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昆仑燃气新八项特种作业管理规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作业许可管理,控制作业风险,保障作业安全,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中作业许可是指在从事高危作业(如进入受限空间、动火、挖掘、高处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临时用电、管线打开等)及缺乏工作程序(规程)的非常规作业等之前,为保证作业安全,必须取得授权许可方可实施作业的一种管理制度。
作业许可管理包括作业许可的范围界定、申请、批准、取消、延期和关闭,以及作业许可证管理。
第四条作业许可管理应遵循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为基础,以落实安全措施,保证持续安全作业为条件,防止事故发生。
凡需办理许可的作业,必须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否则,不得组织作业。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其作业许可管理制度,企事业单位的生产或设备等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培训、监督和考核,安全部门提供支持和指导。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六条作业许可管理主要针对非常规作业和高危作业。
非常规作业是指临时性的、缺乏程序规定的和承包商作业的活动,包括未列入日常维护计划的和无程序指导的维修作业,偏离安全标准、规则和程序要求的作业,以及交叉作业等。
高危作业是指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对作业人员产生高度危害的作业,包括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挖掘作业、高处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管线打开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和动火作业等。
第七条非常规作业应办理作业许可证,动火、高处作业等高危作业还应同时办理专项作业许可证。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生产作业活动性质和风险特点,确定具体的作业许可管理范围。
第三章申请、批准和实施第九条作业项目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并组织对作业进行风险评估,落实安全措施。
第十条风险评估应由作业方和属地共同完成,评估的内容应包括工作步骤、存在风险及相应控制措施等,必要时编制安全工作方案。
中石油动火作业规范

中石油动火作业规范篇一: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昆燃质安[2011]162号中石油昆仑燃气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中石油昆仑燃气(以下简称公司)工业动火作业管理,保证动火作业的安全,依据《中石油昆仑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和直属分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单位)。
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中生产单位是指直接管理作业的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作业方是指实施具体作业操作的基层班组或施工服务商。
第四条工业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域使用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工具,进行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含可能产生炽热表面或使易燃易爆介质温度高于介质燃点)的作业。
第五条禁火区域主要包括运行中的城市燃气门站、调压站、输配站、计量站、气化站、瓶组站、阀室、CNG站、LNG站,LPG库、加气站、接卸作业区(站)等场站;在用燃气调压、计量装置,用户庭院管网设施;在用或曾被使用的油、气管线周边(安全距离区域内);LPG、CNG、LNG运输车辆周边(安全距离区域内);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可能存在爆炸危险的有限空间,可能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容器、设备、管材等。
第六条根据动火部位危险程度、涉及周边区域及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工业动火作业分为三级:(一)一级动火1.在直径大于219mm(包括219mm)的高压、次高压(压力大于0.4MPa)在用燃气管道上带气停输动火或带压不停输动火;2.在用燃气储气设施(储罐、储气井、储气瓶、储气管束)及附件上的动火;3.在用场站内净化装置、分离器罐、换热设备、气化器、调压装置、计量装置、加臭装置、撬装设备、压缩装置等燃气工艺装置上的动火;4.在用压缩机厂房内的管道、管件、设备和仪表处动火;5.进入、探入含有易燃易爆介质有限空间的动火;6.LNG站场卸气(液)装置、充装装置、BOG系统的动火;7.在用液化石油气桶装、瓶装储存区、灌瓶间、烃泵房、压缩机间、铁路装卸气栈台、公路装卸气栈台、瓶库间的动火。
管理制度-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工艺、管网运行管理办法 精品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工艺、管网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艺、管网运行管理,实现系统的安全、平稳、高效、经济运行,满足用户用气需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和直属分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单位)的工艺管网运行管理工作。
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公司客户服务工作实行公司、区域公司和直管公司(以下简称二级单位)、区域公司所属地区公司(以下简称三级单位)三级管理。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公司总调度室是公司工艺、管网运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艺、管网运行管理的法规、政策和规定。
