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监察部效能管理日考核办法[1].
效能监察部效能管理日考核办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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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稿)为贯彻集团公司效能管理日考核的指导思想,提高效能管理的效益、效率和质量,构建效能监察部效能管理与收入相挂钩的动态分配机制,全面激发部门活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集团公司“一、二、三”的工作方针为指导,以效能日考核为手段,着力构建效能管理工作的日考核机制,提高部门工作效率和服务效率。
二、工作目标1、构建富有成效的效能管理日考核机制,做到日事日毕,日事日结,持续改进,不断提高。
2、通过效能管理日考核,全力推动部门各项管理目标的完成。
3、建立和完善效能评价和考核机制,搭建公平、公正的考核竞争平台,客观反映员工工作绩效。
4、通过效能管理日考核和不断扩大浮动收入比例,突出效能考核的市场化导向和重大事项考核的及时激励作用。
三、效能管理日考核的组织机构为全面推动效能管理日考核工作,协调内部的效能管理考核关系,成立由效能监察部经理、主任、组长和各主管组成的效能管理日考核小组,其主要工作职责为:1、贯彻、传达集团公司效能管理日考核领导小组和效能管理日考核工作推进小组有关考核指示精神。
2、组织对本部门效能管理的日考核。
3、对本部门效能管理日考核结果进行汇总、统计、上墙公示。
4、对效能管理日考核情况及时征求内部各层次员工意见和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纠偏。
四、考核依据1、部门人员效能管理日报。
2、部门、公司重要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质量。
3、引用职能部门的考核结果。
4、公司领导或者部门经理对效能管理考核的意见或指示。
5、获得国家或集团公司认可的各类证书等。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五、考核标准设置及考核标准1、效能监察部效能管理考核包括工作效能考核、工作能动性考核、例外工作考核、重大事项考核、部门经理考核和其他事项考核、纪律卫生考勤考核(考核标准见效能监察关于劳动纪律卫生等的考核规定)等七个方面。
廉洁效能监察管理体系检查考核细则范本(2篇)

廉洁效能监察管理体系检查考核细则范本第一条效能监察是监察部门对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履行职责及其效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奖惩、管理的活动,矿务集团公司效能监察实施细则。
为使效能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挥其在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经济效益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开展效能监察的目的是促使监察对象尽职尽责,勤政廉政,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企业发展。
第三条开展效能监察要坚持专门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管理相结合,奖惩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集团公司效能监察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基层单位行政主要领导负责本单位效能监察的立项审批,效能监察建议的审批,决定整改措施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二章效能监察的标准第五条合法性标准。
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合约性标准。
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认真执行和完成计划、任务、预算、合同等预定的目标。
第七条合理性标准。
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从集团公司和本单位实际出发,进行科学管理,并取得预期效果。
第八条效能标准。
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完成计划规定的产品品种、数量、质量和成本、盈亏、安全等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第九条岗位职责标准。
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是否正确行使工作权限等。
第十条程序性标准。
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能否遵守议事规则,严格工作程序,是否违反工作程序。
第三章效能监察的内容第十一条对企业行政管理活动进行效能监察。
主要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正确行使职权,能否尽职尽责,做好统筹、协调、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第十二条对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进行效能监察。
主要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规、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坚持优质低耗,有效使用人力、物力、财力。
第十三条对销售及煤质管理活动进行效能监察。
效能监察工作管理办法

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效能监察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确保集团公司下达的效能监察事项和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进一步增强公司执行力,切实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效率,保证公司效能监察工作的全面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担效能监察工作的单位(部门)、单位(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组织领导与职责人力行政中心分管领导为公司效能监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审核公司各项效能监察制度,对效能监察工作完成结果进行判定、考核。
