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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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动员大会精神,按照省及莱芜市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事业单位改革总体要求,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原则,激发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振兴莱芜老工业基地,创建和谐莱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主要任务:调整事业单位布局结构;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适时跟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

二、改革的实施范围这次改革的范围为现在编在岗人员。

共计事业编制x名,现在编在岗x人。

何种原因x人不参加这次改革。

三、具体内容(一)机构编制及职能调整情况、机构。

xxx(加挂xxx等牌子),事业单位,xx建制,隶属于xx局、人员编制和经费渠道。

人员编制x名,拨款形式xx。

、内设机构。

设置内设机构x个,分别为:xx、xx等,均为xx级规格。

、领导职数。

单位领导职数x名。

内设机构领导职数x名。

、职能。

职能共有xx项,一是xxx;二是xxx;等(二)人事制度改革、岗位设置。

按照市编办、市人事局核定的人员编制结构比例和各岗位职数,结合我单位职能及在编人员的实际情况,共设岗位总数为x个。

设置管理岗位x个,其中三级正职职员岗位x个,三级副职职员岗位x个,四级正职职员岗位x个,四级副职职员岗位x个,五级职员岗位x个,六级职员岗位x个;设置专业技术岗位x个,其中正高级岗位x个,副高级岗位x个,中级岗位x个,初级岗位x个;“过渡岗”设置情况。

设置工勤岗位x个。

(单位自定各类岗位数)、实行竞聘上岗。

竞聘上岗的总体原则、办法、方式、程序等。

、签定聘用制合同及合同鉴证。

4、未聘人员安置办法。

(没有未聘人员的可不写)(三)分配制度改革根据实际情况,单位确定进行分配机制度改革的要提交经职代会或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的方案四、改革的步骤及时间改革拟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x月x日——x月x日):准备阶段。

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苏州市人事局苏州市事业单位推行全员聘用制的 实施

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苏州市人事局苏州市事业单位推行全员聘用制的 实施

苏州人力资源保障网综合劳动力管理和就业劳动关系工资收入分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农村社会保险职业培训与鉴定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政策法规解读规范性文件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苏州市人事局苏州市事业单位推行全员聘用制的实施意见苏人发[1999]19号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苏州市人事局苏州市事业单位推行全员聘用制的实施意见苏人发[1999]19号各市、区委组织部,各市、区人事局,苏州市工业园区组织人事局,苏州新区组织部、劳动人事局,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公司),市直各单位: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苏政办发(1997)5号]及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办法(试行)》[苏人发(1998)73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现就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聘用制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事业单位推行全员聘用制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基本思路,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逐步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能干能工、能上能下,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事管理体制。

二、全员聘用制的范围和对象苏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中的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和新进人员,均属全员聘用的对象,单位均应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三、聘用岗位的设置岗位设置是全员聘用的前提。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精简、高效、协调、科学”的原则,坚持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放编单位要在自主合理用人的基础上)确定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岗位职责,明确职能,因事设岗。

1.单位行政管理人员职位设置比例(除管理型事业单位外)根据行业的特点一般应控制在10%-18%左右,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得突破。

全面推行和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

全面推行和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

如受聘人员提出终止聘用关系的,聘用 单位应当支付受聘人员2个月的工资作为
经济补偿;如聘用单位提出终止聘用关 系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受聘人员,
并以原聘用合同的期限为依据计发经济 补偿金,其中合同期限在2年以内的补偿 本人2个月的工资,超过2年的每满1年 (不满1年按1年计算)补偿本人1个月的 工资,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甬人 [2005]33号)
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介绍
宁波市人事局政策 法规与事业改革处
冯伟强
一是简单介绍我市推进聘用制的概 况。
二是介绍一下实施聘用制的主要政 策依据。
三是聘用制的相关内容介绍。
四是讲解一下聘用合同书及岗位聘 任合同书的签订。
五是聘用制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我市推行聘用制的概况
我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工 作,在1998年底组织开展试 点的基础上,于1999年开始 全面推行。
①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 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 他工作的;②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 合格的,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或者虽同意调整到新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 核仍不合格的;③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 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 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浙政办 发[2004]117号第30条内容)
2009年8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 的《关于事业单位女职工退休年龄有关 问题的意见》(浙人社发[2009]94号)规 定:由工勤岗位受聘到专业技术岗位或 管理岗位的女职工,其50周岁时仍聘用 在上述岗位且聘用已满5年的,用人单位 应事先征求本人意见,按本人选择50周 岁或55周岁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应 的退休待遇。
4、《对江西省人事厅情况反映的答 复意见函》(国人厅函〔2007〕153 号