(二)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工艺、管网运行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规定、技术标准,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二级单位的执行情况。
(三)负责重大工艺变更、管网维修和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批(重大工艺变更、管网维修和技术改造是指管道设计压力4.0MPa(含)以上或管径600mm(含)以上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维修和改造)。
(四)负责对二级单位工艺、管网运行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
第五条二级单位主要职责是:(一)二级单位是所属三级单位工艺、管网运行监督管理单位。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有关工艺、管网运行工作管理制度、规定和标准,组织制定二级单位工艺、管网运行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监督、指导和检查所属三级单位的执行情况。
(三)负责组织开展年度春检、秋检、冬防和防汛工作,并分析和上报工作总结。
(四)负责工艺、管网运行参数和运行状态的常态监控管理。
(五)负责较大工艺变更、管网维修和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批并监督、检查方案的实施情况。
(较大工艺变更、管网维修和技术改造是指管道设计压力小于4.0MPa(不含)且大于0.4 MPa (不含)以上或管径小于600mm(不含)且大于300mm(含)或改变输送介质的维修和改造。
昆仑燃气生产运行管理和操作标准化手册(天然气篇)

第四条施工中若需在站场搭接电源,需填写临时用电操作票。
第五条高空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系好保险带,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有人监护,需出示相关特种作业票。
第七条没有相关通知和领导指示,不得接待外来人员,非本岗位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站设备和仪表。
第八条对外来施工人员,须事先进行安全教育,交待安全注意事项,然后才能开始相关工作。
记录:
KLRQ/JL-G02-03ZD-01
学习培训记录
KLRQ/JL-G02-03ZD-02
安全活动记录
KLRQ/JL-G02-03ZD-03
第二条及时学习贯彻上级指示、要求及有关精神。记录齐全、准确、清楚,并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做到项项有记录,事事有着落。
第三条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
第四条未经可禁带无关人员进入站场。
第五条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第六条根据生产情况的变化和需要,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站设备和仪表。
第七条认真执行调度令,现场进行工艺操作或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有人监护,认真核对案后可实施,坚决杜绝误操作,同时做好相关记录。
第八条按照巡回检查路线和检查容进行逐一检查,特殊情况下要加大巡检频次。及时发现并处理站场设备、仪表和管道故障,重大故障要及时汇报、处理。
第九条保持本班各类设备、设施及岗位资料齐全、完好、清洁、整齐。
为加强进站施工管理,强化施工安全工作,使施工人员更好的履行工作职责,确保站安全平稳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施工作业人员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必须事先制定作业案和安全措施,经管理单位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并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相关教育,佩戴临时施工证件,劳保着装按规定穿戴齐全后可进站。
河北中石油昆仑天然气有限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作业许可证许可证编号:危害识别:(工艺设备、作业工具、作业地点是否存在下列危险)作业许可证(续)气体监测表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允许限度使用的监测设备类型:氧气:19.5%~23.5%易燃易爆气体:当爆炸下限:>4%时,浓度<O.5%(V/V);当爆炸下限≤4%时,浓度<0.2%(V/V)。
授权委托书兹授权______负责______管理中心(1)经公司或生产运行部审批后,按计划执行的拆卸阀门、流量计等;(2)经公司或生产运行部审批后,按计划执行的打开过滤器、换热器等压力容器;(3)经公司或生产运行部审批后,按计划执行的进行设备在线或离线打开维修;(4)阀门井的日常检查维护作业许可的书面审查、现场核查和批准、延期、取消、关闭,包括:与作业单位沟通作业区域风险和安全要求;组织申请人和作业涉及的相关方人员,集中对许可证中提出的安全措施、工作方法进行书面审查,并记录审查结论;书面审查通过后,组织所有参加书面审查的人员到许可证上所涉及的工作区域实地检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本委托有效期至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授权人:年月日授权委托书兹授权______负责站(阀室)(1)拆卸压力表、压力变送器等仪表;(2)打开阀门阀盖或更换阀门填料;(3)断开引压管;(4)打开放空阀、排污阀,开启排污嘴;(5)从法兰上去掉一个或多个螺栓或打开法兰。
作业许可的书面审查、现场核查和批准、延期、取消、关闭,包括:与作业单位沟通作业区域风险和安全要求;组织申请人和作业涉及的相关方人员,集中对许可证中提出的安全措施、工作方法进行书面审查,并记录审查结论;书面审查通过后,组织所有参加书面审查的人员到许可证上所涉及的工作区域实地检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本委托有效期至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授权人:年月日。
中石油昆仑燃气新八项特种作业管理规范

高处作业分级
• 根据作业高度的危险程度及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高 处作业分为四级:
