闭车窗、锁好车门并带走车钥匙,防止车辆被盗。
五、车辆事故和违章处理1.车辆事故(1)发生车辆事故后,车辆使用人员需立即报警并通知车辆管理员。
(2)车辆管理员将事故情况报告给上级部门和保险公司,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理赔。
2.违章处理(1)车辆使用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如有违反道路交通规则的行为,由车辆使用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并缴纳相应的罚款。
燃气公司车辆进出管理制度

燃气公司车辆进出管理制度为加强对燃气公司车辆进出管理的规范,保障公司车辆及人员安全,提高运营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车辆的正常使用。
一、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归属于燃气公司的车辆及相关人员。
二、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遵章守纪,文明驾驶。
2. 利用管理系统实现车辆及人员的管控。
3. 遵循工作安排,高效规范完成车辆及人员的调度。
4. 减少车辆维修次数,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三、管理权限1. 公司管理部门拥有对车辆进出进行管理的权限。
2. 拥有公司车辆使用权限的人员必须按照公司的管理规定进行合理使用。
四、车辆出入管理1. 公司所有车辆必须定期进行年检,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2. 车辆进入公司用地前必须先进行检查,确保车辆状态良好,不得携带违禁品。
3. 车辆出入公司用地需进行登记登记,确保车辆及驾驶员信息完整。
4. 每天对车辆出入进行统计,保证车辆使用情况清晰可控。
5. 对于私人车辆在公司用地范围内停放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五、人员进出管理1. 所有进入公司用地的人员需进行人员身份证件核对,并佩戴工作证件。
2. 离开公司用地前需要在出口处刷门禁卡,确保人员出入信息完整。
3. 每天对进出人员进行统计,保证人员出入情况清晰可控。
4. 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公司用地。
六、保障措施1. 安装监控系统对公司用地的车辆及人员进出进行监控。
2. 定期组织演练,提高车辆及人员进出管理的效果。
3. 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车辆及人员予以处理,并记录在案。
4. 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禁止泄露公司车辆及人员的相关信息。
七、制度执行1. 由公司管理部门负责对车辆及人员进出管理制度的执行。
2. 每月对车辆及人员进出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调整管理措施。
3. 对于执行不力或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以提高管理效果。
八、制度宣传1. 对所有车辆及人员进行制度宣传,确保所有人员明白相关管理规定。
2. 定期进行管理制度的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管理意识。
燃气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燃气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办法1. 前言为了建立燃气有限公司的车辆管理制度,规范车辆使用与维护,加强对车辆情况的监管,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燃气有限公司所有车辆的管理。
3. 车辆管理职责3.1 公司负责对车辆的购买、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统一管理。
3.2 车辆管理员1.负责车辆的保养、维修、加油、保险、验车等日常管理工作;2.负责车辆的调度,安排车辆出行;3.负责车辆的保管,确保车辆的安全;4.负责车辆日常巡检、季度检查及安全检查等工作。
5.对车辆进行计划与变更管理,及时更新车辆信息。
3.3 驾驶员1.遵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车辆交通安全;2.注意车辆保养,确保车辆的技术正常;3.勤练车势,熟悉车况,做到自我保养;4.保证车辆公共设施设备的卫生清洁工作5.按照公司规定,合理使用车辆,保证车辆正常使用寿命。
4. 车辆使用规定1.车辆应按照工作需要进行使用;2.车辆使用时,必须按照公路交通法规规定行驶;3.严格禁止饮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车等违章操作;4.在特殊情况下,车辆管理员应当报批后方可借用车辆,并在使用后及时归还;5.车辆在非工作状态下,应按规定停放、挂好手刹、锁好车门,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5. 车辆保养与维修1.按照车辆使用手册规定,定期进行保养;2.检查刹车、轮胎、发动机等重要部位的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3.发现车辆故障时,应进行维修或更换配件,确保车辆安全和正常使用寿命;4.车辆管理员应对车辆的维修保养和维修记录进行管理与归档。
6. 车辆管理信息系统公司应当建立车辆管理信息系统,包括车辆基本信息、车辆使用记录、保险信息、维修保养记录等具体信息,以便对车辆的情况进行监管和管理。
7. 风险与安全管理1.关于车辆行驶,应注意安全,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2.建立健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完善驾驶员培训、备案制度、车辆维修保养制度等;3.建立与企业员工健康和人身、财务安全保障相适应的保险制度,对车辆进行重大险种投保。
