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法律援助工作站

合集下载

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制度

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制度

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制度
(一)接待登记制度:法律援助工作站应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工作,受理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

接待人员应耐心倾听当事人陈述,认真摘记主要内容,依据法律、政策予以解答办理。

来访记录应定期整理、录入归档。

(二)日常值班制度: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日常值班制度,安排人员负责接待群众的法律求助,解答法律咨询。

(三)信息上报制度:法律援助工作站应及时、准确地向县法律援助中心报送各种业务统计数据和典型案件。

(四)例会分析制度:法律援助站定期召开例会,对法律援助案件和事项进行讨论分析。

(五)业务学习制度:法律援助人员应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学习和培训考察活动,并积极开展自学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六)专人联系制度:法律援助工作站要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和联系。

(七)台帐、档案管理制度:对法律援助工作形成的
文件、材料建立台帐制度,健全台帐内容。

对法律援助人
员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和事项所形成的有关材料,按照档
案管理要求,立卷归档,由工作站暂时集中和妥善管理,结案一并将案卷交给县法律援助中心。

(八)限时初审制度:援助工作站按照县法律援助中心要求初审法律援助申请,并在2个工作日内报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批。

(九)公示制度:法律援助站应当将法律援助申请的条件、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和法律援助的工作流程等在显著位
置公示。

法律援助工作站共建协议书

法律援助工作站共建协议书

法律援助工作站共建协议书甲方(法律援助机构):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共建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作为法律援助机构,致力于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乙方作为具有社会责任和公益精神的组织或个人,愿意与甲方共同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以促进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共建协议书。

第一条共建目的甲乙双方共建法律援助工作站,旨在通过合作,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协助解决法律问题,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第二条共建内容1. 甲方负责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代理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等。

2. 乙方负责提供工作站所需的场地、设施及必要的行政支持。

3. 双方共同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法律意识。

4. 双方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讨论工作站的运行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共建期限本共建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期满前____个月,双方应就是否续签协议进行协商。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1. 甲方权利与义务:a. 甲方有权对工作站的法律援助服务进行监督和管理。

b. 甲方有义务按照法律援助的标准和程序,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

c. 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报告工作站的运行情况和法律援助服务情况。

2. 乙方权利与义务:a. 乙方有权参与工作站的管理和监督。

b. 乙方有义务提供符合要求的场地和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c. 乙方应协助甲方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共同提升公众法律意识。

第五条费用与资金1. 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担工作站的运营费用。

2. 工作站的法律援助服务费用由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收取,并用于工作站的日常运营和维护。

第六条保密条款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其他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职能

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职能

法律援助联络点的主要职能:
1、及时调处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2、宣传法律援助制度;
3、引导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
4、及时报送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的简报、信息。

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职能:
1、接待日常来电、来访咨询群众、解答咨询、代为书写司法文书;
2、按照上述关于案件范围的规定,受理并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符合条件的报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审批;
3、根据县(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及时办理辖区内的法律援助案件(包括调解的法律援助案件)(调解结案的法律援助案件与人民调解案件卷宗的区别:法律援助案件是接受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提供的法律服务,因此,应该有申请表、审批表、经济困难证明、和解协议、结案报告;人民调解是帮助双方当事人的居中调解行为,不是代理一方,制作的是人民调解书;符合法律援助案件条件的人民调解案件应在制作人民调解书的同时制作一份和解协议,分别装卷)。

4、开展法治宣传,宣传法律援助制度;
5、认真做好《安徽省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系统》的登记和日常维护、及时报送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的简报、信息。

安徽省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系统的应用
案件管理——案件登记——申请类登记
进入系统—案件办理(包括案件接收、个人在办、单位在办、个人已办结、单位已办结)
咨询管理——咨询维护——咨询登记页面
投诉管理(包括投诉维护、投诉处理)——登
记页面
法律帮助。

中央社会工作部、教育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央社会工作部、教育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央社会工作部、教育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社会工作部,教育部,司法部•【公布日期】2024.06.14•【文号】•【施行日期】2024.06.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律援助,高等教育正文中央社会工作部教育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社会工作部、教育厅(教委)、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社会工作部、教育局、司法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鼓励和引导高校师生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强化法学实践教育,中央社会工作部、教育部、司法部制定了《关于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央社会工作部教育部司法部2024年6月14日关于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鼓励和引导高校师生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强化法学实践教育,现就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重视和加强第二课堂建设,鼓励和引导高校师生积极投身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事业,推动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与法学教育双融双促,提升法治人才培养质量,为发展法律援助事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制度

