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职工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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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工作奖励办法

工会工作奖励办法

工会工作奖励办法(讨论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表彰和鼓励在工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调动广大会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励费用的来源为学院行政拨款,企业捐赠等。

第二章 奖励对象及内容第三条 奖励对象1、院工会及上级工会组织评选的目标管理考核的先进集体与个人。

2、院工会及上级工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评选出的先进集体与个人。

3、工会系统组织评选出的优秀调研论文,反映工会工作情况的信息稿件。

4、院工会及上级机关组织评选出的有关民主管理工作的先进集体与个人。

5、院工会及上级机关组织评选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与个人。

6、院工会及上级机关组织评选出的女工工作先进集体与个人。

7、院工会及上级机关组织评选出的老干工作先进集体与个人。

8、“两会”优秀提案人。

第四条奖励内容:限工会工作、院务公开工作、计生工作、老干工作。

第三章奖励项目及标准第五条先进集体凡被评为国家级(指全国总工会、中国教育工会),省级(指省总工会、省教育工会)、市级(娄底市总工会、娄底市教育工会)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综合性)院级工会工作先进集未分等次的集体奖,按相同级别的一等奖发放。

第六条先进个人凡工会会员荣获国家级(指全国总工会、中国教育工会)、省级(指省总工会、省教育工会)、市级(指娄底市总工会、娄底市教育工会)、院级工会工作先进称号的分别奖400元、300元、200元、100元。

第七条调研论文获奖第八条通讯稿件发表凡反映院工会工作情况的通讯稿件在报刊杂志上发表,奖励标准:1、在国家级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按稿酬的4倍奖励。

2、在省级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按稿酬的3倍奖励。

3、在市级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按稿酬的2倍奖励。

4、在院级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按稿酬奖励。

第九条“两会”优秀提案对每次“两会”收集到的提案,根据提案内容进行评比,一等奖设2个,二等奖设3个,三等奖设5个。

第四章奖励办法第九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调研论文、凭获奖证书原件方可发放(必交一份复印件到工会存档)。

工会职工奖励办法

工会职工奖励办法

工会职工奖励办法为促进公司转型升级和良性发展,鼓励员工“当责、进取、创新、合作”的企业精神,弘扬“敬业担当同创共享”的核心价值观,鼓励员工在生产、经营、研发、安全、质量、服务等各方面争创先进、岗位成才,激励职工积极参加公司工会组织的各种业务或单项技能竞赛,如专业知识竞赛、技能操作竞赛、演讲赛、体育活动比赛等活动,或者代表公司参加各类外部比赛活动,并在活动中取得好成绩,为公司争光、促进生产经营发展;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一、奖励对象:凡属工会职工,获得各级表彰,或者参加公司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或代表公司经公司工会同意选送参加外部比赛的,均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奖励;二、奖励标准一获得各类表彰奖励标准:1.评为劳动模范者:国家级奖励8000元;省级奖励5000元;市级奖励3000元;区级及集团级奖励2000元;公司级奖励1000元;2.评为先进工作者、先进生产者、先进个人、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光荣称号的:国家级奖励6000元;省级奖励4000元;市级奖励2000元;区级及集团级奖励1000元;公司级奖励500元;二经公司工会同意选送参加外部比赛的,按照如下标准奖励获奖者:1参加公司外比赛获得名次的,按如下标准进行奖励:2参加集团公司内比赛奖励标准:1.获得团体名次的,按不超过如下标准进行奖励:2.获得个人名次的,按不超过如下标准进行奖励:三参加比赛未获得名次的补贴标准:参加比赛未获得名次的以及为展示企业形象为主旨的表演性活动参与者,比照出差待遇给予补贴;演讲及文艺表演、体育比赛等需要特定服装及化妆的项目,经事先请示报告获得批准后,可酌情报销;四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采纳的、员工投稿“党群工会之窗”经采用的,每份奖励50元;三、奖励资金来源工会职工参加上述比赛活动的奖励资金从公司工会活动经费中统筹支付;四、本办法由公司工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公司工会合理化建议征集奖励办法制度法规

