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歧视的原因
女性就业歧视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女性就业歧视的原因及对策分析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女性在就业领域中的地位愈发明显。
女性在就业中依然面临着不公平的待遇和歧视。
这种歧视不仅严重影响了女性的职业发展和个人成长,也阻碍了整个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本文将就女性就业歧视的原因及对策进行分析,力求为改善女性在就业领域中的地位提供一些启示和建议。
一、女性就业歧视的原因1. 传统观念影响:传统观念对女性的人格、家庭角色、职业选择等方面产生了深刻而长久的影响。
在许多人的心中,女性依然以家庭为重,职业只是因此很多人在招聘时更倾向于选择男性,认为他们更有能力和稳定性。
2. 薪酬差距:女性在同样工作岗位上的薪酬往往明显低于男性。
这种现象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社会认为女性不需要赚那么多钱,而且女性在家庭角色方面承担的责任也更多,因此在薪酬上给予更多的优惠和包容。
3. 职业选择受限:由于社会对女性的职业选择产生了一定的偏见,很多女性只能从事一些特定的职业,而不能自由地选择自己喜欢和擅长的工作。
这种偏见不仅限制了女性的职业发展,也制约了整个社会的创新和发展。
4. 晋升机会不足:在许多企业和组织中,女性通常面临着晋升机会不足的问题。
这主要是由于对女性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的质疑,以及对女性在高层管理岗位上的接受度不高所导致的。
二、对策分析1. 变革传统观念:要想改变女性在就业领域中的地位,首先要变革传统观念,打破人们对女性的传统印象。
只有当社会对女性的认识和期望发生改变时,女性在就业领域中才能得到更多的尊重和机会。
2. 完善法律法规:政府应该通过立法,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女性在就业领域中的权益和利益。
只有当女性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时,她们才能更加自信地参与到就业竞争中来。
3. 提倡平等薪酬:企业和组织应该提倡平等薪酬,不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只要是在同一岗位上从事同样的工作,就应该享受相同的薪酬待遇。
4. 鼓励职业多样性:社会应该鼓励女性从事各种不同的职业,尤其是那些传统上被认为是男性专属的工作。
就业歧视现象与社会公平

就业歧视现象与社会公平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就业市场呈现出持续扩大的趋势。
然而,就业歧视现象也逐渐凸显出来,给我国的社会公平带来了新的挑战。
本文将探讨就业歧视的定义、原因以及对社会公平的影响,并提出解决该问题的合理建议。
一、就业歧视的定义就业歧视指的是在招聘、录用、薪酬及晋升等方面对某些人群进行不公平的对待。
这种歧视可以基于种族、性别、年龄、性取向、残疾或其他个人身份特征发生。
就业歧视不仅违背了劳动法律法规,更严重地削弱了社会公平。
二、就业歧视的原因1. 观念陈旧:一些雇主和招聘者对特定群体抱有先入为主的观念,认为他们在能力和素质上存在局限,从而不公正地拒绝录用。
2. 职业性别刻板印象:在传统观念的影响下,女性常常被认为不适合从事某些职业,尤其是高薪高地位的职位。
因此,女性在就业市场上面临着性别歧视的问题。
3. 年龄歧视:一些雇主倾向于招聘年龄较轻的员工,认为他们更加具有活力和创新能力,忽视了中年群体的能力和经验。
4. 地域歧视:一些企业偏向于招聘本地人,对外地人持有歧视态度。
这种地域歧视使得外地就业者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和就业难度。
三、就业歧视对社会公平的影响1. 人才浪费:就业歧视造成了一些具备优秀能力和潜力的人才无法在合适的岗位上施展才华,浪费了社会资源。
2. 社会不公:就业歧视使得特定群体难以得到公平的机会,增大了社会的不平等现象,加剧了社会不稳定。
3. 经济损失:就业歧视限制了人们的工作选择,使得部分人无法发挥其最大的工作潜力,对经济的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四、解决就业歧视问题的建议1. 加强法规建设:完善劳动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各类歧视行为,并加强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强化法律的威慑力。
2. 提升社会观念:通过教育和宣传活动,加强对多元人才价值的认知,提高公众对就业歧视的警惕性,促进更加平等和包容的用人观念。
3. 完善就业机会平台:政府应加大对就业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提供更加公平、透明的就业机会信息,为人们提供更多的选择。
农民工就业的就业歧视与反歧视

农民工就业的就业歧视与反歧视在中国,农民工作为城市化进程的重要力量,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然而,长期以来,农民工面临着就业歧视的问题,这使得他们难以在城市中获得公平的就业机会和待遇。
本文将探讨农民工就业歧视的原因,并提出反歧视的对策。
一、农民工就业歧视的原因1.户籍限制:由于农民工通常来自农村,他们的户籍限制了他们在城市中工作和生活的权利。
因为农民工没有城市户籍,他们无法享受到城市居民的大部分福利和权益,这使得他们在就业市场上处于不利地位。
2.教育差距:农村地区的教育资源相对匮乏,农民工的教育水平普遍较低。
这使得他们在竞争激烈的城市就业市场中与学历较高的竞争者相比,更难以获得理想的工作机会。
3.工资差异:农民工通常从事低技能劳动工作,而且由于竞争激烈,他们的工资普遍偏低。
同时,一些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不按规定支付社会保险等问题,使得农民工的经济地位更加困难。
4.社会歧视:由于农民工的身份与待遇较低,他们在城市中常常遭受社会歧视和不公正对待。
这种歧视不仅反映在工作场所,而且也体现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例如居住条件、社交圈子等。
