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的中国观及其矛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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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 的文化观

黑格尔 的文化观

黑格尔的文化观
黑格尔的文化观是指他对于不同民族和国家的精神、历史、宗教、政治、法律、艺术等方面的理解和评价。

黑格尔认为,不同的文化是人类精神的不同阶段和表现,是人类精神从自然到自由的辩证发展过程。

黑格尔的文化观是基于他的哲学体系,特别是他的辩证法和历史哲学,他试图用理性的方法来把握人类文明的本质和规律。

黑格尔对于中国文化的观点是比较负面的,他认为中国是一个自然国家,没有真正的精神自由和历史变化,是一种停滞和循环的状态。

他认为中国的哲学是一种宗教哲学,没有达到纯粹思维的水平,只是对于抽象的实体的崇拜和直观。

他认为中国的政治是一种专制主义,没有真正的法律和公民自由,只有皇帝的任意和臣民的奴役。

他认为中国的社会是一种家长制的社会,没有真正的阶级和个体,只有家族和血缘的关系。

他认为中国的艺术是一种自然艺术,没有真正的创造和表现,只是对于自然的模仿和装饰。

黑格尔的文化观是有一定的见识和洞察力的,但也有很多的偏见和误解。

他的文化观是基于他的西方中心主义和理想主义的立场,他忽视了中国文化的多样性和内在的发展动力,他过于强调中国文化的缺陷和落后,而忽略了中国文化的优点和贡献。

他的文化观是有待于进一步的批判和修正的。

从黑格尔的中国文化观看文化创新

从黑格尔的中国文化观看文化创新

从黑格尔的中国文化观看文化创新【摘要】黑格尔是德国古典哲学重要代表人物,他的哲学体系中的历史观为马克思创立唯物史观提供了重要资料。

本文一方面对黑格尔历史哲学中的中国文化观进行分析和评述,另一方面探讨了文化创新的重要性,并结合黑格尔的中国文化观中的批判性思想对文化创新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黑格尔;历史哲学;中国文化观;文化创新一、黑格尔的中国文化观(一)黑格尔的历史哲学在黑格尔看来,历史是“已经发生过的事变和行动”,其本身是具体的、客观的,而“哲学是若干自生的观念,和实际的存在是无关的”是绝对主观的、抽象的。

黑格尔认为这是“人类思想中的‘理性’这个简单的概念”,历史是按照人类思想中的客观性的“理性”发展的。

当讨论到世界历史的时候,黑格尔又用“精神”来对“理性”的“本身的使命”进行分析。

对于不同民族文化层次高低的划分标准便是处于这种文化中的人们的“精神”的“自由”程度。

在黑格尔看来,某种文化形态下越多人的精神独立性得到尊重和实现,这种文化就越先进。

“世界历史就是未经管束的天然的意志服从普遍的原则,并达到主观的自由的训练。

” [1] 按照这一标准,中国文化便处在了黑格尔文化体系的底层,并与其政体相对应。

(二)对中国文化的基本看法黑格尔主要从七个方面对中国文化进行了评述。

首先,他指出,从不同民族的史料时间来看,中国是世界上最早有成体系的历史的国家,并感慨了中国古代历史典籍内容的丰富和细致。

接着,他又简述了中华民族的起源和发展历程。

随后,他从家庭关系、行政管理、法制、宗教、科学五个方面对中国文化和历史从“精神”层面进行评述。

他认为,中国家庭关系使个人缺少独立的人格,家庭责任与国民义务结合了起来,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被“三纲五常”强烈地束缚着,体现着一种大家长制的形态。

在家庭生活中,各种关系都被特定的规矩约束着,这些规矩与伦理道德相结合,规范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也简单地从形式上区分了人的尊卑贵贱,使家庭构筑在一个形式上非常稳定的框架中。

黑格尔基本思想观点简述

黑格尔基本思想观点简述

黑格尔基本思想观点简述一、辩证法原理黑格尔是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其思想中最核心的部分即为辩证法原理。