燃气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燃气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燃气公司车辆管理工作,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燃气公司所有从事车辆管理的工作人员、车辆驾驶员等人员。
三、车辆的购置与报废1.车辆的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且经过公司的审批程序。
购置车辆需提供具体的用途、预算及相关的购车计划。
2.车辆的报废应当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进行,报废车辆需出具车辆退役报告,并经过公司审批,做好车辆报废文件手续。
3.老化、安全隐患较大等原因需要报废的车辆,必须及时办理报废手续,不得擅自使用。
四、车辆使用1.使用车辆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且凭有效证件(包括驾驶证、行驶证等)。
2.严守车辆使用范围,不得私自更改车辆使用地点,未经批准不得出租、出借车辆。
3.车辆使用人员须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保证车辆在良好的运行状态。
4.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且不可擅自超载超速驾驶。
5.车辆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事故或故障,须立即上报相关负责人,做好事故报告并及时进行维修。
五、车辆维修与保养1.车辆定期进行保养和检修,且做好保养和检修记录,确保车辆在良好的工作状态。
2.维修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维修证书和经验,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
3.车辆维护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的维修标准、规范操作,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
六、车辆安全1.车辆关键部位(如制动系统、轮胎、悬挂系统等)必须严格把关,确保车辆在良好的工作状态。
2.车辆驾驶员必须时刻注意车辆的安全,确保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安全稳定。
3.车辆在停放时必须切实做好防盗措施,确保车辆安全。
七、车辆保险1.燃气公司车辆必须购买相关的车辆保险,做好车辆保险登记及相关手续。
2.车辆保险的购买需坚持真实、合法、有效的原则,不得存在任何虚假材料。
八、违规处罚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公司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严重者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九、附件1.车辆购置、报废审批表2.车辆使用记录表3.车辆维修记录表4.车辆保险购买记录表5.其他相关表格及文件十、其他1.对于没有明确在本管理制度中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燃气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燃气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燃气有限公司车辆管理行为,保障车辆安全运营,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燃气有限公司所有车辆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燃气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应遵循安全、高效、节约、环保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购置和登记
第四条燃气有限公司车辆的购置应按照公司购置流程,经公司审批后方可购买。
第五条购买的车辆应符合国家有关车辆标准,并具备相应的安全设备。
第六条购买的车辆应及时进行登记和上牌,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车辆使用和维护
第七条燃气有限公司车辆的使用应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保证行车安全。
第八条燃气有限公司车辆使用应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营,不得擅自改变行程。
第九条车辆驾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和培训证明,严禁无证驾驶。
第十条燃气有限公司车辆的维护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保养和检查,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车辆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修,并按照维修计划进行维修保养。
第四章车辆安全和保险
第十二条燃气有限公司车辆应购买相应的车辆保险,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
第十三条车辆驾驶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避免违规行为,保证驾驶安全。
第十四条车辆驾驶人员应经常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五章处罚和责任
第十五条对违反交通规则的车辆驾驶人员,燃气有限公司有权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纠正。
第十六条对车辆管理和使用中发生的事故,燃气有限公司将根据责任追究相应的责任人。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解释权归燃气有限公司所有。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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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学资学习网押题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完好、行车安全和低耗运行,提高车辆完好率,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直属分公司和市场开发部(以下简称所属单位)的车辆管理。