二、反歧视的对策1.法律保障:政府应加强立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农民工就业歧视。
同时,应加强对雇主的监管,严厉打击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
2.教育改革:政府应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提升农民工的受教育水平。
同时,提供更多的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使得农民工能够适应城市就业市场的需求,增加竞争力。
3.宣传教育:通过媒体和社会宣传,提升公众对农民工问题的关注度和认识度。
打破对农民工的刻板印象,宣传农民工的努力和贡献,促使社会对他们更加平等和尊重。
4.改善生活条件: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改善农民工的生活条件。
此外,加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力量,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心理辅导等支持服务。
结论农民工就业歧视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努力。
就业歧视的原因

( 一) 我国现行经济体制的影响当前我国就业歧视愈演愈烈与我国的经济体制不无关系。
就业歧视主要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的地域歧视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另外,有些地方政府在制订地方行政管理规定时,从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出台了一些带有地方保护主义倾向的歧视性就业政策( 如公务员招考限定户籍等) 。
还有些地方为了追求GDP,以劳动力数量充裕、成本低廉作为招商引资的条件,在具体操作中往往会用一些带有歧视性的霸王条款压低工人工资,损害劳动者的利益。
( 二) 封建专制思想的影响几千年的封建统治使中国人习惯于服从强势者的安排,在遭遇不公正对待时缺乏维权意识,即使意识到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也往往是敢怒而不敢言。
在遭遇就业歧视时,不是考虑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是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
从表面上看,这种对自己权益的漠不关心似乎让人难以理解,但仔细分析就会发现,这和中国人千百年来积淀的文化心理有着密切联系。
正是这种遭受歧视时的冷漠和退缩,助长了就业歧视之风,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 三) 法律制度方面的缺陷我国目前禁止就业歧视的立法严重滞后,缺乏界定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与歧视性行为的标准,为受歧视者提供救济的制度尚未建立。
在处理涉及就业歧视的劳动争议时缺乏法律依据,劳动者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即使企业有歧视性行为,在对这些企业进行处理时由于没有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条文,有关部门也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敷衍了事,使违法者免于法律制裁二、消除就业歧视的对策( 一) 要通过开展反就业歧视宣传,提高各方的思想认识就业歧视之所以成为我国就业领域的顽疾,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人们对就业歧视的社会危害性缺乏足够的认识。
1.要提高民众对就业歧视危害性的认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业歧视现象在我们国家之所以普遍存在,与国人面对此类事件时的漠然有关。
因此法制宣传机构、劳动保障部门、科研单位必须广泛利用书刊、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向人们进行宣传,尤其是要对一些就业歧视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并请专家就问题产生的根源和社会危害性进行讲解,拿出解决对策,增强劳动者的权利意识,提高劳动者维权的自觉性。
就业歧视的成因及对策分析

就业歧视的成因及对策分析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我国就业歧视的成因及对策分析就业歧视是指为实现某种“不合理”的目的,基于身份、性别、种族、政治见解、宗教信仰、残障、身体健康状况、相貌等原因, 对劳动者进行排斥、限制或者给予优惠的行为。
该情况破坏了劳动者的平等就业的权利。
但基于特定职业内在需要而区别对待的不应被视为歧视。
一、我国目前就业歧视的具体表现1. 户口歧视。
我国二元经济体制的存在和长期的存续, 导致二元户籍制度。
户口歧视便广泛存在于社会的各个角落, 户口歧视大概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歧视农村户口;二是歧视外来人口。
2. 性别歧视。
这是就业中几乎所有女性都曾遇到的问题。
不少用人单位打出了“只限男生”男生优先的招聘条件。
显然是对妇女这一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和践踏。
3. 健康歧视。
残疾人就业受到各种歧视自不必说。
还有一些病毒携带人群也受到歧视。
如乙肝歧视问题, 已经引起全国一亿多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强烈反应。
4. 学历歧视。
高等教育的普及和高招规模的逐年扩大, 涌入求职场所的劳动者的整体学历水平也相对地提高得很快, 伴随而来的是用人单位的条件也水涨船高, 即使是一些适合大专生的岗位, 也非要本科生、研究生不可, 导致人才浪费的现象。
