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含量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净含量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 建立净含量检查标准操作规程,确保产品的净含量符合规范要求。
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原辅料、成品净含量的检验与监控 职责QC 检验员:负责按本标准对原辅料、产品进行检验。
QC 主管:负责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参考文件《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JJF070-2005内容 仪器与用具 电子天平 符号:N:批量; q : 实际含量; T :允许短缺量; Pi:单件皮重 操作步骤取样:采取等距抽样法对生产线成品按表抽样方案进行取样 表计量检验抽样方案n:样本量(抽样件数); Q :标注净含量; S:样本实际含量标准偏差; P :平均皮重表2 净含量标注字符高度的要求和检查方法确定平均皮重直接随机抽取20件待包装的皮(带盖),然后逐个称出皮的重量。
式中: pi —单件皮重 p —平均皮重样品称重首先在秤或者天平上逐个称量每个样品的实际总重( GWi ),并记录结果。
计算商品的标称总重(CGW )和实际含量(q )商品的实际含量(qi )=实际总重(GWi )-平均皮重(ATW ) 计算净含量的偏差(D )检查方法使用钢直尺或游 标卡尺测量字符 咼度。
平均皮重(P )1 ntP = 一 P in皮重标准偏差(SP )sp = 加,piP )2sp -- 皮重标准偏差nt —皮重抽样数单件商品的净含量偏差(D)=实际含量(qi)-标注净含量(Qn)注:净含量偏差D为正值时说明该件商品不短缺。
净含量偏差D为负值时说明该件商品为短缺商品,偏差D数值的大小为商品的短缺量。
净含量的计量要求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实际含量应当准确反映其标注净含量。
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净含量之差不得大于表3规定的允许短缺量。
表3允许短缺量结果评定标注评定准则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定为标注有缺陷;有2项以上(含2项)缺陷的,评定为标注不合格。
没有在商品包装的显著位置用正确的方法标注商品净含量的;没有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的;标注净含量字符的高度小于规定要求的。
净含量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编制、审核、批准生质行财QA 室QC 室营仓1目的建立净含量检查标准操作规程,确保产品的净含量符合规范要求。
2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原辅料、成品净含量的检验与监控3职责3.1QC检验员:负责按本标准对原辅料、产品进行检验。
3.2QC主管:负责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4参考文件《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JJF070-20055培训范围6内容6.1仪器与用具电子天平6.2符号:N: 批量; n: 样本量(抽样件数);q: 实际含量; Q:标注净含量;T:允许短缺量; S: 样本实际含量标准偏差;Pi: 单件皮重 P:平均皮重6.3操作步骤6.2.1取样:采取等距抽样法对生产线成品按表1抽样方案进行取样6.2.2 标注检查6.2.3 确定平均皮重直接随机抽取20件待包装的皮(带盖),然后逐个称出皮的重量。
平均皮重(P ) P = t n 1∑=nti i p 1皮重标准偏差(sp) sp =式中: pi —单件皮重 sp ——皮重标准偏差 p —平均皮重 nt —皮重抽样数2)(111_∑=--nti p pi nt6.2.4样品称重6.2.3.1首先在秤或者天平上逐个称量每个样品的实际总重(GWi),并记录结果。
6.2.3.2计算商品的标称总重(CGW)和实际含量(q)6.2.3.3商品的实际含量(qi)= 实际总重(GWi)–平均皮重(ATW)6.2.3.4计算净含量的偏差(D)单件商品的净含量偏差(D)= 实际含量(qi)- 标注净含量(Qn)注:净含量偏差D为正值时说明该件商品不短缺。
净含量偏差D为负值时说明该件商品为短缺商品,偏差D数值的大小为商品的短缺量。
6.4净含量的计量要求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实际含量应当准确反映其标注净含量。
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净含量之差不得大于表3规定的允许短缺量。
6.5结果评定6.4.1标注评定准则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定为标注有缺陷;有2项以上(含2项)缺陷的,评定为标注不合格。
