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工人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国家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实名制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实名制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建筑工程的工人,包括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各类工种。
三、实名制管理要求1. 所有从事建筑工程的工人必须进行实名注册,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并通过工程管理单位进行审核和核实。
2. 工人注册时,必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并提供近期免冠照片,用于建立工人档案。
3. 工人注册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4. 工人注册信息应通过工程管理单位报送至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定期更新和核查。
5. 工程管理单位应建立工人档案,包括工人的实名信息、从业经历、技术资质、所属单位等,用于日常管理和监督。
6. 工程管理单位应对工人进行岗前培训,并建立有效的考核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工人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7. 工程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实名制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和协助调查。
8. 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佩戴有效的实名制工牌,工牌上应包括工人的姓名、照片和身份信息,用于辨别和核查工人身份。
9. 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随身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供工程管理单位和相关部门查验。
四、处罚措施对违反实名制管理要求的工人,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警告:对初次违反实名制管理要求的工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2. 记过:对多次违反实名制管理要求的工人,将其违规记录记入工人档案,作为日后评价和考核的依据。
3. 解雇:对严重违反实名制管理要求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人,解雇其劳动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五、监督和评估1.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实名制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检查,定期抽查工人注册信息和工程管理单位的档案管理情况。
2. 工程管理单位应定期评估工人的业绩和工作态度,对表现良好的工人进行奖励和激励,并对存在问题的工人进行培训和改进。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建筑工地管理,保障建筑工人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建筑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地的管理,包括建筑企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适用于所有在建筑工地从事施工作业的工人。
三、基本要求1. 建筑工地应当建立健全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对工地所有工人进行实名登记。
2. 工地应当购买足额的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工人在施工过程中有保障。
3. 工地应当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4. 工地应当保障工人的劳动权益,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5. 工地应当建立健全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地的安全生产。
四、实名登记管理1. 工地应当在进入工地的第一天,对所有工人进行实名登记,包括身份证号码、姓名、工种等情况。
2. 工地应当建立实名登记档案,对登记的工人进行档案管理。
3. 工地应当对外来的临时工人,要求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如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等,并进行实名登记。
4. 工地应当建立实名登记台账,每日更新工人的进出情况,确保实名登记的及时、准确。
五、保障措施1. 工地应当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
2. 工地应当购买足额的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工人在施工过程中有保障。
3. 工地应当建立健全工人的住宿、生活、餐饮等保障措施,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4. 工地应当建立工资保障制度,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得拖欠工资。
六、管理措施1. 工地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地的安全生产。
2. 工地应当加强对现场施工作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存在违章违规行为。
3. 工地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定期对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工地应当加强对外来临时工人的管理,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制度,不得存在黑工、小工等现象。
七、监督检查1. 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工地实名登记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对不遵守规定的工地进行处罚。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建筑行业中的工人管理而制定的一项制度。
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工人的数量不断增加,管理难度也随之增加。
实施实名制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工人的身份真实有效,提高管理效率,降低安全风险。
二、实名制管理的目的实名制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1.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通过实名制管理,可以对工人的身份进行核实,确保只有合法身份的工人参与施工作业,减少建筑事故的发生。
2.提高工作质量:实名制管理可以追溯工人的工作记录,对工人的表现进行评估,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3.保障权益:实名制管理可以确保工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工资支付、社保缴纳等。
4.建立信用档案:建筑工人在实名制管理下,有机会建立个人信用档案,根据表现和贡献评定等级,提供晋升和培训机会。