5. 履历歧视。
有的用人单位不组织考查应聘者实际水平如何, 而是过分注重劳动者的履历, 比如明确提出有学生干部经历的优先录用等。
还有一些招聘中, 注明要求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相关工作经历等条件, 以规避“劳动法”为其设定的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义务。
履历歧视导致了很多求职者夸大事实, 凭空捏造履历, 对社会诚信构成了很大的挑战。
除此之外还有体貌歧视、年龄歧视、属相歧视、婚姻歧视, 甚至连姓氏、血型都会产生歧视, 甚至有的证券公司拒绝录用姓“阴”的, 只要姓“阳”, 五花八门, 歧视理由已经到了令人啼笑皆非的程度。
二、就业歧视的原因分析1. 从劳动者的情况分析。
女性就业歧视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女性就业歧视的原因及对策分析女性就业歧视是指在职场上因为性别而受到不公平对待或被剥夺机会。
尽管世界在不断进步,男女平等的理念也日益得到重视,但依然存在女性就业歧视的现象,这给很多女性带来了不公平和困扰。
本文将分析女性就业歧视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以期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和思考。
女性就业歧视的原因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一是传统观念的束缚。
长期以来,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在一些地区和行业仍然根深蒂固,导致女性在就业领域处于相对弱势地位。
这种传统观念给女性就业带来了很大的阻碍,使得她们在晋升、薪水和权利等方面处于劣势地位。
二是职场环境不够友好。
在很多企业和组织中,女性往往面临职场环境的不友好。
性别歧视、性骚扰、加班对女性身体的影响等问题,都给女性就业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三是职业选择的限制。
由于社会对女性角色的刻板印象,很多女性只能从事某些行业或职业,而在其他领域受到了限制。
这就导致了女性在职业选择上的不公平,并且使得她们在就业机会上受到了限制。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对策来解决女性就业歧视问题:一是加强法律保护。
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女性权益的保护和监督,同时加大对性别歧视和性别骚扰行为的打击力度,从法律层面上保障女性在就业领域的权益。
二是加强教育宣传。
通过教育宣传活动,普及男女平等的观念和理念,增强社会对女性就业歧视问题的认识和关注程度,从而改变传统观念对女性就业的影响。
三是加强组织和企业的管理和监督。
要求各个组织和企业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禁止任何形式的性别歧视和性别骚扰行为,同时加强对职场环境的监督,营造一个友好、公平的职场环境。
四是推动职业培训和发展。
为女性提供更多的职业培训机会,帮助她们提升就业能力和竞争力,同时推动各个行业对女性的职业发展更加开放和公平,从而增加女性的就业机会。
女性就业歧视的问题是一个复杂而严重的社会问题,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通过加强法律保护、教育宣传、组织管理和职业培训等手段,我们可以逐步消除女性就业歧视问题,实现男女平等的就业环境。
农民工的就业歧视与劳动权益保护

农民工的就业歧视与劳动权益保护随着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农民工作为建设中国的重要力量,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农民工在就业过程中经常遭受就业歧视,丧失了应有的劳动权益保护。
本文将探讨农民工就业歧视的原因,并提出相关的劳动权益保护措施。
一、农民工就业歧视的原因1.城乡差距与户籍限制城乡差距导致了农民工被视为二等公民,他们所拥有的基本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户籍制度限制了农民工在城市就业的权利,使他们难以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就业机会与社会福利。
2.教育水平与技能要求农民工由于受到教育资源的不平等分配,往往缺乏高等教育和专业技能。
这使得他们只能从事一些低技能、低薪资的劳动工作,容易受到就业歧视。
3.不公平的待遇与低工资许多农民工在就业过程中遭受不公平的待遇,包括低工资、长时间工作、缺乏社会保障等。
这些不公平的待遇使得他们容易成为雇主欺压的对象,无法获得应有的劳动权益保护。
二、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的措施1.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明确规定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护措施,确保其在就业过程中能够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
2.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雇主违法用工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的劳动监察机制,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雇主进行严厉处罚,以保护农民工的劳动权益。
3.推动城乡融合发展逐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消除农民工在就业方面所面临的歧视和限制。
改革户籍制度,使得农民工能够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
4.加强农民工教育培训加大对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力度,提升他们的教育水平和职业技能,增加他们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减少他们遭受就业歧视的可能性。