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工作,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和《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进一步推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希里沟镇党委就我镇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岗位职责工作进行了研究,制定了如下设置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原则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干部从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通过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从事管理由自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作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建立一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制度,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有利于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用人机制。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是改革事业单位传统人事管理制度的过程,最终目的是要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自身特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人事管理制度,鉴于事业单位人员多,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完善的实际,在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时,进行全员聘用,不要求人员分流和下岗,而是把聘用机制建立起来。

强化职能:强化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尤其突出为“三农”服务的职能。

把镇政府的主要职能由过去直接管理、行政命令转移到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上来,努力建设服务型、法制型和廉洁高效型政府。

结合我镇实际,把具体的服务功能体现在特色服务上:一是依托县城服务农村,引导群众发展壮大农区设施农业,以西庄村200座日光节能温室为基础,示范带动辐射周边村社日光节能温室的发展,使西庄村、北庄村、东庄村、河东村努力实现一户一室,逐步形成和发展壮大希里沟产业化、集约化、科学化的日光节能温室蔬菜生产基地。

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

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

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保护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35号)和《xx省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事业单位人员推行聘用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党办发〔xx〕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业单位与职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事业单位通过推行人员聘用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建立一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第四条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度,要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在编制范围内,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申诉权和监督权。

第五条聘用制是事业单位的基本用人制度,事业单位除依照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以及转制为企业以外的,都要推行人员聘用制度。

对聘用期内的岗位管理聘任和职务聘任,按有关政策另行规定。

第二章聘用条件及程序第六条聘用工作要在党政班子领导下,由单位组织人事、纪检、工会和职工代表中抽调掌握政策、熟悉业务、办事公道、群众威信高、又有广泛代表性的人员组成聘用工作机构具体实施。

聘用工作机构根据需要也可聘请有关专家参加。

第七条各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聘用制方案。

聘用方案主要包括实施范围、科学设岗、公开竞聘、聘后管理、内部分配制度、未聘人员安置和组织领导等内容。

方案要在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充分酝酿讨论、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批准后实施。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近年来,我市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各县区、各系统按照市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以推行聘用制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积累了一些有益经验。

但从总体上看,这项工作与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求还很不适应,还不够深入,规范化程度还不够高。

今年,我市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化试点市。

为了做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化工作,整体推进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尽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制度,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人才观,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勇于实践,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重点,以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和综合配套改革为主要内容,坚持整体推进与分行业实施相结合,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按照“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完善政策、稳步推进”的总体思路,成熟一批,推进一批,规范一批。

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建立起较为规范的符合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科学分类、管理自主、充满生机的人事管理制度。

二、实施范围和主要内容实施范围是我市除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和拟转制为企业以外的所有事业单位。

改革的内容以推行人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推进综合配套改革。

由市出台制定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公开招聘、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未聘人员安置、聘后考核与奖惩、合同鉴证、人事争议处理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互相配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编制、分配、财政、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改革要与新型人事制度相衔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10.23•【字号】辽政办发[2003]83号•【施行日期】2003.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辽政办发[2003]83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是用人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重要措施,对振兴老工业基地和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省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

要注意试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不断总结经验,确保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的顺利实施。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三年十月二十三日关于在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和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通知》(中办发[2000]15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人发[2000]7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是指单位与职工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与个人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人员聘用制度改革现状及应注意的问题

第三部分  人员聘用制度改革现状及应注意的问题

第三部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现状及实施中应注意的有关问题一、我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现状济南市对事业单位人员实行聘用制度的探索,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末,到目前为止,先后经历了由单项到综合、由点到面、由浅入深的逐步深化过程,大体划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初步探索阶段(1992年以前)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实行身份聘用,探索从工人中择优补充部分干部,实行聘用合同制,即聘用制干部,开辟了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的新渠道,迈出了事业单位聘用制的第一步。