黑格尔的辩证法超越了传统形而上学的对立思维,强调事物的内在矛盾和发展变化。

他认为,任何事物都是由内部的对立面所构成,这些对立面之间相互作用、相互依存,推动着事物的不断发展。

黑格尔的辩证法还体现在他的“正-反-合”三段式逻辑中。

每一个事物都会经历正题、反题和合题的三个阶段。

正题是事物的原始状态,反题是对正题的否定和超越,合题则是正反两方的统一,是事物发展的新阶段。

这种逻辑结构不仅适用于抽象的哲学思考,也被黑格尔应用于历史、文化、政治等各个领域。

二、历史唯心主义黑格尔的历史观建立在唯心主义的基础上。

他认为,历史的发展不是由外部的物质力量所决定,而是由人类的精神、观念所推动。

在黑格尔看来,人类的历史是一个不断向前的进步过程,这个过程的动力来自于人类的理性和精神自由。

黑格尔将世界历史划分为东方社会、希腊社会、罗马社会、日耳曼社会四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其独特的文化、政治和精神特征。

他认为,日耳曼社会是历史发展的最高阶段,因为它实现了个人自由与国家权力的统一。

三、国家绝对权威在黑格尔的政治哲学中,国家被赋予了绝对的权威。

他认为,国家是人类精神的最高体现,是个人自由与集体利益的统一。

国家的存在是为了保障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同时也要求个人对国家承担一定的义务和责任。

黑格尔强调,国家的权威来自于其代表普遍利益和普遍理性。

国家的决策和行动应该基于普遍的利益和理性,而不是基于个人或特殊集团的利益。

因此,黑格尔认为,国家的决策和行动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和正当性,个人应该服从国家的决策和行动。

四、文化优越主义黑格尔对于不同文化的看法体现了一种文化优越主义。

他认为,日耳曼文化是人类文化的最高阶段,因为它实现了个人自由与国家权力的统一。

在这种文化下,个人的自由得到了充分的保障,同时也能够为国家的发展做出贡献。

相比之下,东方文化和希腊文化在黑格尔看来则较为落后。

黑格尔《历史哲学》中国篇

黑格尔《历史哲学》中国篇

第一篇中国历史必须从中华帝国说起,因为根据史书的记载,中国实在是最古老的国家;它的原则..又具有那一种实体性、所以它既然是最古的、同时又是最新的帝国。

中国很早就已经进展到了它今日的情状;但是因为它客观的存在和主观运动之间仍然缺少一种对峙,所以无从发生任何变化,一种终古如此的固定的东西代替了一种真止的历史的东西。

中国和印度可以说还在世界历史的局外,而只是预期着、等待着若干因素的结台,然后才能够得到活泼生动的进步。

客观性和主观自由的那种统一已经全然消饵了两者间的对峙,因此,物质便无从取得自己反省,无从取得主观性。

所以“实体的东西”以道德的身份出现、因此,它的统治井不是个人的识见,而是君主..的专制政体。

中国“历史作家”的层出不穷、继续不断。

实在是任何民族所比不上的。

其他亚细亚人民虽然也有远古的传说,但是没有真正的“历史”。

印度的《四吠陀经》并非历史。

阿刺伯的传说固然极古,但是没有关于一个国家和它的发展。

这一种国家只在中国才有,而且它曾经特殊地出现。

中国的传说可以上溯到基督降生前三千年;中国的典籍《书经》,叙事是从唐尧的时代开始的,它的时代在基督前二千三百五十七年。

这里不妨说明的就是,亚细亚的其他王国也是十分古老。

据一位英国作家的推算,例如埃及历史,可以上溯到基督前二千二百零七年,亚述历史为二千二百二十一年,印度历史为二千二百零四年,东方主要各国的传说一般大约都可以上溯到基督出世前二千三百年。

