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慢性病病种和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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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病种范围及申报条件

慢性病病种范围及申报条件

慢性病病种范围及申报条件1.呼吸系统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病:有过Ⅱ度以上的心衰或肺性脑病病史,诊断明确,达到住院程度,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

2.脑血管疾病:脑梗塞、脑出血:有智能障碍、肢体障碍{大小便失禁、肌力Ⅳ级以下(不含Ⅳ级)},诊断明确,达到住院程度,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

癫痫:诊断明确,达到住院程度,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

3.心血管疾病:冠心病:有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塞,诊断明确,达到住院程度,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心脏病合并Ⅱ度以上心衰:诊断明确,达到住院程度,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复杂性心率失常:诊断明确,达到住院程度,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慢性房颤、Ⅲ级以上室早:诊断明确,达到住院程度,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

4.泌尿系统疾病:慢性肾小球、肾盂肾炎:慢性肾实质疾病导致肾功能严重受损,诊断明确,达到住院程度,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肾病综合症:诊断明确,达到住院程度,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

慢性肾功能不全:诊断明确,达到住院程度,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

5.内分泌系统疾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症:血液免疫检查T3、T4超出正常值范围,诊断明确,正规治疗2年尚未痊愈;甲状腺机能减退、甲状旁腺功能减退:血液免疫检查T3、T4超出正常值,诊断明确,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糖尿病:诊断明确,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的,至少有连续不断1年以上每月1次餐前、餐后静脉血糖,3个月1次糖化血红蛋白检查,注意将验血糖收据一并留存。

6.高血压病:有心、脑、肾靶器官之一损害的证据,诊断明确,达到住院程度,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

7.消化系统疾病:慢性乙型(丙型)肝炎:伴有严重肝功能损害的,诊断明确,达到住院程度,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肝硬化:诊断明确,达到住院程度,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难治性溃疡:有过大出血史,诊断明确,达到住院程度,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

8.血液系统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诊断明确,达到住院程度,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

慢病的临床认定标准2021

慢病的临床认定标准2021

慢病的临床认定标准2021
慢病的临床认定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慢病是指不构成传染、具有长期积累形成疾病形态损害的疾病的总称,常见的慢性病主要有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

在某些地区,慢病认定标准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疾病种类:具体的慢病种类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高血压、糖尿病、
冠心病、脑卒中、恶性肿瘤等。

2.病程:慢病通常具有较长的病程,一般可能超过3个月或更长时间。

在此期间,病情可
能持续不变或进展,且始终没有消失。

3.症状和体征:慢病的症状和体征可能因疾病种类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具有隐匿性、长期
性和反复性的特点。

例如,高血压可能表现为持续性的血压升高,糖尿病可能表现为长期的血糖升高等。

4.医疗记录:申请慢病认定通常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记录,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检
查检验报告等,以证明患者确实患有慢病。

此外,对于慢病的防治,需要采取综合措施,包括改善生活方式、控制饮食、适当运动、定期体检等,以控制病情进展,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重症慢性病病种和认定标准

重症慢性病病种和认定标准

一、恶性肿瘤条件:X线、内窥镜、B超、CT、MRI检查及化验、病检确诊为恶性肿瘤。

标准:1、有关的X线、B超、MRI等影像学检查提示有占位性病变者。

2、有关活组织检查、病理检查的报告。

3、肿瘤发现或手术后需放疗者。

4、急、慢性白血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恶性淋巴瘤、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恶性组织细胞病、多发性骨髓瘤、骨髓纤维化、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

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诊断标准。

可以补助的费用:放射治疗、化学药物治疗;放、化疗期间必需的检查;放、化疗期间必需的支持疗法。

二、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以上)标准:①贫血、高血压、尿化验异常(蛋白、管型、红细胞)。

②BUN≧32mmol/L Cr≧707umol/L。

③以往肾透析资料。

可以补助的费用:必需的药物治疗;必需的检查;血液透析、腹膜透析;重症尿毒症并发症的治疗,如高血压、贫血、骨病、低蛋白血症等。

三、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标准:1、手术鉴认和B超探测原器官形态缩小、结构异常,移植器官明确者。

