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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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怎么处理?

【会计实操经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怎么处理?

【会计实操经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怎么处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通过二级科目“减值准备”核算,计提减值后公允价值上升,应该先冲减此科目,冲减后仍有余额的记入“公允价值变动”二级科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原计入的累计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时:
①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通过损益转回)
②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会计是一门很实用的学科,从古至今经历漫长时间的发展,从原来单一的以记账和核账为主要工作,发展到现在衍生出来包括预测、决策、管理等功能。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有些可能不涉及资金)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识。

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
用,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的保持。

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的。

希望大家多多不断的补充自己的专业知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随着金融市场的不稳定和经济形势的变化,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FS)在很多公司的投资组合中占据了相当的比重,而它们的减值损失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因此,正确的计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至关重要。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金融机构以投资为目的,持有但不是持续持有的权益证券。

这些证券的市值波动会直接影响到公司的财务状况,因此准确地计量它们的减值损失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应该根据重要和显著的市场风险进行计量。

IFRS规定,重要的市场风险是指影响证券的价格和流动性的系统性风险,如通货膨胀、利率变动和汇率变动等。

显著的市场风险则是指影响证券价格的不确定性因素,如公司业绩、财务状况和市场变化等。

如果这些市场风险对证券价格和流动性的影响非常显著,那么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应该被计量。

在计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时,金融机构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证券的实际市价市价是计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重要因素。

市场价格的波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金融机构是否应该对其进行减值。

如果证券的市价高于其成本,那么不需要计量减值;如果市价低于成本而没有迹象表明市场价格会上升,那么金融机构就需要计量减值。

2.证券的剩余期限证券的剩余期限对其市值的影响很大。

如果证券的剩余期限较长,那么它的价格波动会受到较小的影响;如果剩余期限很短,那么证券价格的波动会更大。

对于到期日将至且预计无法收回成本的证券,通常需要计量减值损失。

3.发行人信用状况如果证券发行人的信用状况出现下降,那么它的价格在很短时间内就可能快速下跌。

对于发行人信用状况不佳的证券,金融机构应该考虑计量减值损失。

在计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时,通常需要进行以下步骤:1.评估市场风险评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市场风险是计量减值损失的关键第一步。