假如我们拿这些年代来比较《旧约全书》所记载的,在诺亚洪水和基督教纪元之间,一般认为有二千四百年的间隙。

但是约翰·米勒对于这项数字已经提出了有力的异议。

他确定洪水在基督前三千四百七十只年,比较要早一千年左右——引了希腊译本《旧约圣经》来维护他的观点。

我之所以提出这种说明,不过要免得以后当我们遇到时代在基督前二千四百年,而没有提到洪水的事情的时候可能引起的麻烦。

中国人存有若干古代的典籍、读了可以绎出他们的历史、宪法和宗教。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的国家观及其现实意义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的国家观及其现实意义

在1845到1846年这段时间里,马克思、恩格斯合作完成了《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写作。

在这部著作中,两人通过对黑格尔及青年黑格尔派的批判,第一次系统地表达了他们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并初步论述了自己的历史唯物主义国家观。

一、马克思、恩格斯对黑格尔国家观的批判“神自身在地上行进,这就是国家,国家的根源就是作为意志而实现自己的理性的力量”〔1〕在黑格尔的哲学世界里,国家是一种类似于神的存在,其地位处于市民社会之上,而市民社会中的人应该服从于国家的安排。

国家的使命不仅在于保护每个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还有“更高的精神要素,自在自为的真理要素”。

黑格尔认为,“国家是伦理理念的现实”,〔2〕作为伦理的现实存在,国家存在的目的是为了倡导社会的“善”,最终达到自由的状态。

应该说,黑格尔眼中的国家是一种合理的现实存在。

国家和市民社会都是绝对精神在现实中的一种表现,而国家则是绝对精神发展达到顶点的一种表现。

市民社会则被作为国家的一部分,并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国家的存在而存在。

黑格尔哲学,特别是青年黑格尔派思想深深地吸引着刚步入大学的马克思。

在他的早期著作当中,特别是他在《莱茵报》担任主编时所撰写的社会评论当中,如《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关于新闻出版自由的辩论》等一系列文章,一些黑格尔式的理性主义表露无遗,对自由等概念的阐发和论证还遗留着黑格尔哲学的痕迹。

现实的物质利益关系虽然在马叶涛涛《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的国家观及其现实意义[作者简介]叶涛涛,。

摘要:《德意志意识形态》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合作完成的唯物史观早期著作。

由于青年马克思、恩格斯都深受青年黑格尔派的影响,因此,在对于国家问题上,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批判继承了黑格尔的国家观,并重新调整了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关系。

马克思、恩格斯所认为的国家是随着社会分工的扩大、私有制的产生和发展而形成的。

就其阶级属性而言,国家是统治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

而为了使阶级统治能够继续,国家又必须进一步提供必要的社会公共服务,并且未来随着共产主义社会的到来,阶级被消灭了,国家也终将归于消亡。

黑格尔艺术终结论研究综述——国内研究现状及问题

黑格尔艺术终结论研究综述——国内研究现状及问题

黑格尔的美学体系作为对中国现代美学影响深远的美学体系之一,其美学思想在中国学界的接受历程与发展并不是一直顺理成章,而是与中国的政治文化语境变迁密切联系的。

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中期,中国政治主要围绕马克思主义唯物主义展开,政治标准制约着文艺领域的研究方向,而以客观唯心主义为核心的黑格尔思想必然受到批判,但对黑格尔的哲学美学研究仍取得了不小的成绩。

如朱光潜于1959年9月在《哲学研究》(21期)发表的《黑格尔美学的基本原理》,汝信、杨宇于1962年第5期《哲学研究》发表的《黑格尔的悲剧论》,其研究切入点主要是黑格尔的哲学体系。

随着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文化大革命中受到冲击的知识分子也开始进行反思,主要表现在文学和哲学领域,如伤痕文学、反思文学等新潮。

20世纪80年代我国进入美学反思与繁荣阶段,1981年前后朱光潜出版所译黑格尔《美学》一至三卷,1986年朱立元出版《黑格尔美学论稿》,王元化出版《读黑格尔》,薛华出版《黑格尔与艺术难题》等专著,对黑格尔美学理论研究不断深化。