公司工会合理化建议征集奖励办法制度法规

公司工会合理化建议征集奖励办法制度法规
公司工会合理化建议征集奖励可参考以下制度和法规:
1. 组织实施办法:公司可制定《工会合理化建议征集奖励办法》,明确工会合理化建议的征集流程、评审标准和奖励办法等。

2. 国家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公司工会应鼓励职工对企业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但并未明确对工会合理化建议征集奖励的具体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奖励办法。

3. 奖励形式:工会合理化建议奖励可采取金钱奖励、物质奖励或荣誉奖励等形式,具体根据企业情况和经济实力确定。

4. 奖励标准:设置工会合理化建议奖励的评审标准,可以考虑原创性、实用性、节约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估,并确定不同等级的奖励标准。

5. 评审机构:成立工会合理化建议评审委员会或设立专门的工会合理化建议评审小组来负责对提出的建议进行评审和审查,确保评审公正客观。

6. 奖励公示:对获得奖励的工会合理化建议和获奖职工进行公示,让全体员工了解和学习,激励更多员工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7. 奖励跟踪和检查:定期对获奖建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检查,确保奖励的有效执行和建议的有效落实。

以上是一些建议,具体的奖励办法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建议与法律法规相一致,并充分考虑员工的积极性和激励效果。

工会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奖励办法

工会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奖励办法

工会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奖励办法为了加强我校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增强工会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激发全体工会专兼职干部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会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提升工会管理水平。

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二)注重实绩原则;(三)群众认可原则。

二、考核对象全校工会专兼职干部,包括:校工会委员、教代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校工会专兼职干部、二级工会主席及委员。

三、考核程序与方法考核主要针对工会干部工作的主动性、能动性、创造性及工作完成实际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成绩在考核对象自评的基础上由校工会主席办公会评定,工会干部年度考核与二级工会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同步进行。

1.自我评价被考核者结合自身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填写上报《工会干部年度考核评分表》,根据相应的内容进行自我评分,自评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

2.主席办公会考核评定校工会主席办公会根据自评结果和本人的实际履职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四、考核内容考核分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工作实绩四个方面,考核总分100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10分、工作作风10分、廉洁自律10分、工作实绩70分。

前三项按表述性方式评价,后一项按写实性方式评价。

(一)思想政治素质。

自觉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与工会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中国特色工人运动理论,不断提高自身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并用科学理论指导工会工作。

(二)工作作风。

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发扬民主、维护团结、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求真务实地开展工作;坚持原则、勇于改革、敢于担当、勤奋敬业。

(三)廉洁自律。

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四)工作实绩。

主动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思路、措施和实际效果。

工会工作奖励办法

工会工作奖励办法

工会工作奖励办法闵行区教育系统工会工作奖励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表彰和鼓励在工会工作中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更好调动广大会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是指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精神上的褒奖与物质上的鼓励。

第三条奖励必须实事求是~根据受奖者的事迹、贡献、规格及其影响的大小~确定受奖额度~综合考量、规范实施。

第四条奖励必须坚持以精神褒奖为主、物质鼓励为辅~引导广大会员强化无私奉献观念~勇于为单位建设争荣誉,辩证看待个人成绩~防止片面追求荣誉、盲目攀比,论实绩、凭贡献~充分体现奖励的先进性~防止论资排辈、轮流“坐庄”、迁就照顾,严格标准、按绩施奖、发扬民主~防止违反原则、奖励过滥、矛盾上交。

第二章奖励对象及内容第五条奖励对象1、区教育工会及以上工会组织的目标管理考核、活动及项目评比产生的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

2、区教育工会及以上工会评比表彰的民主管理、信息宣传、提案工作、女工工作、献血工作等的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

3、区级及以上工会组织评选出的或在区级及以上工会交流的优秀调研报告,论文,。

4、被市教育工会及以上网站录用~或在省级以上正规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有关工会工作的信息、报道。

5、被区及以上网络录用或在省及以上正规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有关工会工作的经验材料、理论文章。

6、被区教育工会采纳的合理化建议或“金点子”。

7、学校及以下的奖励对象和奖励标准~由各学校自行制定~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第三章奖励项目及标准第六条评比类奖励标准1、先进集体凡被评为国家级,全国总工会、中国教育工会,~市级,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教育工会,~区级,闵行区总工会,~局级,区教育工会,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的。