公司所属控(参)股子公司的车辆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公司总调度室是车辆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车辆管理的法规、政策和规定。
(二)组织制定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并监督和检查所属单位的执行情况。
(三)负责督促所属单位按年度维修计划进行车辆的维护保养、修理、故障处理等工作。
.(四)参与车辆的封存、启用、调拨、报废等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对所属单位车辆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第四条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机关车辆管理。
第五条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车辆运行的安全监督。
第六条公司采购中心负责车辆购置。
第七条公司财务处负责车辆大修理和专项维修费用性计划的审批、下达和调整。
第八条公司规划计划处负责车辆购置计划、车辆大修理和专项维修投资性计划的审批、下达和调整。
第九条所属单位车辆管理部门职责:(一)所属单位应设专兼职车辆管理机构或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车辆管理体系。
(二)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车辆管理制度和规定的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并完善派车审批、燃油消耗、交通安全、事故管理和安全培训等规章制度。
(三)全资子公司、直属分公司和市场开发部应树立全局意识,接受公司车辆统一管理和调动,配合公司完成各项车辆管理工作。
控(参)股子公司应结合本公司有关章程办理o ..(四)所属单位负责本单位车辆的运行、维护保养、故障处理、技术档案等基础管理工作。
技术资料、车辆台帐、建立完善的车辆行使记录、(五)档案等基础工作;准确、及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
车辆购置第三章车辆的购置应由所属单位主管部门统一规划,第十条做到近期和远期相结合,确保重点和照顾一般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所属单位购置车辆时,应充分做好调研,掌第十一条握车辆的性能特点、可靠性、维修性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根据实际要求进行车辆选型和申请,报送公司规划计划处。
公司按照中石油集团公司一级物资采购程序执行。
《机动车GB7258-2004 购置车辆性能应符合第十二条,采取谁提车谁验收的原则,验收单应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存档。
车辆购进后,所属单位要依据固定资产相关第十三条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车辆管理、使用和维护第四章车辆的行使证等证件必须有效齐全,车辆性第十四条。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 能应符合.第十五条车辆必须按规定参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审验,取得审验合格证方可行使。
未经审验的车辆禁止上路行使。
第十六条机动车辆,因各种情况要变卖、转让、抵押、易物、捐助、处置等,必须向公司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办理资产变更手续。
第十七条车辆使用实行单车责任人负责制,对于多人驾驶的车辆应安排专人负责该车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第十八条所属单位车辆管理部门要建立每辆机动车的技术档案和每名司机的安全记录(包括培训、违规、事故、安全行车、受奖等情况),做好车辆行程、维修、保养、油料消耗的记录工作,每日进行车辆调度和停车位检查,定期进行车容车况检查,合理安排驾驶员出车,保证驾驶员在劳逸结 合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完成本职工作。
第十九条 所属单位应严格执行派车审批、燃油消耗、交通 安全、事故管理和安全培训等规章制度。
第二十条 外部车辆不得挂靠公司所属单位从事各类营运活 动。
第二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肇事或得知车辆被盗窃、抢劫, 所属单位车辆管理部门和具体使用单位及当事人必须在 小时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或公安 公司总调度室报告。
(保险人)同时向保险公司部门报案, 第二十二条 所属单位租用及自有特种车辆应安装车载 监控设备,公务车宜安装车载 GPS 监控设备。
第二十三条车辆维修保养管理(一)驾驶员要严格执行车辆维修保养的规定,按照车辆厂 家提供说明书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维护;严格执行各类消耗 定额,努力降低零配件材料的消耗。
(二)车辆修理实行先报告后修理制度,即由驾驶员先提出 送修申请,包括送修理由、项目、预计费用等,所属单位车 辆管理部门领导签署意见报所属单位主管车辆领导审核后 再送修理厂。
车辆修理费用与修理厂每月结算一次,所有修 理项目及费用均须经手人、所属单位车辆管理部门领导签字, 送所属单位主管车辆领导审核、财务复核后,再返回修理厂 正式出单结算。
(三)所有的车辆实行定点修车和定点保险理赔修车制度, 应在本单位指定的维修厂进行保养、 维护和修理。
高档车(30 万元以上)24 和 GPS日常保养和一般维修,一律到指定专修厂家修理。
(四)驾驶员对自己使用的车辆运转状况要做到心中有数,有故障要及时排除。