资产减值管理规定

资产减值管理规定

公司资产减值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防范化解公司资产损失风险,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资产,是指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存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本制度所称资产组,是指公司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本制度所称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本制度所称资产减值准备,是指各项资产未来可收回金额或期末市价低于账面价值所发生的损失;具体指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会计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第三条部门职责:一财务部为资产减值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对其所负责的资产进行的减值测试资料,分析其是否符合会计准则或者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负责对经批准的资产减值计提或核销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二投资管理部为金融资产减值管理的责任部门,也是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管理的牵头组织部门;其他各归口管理部门是存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减值管理的责任部门;三各责任部门对其所负责的资产在发生减值迹象时,按照规定进行减值测试,发生减值或者引起减值准备的因素消失时,提供能够证明减值或者转回的相关书面资料,包括减值准备或者损失计提或转回的数额、计算方法和过程、依据的条件、所用数据的来源等,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第二章坏账准备第四条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采用备抵法核算;第五条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及计提比例:一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二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单独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对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2、对其他组合,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如下:无风险组合包含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三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四对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存在减值迹象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后,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坏账准备应当予以相应转回,计入当期损益;第六条下列各种情况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一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到期的应收款项;二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或以其他方式进行重组的;三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第七条坏账损失的确认标准一凡因债务人破产或被依法撤销,依据法律清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二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三债务人逾期三年未能履行偿还义务,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列作坏账损失的应收款项;第八条公司应建立清理应收款项以下简称清欠管理体系;配备专职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及律师对应收款项实施全过程的控制,至少包括下列内容:一年度清欠计划金额;二清欠部门的经济责任制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三建立客户的信用档案;内容包括客户欠款数额、信用记录、信用调查与分析等;四采用法律手段清欠的制度方法;第九条为了尽量减少应收款项的损失,公司在与新客户签订合同或协议时,应注意下列问题:一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合同管理、内部审计等管理制度;二必须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对财务状况良好、信誉高的客户在采取必要的债权保证措施后方可签订分期销售合同,对资信状况不好的客户不准采取赊销方式;三在赊销的情况下,必须在合同内规定还款计划及拖期处罚的条款,除不可抗力造成的意外事故外,造成的死帐,根据数额的大小和应负的责任,要求经办人和直接主管人员负连带赔偿责任;四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公司应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或经法院裁决,以债务重组的方式收回部分款项;第三章存货跌价准备第十条公司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和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净额;存货可变现净值按以下原则确定:一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二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三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第十一条财务部会同存货管理部门分析存货库龄,对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冷背、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单项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预计的存货跌价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第十二条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确认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第十三条对生产领用、出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应相应调整已计提的跌价准备;第十四条存货损失:一已霉烂变质的存货;二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三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四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第四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第十五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第十六条分析判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应当注重该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是否持续下降;通常情况下,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可以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第十七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在确认减值损失时,应当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减值损失;第十八条各分、子公司未经批准和授权不得进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和处置;公司进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和处置的,应由公司分管投资副总经理负责,由公司投资管理部做出书面报告,详细说明投资或处置的原因、金额、预计投资的风险或回报或实际收益等,投资或处置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履行报批程序;第五章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第十九条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期末账面存在的各类长期股权投资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应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第二十条期末对长期股权投资逐项进行检查,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按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第二十一条各分、子公司未经批准或授权不得进行对外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开办延伸企业、联营企业、投资参股等;公司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或处置的,应由公司分管投资副总经理负责,由公司投资管理部做出书面报告,详细说明投资或处置的原因、被投资单位的情况、投资或处置的金额、股权比例、期限、预计投资回报或实际收益等内容,投资或处置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履行报批程序;第二十二条公司投资管理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对各类长期股权投资的跟踪和监督,建立健全长期股权投资的台账,包括投资的单位、时间、金额、股权比例、投资收益以及投资回收等情况;收集和整理被投资单位的重要文件,如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合同章程、年度报告等;及时了解、分析被投资单位的经营、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定期或不定期汇总投资总额、投资收益,定期或不定期向分管投资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上报长期股权投资情况表;第六章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第二十三条投资性房地产期末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期末账面存在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损坏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第二十四条期末公司应对投资性房地产逐项进行检查,按单项投资性房地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予转回;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期末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期末账面存在的固定资产,如果由于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第二十六条期末公司应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按单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予转回;第二十七条在建工程期末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期末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项目已经发生减值,应计提减值准备;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应当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一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二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三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第二十八条期末公司应对在建工程逐项进行检查,按单项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予转回;第二十九条负责资产管理的部门,必须建立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实物保管账,落实固定资产的保管、保养、维修和安全的责任人;在年度中期和期末,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门、资产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保证账账、账实相符;如有问题应及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书面汇报,提出处理及改进意见;投资管理部应对在建工程的投资额进行严格控制,对资产安全完整负责;出租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必须签订租赁协议并按内部控制制度规定程序审批;第七章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第三十条无形资产期末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期末账面存在的各项无形资产,如果由于该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或该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或其他足以证明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超过可收回金额的情形的,应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第三十一条期末公司应对无形资产逐项进行检查,按单项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予转回;第三十二条公司应加强对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着作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必须能够获得和控制无形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比如:公司应拥有无形资产的法定所有权,或公司与拥有无形资产所有权的自然人或法人签订了协议,使公司的相关权利受到法律保护;第八章商誉减值准备第三十三条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第三十四条期末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进行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的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第九章资产减值准备报告及损失核销程序第三十五条公司财务负责人每年度末应向董事会提交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书面报告,详细说明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方法、比例和数额,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等;资产减值准备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报股东大会;第三十六条公司应根据本制度规定的标准及实际情况,合理确认各项资产损失,具体核销损失程序为:当公司上述资产发生损失时,首先应由有关责任部门提交书面报告,财务部门及内审部门复核,由财务负责人和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上报公司总经理;书面报告至少包括下列内容:一损失核销的金额,并详细说明资产损失形成的过程及原因;二确认损失的依据:追踪催讨方法和采取的具体措施,法人单位破产、清算注销、资不抵债、财务状况恶化的证明材料,自然人消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证明材料,相关资产市场参考价格及相关证明材料、技术资料,被投资单位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三资产处置方法及处置残值;四损失涉及的有关责任人及处理意见;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金额重大一般为50万元以上或性质严重的,公司总经理应以书面报告方式提交董事会,由董事会批准后核销;金额巨大一般为200万元以上或性质极其严重的,应上报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的书面报告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损失核销的金额、损失形成的过程及原因以及相应的书面证据或依据;二资产处置方法及处置残值;三减少损失的改进措施;四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五涉及的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六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书面材料;第三十七条当公司出现下列情况时,公司董事会应向股东大会做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实施:一核销或计提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二减值准备金额超过上年总资产5%含5%或年度增长50万元以上;三涉及关联交易的坏账损失或减值损失;董事会的书面报告至少包括下列内容:一核销和计提金额;二核销损失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形成的过程及原因;三追踪催讨过程和改进措施;四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五对涉及的有关责任人员处理结果或意见;六核销损失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涉及的关联方偿付能力以及是否会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说明;第十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公司,包括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第三十九条公司及所属公司可以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或具体执行办法,实施细则或执行办法不得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实施细则或执行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并上报公司备案;第四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第四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公司年月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核算优化探析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核算优化探析
[ ] 例 甲上市公 司 20 0 5年 1月 1日从 二级市场上买入 乙上市 公 司的股 票 2 0万股 ,每股价格 1 0 5元 ,占乙公 司所 有者权益 的
5 对 乙公 司无 重大影响 , %, 划分为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 。20 0 5年 6 月3 0日股票 的价格为 1 3元。当时公 司预测股票的价格下 降是暂 时 的。 0 5年 1 3 20 2月 1日股票 的价格为 l 元 , 0 当时公 司预测股票
积”的数额等于应 当予 以转 出的原直接计人所有者权益中的因公
允价值下降形 成的累计损失数额 ;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 “ 值变动” 的数额等于资产减值损失与转出的资本公积金 的差额 。 当 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 发生减值转 回时 , 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 若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是债券等债务工具 , 则借记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 ”贷记 “ , 资产减值 损失” 若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是股票 ; 等权益工具 , 则借记“ 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 变动”贷记 , “ 资本公积” 。 笔者认 为以上规定存在 明显不足 : ( )企业会计 准则—— 基本准则》 1 1《 第 4条规定 : 企业提供 的 会计 信息应 当清晰 明了, 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便 清 晰 陛即会计核算过程及会计信息所提供数 据的来龙去脉要清楚 明
的价格下降仍是暂时的。 06 6 3 股票价格为 6 , 20 年 月 0日 元 甲公
司得知乙公司上半年严重 亏损 , 预测股票近期不会反弹 , 很可能要 继续下跌 。20 0 6年 1 月 3 2 1日股票价格开始 回升 , 每股价格为 l 0 元 , 司以每股 1 的价格将该只股票全部抛售 。 公 0元 若采用现行的核算方法计提减值准备 ,则甲公 司的会计处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摘要: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概述2.减值准备的概念和作用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的计算方法4.影响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因素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6.我国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监管要求正文: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概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非交易性的、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这类资产通常包括债券投资、股票投资等,其特点是在企业持有期间,不以交易为目的,而是以获取利息、分红或长期资本增值为目的。

