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拟制定旧城改造拆迁补偿标准
穗更新规字〔2017〕3号 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办法

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穗更新规字〔2017〕3号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径向市城市更新局反映。
广州市城市更新局2017年12月29日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标准,规范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的核算方式,科学测算项目改造成本,根据《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和《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核阶段对旧村庄进行的全面改造复建安置成本核算。
第三条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主要包括前期费、临迁费、拆运费、复建费、农转用及不可预见费等。
前款所称前期费是指包含基础数据调查费、片区策划方案编制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费在内的项目前期工作费用。
第四条现状建筑拆运费按不高于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核算(包括含拆卸、余泥排放等费用);搬家补偿费按每户2000元的标准核算(含搬出、搬进费用);屋内装有电话、有线电视等设施需迁移的,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迁移费。
第五条历史建筑保护费用(迁建或修缮)根据具体的历史建筑保护方案确定,并计入改造成本。
第六条在不突破规划建筑总量的情况下,旧村庄改造范围内安置住宅复建总量按照“栋”或者“户”两种方式进行核定。
住宅复建总量不含住宅公建配套建筑面积。
(一)以“栋”的方式核定的,住宅复建总量按照每栋住宅280平方米乘以改造范围内合法住宅建筑的总栋数,或以合法住宅建筑基底总面积的3.5倍,并以不超过10%的比例上浮后核定。
(二)以“户”的方式核定的,住宅复建总量按照每户280平方米乘以改造范围内的总户数进行核定。
“户”的核定标准按照本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所称“合法住宅建筑”指有房屋产权证、村镇建房许可证、宅基地证、2007年6月30日前的有关批准使用房屋宅基地的证明或区政府实施村民建房登记管理的证明等文件的住宅建筑。
穗城中村改造标准:村民每户统一按280平米回迁

穗城中村改造标准:村民每户统一按280平米回迁◎村民住宅复建基准面积统一为每户280平方米。
不足的也补足,超过的可补偿商业物业。
◎无证住宅建筑按100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
◎住宅临迁费按每月每平方米20元标准补偿,按两年建设周期计算。
◎建筑拆运费用按30元/平方米计算。
南都讯通过引入市场参与主体推进城中村改造,解决了曾经长期困扰广州的城中村改造资金难题。
但通过卖地融资的改造模式如何控制成本也成为这一轮“三旧”改造中的焦点问题。
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为此专门制定了《城中村改造复建成本标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这份标准文件的目的就是让城中村改造成本有章可循,防止漫天要价导致卖地融资时推高地价。
复建成本:最高3724元/平米富力地产昨日成功入主杨箕村改造地块后,要履行承诺承担杨箕村全部改造成本。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卖地公告公布信息显示,杨箕村的改造成本约18.8亿元。
这其中主要包括村民复建房的建筑安装成本、改造期间支付给村民的临迁费等补偿。
据了解,杨箕村改造成本是早期核算的,当时没有参照什么固定标准。
但随着广州城中村改造的推进,经过对不同城中村改造方案的摸索和实践,广州市“三旧”改造办公室已经形成了一套城中村改造成本的测算原则。
据介绍,城中村改造复建费用标准将依据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去年发布的《关于发布广州市建设工程2009年参考造价的通知》,并结合市场调查研究数据确定。
其中住宅最低复建费用标准为多层(6层以下,不带地下室和电梯)住宅小区,费用标准为2257元/平方米;超高层(160米以内,带地下室和电梯)住宅小区的复建费用标准最高,达到3724元/平方米。
广州市相关部门将根据市场物价变动,按照一定周期调整复建成本标准。
复建面积:每户统一280平米除了城中村的复建房成本有了核算标准,目前,广州还形成了城中村改造的补偿安臵原则,今后每一个申请改造的城中村在制定改造方案的时候都要依据这套原则,确保城中村改造的公平和改造成本稳定。
旧城改造拆迁项目补偿标准