食品净含量的测定方法操作规程

文件制修订记录1 简述1.1目的为规范食品净含量计量检验,特制定此作业办法。
1.2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主要适用于食品中净含量的测定。
食品净含量主要指去除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内容物的实际质量、体积。
2 仪器及用具2.1称量瓶、称量纸、温湿度计。
2.2分析天平、量筒(量程大于净含量)、电子密度计。
2.3弯头或平头眼科手术镊子、剪刀或刀片、网筛。
2.4其他:加热水浴箱、漏斗等应满足检验要求。
3外包装检测3.1 单件商品的标注a)在定量包装商品包装的显著位置应有正确、清晰的净含量标注。
净含量标注由“净含量”(中文)、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或者用中文表示的计数单位)三部分组成,例如:净含量500克。
b) 法定计量单位的选择应当符合表1的规定。
c) 净含量标注字符的最小高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1 法定计量单位的选择和检查方法表2 净含量标注字符高度的要求和检查方法44.1如样品为市售单独包装(无独立小包装)按该法操作:4.1.1 样品为固体(适用于标示净含量以重量计者)除另有规定外,取供试物5个(标示净含量为50g以上者2个),除去外盖和标签,容器外壁用适宜的方法清洁并干燥后,精密称定重量,除去内容物,容器内壁用适宜的溶剂洗净并干燥,再分别精密称定容器的重量,求出每个容器内容物的净含量。
4.1.2 样品为液体且不挂壁的(适用于标示净含量以容量计者)除另有规定外,20℃±2℃条件下,取样品5个(标示净含量为50ml以上者2个),将内容物倾入合适规格的干燥量筒(量入型)中,读出每个容器内容物的净含量。
对于啤酒、可乐等加压加气的商品,在检验前加入不大于净含量允许短缺量1/20~1/30的消泡剂,待气泡消除后进行检验。
4.1.3 样品为液体且挂壁的(适用于标示净含量以容量计者)除另有规定外,20℃±2℃条件下,取样品5个(标示净含量为50ml以上者2个),除去外盖和标签,容器外壁用适宜的方法清洁并干燥后,精密称定重量(总重),除去内容物,容器内壁用适宜的溶剂洗净并干燥,再分别精密称定容器的重量(皮重)。
净含量检查法实用标准操作规程

编制、审核、批准生产管理部质量管理部行政管理部财 务 部QA 室QC 室营养粉车间仓 储 中 心1目的建立净含量检查标准操作规程,确保产品的净含量符合规范要求。
2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原辅料、成品净含量的检验与监控3职责3.1QC检验员:负责按本标准对原辅料、产品进行检验。
3.2QC主管:负责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4参考文件《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JJF070-20055培训范围6内容6.1仪器与用具电子天平6.2符号:N: 批量; n: 样本量(抽样件数);q: 实际含量; Q:标注净含量;T:允许短缺量; S: 样本实际含量标准偏差;Pi: 单件皮重 P:平均皮重6.3操作步骤6.2.1取样:采取等距抽样法对生产线成品按表1抽样方案进行取样6.2.2 标注检查表2 净含量标注字符高度的要求和检查方法6.2.3 确定平均皮重直接随机抽取20件待包装的皮(带盖),然后逐个称出皮的重量。
平均皮重(P ) P = t n 1∑=nti i p 1皮重标准偏差(sp) sp =式中: pi —单件皮重 sp ——皮重标准偏差 p —平均皮重 nt —皮重抽样数2)(111_∑=--nti p pi nt6.2.4样品称重6.2.3.1首先在秤或者天平上逐个称量每个样品的实际总重(GWi),并记录结果。
6.2.3.2计算商品的标称总重(CGW)和实际含量(q)6.2.3.3商品的实际含量(qi)= 实际总重(GWi)–平均皮重(ATW)6.2.3.4计算净含量的偏差(D)单件商品的净含量偏差(D)= 实际含量(qi)- 标注净含量(Qn)注:净含量偏差D为正值时说明该件商品不短缺。
净含量偏差D为负值时说明该件商品为短缺商品,偏差D数值的大小为商品的短缺量。
6.4净含量的计量要求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实际含量应当准确反映其标注净含量。
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净含量之差不得大于表3规定的允许短缺量。
表 3 允许短缺量6.5结果评定6.4.1标注评定准则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定为标注有缺陷;有2项以上(含2项)缺陷的,评定为标注不合格。
净含量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完整

编制、审核、批准1目的建立净含量检查标准操作规程,确保产品的净含量符合规要求。
2适用围本方法适用于原辅料、成品净含量的检验与监控3职责3.1QC检验员:负责按本标准对原辅料、产品进行检验。