效能检查具体工作由人力行政中心负责实施,具体如下:(一)负责公司效能监察相关制度的制定;(二)负责对接集团公司的效能监察工作;(三)负责对效能监察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包括效能监察工作的分解、落实、跟踪与考核等具体事项;(四)负责对效能监察工作与经营计划的交叉、重复事项进行确认;(五)负责发起公司级效能监察工作,按时将会议纪要、总经理确定的重点工作等发送至各责任部门;对效能监察工作涉及的党员及中层干部提出处理意见,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第二章效能监察工作组织程序第四条效能监察工作来源公司效能监察工作主要来自以下三个方面:(一)集团公司下达的效能监察事项;(二)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形成的会议决议;(三)公司总经理确定的重点工作。
第五条效能监察业务管理流程(一)发起:在收到集团公司下达的效能监察工作当日,相关事项纳入效能监察工作;人力行政中心在会议纪要或总经理确定的重点工作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相关事项纳入效能监察工作。
(二)识别:人力行政中心部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效能监察事项或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及重点工作,对效能监察工作进行统计、整理和识别,明确新增项目责任单位,合并重复事项后,发至相应的责任单位(部门)。
(三)分解:各责任单位(部门)在收到效能监察事项后三个工作日内,须认真做好效能监察工作周分解计划,并将单位(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的周分解计划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报送人力行政中心。
效能监察部效能管理日考核办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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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监察部效能管理日考核办法(试行稿)为贯彻集团公司效能管理日考核的指导思想,提高效能管理的效益、效率和质量,构建效能监察部效能管理与收入相挂钩的动态分配机制,全面激发部门活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集团公司“一、二、三”的工作方针为指导,以效能日考核为手段,着力构建效能管理工作的日考核机制,提高部门工作效率和服务效率。
二、工作目标1、构建富有成效的效能管理日考核机制,做到日事日毕,日事日结,持续改进,不断提高。
2、通过效能管理日考核,全力推动部门各项管理目标的完成。
3、建立和完善效能评价和考核机制,搭建公平、公正的考核竞争平台,客观反映员工工作绩效。
4、通过效能管理日考核和不断扩大浮动收入比例,突出效能考核的市场化导向和重大事项考核的及时激励作用。
三、效能管理日考核的组织机构为全面推动效能管理日考核工作,协调内部的效能管理考核关系,成立由效能监察部经理、主任、组长和各主管组成的效能管理日考核小组,其主要工作职责为:1、贯彻、传达集团公司效能管理日考核领导小组和效能管理日考核工作推进小组有关考核指示精神。
2、组织对本部门效能管理的日考核。
3、对本部门效能管理日考核结果进行汇总、统计、上墙公示。
4、对效能管理日考核情况及时征求内部各层次员工意见和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纠偏。
四、考核依据1、部门人员效能管理日报。
2、部门、公司重要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质量。
3、引用职能部门的考核结果。
4、公司领导或者部门经理对效能管理考核的意见或指示。
5、获得国家或集团公司认可的各类证书等。
五、考核标准设置及考核标准1、效能监察部效能管理考核包括工作效能考核、工作能动性考核、例外工作考核、重大事项考核、部门经理考核和其他事项考核、纪律卫生考勤考核(考核标准见效能监察关于劳动纪律卫生等的考核规定)等七个方面。
专业考核没有明确规定的考核标准,参照内部相关专业类似的对应标准执行;考核标准中条款内容相同的,合并执行。
2、效能管理日考核充分体现管理职能履行情况,日考核得分规定最高标准如下:部门主任日考核最高得15分;专业管理组长日考核最高得12分;各主管日考核最高得10分;其他人员最高得8分。
廉洁效能监察管理体系检查考核细则模版

廉洁效能监察管理体系检查考核细则模版一、考核范围和周期1. 考核范围包括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监察执纪工作等廉洁效能监察管理体系的各项内容。
2. 考核周期为一年,按年度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和权重分配1. 廉政建设(权重:30%)-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权重:10%):对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党内政治生活等方面进行考核。
- 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权重:10%):对党的六个纪律要求、八项规定等政治纪律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 公务员廉洁自律情况(权重:10%):对公务员廉洁从政、廉洁办公等方面进行考核。
2. 反腐败工作(权重:30%)-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权重:10%):对领导干部的廉政修为、财产状况等进行考核。
- 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权重:10%):对反腐败宣传教育、日常监督检查、案件办理等方面进行考核。
- 反腐败工作成效评价(权重:10%):对反腐败工作的预防、查处效果进行考核。
3. 监察执纪工作(权重:40%)- 执纪情况(权重:10%):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进行考核。
- 案件办理情况(权重:10%):对监察案件的调查、审理等程序进行考核。
- 执纪问责情况(权重:10%):对违纪干部的问责处理情况进行考核。
- 预防监察工作(权重:10%):对监察执纪工作的预防性措施、制度建设等进行考核。
三、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1. 考核细则- 优秀(95-100分):在考核内容中表现出色,做到廉洁从政、反腐败、监察执纪等方面工作有力,无违纪违法行为。
- 良好(85-94分):在考核内容中表现良好,廉洁从政、反腐败、监察执纪等方面工作有所建树,无重大违纪违法行为。
- 合格(70-84分):在考核内容中表现一般,廉洁从政、反腐败、监察执纪等方面工作有所开展,存在一定问题和不足。
- 不合格(0-69分):在考核内容中表现较差,廉洁从政、反腐败、监察执纪等方面工作滞后、不落实,存在严重问题和违纪违法行为。
2. 评分标准- 按照各项考核内容的权重,对各项考核指标进行加权求和得出总分。