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时期美学思想迎来了思想转型,美学问题意识由抽象思辨转向生活世界,中国学者对黑格尔美学研究进入低谷时期,但关于黑格尔艺术终结论的经典问题仍引发追问。

黑格尔艺术终结论并非是“艺术死了吗?”、“艺术解体了吗?”这般简单的提出和回答问题,而是这一话题所存在的巨大“语义场域”所引发的哲学向度的反思。

来自知网的数据库显示:2004年之前,关于黑格尔艺术终结论的研究论文寥寥无几,但也有一些真知灼见的学术成果。

如朱立元具体系统论述黑格尔艺术解体问题,并指出黑格尔对艺术未来持乐观的态度[1]。

陈翔勤澄清黑格尔艺术终结指的是古典艺术的终结[2]。

2004年至2006年,关于黑格尔的研究呈逐渐增长态势。

主要关于艺术会不会死亡这一问题而展开。

2007年至2009年,关于黑格尔艺术终结论研究达到顶峰,2009年相关论文就有15篇,较为活跃的学者有刘悦笛、周计武、彭峰、吴子林等,这段时期形成了黑格尔终结论研究之热,学术气氛浓厚。

黑格尔哲学体系

黑格尔哲学体系

黑格尔的哲学体系1.概述1.1黑格尔简介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1831)是德国近代客观唯心主义哲学的代表、政治哲学家。

他对德国资产阶级的国家哲学作了最系统、最丰富和最完整的阐述。

作为德国古典哲学最后也是最大的一位代表,黑格尔不仅从其哲学立场出发对德国古典哲学进行了概括和总结,而且也被看做是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

黑格尔哲学将古典哲学的基本思路发挥到了极致。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1780年起就读于该城文科中学,1788年10月去图宾根神学院学习,主修神学和哲学。

1793年─1796年在瑞士伯尔尼一贵族家中担任家庭教师,1797年末─1800年在法兰克福任家庭教师。

1800年到耶拿,与谢林共同创办《哲学评论》杂志。

次年成为耶拿大学编外讲师,四年之后成为副教授。

1807年出版他的第一部著作《精神现象学》。

1808至1816年,他在纽伦堡当了八年的中学校长。

在此期间完成了《逻辑学》(简称大逻辑)。

1816~1817年任海德堡大学哲学教授。

1817年,出版《哲学全书》(其中的逻辑学部分简称小逻辑),完成了他的哲学体系。

1818年后任柏林大学哲学教授,并于1829年当选柏林大学校长,1821年出版《法哲学原理》。

1829年,黑格尔被任命为柏林大学校长和政府代表,1831年死于霍乱。

他在柏林大学的讲稿死后被整理为《哲学史讲演录》、《美学讲演录》和《宗教哲学讲演录》。

黑格尔在哲学史上堪称百科全书式的哲学家,他对当时的各门学科多有精通,并且将它们纳入自己的哲学之中,形成了一个包罗万象、博大精深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

黑格尔哲学与众不同之处不仅在于它的思辨性、辩证性和体系性,也在于其深厚的历史感,他不仅试图通过恢复古代哲学的客观性原则来弥补近代哲学自笛卡尔以来高扬主体性的局限,而且自觉地站在哲学史的高度来看待哲学和自己的思想。

黑格尔对中国的评价原文

黑格尔对中国的评价原文

黑格尔对中国的评价原文
黑格尔对中国的评价原文出自其《历史哲学》中的一段话:
"中国历史从本质上看是没有历史的,它只是君主覆灭的一再重复而已,而君主覆灭的原因则是其不能扩大到自身之外,因为他与其他国家或机构之间没有恰当的关联。

因此,中国人的历史进展不能超出他们自己那个封闭的帝国体系。

"
需要注意的是,黑格尔在评价中国时存在一些片面性和负面评价,这可能与其对中国文化和社会缺乏深入了解有关。

实际上,中国拥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底蕴,其发展进程也是多方面的、复杂的。

因此,在评价中国时,需要充分考虑其历史、文化、社会和政治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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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的中国观及其矛盾性黑格尔的中国观及其矛盾性贾庆军在《历史哲学》中,黑格尔对中国的民族精神作了一次集中的讨论。