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制度

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制度一、工作目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是国家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贫困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并解决法律问题的平台。

本制度旨在建立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管理和运作,保证法律援助的公正、公平、及时和高效。

二、工作基础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基础包括三个方面:1.国际法律原则,包括《联合国人权公约》、《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2.国家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人民调解制度的意见》等;3.地方法规和机构规定,包括政府文件、司法部规定等。

三、工作流程1.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组建和申请法律援助工作站由法援委、司法部、地方政府等单位申请组建。

审批程序如下:(1)申请单位应向法援委提出组建申请,包括工作站的名称、地址、人员、经费等内容,并提交相关材料。

(2)审查法援委根据申请材料,对申请工作站的单位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后,法援委将申请通过。

(3)审核司法部对工作站经费及相关设施设备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发放经费及拨发相关设施设备。

2.工作站的工作流程(1)接待咨询贫困人群通过电话或现场咨询寻求法律帮助并向工作站提交相关材料。

(2)维权处理工作站的执业律师对咨询的案件进行审查并与申请人联系,根据实际情况向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和维权帮助。

(3)调解和诉讼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工作站组织开展人民调解、仲裁、诉讼等工作,协助申请人完成维权工作。

(4)记录管理工作站应记录民事法律援助的事项,并按照相关规定建立档案管理,确保信息的保密和可追溯性。

四、工作职责1.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贫困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2.开展法律培训,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3.处理涉及贫困群众的法律事务,促进党和政府工作;4.组织开展涉及贫困群众的人民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

五、工作机制1.领导机构法律援助工作站由法援委、司法部、地方政府等单位指派负责,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站的运作。

法律援助中心学期工作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法律援助中心学期工作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法律援助中心学期工作的问题与改进措施法律援助中心是协助低收入、弱势群体等民众获取法律援助的机构。

为了更好地服务社会各界,不断完善服务水平和机制,法律援助中心实施学期工作制。

然而,在学期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本文将结合2023年的实际情况探讨法律援助中心学期工作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一、问题分析1. 学期工作分配不合理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将工作时间分为两个学期,每个学期为半年。

但是在具体的工作分配上,存在一些问题。

有些工作任务需要长期进行,而分配到短期内完成,导致工作进度紧张,工作质量无法保障;另一些工作内容可以短期内完成,但是却被分配到整个学期,导致时间利用不充分。

因此,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工作效率问题。

2. 工作量过大由于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范围较广,且服务对象众多,使得工作量巨大。

在学期工作中,工作进度较紧张,但是为了保证工作质量和法律援助服务的正常进行,工作人员往往需要加班或取消休息时间。

这样的情况下,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可能会受到影响。

3. 工作压力大由于工作量大、工作进度紧张,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较大。

有些工作人员在面对一些棘手的法律问题时,可能会面临一定的心理压力。

长期下来,可能会对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产生影响。

二、改进措施1. 尝试引入弹性工作制度针对学期工作分配不合理和工作量过大的问题,法律援助中心可以尝试引入弹性工作制度。

例如,将一部分长时间工作任务分配到暑假期间完成,以减轻学期工作压力;另一部分短期任务可以在整个学期内自由安排工作时间,使工作人员能够利用时间完成工作,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情况下享受更多的休息时间。

2. 增加工作人员数量为了解决工作量过大的问题,法律援助中心可以增加工作人员数量。

例如,可以通过聘用兼职工作人员、招聘志愿者、派遣人员等方式来增加工作力量。

这样做不仅可以减轻工作压力,还可以为更多的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3.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为了缓解工作人员的心理压力,法律援助中心可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

法律援助工作站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工作站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工作站规章制度一、法律援助工作站应建立下列工作制度(一)建立接待受理制度。

法律援助工作站应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工作,接待群众的法律求助,受理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安排人员为符合援助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二)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法律援助事项形成的有关材料,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要求立卷归档,并妥善保管。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应当建立法律援助业务登记、统计报表制度,准确及时地反映本站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情况。

