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束用材料有害物质规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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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有害物质管控标准

rohs有害物质管控标准

RoHS有害物质管控标准RoHS是《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的缩写,其目标在于提高电子电气产品的环保标准,降低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潜在危害。

以下是RoHS管控标准的主要内容:1.限制使用有害物质RoHS指令限制在电子电气产品中使用以下有害物质: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VI))、多溴联苯(PBBs)和多溴二苯醚(PBDEs)。

这些物质被认为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具有潜在的危害。

2.符合欧盟指令要求RoHS指令是欧盟的一项环保指令,所有在欧盟内销售的电子电气产品都需符合该指令的要求。

任何违反RoHS指令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3.标识要求在电子电气产品上应标明该产品符合RoHS指令的要求,以便消费者识别和购买。

同时,生产商还需在产品上提供有关其有害物质使用情况的详细信息。

4.测试要求电子电气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和成品阶段,需要进行有害物质的检测和测试,以确保产品符合RoHS指令的要求。

测试方法和技术需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5.生产者责任电子电气产品的生产商有责任确保其产品符合RoHS指令的要求,并在产品上提供必要的标识和信息。

生产商还需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有害物质在生产过程中的使用和混入。

6.回收和处理要求对于废弃的电子电气产品,生产商有责任进行回收和处理,以防止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潜在危害。

生产商还需提供相应的回收和处理方案,以便消费者正确处理废弃的产品。

7.监管机构各国政府和监管机构负责监督和执行RoHS指令的要求。

监管机构将对市场上销售的电子电气产品进行抽查和检测,以确保其符合RoHS指令的标准。

对于违反RoHS指令的行为,监管机构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8.违反标准的处罚任何违反RoHS指令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产品召回、禁止销售等。

电线电缆有毒有害物质分布及替代初探

电线电缆有毒有害物质分布及替代初探

ND
115
ND
家用电器连接 电钻电源线
线7(不含) (黑色)1-4-10
ND
8905
ND
ND
室内安装线绝 电器内部引接线
缘(红色) 绝缘(绿色)
52634
12419
ND
ND
注:ND为未检出
连接线3
连接线4
连接线5
6614
16133
6465
ND
ND
ND
电钻电源线(黑 角向磨光机电源线 室内安装线护
色)2-4-09 (黑色)6-3-04 套(黑色)
于橡胶本身力学性能、电学性能、加工性 能较差,需要加入多种助剂以达到预期性 能。加入的助剂中,有一种无机硫化促进 剂,它是一种能够提高硫黄及其它硫化剂 的硫化速度、交联程度的配合剂。它的主 要作用是加快硫化速度,缩短硫化时间, 改善胶料物理机械性能,减少硫黄用量, 避免硫黄喷霜。无机促进剂包括一氧化铅 (PbO)、四氧化三铅(Pb3O4)。由于 助剂的本身的质量不过关,可能在其他 促进剂中[如:氧化锌(ZnO)、氧化镁 (MgO)]引入铅。有机硫化促进剂二硫代 氨基甲酸盐类也含铅,如二甲基二硫代氨 基甲酸铅等。
镉一般也来自PVC材料中的热稳定剂, 上文已经提到PVC树脂,需要加入热稳定 剂,除铅系稳定剂外,还有一种金属皂盐是 高级脂肪酸金属盐的总称,最常用的是脂肪 酸的铅、钡、钙、镉、锌的皂盐。皂盐中含 有镉[(C17H35COO)2Pb],但含量较少,一般 在电缆中含量仅为从几个ppm至上百ppm不 等(RoHS规定小于100ppm)。
8748.5
16.7
15996
ND
ND
20
通信电缆绝缘 室内安装地线绝缘 电极引接线

线束质量控制标准

线束质量控制标准

线束质量控制标准引言概述:线束是电子设备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份,其质量直接关系到设备的可靠性和性能稳定性。

为了确保线束的质量,制定一套有效的线束质量控制标准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线束质量控制标准的内容。