第二阶段为渐进发展阶段(1993 年到 2006 年)1993年率先在全国实行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按照岗位聘用的要求,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竞争上岗和聘约管理。

1998年开始,教育、文化等一些改革力度比较大的单位,通过签订大合同(关系聘用)和小合同(岗位聘任),尝试推行全员聘用制,文化系统实行了新进人员人事代理制,市卫生系统采取考试方式招聘部分大中专毕业生。

改革的主要内容由岗位聘用发展到试行全员聘用制。

第三阶段为全面推开阶段(2007年至今)2007年10月,我市根据上级规定制定出台了《关于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按照“先入轨、后完善”的思路,全面开展了现有在职人员的聘用工作,统一了聘用合同范本。

2008年,根据国家及省里的部署,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核准工作。

同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停止办理聘用制干部工作的通知》,将改革推向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纵深层面。

截止2008年9月,全市已有84.2%的事业单位实行了聘用制度,71%的工作人员签订了聘用合同。

2008年全市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2141人,占新进人员的94.8%。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济南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通过改革政策的宣传和实施,在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上动摇了“终身制”的陈旧观念,植入了注重业绩、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新型用人方式和管理模式开始逐渐被事业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接受;二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全面推行,进一步规范了事业单位进人行为,越来越多的优秀人才通过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考试方式进入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逐步提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三是随着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不断深化,逐渐由过去的身份聘用扩大到全员聘用、职务聘任过渡到岗位聘用,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在制度上初步实现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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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35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全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通知》(鄂办发[*]1号)和《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州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改革的通知》(州办发[*]1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主要任务和目的在事业单位全面建立和推行聘用制度,把聘用制度作为事业单位一项基本的用人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单纯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搞活内部分配。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督,配套措施完善的分类管理制度;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

二、改革的范围和对象1、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以外的所有事业单位(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都要实行人员聘用制改革。

实行人员聘用制对象包括单位在编在册的原固定用人制度职工,合同制职工和新进人员(含工勤人员)。

2、党政机关和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中未列入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

3、被有关部门列入中介机构和协会清理整顿范围的事业单位,按鄂政发[*]1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4、乡镇事业单位改革按乡镇综合配套改革要求组织实施。

5、对于职能基本消失,长期不能运转或因其它原因不便组织开展人员聘用制改革的单位,由主管部门写出专题报告,报县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可暂缓进行人员聘用制改革。

三、时间安排及实施步骤全县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改革,从今年9月起启动,至12月底结束,基本建立起正常、规范的人员聘用制度。

整个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工作准备阶段(*年9、10月)1、宣传发动。

召开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改革动员大会,学习国家、省、州、县有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文件,吃透政策,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国家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省、州的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

县直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也要相应召开会议,层层动员,对本系统、本单位的改革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2、调查摸底,清理非编人员。

各单位要依据编制员额,填写《党政机关事业编制人员调查表》、《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调查表》、《事业单位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调查表》和《事业单位非编人员调查表》,对单位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并做好非编人员的辞退工作。

对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要载明离岗时间、原因、去向及处理意见,各类调查表于9月30日前交县人事局。

3、拟定改革方案。

(1)拟定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改革实施方案。

依据全州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改革实施方案,并报州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县直事业单位要拟定推行聘用合同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2)拟定岗位设置方案,科学设置管理、专技、工勤岗位。

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任务,以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员额为基数,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并编写岗位说明书,内容包括: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和条件等。

其中,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应按国家规定的结构比例设置,报职改部门审批后方可组织竞争上岗。

(3)拟定竞争上岗方案。

竞争上岗方案要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和办法进行:公布岗位、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确定上岗人选。

具体操作按建发[*]16号,建政发[*]20号和建政办发[*]112号文件规定执行。

(4)拟定内部分配方案,理顺分配关系。

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根据单位分类实际,制定单位内部分配方案,搞活内部分配。

财政拨款的纯公益类事业单位可将国家规定工资中固定部分直达个人,活的部分集中到单位与工作业绩挂钩,作为效益浮动工资拉开档次重新分配,也可将国家规定工资中活的部分与单位收益中可用于分配的部分捆在一起重新分配。