5.加强工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努力组建和发展农民工工会组织,为他们提供心理支持、咨询和法律援助。
同时,各种社会组织也应该积极参与到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的行动中,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结论农民工的就业歧视与劳动权益保护是当前中国社会面临的重大问题。
就业歧视问题解析

就业歧视问题解析近年来,不少人在求职过程中遭遇到就业歧视的问题,这一现象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就业歧视指的是在招聘、录用和职场晋升中,因为个体的某种属性而受到不公平待遇。
本文将对就业歧视问题展开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就业歧视的种类1. 性别歧视性别歧视是最为常见的就业歧视现象之一。
在某些行业或职位中,女性面临着晋升机会少、薪资待遇低等问题。
这种现象不仅违背了平等就业的原则,也使得女性在职场竞争中面临更大的困难。
2. 年龄歧视年龄歧视是指对年长或年轻人在就业过程中的不公平对待。
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时给予首选年轻人的倾向,或者对年长人员进行歧视待遇,限制他们的晋升机会。
这种歧视现象既损害了个体的权益,也浪费了社会的人力资源。
3. 地域歧视地域歧视是指对特定地域的人员给予不公平待遇。
在一些发达地区,对于来自农村或欠发达地区的求职者存在着偏见和歧视。
地域歧视不仅影响了个体的就业机会,也加剧了城乡差距。
4. 学历歧视学历歧视是指对没有高学历的求职者给予不公平待遇。
一些用人单位倾向于招聘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求职者,而对其他具备技能和经验的人员不给予公平机会。
这种现象阻碍了社会人才的合理流动,也限制了人员的个人发展。
二、就业歧视问题的原因1. 观念落后就业歧视问题的存在与一些观念落后、思想保守有关。
一些用人单位对于性别、年龄、地域等因素给予歧视的想法仍然存在,这种片面的观念导致了就业机会的不公平。
2. 盈利驱动有些企业在招聘过程中注重对个体能力与背景的匹配,但也存在着过分追求利益的倾向。
他们更加注重利润和效益,而忽略了个体的权益和福利。
3. 体制性因素部分就业歧视问题也与体制性因素有关。
一些行业或职位对性别、年龄、学历等有明确规定,并且由体制决定了招聘和录用的方式。
这种体制性的歧视导致了就业机会的不平等。
三、解决就业歧视的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国家应出台更加完善的就业歧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各个行业和职位在招聘和录用过程中不得以性别、年龄等因素歧视求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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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我国现行经济体制的影响
当前我国就业歧视愈演愈烈与我国的经济体制不无关系。
就业歧视主要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的地域歧视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另外,有些地方政府在制订地方行政管理规定时,从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出台了一些带有地方保护主义倾向的歧视性就业政策( 如公务员招考限定户籍等) 。
还有些地方为了追求GDP,以劳动力数量充裕、成本低廉作为招商引资的条件,在具体操作中往往会用一些带有歧视性的霸王条款压低工
人工资,损害劳动者的利益。
( 二) 封建专制思想的影响几千年的封建统治使中国人习惯于服从强势者的安排,在遭遇不公正对待时缺乏维权意识,即使意识到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也往往是敢怒而不敢言。
在遭遇就业歧视时,不是考虑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是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
从表面上看,这种对自己权益的漠不关心似乎让人难以理解,但仔细分析就会发现,这和中国人千百年来积淀的文化心理有着密切联系。
正是这种遭受歧视时的冷漠和退缩,助长了就业歧视之风,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 三) 法律制度方面的缺陷
我国目前禁止就业歧视的立法严重滞后,缺乏界定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与歧视性行为的标准,为受歧视者提供救济的制度尚未建立。
在处理涉及就业歧视的劳动争议时缺乏法律依据,劳动者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即使企业有歧视性行为,在对这些企业进行处理时由于没有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条文,有关部门也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敷衍了事,使违法者免于法律制裁
二、消除就业歧视的对策
( 一) 要通过开展反就业歧视宣传,提高各方的思想认识就业歧视之所以成为我国就业领域的顽疾,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人们对就业歧视的社会危害性缺乏足够的认识。
1.要提高民众对就业歧视危害性的认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业歧视现象在我们国家之所以普遍存在,与国人面对此类事件时的漠然有关。