效能监察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效能监察治理考核奖惩方法1.目的效能监察工作要树立效能优先的理念,追求生产高效率、经营高效益、治理好效果的目标,努力实现效益最大化,全面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促使监察对象强化科学治理、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整体效能,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反腐倡廉工作深进开展。
方法适用于对监察对象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企业规定、制度和履行职责效率、效果、效益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奖惩。
2.2监察对象包括:机关各部室、基层各单位、公司任命的中层干部和各级治理人员。
总经理领导下进行。
总经理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效能监察工作。
3.3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工作部署,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咨询题,检查监察对象的自查和整改情况,督促监察建议和监察决定的落实。
3.4监察部负责效能监察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整改和日常工作;查处在效能监察中发觉的失职渎职、违法违纪等咨询题;总结工作;立卷回档。
3.5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主管业务范围内效能监察工程的自查;对效能监察工作方案提出意见、建议;协助监察部门实施效能监察工作。
3.6监察对象负责搞好自查和整改。
4.1立项4.1.1工程来源:①、集团公司统一部署;②、领导安排、指示;③、职工群众反映;④、监察部提出;⑤、有关单位、部门建议。
4.1.2按立项内容分为全面监察和专项监察:全面监察是对某项工作或涉及全局性工作开展的监察,专项监察是依据上级要求或公司实际,对某项工作的一个方面或某个单位、部门的治理活动进行的监察。
4.2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一般以总经理为组长、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假设效能监察工程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管经理,那么由总经理担任组长,主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
日常工作由监察部负责组织协调。
4.3制定方案:监察部起草效能监察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监察目的、监察依据、监察对象、监察内容和完成时限,并填写?效能监察立项表?,由组长批准实施。
4.4立项工作完成后,应在一周内将立项资料报监察处备案。
效能监察管理办法
效能监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效能监察工作,完善企业管理,促进经营管理者正确履行职责,提高企业效能,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
第三条实施效能监察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教育与奖惩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廉政监察和勤政监察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完善企业内部管控机制与构建惩防体系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政工部是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归口管理部门。
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必须围绕企业中心,抓住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针对资产管理的风险因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来进行。
第五条公司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效能监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确定企业效能监察的范围和对象,审批效能监察立项、工作报告、监察建议和决定等重大事项,定期听取效能监察工作情况汇报,支持监督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把效能监察纳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之中,统一部署,统一考核。
第六条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政工部开展工作,保证各项效能监察工作顺利开展,保证监察建议或决定的落实和执行,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效能监察项目监察组成员负责效能监察项目的监察。
监察组成员应当熟悉效能监察业务,了解企业管理制度和企业经营管理情况,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公正廉明。
第二章效能监察的内容第八条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法令情况。
执行上级公司的决策、决定及企业内部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九条履行岗位职责及从事管理活动的情况。
第十条依法经营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的质量、效率和安全情况,经营指标和经济效益的实现情况。
第十一条职工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
第十二条上级监察部门统一部署的效能监察项目。
第十三条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第三章工作方法及程序第十四条公司效能监察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监察,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对监察对象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监督部门主办,有关部门协办。
或者由监督部门提出监察建议,有关部门主办,监察部门协办。
第十六条效能监察工作可采取以下形式:(一)听取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或者要求有关单位报送工作报告。
廉洁效能监察管理体系检查考核细则范本
廉洁效能监察管理体系检查考核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廉洁效能监察管理体系建设,促进廉洁高效治理,提高廉洁效能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各级廉洁效能监察机关对廉洁效能监察管理体系的考核评估工作。