讨论的结果,就是那句著名的话:“凡属于‘精神’的一切,一概都离他们很远。

”也正是这句话,使多少中国知识分子寝室难安,它就如同对中国的死刑判决书一样。

那么黑格尔是怎么得出这一结论的呢?他的判断准确吗?黑格尔首先看到了东方世界的一种普遍特征:东方世界在“道德”方面有一种显著的原则,就是“实体性”,[1]即“道德的规定表现为各种‘法则’”,[2]也就是“道德”的外在化、法规化、实体化。

“道德”本来是内在的东西,具有自由的特征,它一旦被外在化、实体化,就变成了僵硬的、强制的东西。

还不仅仅是“道德”,一切同“道德”一样具有内在性的东西,如“意见”、“良心”、“自由”等主观的东西也都不再受到承认,它们都受到“法则”这一外界力量的管束。

[3]“道德实体性”的结果就是内在性的消失。

按黑格尔的观点,一个健康的社会本来应该是有两种基本力量支撑起来的:主观的东西(“道德”等内在的东西)和客观的东西(“法则”等外在的东西)。

[4]然而东方世界通过“道德的实体性”原则将内在的、主观的东西完全驱逐出来,只剩下一种力量、一种意志——外在的强制力——在发挥作用,内在的意志和力量却消失了,“可以指挥道德行动的那一种意志虽然不缺少,但是从内心发出来从事这些道德行动的意志却没有”。

[5]这些内在性的总和我们可以称它为“精神”。

于是,结论就是:在东方世界,“‘精神’还没有取得内在性,所以在表面上依旧没有脱离‘天然’的精神状态”。

[6]所以,在东方国家里,外在的和内在的东西,宗教和国家,“上帝的王国”和世俗的王国仍然混在一起。

西方人所称的“上帝”就不可能在东方的意识内实现,正是这一“上帝”观念,使西方人的“精神”超越了“实体”或“法律”的束缚。

当西方人服从法律时,不仅仅是因为它所具有的外在强制性,它还要得到内在意志的承认,“在我们服从的时候,因为我们被规定要做的一切,是为一种内部的制裁所认准的”。

[7]这就牵涉到了“自由”选择的问题。

当西方人遵循内在的意志选择“服从”时,同时也就暗示了他能选择“拒绝”的权利。

这就是“精神”的自由,也是它本该具有的特性。

然而在东方国家,情况就不同了,由于驱除了内在性,就不存在自由的选择了,或者说就没有选择了,“‘法律’在那里被看作是当然地、绝对地不错的,而并没有想到其中缺少着这种主观的认准。

东方人在法律中没有认出他们自己的意志,却认见了一种全然陌生的意志”。

[8]这一陌生的意志就是那个驱除了内在性的道德实体。

在这一道德实体里,失去了内在性的人们必须服从一个唯一的权威,那就是他们的元首。

元首就成了那个实体的象征,想象和自然的一切富丽都被这个实体占有,主观的自由就埋没在它当中。

[9]这样就诞生了东方国家共有的政治形式——“神权专制政体”。

“神权专制政体”这个概念好像很令我们迷惑。

既然已经没有了超越的存在,只剩下绝对的律法,说它“专制”还勉强讲得通,但哪里来的“神权”呢?在黑格尔看来,中国就是一个大家长制国家,“在中国,皇帝好像大家长,地位最高……凡是我们称为内在性的一切都集中在国家元首身上,这位元首从他的立法上照顾全体的健康、财富和福利”。