三、实名制管理的主要内容实名制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立工人档案:对每一位工人建立详细的工人档案,包括身份证号码、照片、工作经历等。
2.工人登记制度:当工人参与工作时,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工人的个人信息将被记录在工地的实名制管理系统中。
3.身份核实:对工人的身份进行核实,确保工人提供的身份证件真实有效。
4.考勤管理:对工人的考勤进行管理,记录工人的出勤情况,提高管理效率。
5.安全教育培训: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工作技能。
6.绩效评估:对工人进行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励或惩罚。
7.工资支付:根据工人的工作情况和绩效评估结果,按时支付工资。
四、实施过程与措施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的过程中,应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宣传教育:对建筑工人和管理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增强他们的意识和理解。
2.建立实名制管理系统:引入先进的信息科技手段,建立全面的实名制管理系统,确保工人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建筑工人实名登记管理制度

建筑工人实名登记管理制度1. 引言建筑工人实名登记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对建筑工人身份信息的管理和保护,确保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建筑施工单位提供准确可靠的建筑工人信息。
本制度旨在规范建筑工人的实名登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2. 登记要求2.1 建筑工人实名登记的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筑施工的工人,包括劳务派遣工人、合同工人和临时工人等。
2.2 实名登记的内容建筑工人的实名登记应包括以下内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工种- 参加工作日期- 从业经历2.3 登记时限建筑工人应在参加施工工作前将相关个人信息提交给建筑施工单位进行实名登记,建筑施工单位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
3. 登记流程3.1 建筑工人提交个人信息建筑工人应在参加建筑施工工作前,主动向建筑施工单位提交相关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3.2 建筑施工单位实名登记建筑施工单位应及时对建筑工人提交的个人信息进行实名登记,并核实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登记完成后,建筑施工单位应向建筑工人提供相应的登记证明。
4. 信息保护4.1 个人信息保密建筑施工单位应妥善保管建筑工人的个人信息,严禁泄露、买卖或非法使用建筑工人的个人信息。
4.2 信息安全管理建筑施工单位应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防止建筑工人的个人信息被不正当获取和使用。
5. 惩罚条款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和取消参与建筑施工资格等。
6. 其他规定6.1 监督检查建筑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对建筑工人实名登记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6.2 宣传教育建筑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建筑工人实名登记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建筑工人的认知和配合度。
7. 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建筑施工单位所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以上为建筑工人实名登记管理制度的内容,旨在规范建筑工人的实名登记工作,维护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建筑工人管理,提高施工安全质量,加强对建筑工人的实名制管理,制订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建筑施工领域。
第二章实名制登记管理第一节基本要求1. 建筑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建筑工人实名制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经费保障。
2. 登记内容包括建筑工人的基本信息、技能特长、工作经验、安全培训情况等。
3. 登记采用电子化手段进行,确保信息的可信度和准确性。
4.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
5. 建筑施工单位应定期更新建筑工人的实名制登记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性。
第二节登记流程1. 建筑施工单位应及时组织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登记。
2. 建筑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相关证件,并按要求填写登记表格。
3. 建筑施工单位应核对建筑工人提供的信息,并进行复核核实。
4. 审核通过的建筑工人信息将被录入实名制管理系统,并颁发相应的实名制标识。
5. 建筑工人可通过实名制标识进行施工场地准入和工资结算等操作。
第三节信息管理1. 实名制管理系统应建立健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可靠。
2. 实名制管理系统应与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数据共享,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3. 实名制管理系统应留存建筑工人的历史记录和安全事故等相关信息,为后续安全评估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一节建筑工人资质审核1. 建筑施工单位应严格审核建筑工人的相关资质,确保其从业资格合法有效。
2. 建筑工人资质审核应包括技能考核和安全培训等环节。
3. 审核不合格的建筑工人不得参与施工作业。
第二节施工现场管理1. 实行严格的工地准入制度,只有通过实名制登记的建筑工人方可进入工地。
2. 建筑施工单位应组织对建筑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警示标识,规范施工秩序,避免事故发生。
第三节日常监督检查1. 建筑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监管部门可随时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提高管理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关键信息项:1、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目的2、实施实名制管理的责任主体3、建筑工人信息采集的内容和方式4、实名制信息的存储和保护5、实名制管理的监督和检查机制6、违反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处罚措施1、引言11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工人管理,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协议。
2、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目的21 实现建筑工人的信息化管理,准确掌握建筑工人的基本情况、从业经历、技能水平等信息。
211 保障建筑工人工资按时足额发放,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212 提高建筑工人素质和技能水平,促进建筑工人职业发展。