二、减值准备的概念和作用减值准备是企业为应对资产价值下降可能带来的损失而提取的一种准备金。

当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回收金额时,企业需要提取减值准备,以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

减值准备的作用在于确保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提高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的计算方法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计算方法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计算资产的可回收金额。

可回收金额是指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企业能够通过出售、抵押等方式实现的资产价值。

通常采用资产的市场价格、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等方法进行估计。

第二步,计算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等于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可回收金额。

账面价值是指企业持有资产的原始成本减去已提取的摊销、减值准备等。

四、影响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因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大小受多种因素影响,主要包括市场利率、市场波动、被投资单位信用状况等。

市场利率和市场波动会影响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从而影响可回收金额的计算。

被投资单位的信用状况则会影响其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

五、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在会计处理方面,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

在后续期间,如果资产价值恢复,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可以转回,但转回金额不应超过已提取的减值准备。

六、我国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监管要求我国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监管要求主要体现在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政策两个方面。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摘要: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定义和分类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1.初始计量2.后续计量3.利息计算4.资产减值损失处理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案例分析正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或者不属于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这些资产的会计处理上,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注意:一、初始计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应以公允价值加上交易费用构成其入账成本。

这意味着,当企业购买金融资产时,需要将购买价格、相关交易费用以及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纳入考量。

二、后续计量后续计量方面,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采用公允价值口径进行计量。

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综合收益)。

在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这些利得或损失会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三、利息计算在利息计算方面,对于分期付息的债券,应按照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并将其纳入应收利息的范畴。

