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监理公司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监理公司工作管理制度范本一、组织结构与职责监理公司应设立清晰的组织结构,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工程监理部、质量安全部、成本控制部等职能部门。
每个部门的职责应明确划分,形成有效的工作流程。
二、人员管理监理公司应建立严格的人员选拔机制,确保所有监理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资格和工作经验。
同时,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的培训,提升整体团队素质。
三、工程项目管理对于承接的每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公司应制定详细的项目管理计划,包括工程进度计划、质量控制计划、安全生产计划等。
并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
四、质量控制监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督。
这包括对施工材料、施工工艺、工程质量验收等各个环节的严格把关,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五、安全管理安全是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监理公司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现场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程安全。
六、成本控制成本控制是监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监理公司应通过合理的预算编制、成本分析和控制措施,帮助业主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
七、信息管理监理公司应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的快速传递和有效管理。
同时,保证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八、客户关系管理监理公司应重视与客户的沟通与协作,建立良好的客户服务体系。
及时响应客户需求,积极处理客户投诉,提高客户满意度。
九、内部审计与改进定期对监理工作进行内部审计,评估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根据审计结果,不断完善和优化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
十、法律法规遵守监理公司在开展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监理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总结:。
监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监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一. 引言监理机构是建筑工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为了保障监理工作的高效进行,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组织架构、人员管理、工作流程和纪律处分等方面,探讨监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 组织架构1. 监理机构内部的组织架构应明确,包括上级机构、部门、岗位以及职责。
各级机构之间应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信息的流通和工作的高效进行。
2. 每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应明确界定,各部门之间应形成合作共赢的工作氛围,提高整体业务协同能力。
三. 人员管理1. 招聘与培训:监理机构应按照岗位需要,制定招聘标准和培训计划,确保招聘的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培训计划应包括理论培训、实践操作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
2. 考核与激励:建立完善的员工绩效考核体系,有效衡量员工的业绩和能力。
考核结果应作为评定晋升和薪资调整的重要依据。
同时,根据员工的表现,进行相应的激励措施,如奖金、晋升等,以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3. 人员流动:监理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发展的需要,合理安排人员的流动。
通过内部竞聘和交叉培训等方式,提升员工的综合能力和工作经验。
四. 工作流程1. 项目接受和分配:监理机构应建立规范的项目接收流程,包括项目资料的审核、项目类型判定以及项目的任务分配。
确保项目接收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工作实施:监理机构应明确工作的具体流程和标准。
监理人员在实施工作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
3. 报告和汇总:监理机构应及时向业主和相关部门提交监理报告,汇总工作情况和问题反馈。
同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和改进,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 纪律处分1. 纪律规定: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纪律规定,明确各类违规行为的性质和处理方式。
纪律规定应公正、公平,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处分程序:在处理纪律违规行为时,监理机构应依法依规进行,确保程序的公正和透明。
项目监理机构管理制度

项目监理机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机构的管理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项目监理机构(以下简称“监理机构”)的各项管理活动。
第三条监理机构的管理宗旨是:依法合规、坚持公正、服务企业、服务社会。
第二章权利义务第四条监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工程进行监理,并作出监理意见及建议。
第五条监理机构有权参与工程的设计、施工、竣工等重要环节,并对工程所发现的任何问题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处理建议。
第六条监理机构有义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理机构的管理制度,不得出现违法行为或违规操作。
第七条监理机构有义务保守工程建设过程中所知悉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第八条监理机构有义务不得参与与监理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不得利用监理职务谋取私利。
第三章组织和职责第九条监理机构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由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第十条监理工程师是监理机构的核心人员,负责监理工程的具体实施,具有监理技术资格和经验。
第十一条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合理的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监理机构负责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
第十四条监理机构负责向业主提供监理报告,及时准确地向业主汇报工程进展情况。
第十五条监理机构负责协调参与工程的各方,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业主等,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六条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合理的资金管理制度,保障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七条监理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收取监理费用,不得私自调整费用标准。
第十八条监理机构应当及时报送财务报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监理机构应当保障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不得挪用监理费用。
监理机构管理制度

监理机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监理机构管理,提高监理工作质量,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监理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机构开展监理业务的各项活动,包括监理机构组织架构、人员管理、质量管理、监理工作程序和监理资料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监理机构应当依法从事监理业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理行业规范,维护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第四条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监理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监理工作的合法、规范、高效开展。