213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
214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遏制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
3、实施实名制管理的责任主体31 建筑施工企业是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负责本企业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的采集、登记、审核、报送等工作。
311 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要求,并在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中明确相关条款。
31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企业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建筑工人信息采集的内容和方式41 采集的建筑工人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种、技能等级、联系方式、从业经历、培训情况、工资发放账户等。
411 施工企业应通过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移动定位等技术手段,对建筑工人进行实名登记和考勤管理。
412 建筑工人信息的采集应遵循合法、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保护建筑工人个人隐私。
5、实名制信息的存储和保护51 施工企业应建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信息平台,对采集的信息进行存储和管理。
511 实名制管理信息平台应具备数据备份、恢复、加密等功能,确保信息安全。
512 施工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防止建筑工人信息泄露。
6、实名制管理的监督和检查机制61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建筑实名制工人管理制度

建筑实名制工人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建筑行业工人管理制度,保障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加强对建筑工人的管理,提高工人素质和技能水平,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现制定建筑实名制工人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建筑工地从事建筑施工、装饰装修、土木工程等相关工作的工人。
三、实名制登记1. 所有进入工地从事施工作业的工人,必须完成实名制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种等信息。
2. 工地负责人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办理实名制登记手续,并及时更新工人信息。
3. 禁止未经实名登记的工人进入工地从事施工作业。
四、资质要求1. 所有工人必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且证书必须保持有效期。
2. 对于没有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人,企业必须配合工人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施工作业规范1. 工人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作业,不得私自修改。
2. 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六、劳动保护1. 工地必须配备完善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反光衣、手套、防护鞋等。
2. 工人必须严格按照劳动保护要求进行作业,严禁擅自不戴劳动保护用品。
七、工资支付1. 工地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2. 工资支付必须通过正规渠道进行,不得私自扣留或克扣工人工资。
八、纪律要求1. 工人必须严格遵守工地纪律,不得酗酒、吸烟、赌博等不良习惯。
2. 涉及公共设施的损坏或者其他违纪行为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奖惩制度1. 对于表现突出的工人,企业将进行奖励,并在工地内进行相关宣传。
2. 对于违反规定的工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工等。
十、监督管理1. 工地负责人负责对工人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2. 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对工地的实名制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理。
十一、教育培训1. 企业必须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动态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项政策。
该制度要求建筑企业对所招用的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包括从业资格、培训、劳动用工、工资发放等方面。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 建立实名制档案:建筑企业需对工人进行身份信息核实,建立包含工人基本信息、从业经历、培训情况等内容的实名制档案。
2.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建筑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条件等内容,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 工资发放管理:建立工资支付台账,实行工资打卡发放,确保农民工及时领取工资,预防工资纠纷。
4. 培训和教育:对建筑工人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专
业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5. 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建立门禁系统,采用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技术手段,确保施工现场秩序井然。
6. 信息共享:建筑企业将农民工的实名制信息上传至相关部门的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便于政府监管部门进行动态监控。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利于防范工资纠纷,提高建筑行业整体水平,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同时,这也符合我国政策导向,有助于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推动社会公平正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苏州中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台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PPP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部