• 特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30 米以上; • 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15 米以上至30 米; • 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 • 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2 米以上至5米; • 在强风、雨雪天、雾天、夜间、作业面结冰等复
次高压的运行管道打开动火; • 3.未采取隔离、置换措施对燃气场站内在用管道、
设施打开的动火; • 4.在可产生油、气的封闭空间内对燃气管道及设
施的打开动火; • 5.天然气气柜、液化气储罐停运检修在装置内的
动火
• 二 二级动火
• 1.城镇燃气管道小于DN300设计为高压、次高压运行 管道打开的动火;
动火作业许可证签发
• 一 一级动火作业许可证经二级单位相关业务主管 部门审签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实施现场审查后批准 签发;
• 二 二级动火作业许可证经二级单位相关业务主管 部门审签报本单位分管领导实施现场审查后批准 签发;
• 三 三级动火作业许可证经三级单位各相关业务主 管部门审签报本单位主要领导实施现场审查后批 准签发
门
• 六 作业申请人 • 是指承担动火作业的现场负责人如施工方项目经理、作业单位
负责人、现场作业负责人 • 七 作业批准人 • 是有权提供、调配、协调风险控制资源的属地最高管理者或其
授权人批准人委托授权人授权后仍承担作业安全的最终责任 • 八 作业监护人 • 是指由动火作业单位指定在作业现场对动火作业过程实施安全
职责
• 第十五条 作业监护人职责: • 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可以判断处理异
常情况并对紧急情况进行施救; • 必须核实高处作业相关许可手续齐全特种作业人
八大特殊作业安全管理(2022年更新)

八大特殊作业安全管理(2022年更新)2022年9月13日目录动火作业许可管理 (3)(一)动火作业定义 (3)(二)动火作业分级 (3)(三)动火作业管理要求 (4)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管理 (7)(一)受限空间作业定义 (7)(二)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要求 (7)盲板抽堵作业许可管理 (12)(一)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12)高处作业许可管理 (15)(一)高处作业定义 (15)(二)高处作业分级 (15)(三)高处作业管理要求 (15)吊装作业许可管理 (18)(一)吊装作业定义 (18)(二)吊装作业分级 (18)(三)吊装作业管理要求 (18)临时用电许可管理 (22)(一)临时用电定义 (22)(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要求 (22)动土作业许可管理 (25)(一)动土作业定义 (25)(二)动土作业管理要求 (25)断路作业许可管理 (28)(一)断路作业定义 (28)(二)断路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28)动火作业许可管理(一)动火作业定义《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将动火作业定义为:在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施以外的禁火区内从事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注:包括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喷砂机等进行的作业。
总结:火星、火花、火焰(二)动火作业分级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分为特级动火、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三个级别;遇节假日、公休日、夜间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特级动火作业: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处于运行状态下的生产装置设备、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进行的动火作业(包括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存有易燃易爆介质的重大危险源罐区防火堤内的动火作业。
一级动火作业: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进行的除特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二级动火作业:除特级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八大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八大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用心整理的精品word文档,可以编辑,欢迎下载)作者:------------------------------------------日期:------------------------------------------济宁长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落实动火证中的安全措施程序,确保动火作业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一切动火作业。
3.职责3.1安环部负责动火证的办理,以及监督检查动火单位在动火作业中对动火证上要求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2动火单位负责在动火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动火安全。
4.工作程序4.1禁火区的划分公司安环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
4.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4.2.1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4.2.2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4.2.3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报分管生产副总审批。
4.2.4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