第三条考核评估的工作原则是公开、公正、公正的。
第四条考核评估的目的是为了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进廉洁效能监察管理体系的不断改进和提高。
第五条考核评估的内容包括机构设置、内设机构、工作规范和制度建设、工作过程和效果、综合素质能力等方面。
第二章考核对象第六条考核对象为廉洁效能监察管理体系。
第七条考核对象可以是部门、单位、个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三章考核指标第八条考核指标应当根据廉洁效能监察管理体系的实际情况和特点以及工作要求进行确定。
第九条考核指标应当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条考核指标应当包括主观指标和客观指标,综合评价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十一条考核指标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者增减。
第四章考核内容第十二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廉洁效能监察管理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工作规范和制度建设的情况、工作过程和效果的情况、综合素质能力的情况等。
第十三条考核内容应当具备全面、客观、真实、准确的特点。
第十四条考核内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者增减。
第五章考核方法第十五条考核方法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
第十六条定性评价是根据考核对象的具体情况和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达标、一般和不达标。
第十七条定量评价是通过数据分析和统计等方法对考核对象的各项指标进行量化分析,并给出综合评分。
第十八条考核方法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者增减。
第六章考核结果的运用第十九条考核结果是对廉洁效能监察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的客观反映和评价。
第二十条考核结果可以作为对廉洁效能监察管理体系建设和工作效果的评价依据。
第二十一条考核结果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和通报,并作为廉洁效能监察工作的参考。
效能监察管理办法
效能监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公司重大决策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提高管理效能,根据《中央企业监察局执法、效能监察暂行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效能监察,是公司监察部门针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效益、效率、质量、安全等情况,针对企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和重大决策等情况,依法开展的监督检查活动。
第三条效能监察的原则(一)立足于提高企业的效益、效率,服务于企业改革、发展的大局,预防和治理腐败。
(二)依法监察,实事求是,重调查研究。
(三)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建章建制、提高管理效能相结合。
(四)专业部门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
(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第四条效能监察项目的管辖综合办公室负责分公司所立效能监察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并指导各县(市)营业部的效能监察工作。
第五条效能监察项目的依据(一)上级领导机关确定的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原则、任务。
(二)上级领导机关直接安排的项目。
(三)群众反映、举报的线索。
(四)监察部门日常了解发现的问题。
(五)本企业年度工作计划。
第六条效能监察的内容(一)监督检查分公司领导和经营管理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分公司对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分公司重大改革措施、经营决策及经营目标实施的情况。
(四)监督检查分公司领导、经营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执行分公司规章制度和遵守廉政、勤政规定的情况。
(五)监督检查民主管理的执行情况。
(六)协同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分公司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
第七条效能监察项目的立项程序(一)确定效能监察项目。
选题立项要紧贴分公司中心工作,选择效能监察项目的标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且有可能损害国家、分公司或员工的利益,影响和制约企业的改革、发展,同时符合监察业务的事项。
(二)明确承办单位和承办人。
效能监察项目可由监察部门独立承办,也可由监察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承办。
效能监察管理制度
效能监察管理制度一、引言效能监察管理制度是指为了提高组织内部工作效能,对各项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监察和评估的管理制度。
实施效能监察可以帮助组织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流程,进而提高整体组织运营效能。
本文将介绍效能监察管理制度的目的、内容和实施方法。
二、目的效能监察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进行组织内部工作效能的监察和评估,以确保工作的高效进行。
具体目的包括:1.提高组织内部工作流程的透明度和规范性;2.发现和解决组织内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瓶颈;3.完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4.提升员工绩效,并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工作改进。
三、内容1. 效能监察指标的制定制定合适的效能监察指标是效能监察管理的基础。
组织需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和目标,制定适用的指标体系。
常用的效能监察指标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效率、客户满意度等。