二、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一)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受法律援助申请,不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事项;对于不属于法律援助的事项,应予以详细说明。

(二)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不得收取当事人任何财物;(三)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和商业秘密。

三、法律援助工作站具体工作制度(附后)业务培训制度一、建立健全业务学习培训制度,提高全体人员业务素质。

全体工作人员都必须业务学习。

业务要经常化、制度化。

二、业务学习贯彻系统学习与重点学习相结合,注重效果,学以致用。

鼓励律师向专业专长研究方向发展,对学有成就的人员给予奖励。

三、加强业务学习的组织领导,由中心的主任全面负责学习的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

四、坚持学习例会制度,确定每星期五下午两个小时为集体学习时间。

五、做好业务学习的考勤,每月一次统计上报,年终汇总作为考核的依据之一。

六、严格学习纪律,按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

七、积极参加上级法律援助机构、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

信访接待制度一、接待咨询应态度和蔼,平易近人,文明用语。

二、值班人员应准时到岗,做到衣着整洁,仪表端庄。

三、咨询当事人不会书写,接待人员可代其填写《泰安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咨询登记表》四、解答咨询应耐心听取提问,仔细审阅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择要记录咨询内容,依法予以解答。

五、对当事人表示不同意见,并进行缠询的,不能耍态度,应不厌其烦,依法疏导。

六、对认为符合受援条件的当事人,应在咨询登记表“处理结果”栏上签署可提供法律援助的审核意见,并说明理由。

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范围

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范围

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范围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范围近年来,我国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投入越来越大,法律援助机构也在不断地壮大和发展。

法律援助工作站作为法律援助机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面向社会弱势群体,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这其中,法律援助范围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本文将就此展开讨论。

一、法律援助概述法律援助,是指在法律程序中,为贫困、弱势、老弱病残等社会边缘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

它是我国法律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制度。

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建立于1994年,现已发展成为一个覆盖全国的、三级法律援助机构体系。

法律援助的范围和方式也在不断地扩大、创新。

二、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范围法律援助工作站是法律援助机构的一种基层服务形式。

作为承担法律援助工作的单位之一,法律援助工作站不仅在数量上占据主导地位,而且在法律援助范围方面也具有较为广泛的覆盖面。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和《法律援助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法律援助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刑事案件法律援助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证人、重大影响、重大疑难案件等法律援助对象,提供律师代理、辩护人代理、辅助代理、法律咨询和解释、调查取证等法律援助服务。

(二)民事案件法律援助主要针对婚姻家庭、继承、房产、劳动争议、借款、侵权等民事纠纷的穷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三)行政案件法律援助主要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不服行政处罚等申诉、行政复议、诉讼等行政案件。

(四)非诉讼类法律援助该类法律援助主要涉及订立合同、知识产权保护、海员劳动纠纷等非诉讼类法律事务。

三、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的优点(一)法律援助工作站能提升法律援助的服务便利性和专业性由于法律援助工作站分布在人口密集的社区、乡镇、农村等基层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站能够为当地群众提供距离更近、服务更便利、服务网络更广的法律援助服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川省中江县龙台中学
关于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
为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引导青少年学生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营造关心爱护青少年学生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中江县依法治县和“法律七进”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江司发【2014】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提高学校师生的法律意识,依法为青少年学生提供法律援助,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二、服务内容
开展法制宣传、法制教育、法律咨询等;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青少年学生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办理维权事项(法律咨询、代书、诉讼及非诉讼代理等)。

三、组织形式
我校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学校和县法律援助中心领导下工作,工作站办公室设在政教处。

工作站站长政教处主任代作安同志担任,副站长由我校法制副校长胡勇同志担任。

学校日常事务由校团委书记刘俊具体负责。

四、工作职责
(一)开展法制宣传、咨询、培训等法律服务活动;
(二)负责青少年学生涉法的来电、来信、来访工作,开展法律咨询;
(三)负责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律援助的调研及宣传工作;
(四)负责对青少年学生申请法律援助事项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由法律援助中心办理;
(五)负责做好涉法来访、来信及来电投诉的登记工作。

向县法律援助中心报送信息、工作报表、工作计划及总结。

2014年12月15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