4.2.5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4.2.6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4.2.7“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4.2.8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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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对燃气站场的设备及容器动火前,应进行置 换、清洗或吹扫等措施后,再进行有毒、有害气 体和可燃气体检测,达到许可作业浓度才能进行 动火作业; • (三) 动火前气体检测时间距动火时间不应超过30 分钟。安全措施或安全工作方案中应规定动火过 程中的气体检测时间和频次。在动火作业过程中, 应根据安全工作方案中规定的气体检测时间和频 次进行检测,填写检测记录,注明检测的时间和 检测结果;
高处作业分级
• 根据作业高度的危险程度及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高 处作业分为四级: • 特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30 米以上; • 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15 米以上至30 米; • 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 • 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2 米以上至5米; • 在强风、雨雪天、雾天、夜间、作业面结冰等复 杂气象条件以及必须带电、悬空情况下的高处作 业要升级审批。
术语和定义
• (二) 置换 • 采用清水、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清除并替换动火作业 管道、设备内可燃介质的作业。 • (三) 相关方 • 是指对动火可能造成影响或被影响的外方单位,如与 分输站、末站工艺流程相关联的上下游企业。 • (四) 作业区域所在单位 • 是指具体组织实施动火作业的属地主管单位。 • (五) 作业单位 • 是指具体实施动火作业的承包商或公司内部维检修部 门。
动火作业许可证签发
• (一) 一级动火作业许可证经二级单位相关业务主 管部门审签,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实施现场审查后, 批准签发; • (二) 二级动火作业许可证经二级单位相关业务主 管部门审签,报本单位分管领导实施现场审查后, 批准签发; • (三) 三级动火作业许可证经三级单位各相关业务 主管部门审签,报本单位主要领导实施现场审查 后,批准签发。
• (六) 作业申请人 • 是指承担动火作业的现场负责人。如施工方项目经理、作业单 位负责人、现场作业负责人。 • (七) 作业批准人 • 是有权提供、调配、协调风险控制资源的属地最高管理者或其 授权人。批准人委托授权人授权后仍承担作业安全的最终责任。 • (八) 作业监护人 • 是指由动火作业单位指定在作业现场对动火作业过程实施安全 监护的人。 • (九) 作业监督人 • 是指由公司各级动火批准人指定对动火作业现场实施安全监督 的人。 • (十) 作业人员 • 是指具体实施动火作业的现场操作人员。
• (二) 二级动火 • 1.城镇燃气管道小于DN300设计为高压、次高压运行 管道打开的动火; • 2.城镇燃气管道大于DN300(含DN300)设计为中压 运行管道打开的动火; • 3.在燃气场站内对动火部位相连的管道和设备采取可 靠隔离、置换措施后进行管道打开的动火; • 4.在可产生油、气的封闭空间内的其它动火; • 5.在燃气场站生产区域内非工艺管道、设施上的动火; • 6.对运行管道的密闭开孔作业。
职 责
• 第五条 生产运行处是公司动火作业的归口管理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 • (二) 负责组织公司一级动火作业方案审批; • 第八条 公司各安全监督站职责: • (一) 负责所辖区域内一级动火作业的现场安全监督; • 第九条 二级单位职责: • (二) 负责组织本单位二级动火作业方案编制、审查、 审批和作业现场核查及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审批; • 第十条 三级单位职责: • (一) 负责组织本单位三级动火作业方案编制、审查、 审批和作业现场核查及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审批。
•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术语和定义
• (一) 动火作业 • 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能直 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各种临时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方式: • 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 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 作业; • 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 3.烧、烤、煨管道、熬沥青、炒沙子、铁锤击(产生火花) 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 4.生产装置、成品油库装卸作业区和罐区连接临时电源并 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和电动工具; • 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动火作业分级
• (一) 一级动火 • 1.在用支线管道打开的动火; • 2.城镇燃气管道大于DN300(含DN300)设计为 高压、次高压的运行管道打开动火; • 3.未采取隔离、置换措施,对燃气场站内在用管 道、设施打开的动火; • 4.在可产生油、气的封闭空间内对燃气管道及设 施的打开动火; • 5.天然气气柜、液化气储罐停运检修,在装置内 的动火。
风险评估
• 第十四条 风险评估是作业许可审批的基本条件, 应在作业区域所在单位安全专职人员的指导下进 行。 • 第十五条 申请人应组织对申请的作业进行风险评 估,风险评估的内容应包括工作步骤、存在的风 险及危害程度、相应的控制措施等执行《作业前 安全分析管理规范》Q/SY1238。
安全措施