[10]而大家长制的统治基础便是家庭,其“终古无变的宪法的‘精神’”就是“家庭的精神”,[11]“国家的特性便是客观的‘家庭孝敬’”。

[12]家庭的孝悌是自然的道德,同时也是宗教的道德,家庭还没有与宗教分离。

因此大家长制的统治形式就是“神权政治的形式”,元首同时就是祭司。

[13]于是,中国就成了神权专制政体的典型。

黑格尔从家庭关系、行政管理、法制、宗教、科学等五个方面来论述中国“神权专制政体”的特征。

综合各方面的表现,黑格尔的结论是:这个民族的显著特色就是,“凡属于‘精神’的一切——在实际上和理论上,绝对没有束缚的伦常、道德、情绪、内在的‘宗教’、‘科学’和真正的‘艺术’——一概都离他们很远”。

[14]如此,这一民族建立的只能是一个“道德的专制政体”,[15]一种“紧密到透不过气来的总体”。

[16]皇帝就是那唯一实体——唯一权力——之象征,在他面前,独立的精神无法生存。

如果说这一政体有道德的话,它的道德也不是真正的道德,而是一种“自然法律——外界的、积极的命令——强迫规定的要求——相互间礼貌上的强迫的义务或者规则”。

[17]如果说它也是一种“精神”的话,这一“精神”的兴趣是要用外在的东西取代内在的东西,它表现为一种没有诗意的、世俗的“理智”,而不是自由的“理性”。

[18]黑格尔对中国发展现状和前景进行了描述,他说:“中国很早就已经进展到了他今日的情状;但是因为它客观的存在和主观运动之间仍然缺少一种对峙,所以无从发生任何变化……。

”[19]中国是永无变动的单一。

[20]其未来命运又如何呢?既然整个国家都缺乏主观性的因素,那么个人与“实体”的关系就只是外在的关系,无论个人服从或不服从那个外在的权威,都不会改变个人的人格,即使是他遭受刑罚,也“不致于影响他的内在性,而只影响他外在的生存”。

[21]于是,皇帝和臣民之间,臣民与臣民之间的关系也只能是用外在的手段来改变,其极端表现就是皇权更替。

但在主体性没有觉醒的状态里,外在的转变也只能是同一层面的循环而已。

皇权代代更替,但本质没有任何改变。

所以,这里的历史,“在大部分上还是非历史的,因为它只是重复着那终古相同的庄严的毁灭”。

[22]看来,能够促使其发生新变化的恐怕只有这一体制以外的因素了,“中国……只是预期着,等待着若干因素的结合,然后才能够得到活泼生动的进步”。

[23]黑格尔是不是在暗示:只有西方才能打破中国朝代更替的恶性循环,使之进入一个新阶段呢?他的诊断对不对呢?在黑格尔的分析中,我们看到他好像采用了两种分析原则,一种是道德实体性原则,一种是主观运动和客观运动对立的原则。

他将中国缺乏独立精神、发展停滞的原因一会儿归结为道德实体化,一会儿又归结为主观运动与客观运动的对立之缺乏。

其实这两种原则是互为因果的。

若定要找出逻辑的先后,那么主客观对立之范畴似乎更具有原初性,法国著名汉学家谢和耐就是用这一范畴来分析中国文化之本质的。

[24]如此,道德实体性就是主客观缺乏对立的结果。

主客观对立是黑格尔历史哲学的原点。

正是在这一原则基础上,黑格尔建立了其理性或精神世界历史的历史本体论。

正是在这一套本体论下,中国才被描述为如此的情状。

所以,要知道黑格尔对中国的诊断有效与否,就要看其本体论成立与否。

当我们探查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时,会发现,他对中国的诊断有赖于三个命题:第一,“理性”是世界的主宰,世界历史因此是一种合理的过程。