第五条监理机构负责人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保证监理机构的合法合规运营,对监理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监理机构的全体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忠诚、廉洁、勤勉、严谨,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七条监理机构应当依法申报登记,并按照法定程序备案,获取合法的监理资质。
第八条监理机构应当依据业务需求和发展规划,合理设置业务部门,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有效开展。
第九条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权限,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条监理机构应当设置负责监理质量管理、监理工作程序和监理资料管理等专门部门或岗位,确保各项监理工作的规范落实。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具有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的人才。
第十二条监理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全体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职工工资、福利和劳动保障等事项。
第十三条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全面的职业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员工参加相关技能培训和职业素质提升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
第十四条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考核机制,对监理人员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进行全面考核。
第十五条监理机构应当建立绩效考核、奖惩制度,对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人员进行处理和警告。
监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监理机构管理制度1、监理组织工作会议制度监理工程师应定期组织或针对具体的问题临时召集现场监理人员召开监理人员内部工作会议,针对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组织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以及防止发生类似问题的措施,同时编写并发布会议纪要或对内部的工作制度进行修改后实施。
2、对外行文审批制度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所有的对外行文,应征得总监理工程师批准.行文的内容应由项目监理工程师审查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发往承包人的重要文件,应送发包人和设计会签.所有发出的合同文函应递交给发包人备案.3、合同文函处理签发制度所有收到或发出的各类有关的合同文函由办公室统一归口收发和管理,所有的发文都应有总监理工程师的签字;收到的所有文函,由办公室登记后,送有关人员处理或存档;处理后的回文,应按对外行文审批制度的要求执行。
4、监理工作日志制度现场监理员或监理工程师应作好监理日志,对每日的施工活动和监理活动进行详细记录,以便为今后的质量事故的处理、索赔处理和计量支付提供必要且可靠的第一手资料.所有监理员的监理工作日志应包括施工条件记录、现场跟踪检查记录、检查验收记录和承包人的施工活动记录,包括投入的人员、设备及运行情况、施工组织和施工效率、施工异常情况等。
监理日志应由项目监理工程师当日签字;所有的监理工作日志在月底装订成册后由办公室存档保存,以便今后的查阅.5、监理旬报月报制度所有现场监理员在每旬的逢十应向项目监理工程师或专业工程师提交一份本旬的监理工作的情况报告,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展情况、检查验收情况及其它特殊情况等;项目监理工程师和专业工程师根据监理员提供的一旬情况报告在每旬编写一份监理工作旬报送监理部;在此基础上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监理月报,在下月5日前送发包人和监理公司。
监理工作的情况报告应作为对监理人员进行考核评审的依据.6、监理人员现场出勤管理和考勤制度任何驻地监理人员没有总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不得离开施工现场,当需要离开现场时必须经过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监理员没有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施工现场,项目监理工程师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连续三天不深入现场了解情况,违反上述规定者将影响其年度考核评定。
监理单位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情况

监理单位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情况一、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构成要素监理单位是一个专门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专业机构,为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程和达到预期目标,必须建立一个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管理体系是指按照一定的规范、规则和程序,组织和管理各项实施监理工作的活动,以实现工程质量目标的一整套系统。
下面是监理单位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情况的详细介绍。
1.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为了建立一个科学、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监理单位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关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个层次的质量管理职责和权限。
首先,监理单位制定了《质量管理手册》,明确公司的质量政策、质量目标和质量管理组织架构,并详细说明了各项质量管理活动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其次,监理单位建立了一整套质量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指导文件等,用于规范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
同时,监理单位还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质量管理培训,提高其质量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为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2.质量管理体系的构成要素(1)质量政策和目标监理单位明确质量政策,包括关注用户需求、满足法律和法规要求、持续改进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以明确公司对工程质量的追求和态度。
同时,制定明确的质量目标,包括实施项目质量目标、保证工程质量目标、提高服务质量目标等,为相关人员提供明确的工作目标和方向。
(2)质量管理组织和人员监理单位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组织和人员配置体系。
主要包括建立质量管理部门,设立质量管理岗位,明确质量管理职责和权限,配备专业的质量管理人员。
同时,监理单位还组织各类质量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
(3)质量控制措施监理单位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包括进行质量检验、质量监控、质量评估等工作,采用可行的方法对项目质量进行全程控制和监督。
(4)质量改进措施监理单位建立了质量改进机制,通过设立质量管理评审制度、组织质量问题的分析和研讨会议等方式,不断推动质量改进工作的开展。
监理内部管理制度

监理内部管理制度一、组织架构监理公司设立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所有监理项目。
下设多个监理项目部,每个项目部根据项目规模和性质配备相应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二、岗位职责1、总监理工程师(1)负责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2、专业监理工程师(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监理内部管理

监理内部管理监理内部管理是指监理机构内部进行管理、协调和组织工作的一系列活动。
合理的监理内部管理是保障监理项目成功实施的重要因素之一。
本文将从监理内部管理的五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人员管理人员管理是监理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监理机构需要对监理人员进行合理的人员安排,以确保监理项目的顺利实施。
在人员管理方面,监理机构应该遵循以下的几点要求:1.合理的人员配置监理项目的实施需要人员的支持,监理机构应该根据项目的规模和情况来配置合理的人员,保证监理项目能够按照计划顺利实施。