而对于到期时一次还本的金融资产,应计算应计利息。

四、资产减值损失处理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现减值时,应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这种损失可以通过比较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可回收金额来计算。

让我们以一个案例为例来说明上述处理方法。

假设一家企业购买了一支股票,初始确认时股票的公允价值为100万元,交易费用为1万元。

那么,这支股票的初始入账成本就是101万元。

后续,如果股票的公允价值上升或下降,企业需要按照公允价值调整股票的账面价值。

如果股票发生减值,企业需要确认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

总的来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涉及到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利息计算和资产减值损失处理等多个环节。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的债务工具投资、权益工具投资和衍生金融工具投资等。

这些资产既不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也不属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而是处于二者之间的投资品种。

在会计处理上,企业需要为这些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以反映资产价值的变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是指企业为应对金融资产价值下降所提取的准备金。

当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企业需要计提减值准备,以反映资产价值的下降。

这有助于提高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为投资者和管理层提供更为准确的决策依据。

计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两种:1.直接计算法:根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2.间接计算法:通过计算金融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和实际收益率之间的差额,来确定减值准备的金额。

在会计处理上,企业需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计提减值准备。

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包括:1.计提减值准备:在财务报表日,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2.转回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回升时,企业可以将原先计提的减值准备转回。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关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风险管理,以确保准备的计提合理、充足。

风险管理措施包括:1.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金融资产的估值和减值准备的计提符合相关规定。

2.建立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

3.定期对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确保准备的充足性。

在我国,相关法规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进行了明确规定。

企业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金融企业不良资产处置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准备。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结合自身情况和市场状况,合理计提减值准备,以充分反映金融资产的价值变动。

总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是企业为应对金融资产价值波动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

股份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管理办法

股份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后续计量中减值准备计提的判断标准、计量依据、审批程序,以保证公司相关财务数据核算的一致性、规范性、准确性,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的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公司所属分公司以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属于非暂时性的,可以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四、判断标准及计量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可供出售金融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应当予以转出,计人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1、如果单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也可以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应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

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低于成本价的50%,且持续时间超过壹年;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低于成本价的80%,且持续时间超过叁年。

2、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3、发行方发生严重财务困难;4、发行方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公司在根据以上客观证据判断金融资产是否发生减值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这些客观证据相关的事项必须影响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且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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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管理办法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后续计量中减值准备计提的判断标准、计量依据、审批程序,以保证公司相关财务数据核算的一致性、规范性、准确性,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的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公司所属分公司以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
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应当予以转出,计人当期损益。

四、判断标准及计量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
1、发行方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发行方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3、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4、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5、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严重下跌指公允价值低于成本价的 50%,且持续时间超过一年;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低于成本价的 80%,且持续时间超过三年;
6、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公司在根据以上客观证据判断金融资产是否发生减值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这些客观证据相关的事项必须影响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且能够可靠地计量。

否则,对于预期未来事项可能导致的损失,无论其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均不能作为减值损失予以确认。

2、公司通常难以找到某项单独的证据来认定金融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因而应综合考虑相关证据的总体影响进行判断。

3、金融资产发行方信用等级下降本身不足以说明企业所持的金融资产发生了减值。

但是,如果企业将金融资产发行方的信用等级下降因素,与可获得的其他客观的减值依据联系起来,往往能够对金融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作出判断。

4.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本身不足以说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而应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该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是否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的。

同时,公司应当从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整个期间来判断。

如果金融资产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从而不能根据其公允价值下降的严重程度或持续时间来进行减值判断时,应当综合考虑其他因素(例如,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判断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对于以外币计价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司在判断其是否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投资在初始确认时以记账本位币反映的成本,与资产负债表日以记账本位币反映的公允价值进行比较,同时考虑其他相关因素。

五、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确认审批程序
1、公司投资部、财务部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综合判断是否存在造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客观证据,具体减值影响金额等,必要时咨询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部门。

如发现存在减值迹象,投资部门应对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发行方进行调查,从市场或发行方获取客观证据,必要时应咨询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部门,共同作出判断。

2、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公司应按上述判标准逐项进行分析,对各分析要素列出确定的结果,对于分析结果可印证减值成立的,即须确认减值。

3、减值分析报告由公司主管投资、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或提交董事会审批,经批准后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六、执行日期
本规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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