一、材料选择1.1 导线材料选择:应根据线束所需的电流、电压和环境要求选择合适的导线材料。

常用的导线材料有铜、铝和铜包铝等,其选择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规范。

1.2 绝缘材料选择:绝缘材料应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和耐热性能,能够满足线束在不同环境下的工作要求。

常用的绝缘材料有PVC、PE、XLPE等,其选择应考虑到线束的工作温度、耐热等级等因素。

1.3 包覆材料选择:包覆材料应具有良好的耐磨性能和耐腐蚀性能,能够保护线束内部的导线和绝缘材料不受外界环境的影响。

常用的包覆材料有PVC、PU、TPU等,其选择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二、创造工艺2.1 导线剥皮:导线剥皮应采用合适的工具和方法,确保导线的绝缘层不受损坏,并保持一定的长度,以便进行后续的连接和固定。

2.2 导线连接:导线连接应采用可靠的连接方式,如焊接、压接等,确保连接点的接触良好、电阻低,并经过必要的防护措施,以防止松动和脱落。

2.3 包覆固定:包覆材料应采用适当的固定方式,如绑扎、包裹等,确保线束的整体结构紧凑、坚固,不易受到外界的振动和冲击。

三、外观检查3.1 导线外观:导线应具有光滑、无裂纹和毛刺的外观,导线之间应保持适当的间距,避免相互干扰和短路。

3.2 绝缘层检查:绝缘层应具有均匀、光滑的外观,无气泡、缺陷和破损,以确保线束的绝缘性能。

3.3 标识和包装:线束应有清晰的标识,标明线束的型号、规格和生产日期等信息,并采用适当的包装方式,以防止在运输和存储过程中受到损坏。

四、电气性能测试4.1 电阻测试:对线束的导线进行电阻测试,确保导线的电阻值符合设计要求,以保证线束的正常导电性能。

4.2 绝缘电阻测试:对线束的绝缘层进行绝缘电阻测试,确保绝缘层的绝缘性能符合要求,避免发生漏电和短路等问题。

线束橡胶件验收原则(全)

线束橡胶件验收原则(全)

线束橡胶件验收原则(全)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电线束过孔橡胶护套(EPDM)的术语和定义、评价标准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用电线束过孔胶套(EPDM)(以下简称过孔护套)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216-2004外径千分尺GB/T 9174-2008 一般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21389-2008游标带表和数显卡尺QC/T238-1997汽车零部件储存和保管Q/JLJ100003-2009 汽车零部件永久性标识规定Q/JL J125010-2009 汽车用三元乙丙橡胶(EPDM)材料Q/JLYJ711175-2009车内非金属件气味等级限值技术条件Q/JLY J7110335A-2011汽车非金属材料阻燃性限值要求及试验方法Q/JLYJ7110456B-2012汽车产品禁用、限用物质要求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过孔护套在车身过孔处,为保证获得良好的防水性能或者使线束易于弯曲而应用的橡胶或者弹性零件。

3.2 塑料骨架一种可以增强过孔护套插入感觉并相应的增加密封性、安装便利性的塑料零件。

3.3 金属压板增加过孔护套密封性及安装便利性的金属仮金。

3.4 试验用钢板表面防护、厚度和护套的过孔与实车条件下都相同的钢板。

3.5 内锁将塑料骨架固定在钢板上的结构。

3.6 覆盖物用于捆扎或者保护线束的零件。

3.7 填充物用于密封线束和过孔护套之间缝隙的物质,如防水胶泥。

4 技术图纸上需标注的内容技术图纸上应标注的内容如下:a)过孔护套的材料;b)过孔护套的形状和尺寸;c)过孔护套的颜色;d)内置件的材料、颜色和外廓尺寸;e)可以适配的仮金的厚度;f)试验用钢板的表面防护技术规范、厚度和护套过孔尺寸;g)安装要求;h)插入过孔护套的线束的技术规范(导线类型、导线直径以及覆盖物)和布线路径;i)过孔护套应用位置的标识(前后门过孔护套、后背门过孔护套和穿过前围的过孔护套);j)门过孔护套连接的两部分的折页中心、开启角度、固定间距以及固定仮金的厚度;5 技术要求5.1 一般要求5. 1. 1过孔胶套的基体材料为三元乙丙橡胶(EPDM),性能应符合Q/JLJ125010-2009的规定。

rohs十项有害物质含量

rohs十项有害物质含量

rohs十项有害物质含量ROHS(Restraint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Directive)是欧盟制定的一项法规,旨在限制电子和电气设备中使用的有害物质的含量。