2、X线检查或其他辅助检查证实骨髓行移植手术者。

3、须持有医院关于行脏器、骨髓移植术的证明及病历(包括术前、术中、术后材料)。

可以补助的费用:药物治疗;并发症的治疗;必需的检查。

四、再生性障碍性贫血标准:1、全血细胞减少、网织红细胞绝对值减少;2、骨髓检查显示至少一部位增生减低或重度减低;3、一般抗贫血药治疗无效。

可以补助的费用:药物治疗;并发症的治疗;必需的检查。

五、血友病标准:1、既往有因血友病住院的资料。

2、现因各种并发症需要长期服药者。

可以补助的费用:药物治疗;并发症的治疗;必需的检查。

六、Ⅱ期及以上高血压标准:1、收缩压≧160mmHg,舒张压≧100mmHg。

2、有心、肾、和眼底器质性改变及化验尿液有蛋白、红细胞等的相关检查。

可以补助的费用:药物治疗;并发症的治疗;必需的检查。

七、冠心病(非隐藏型)标准:符合冠心病诊断标准,心电图有明显心肌缺血表现,并有下列各项中一项者:⑴心肌梗塞;⑵心功能≧Ⅲ级,左室射血分数≤50%;⑶冠脉造影狭窄>50%;⑷恶性心律失常(室性心动过速,室早RONT、曾发生室扑、室颤)。

38种慢性病申报标准

38种慢性病申报标准

38种慢性病申报标准38种慢性病申报标准(缴纳10%补助或补充保险)一、恶性肿瘤1、有病理学或细胞学诊断报告。

2、有影像学、内窥镜诊断或相关诊断依据。

3、诊断明确有本专业医师建议需治疗者。

二、慢性堵塞性肺疾病1、临床表现:有慢性咳嗽、咳痰、活动气短或呼吸困难、喘息和胸闷等或其他症状。

2、检查项目:胸部X线检查及肺功能检查。

3、申报标准:检查应结合病史、体征、胸部X线检查及肺功能检查综合推断。

肺功能检测运用支气管扩张剂后符合中度标准FEV1∕FVC%1t;70%;30%FEVl1t;80%预料值,或重度标准FEVl∕FVC%lt;70%;30%FEVllt;50%预料值。

胸片示肺气肿征象。

运用支气管扩张剂治疗后FEVl∕FVC%ltj70%o三、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临床表现: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包括中枢神经系统、神经、肌肉、胸廓以及肺血管之病变);肺动脉高压,右心室肥厚扩大及(或)右心功能不全表现;临床上解除其他可以引起上述变更的心脏病。

2、检查项目:慢性肺胸疾病或肺血管病变主要依据病史、体征、心电图、X线、超声心电图判定。

3、申报标准:X线诊断标准⑴右肺下动脉扩张:横径15mm;或右肺下动脉横径与支气管横径比值1.07;或经动态视察较原右下肺动脉增宽2mm以上。

(2)肺动脉段中度凸出或其高度3mm o(3)中心肺动脉扩张和外围分支纤细,两者形成显明的比照。

(4)圆锥部显著凸出(右前斜45℃)或推高7mm。

(5)右心室增大(结合不同体位推断)(只有上述15项中的一项者可诊断)。

心电图:(1)额面平均电轴90o;(2)V1R∕S1;(3)重度顺钟向转位(V5R/S1);(4)RVl+SV5gt;1.05Mvl;(5)avRR/S或R/Q1;(6)V1-V3呈QS、Qr>qr(需除外心肌梗塞);(7)肺性P波:结合病史,具有上述一条主要条件可诊断。

超声心动图:(1)右室流出道30mm;(2)右室舒张末期内径20mm;(3)右室前壁厚度5.0mm,或有振幅增加者;(4)左室与右室内径比值lt;2mm;(5)右肺动脉内径18mm或主肺动脉内径20mm;(6)右室流出道与左房内径之比值gt;1.4;(7)肺动脉瓣超声心动图出现肺动脉高压征象者(a波低平或有收缩中期关闭症)四、支气管哮喘1、临床表现:支气管哮喘是有高反应性,并可引起气道缩窄,表现为反复发作的喘息、呼吸困难、胸闷或咳嗽症状,常在夜间和(或)早晨发作、加剧,经常出现广泛多变的可逆性气流受限,多数患者自行缓解或经治疗缓解。