2.人员培训监理机构应该定期进行培训,提升监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水平,确保监理人员能够胜任监理项目。
3.人员激励监理机构需要激励优秀的监理人员,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快速提升项目进度,同时也可以促进整个团队的积极性。
二、质量管理监理机构应该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监理项目的质量。
监理机构在进行质量管理时需要遵守以下几点:1.严格的监理规范监理机构需要遵守相关的监理规范,确保监理项目的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2.全面的监理检查监理机构需要对监理项目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3.主动的监督反馈监理机构需要及时向建设单位反馈监理项目的质量情况,促进建设单位及时整改。
三、时间管理时间管理是监理内部管理中的另一个关键环节,监理机构需要结合项目情况,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管理。
1.合理的进度计划监理机构需要制定合理的进度计划,确保监理项目按时完成。
2.强化时间跟踪监理机构需要及时跟踪项目进度,发现并解决进度偏差。
3.整合协调资源监理机构需要及时配合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和设计单位,协调各方资源,确保项目进度顺利。
四、风险管理在监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各种风险和隐患,监理机构需要采取相应措施,从而保障监理项目的顺利实施。
1.构建风险管理体系监理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防范项目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2.制定风险应对方案监理机构需要根据风险情况制定应对方案,及时应对项目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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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机构管理制度1、监理组织工作会议制度监理工程师应定期组织或针对具体的问题临时召集现场监理人员召开监理人员内部工作会议,针对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组织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以及防止发生类似问题的措施,同时编写并发布会议纪要或对内部的工作制度进行修改后实施。
2、对外行文审批制度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所有的对外行文,应征得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行文的内容应由项目监理工程师审查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发往承包人的重要文件,应送发包人和设计会签。
所有发出的合同文函应递交给发包人备案。
3、合同文函处理签发制度所有收到或发出的各类有关的合同文函由办公室统一归口收发和管理,所有的发文都应有总监理工程师的签字;收到的所有文函,由办公室登记后,送有关人员处理或存档;处理后的回文,应按对外行文审批制度的要求执行。
4、监理工作日志制度现场监理员或监理工程师应作好监理日志,对每日的施工活动和监理活动进行详细记录,以便为今后的质量事故的处理、索赔处理和计量支付提供必要且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所有监理员的监理工作日志应包括施工条件记录、现场跟踪检查记录、检查验收记录和承包人的施工活动记录,包括投入的人员、设备及运行情况、施工组织和施工效率、施工异常情况等。
监理日志应由项目监理工程师当日签字;所有的监理工作日志在月底装订成册后由办公室存档保存,以便今后的查阅。
5、监理旬报月报制度所有现场监理员在每旬的逢十应向项目监理工程师或专业工程师提交一份本旬的监理工作的情况报告,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展情况、检查验收情况及其它特殊情况等;项目监理工程师和专业工程师根据监理员提供的一旬情况报告在每旬编写一份监理工作旬报送监理部;在此基础上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监理月报,在下月5日前送发包人和监理公司。
监理工作的情况报告应作为对监理人员进行考核评审的依据。
6、监理人员现场出勤管理和考勤制度任何驻地监理人员没有总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不得离开施工现场,当需要离开现场时必须经过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监理员没有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施工现场,项目监理工程师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连续三天不深入现场了解情况,违反上述规定者将影响其年度考核评定。
7、监理人员评审考核制度对驻地的各级监理人员每年从工作业绩、工作作风、职业道德、遵章守纪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审,每年年初将上年考核评审的结果报监理公司备案。
8、档案管理制度办公室全面负责监理档案的管理,文件的收发实行登记制度,借阅实行登记签字制度。
各级监理人员对借阅的档案应进行妥善保管,防止损坏或丢失,使用完毕后马上归还。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并编制清单供所有监理人员查阅。
监理工作制度1、施工图纸的审查和设计交底制度对设计单位提交的所有施工图纸,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都应进行仔细的审查,发现错、漏、碰等设计缺陷应进行记录并书面报告发包人协调设计单位改正,改正后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用于施工。
对承包人进行的永久工程的设计,监理工程师应会同设计单位进行审查,对于不满足要求的指令承包人进行修改,报发包人批准后才能用于工程的施工和检查验收。
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并督促和协助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包括工程的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要求和特殊技术措施等,并根据讨论决定事项作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或承包人执行。
2、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工程开工前,应具有经过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的、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在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以及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工。
3、工程开工申请制度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经完成时,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根据报告进行现场检查,在满足各项要求的条件下批淮工程开工并报发包人备案。
4、工程材料及构配件检验和复验制度所有材料和构配件订货前承包人应提供必要的质量保证资料供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批准后方可订货;所有原材料和构配件进场前应报告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对出厂证明、材质证明和试验报告进行审阅,对于有疑问的材料进行抽样检验,或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由承包人进行复查,检查验收合格的材料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不满足质量要求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在用于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对准备投入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和构配件再次进行检查,不合格的材料或贮存超过期限或因贮存保管方法不当而引起变质的材料应限期撤离现场,不得用于工程。
5、工序质量检查制度项目监理工程师根据技术规范的要求制订工序检查的内容,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指令施工单位实施,监理工程师按此规定进行工序作业检查,上一道工序未经过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准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6、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工程隐蔽以前,承包人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合同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检并将检查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文件的规定进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重点部位和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质量监督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隐蔽工程末通过检查禁止覆盖,自行覆盖的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剥露检查。