[25]黑格尔考察了三种研究历史的方法:一种是原始的历史,一种是反省的历史,一种是哲学的历史。

“原始的历史”研究者就像照相机一样,“他们简单地把他们周围的种种演变,移到了精神观念的领域去”。

[26]而“反省的历史”研究者所研究的范围是超越其时代的,其所作历史的精神也是超越现时代的。

[27]因此“反省的历史”中就含有一种普遍的精神,但是这一历史关注对象仍是局部的,再往前走一步,就是“哲学的世界历史了”。

[28]在黑格尔看来,“‘观念’真是各民族和世界的领袖,而‘精神’,就是那位指导者的理性和必要的意志,无论过去和现在都是世界历史各大事变的推动者”。

[29]所以研究“观念”和“精神”的“哲学的历史”理所当然就是历史研究的最高阶段了。

而“理性”是哲学用来观察历史的唯一的概念,“理性”就成了世界的实体,也是世界的主宰。

[30]这一命题看似允当,然而细究一下,我们就会看到它的诸多武断之处,它隐含着诸多假设。

首先,黑格尔必须假设,他已经看到了世界历史的全部事实,唯有此他才能得出普遍的判断。

很显然,他并没有把握全部历史,他只不过看到了截止到他所生存年代——19世纪30年代——的历史,他所提倡的“理性”世界的观点正是他所处时代人们所持的观点。

所以,第二个假设就是,他把他所处时代的历史观当作了普遍的历史观。

他也是以现在的历史观为标准倒推出上述三种历史观的。

第三,他要假设以后的历史也将是理性的。

否则,历史不会终结在理性完善的基督教世界里,他也不能喊出,“历史的最后阶段,就是我们的世界,我们的时代”。

[31]除了这些假设,黑格尔的论说还有矛盾迷惑之处。

一方面,他说“理性”是宇宙的实体,也是宇宙的无限的权力。

[32]他这样说当然是为了保证“理性”的主宰地位,“理性”不仅仅是概念或观念,它必须有能力维持自己、实现自己。

为此他还批判亚拿萨格拉斯只把“理性”当作抽象概念的观点。

[33]既然“理性”是如此地全知全能,指导着世界的一切,但是,另一方面,黑格尔却又说,“普遍的东西”或“原则”是不能实现自己的,推动它们实现自己的原动力,却是人类的需要、本能、兴趣和热情,换句话说,个别兴趣和自私欲望的满足的目的成了一切行动的最有势力的泉源。

而这些需要和欲望的本质又可归纳为“热情”,就是对利害关系的关心。

所以,最终是“热情”成了世界的原动力,“假如没有热情,世界上的一切伟大的事业都不会成功”。

[34]在这里,我们看到了黑格尔与霍布斯的关联。

[35]正是霍布斯解放了“热情”和“欲望”。

当黑格尔把这些非理性因素作为实现“自由”的手段时,他就成了霍布斯的门徒。

拥有“无限的权力”的“理性”,需要“热情”这一非理性的、盲目的力量来完成他自己,这就让我们迷惑了。

为此,黑格尔举了大量的例子来论证盲目的、自私的“热情”如何转变为理性的、普遍的目的。

但这都不能令我们满意:一个“恶”的过程,如何结出“善”果。

[36]恐怕连黑格尔都发觉他的解释之牵强性,最后不得不以“理性的狡计”来脱身。

诉诸于“理性的狡计”就等于说,他命题的矛盾不能用理性来解决,只能诉诸于信仰。

他的“理性”实体与“热情”的关系,就如同“上帝”和“恶”的关系一样,神秘而矛盾。

当黑格尔作出如此多的假设和神秘的论断时,我们就很难相信他所说的是唯一真理了。

因此,他以理性为标准来对其他民族和国家作出评价时,我们也只能表示谨慎地接受。

当他作出理性主宰世界历史的判断时,发现古代人并没有持有这一观点,而且许多地方的人们好像也并不崇尚理性。

据他考察,在东方国家就没有理性精神,那么,如何来实现他的“理性世界”这一命题呢?他不得不借助于另一假设:人类历史是进步的历史。

第二,进步史观之预设。

由于看到古代世界并非全然处于理性精神之中,为了将它们全部纳入“理性世界”之内,黑格尔不得不使“理性世界”有一个逐步进化的进程。

他说:“世界历史表现原则发展的阶程……如下:第一个阶段就是‘精神’汩没于‘自然’之中,……第二个阶段就是它进展了它的自由意识。

……第三个阶段是从这个仍然是特殊的自由形式提高到了纯粹的普遍性,提高到了精神性本质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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