3.2QC主管:负责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4参考文件《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JJF070-20055培训围6容6.1仪器与用具电子天平6.2符号:N: 批量; n: 样本量(抽样件数);q: 实际含量; Q:标注净含量;T:允许短缺量; S: 样本实际含量标准偏差;Pi: 单件皮重 P:平均皮重6.3操作步骤6.2.1取样:采取等距抽样法对生产线成品按表1抽样方案进行取样6.2.2 标注检查6.2.3 确定平均皮重直接随机抽取20件待包装的皮(带盖),然后逐个称出皮的重量。
平均皮重(P ) P = t n 1∑=nti i p 1皮重标准偏差(sp) sp =式中: pi —单件皮重 sp ——皮重标准偏差 p —平均皮重 nt —皮重抽样数 6.2.4 样品称重2)(111_∑=--nti p pi nt6.2.3.1首先在秤或者天平上逐个称量每个样品的实际总重(GWi),并记录结果。
6.2.3.2计算商品的标称总重(CGW)和实际含量(q)6.2.3.3商品的实际含量(qi)= 实际总重(GWi)–平均皮重(ATW)6.2.3.4计算净含量的偏差(D)单件商品的净含量偏差(D)= 实际含量(qi)- 标注净含量(Qn)注:净含量偏差D为正值时说明该件商品不短缺。
净含量偏差D为负值时说明该件商品为短缺商品,偏差D数值的大小为商品的短缺量。
6.4净含量的计量要求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实际含量应当准确反映其标注净含量。
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净含量之差不得大于表3规定的允许短缺量。
表 3 允许短缺量6.5结果评定6.4.1标注评定准则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定为标注有缺陷;有2项以上(含2项)缺陷的,评定为标注不合格。
包装饮用水净含量操作规程

包装饮用水净含量操作规程1.目的2.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的净含量检验和管理工作。
3.术语定义(1)净含量:产品中水的实际含量,通常以毫升(ml)表示。
(2)装瓶数量:每批次包装饮用水产品的瓶数。
(3)取样数量:每批次包装饮用水产品的瓶数。
4.检测设备和仪器(1)天平:分度值应满足净含量的最小分度要求。
(2)电子标定仪:用于对天平进行定期校准和标定。
(3)试剂:用于辅助检测和校准。
5.检测程序(1)样品获取:从每个批次的包装饮用水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瓶子作为样品,通常建议按装瓶数量的10%进行取样。
(2)净含量检测:将样品瓶倒立于天平上,待天平示数稳定后记录读数并计算净含量。
取样数量的平均值应符合净含量标准,且每个样品瓶的净含量误差应在规定范围内。
(3)校准和标定:对使用的天平进行定期的校准和标定,以确保准确性和可靠性。
(4)记录和归档:将每次净含量检测结果记录在检测记录表中,并进行归档保存。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记录,并进行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
6.管理要求(1)检测人员:净含量检测人员应进行专业培训,并持相关证书。
每次检测前应对仪器进行检查和调试,确保正常工作。
(2)检测周期: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包装饮用水净含量进行定期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管理。
(3)异常情况处理:如发现净含量不符合要求或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停产,并进行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并记录在检测记录表中。
(4)追溯能力:应建立健全的批次管理系统,确保有追溯能力,如发生质量问题可及时进行召回和处理。
7.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其净含量操作规程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评估,并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
8.引用标准(1)GB8537-2024包装饮用水以上是包装饮用水净含量操作规程的一般内容,具体的操作规程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制定,以确保净含量检测和管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净含量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文件名称:净含量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文件编码:SOP-QC-8027-01编制、审核、批准文件名称:净含量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文件编码:SOP-QC-8027-011目的建立净含量检查标准操作规程,确保产品的净含量符合规范要求。