• 第十八条 作业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安全措 施。需要系统隔离时,应进行系统隔离、吹扫、置换,交 叉作业时需考虑区域隔离。 • 第十九条 许可证审批之前,对凡是可能存在缺氧、富氧、 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作业环境,都应进 行气体检测,并确认检测结果合格。同时在安全工作方案 中注明工作期间的气体检测时间和频次。 • 第二十条 许可证得到批准后,在作业实施过程中,申请 人应按照安全工作方案的要求进行气体检测,填写气体检 测记录,注明气体检测的时间和检测结果。气体检测表见 附件3。 • 第二十一条 凡是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作 业,作业单位均应按照相应要求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监 督相关人员佩戴齐全,执行相关个人防护装备管理要求。
高处作业方案编制与审批
• 第五十条 特级、一级高处作业方案编制与审批 • (一)特级、一级高处作业由二级单位负责组织编制高处作业方案, 并经二级单位分管领导组织审核、主要领导批准,报公司审批。由公 司生产运行处牵头组织相关处室进行会审并签署意见,报公司分管领 导审核批准后实施。特级、一级高处作业方案审批表见附件5; • (二)特级、一级高处作业方案需提前10天上报公司审批,在报送公 司审批同时,抄送区域安全监督站征求意见。 • 第五十一条 二级高处作业方案编制与审批 • (一) 二级高处作业由二级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编制高处作业方 案,并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会审签署意后,经二级单位分管组织审核、 主要领导批准,并将高处作业方案报公司生产运行处和质量安全环保 处备案后实施; • (二) 二级高处作业方案应征求作业区域安全监督站意见。 • 第五十二条 三级高处作业方案编制与审批 • 三级高处作业由三级单位组织编制高处作业方案,并负责组织相关专 业人员会审并签署意见,由三级单位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批准后 实施;
中石油昆仑燃气 八项特种作业管理规范2014年7月15日•作业许可管理规定术语和定义
• • • • (一) 非常规作业 是指临时性的、缺乏程序(规定)的作业活动。 (二) 作业申请人 是指承担作业的现场负责人。如施工方项目经理、 作业单位负责人、现场作业负责人。 • (三) 作业批准人 • 除动火、高处作业外,批准人为三级单位的主要 负责人。
动火作业许可证的期限
• (一) 动火作业许可证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 延期后总的作业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 • (二) 在动火作业许可证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作业 的,应提前按规定程序办理延期手续,延期一般 不超过2次。在规定的延期次数内没有完成作业的, 需重新申请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动火监督
定义和术语
– 高处作业 • 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位置进行的作 业。
职责
• 第十五条 作业监护人职责: • 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可以判断处理 异常情况,并对紧急情况进行施救; • 必须核实高处作业相关许可手续齐全,特种作业 人员的资格符合要求,作业人员与许可证上人员 相符,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 严禁离岗,不得做与监护无关的工作,发生紧急 情况时启动应急救援; • 认真检查高处作业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器具符 合安全标准,监督施工作业人员正确使用。
基本要求
• 第十九条 凡是没有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没有落实 安全措施,未设现场动火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在现场, 动火作业方案有变动且未经批准以及动火现场负责人 未下令时禁止动火。 • 第二十四条 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应当停止一切室外 动火作业。 • 第二十五条 在夜晚、节假日和重大政治活动期间, 以及异常天气等特殊情况下不得进行动火作业;确需 进行动火作业的要升级审批,作业申请人和作业批准 人应当全过程坚守作业现场,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 证动火作业安全。
作业许可范围
• (二)如果工作中包含下列工作,还应同时办理 专项作业许可证: • 1.进入受限空间; • 2.挖掘作业; • 3.高处作业; • 4.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 • 5.管线打开作业; • 6.临时用电; • 7.动火作业。
作业许可证申请
• 第十二条 作业前申请人填写作业许可证(作业许 可证见附件2),提出申请并提供包含以下内容的 资料: • (一) 作业许可证; • (二) 作业内容说明; • (三) 相关附图(如作业环境示意图、工艺流程示意 图、平面布置示意图等); • (四) 风险评估 (如工作前安全分析); • (五) 安全工作方案。
作业许可范围
• 第十一条 在所辖区域内或在已交付的在建装置区域内,进行下列工 作均应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作业许可证: • (一) 非常规作业 • 1.非计划性检修工作(未列入日常维修计划或无程序指导的维修工 作); • 2.承包商作业; • 3.偏离安全标准、规则和程序要求的工作; • 4.交叉作业; • 5.在承包商区域进行的工作; • 6.缺乏安全程序的工作。 • 对不能确定是否需要办理作业许可证的其他工作,应办理许可证。
作业许可现场核查
• • • • • • • • • 现场确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作业有关的设备、工具、材料等; (二)现场作业人员资质及能力情况; (三)系统隔离、置换、吹扫、检测情况; (四)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情况; (五)安全消防设施的配备,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六)培训、沟通情况; (七)安全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其他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八)确认安全设施的提供方,并确认安全设施的完 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