该法规的目标是减少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潜在危害。

ROHS指令列举了十种有害物质,电子和电气设备不能超出规定的含量限制。

以下是对这十种有害物质及其危害的详细解释。

首先,铅(Pb)是ROHS指令中禁止使用的有害物质之一。

铅是一种有毒物质,对人体健康造成很大的危害。

长期接触铅会引起神经系统和脑部的损害,对儿童的发育尤为严重。

其次,汞(Hg)也是ROHS指令中禁止使用的一种有害物质。

汞是一种高度毒性的物质,对中枢神经系统和肾脏有严重的损害。

人体长期接触汞可能导致智力缺陷和生理发育异常。

另外,六价铬(Cr6+)也被列为ROHS指令禁用的有害物质。

六价铬是一种强致癌物质,长期暴露可能导致肺癌、鼻咽癌和鼻窦癌。

此外,六价铬还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

另外,多溴联苯(PBBs)和多溴二苯醚(PBDEs)也是ROHS指令中禁止使用的有害物质。

这两种物质被广泛用作阻燃剂,但它们对人体和环境都有潜在的致癌和神经毒性。

此外,聚合溴化联苯(Polybrominated biphenyls,PBB)也被列为ROHS指令禁止使用的有害物质之一。

PBB是一种高度稳定的有机溴化合物,对人体和环境都有潜在的毒性和污染危害。

另外,聚合溴化二苯醚(Polybrominated diphenyl ethers,PBDE)也被禁止在电子和电气设备中使用。

PBDE是一类阻燃剂,但它们对环境和生物体都有潜在的毒性,尤其对鱼类和哺乳动物的甲状腺功能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此外,含镉的镀层,如黑色镀层,也限制在ROHS指令中。

镉是一种强烈的致癌物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威胁。

因此,减少电子设备中的镉含量对于环境和人类健康是至关重要的。

再者,含六价铬的电镀层也受到ROHS指令的限制。

30512-2014汽车禁用物质标准

30512-2014汽车禁用物质标准

30512-2014汽车禁用物质标准
30512-2014是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关于汽车禁用物质标准的规定。

根据30512-2014标准,汽车禁用物质主要指的是在汽车部件和材料中禁止使用或限制使用的有害物质。

这些有害物质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因此需要在汽车制造过程中进行严格的控制。

30512-2014标准规定了以下几类汽车禁用物质:
1. 铅:在铅酸蓄电池、包括线束绝缘材料和密封胶等部件中的铅含量限制;
2. 镉和其化合物:限制在蓄电池、喷涂材料和其他涂层材料等部件中的含量;
3. 六价铬:限制在喷涂材料、防锈油漆、密封胶等部件中的含量;
4. 钡:限制在封装电子产品中的含量;
5. 环境荧光增白剂:限制在车内装饰材料、内饰件和车身零部件中的含量;
6. 可燃性液体:限制在蓄电池和火花塞等部件中的含量。

30512-2014标准的发布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促进汽车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在中国,汽车制造和销售企业需要遵守这一标准,确保其产品符合相关的禁用物质限制要求。

国标低压汽车线束标准

国标低压汽车线束标准

国标低压汽车线束标准国标低压汽车线束标准是指在汽车制造过程中,对低压汽车线束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低压汽车线束是汽车电气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和性能直接影响到汽车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因此,制定和执行国标低压汽车线束标准对于保障汽车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国标低压汽车线束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对线束的材料要求。

国标低压汽车线束标准规定了线束所使用的绝缘材料、导电材料、护套材料等的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