因此法制宣传机构、劳动保障部门、科研单位必须广泛利用书刊、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向人们进行宣传,尤其是要对一些就业歧视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并请专家就问题产生的根源和社会危害性进行讲解,拿出解决对策,增强劳动者的权利
意识,提高劳动者维权的自觉性。
当劳动者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了了解之后,当再遇到此类问题时,就会以较为积极的态度去应对。
2.要增强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感
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增强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公平就业权,以形成公平的就业环境。
其中应该把企业作为宣传的重点对象,强调企业作为营利性组织,除了追求经济利益外,还应该增强社会责任感。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与社会密不可分,一个企业要想得到发展,必须主动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
因此,应该教育企业管理者把眼光放长远些,使他们明白这样一个道理: 企业的发展不是孤立的,不可避免地要受到社会经济状况、法制状况、政治状况等因素的制约,没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企业也就不可能有长远发展。
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积极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不仅可以为自身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而且可以吸引大量的人才和资金,从而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
3.要强化政府管理部门的责任
管理部门对就业歧视危害性认识不足,就不能起到带头作用,更谈不上对用人单位的监管。
因此我们一是要通过广泛宣传,使政府管理部门认识到自己作为国家机关理应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日常工作中自觉反对就业歧视,在诸如工作人员录用等工作中自觉权衡利弊,
三思而后行; 二是要通过宣传,提高政府管理部门行使职能的自觉性,对用人单位的招聘录用工作依法严格予以监督。
( 二) 要将反对就业歧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1.要做好反就业歧视立法工作
我国历史上封建统治长达数千年,专制思想影响深远。
虽然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倡导平等自由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人们的法律意识依然淡薄。
面对现实生活中的就业歧视现象,人们还是不习惯用法律手段争取自身权益,有时即使想通过法律救助解决这些问题,也往往会因为相关法律的缺失而止步。
为了推动我国社会由“人治”向“法治”过渡,相
关立法工作必须抓紧。
制订《反就业歧视法》应当遵循既要
借鉴国外的先进立法经验,又要立足我国的现实,同时还要有一定的前瞻性这一基本思路,认真研究国外近代以来先进的反就业歧视立法经验,深入分析
我国目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讨未来发展中极有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制订具有现实性和前瞻性的法律。
《反就业歧视法》的制订具体应遵循以下基本
原则: 其一,尊重宪法,避免与宪法基本精神相抵触。
其二,对就业歧视的界定要科学。
具体可以参考1958 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就业及职业歧视的公约》,该公约对就业歧视问题的分析比较权威。
目前通行的看法是,用人单位基于工作岗位本身特点以及不同职业要求区别对待求职者不属于歧视,即“对劳动者的特殊群体的保护以及不同职业对劳动者文化程度、身体状况的不同要求,而产生的就业条件上的差别不视为就业歧视”。
如果以与工作岗位特点及职业本身无关的理由对求职者区别对待,则属于就业歧视。
立法时,在法律条款中应将已经出现的以及可以预见到的就业歧视行为尽可能地予以列举,同时增加“对就业歧视如何认定”的条款,最后再增加原则性的兜底条款( 比如在列举了典型的就业歧视类型之后加一个“等”字) 。
这样做不仅能够防止列举时的疏漏,而且还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同时还能避免法律规定过于专业化和抽象化,方便人们理解和执行。
另外,还应规定一些特定的除外条款,如“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少数民族、残疾人、退役军人、军烈属等特殊照顾的,依照其规定办理不属于歧视”等。
其三,《反就业歧视法》应该拓展其适用范围。
凡是我国公民的合法劳动就业行为,均应受到《反就业歧视法》的保护。
关于禁止就业歧视的法律规定应适用于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劳动者、农民工、临时工、季节工等全体公民的合法劳动就业行为。
其四,《反就业歧视法》应明确规定存在“就业歧视”行为的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细化对其歧视行为的判定标准、具体的惩罚措施,增加要求存在就业歧视行为的用人单位在媒体上向公众道歉这样的条款,以加强舆论监督。
这样不仅能预防就业歧视行为的发生,而且也使得对就业歧视行为的制裁有了法律依据。
其五,《反就业歧视法》应该细化劳动者的权利救济途径。
在权利救济方面可借鉴美国设立“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 EEOC) 的做法,设立国家、省、市三级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反就业歧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