2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原辅料、成品净含量的检验与监控3职责3.1QC检验员:负责按本标准对原辅料、产品进行检验。
3.2QC主管:负责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4参考文件《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JJF070-20056内容6.1仪器与用具电子天平6.2符号:N: 批量; n: 样本量(抽样件数);q: 实际含量; Q:标注净含量;T:允许短缺量; S: 样本实际含量标准偏差;Pi: 单件皮重 P:平均皮重6.3操作步骤6.2.1取样:采取等距抽样法对生产线成品按表1抽样方案进行取样表1计量检验抽样方案文件名称:净含量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文件编码:SOP-QC-8027-01文件名称:净含量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文件编码:SOP-QC-8027-01文件名称:净含量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文件编码:SOP-QC-8027-01文件名称:净含量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文件编码:SOP-QC-8027-01文件名称:净含量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文件编码:SOP-QC-8027-01文件名称: 净含量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文件编码: SOP-QC-8027-016.2.2 标注检查表2 净含量标注字符高度的要求和检查方法6.2.3 确定平均皮重直接随机抽取20件待包装的皮(带盖),然后逐个称出皮的重量。
平均皮重(P ) P = t n 1∑=nti ip 1文件名称:净含量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文件编码:SOP-QC-8027-01皮重标准偏差(sp) sp =式中: pi —单件皮重 sp——皮重标准偏差p—平均皮重 nt —皮重抽样数6.2.4样品称重6.2.3.1首先在秤或者天平上逐个称量每个样品的实际总重(GWi),并记录结果。
化妆品检验操作规程(净含量及净含量平均偏差)

10kg—15kg 10L—15L
150
15kg—25kg 15L—25L
1.0
3.3.2净含量平均偏差的规定
根据抽样件数及其称量单件净含量按下式计算:
n
(QiQO)
i=1
Q=
n
其中Q抽样产品的平均偏差;
Qi实际测定的净含量;
QO商标中标注净含量;
n抽样件数。
要求Q0即抽取样品的平均净含量不得小于其标准注量。
定量包装批量
抽 样 件 数
单件超出负偏差件数
10
全抽
0
10且250
10
0
250
30
0
3.2.2将抽取样品逐一在天平上称量读取以克为单位的净含量(商品标注
量以ml为单位时应用密度将其换数为以克为单位的值)。
3.3判定
3.3.1净含量的判定
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与其标注的质量、体积之差不得超过下表规定的负偏差。
净含量Q
负 偏 差
Q的百分比
G或ml
5g—50g 5ml—50ml
9
50g—100g 50ml—100ml
4.5
100g—200g 100ml—200ml
4.5
200g—300g 200ml—300ml
9
300g—500g 300ml—500ml
3
500g—1kg 500ml—1L
15
1kg—10kg 1L—10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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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制
审 核
批 准
Hale Waihona Puke 1目的:规定净含量及净含量平均偏差之检验方法,以达到本公司分析方法的统一及其操作的可依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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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建立净含量检查标准操作规程,确保产品的净含量符合规范要求。
2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原辅料、成品净含量的检验与监控
3职责
3.1QC佥验员:负责按本标准对原辅料、产品进行检验。
3.2Q(主管:负责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4参考文件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JJF070-2005