国家规定九种大病有些

国家规定九种大病有些

国家规定九种大病有些重大疾病病种准入标准和管理办法一、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病种(一)慢性疾病病种1、肺心病(出现右心衰者);2、肺结核;3、高血压2级以上(含2级);4、冠心病;5、风湿性心脏病;6、脑血管疾病(出血性、缺血性伴偏瘫);7、慢性病毒性肝炎;8、肝硬化;9、慢性肾小球肾炎、10、慢性肾衰竭(肾衰竭期);11、糖尿病;12、类风湿性关节炎;13、精神病(分裂症、强迫症及情感性精神病原发性);14、恶性肿瘤(提高免疫力治疗及相应检查);15、帕金森氏综合症。

(二)重大疾病病种1、尿毒症;2、肝、肾移植(抗排异治疗);3、肿瘤(放化疗)。

二、入标准办理慢性疾病、重大疾病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下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复印件。

(一)慢性疾病准入标准1、肺心病同时具备下三项:(1)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间质性肺炎及其他胸、肺疾病及肺血管病疾病史;(2)有咳嗽、咳痰、气喘症状及肺气肿、右心功能不全体征;(3)心电图:电轴右偏,肺型P波,完全右束支传导阻滞;(4)心彩:提示肺动脉高压、右室扩大的诊断依据。

2、肺结核同时具备以下二项:(1)活动性肺结核住院强化治疗后,门诊巩固治疗者;(2)X线检查发出活动性结核病灶(非陈旧性)。

3、高血压病2级以上(含2级)有高血压病史、并有下列并发症之一:(1)半年内的心电图或超声心动图检查,证实有左心室肥大;(2)近三个月内血清肌酐SCR;177urnol/L或尿素14.3mmol/L;(3)眼底检查见有眼底动脉普遍或局部狭窄。

4、冠心病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者:(1)近半年内有心功能3级以上或EF50%。

5、风湿性心脏病同时具备以下三项:(1)风湿性心脏病史;(2)功能3级以上住院病史资料:(3)近期超声心动图证实心脏瓣膜有明显的关闭不全或狭窄,同时有心室或心房扩大。

6、脑血管疾病(出血性、缺血性伴偏瘫)有脑血管疾病病史的住院资料和CT或MRT的检查结果,并有下列并发症之一:(1)近年内一侧肢体肌力在3级以下或有血管性痴呆、失语;(2)伴有高血压、肾功能不全或心功能3级以上者。

特殊慢性病鉴定病种诊断标准

特殊慢性病鉴定病种诊断标准

特殊慢性病鉴定病种诊断标准一、高血压病合并症(一)诊断标准高血压3级以上病史(收缩压≥180mmhg或舒张压≥110mmhg),并有下列并发症之一:1、心脏疾病。

既往心绞痛、心肌梗死病史,并伴有心脏扩大及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

2、脑血管疾病。

既往脑梗死或脑出血病史,并伴有肢瘫(肌力3级及以下),头部CT或磁共振示责任病灶≥2.0cm(脑干、内囊处可<2.0cm)。

3、肾脏疾病。

血肌酐≥177μmol/L或2.0mg/dl。

4、主动脉夹层。

须有既往磁共振或CTA证据。

5、重度高血压性视网膜病变(出血或渗出),或伴有视神经乳头水肿。

(二)相关检查检验项目1、心电图。

2、超声心动图。

3、尿分析。

4、肾功(尿素氮、肌酐)。

5、眼底检查。

6、头部CT或既往头核磁共振。

二、糖尿病合并症(一)诊断标准有明确的糖尿病诊断,并有下列并发症之一:1、四肢动脉病变。

超声多普勒或动脉造影示动脉狭窄程度≥50%,或局部足、趾坏疽(干性、湿性、溃疡)、截趾、截肢。

2、肾病Ⅳ期以上(含Ⅳ期)。

血肌酐≥177μmol/L或2.0mg/dl 或肾小球滤过率<60ml/min,或伴有尿蛋白定性阳性(两次以上超过300mg/L或0.5g/24h)、高血压、浮肿、低蛋白血症、贫血、管型尿等。