未分等次的集体奖~按相同级别的一等奖奖励标准发放。

如果所获的荣誉,系由区教育工会推荐上报的,上级工会有奖金的,区教育工会不再发奖,上级没有奖金的,区教育工会按最高层次发放相应标准的奖金。

工会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工会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工会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工会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工会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学院工会调研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一、考核奖励范围院工会、各基层工会及工作人员,工会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二、考核内容领导重视支持工会调研、信息工作情况;调研、信息工作列入工会工作议程,定期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情况;调研、信息人员配备情况;及时报送、交流调研成果和信息情况;调研成果获奖情况和信息采用情况。

调研、信息人员的考核以调研任务完成情况、调研成果获奖情况,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为标准。

三、考核奖励措施实行百分制考核,调研成果获奖和信息采用加分制度。

院工会根据考核情况评选调研、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同时也将考核情况作为院工会整体工作目标考核的依据。

(一)百分制考核1 、领导重视,分管领导明确。

( 20 分)2 、有计划、有制度、有措施、有部署、有要求。

( 20 分)3 、配备专职或兼职固定的调研、信息人员。

( 20 分)4 、及时报送调研成果和信息。

( 20 分)5 、按要求完成调研任务和信息报送任务。

( 20 分)(二)调研成果获奖加分1 、调研成果在市总获奖加 5 分。

2 、调研成果获市以上社科成果奖和其它奖加10 分。

3 、调研成果在省总获奖加10 分。

4 、调研成果在全总获奖加15 分。

(三)信息采用加分1 、市总采用一条加3 分,范文《工会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2 、市委采用一条加5 分。

3 、省总采用一条加10 分。

4 、全总采用一条加15 分。

(四)奖励标准1 、市总奖励标准:( 1 )调研成果获国家级一等奖奖励800 元;二等奖500 元;三等奖300 元;优秀奖200 元。

( 2 )调研成果获省级一等奖奖励500 元;二等奖300 元;三等奖200 元;优秀奖100 元。

( 3 )调研成果获市级一等奖奖励200 元;二等奖100 元;三等奖50 元。

( 4 )调研成果获市以上社科成果奖和其他奖项奖励150 元。

( 5 )信息、调研文章等被国家级新闻媒体采用一条给予稿费 5 倍的奖励。

工会职工自学成才奖励条例

工会职工自学成才奖励条例

工会职工自学成才奖励条例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知识和技能的更新换代速度越来越快。

为了适应新时代对人才的需求,以及激励职工自学成才,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各工会组织相继制定了各自的自学成才奖励条例。

二、奖励对象该条例适用于各企事业单位的工会会员,不限制年龄、职务和工龄。

三、奖励内容1. 学习经费补助:工会将根据职工提交的学习计划和预算,按照一定比例向职工提供学习经费补助。

2. 学习期间工资补贴:在职工参加自学期间,如遇到工资减少或停发的情况,工会将提供一定比例的工资补贴。

3. 学习成果认定:职工完成自学任务并获得相应学历或资格证书后,工会将给予认定并在企业内予以表彰。

4. 职称晋升:对于获得高级技术职称或其他专业资格的职工,工会将积极推荐并争取其职称晋升或升级。

四、申请条件1. 提交学习计划:职工需事先编制详细的学习计划,并经过企业相关部门审批后提交给工会。

2. 自学成果证明:职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任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成绩单等。

3. 职工自付一部分费用:职工需要承担自学的部分费用,以表明其积极性和投入度。

五、奖励方式1. 现金奖励:对于获得学历或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工会将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

2. 奖状和证书:职工获得自学成果后,工会将颁发奖状和证书,以表彰其努力和成就。

3. 公司内部晋升:对于获得高级技术职称或其他专业资格的职工,工会将积极推荐其在企业内部晋升。

六、奖励评定办法1. 学习目标达成情况:对于职工提交的学习计划,工会将在一定时间内评估其学习目标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确定是否给予奖励。

2. 学习成果认定:职工完成自学任务并获得相应学历或资格证书后,需向工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工会进行认定和评估。