这些材料需要具有良好的耐高温、耐油、耐磨损等特性,以确保线束在汽车工作环境中能够稳定可靠地工作。

其次,对线束的结构和工艺要求。

国标低压汽车线束标准对线束的布线、绝缘、接头、固定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比如,线束的布线应符合汽车的电气系统设计要求,绝缘应该均匀牢固,接头应该牢固可靠,固定应该符合汽车工作环境的振动和冲击要求。

再次,对线束的电气性能要求。

国标低压汽车线束标准对线束的绝缘电阻、耐压、耐磨损、耐油等电气性能提出了具体的测试方法和指标要求。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线束在汽车正常工作条件下不会发生短路、漏电等故障,从而保障汽车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最后,对线束的环保要求。

国标低压汽车线束标准对线束所使用的材料和工艺提出了环保要求,要求线束不得含有有害物质,生产过程中不得产生污染物,以符合现代汽车工业的环保要求。

总的来说,国标低压汽车线束标准是汽车制造行业的重要标准之一,其制定和执行对于提高汽车质量、保障汽车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执行国标低压汽车线束标准,才能够生产出质量可靠、安全耐用的汽车产品,满足消费者对于汽车质量和安全的需求。

因此,汽车制造企业和相关部门应该高度重视国标低压汽车线束标准,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和检测,以确保汽车质量和消费者权益。

同时,消费者在购买汽车产品时,也应该关注产品是否符合国标低压汽车线束标准,以保障自身的安全和权益。

线束质量控制标准

线束质量控制标准

线束质量控制标准引言概述:线束质量控制标准是指为了确保线束的质量和可靠性,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和规范。

线束作为电子设备中重要的连接部件,其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个设备的性能和可靠性。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线束质量控制标准的内容和要点。

一、材料选择1.1 导电材料:线束中的导线材料应符合电气性能要求,如导电性能、电阻率等。

常用的导线材料有铜、铝等,应根据具体应用环境选择合适的导线材料。

1.2 绝缘材料:线束中的绝缘材料应具备良好的绝缘性能,能够有效隔离导线之间的电流,防止短路和漏电等问题的发生。

常用的绝缘材料有PVC、聚乙烯等,应根据线束的使用环境和要求选择合适的绝缘材料。

1.3 外护套材料:线束的外护套材料应具备良好的耐磨性、耐腐蚀性和阻燃性能,能够保护线束内部的导线和绝缘材料,延长线束的使用寿命。

常用的外护套材料有PVC、尼龙等,应根据线束的使用环境和要求选择合适的外护套材料。

二、创造工艺2.1 导线的剥皮和锡涂:在线束创造过程中,导线的剥皮和锡涂是关键步骤。

剥皮应保证导线裸露部份长度和质量的一致性,以确保连接的可靠性。

锡涂应均匀、完整,不得有裂纹、氧化等问题,以提高导线的导电性能和耐腐蚀性能。

2.2 绝缘套管的安装:绝缘套管的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确保套管与导线之间的密切贴合和绝缘性能。

安装时应注意避免套管变形、断裂等问题,以确保线束的可靠性和耐用性。

2.3 外护套的注塑成型:外护套的注塑成型应保证注塑材料的均匀性和外护套的完整性。

注塑过程中应避免气泡、熔接不良等问题的发生,以提高外护套的耐磨性和阻燃性能。

三、连接方式3.1 焊接连接:线束中的焊接连接应符合焊接标准和规范,确保焊点的可靠性和耐用性。

焊接时应注意焊接温度、焊接时间和焊接材料的选择,以确保焊接质量和连接的可靠性。

3.2 绝缘套管连接:绝缘套管连接应确保套管与导线之间的密切贴合和绝缘性能。

连接时应注意套管的安装质量和连接的坚固性,以提高线束的可靠性和耐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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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FS001-2007
1.目的:
本标准为线束原材料采购、检验以及产品在有毒有害物质含量控制方面提供依据。

凡对有毒有害物质有要求的,均不得超出本标准的规定值。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线束所有原材料、辅料、包装材料的采购、检验。