小故障要积极自修,对确需进厂修理的故障要及时向所属单位车辆管理部门领导反映。
驾驶员送修车辆时要严格按修车单上写明的项目内容修理,如有超出的维修项目,需要向所属单位车辆管理部门领导报告重新.开具修车单。
任何人不得私自送车进厂修理、私购零部件和领用或索要保养、修理车辆之外的物品。
(五)赴外地出差的车辆发生故障必须进行修理时要有情况说明和带车人证明。
如需进行较大修理须按规定报所属单位车辆管理部门领导同意,必要的要征得所属单位主管车辆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六)驾驶员对车辆的维修、保养更换零部件、轮胎等各种项目要及时填写维修记录,做到数据齐全、准确、无涂改,以备随时查阅,并为下次维修、保养和更换提供可靠依据。
驾驶员更换车辆时,维修记录应随车辆一同交接。
(七)所属单位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的修理、保养费用及油耗费用实行单车核算。
年初对车辆修保费用制订计划预算,每月进行一次核算分析;年中进行一次经济分析;年底进行总核算并报告核算结果。
车辆燃油消耗和修理费用的支出情况将作为对驾驶员的一项业绩考核指标。
(八)车辆应按期进行大修。
大修车辆费用及专项维修费用实行计划管理,经公司批准后再进行大修或专项维修,费用一般不得超过计划标准和当年预算。
(九)车辆大修1.大修车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进口车需行驶20 万公里以上;万公里以上;15 )国产车(含国内组装车)需行驶2(.(3 )对二次大修车辆行驶公里的要求按首次大修的行驶公里减半执行。
2.大修范围(1 )发动机部分确属气缸压力降低、动力不足,机油消耗严重需对发动机进行解体修复或更换活塞、活塞环、缸筒、曲轴瓦的;属为确保发动机能正常运转而须更换相应部件的(如:机油泵、进排气门及顶杆、马达、水泵等)(2 )变速箱部分变速箱、齿轮、轴承磨损严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需更换主要零部件(齿轮、轴承、拔叉)或总成的。
(3)底盘部分前后桥齿轮、半轴、转动轴、转向系统、刹车系统磨损严重,需更换零部件或总成的。
(4 )车身部分视具体情况考虑是否做局部或全车喷漆的。
(5 )电气部分视全车电路导线的老化程度而定,考虑是否更换或部分更换。
上述各项是指车辆在正常磨损情况下产生,如因平时缺乏维修保养、修理不当、违规操作而造成非正常损坏,不在大修范围内。
.3.大修结算方式经同意的大修车辆原则上在所属单位指定的汽车修理厂进行大修,特殊情况需经所属单位同意后方可另行选择大修地点。
大修费用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十一)车辆的例行保养及中小修1.车辆的例行保养(1)车辆的例行保养间隔里程按各自说明书按期进行。
(2 )车辆维护保养必须在所属单位指定的维修厂进行。
严禁使用非正品润滑油和各种配件,不得将不同品牌的润滑油混合使用。
2 .车辆的中小修(1 )按车辆说明书要求,须对发动机进行一次不解体清洗,对底盘、转向、刹车系统等做重点检查,须润滑的部位应加注润滑油。
(2 )应按车辆说明书要求更换发动机正时皮带。
(3)对车身因刮蹭、撞击等原因造成的凹陷和油漆脱落等情况及时进行整治,保证车容车貌的完好。
(4 )车辆的例行保养及中小修费用从各单位包干的维修费中支付。
(十二)所属单位车辆管理部门应组织车辆按期年检。
(十三)非所属单位所有的车辆的保养、维修费用所属位一概不予负担。
.第五章车辆的闲置第二十四条闲置车辆是指因产品改变、技术指标变化或工作量不足等原因而停用,但仍有使用价值的车辆。
第二十五条以下车辆不得作为闲置设备:1.在用和备用的车辆;2.购置内的车辆;3.正在维修或改造的车辆;4.抢险救灾及经公司核准封存的生产等必要的车辆;5.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耗能大的、严重污染环和危害职工人身安全的车辆及不允许转让的车辆;6 .报废的车辆。
第二十六条由所属单位负责闲置车辆管理,并建立闲置车辆统计表,指定专人保管,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车辆完好状态。
第二十七条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闲置车辆的处理时,应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车辆的封存第二十八条封存是闲置车辆的一种保管形式,其目的是为确保车辆在闲置期间性能的完好,减少维护费用。
第二十九条车辆封存执行如下管理:(一)闲置半年以上的车辆,由所属单位向公司总调度.室申请批准后就地封存。
(二)对于闲置一年以上的长期闲置车辆,所属单位应集中管理,不能集中管理的车辆,由使用单位妥善管理,防止零部件的损坏或丢失,确保车辆的完整和性能完好。
(三)车辆的封存与启封,由所属单位上报车辆封存或启封申请,经公司总调度室批准后才能执行;(四)车辆封存期间,按原技术状况统计设备完好率。
第六章车辆的调拨第三十条所属单位应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车辆的调拨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一条控(参)股子公司所属车辆的调拨应结合本公司章程办理。
第三十二条调拨车辆的收入款项应应按照公司相关要求处理。
第三十三条车辆调入单位负责车辆的运输和验收第三十四条车辆实物调拨完成后,调出单位、调入单位应作资料和帐物相应处理。
第六章车辆的报废第三十五条报废车辆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第三十六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经检验到报废期限或交通肇事报废的车辆,由所属各单位提出申请,并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资产报废程序执行。
凡申请报废的车辆自次月起停提折旧,未获批准的再补提折旧。
第三十七条已经批准报废的车辆应按国家规定妥善处理,不准再投入使用,不准拆换零部件。
第七章车辆的档案第三十八条所属单位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每辆机动车的档案,一车一卷。
应有专人负责车辆档案管理,车辆档案主要内容为:车辆购置相关手续、车辆基本情况、车辆维修记录、车辆变更记录、交通事故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