5培训范围
6内容
6.1仪器与用具
电子天平
6.2符号:
N:批量;n: 样本量(抽样件数);
q:实际含量;Q :标注净含量;
T:允许短缺量;S: 样本实际含量标准偏差;
Pi:单件皮重P: 平均皮重
6.3操作步骤
6.2.1取样:采取等距抽样法对生产线成品按表1抽样方案进行取样表1计量检验抽样方案
注1:注本抽样方案的置信度为注2:样本平均实际含量应大于或等于标注净含量减去平均实际含量修正值入 s
即 q > (Q n —入 s )
6.2.2标注检查
表2 净含量标注字符高度的要求和检查方法
6.2.3确定平均皮重
直接随机抽取20件待包装的皮(带盖),然后逐个称出皮的重量
1 nt
平均皮重(P ) P = — Pi
n t i i
1 一
J —~ (pi P)2
nt 1 i i
sp 皮重标准偏差
皮重标准偏差(sp ) sp =
式中:pi —单件皮重
平均皮重nt —皮重抽样数
6.2.4样品称重
623.1首先在秤或者天平上逐个称量每个样品的实际总重(GW),并记录结果<
623.2计算商品的标称总重(CG W和实际含量(q)
6.2.3.3商品的实际含量(qi )=实际总重(GW)-平均皮重(ATV)
6.2.3.4计算净含量的偏差(D)
单件商品的净含量偏差(D)=实际含量(qi )-标注净含量(Qn)注:净含量偏差D为正值时说明该件商品不短缺。
净含量偏差D为负值时说明该件商品为短缺商品,偏差D数值的大小为商品的短缺量。
6.4净含量的计量要求
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实际含量应当准确反映其标注净含量。
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净含量之差不得大于表3规定的允许短缺量。
表3允许短缺量
6.5结果评定
6.4.1标注评定准则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定为标注有缺陷;有2项以上(含2 项)缺陷的,评定为标注不合格。
a)没有在商品包装的显著位置用正确的方法标注商品净含量的;
b)没有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的;
c)标注净含量字符的高度小于规定要求的。
d)同一预包装商品内含有多件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如果没有标注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和总件数,或者没有标注定量包装商品的总净含量。
e)同一预包装商品内,含有多件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如果没有标注各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单件净含量和件数,或者没有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总净含量。
6.4.2净含量评定准则
6.421. 评定依据
如果定量包装商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或强制性行业标准中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允
许短缺量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做出评定;如没有规定,则按以下评定准则执行。
6.4.22 评定准则
检验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定为不合格批次:
a)样本平均实际含量小于标注净含量,并按表1第三栏修正后仍然小于标注净含量(即应满足q >( Q n —入s));
b)单件定量包装商品实际含量的短缺量大于1倍,小于或者等于2倍允许短缺量的件数超过表1第四栏规定的数量;
c)有一件或一件以上的定量包装商品实际含量的短缺量大于规定的允许短缺量的2倍。
6.4.3检验报告
a)应准确、客观和规范地报告检验结果。
检验报告应包括足够的信息,报告中的结论应按评定准则的规定出具,说明应有文件依据。
检验报告中的总体结论应根据检验
结果,按下列情况给出:
b)如检验批的净含量和标注均合格的,总体结论为检验批合格;
c)如检验批的净含量和/或标注不合格的,总体结论为检验批不合格;
d)如检验批的净含量合格,标注有缺陷的,总体结论为合格,但必须在检验报告的说明栏中指出标注的缺陷,并要求限期予以改正。
7注意事项
7.1检验周期:按批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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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附录
《饮用水检验记录》FOM1-SOP-QC-9005/01
10版本历史
注:修正值=修正因子x标准偏差;实际含量修正结果=平均实际含量+修正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