3、视网膜病变。

糖尿病眼底视网膜病变3期(含3期)以上。

4、心功能不全。

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

(二)相关检查检验项目1、血糖。

2、尿分析。

3、肾功(尿素氮、肌酐)。

4、眼底检查。

5、周围动脉血管彩超。

6、超声心动图。

7、既往肾小球滤过率检查。

三、脑血管意外(外伤性脑出血除外)(一)诊断标准既往有脑梗死或脑出血病史,并同时符合以下二项:1、肢瘫(肌力3级及以下)。

2、头部CT或磁共振示责任病灶(梗死灶或出血灶),梗死病灶应≥2.0cm(脑干、内囊处可<2.0cm)。

(二)相关检查检验项目头部CT或既往头核磁共振。

四、冠心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一)诊断标准既往有冠心病病史,并伴有心绞痛或心肌梗死发作病史。

21种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指征一览表

21种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指征一览表

附件 5漯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指征一览表序病种名称判定标准号1、经病理学诊疗确诊;2、依据病史、体征、联合X 线摄片、1恶性肿瘤B 超、 CT、MRI 及 AFP、PET 等协助检查明确诊疗为恶性肿瘤的。

具备以上两条中的一条且当前一定放化疗者。

慢性肾功能1、贫血、高血压、尿化验异样 :蛋白、管型、红细胞; 2、BUN 2不全 (失代偿≥32mmol/L Cr≥μ mol/L ; 3、过去肾透析资料。

期)前两条必备。

3异体器官移肾脏、骨髓、异体器官移植术后需长久抗排异反响治疗者。

植急性脑血管1、半年内有急性脑血管病病史:脑栓塞、脑出血;2、经 CT、4MRI 等协助检查证明; 3、有肢体功能阻碍,肢体肌力 <Ⅲ级。

病后遗症以上三条需同时具备。

已确诊的糖尿病并具备以下并发症之一:1、心血管:切合门5糖尿病诊重症冠芥蒂标准者; 2、脑血管:切合门诊重症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者; 3、肾病:有显然的蛋白尿; 4、眼:糖尿病视网膜病变( II 级以上),白内障。

1、肝功能伤害症候群:肝病面貌、黄疸、贫血、蜘蛛痣、肝6肝硬化(肝硬掌及转氨酶增高、白球倒置。

2、门静脉高压症状:( 1)脾大化失代偿期)伴脾功能亢进;( 2)侧支循环的成立和开放;(3)腹水。

3、影像学检查证明。

以上三项需同时具备才能判定。

冠状动脉硬具备以下一项条件: 1、冠状动脉造影证明一支以上动脉直径7化狭小 70%以上,或半年内发生三级以上心绞痛并经心电图证明性心脏病(非或有有关住院资料。

2、一年内有急性心肌堵塞的病史(附住隐藏型者)院病历)。

有原发性高血压病史资料,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左心室高血压病 (Ⅱ肥厚( X 线、心电图、超声)、心绞痛、心肌堵塞、心力弱竭;82、脑:短暂性的脑缺血发生、脑卒中、高血压脑病;期及以上 )3、眼底:视网膜出血、溢出物伴或不伴视乳头水肿;4、肾:血肌酐 >106μ mol/L,肾功能衰竭。

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标准

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标准

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标准一、恶性肿瘤标准:1.经病理学诊断确诊;2.根据病史、体征、结合X线摄片、B超、CT、MRI及AFP、PET等辅助检查明确诊断为恶性肿瘤的。

具备以上两条中的一条且目前必须放化疗者。

二、慢性肾功能不全标准:1、有明显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或衰竭期的临床表现:(1)胃肠道表现;(2)血液系统表现;(3)心血管系统症状;(4)皮肤粘膜表现;(5)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紊乱;(6)肾脏形态学检查:肾体积缩小。