包括:电线(一般性电线、绞合线、屏蔽线、电缆线、ABS专用线、易熔线、耐高温电线)、插接器、插接件、橡胶件(防水栓、盲栓)、波纹管、 PVC塑料管、热缩管、黄蜡
管、电碳套管、工业塑料布、硬质管、洗涤水管、海绵胶带、PVC电器胶带、绒布胶
带、电工胶布、双面胶带、包装箱、打包带、继电器、保险片、PVC板材、扎带、卡扣、
塑料/金属支架、二极管、蓄电池接头、紧固件、灯泡、焊料、标签等。

3.定义
有毒有害物质------是指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在特定产品中不得含有的成分。

4.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要求
4.1对一般产品及原材料要求如表1
5.对供应商的要求
5.1所有供应商,提供给天海的原材料或产品中,有害物质含量不得超过表1的规定值。


所有供应商有义务对自己的原材料及外购件做好有害物质的管理、控制工作。

5.2所有供应商,在生产供给天海的原材料或产品时,绝对不能添加含有表1 列出的有害
KFS001-2007
物质。

5.3所有供应商,在供货时应预先或同时提交《有害物质检测报告》或《有害物质声明
书》;在生产工艺或过程改变时。

必须通知天海并重新提交《有害物质检测报告》或《有害物质声明书》。

5.4对于产品、总成来说,《有害物质检测报告》必须包含生产该种产品的所有原材料;
例1:镀锡绞和线——包含皮线、导线以及导线上镀的锡三种《有害物质检测报告》。

例2:防水护套——包含卡子(如果有)、密封圈(堵)、护套、金属件(铜件、钢
卡:如果这些金属件还有镀层,那么还应分为基体和镀层)的《有害物质检测报告》。

5.5如果天海有特殊要求时,按特殊要求执行。

特殊要求将另行书写或附加协议。

注:附《有害物质声明书》格式一份,使用各方可以更改内容,但不能低于本标准要求。

6.对检验的要求
6.1供应商供应原材料、产品时,必须提交《有害物质检测报告》或《有害物质声明书》。

6.2对于天海特殊要求的,必须提交本年度的《有害物质检测报告》。

6.3不能满足6.1或6.2的要求时,将不予检验。

7.生产要求
对有害物质有要求的产品,直接出口到欧盟的产品以及客户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工程部需在产品图纸及BOM、材料标准、工艺等相关文件中体现出来,物流、生产、质量按要求进行生产。

8.罚则
如因供应商供应的原材料、产品中,含有超出欧盟两个指令(ROHS&WEEE)标准而导致产品在市场上被罚款、扣货及退货等经济及(或)法律纠纷时,相应供应商必须赔偿所有经济损失及承担相应的责任。

9.涉及其它法律法规
本文件起草时,仅参考了欧盟及我国的要求,为此,凡涉及其它法律法规,均由工程部在产品图纸及BOM、材料标准、工艺等相关技术文件中体现出来。

物流、生产、质量按要求执行。

KFS001-2007
附:
有害物质声明书
致:
我方(我公司、我厂)的产品在材料使用、生产过程及供货成品中,保证符合欧盟的两个指令的要求,即:
1. RoHS指令,《关于在电子电器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Directive 2002/95/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27 January 2003)
2. WEEE指令,《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On 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Directive 2002/96/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27 January 2003)
一.我方向贵公司提供的产品中,不使用超出欧盟两个指令规定值的原材料及外构件.
二.我方向贵公司提供的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不产生超出欧盟两个指令所限制有害
物质值。

三.我方向贵公司提供的产品中,不含有超出欧盟限制有害物质指令(RoHS)标准的物
质,并且供货的产品与有害物质检测合格的样品保持一致。

四.如因我方向贵公司供货的产品中含有超出欧盟限制有害物质指令(RoHS)标准而导致
贵公司产品在市场上被罚款、扣货及退货等经济及(或)法律纠纷时,我方愿意赔偿所有经济损失及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本声明不因本公司改组或签约人离职等原因而改变其法律效力。

六.本声明一式两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发布新声明止。

声明单位:(盖章)
声明代表:(签名)
声明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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