旧城改造拆迁项⽬补偿标准我们知道根据国家政府的规定,房屋拆迁的时候是有相应的补偿的,具体补偿多少就要看实际情况了。
那么,对于旧城改造拆迁项⽬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旧城改造拆迁项⽬补偿标准旧城改造项⽬中拆迁补偿是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国家没有统⼀规定。
《国有⼟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民政府对被征收⼈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条 被征收⼈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民政府应当提供⽤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住宅,被征收⼈选择在改建地段进⾏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拆迁补偿协议的基本内容(1)拆迁补偿⽅式,货币补偿⾦额及其⽀付期限;(2)安置⽤房⾯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付⽅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付⽅式;(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式;(7)当事⼈约定的其他条款。
⾄于每⼀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式不同⽽不同。
对于实⾏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额、搬迁期限;对于实⾏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房的结构、⾯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式和过渡期限。
通过⼩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拆迁补偿的问题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但是地区不同的话那么补偿标准也是不⼀样的,希望⼤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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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的通知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12.19•【字号】穗国房字[2007]955号•【施行日期】2007.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的通知(穗国房字[2007]955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为规范我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活动,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我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请向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反映。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建设委员会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活动,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我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市辖区范围内拆迁集体土地房屋,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集体土地房屋的所有权人。
本规定所称本村村民是指农村(居委)现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及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回本村定居的原本村村民。
本规定所称的“户”是指:安置被拆迁房屋的本村村民时,按如下规定分为“一户”:(一)已婚夫妇及其未满法定婚龄子女。
(二)地方政府建设通告或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之日,已满法定婚龄的未婚村民。
广州地铁石牌南站补偿方案

3.因征收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补偿的费用。
四、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按照《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
2.房屋补偿:按照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确定。
3.搬迁补偿:根据实际发生的搬迁费用计算。
4.临时安置补偿:根据实际发生的临时安置费用计算。
5.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被征收人的实际损失计算。
五、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一次性支付补偿款。
2.房屋产权调换:提供符合条件的安置房。
3.搬迁安置:协助被征收人解决搬迁过程中的实际困难。
4.其他补偿方式:根据被征收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采取灵活多样的补偿方式。
六、补偿程序
1.征收决定公告:发布征收决定公告,明确征收范围、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等内容。
4.其他补偿方式:根据被征收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采取灵活多样的补偿方式。
六、补偿程序
1.征收决定公告:发布征收决定公告,明确征收范围、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等内容;
2.征收评估: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确定补偿金额;
3.补偿协议签订: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
4.补偿款支付:按照补偿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补偿款;
二、补偿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3.合法合规,确保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4.充分考虑被征收人的实际困难和需求。
三、补偿范围
1.征收范围内的土地及房屋;
2.因征收导致的搬迁、临时安置费用;
3.因征收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补偿的费用。
四、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按照《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全文)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2023年12月28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24年3月29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满足公共利益需要,推进和规范城中村改造,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城市品质和城市发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中村改造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城中村,是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失去或者基本失去耕地,实行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建成区域,以及集体土地已征为国有、已完成撤村改制,但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及原村民保留使用的低效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成区域。
城中村改造的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城中村改造应当增进社会公共利益,实现下列目标:(一)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消除公共卫生和城市安全风险隐患;(二)提升居住品质,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三)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五)高效综合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六)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提高社会综合治理水平。
第四条本市城中村改造应当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规划先行、依法征收,公众参与、共建共治的原则。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城中村改造工作,建立城中村改造协调工作机制,制定城中村改造重大政策措施,审定改造计划、资金安排和改造方案等。
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中村改造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助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城中村改造工作。
第六条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城中村改造工作,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城中村改造规划和用地管理工作。
广州杨箕村拆迁补偿方案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5.本方案的实施,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九、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拆迁补偿相关规定与本方案不符的,以本方案为准。被征收人应认真阅读本方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参与拆迁补偿。广州市杨箕村拆迁指挥部将依法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拆迁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2.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依据土地市场价格,结合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用途、年限等因素,确定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
3.搬迁安置补偿标准:参考当地住房租赁市场租金水平,合理确定搬迁安置补偿标准。
六、补偿程序
1.征收决定:依法发布征收决定,明确征收范围、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等内容。
2.征收评估:聘请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确定补偿金额。
2.等价有偿:按照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给予等价有偿补偿。
3.综合考虑:充分关注被征收人的财产损失、生活影响及搬迁安置需求,实施综合补偿。
4.分类补偿:根据被征收房屋的性质、用途、结构、年限等因素,实行分类补偿。
三、补偿范围
1.房屋及附属设施:合法拥有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2.土地使用权:合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广州杨箕村拆迁补偿方案
第1篇
广州杨箕村拆迁补偿方案
一、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城市更新的政策精神,推进广州杨箕村地区城市更新改造,提高村民生活水平,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杨箕村实际情况,制定本拆迁补偿方案。
五、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房屋的性质、用途、结构、年限等因素,参考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房屋补偿标准。
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试行)