二〇一九年七月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苏州中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台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PPP 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部(以下简称“总承包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加强和推进项目管理工作,实施精细化管理,做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培训教育清“五清”目标,切实维护建筑工人和各管理方合法权益,确保本工程建设的和谐与稳定,根据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对现场建筑工人的从业、培训、技能和权益保障等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实名制管理人员范围:施工现场作业全部人员、后勤人员、零星用工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台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PPP项目工程(含混凝土自建站),工区和混凝土自建站统一简称“工区项目部”。
各工区项目部每月25号对工区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进行更新和统计,管理台账报总承包项目部备案。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总承包项目部成立实名制管理小组,对台州市域铁路S1线范围内各工区实名制进行管理。
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各工区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任组员。
第五条总承包部安质部负责各工区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责搭建实名制管理体系、收集并更新各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督促各工区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
建立台账对进场建筑工人的信息进行管理并定时跟新,按照项目所在地政府要求向相关政府部门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上传实名制信息,定期向公司项目管理部报送实名制信息等。
第六条各分部、各工区负责对各项目的实名制管理进行检查,负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劳动合同、建筑工人三级教育及劳保用品发放情况等。
第七条工区项目部负责检查建筑工人工资发放记录等。
第三章入场审查及岗前教育培训
第八条入场审查。
工区项目部建立相关审核流程对拟进场建筑工人进行筛选,筛选信息包括人员年龄、拟任工作岗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件、身体健康情况(半年内体检证明)、劳动合同等,留好审查记录。
严禁不满足要求的建筑工人进场作业。
第九条教育培训。
工区项目部对进场建筑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考试。
在进行安全教育及其他形式教育时,对签到表人员与进场记录人员进行核对,查漏补缺,确保接受教育率100%。
教育培训时长应满足合同要求,准确记录培训时长、培训内容及培训时间,培训人及接受培训人签字,不得代签。
考试务必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条签订危险告知书。
培训考试通过后,建筑工人签订《安全风险告知书》,《安全风险告知书》应全面列示岗位需面临的风险且应有告知时间、告知人及被告知人签字。
危险告知书内容应充分,不得代签。
第四章进场人员信息管理
第十一条工区项目部应配备专(兼)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人员负责统计建筑基本信息、从业信息、诚信信息等内容,并建立实名制管理台账。
实名制管理人员将相关数据实时、准确、完整上报到上级单位。
第十二条基本信息应包括建筑工人和工区项目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信息、文化程度、工种(专业)、技能(职称或岗位证书)等级和基本安全培训等信息。
第十三条从业信息应包括工作岗位、劳动合同签订、考勤、工资支付和从业记录等信息。
第十四条诚信信息应包括诚信评价、举报投诉、良好及不良行为记录等信息。
第十五条工区项目部应将管理台账、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特种作业人员证复印件备案,劳务管理人员进行审核,确保人、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并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实行作业人员佩戴胸卡管理要求。
进场人员在完成身份证核查、签订劳动合同和安全教育培训后,由工区项目部制作胸卡(固定方式
建议采用夹子方式),并将人员信息一起上报总包部加盖实名制管理专用章后
才能上岗,盖章人员做好台账管理。
(胸卡样式见下图)
第十七条现场建筑工人有变动的要及时更新管理台账。
无身份证、无劳动合同、无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无胸卡、特种作业无资格证书的“五无”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发现进场人员与管理台账及证件不符时,必须要求其立即退场。
第五章现场考勤管理与工资发放
第十八条对于进场建筑工人,应及时办理胸卡。
胸卡应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种、所属分包企业等信息。
第十九条各工区施工现场实施封闭管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门禁系统,建筑工人通过门禁系统进出施工现场,并按序进行刷卡,记录出勤状况,工区实名制管理人员对门禁系统的考勤记录进行采集并打印,作为考勤的原始资料存档备查。
建筑工人进场作业期间必须佩戴胸卡,并进行信息核对;无胸卡者现场门卫应坚决杜绝进入现场。
第二十条在进行安全教育及其他形式教育时,对签到表人员与进场记录人员进行核对,查漏补缺,确保接受教育率100%。
第二十一条相关电子考勤和图像、影像等电子档案由项目部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已完工项目相关电子考勤由公司保存2年。
第二十二条总承包项目部监督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方的工资发放情况,工区负责对工资发放情况进行落实,建筑工人信息应与银行卡号保持一致,确保每月工资直接发放到建筑工人。
对于工资发放不及时或不足额发放的单位,应立即要求整改。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总承包项目部、分部和工区不定期进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检查,工区每周不少于1次。
检查方式采用对每个作业现场随机抽查5名以上作业人员,笔录其姓名、队别、班组、工种等信息,根据现场笔录信息检查被抽查人员在实名制管理资料库中的其他所有信息和资料,如入场记录、合同情况、三级教育培训、劳保用品及工资发放等。
第二十四条对于不满足实名制要求的工人,责令工区项目部立即整改并反馈。
总承包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在日常或专项检查时,发现施工现场未佩戴胸卡的作业人员,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作业离开作业现场,并对工区项目部按照1000元/每人的标准进行处罚,本处罚不能免除其他原因造成的处罚和责任。
第七章其他措施
第二十五条各工区项目部施工现场布置“建筑工人维权告示牌”,并在告示牌上标注项目相关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以便作业人员及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各工区项目部在入场教育及定期的安全教育中,进行实名制管理宣贯,让每一个作业人员懂实名制的作用、愿意积极主动的配合项目的实名制管理。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总承包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