2、有肾功能异常:CCr<50ml/min,尿素氮、血肌酐值符合失代偿期诊断标准。

以上两条必备。

三、异体器官移植标准:肾脏、骨、骨髓、血管、心脏瓣膜异体移植术后需长期抗排异反应治疗者。

心脏瓣膜、血管移植术后抗凝治疗不包括于内。

四、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标准:1.有急性脑血管病病史:脑血栓形成、脑栓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2.经CT、MRI等辅助检查证实;3.三偏征:对侧偏瘫、偏身感觉障碍和同向性偏盲、或单瘫,或交叉性感觉运动障碍或四肢瘫,或共济失调、行走不稳。

具备其中之一或多项者;4.失语;5.球麻痹(吞咽困难,构音障碍);6.智能障碍甚至意识障碍。

第1、2条为必备条件,3-6条至少具备其一项。

五、糖尿病标准:1.已确诊的糖尿病患者;2.严重的糖尿病并发症:(1)心血管:符合门诊重症冠心病标准者,下肢动脉硬化、有供血障碍者;(2)脑血管:符合门诊重症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者;(3)肾病:有明显的蛋白尿;(4)眼:糖尿病视网膜病变(II级以上),白内障;(5)神经:严重的周围神经病变,经肌电图或诱发电位证实者;3.实验室检查证实有症状,空腹血糖≥7.0mmol/L两次。

已确诊糖尿病病人合并有严重并发症中任何一项者,可鉴定为门诊慢性病。

六、肝硬化标准:即为肝硬化失代偿期1.肝功能损害征候群:肝病面容、黄疸、贫血、蜘蛛痣、肝掌及转氨酶增高、白球倒置。

2.门静脉高压症状:(1)肝肿大及脾亢;(2)侧枝循环的建立和开放;(3)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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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恶性肿瘤
条件:X线、内窥镜、B超、CT、MRI检查及化验、病检确诊为恶性肿瘤。

标准:1、有关的X线、B超、MRI等影像学检查提示有占位性病变者。

2、有关活组织检查、病理检查的报告。

3、肿瘤发现或手术后需放疗者。

4、急、慢性白血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恶性淋巴瘤、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恶性组织细胞病、多发性骨髓瘤、骨髓纤维化、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

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诊断标准。

可以补助的费用:放射治疗、化学药物治疗;放、化疗期间必需的检查;放、化疗期间必需的支持疗法。

二、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以上)
标准:①贫血、高血压、尿化验异常(蛋白、管型、红细胞)。

②BUN ≧32mmol/L Cr≧707umol/L。

③以往肾透析资料。

可以补助的费用:必需的药物治疗;必需的检查;血液透析、腹膜透析;重症尿毒症并发症的治疗,如高血压、贫血、骨病、低蛋白血症等。

三、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标准:1、手术鉴认和B超探测原器官形态缩小、结构异常,移植器官明确者。

2、X线检查或其他辅助检查证实骨髓行移植手术者。

3、须持有医院关于行脏器、骨髓移植术的证明及病历(包括
术前、术中、术后材料)。

可以补助的费用:药物治疗;并发症的治疗;必需的检查。

四、再生性障碍性贫血
标准:1、全血细胞减少、网织红细胞绝对值减少;
2、骨髓检查显示至少一部位增生减低或重度减低;
3、一般抗贫血药治疗无效。

可以补助的费用:药物治疗;并发症的治疗;必需的检查。

五、血友病
标准:1、既往有因血友病住院的资料。

2、现因各种并发症需要长期服药者。

可以补助的费用:药物治疗;并发症的治疗;必需的检查。

六、Ⅱ期及以上高血压
标准:1、收缩压≧160mmHg,舒张压≧100mmHg。

2、有心、肾、和眼底器质性改变及化验尿液有蛋白、红细胞等的相关检查。

可以补助的费用:药物治疗;并发症的治疗;必需的检查。

七、冠心病(非隐藏型)
标准:符合冠心病诊断标准,心电图有明显心肌缺血表现,并有下列各项中一项者:⑪心肌梗塞;⑫心功能≧Ⅲ级,左室射血分数≤50%;⑬冠脉造影狭窄>50%;⑭恶性心律失常(室性心动过速,室早RONT、曾发生室扑、室颤)。