3. 奖励结果公示:工会将公示获得奖励的职工名单,并在企业内进行表彰。

七、奖励的效果1. 激励职工:该条例的出台将大大激励职工的学习积极性,促使他们更好地提升自身素质和技能。

关于参与公司活动的奖励及职工慰问费发放办法

关于参与公司活动的奖励及职工慰问费发放办法

关于参与公司活动的奖励及职工慰问费发放办法为了丰富职工生活,展示我部门职工多才多艺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调动职工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的积极性,同时确保工会各种职能的落实,积极做好关系职工工作,现制定物资部职工参与公司活动的奖励及职工慰问费发放办法,内容如下:一、参加公司级活动(指公司党委、公司工会、公司团委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1、凡获得集体文艺活动比赛前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元/人、8元/人、5元/人(含领队、教练);凡获得文艺活动个人单项前三名,分别奖励12元、10元、8元,获得第四至第六名的奖励5元,获得第七到以后名次的奖励3元。

2、凡获得集体体育活动比赛前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2元/人、10元/人、8元/人(含领队、教练)。

凡获得体育比赛个人单项前三名,分别奖励15元、12元、10元,获得第四名至第六名奖励5元、获得第七名以后名次的奖励3元。

3、参加文体活动训练每人每次补助1元,周末及法定假日每人每天补助3元。

4、参加文体比赛活动每天补助1元/人。

5、参加公司级组织的各项比赛训练,期间每天补助2元/人。

6、对于参加各类文体活动迟到或早退,不能全程参与活动的职工,将不予发放奖励。

二、职工慰问费发放1、对经济困难的职工或其他需要慰问的同志进行慰问,慰问金(或物品)一般不超过200元。

2、女职工生育,部门派代表探望,慰问品价值不超过200元。

3、职工生病住院,部门派代表探望,慰问金(或物品)一般不超过200元。

4、每年“三八”节,给予女职工发放200元慰问金(或物品)。

5、职工结婚、办喜事,部门派代表贺喜,金额(或物品)不超过200元。

6、职工父母亲丧事,部门派代表慰问,一般不超过200元,爱人父母慰问金200元。

本办法自职代会通过后,从2015年4月起执行。

办法的解释权属物资供应部。

20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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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职工奖励办法
为促进公司转型升级和良性发展,鼓励员工“当责、进取、创新、合作”的企业精神,弘扬“敬业担当同创共享”的**核心价值观,鼓励员工在生产、经营、研发、安全、质量、服务等各方面争创先进、岗位成才,激励职工积极参加公司工会组织的各种业务或单项技能竞赛,如专业知识竞赛、技能操作竞赛、演讲赛、体育活动比赛等活动,或者代表公司参加各类外部比赛活动,并在活动中取得好成绩,为**公司争光、促进生产经营发展。

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凡属**工会职工,获得各级表彰,或者参加公司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或代表公司经**公司工会同意选送参加外部比赛的,均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奖励。

二、奖励标准
(一)获得各类表彰奖励标准:
1.评为劳动模范者:国家级奖励8000元;省级奖励5000元;市级奖励3000元;区级及**集团级奖励2000元;**公司级奖励1000元。

2.评为先进工作者、先进生产者、先进个人、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光荣称号的:国家级奖励6000元;省级奖励4000元;市级奖励2000元;区级及**集团级奖励1000元;**公司级奖励500元。

(二)经**公司工会同意选送参加外部比赛的,按照如下标准奖励获奖者:
(1)参加**公司外比赛获得名次的,按如下标准进行奖励:
(2)参加**集团公司内比赛奖励标准:
1.获得团体名次的,按不超过如下标准进行奖励:
2.获得个人名次的,按不超过如下标准进行奖励:
(三)参加比赛未获得名次的补贴标准:
参加比赛未获得名次的以及为展示企业形象为主旨的表演性活动参与者,比照出差待遇给予补贴。

演讲及文艺表演、体育比赛等需要特定服装及化妆的项目,经事先请示报告获得批准后,可酌情报销。

(四)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采纳的、员工投稿“党群工会之窗”经采用的,每份奖励50元。

三、奖励资金来源
工会职工参加上述比赛活动的奖励资金从**公司工会活动经费中统筹支付。

四、本办法由**公司工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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