2. 监察周期和频率组织需要确定监察的周期和频率,以确保能够全面、持续地监察工作效能。
一般来说,较大的组织可以选择每月或每季度进行一次效能监察,而较小的组织可以选择每年进行一次。
3. 监察方法和流程在进行效能监察时,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和工具,如员工问卷调查、工作记录分析、现场观察等。
监察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制定监察计划:确定监察的目标、范围和时间安排。
•收集数据:通过各种方法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
•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
•发现问题: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瓶颈。
•提出改进建议:根据问题和瓶颈提出改进工作流程的建议。
•实施改进措施:根据改进建议,组织开展改进措施的实施工作。
•监察结果反馈:将监察结果及改进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和员工。
4. 监察报告和评估监察完成后,需要生成监察报告,对工作效能进行评估和总结。
监察报告应当包括问题和瓶颈分析、改进建议、实施情况等内容。
评估工作效能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组织的工作效率。
四、实施方法1. 领导支持和推动领导层对效能监察的重视和支持是实施效能监察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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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监察部效能管理日考核办法
(试行稿)
为贯彻集团公司效能管理日考核的指导思想,提高效能管理的效益、效率和质量,构建效能监察部效能管理与收入相挂钩的动态分配机制,全面激发部门活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集团公司“一、二、三”的工作方针为指导,以效能日考核为手段,着力构建效能管理工作的日考核机制,提高部门工作效率和服务效率。
二、工作目标
1、构建富有成效的效能管理日考核机制,做到日事日毕,日事日结,持续改进,不断提高。
2、通过效能管理日考核,全力推动部门各项管理目标的完成。
3、建立和完善效能评价和考核机制,搭建公平、公正的考核竞争平台,客观反映员工工作绩效。
4、通过效能管理日考核和不断扩大浮动收入比例,突出效能考核的市场化导向和重大事项考核的及时激励作用。
三、效能管理日考核的组织机构为全面推动效能管理日考核工作,协调内部的效能管理考核关系,成立由效能监察部经理、主任、组长和各主管组成的效能管理日考核小组,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贯彻、传达集团公司效能管理日考核领导小组和效能管理日考核工作推进小组有关考核指示精神。
2、组织对本部门效能管理的日考核。
3、对本部门效能管理日考核结果进行汇总、统计、上墙公示。
4、对效能管理日考核情况及时征求内部各层次员工意见和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纠偏。
四、考核依据
1、部门人员效能管理日报。
2、部门、公司重要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质量。
3、引用职能部门的考核结果。
4、公司领导或者部门经理对效能管理考核的意见或指示。
5、获得国家或集团公司认可的各类证书等。
五、考核标准设置及考核标准
1、效能监察部效能管理考核包括工作效能考核、工作能动性考核、例外工作考核、重大事项考核、部门经理考核和其他事项考核、纪律卫生考勤考核(考核标准见效能监察关于劳动纪律卫生等的考核规定)等七个方面。
专业考核没有明确规定的考核标准,参照内部相关专业类似的对应标准执行;考核标准中条款内容相同的,合并执行。
2、效能管理日考核充分体现管理职能履行情况,日考核得分规定最高标准如下:
部门主任日考核最高得15 分;专业管理组长日考核最高得12 分;各主管日考核最高得10 分;其他人员最高得8 分。
3、在具体进行日考核时,结合以上规定,并参照部门内部制定的各专业工时定额标准。
附专业考核标准:
1、效能监察部主任(专业组长)效能管理日考核标准,见附表一。
2、市场物流管理人员效能管理日考核标准,见附表二。
3、市场营销管理人员效能管理日考核标准,见附表三。
4、效能监察部合同管理人员效能管理日考核标准,见附表四。
5、效能监察部质检组人员效能管理日考核标准,见附表五。
6、效能监察部管理审计人员效能管理日考核标准,见附表六。
7、效能监察部企管人员效能管理日考核标准,见附表七。
8、效能监察部工程审计人员效能管理日考核标准,见附表八。
六、考核程序
1、效能管理日考核考核得分。
2、根据员工个人日考核结果,累加得出个人全月效能考核得分。
3、按照员工月度个人考核得分,根据部门当月参与考核人数,计算部门考核总得分。
4、依据公司下发效能津贴数额,计算员工个人效能津贴应得数。
5、上墙公示。
七、效能津贴分值计算方法
1 、效能津贴计算公式:
分值二公司下达的效能津贴总额/效能监察部效能管理日考核总分数
2、个人效能津贴=(工作效能日考核+工作能动性考核+例外工作考核+重大事项考核+部门经理考核+其他事项考核+劳动卫生纪律考核)X分值
八、其他规定
1、对考评有异议者,可以直接向部门经理或主管副总申诉。
2、考核结果存入部门档案。
效能监察部关于劳动纪律卫生等的考核规定
为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特作如下规定。
1、劳动纪律
1.1 严格按公司规定上下班,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 3 分。
1.2 遇事必须事先请假,无故不请假者,一次扣 5 分。
2、考勤考核
2.1 一个月事假五天以上者,否决当月考核。
2.2 婚假、丧假、事假、探亲假等休假期间不得分。
2.3 公司组织的带薪休假、工伤等按公司规定处理。
2.4 加班一天,得 5 分;公司给予加班费的不计分,按部门内部规定已经计入日考核得分的,不在重复计分。
3. 卫生考核
3.1 每周定期清理室内卫生,保持办公环境清洁,检查不合格的每次扣罚 2 分
4. 服务质量
4.1 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拖拉,刁难内外部客户者,一次扣 5 分;情节严重,给部门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0 分;一年累计 3 次以上者,调离工作岗位。
5. 其他考核规定
5.1 由于自身原因,在工作中出现失误,给集团公司利益造成损失的,视具体情况,否决季度奖金。
5.2 违规违纪者,按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
效能监察部主任(专业组长)效能管理日考核标准
附表
市场物流管理人员效能管理日考核标准
附表二
市场物流管理人员效能管理日考核标准
市场营销管理人员效能管理日考核标准
附表三
效能监察部合同管理人员效能管理日考核标准
附表四
效能监察部管理审计人员效能管理日考核标准
附表五
效能监察部质检组人员效能管理日考核标准
附表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