可以补助的费用:药物治疗;并发症的治疗;必需的检查。

八、重症糖尿病(有并发症)
标准:1、已明确诊断为糖尿病。

2、合并下列并发症之一:(1)心脏病变:心脏扩大,有心率失常、心电图缺血改变(ST-T典型改变);(2)脑血管病:脑梗塞、脑出血(CT或MRI影像改变)。

体征:并身不遂,语言不利,生活靠人扶持;(3)肾脏病变:尿常规化验蛋白两次大于+以上或尿微量蛋白>200mg/L或管型大于+,尿素氮高于正常,血肌酐>133 umol/L;(4)确诊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或黄斑病变或白内障或青光眼。

可以补助的费用:糖尿病的药物治疗;并发症的治疗;必需的检查。

九、急性脑血管疾病和脑神经疾病后遗症(偏瘫)
标准:1、既往有急性脑血管病(如:脑出血、脑梗死、蛛网膜下腔出血、颅内静脉系统血栓形成、颅内动脉瘤、颅内血管畸形、脑动脉炎等)病史;
2、经CT、MRI或血管造影等辅助检查证实,诊断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3、治疗6个月以上,留有以下一种或多种功能障碍:
①运动障碍:偏瘫、单支瘫、失语、吞咽苦难、眼球活动障碍、肌肉挛缩、共济失调、行走不稳。

②大、小便功能障碍:大、小便失禁或大、小便潴留。

③智能障碍:血管性痴呆、言语障碍、记忆障碍、认知障碍、行为障碍、定向力障碍、计算力障碍、思维障碍等。

④意识障碍。

⑤继发性癫痫(脑血管意外后引起的肢体抽搐)。

以上1.2.3..条件需同时具备。

可以补助的费用:药物、针灸治疗;治疗期间必须的检查。

十、慢性肝炎肝硬化
标准:1.有病毒性肝炎病史;
2.有感功能减退和门静脉高压症的临床表现;
3.B超或CT、MRI是肝硬化改变;
4.肝功能检查结果异常。

同时具备第2、3、4项可诊断。

可以补助的费用:药物治疗:并发症的治疗;必须的检查。

十一、结核病(免费项目除外)
标准:经乡级以上医院确诊的非项目(卫X)病人。

可以补助的费用:抗结核药物;保肝药物;并发症的治疗;必须的检查。

十二、重型精神病
标准: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和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标准。

病期(连续治疗)3年以上。

可以补助的费用:药物治疗;并发症的治疗;必须的检查。

十三、风湿(类风湿)关节炎
标准:1、关节内或周围沉降持续至少1小时;
2、至少同时有3个关节区软组织肿或积液;
3、腕、掌指、近端指间关节区中,至少1个关节区肿胀;
4、对称性关节炎;
5、有类风湿结节;
6、血清RF阳性;
7、X线片改变(至少有骨质疏松和关节间隙狭窄)。

符合以上7项中4项可诊断为类风湿关节炎。

可以补助的费用:药物治疗;并发症的治疗;必须的检查。

十四、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重度以上)
标准:1.有慢性咳嗽、咳痰、活动性气短、呼吸困难、气喘病史;
2.肺功能检查:FEV I≦70%和FEV I∕FVC≧30%
3.X线、ECG、CT等检查排除其他疾病。

可以补助的费用:药物治疗;并发症的治疗;必须的检查。

十五、系统性红斑狼疮
标准:①颧部红斑②盘状红斑③光过敏④口腔溃疡⑤关节炎⑥浆膜炎⑦肾病变:蛋白质﹥0.5g/d或细胞管型⑧神经系统病变⑨血液系统异常:溶血性贫血或白细胞减少或淋巴细胞绝对值减少或血小板减少⑩免疫学异常:狼疮细胞阳性或抗dsDNA或抗Sm抗体阳性(11)抗核抗体阳性。

11项必须≧4项阳性
可以补助的费用:药物治疗;并发症的治疗;必须的检查。

十六、癫痫
标准:1既往有因癫痫病住院治疗的资料
2、脑电图表现异常。

可以补助的费用:药物治疗;并发症治疗;必须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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