7、技术复核制度对所有的技术方案监理工程师应进行认真的分析复核,以保证技术方案切实可行,并满足质量、安全和工期的要求。
8、重点部位和重要项目中间验收制度重点部位和重要项目完成后,承包人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合同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检并将检查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文件的规定进行重点部位和重要项目检查,合格后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和发包人共同检查签认,提出质量等级评定结果并联合签署。
检查验收完成后,承包入应及时整理竣工资料,并进行最终的计量报告报监理工程师,进行最终计量和竣工决算。
9、及时签发监理指令制度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指令应以书面指令为准,并且应及时、明确,避免因指令不及时或不明确导致争议。
10、变更处理制度所有的变更都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执行。
无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进行任何永久工程的变更,否则变更所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监理工程师将不予以签证支付。
11、质量事故处理制度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任何原因造成的质量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或超出规定的偏差范围等,都需进行返工处理。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可指令停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质量事故的调查,会同发包人、承包人、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处理方案,由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指令承包人实施。
在处理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进行跟踪检查,事故处理完成后,进行检查验收合格,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布复工令。
最后由监理工程师作出事故处理结论报告报发包人备案。
12、进度监督和报告制度监督承包人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监理部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发包人及监理公司报告各项工程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13、现场协调会和会议纪要签发制度监理部定期召集或针对具体的问题临时通知并主持现场协调会,组织各方协商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措施,会后编写会议纪要并发给与会各方,会后督促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14、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当施工现场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时,项目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包括停工令等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或危害的进一步扩大,在现场恢复正常或事态不会再扩大后进行调查处理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
15、工程计量验收制度对于承包人的工程量计量报表和最终计量申请,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住工地代表、承包人一起进行复核,对不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计量不予签认。
所有的计量都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和书面的签证认可才能支付,所有的各项支付款项包括工程进度款、预付款、材料预付款、索赔款项或变更款项等都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签字才能支付。
16、工程索赔签审制度对于承包人提交的任何索赔申请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文件的规定,对提交的时限、引起工程费用增加或造成损失的原因和责任以及所增加的实际费用或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认真仔细的分析审查,做出公正合理的决定。
17、施工人员管理制度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
18、施工设备管理制度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自己承担。
19、监理报告制度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监理月报,并于每月月末提出各标段的月度报告和总结,报发包人和监理公司。
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应以数据的形式说明工程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情况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
20、发包人对监理工作考评制度每年度以及工程竣工,由发包人对监理工作进行全面考评,监理公司将根据发包人的意见或要求,及时做出必要的调整或改进,完善监理工作,令发包人满意。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本项目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总监理工程师应负责全面履行监理合同中所约定的监理单位的职责。
主要职责应包括以下各项:1)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制定监理机构规章制度,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签发监理机构的文件。
2)确定监理机构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级监理人员职责权限,协调监理机构内部工作。
3)指导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
负责本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调整监理人员。
4)主持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发包人批准。
5)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6)组织或授权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交底,签发施工图纸。
7)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8)签发进场通知、合同项目开工令、分部工程开工通知、暂停施工通知和复工通知等重要监理文件。
9)组织审核付款申请,签发各类付款证书。
10)主持处理合同违约、变更和索赔等事宜,签发变更和索赔的有关文件。
11)主持施工合同实施中的协调工作,调解合同争议,必要时对施工合同条款做出解释。
12)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现场施工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
13)审核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并监督其实施;审批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案;参与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处理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
14)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项目的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合同项目完工验收,参加阶段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5)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6)检查监理日志;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组织整理监理合同文件和档案资料。
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工作,总监离开现场期间行驶总监职权。
监理工程师职责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总监或副总监所授予的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是所执行监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主要职责应包括以下各项: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预审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