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试行)自2011年9月6日起施行广州9月14日正式出台了《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试行)》(下称《意见》),除了明确规定实行市场化的补偿标准,补偿加奖励不超所处区位一手房价外,还在搬迁奖励、房屋价值评估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意见》规定,广州实行搬迁时限奖励制度,搬迁时限奖励标准控制在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值的15%以内。
同时,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10日内,被征收人应协商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如协商选定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在公布名录通过摇珠方式确定。
同时,市拆迁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旧城改造中仍实行两轮征询制度。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强调,《意见》自2011年9月6日起施行,施行前已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不适用《意见》。
组织听证因旧城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半数以上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风险评估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房屋征收部门要会同项目单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提交风险评估报告。
公开透明征收项目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或者其他重大复杂项目,市、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被征收房屋的调查结果和分户补偿情况应当公布;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和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疑难解答被征收人可享三类补偿●《意见》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答:《意见》只适用于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不适用于集体土地征收。
●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哪些?答: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评估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答:2011年6月3日,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规范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价值评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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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拟制定旧城改造拆迁补偿标准
广州旧城改造如火如荼,不少市民关注城市住宅问题。
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就广州城市住宅最低补偿标准举办了网上咨询交流。
尽管去年12月16日出台实施的修订后的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新的最低补偿标准比以前有大幅提高,但不少市民的期望值仍远远高于这一标准,只是部分中低收入家庭被拆迁人比较满意。
对此,记者了解到,目前广州市正在酝酿制定旧城改造中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以尽量满足市民需求。
文/记者李婧
40m2是最低消费
背景:为了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修订后的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新增加了一个最低补偿面积的条件。
如果被拆除的房屋属于中低收入家庭的被拆迁人及其配偶唯一的一套产权住宅,且该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小于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予以补偿。
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40平方米以内部分不结算差价,超出10平方米以内部分按建筑成本价结算差价,超出10平方米以外部分按市场价结算差价,40平方米相当于最低消费,目的是为实现居者有其屋。
问题一:我兄弟两人共同继承了我父亲在德政路的一套50.08平方米的房子,并且已办理了继承公证和析产,现在我们兄弟两家人都住在这里,如果拆迁的话,我们都能按40平方米的最低标准补偿吗?
答:若这兄弟两家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条件,且该房屋是他们及其配偶唯一的一套产权住宅的,就可以分别按40平方米的最低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问题二:我房屋产权登记是36㎡,1998年我自己在阁楼搭建了一间30㎡的房间,我们一家五口一直住在这里,现在要拆迁了,是不是可以按66㎡来补偿呢?
答:房屋拆迁补偿以房地所列登记事项为依据,若你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条件,且该房屋是你与配偶的唯一产权房屋,则你可以按40㎡来补偿。
另外,记者了解到,搭建阁楼一般很难计入房产面积,因为根据国家规定,必须层高达到一定要求才能计算房产面积。
问题三:我是中山四路长塘街被拆迁户,房子面积是25.5平方米,现在还没有签,如果我选择弃产的话,那弃产补偿怎么算?
答:如果选择弃产,弃产补偿款是按40平方米以内同地段同类房屋的市场评估价计算,具体价格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共同委托具备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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