资金来源主要靠财政补贴、规费收入和政府定价收费的准公益类事业单位,比照财政拨款单位执行,也可将现行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在工资总额框架下,采用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的“三元”结构方式,自主制定分配标准。

资金来源主要靠经营性收费的单位收入分配应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可结合财政补贴情况,实行多元工资制,包括实行岗位工资、结构工资、课题工资、绩效工资、课时工资、协议工资等。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无权自行确定自己的收入分配方式和分配标准。

单位内部分配方案应报主管部门批准和县人事局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

(5)拟定未聘人员安置方案。

对事业单位未聘人员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运用多种途径安置。

未聘人员安置方案应包括内部退养、辞职辞退、待岗及自主择业、经济补偿和保险统筹等方案。

4、改革方案报主管部门和县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

5、召开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审议改革方案。

通过初审的各种改革方案必须经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审议通过。

采用职工大会形式审议方案的,应有本单位职工80%以上人员出席;以职代会形式审议的,须有全体职工代表2/3以上出席,参会人员半数以上赞成为通过。

审议通过后的改革方案,报县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备案后实施。

(二)实施聘用阶段(*年11月至12月中旬)1、公布改革方案。

2、竞争上岗,确定岗位。

具体要求按州组文[*]15号第4条15款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执行。

3、签订聘任、聘用合同。

(1)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专业技术职务、管理人员、工人技术等级聘任合同(聘约),并进行合同鉴证。

(2)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

在签订聘任合同的基础上,由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所属人员严格按国办发[*]35号、鄂办发[*]1号文件规定的政策、程序和内容,使用人事部门规范的合同文本签订,并办理聘用合同鉴证。

4、落实聘任岗位待遇。

各单位根据竞争上岗结果,本着“岗变薪变,绩优薪优”的原则,按照向县人事局备案的内部分配方案,落实岗位待遇。

5、未聘人员安置。

下列情况,按照州组文[*]15号规定执行,即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本人自愿,经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内部退养;对改革中拒绝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给予3个月的择业期,择业期满后劝其办理辞职手续,对拒不办理辞职手续的应予辞退;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未聘人员自愿与单位解除用人关系的,单位应主动为其补办养老保险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中小学教师内部退养,要在摸清底数,从严控制的基础上,由本人申请,单位批准。

6、领导人员的任用。

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人员的任用主要实行委任制,也可实行聘任制或聘用制。

聘用领导岗位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三)规范完善阶段(*年12月中下旬)1、本次改革以前已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的单位,仍在合同期内的合同继续有效;合同期满的,要续签聘用合同。

2、已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的单位,要根据要求制定岗位设置方案,编写岗位说明书,制定内部分配方案,按本次改革规定时间报县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其中内部分配方案报县人事局备案。

3、单位对实行人员聘用制改革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报县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由县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改革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对全县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工作总结报州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一)严格执行政策和工作程序。

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改革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

必须认真贯彻国办发[*]35号、鄂办发[*]1号、州办发[*]15号、州组文[*]15号,以及省、州组织、人事部门其他相关配套文件精神和建发[*]16号、建政发[*]20号、建政办发[*]112号文件规定。

要坚持贯彻执行有关政策同本单位的实际有机地结合起来,把解决当前问题同单位的长远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既解放思想、与时俱进、锐意改革,又实事求是,稳步推进,切实增强改革的效果。

(二)搞好分类指导。

事业单位情况千差万别,改革决不能搞一种模式,工作指导更不能搞“一刀切”。

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不同系统、不同行业、不同特点、不同基础条件的单位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三)坚持走群众路线。

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改革必须相信和依靠群众,坚持公开、公正、平等、协商的原则,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

改革的实施方案、岗位设置方案、竞争上岗方案、分配改革方案、未聘人员安置方案等,均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县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备案。

(四)切实加强对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改革的组织领导。

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改革必须在县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

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要认真履行职责,具体组织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同时要会同编制、财政、劳动保障部门制定好改革的配套措施和相关政策。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行为。

宣传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改革的新闻宣传工作,大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确保全县事业单位员聘用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成立县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王金维同志任组长,县委副书记胡泽同志,县委副书记杨跃红同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汪本国同志,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向宏贵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局、财政局、编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局、农业局、文体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事局。

苏泽洲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

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的改革工作。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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